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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潜和樱子读后感10篇

2018-03-18 21:06:01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陶潜和樱子读后感10篇

  《陶潜和樱子》是一本由刘争争著作,浙江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8.00元,页数:280,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陶潜和樱子》读后感(一):功不唐捐,向陶潜致敬!

  我平时是不屑于读网络小说的我宁愿把时间浪费名著经典,但这次读了却也值当了。

  喜欢这样的行文风格,连目录都省了。但却让你有种置身世外感觉,更像是看一场剧情未知电影,而不是简单的一本书了。前面横纵交替穿插,后来两条支线并驾,有对比交集作为连亘支线的作者让人有种有身处其中的同怜感又有置身事外的观客感。

  起初读的时候不喜欢樱子,觉得她不够自重不够自爱,但越到后来便对她越讨厌不起来,因为她始终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也始终活得最像自己,并为之努力着,这是我所不敢的。至于陶潜,他与樱子走的是两种极端。他这个人不好说,因为最关注所以才最难下评价,他的骨子里有一种野性的骄傲,即使路途艰难而迷茫却也不曾低头。故事中有许多的小人物,不失童真的唐教授,山中的老喇嘛,重情重义的烧烤店老板,小羊,娇娇等这些人与他们相遇交集,分离又与下一个相遇,这些人装点了故事,也丰富了他的人生。本人很喜欢淘潜,有古代贤士之风,又有西方科学怪人的气质永远有自我的坚持,最让人感动的是他的坚持永不会因为外界压力改变。他是我想成为但我可能我永远无法成为的那种人。

  很喜欢这个故事,不想管他是真是假,就是喜欢这种有骚气的故事,瞧着表面平淡如水,实则暗藏汹涌,像陶潜那样,看着文弱,实际简直生猛。 不禁让人有种破蛹而出的冲动。如果这是真的,陶潜是值得我们所敬佩的,不为其他的,只是陶潜做了我们大多数人最想做的却没有勇气做的事。

  《陶潜和樱子》读后感(二):心有猛虎,细嗅蔷薇

  写这篇书评的时候,也就是现在,我正处于怀疑自己,怀疑人生,讨厌自己,也讨厌人生的岔口。我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怎么了,身上的压力大的喘不过气来,一切的黑暗仿佛都没有尽头。我在想啊,我想要的到底是什么呢?

  我想到了这本书的女主,樱子。这个后来签了定制剧女二号的女孩。她活的多洒脱啊,她自始至终,都知道自己想要的到底是什么。她想要演戏,想要成名,她不信自己不能成名,她不信命,为了得到自己想要的,她兼职当模特、车模、肥皂剧的女n号,哪怕前途不明,结局未知,她都一意向前,不曾回头。说实话,我很羡慕她,羡慕这个始终活的最像自己的人。她没有屈服于命运,也没有屈服于现实,心中纵有千般苦涩,也不曾忘记自己的梦想。最终,她算成功了吗?算成功了吧。活出了自己青春模样,哪一点不好呢?

  而我呢,心有余而力不足。大概就是这个样子吧。想把事情做好,但是慢慢的却脱离了原本轨道,越走越远,再回头,我发现我不认识自己了。那个人,她不是我了。

  “我什么都能付出,我就是不能输。”是,我不能输,我不想被人看不起。所以啊,我丢掉了好脾气,丢掉了尊严,丢掉了一切的一切,结局,却换来的,是深夜里的痛苦,是深夜里,独自舔舐伤口

  陶潜说,世界太小,我太大。只因为他是陶潜,他有资本,可我呢,我本沧海一粟,奈何自以为是漂鸿。世界太大,我们都太小了。

  因为现实,很多人都变成了半人半兽,以前天真善良的我啊,也会慢慢失去曾经的我吧。

  人生还是要继续,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活出自己,想必才是最快乐的。“心有猛虎,细嗅蔷薇”,真实的自己最可爱

  《陶潜和樱子》读后感(三):陶潜:Do it , I'll die。

  我觉得干大事的人都神神叨叨奇奇怪怪的异类。

  陶潜一定是标准的异类。

  陶潜的性格跟《周一清晨》里Dr.Park很像,我记得Dr.Park最经典的台词“Not do ,die.”坦白直接真诚高傲

  要是给陶潜一个台词我觉得是“Do it , I'll Die”.坦白直接真诚高傲。

  陶潜一个北京户口就愿意四海为家,到处漂泊,他把自己当陶渊明,他去哪就把世外桃源带哪,然后随便混了两百万巨款给了爹妈。

  樱子是普通人,和陶潜相比,她的经历都算平凡。但人相貌出众又为梦想拼命,让人喜欢。我想现实中的樱子总有天能打破圈内神婆的诅咒,从八线干到二线。讲奋斗的小说电视太多,最后男女主角都走向人生巅峰了,现实的自己生活照样过的一塌糊涂

  书中的樱子就是我们绝大数人迷茫时的影子,如果因为“功不唐捐”这四个字让樱子坚持下来了,那“功不唐捐”也能让我们认真对待生活。

  《陶潜和樱子》读后感(四):佛说,你与我

  嗯,读这本书之前完全不知道会给我展现一个什么样的世界,舍友花了一下午的时间,非常非常入迷的看完了,然后说,非常非常好看

  当我慢慢进入这个书的世界之后,我感觉我今天看不完我就睡不着了,以往这个厚度的书,我最多两个小时就看完了,但这本书我真的看的不太快,我不想错过每一个细节,看的很入迷,就看的很仔细。

  文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陶潜,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的脑袋里面为这个人物在现实世界里找到了一个人,那就是我的高三同桌,感觉他就很符合这个形象

  原本以为读书很多,他天天读书,会有这书呆子一样的形象,但是完全颠覆了我的认知

  晚上做梦的时候我也在想,陶潜这个人在现实世界里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

  嗯呢,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读这本书,感叹人生无常,感叹佛

  对不起,我匆匆结尾,因为想说的话太多了

  《陶潜和樱子》读后感(五):少年意气怎能平

  这是两个真正的靠一腔热血和勇劲走天下、过生活的人的故事。

  文章以第一人称的叙述视角给我们展示了书中两个主人公的青春岁月,讲述了他们身上所带有的勇猛、执着和善良。他们可能是别人眼中的两个怪咖,但他们却是自己世界里的英雄

  陶潜,读过万卷书的男儿。在他的日常生活里,读书是唯一的存在。因着读太多书,他和这世间大多数的人都不同;因着读太多书,他和讲授西方文学概论的唐教授成为忘年交;因着读太多书,胸腔里那股子文人志士的傲骨与豪气从未熄灭过。可以说,他做了我曾经想过却不曾敢做过的事情。不善与人交际的他,却不曾犹豫的抡起瓶子为朋友两肋插刀。于是,他被迫肄业,离开学校。但也因此,他有了一个行万里路的契机。虽然对他来说这是迟早的事,但这不平凡缘由却是为其增添了一抹成长色彩。先是在天津解了那盘残局,而后又在保定碰上了仗义豪情的老米,接着去往杭州遇见了那外强中干的莫小红,又在云南结识了淳朴坚强的小羊,最后与命中注定的娇娇相遇。这一路的旅程,看似皆是山穷水尽之境,而却又每每能够柳暗花明。陶潜好学佛,一个人单枪匹马走天下,只带一本《金刚经》,而佛家又恰好讲究一个人与人之间的缘分,谁能说他这一路所遇之事、所识之人不是缘分到了呢?吃一顿霸王餐,认识了习武的老米,从他身上陶潜看到了人间情义的大爱所在;去杭州避祸,结识了满身伤痕却仍硬撑着的莫小红,从她身上陶潜体会到了人间的苦难与救赎;到云南志愿教课,与阳光活泼但却背负着家庭重责的小羊相识,随其东去,到广西,见识到地下运动的黑暗与无奈,从他身上陶潜感受到了人间的责任辛酸;似是偶然,又似必然,在经历了人间种种感情后,陶潜遇见了娇娇,“他的内心有某种东西一闪而过”,从此之后,他的感情中枢终于完整,他的灵魂不再孤独

  陶潜,从不向庸俗低头,始终坚持着自己骄傲的骨气,于是,终见风云成了龙。

  樱子,世俗但却有光芒女儿家境普通,造就了她好强的性格,“一定要成功”、“绝不认输”的信念就是她的全部。樱子很漂亮、有魅力、能努力,但她同时也能圆滑、有心计、做错事。一直想要挤进光怪陆离娱乐圈出人头地证明自己,但无奈这条路实在是太难走了,她挤得头破血流,满心伤痕。其实,樱子也曾迷茫过、曾恐惧过、曾怯缩过,但终究还是抵不过心中那一点要成功的念头。樱子奔赴着一场一场圈内圈外的酒局,争取着一个一个渺小微芒的机会,太苦太苦,但却也能含着泪咽下。好在最后,樱子终于是红了起来,用自己的努力与实力把握住了那来之不易的机会,在这圈中勉强立住了脚跟。但她却犯了一个无法修改的错误,错过了她人生中那个对她最好的男子。小文,可以算得上是我的男神了,长得帅气工作够好,最重要的是他对樱子爱的深情、爱的动人,真的是一个随时都能嫁了的好男人。但樱子做错了一件事,她后悔、她愧疚、她无法弥补,同时她太过于注重自己得之不易事业,终究还是错过了,缘灭了。

  樱子,从不向落败低头,始终坚持着自己拼争的硬劲,于是,终见彩虹成了蝶。

  两人,看似走着两条完全不同信念的人生道路,却拥有着同样的精神灵魂,一是善良,一是勇气,一是初心不忘。这三样,生成了两人所经历的人生百态,也构成了两人身上最光彩夺目颜色

  “功唐不捐,所有的功德和努力不会白白付出,必定会有回报”。念及此,可曾记起自己年少时的理想疯狂

  不信徒劳,信努力。

  这人间的磨难怎能阻挡住我们挥剑指天下的壮志?这人间的烟火怎能迷乱我们拯救和改变世界的初心?这人间的黑暗怎能遮挡住我们照耀宇宙的侠正仁义?

  《陶潜和樱子》读后感(六):不管在一条怎么样的路上,我们心有猛虎

  故事中的人儿和故事刚开始看的时候,它的版面是一小段一小段的,像是一个个情节,串出来的故事儿,和之前看的不同,让我迫不及待地想看完。

其中的樱子刚开始的豪情,让我不禁钦佩起来,或许是我骨子里的叛逆在她的潇洒为所欲为了一顿吧

  《陶潜和樱子》读后感(七):时光倒流,回到18岁,你最想做的事情会是什么?

  假如时光倒流,回到18岁,你最想做些什么事情,给自己的人生一个什么样的规划

  对我一个三十岁的人来说,在那段最黄金的时光里,留有那么多的遗憾

  所以,最初吸引我的,是对故事中两个年轻人所经历的事情的好奇,我利用三天午休时间,完完整整地将十二万字的《陶潜和樱子》读完。

  本书作者刘争争,是名90后青年作家。诚如作者所写,这本书讲的是两个心有猛虎的年轻人的故事。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历事识人

  刚毕业时,经常听到职场老人在我们这些刚踏入社会毕业生面前自嘲自己:“想当年,我们就是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现如今,已经被社会现实生生地打磨成了滑溜溜的鹅卵石啊。”

  年少轻狂,是那个年纪标签,和樱子一样,陶潜身上也有一种“带着戾气的轻狂”。

  高中自我介绍,“我叫陶潜,我喜欢博尔赫斯和卡尔维诺。我没指望和大家做朋友,你们别来烦我就好。”

  不合群,不走寻常路,注定是这个骨子里有种“清高”的少年的人生路线。

  陶潜很像陶渊明。“我”刚入行写剧本,从狗血剧的庸俗电视剧入手。樱子想进娱乐圈当明星,没有背景资源,只能从“卖萌伴骚露大腿”的庸俗角色做起。陶潜看不上,“任何时候,我们都不应该向庸俗低头。”

  陶潜仗义,为救樱子,和人打架,致使对方受伤,遭到学校开除。

  父母都是普通工人,不能总是宅在家里读书,辍学后的陶潜决定行万里路。

  书里面是一个世界,社会是另一个世界,甚至更加残忍

  河北保定,夜市烧烤摊上,混混酒足饭饱,想以假钱蒙混过关,陶潜当然不干,混混抽出短刀,猛钉在木制桌子上,威胁,陶潜拿脖子奉上,混混甘败下风。

  读到这里,这种行为不值得效仿,我真为陶潜捏把汗。

  你有你的“混”,我有我的“轴”,无畏的轴。

  杭州酒吧,邪难抗正。邪难入侵。

  身体与灵魂,更看重哪个?超级女富婆莫小红,男模争宠,和女人从事的古老职业一样,卖笑卖身,身处乌七杂八的环境,陶潜始终是那朵“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

  莫小红想拿下他,他始终一句:“我跟他们不一样。”

  云南支教

  陶潜不怂,教孩子打架也是。

  班里有一同学叫小明,总是被另一同学小朋欺负。陶潜看不惯,教小明主动约小朋单挑,因为他知道:“人,一定要被这么逼一次,不然永远不知道该怎么为自己赢得尊重,怎么高傲地昂起头。”

  是啊,奋斗中的人,不逼下自己,就会轻易困难低头。

  有段时间老人生病,家中无人看管孩子,我得上班,得接孩子,得照顾老人,得挤出时间看书学习写书评,各种事情挤在一块,压力很大,在无人帮忙的情况下,我时时告诉自己:要靠自己!等挺过那段困难时期,我猛然间觉得:原来,我可以独自完成那么多事,我的能量这么大!

  广西黑拳,血腥的交易

  小米为养家糊口,参加黑拳比赛,那是把对方朝死里打的比赛,只为赢那几万块的出场费。华哥因为黑拳,被打残,后半生再也干不了力气活,小米赢了泰拳手,那又怎样?还是遭到了报复。社会有残忍的一面,只是你没有看到。

  为梦想,努力到一地心碎

  樱子,有着当明星的硬性条件,漂亮的脸蛋,可人的身材,遗憾的是,从小父母离异,跟着母亲在城南长大,出身普通,心里面急想出人头地。

  一个普通女孩,如何才能走近表面光彩的娱乐圈?

  樱子很努力,上学时就开始兼职当画模车模,这些收入足以让她完成学业,维持生活,但是对于有野心的樱子,这些远远不够,她和矮富帅谈恋爱,被五十多岁的大叔包养。

  在电影《美人鱼》中,李若兰(张雨绮饰),对同样是身家过亿的刘轩(邓超饰)说:“我与你不同,是基因不同。”

  人与人之间无形中的鸿沟,是阶层,即使你可以买到入场券,也永远理解不了属于阶层的精神。

  名媛告诫樱子:“决定一个人社会地位的因素很多,有些靠努力也得不到。”

  樱子不服:“我这个人最不怕的,就是折腾。”

  女人的成功,可以靠才智,可以靠脸蛋,甚至是身体。

  遇到高富帅小文的真爱,在真爱与梦想面前,樱子选择后者。

  她还是走了潜规则中的规则。

  樱子后来真的火了。

  小文不介意,要和她结婚。

  她拒绝,怕婚姻把自己拉入现实。

  这个喜欢在名利场中“漂”着的女孩。她为梦想认认真真地努力过,也走过世俗眼里的“捷径”,是对还是错,也许,这世界从来就不是非黑即白。

  陶潜是一个过于“出世”的人,而樱子,却是一个过于“入世”的人,俩人犹如冰与火。在一生中最最美好的时光里,陶潜读书识人行万里路,找寻心中的“功不唐捐”,而樱子,始终冲着一个明星目标,勇猛追逐,二人不期望富有,只为自由。

  在两人身上,我看到自己的影子,上大学,读了一个不知所云的专业,毕业后,不断地尝试新的工作,折腾着,成长着,独自舔舐伤口。

  人生若能早知早慧该多好!强烈推荐这本书给在读的大学生朋友和刚毕业的年轻人们。

  《陶潜和樱子》读后感(八):无妄

  功不唐捐。

  有人问我说:“这个书为什么没有序,也没有目录。”然后,我讲:“我觉得,是它太好看了,所以不需要。”

  我看完这本书有三、四天了,算是拖了不少日子。

  期间,接触过或者看过这本书的人,都对这本书产生了记不一样的感情。应该都和我一样,看的很爽。

  有位学长甚至这样和我说:“从小到大就没完整的看过一本书。”但是,他想把这本书看完。

  我一直和身边儿的人说笑,这本书有毒的。这本书,很“另类”,像是陶潜和樱子一般的“另类”。我很欣赏这样直言不讳的文笔,没有“金砖玉瓦”的精雕细琢,也没有华丽辞藻的铺垫和赘述,却非常的大气一体,独领风骚。

  如是我闻。书中精妙,我感觉自己说不出一二来,但是书中的人生却真的不是你我。书中的要么不认输,要么不低头,我某段时间做到过,但从未坚持下来,我任凭世俗安排我,也在世俗的安排中随波逐流。

  可我坚信着一些东西,从改变过。我认为这世间无对亦无措,所以本不愿折颜于俗世的言。我认为凡化为因,皆可有果,随心而动罢了。我认为的东西不少,在如斯境地,我想再次拼搏,我想做可以救人的或为医者亦或师者。在这亘古长存的两项职业还是很有些意思的。

  话说到这里,一些故事仍在继续,一些美好的事情的仍在延续。

  初识这本书,我很惊喜,一个疯狂的樱子,一个怪异的陶潜,一个有意思的刘争争。一本奇葩而又另类的书,一整个简单而又丰富的故事,我喜欢的真实,我喜欢的陈述和直白的勾画。

  我喜欢的一些东西存在里面,我喜欢的精气神儿,我喜欢的大部分。

  我不会表达情感吧!

  有“徒劳”二字,你若看不到回报,那是因为故事还没有走到结局。

  我也如此相信,有一些事情是要一直一直坚持下去,也是要一直一直的往前走,路何曾有尽头,人生只能如此。走,往前,周而复始,永不停歇。

  此外,知识就是力量这句话是真理,如果你怀疑这句话,那说明你的知识还远远不够呢。

  应该是没有错的了,就像在高校的老友,她一直很忙,忙着学习,忙着一切,也很充实,知识将会撑起她的后来。

  再庸俗的剧本的剧本也是要耗心血的。所以尊重一切劳动成果,尊重一切好坏功过,为所有的是是非非释怀。不漠视,不忽视。

  陶潜说他是来干这个世界的。那么我也是。

  樱子经历了各种辛酸苦楚,未曾放弃,那么我也是。

  但是,我不是樱子,也不是陶潜,也不会去成为他们的影子,我是为着能够更好的成为我自己才这么做的。我要的是我所付出的努力里面所包含的一切,我会爱这个世界,如最初一般,尽管他真的很操蛋。

  至此,以我36c的胸谢幕。

  爱大家。

  《陶潜和樱子》读后感(九):最生猛用力的现实人生

  如果能够重回18岁,那么我一定会比从前更加珍视每一天的日子。 可惜,人再无少年,就像《陶潜和樱子》的作者刘争争如是说,这大概是最丧的话了。

  最丧的话里,有最生猛无畏的少年,这就是《陶潜和樱子》书中的两位故事主角——不屑一顾的学霸陶潜和渴望成名的美女樱子。毫不夸张地说,这大概是我近期看过的最有趣的故事了,没有之一。我也说不清究竟是哪里好看,那里打动了我,反正就是穷极了语言描述,我竟难得找出形容词来概括这本书,那就只好说说故事中的人了。

  陶潜,是我们少年时最不屑与之交集的怪咖,因为太过于学霸,我们高攀不起,因为太过高冷,我们才不愿意丢脸,所以我们与这样的朋友,注定无缘。陶潜从小就不一般,可说是天生的为学识而生,他在书中见过人世的电光火石或哲学深思,所以才能看透人间的虚妄和浮华,这样将学识融汇进心里的少年,当然不一般。这样一个痴迷于探究人生边界的少年,注定要走很久,才能找到远方,但他又一颗真心傍身。有时又会感觉他是读书人的傻气和不暗世事,但读书多的人果然运气还是不错的,他的幸运带着他见识过不一样的事,结识了很多不一般的朋友。

  他为不像朋友的樱子出头导致退学,因为注定要出走的远方离开北京,因为一顿刷盘子换来的饭菜结识了一个待师如父的义气烧烤老板,凭借着气质和心性帮助浙商女老板治好了不眠症的困惑和心结,又在云南支教学校引导孩子发现自己身上的勇气,还因为机缘认识了打黑拳的兄弟,在广西黑拳奇遇中遇到这辈子的女孩。在这一路过程中,他最起眼的都是那周身不一样的气质,吸引人的眼睛,彷佛他就是这样不一般的存在。我想到书中一句话——知识就是力量,这句话是真理,如果你怀疑这句话,说明你的知识还远远不够。陶潜的气质,是不是就是所谓的读书人的气派呢?

  樱子,更是处在普通人无法接近的视角。就像她自己形容的“我从来不想当个好女人,可也不想做个坏女人”。她只是不顾一切地想要成功,或她太需要成名了,因为从小的渴望所累积的成名的欲望。惯常我们会用很多的负面词语来形容那些想要成名的女孩,认为她们靠着见不得人的手段才获得上位。樱子的故事,就是用个人的人生轨迹还原我们的臆想的揣测,然后我们了解到什么是生猛的姑娘,什么是不能理解的女人。

  她的生活离我们太远,像她一样被富二代男友圈养的姑娘,和一个中年富商谈一场注定没有结局的恋爱,没完没了地为了成年的梦想奔走,然后想要怀着女孩的心去和好孩子男友谈一场单纯的恋爱,和一个看起来不好不坏的大导演纠缠周旋,这样的女孩,实在谈不上好,可你也无法用简单的坏来形容她。,她不过想要用生猛无畏的面孔,去要一个成名的梦,过程中她也不愿意去伤害谁。最动人的便是樱子听到神婆让她放弃演艺圈的计划时的哀伤,那是短暂的无法重现的绝望。

  陶潜和樱子,他们都是生来自己知道要怎样的人,更多的是在忙忙碌碌中寻找着,和失落着。能够知道自己要什么的人,这样的人即便注定不平凡。

  刘争争的文字,读起来就像是聊天般自然地讲出这个故事,语言也是口气化和生活化,这也成文字让我们好看的原因之一。还有那时不时出现的《金刚经》和人生格言,显然作者也是个不一般的人。

  这就是那个怪咖陶潜,这就是那个生猛的姑娘樱子,她们的身上积蓄了无数我们敢想不敢做的能量,攒下了很多我们所羡慕过的放荡不羁和敢做敢为。最生猛用力的现实人生,像他们一样明白地活着,真的挺好!

  《陶潜和樱子》读后感(十):致每个手持保温杯的人生

  “人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向庸俗低头。” “怎么会红不了呢?” 每一年的夏天应该都会有很多陌生人彼此相遇,在地铁,在电梯,或是在冒着烟的枪口前。你会在人群中走着走着,就不小心走进了别人的全家福照片中,又或者,不小心和抢银行的悍匪做了邻居。 读过这本书的人当中有很多想活成陶潜,或者樱子。我不是陶潜,也不是樱子。我也没有陶潜和樱子这样的朋友。我并不想改变我现有的枯燥无味的人生。因为枯燥才是我生活的唯一乐趣。我不会抄酒瓶子扔向别人的脑袋,也不会有远走他乡逃离父母的念头,没有勇猛生活的热情,也并没有可以为之奋斗的目标。 可是我还是觉得很好呀。 会让朋友在看到“我只想抱着我泡好枸杞水的保温瓶去养老,打打太极,与世无争,长命百岁”的时候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我;会让别人觉得“啊,她就是一个很淡漠的人啊”。 我是一个俗人,渴望住在嘈杂的闹市区,最好小区门口有棵大树,夏天的傍晚和门口小卖铺的大爷一起下象棋,加入花园的夕阳红乐队,做个拉二胡的小老太太。懒得和别人吵架,就可以不要说话,“欸,吵什么呀,喝点水消消气。”“年轻人哦。” 也许我们永远抓不住最想要的东西。想要出名的人挤破了脑袋也红不了,想要安静的人偏偏被迫喧哗。只有在脑海里回想时,才发现人生竟然是这样悄悄变成完成想象不到的模样。生活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并不是一场冒险,而是一股不得不卷入的洪流啊。我还是抱好我的保温杯吧。

  “要一杯枸杞水吗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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