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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的风景经典读后感10篇

2022-05-20 02:06:20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记忆的风景经典读后感10篇

  《记忆的风景》是一本由[荷]杜威·德拉埃斯马著作,北京联合出版公司·后浪出版公司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42.00元,页数:320,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记忆的风景》读后感(一):“我看见生命从眼前闪过”

  初读《记忆的风景》

  2014.6.11

  首先这只是一篇阅读笔记,而非书评,因为我何德何能,去评判这个作家的作品。在千千万万、千千万万、千千万万的书海里,能读到这本书,就是一种缘份,与其说要评论它,不如说我期待着它能引起我的一丝共鸣,就好。

  6月9日收到后浪赠阅的《记忆的风景》一书,没收到书之前,看封面和标题,以为是写风景的,而且是记忆中的“风景”~ 结果收到书后发现重点转移,是“记忆”,顿感一星期看完的原计划有点高估自己......

  遂翻开书的目录,寻找自己感兴趣的部分先读起来。于是就翻到了第16章——“我看见生命从眼前闪过”。

  263页写道“费希纳称,人在弥留之际对此已略有所知,当我们回首一生,那些似乎已经完全被忘却了的记忆又回来了。对于垂死的人来说,‘一道光亮突然点燃了脑海里的所有内容’。

  费希纳在书中所阐述的景象如今常‘我看见生命像放电影一样从眼前闪过’这么一句话来描绘。多年来,有相当多的文献资料谈到了那些有濒死体验的人。那些曾与死神擦肩而过的人看见一系列图像从自己的脑海中快速闪过,在他们看来,这就是死前的最后时刻。”

  在这段内容之后随即列举了一个英国海军少将的濒死体验,为嘛我要摘上面那一段泥?因为这种濒死体验我也有。

  那是一年盛夏的某天傍晚,去家附近的水库游泳,结果发生了事故。当我大头朝下沉到水底,慌张绝望,无法自救。我不记得自己有过怎样的挣扎,但我却清晰的记得自己看见水底长满了墨绿色的水草,且我脑海里瞬间闪过“这水底好绿啊”的感叹~~

  然后紧接着就只有三个字停留在了这个人生转折的时刻——“完蛋了”!!至于什么“人生最重要时刻的记忆像电影般闪回”,完全没有!!后来被救起来,喝了一肚子水,呛得半死...

  幸运的是,我还活着~这可能是我记忆里深刻的“风景”之一了。

  《记忆的风景》这本书第二个打动我的点是P147页的“从圣诞晚餐看人生风景的沧桑变化”。

  记忆是很神奇的东西,不是像被“美图秀秀”美化过的片段,就是偶尔对自己来一次伪证,即使我习惯了用照片来写日记,可有时候还是会隐藏一些不想被暴露的东西吧。

  与其常常怀旧,不如好好珍惜现在,毕竟我们活在当下,而不是在记忆中。何况记忆那么顽皮,究竟在我们的脑海里留下了什么,又抹掉了什么,谁知道呢...

  总体说来,这本书值得一读,起码读起来有趣,不枯燥,很好。

  《记忆的风景》读后感(二):那些对记忆的追忆

  “记忆是的风景”这个名字非常富有诗意。每个人在他的一生中都有一些令他心眩神迷的时刻,而这个时刻之所以会在我们的脑海中重现,是因为我们有记忆。无论是The Beatles的《Yesterday(昨天)》还是Carpenters的《Yesterday Once More(昨日重现)》,那种略带伤感和温暖的曲调后悔唤起人们心中的无限的回忆。古希腊的哲学家柏拉图,认为“回忆即是学习”,而生活在春秋时代的孔子则说“温故而知新”,无论是“回忆”还是“温故”都是要依赖于我们的“记忆”。

  然而,我们的“记忆”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恐怕目前尚无准确的定论,但这本书会领我们踏上一趟探寻之旅。

  从“怀旧效应”到“遗忘曲线”;从“最初记忆”到“感觉回忆”;从“羞辱历史”到“闪光时刻”;从“时光河流”到“绝对记忆”;从“白痴天才”到“盲棋大师”;从“似曾相识”到“人格解体”,从“空白恐惧”到“全景记忆”……这一切中想我们揭示诸多生活中关于我们的大脑,关于我们的记忆的事情。

  2114年热播的《最强大脑》,引起了很多人对这些记忆天才的钦佩和羡慕,但这些超常的现象,也会引起人们的好奇,这些人究竟是怎么做到的呢?这本书无疑可以给大家提供一些答案。

  然而,令我感到兴奋的不是这些答案,而是这本书中的介绍,让我唤醒了尘封的记忆。书中反复提到了,普鲁斯特在《追忆逝水年华》(书中的翻译不是这个译名)中,打开普鲁斯特记忆闸门的“小玛德莱娜”松糕,而且还提到了味道和气味的记忆,而我可以提供一个由听觉唤起感觉的例子。当年,在听到法国作曲家萨蒂的《裸体歌舞》时曾写下了下面的一段文字:

  第一次听到这三首曲子的时候,那柔软而细腻的声音一下子攫住了我的心。随着旋律的展开,这温暖而神秘的声音给我的感觉似曾相识。可到底是在什么时候曾经拥有过这种舒适的感觉呢?

  甜美的梦境?

  恋人的低语?

  清淡的茗香?

  懒散的随意?

  母亲的抚摸?

  拉斐尔笔下圣母的微笑?

  肖邦的夜曲?

  普鲁斯特的小甜点?

  茵梦湖边的林荫小道?

  诗人的恋歌?

  春风的沐浴?

  还是岁月中令人感动的点点滴滴?

  ……

  诸多的不确定使我又产生了怀疑:我是真的拥有过这种感觉?抑或是这种感觉只存在于我的幻想里?

  也许,真正的幻想就是这样的

  温暖而神秘!

  而在这本书中,我不仅仅只遭遇了这一个意外的“红包”,在看到第7章提及“博尔赫斯笔下的绝对记忆”时,我不禁想:哈,这个我也知道呀。当初也曾就这篇《博闻强记的富内斯》写下过一点札记:

  “超强的记忆力是富内斯与众不同的地方。正是这样富内斯对周围的事物比正常人要复杂得多。

  故事是那样的奇特。我想博耳赫斯是想说明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大千世界的纷繁与复杂。在我们熟悉的生活中,我们往往对熟悉的事物失去了探索的兴趣。二是富内斯的记忆方式可以真正归为“强记”是否能体现“博闻”还有待考证。他的这种强记的行为,使得他无法停止对事物的归类与整理。一个人如果太过于钻研琐碎而无用的内容,而不进行创造性地工作,那么他只能被人淡忘。

  突发奇想,是否博耳赫斯在这里有些自况的成分呢?”

  我不是科学家,无法探寻这些小说中所描写的场景背后关于记忆的奥妙。然而这本书无疑是给了我一些更深刻的认识,让我认识到了生命中关于记忆的那些奇迹。

  要说这本书是科普书籍,我不会完全同意,因为这本书充满了记忆的味道,充满了人的情趣,充满了人的神秘,它是一道文化上的宴飨,是关于记忆的珍馐。

  近闻,清华大学在研究“老年痴呆”方面取得巨大突破,这也昭示我们最终有能力揭开大脑和记忆的奥秘!

  《记忆的风景》读后感(三):记忆像一条狗,躺在让它怡然自得的地方。

  “记忆像一条狗,躺在让它怡然自得的地方。”

  ——西斯·诺特波姆,《仪式》。

  每个人的人生都建立在记忆之上,没有了记忆,我们的生命就失去了长度。

  记忆对于我们来说像呼吸一样自然,所以我们常常会忽略它的存在。其实在人生的道路上,记忆一直在与我们相伴而行。在你欣喜时,悲伤时,抱着怀旧的心情追忆过往时,辗转反侧、夜不能寐时,记忆总会不期而至,温柔地向你昭示自身的存在。你有没有试过话到嘴边,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会不会突然被熟悉的声音或气味带回遥远的旧时光?试没试过突然觉得某人、某物或某地似曾相识,再想仔细回想时这种感觉却倏忽而逝?这些意识异常现象的出现其实都是记忆在作祟,记忆的影响力遍布我们生活的每一个角落,从未远离。

  本书着力探讨的“自传体记忆”正是所有类型的记忆中与我们关系最密切的,它就像你的私人秘书一样,勤勤恳恳地帮你记录人生中大大小小的事。但这位秘书并不会对你言听计从,他常常会在你背后耍些花招,比如你拼命想记住的事他偏偏随手丢弃,而你想忘记的伤心过往反而会被他牢牢地记录在册。这位既忠实又叛逆的秘书常常让我们哭笑不得、困惑不已。在本书中,荷兰心理学家杜威•德拉埃斯马从科学的角度严谨地为我们揭示了自传体记忆的运作规律,更生动地与我们探讨似曾相识、闪光灯记忆、怀旧效应等长期困扰我们的记忆谜团,必能在记忆方面为你答疑解惑,让你受益匪浅。

  最难能可贵的是,本书探讨的内容不只局限在心理学,更延展到了文学、哲学、历史等各个相关的领域。作者才气纵横,在书中旁征博引了各个领域的文献资料来支持自己的观点,并邀来普鲁斯特、狄更斯、纳博科夫等文学大家与读者一起探索记忆世界的幽微与神秘,这使本书达到了一般心理学著作难以企及的深度。作者在书中说道:“答案不只存在于心理学中,作家、诗人、生物学家、生理学家、历史学家和哲学家也从事过这方面的研究,他们的研究成果有时候甚至超越了那个时代心理学的界限。”这也是全书贯穿始终的理念:要想真正破解记忆的奥秘,我们不能只在心理学中寻找答案。

  让我们与作者一起漫步于时间的河岸,在记忆风景的若隐若现之间,

  捕捉一丝痕迹……

  《记忆的风景》读后感(四):用墨水将记忆从时光里记录下来

  发表于《天津日报》2014年8月11日

  普鲁斯特在《追忆似水年华》中写到这样的一幕,主人公喝着茶,将一块小点心泡在茶里,这种味道让他回忆起了童年时代。就在他感受味道的时候,记忆苏醒了,各种思绪夹杂着情绪涌上来。在记忆心理学中,这种现象有一个专有名词—— “普鲁斯特现象”,即通过某种嗅觉唤起了童年的记忆。

  无独有偶,狄更斯曾经谈起过这样一件事情,他只要一闻到黏在贴在瓶子上商标的浆糊的味道,他就会回想起童年时候痛苦的记忆。那时候,他的父亲破产,他被遗弃在一个制造工厂的仓库里,那儿正是生产瓶子的,浆糊味绝对是一个糟糕的回忆。而研究记忆的专家表明,这类令人恐惧、痛苦、绝望的事情往往正是人们最刻骨铭心的记忆,终生难忘。

  对人类而言,记忆的重要性不亚于生存。在拥有记忆之前,人虽然拥有名字,却跟物品没有差异,只是一片混沌。只有在拥有了记忆之后,人才真正意义上拥有了感情,成为区别于他人的个体,在时光里鲜活起来。而作家的记忆因为他们的书写与众不同,无论是自传式写作,还是虚构写作,记忆都是他们的笔墨之下的重要素材、书写对象,以及书写内容。

  杜威•德拉埃斯马的这本书就是关于自传体记忆的,是心理学上的重要著作之一。所谓自传体记忆,就是记忆的一种形式,“是指个人对于往事的回忆”。这本书拥有学术上的严谨与细致,以心理学史上的各种理性研究作为佐证。但是最吸引我的是,作者拥有不多见的文学修养与才情,普鲁斯特、纳博科夫、狄更斯、伍尔夫,信手拈来,充满诗意。文章诸多作家关于记忆的描写与观点,简直可以当作一本“作家记忆论”的文集。

  记忆是自传式书写绕不开的一环,文字从回忆而起,从将来而终,其中掺杂的是作者在时光与岁月里上下起伏的情绪。乔治•桑在她的自传《我毕生的故事》中谈及自己童年最初的记忆,依然心有余悸。而尼古拉斯•马特西尔却在他的自传体小说里证明,记忆也可能是虚假的。而通过伍尔夫在《忆旧》中对于最初的记忆的描述与论述,作者又阐明了另一个观点,感情让记忆变得更加复杂,并且增加了消失的可能性。

  除了“普鲁斯特现象”,在文学作品中也存在着其他记忆现象,作者并非刻意为之,虽然是感性的,却为记忆心理学的研究留下了宝贵的论据。比如,在狄更斯的《大卫•科波菲尔》中,他多次描写了大卫的一种心理,即“所有这一切曾在以前一个不确定的时间里发生过”。这种现象便是“似曾相识之感”,是一种常见的现象,不同的心理学家对此有不同的解释。

  而特殊的记忆现象则为文学创作提供了灵感与素材。博尔赫斯有一篇小说,主人公叫富内斯,他因为坠马而拥有一项特殊能力,那便是绝对记忆力,也就是能够记住所有发生过的事情;但是他却没有思考的能力,因为他的记忆世界里,只有数不清的细节。富内斯的故事就是一个关于记忆的故事,事实上现实生活中也存在这样的记忆超人,在作家笔下成为文学中的人物。

  杜威对于文学材料的引用是非常诗意的,可见他丰厚的文学素养。而这本书的突出之处在于,作者的解读并不拘泥于文学,而是理性的,从心理学视角切入,并立足于科学研究与调查。关于作家与记忆,光是从这一点来说,这一本书就非常值得一读。

  《记忆的风景》读后感(五):记忆最后都变成了拼图

  多亏了旧手机信息泄露问题的披露,我们了解到,你以为被删除的文件,其实还存在硬盘里,被删掉只是读取这些数据的路径,因此,这些记忆实际上是还存在于硬盘里,只是你不知道怎么找到他们罢了。照这个逻辑,我们提笔忘字,是否也是找不到路径了,而非真的这个字没有刻在脑袋里?那些我们忘却掉的记忆,是否其实一直在脑袋里,但只是再也找不到了呢?

  书的开篇,引用了著名诗人、翻译家、旅行作家,荷兰人西斯·诺特波姆在他那部关于秩序与混沌、生命与虚无的小说《仪式》中的一句名言:“记忆像一条狗,躺在让它怡然自得的地方。(Memory is like a dog that lies down where it pleases.)”作为开篇。原来是我想得太简单了,记忆是有其自身意愿的。

  这本书揭示了不少有关记忆的知识,很多可以用在工作学习中:

  - 遗忘的速度先快后慢,因此著名的艾宾浩斯记忆法是一个有效的学习知识的工具。

  - 拥有超强记忆力的人,往往有个共同点,他们的记忆都是图像思维,甚至连枯燥的数学公式,他们都可以瞬间联想到一副图画。我没有这种天分,可是还是可以尝试将需要记忆的元素图像化,提高记忆力。

  - 凡事也有两面性,拥有绝对记忆力的人,虽然能记下所有细节,但是他们无法从中提取出重要的元素或者说没有归纳总结的能力,某种程度上也相当于没有记忆。

  - 记忆是有可能被修改的,可能是别人修改的,也有可能是自己主动修改的,因此,重要的事情还是要及时记录下来,尽量保持记忆的真实性。

  - 随着年龄的增长,时间会显得越过越快,童年总是急着长大,感觉每一天都新鲜而漫长,成年之后,时间却越过越快,感觉每一天都过得一模一样,以至于过了很多天,感觉像是一天一样。永远保持好奇心,也许是延长生命的一个手段。

  - 人们对于自己在15~25岁那段时期的回忆是最多的,其中一个表现就是每个人定义的震惊世界的事情都是你20岁左右的事情,就我自己而言,也觉得相对于ISIS来说,911更为震惊世界

  《记忆的风景》读后感(六):你的记忆,让你与自己渐行渐远

  —— 浅谈《记忆的风景》之“自传体记忆”

  我们无可避免跟自己保持陌生,我们不明白自己,我们搞不清楚自己,我们的永恒判词是:“离每个人最远的,就是他自己。”──对于我们自己,我们不是“知者”……

  ——尼采

  曾听一位资深的情感咨询师说,一对情侣同时来找她做情感咨询时,两个人叙述的故事经过往往是完全不同的。

  我也听说过类似的事情,比如一对夫妻,因小事吵得不可开交,从丈夫的角度来叙述,是自己如何体贴入微的为妻子熬了一锅营养粥,里面用了许多芝麻、核桃、杏仁、大枣等诸多补品,着实费了一番心思,而妻子却嫌他熬的粥“卖相不好”,不但一口不喝,还十分刻薄的骂了他一顿,简直不可理喻;而听妻子述说,她怀孕之后什么都不想吃,吃什么都吐,难受极了,这天突然有点食欲了,就想喝点清淡的小米粥,明明告的清清楚楚,结果丈夫熬出来一锅“黑呼呼”的不明物体,让她仅有的一点食欲也没了,这不是成心气她吗?

  电影《罗生门》中,每个人对同一件事的叙述,也是完全不同的,正如电影中的经典台词所说:“人都自以为老实,都把对自己合适的话当作真话,而把对自己不合适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这样才心里舒坦。”

  在《记忆的风景》一书中告诉我们,“自传体记忆”是每个人对于往事的回忆,而在这些回忆中,你记住了什么,忘记了什么,却不是你自己能够掌控的。这个记忆的形式,将会影响一个人对自己整个人生的解读,有的人屡经磨难依然面露微笑、心怀希望;有的人生活泰安却愁容满面、怨念深重。

  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理解“自传体记忆”,是因为每个人都有一个强大的心理防御机制。而防御机制的作用,就是欺骗你自己。在一个人无意识的情况下,你记忆中留下的往往是对自己有益的事情,忽视对自己可能有害或无意义的事情,向别人阐述的时候就会不由自主的使用这些被“加工”过的记忆。

  而什么样的事情是对个体有益的,这却是因人而异的:假设你善待一个人,这个人或许会感恩,也可能认为你会图谋不轨;反之,若你痛骂一个人,这个人或许会气急败坏跟你一争长短,或许会觉得你是为他着想。但前面这种简单的假设,还是难以将事情解释清楚,因为有些人或许心里会认为你图谋不轨,却不由自主与你亲近;而认为你的批评是为他着想的人,情绪上却有可能极为排斥,连他自己都不见得知道。

  从弗洛伊德提出这个观点开始,我们的许多问题便迎刃而解了。比如“为何他人总是不能理解自己?”他人和自己看到的事情都是不一样的,又怎能真正理解你的想法。再比如“我们为何总是对难过的事情印象更深?”就如同疼痛可以提醒人去医院看病一样,记住难过的事情,更有益于避免同样的事情发生,这其实是一种自我保护的方式。

  阿德勒在《超越自卑》中,也写了不少与“自传体记忆”相关的内容。里面非常详细的分析了童年记忆与一个人的性格存在着怎样的联系。也就是说,你的记忆构成是性格使然,却又反过来强化了你的性格,进而形成了个体对外界较为稳定的反应模式。这种模式虽然能确保我们健康成长,却也给我们带来非常巨大的限制,可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一个人想要意识到自己的“自传体记忆”与事实是有出入的,发现自己的心理防御机制是如何运作的,自己的性格究竟给自己带来了多少误会与麻烦……即便是这几件事情也不是那么容易做到的,更不用说想从本质上改变自己或是他人了。当一个人经历了冲击非常大的事件之后,意识到自己的记忆“哄骗”自己的几率会增加不少。这也就是为什么有的人经历过“濒死体验”之后会性格大变的原因所在:当一个人发现自己过去的记忆、对这个世界的认知都是与事实有所偏差的,自然会发生较大的改变。

  我想,若是能早些了解“自传体记忆”的原理,在人生的道路上,或许就不会与自己渐行渐远了。

  《记忆的风景》一书有很强的科普性,却又极具人文情怀。除了本篇所关注的“自传体记忆”之外,“闪光灯记忆”“白痴天才的绝对记忆”“盲棋大师的选择性记忆”等部分的内容也非常有趣。

  令人印象深刻的是,书中还通过讲述二战后指认刽子手“恐怖的伊万”引发的一系列社会事件,来解释身心创伤对记忆的影响,关于电影《归来》中冯婉瑜所患的“心因性失忆”,陆焉识与医生谈论的“似曾相识”,也可以在书中找到描述的段落。

  可以说有关记忆的奇闻趣事,在这本书中大都有所体现,算得上是一本极为难得的,让人看起来不觉枯燥的科普著作。

  《记忆的风景》读后感(七):似曾相识燕归来

  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

  最近遇到的这本书,杜威·德拉埃斯马《记忆的风景》,实在是解答了我从小的一些困惑,如此的奇妙,在我28岁的这年,与我相遇。有时候真是对这些书相见恨晚——对于一个好奇心强,迟迟不去追随心中的疑惑的人,只能说是自己但耽误了太多的时光~

  我童年时期经常遇到一个很特殊的感觉,我在凝视一棵树,一朵花时,突然觉得自己好像不认识这些植物,树皮带着木质的香味,纹路像是复杂的河流一样,交叉汇聚,我常常站在树下看了半天,不知道为啥会有这种脱离了一切熟悉感、骤然回到本源的情形。

  上学的时候,有时候看着非常熟悉的字,我认不出来。仿佛突然之间失去了任何特征辨认的能力……

  在《记忆的风景》这本书里,作者专门分析“似曾相识”的由来。作为记忆的一种形式,似曾相识有一些神经学上的解释,比如左、右半脑交替的时候发生了重影现象,导致同一个信息出现了两次,于是人会感到同一个场景或记忆似曾相识。

  此外,他援引荷兰的一位哲学家海曼斯的说法,人格解体、语词离间等都会导致似曾相识的感觉。我曾经的那些感觉,应属于人格解体和语词离间的范畴。这种状态一般出现在人的身体状态比较疲劳的时候。

  (未完待续)

  《记忆的风景》读后感(八):探秘记忆这条“狗”

  文 / 叶雷 

  著名诗人、翻译家、旅行作家,荷兰人西斯·诺特波姆在他那部关于秩序与混沌、生命与虚无的小说《仪式》中有句名言:“记忆像一条狗,躺在让它怡然自得的地方。”著名心理学家、荷兰格罗宁根皇家大学教授杜威·德拉埃斯马,他的《记忆的风景》一书,便引用这句话作为开篇。书的副标题是“我们为什么想起,又为什么遗忘?”毫无疑问,这是一本关于记忆的书;书的封面还引用了法国意识流文学的先驱与大师马塞尔·普鲁斯特的名言:“人的回忆会被气味、触觉、视觉瞬间击中,从而勾起连绵不绝的往事。”

  德拉埃斯马写作《记忆的风景》,既有学者的客观严谨,又饱含浪漫的诗意和人文情怀,一面信手拈来心理学史上有关记忆的各种理性研究,一面又招来普鲁斯特、纳博科夫、博尔赫斯、狄更斯、伍尔夫等文学大家现身感性说法,让你在为“记忆奇景”而感叹的同时,又为记忆的文学面向而心醉神迷。正因为如此,《记忆的风景》出版之后,荣获了4项荷兰国家大奖,除了2项科学奖,另外2项是文学奖,还入围了英国最受欢迎科普图书大奖,被称为“最具人文情怀的科普读物”,目前18种语言版本畅销全球。

  《记忆的风景》研究的主题是“自传体记忆”。在心理学上,根据记忆中信息加工机制的不同,可分为工作记忆、内隐记忆和自传体记忆。工作记忆是一种对信息进行暂时加工和储存的能量有限的记忆系统;内隐记忆是指在个体无法意识的情况下,过去经验对当前作业产生的无意识的影响;自传体记忆是个体加工、组织和存储个人重要生活事件的一种心理过程,它把记忆的对象聚焦于重要的生活体验。“自传体记忆”就像私人秘书一样,与我们关系最为密切,但它又不会对我们言听计从。

  所以,作者是以问题引入来探究的:有时话到嘴边,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为什么有时会突然觉得某人、某物或某地似曾相识,再想仔细回想时这种感觉却倏忽而逝?记忆中的某个场景,为什么会像照片一样清晰地印刻在脑海中?尘封已久的往事,为什么会让你觉得恍如昨日?为什么有时会突然被熟悉的声音或气味带回遥远的旧时光?为什么我们几乎都记不起两岁或者四岁以前的事情?为什么我们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觉得时间过得越来越快?……这些问题其实都是“自传体记忆”在作祟,一直伴随我们整个生命的历程。

  作者在简单定义“自传体记忆”之后,便从世界上第一个关于自传体记忆的实验——英国科学家弗朗西斯·高尔顿于1879年所做的“联想与回忆”实验——开始说起,高尔顿草拟了一份写有75个单词的单词表,看见了某个单词就按下秒表,等头脑中出现关于这个单词的几个联想后再按下秒表,结果证实“我们的思维轨迹有其一成不变的定式”,并第一个阐明了“怀旧效应”,即当人们步入60岁之后,总是会回忆起年少时候的事情。当然,奠定记忆心理学这一新兴学科的,则应归功于功劳更大的艾宾浩斯的“量化记忆实验”。

  每个人的人生都建立在记忆之上,没有了记忆,我们的生命就失去了长度。但是,大脑或许已经为我们设计了忘记那些无关紧要事件的程序,因为“记忆是为了迎合当前意愿的需求而对过去事件加以重构的信息表征”,自传体记忆的信息表征对某事件的一般性印象或属性“记忆”,与我们的兴趣以及改变联系在一起,每个神经性元素都形成一种清楚的联合,并准备随时侵入其它之中。因此,“婴儿遗忘症”的根源,并不是神经生理发展的局限,而是“认知的自我”发展的结果,这也是自传体记忆产生的原因所在。

  感觉和思想的强度、它们之间的交替、它们的数量、它们接踵出现的速度、所付诸的注意力程度、将之储存在记忆力所花的功夫以及它们所唤起的感情和联想,决定了心理时间的长度和速度,这正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时间过得越来越快”的原因所在。童年“为赋新词强说愁”,所以每一天都新鲜而漫长;但随着年龄的增长,人生阅历的丰富,人生目的也越来越直接,生命的内容与色彩日益单调,所以时间体验也便在联想中被压缩或者删减,所以时间如白驹过隙。那么,预防“老年痴呆”,保持生命的新鲜度就很重要了。

  杜威·德拉埃斯马在书中除了揭秘个体生命编年史“自传体记忆”的运作规则,还生动地展现了“似曾相识”“闪光灯记忆”“普鲁斯特现象”“濒死体验”等各式记忆风景的奇幻瑰丽。就如作者所言:“答案不只存在于心理学中,作家、诗人、生物学家、生理学家、历史学家和哲学家也从事过这方面的研究”,因此,《记忆的风景》也自然延展到了文学、哲学、历史等各个相关的领域,所以,《自然》杂志评价这本书说,“用诗意的笔触阐述了心理学史上和当前的研究成果。”那么,我们也不妨放慢疾驰的脚步,聆听记忆的回响,在阅读本书的同时,好好回望那些再也回不去的悠悠时光。

  此文载于《深圳特区报》、《三亚晨报》

  《记忆的风景》读后感(九):自传体记忆,别样的风景

  记得周政保为收录了杨绛、黄宗江、楼适夷散文的书籍作序,文中写道:当今文坛上的散文读得多了,或许都能感觉到,凡耐读、耐品、甚至具有传世价值的好作品,其中有不少缘于前辈作家的辛勤笔耕——倘论及这些作品的特点,那最显著的,便是“怀人忆旧”。这不是每个作家都可能胜任的“创作”。且不论每个作家是否都具有“可怀之人”或“可忆之旧”,就说能不能感悟到“怀忆”本身的意义,也是一种无可逃避的挑战。这些“怀人忆旧”,即是自传体记忆,它是记忆的一种重要形式,是指个人对于往事的回忆,是人生的一部编年史,一部浩瀚的纪录片。

  也许你知道艾宾浩斯的记忆遗忘曲线:时间间隔越长,遗忘的东西越少,却不一定知道“艾宾浩斯法则”:记忆的内容愈多,所用的时间就愈长;也许你也知道弗朗西斯.高尔顿是达尔文的表弟、优生学的创始人,却不一定了解他的“联想与回忆实验”对心理学的意义——揭示“怀旧效应”,正是以上两位的记忆实验,启动了自传体记忆的研究。

  刚刚过去的端午节,十来个老人聚在一起庆祝节日,一位八十多岁的太婆首先开口:“我是20岁嫁到这里来的,结婚前从未见过面,两个人合合八字就提亲了,现在60年过去了……”另一位七十多岁的阿伯接口道:“以前很穷没有吃的,我们就用铁丝做成钩,偷偷地去钩别人卖的水果……”,年长者为什么喜欢回忆往事?而往事又多是青春年少时?

  早在1879年,弗朗西斯.高尔顿就使用了“高尔顿提示技术”来对记忆进行研究发现,回忆数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而逐步增加的,在65岁时达到最高峰,回忆量则在15—25岁这个年龄段猛增,形成回忆高峰期,这便是“怀旧效应”,它可以从三个角度来解读,第一,从神经生理学的角度来看,我们的记忆力在20岁时达到最高峰,那个时候所发生的事毫不费力就可以被保存下来,那一时期储存的记忆比之后任何时期所储存的记忆都要多。第二,我们在15—25岁之间所经历的值得记忆的事情更多,许多回忆都是与各种各样的“第一次经历”联系在一起的,这些关于第一次的记忆中有不少有着闪光灯记忆的特点。第三,童年和成年早期所发生的事情塑造了我们的个性,决定了我们的身份,同时也指引了我们的人生历程,我们的响应度是最强的,记忆也是最深的,其效应就是要一个人回忆起那些改变了他人生的事情。

  那么“怀旧效应”又是如何让我们会感觉到生命随年龄的增长加速流逝呢?本书中是这样解释的,包含了许多记忆的一段时期回头再看时将会膨胀变长,比起长度相同而其中没什么记忆的一段时期似乎持续得要久些。反之,时间标记的数量到中年之后会变得没那么繁多,空虚怅惘的时间将会在主观感受上加速流逝。如果时间标记越来越少,其多样性消失,时间标记的网络也会随之消失,抵达那个时期的记忆的重要通路也就不复存在了,当然对于这个问题还有心理钟和望远镜现象两种理论支持。

  本书从生理、心理、社会等角度探讨了自传体记忆的形成、特点、及发展规律,并分别详述了闪光灯记忆、绝对记忆、学者综合征、似曾相识、人格解体、怀旧情结、濒死体验等与记忆相关的现象,作者旁征博引,介绍了记忆研究的历史,研究记忆的各家大师及其基本理论,同时借助文学作品和讲故事避免了纯理论的枯燥晦涩,真正可算得上一部文字优美的自传体记忆编年史。细读这本书就象在记忆空间里漫步,走走停停,时而与盲棋大师聊聊天,时而看看范登.胡尔的自传,犹如在脑里经历一处处人物风景,是的,那便是自传体记忆,别样的风景。

  《记忆的风景》读后感(十):文学的记忆风景

  从前读过一篇《阿斯彭文稿》的书评,作者在开头写道:

  “诗意与时间、空间的关系似乎成反比地生成,时空愈遥远,人们愈能追忆出那似水年华中一些可资纪念的东西,泛黄的纸页、斑驳的洇迹,几近消逝,却越发令人神往,如普鲁斯特对小玛德莱娜蛋糕的无限回想,足以引申出牵丝扯蔓的洋洋往事来。”

  正如引文中的描述,记忆会绵亘人的一生,它会伴随着无数气味、旋律、图像,在某个时刻击中你,从而勾起连绵不绝的往事。对于那些尤为恋旧的人,生动地追忆往昔生活的残留片段可能是他们毕生怀着最大的热情去做的一件事。在回忆的过程中他们也许会产生种种疑问:为何时光随着年龄的增长流逝得愈来愈快?为什么嗅觉总能迅速唤醒一段回忆?为什么在追忆童年往事时,我们总能看到自己的形象出现在画面里?

  文学家假托小说里的主人公,把这些疑问写进了他们的作品。当我阅读这些作品时便会感叹:他们当年若能看到这本《记忆的风景》,定会顿然醒悟,有相见恨晚之感。

  《记忆的风景》是荷兰心理学家杜威·德拉埃斯马的一本记忆心理学入门书籍。记忆几乎是人类思维中最为复杂的心理过程,是我们寄托着最深切最浓稠的感情汁液的花朵。作者用诗意的笔法把记忆的本质现象条条列出,深刻地解释,温柔地抚触,让我心醉神迷,读得无比满足。我由此发现自己的阅读之路几乎是一条“记忆文学”之路,作者提到的每个科学现象我几乎都能找到一些文学章节与之对应,有时我的自身经历也会成为这些现象的实例。

  现象一:气味总能迅速唤起一段回忆

  某夜我在街上闻到一阵CK·永恒香水的味道,然后情绪突变,接着体会到如潮水涌来的感伤和依恋。这一过程如迅雷不及掩耳,在我还没反应过来时就发生了,令我愕然不解。这股强烈的情绪是从哪儿来的?我尝试着放松心情,像普鲁斯特在《追忆逝水年华》中一样闭目塞听,努力回忆,试图抓住那种实实在在又飘渺虚幻的感觉——“这时我感到内心深处有什么东西在颤抖,而且有所活动,象是要浮上来,好似有人从深深的海底打捞起什么东西,我不知道那是什么,只觉得它在慢慢升起;我感到它遇到阻力,我听到它浮升时一路发出汩汩的声响”,就这样一段回忆从遥遥远方来到我的内心深处,浮现在意识的表面。

  杜威写道,几乎每一篇关于嗅觉的心理学论文都会套用《追忆逝水年华》中的一幕:主人公喝着茶,将一小块玛德莱娜甜饼泡在茶里,突然一种味道将他带回了贡布雷的童年时代。在原著(译文)中这一幕用了整整两千字来描述,由于它实在是太经典、太睿智,我真的很想把它整个引用过来。

  村上春树在《世界镜头与冷酷仙境》中也描写了香味撩起的情思:

  “她轻快地点了下头,意思像是说知道了。其脖颈漾出一股科隆香水味儿,犹如夏日清晨站在香瓜田边所闻到的芬芳。这芬芳使我涌起莫可名状的奇妙心境,仿佛两类不同的记忆在我不知晓的场所交融互汇那种虽有欠谐调却又撩人情思的感觉。这在我是常有的事。而且大多时候是由特定气味所引起。至于何以如此我则无从解释。”

  (巧合的是,接下去村上春树这样写道:

  “她看着我的脸,说了声‘普鲁斯特’……也许她是作为漫长走廊的暗喻而搬出马赛尔·普鲁斯特来的。……如同马赛尔·普鲁斯特作品一般长的走廊?”)

  回忆被气味唤起的确会令村上“无从解释”。气味是沉默的感觉,很难找到语言和词语来描述。由于嗅觉刺激太纷繁,你也很难像回忆一段旋律的名字一样回想起产生那种气味的物体。我们可以用照片储存图像,用光碟储存声音,是否有一天气味、触感也可以方便地储存和重现?

  现象二:似曾相识之感

  在《记忆的风景》第十二章,作者介绍了一种离奇的现象:某一刻你突然感觉眼前的场景无比熟悉,甚至接下来的所要发生的一幕你都了如指掌,就好像曾经经历过。你身边的事情,那些声音、面孔、谈话,甚至连自己的思想都像是你曾经拥有过的东西。仿佛你在重温生活中的某一个片段。

  这便是“似曾相识”的现象,也称为“既视感”。这种感觉稍纵即逝,而且同一个场景引起的熟悉感不会产生两次。杜威提到,那些情绪容易波动的人有似曾相识的经历也最多,这种现象产生的背景条件多是精神崩溃,不过是短时的,常常伴随着不寻常的光线。在群体中大约有三分之二的成人有过这种经历。

  有一次我走出音乐课的地下室正要去室外时,刚迈出第一步,双耳一静,奇妙的感觉袭来。我感受到的一切:初春的凉风、浅淡如柠檬果肉的阳光、细密的丛竹都显得无比熟悉。我想我一定以同样的角度看到过这个地方,在某个不确定的时间里。就像千寻穿过黑暗隧道,抵达陌生世界,几秒钟之后那种“既视感”才慢慢消失。

  不仅如此,我常会有“既视感的叠加感”,即“我感觉,我曾经感觉过,我曾经经历过与眼前场景一样的事”。有一次在上课时读《世界文学》杂志,看到一句对话:

  “他是候选人之一,”她舅舅说。“这还不够特别吗?”

  看到这行字我忽然有一种难以抓住的感觉……就是我肯定在什么地方读过这句话,看过这篇小说。并且我不是第一次这样想了。也就是说,我记得我曾有一次读到这句话时产生了“我读过这句话,这篇小说”的想法,但那次看完后发现我其实并没读过。这次我读完它还是发现没有读过。

  文学中也可见这样的情境。托马斯·曼的《魔山》主人公卡斯托普在滑雪时被突降的暴风雪困在了山上,陷入了半昏迷的状态。在半梦半醒的幻觉里,卡斯托普做了一个透明的、甜蜜的、带着些许安慰的暖梦。当梦变得可怖时他终于清醒过来——

  “我想,我是在做梦吧,”他自言自语地喃喃着,“梦得美妙极了,可怕极了。从根本上讲,我一直清楚这是个梦,一切都是我自己想出来的——那树木繁茂的院子和滋润的空气,以及接下去的美好景象与可怕情景,我几乎全都预先知道。我怎么会知道这些,想出这些,使自己感到幸福,感到恐怖呢?……”

  为了说明似曾相识的感觉,杜威在这一章的开头引用了《大卫·科波菲尔》的两个场景。这本书在我高中时曾是必读书目,十一的同学们若是看过应会觉得很亲切。为了鼓励大家自己去看《记忆的风景》,这里就不再引用了。

  现象三:时间随着我们的意识活动加速或减慢

  你有没有过这种经历?在紧张期待着某件事时时间会变得特别漫长,滴答作响的钟声那单调、一成不变的旋律让我们倍感未来的遥远。相反,欢期总是短的,在快乐的日子里时间好像消失了,你看不到它快速逃离的踪影。我们感情的强度、期望的敏锐程度都赋予了心理时间以自身的律动,时间随着我们的意识拉伸变长或收缩变短。

  加缪的《局外人》主人公默尔索在监狱里时由于无聊,每天睡十六个钟头,昼夜交替,让他产生了这样的思考:

  “我在书里读过,说在监狱里,人最后就失去了时间的概念。但是,对我来说这并没有多大意义。我始终不理解,到什么程度人会感到日子是既长又短的。日子过起来长,这是没有疑问的,但它居然长到一天接一天。它们丧失了各自的名称。对我来说,唯一还有点意义的词是‘昨天’和‘明天’。有一天,看守对我说我进来已经五个月了,我相信这点,但我又不理解。对我来说,我在牢房里过的总是同样的一天,做的也总是同样的事。”

  托马斯·曼曾思考过关于时间的厌倦效应问题:人们常说厌倦会使时间变得漫长难耐。不过,这种厌倦感可能适合一个小时或一天——更长的时间,诸如数周和数月,会被这种厌倦截断,于是时间缩减了。

  《记忆的风景》中还提到很多有趣的现象,如为什么我们看一个字时间长了会觉得不认识它?这现象名叫“语词间离”,常出现在注意力涣散、情绪变化大、工作节奏不规律的情况中。它是“人格解体”的一部分,突发而快速,这时你感知到的一切都显得陌生、新鲜而不真实。还有某章讲到“绝对记忆”,作者以博尔赫斯《博闻强记的富内斯》为例:富内斯能记住他看到、听见和感知到的一切,经久不忘,他的记忆变成了一个完美的储存器。

  阅读这本心理学书籍时我很少会有读不懂的地方,且《记忆的风景》对人执著热情的感察分外深刻,不时有警言妙语散布其间。一个人的记忆像是一张多色彩的墙上挂毯,中间绣着暗色的和鲜明的花朵。记忆也像灵魂,长久地守候着,等待着给我们以提示。当我们倦了累了,走不动了,在河边躺下,那些笔尖下的记忆仍旧会以一贯沉着的速度向前流淌,成着柔和的灰色的波纹,迤逦向青色的远山而去。

  并附三个链接:

  1、《追忆逝水年华》中关于玛德莱娜小饼的段落:

  2、博尔赫斯:博闻强记的富内斯

  3、戴桃疆:被虚构的马德莱娜

  【摘要】“考虑到马德莱娜小甜饼搭配而非浸泡在茶水中的食用方法,更加叫人怀疑触发普鲁斯特童年回忆的食物并不是马德莱娜小甜饼,而只是一片普通的烤吐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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