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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独自穿越沙漠,领悟了安全感和自由经典读后感10篇

2018-04-23 21:52: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我独自穿越沙漠,领悟了安全感和自由经典读后感10篇

  《我独自穿越沙漠领悟安全感自由》是一本由【澳】罗宾·戴维森著作,九州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49.8,页数:264,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我独自穿越沙漠,领悟了安全感和自由》读后感(一):希望27岁的我也会像她一样热烈烈的生活

  来自社长的鉴书方法,随便翻开一处当你读了5min依然有读下去的愿望时,对现在的你而言就算是好书,在书店遇着时读了几页便深深的被吸引,可能与当时心境有关,再断断续续读完,印象最深的时她为了穿越沙漠所准备做的准备,独自到爱丽丝泉,谋生,找骆驼学习训骆驼…一个人真的要做某件事时总会陷入无尽的琐碎中,作者为此准备了2年时间,期间也有几次已接近行程开始,却因为「小意外」差点被打回原处。生活里有太多的琐碎和意外,真的坚持下去却需要相当强大意志力渴望

  我很好奇(也很佩服)27岁的作者就真的开始去做这件事并坚持了下去,徒步穿越沙漠在开始之前对她而言意味着什么?27岁,在我们这个国家,对女孩子而言(如果单身)已经快要步入剩女行列了,要么就是准备或者已经结婚生子生命的新阶段及另一个家庭开始付出自己年华,作者却依然热热烈烈为自己活着,已经是抛却了世俗琐碎。像我啊,一个应届毕业生,还有很多像我一样的应届毕业生,能生存下去,好好生活,接着就是房价车价…时间和社会推着往前走,好像那才是我这一生该做的事情。真的吗?我相当怀疑

  给3星是不太喜欢「tracks」的译名,太小家子气。在另一本同名书的简介里「"tracks "is a tale of passion and deep unrest 」 。壮景犹难再现,camel trip never ends ,it merely changes forms .在生活里。 作者对「原著民」的巧妙融入 以及 从他们的视角对「游客」的吐槽也让人忍俊不禁 同时反思"真的如此吗?"(并不是完全认同,大多数人的旅游是放松身心) 不可否认:一个女人,沙漠,徒步…组合在一起 都会因「超出普通人期待」而变得 "不可思议"

  依旧希望,几年后的我能像她一样,依然可以热热烈烈的生活。

  《我独自穿越沙漠,领悟了安全感和自由》读后感(二):孤独是种天赋,而非该去畏惧的东西

  国庆期间陪父亲去成都动物园闲逛,除了马、鹿、骆驼等动物处人稍微少一些,其它区域根本挤不进去观望。索性,我们便把大半天的时间耗在了这几种动物上,看动物是其次,陪着父亲聊聊天倒是最主要的。如果没有记错,这是二十六年来,我和父亲第一次一起去动物园,也算满足了我小小的愿望。它是自己渴望了很久的具有仪式感的父女必去地方之一。

  对动物了解不多的我,唯有在骆驼面前自信的多言了几句。我对父亲说,其实骆驼是很聪明的动物。一向不喜欢说话的父亲笑笑没有接话,我便开启了话唠模式,把自己对骆驼仅有的见闻滔滔不绝的讲出来。

  比如:

  动物园的这两只骆驼应该很孤独作为群居动物,没有那么多小伙伴陪在一起是很没有安全感的一件事。在沙漠里,骆驼们讨厌离开它们的伙伴,为了回家,它们会使尽任何策略、任何肮脏的小伎俩、任何严重犯规的行为。把他们成群的带到某个地方很容易,但单独带走一头骆驼则是一种试炼,要斗智斗勇

  沙漠里的骆驼在训练期间都会掉肉。它们不吃东西,一整天都在思考主人”会对它们做什么。突然我就联想到了大学时的军训,之所以会瘦,也是每天都在担心教官又会搞什么花样训练我们。

  骆驼是居家型动物。等它们认准一个地方或一片区域后,我们就可以99%肯定,他们会一直设法回到那里。这两只骆驼估计已经完全适应了这个动物园的生活了。

  骆驼实际上是只认一个主人的动物,不喜欢被陌生人呼呼喝喝。所以,最好不要大声吼它们。

  骆驼的妊娠期竟然是十二个月。它们可以活到五十岁。这只掉了很多毛的大骆驼,不知道已经活了多少岁呢。

  在父亲面前终于完美的装了一次“知识分子”,我感到非常满意。当然,如果不是晚上吃饭时,父亲指着我吧台上的《我独自穿越沙漠,领悟了安全感和自由》,说:“中午你给我讲的关于骆驼习性的那些,就是昨天看这本书看到的吧”,我还以为我这次“装”可以得99分呢。其实内心还是很高兴的,现学现卖的把自己看到的这些有趣的事情和父亲分享,没有让观望最后变成一片空白

  《我独自穿越沙漠,领悟了安全感和自由》读后感(三):壮游,永难复现

  marttree

  三十多年前的世界,跟现在的当然不一样。

  如今的年轻人比如说,二十七岁),想的是工作恋爱、学习、打造生活方式(所以,“生活家”成了一个热门的词)、运动、修心、孤独;当时的年轻人,热衷于怀疑、反对(旧传统和旧秩序)、标新立异群体活动奋斗热爱。而无论哪个时代的年轻人,包括不算年轻的人们,一直都会,经常都会:迷茫

  对人生的迷茫(这可能是年轻人独有的;到了一定年纪别说看不透,都懒得去迷茫了),对自己的迷茫。这种情绪,有些人淡淡一笑就任它过去。有些人一想就想痴了。而“离开、远行”这样一种仪式,从来都是调整迷茫的一种方式。可是跟如今提倡的“说走就走”,以散心为目的的观光式旅行不同,我们的主人公小罗,对于她的独自穿越沙漠之旅,可谓处心积虑。

  Tracks(是的,请允许我用英文书名来提及这本书,无论从音节的简洁还是意义的贴近上,我都觉得它更合适。可能你们会认同我的。)其实是一本大热闹与大寂寞截然分开又全都拥有的书。我们青春无敌的小罗,独自来到爱丽丝泉镇,在这里以劳动换生活,同时学习饲养和照顾骆驼,以及必备的野外生存节能。当时的澳洲本来就男尊女卑得严重,她的反常举止在这样一个小镇显然石破天惊,于是一开始,她的境遇就很“不堪”。“初来乍到,很难从虚构中辩出事实,从妄想中辩出恐惧,从坏人里辩出好人,但这个镇绝对有什么异乎寻常。”在几番江湖对垒后,她稍加安定,一边做着纯粹体力活儿,一边跟骆驼、狗和乌鸦生活在一起。

  跟动物一起共栖的生活是热闹与忙碌的,小罗把它形容得特别具有影像感:“我给小骆驼准备好鲜牛奶之后,小刨会跃到空中六英尺高,抓咬每一个想偷她早餐的长脖子,还以为是个她喝的,乌鸦则会俯冲袭击所有家伙。他是个无法控制的挑事鬼,小包很想一巴掌拍死他,但被我禁止。她最终学会,就算不是真心喜欢他,也要接受他,甚至容忍他站到她背上带他兜风,而他非常享受这件事,一直在低声哼唱和自言自语,还自负地梳理亮泽的墨蓝色卷毛,偶尔啄一下让她加速。”

  人生中,她头一次发现,“我其实享受动物的陪伴多过于人。跟自己的同类在一起,我害羞困惑不信任他们。我不理解这一变化,也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变得孤立、自卫和缺乏幽默感。我不知道我寂寞。”

  而她到底为什么要穿越沙漠呢?为了体验原住民生自然是其中一个重要目的——请把时间轴转回到二十世纪后半叶的早期。澳洲白人政府长期以来对原住民可是采取“灵魂侵入”举动的,普通的白人几乎视原住民为“动物”,生活中与其完全隔绝,也对后者采取了严苛的限制。但与原住民一直有往来的作者,已经了解到了原住民性格中的良善与大方,想要深入了解其思想就去他们生活的环境中——这是当然的事。而更重要的?

  在她出发之前的短暂回家探望期间,比她年长十岁的闺蜜如此告诉她:“我们要离开彼此和所依赖舒适,到外面转转,尽管有时这很艰难,但它很重要,这样我们回来时才能交换我们学到的知识,即使一些事情会改变我们,我们恐怕会认不出彼此,也在所不惜。” 同时,也应为作者本身对自己的生活实在厌倦了。……在我的脑海里,这趟旅行从来没有被设定为一次要证明什么的冒险。当时我觉得,最难的就是做出行动决定,剩下的只是坚韧。恐惧都是纸老虎。一个人真的可以通过行动来改变和控制自己的生活,而程序过程,就是行动本身的回报。”这些话,我觉得,都应该是她在后来写书的时候理清思绪表达的。为什么要走可能并不需要想得太透彻。要想让自己改变就从激烈地打破日常开始。“生命中,有些事可就像杼轴,你的存在围着它们转动——微小直觉闪现,你知道自己为了改变,做对了某件事,你觉得自己走在正途上。”当她日后在旅途中,看着暗淡的黎明给悬崖加上荧光色的条纹,意识到这就是其中一个片刻。这是纯粹、毫不复杂的自信的片刻。不过也只是片刻而已。

  热闹而漫长的准备工作结束后,旅行开始了。带着三匹骆驼(后来又多了一头骆驼Baby)、一条狗,她终于孤身进入了大漠(忽略掉那个隔一段日子就跟上来看一眼的摄影师!)。没有人可以交谈,没有人倾听她的呐喊和哭笑,生命开始进入了奇异的绝对安静状态

  你以为这是狂野版的三毛故事么?没有那么浪漫

  首先,沙漠的气候要命!他们黎明即行,从中午就要开始休息,傍晚方能走动一会,日落时赶紧找地方扎营。她在出发前必须牛饮,然后是数小时滴水不沾,等一天的行程结束时又牛饮一番好让身体维持起码的水电平衡。沙漠里的热度高达摄氏五十多度!走到后期,她的皮肤全部变成土色,鼻子等地方大量脱皮,头发纠结成团,也无需穿衣服;她也根本就不在乎人类自我设定的各种反复的礼节了。

  其次,大家都知道,沙漠中的虫蛇猖獗,生命力极强。它们对小罗的行旅或多或少造成了困扰。而我们乐天的主人公,在尽量不伤害它们的前提下,居然做到了与其和平共处

  再次,是不听话的骆驼屡屡走丢,让她彻底的失去陪伴——每一次,她都是努力地把骆驼找回来;失去骆驼不仅是失去了起码的陪伴,而是失去了生存的基本装备。与驼同行,对她而言,就是保证自己可以活着、平安地走向将来。

  虽然其中依然有土著老人埃德这样智慧快乐的陪伴,有跟摄影记者“交锋”的无奈与有趣,有遇见原住民部落欣喜亲切和被观光客围观的尴尬气愤(而埃德装傻吓唬观光客们的举止太滑稽太带劲了!)……这些短暂“热闹”和栩栩如生之后,是长时间的寂静。对——这才是沙漠旅途中最本质厚重的东西:寂静与孤独。

  “现在我理解了,我一直都是个孤独的人,这种身份是种天赋,而非该去畏惧的东西。我独自在我的城堡里,能清楚地看到寂寞是什么。我头一次有了顿悟。我这一生的行为模式一直都是在保留自己的那种疏离感,一直在保护那处高远清澈的地方,一旦分享,它便有破坏危险。我一次又一次用片刻神经质的绝望为此付出代价,但都值得。”

  她与孤寂天然浑融,甚至于在传说中闹鬼的荒村里夜宿也没有害怕。在孤寂中,一切感官都被放大,不用人督促和提醒,人本能地就开始回望过去,关照内心。思路变得异常清晰。“一则,我记起了在我的过去发生的每一件事以及属于过去的所有人,详尽无遗,色彩明媚。我记起了好久以前,在童年时代参与过的谈话或者偶尔听到的每一个字,如此一来,我就能以一种超然的情绪重温这些事件,就好像它们发生在别人身上。我在重新发现并了解早已死去、被人遗忘的人。我追忆出我并不知道它们存在的事情。人、脸孔、名字地点感情、零星的知识,都在等待检验。这是对我脑中积累的所有垃圾淤泥庞大净化,一种温和的宣泄。正因如此,我想,我现在能更加清晰地看清我现在与人、与资金关系。我很开心,没有别的词语可以形容。”

  一场本来出自意气的孤绝之举,到头来,其实感受的无非是孤寂而已。出发前对这个现实世界的愤怒反抗,在行走颠簸的途中,变成了更明晰而深刻一条条痕迹,被织入一张雄伟庞大却低调的网里。当然,横穿大漠本身留下的痕迹,也是网络的一部分

  “最初,这片土地开阔空旷让我害怕,现在反而成了一种安慰,让我的自由感和快乐漫无目的地滋长。”

  “当我走过那片土地,我强烈地融入其中,不过当时完全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万物的运动、模式和关联在直觉上变得清晰可见。我不仅看到动物,也认识到这些足迹。我不只看到鸟,还知道它行动的前因后果外界环境开始对我言传身教,我却对这一过程浑然不觉。环境变成了还有生命的东西,而我是其中的一部分。……一个过去只是单独存在的事物,此时与所有其他事物相互作用,彼此关联。捡起一块石头时,我不再简单地说一句:‘这是一块石头。’我现在会说:‘这是一张网的局部。’或者更进一步说:‘一切都对它作用,它也一样。’当我习惯于这种思维方式后,自己也陷入这个王忠,这让我的界限无线延伸。……”

  “智力与判断力竭尽全力维系边界。它们发掘回忆。它们变得沉迷于时间和量度。但它们还是要屈居次位,因为只是不再不要了。潜意识变得更加活跃和重要,并以梦境和感觉的形式来表现。”

  “自我似乎不是活在脑壳里的实体,而是心灵与刺激之间的反应。当刺激是非社会性的,自我想要界定其本质和了解其面向将会十分困难。自我变得丧失界限,更深地植根于潜意识里,相对地较少在意识中——它抛除无意义的习惯,变得更关注与生存有关的现实。”

  “当没有人提醒你社会规范是什么,你和那个社会之间毫无关联时,你最好有心理准备:你也许会有一些惊心的变化。”

  ……

  而最后的最后,当她终于带着疲惫的驼队穿沙抵海,从一种浩瀚到达另一种浩瀚时,那一刻于她,意味着结束——不仅是一场旅程的结束,而是一种经历、心境、人生一个美好而纯真时代的结束。

  因为不会再有了吧?

  作者罗宾•戴维森迄今为止的一生,只有这一次沙漠之旅。长旅过去,哪怕三十余年,她美美想起,点滴细节依然纷至沓来,往事汹涌而至。这本书多次再版,每次看到,她都会想起当年的粗粝、尖刻、原生和纯真。三十年来,不断有人(和机构)鼓励她再来一次“壮游”,或者回溯当年的沙漠穿越之旅——而被鼓励做的这样的举动,难道就为了纯粹的记录和被观看?

  我们会对书中描述的若干次被团队旅游的观光客们像捕猎一般地围观她,印象深刻。这种基本尊严的被漠视和践踏,更加使得她对澳洲的原住民生存状态有着深刻的感同身受。

  而这个世界的人和车越来越多了,纯粹的乡野面积变得越来越窄。技术的发达和人对技术的依赖,也使得迷路越发不具有可能性。而在当年,她还是能够屡屡经历迷路,在忐忑中发现她不熟悉的世界的其他领域的。迷路,再自己找到路;再迷路,再自己找到路。步履不停,走下去。

  当年的时代反对既往束缚,追求自由。“但对我这样的人来说,或许最重要的是,没有什么和自由一样重要。自己做决定,做自己的自由。这种志向免不了涉及冒险,同时释放了学习、发现和转换的机会。”她的幸运,是家人和朋友都支持她去穿越沙漠(如今你再换一个二十七岁的年轻人这么试试??);而我们都明白,即使是在广袤的大漠,她依然是有牵挂的,依然是被追踪(比如《国家地理杂志》的定期跟拍,已经被观光客和其他旅者不定期的猎奇)、不能无羁地自由的。可那已经大大跨越了平日里在人类社会里的拘束,是再无法复现的与天地万物和谐共存的状态。

  这是一个日益被人类操控的世界。世界如此,人的思想和心绪也是。

  于是作者这样说,“我觉得所谓乡愁,愁的是一种无论怎样都不能再现的经历,就是人和思维的方式,而它们最合适的位置是曾经。”

  无论如何,Tracks跟你以往看到的任何“游记”都不一样,截然迥异。这里头没有伤春悲秋、对年轻时代小情感的期期艾艾;没有对异乡景色和异乡人物带有主观好奇的描述;没有一边走、一边回忆小我的感情生活。它处处充满了对当时澳洲社会问题的批判,却也处处涌现幽默感。它以强大的乐观精神让我振奋,又孤寂坦荡到让我震撼。这场行旅留下的痕迹,穿越沙漠,穿越岁月人心,穿越作者和被作者影响的其他许多人的思维征程,无限向前,一直熠熠生辉。

  《我独自穿越沙漠,领悟了安全感和自由》读后感(四):完整的自己是自我给予

  读完看了下书评,看到一句话,这是本你能读却不能拥有的书,现实的桎梏已经将我们的生活方式固定,顺从了社会的游戏规则,没钱的人羡慕有钱的,没有房子的找不到老婆,所有的东西都有人比自己拥有的更好,大家拼命争夺,自己逼自己成为让别人羡慕的人,所以不管哪个层次的人,并不感觉自己真正的快乐和自由,我们被社会的体系,价值观牢牢绑住手脚

  大多数人忙忙碌碌过完这一生,没有体验世界和自然,大地和浩海,生命和上帝的旨意

  一部分人隐约被自己的心智的渴望而召唤,却不敢追求,甚至觉得遥不可及,然后和社会规则貌合神离的合群人群

  但是作者说过了,旅程很简单,它不比过马路,开车去海边,或者吃花生更危险。

  why?

  why!why!why!!

  什么时候才能明白,孤独感是天生的,能让自己感到快乐和自由取决于自己的心态,所以孤独的时刻才是能让自己,为自己的人生做决定的时刻啊,人的本身才是一个完整的个体,而不是这个世界,这一类人群。

  想来,原来上帝从一开始就给了你所有。只是我们被社会的生存机制,附加价值套牢,难怪,人类生来是为了受苦

  《我独自穿越沙漠,领悟了安全感和自由》读后感(五):罗宾·戴维森:生活本身就是一趟旅行,好的坏的都是风景(书名鸡汤但内容不错)

  01

  最近读了罗宾·戴维森写的《Tracks》,看了据此改编的影片《沙漠驼影》,讲的是罗宾·戴维森在上世纪70年代独自横跨沙漠的故事。

  其实,我更想与大家分享这本书,因为原著描写得更细致精彩,特别是她在沙漠之旅中历经酸甜苦辣时内心世界的波澜壮阔。

  但我不喜欢中文版书名:《问我独自穿越沙漠,领略了安全感和自由》,我不知为何译者要把简单一个原意为:小径,足迹,行程…的“Tracks”,变成一长串冒着浓浓鸡汤味道的一长串无意义的书名。让人反感,至少我这么想。

  不能理解。强调她徒步穿越沙漠的结果?而我觉得过程中的感受才是她重点描述的。

  你怎能断定她收获或只是收获了安全感和自由,其实读完她的文字,你会发现她收获的和想表达的太多了。对于这些,让读者自己去读去想不是更好?

  内容不错,只是书名太鸡汤。

  02

  当我看完《tracks》和《沙漠驼影》时,我最说:真心佩服罗宾·戴维森这个了不起的奇女子。

  1975年,27岁的她独自来到澳大利亚的爱丽丝泉,在这里花了两年时间学习驯养骆驼,然后一个人带着一条狗和四匹骆驼上路,穿越了澳大利亚2700公里的沙漠。

  一句话总结了她的沙漠之旅,而她经历的困难哪是一句话能够概括的,可能一万字也难以描绘清楚。

  影片里没有很多展示,她的文字里有很多的,值得去感受。常人难以忍受的自然的,人为的,危险和阻力,她是如何克服,走到最后?

  有对探索未知的渴望,她想了解这片沙漠,这里的原住民?她说:“我对一切知之甚少。”还有对辽阔自然的向往,比起和人相处,她更愿意在沙漠与骆驼和狗相伴。

  她也说:“这趟旅行从来没有被设定为一次要证明什么的冒险。当时我觉得,最难的就是做出行动的决定,剩下的只是坚韧。

  03

  一个女子,一条狗,四只骆驼,走到沙漠尽头。

  她是外国版的三毛,虽然她的生活不如三毛的浪漫,生命里也没有一个“荷西”,那般刻骨铭心的爱情。

  但她身上有着不是一般女子能有的坚毅无比和勇气十足。她用自己独自穿越沙漠的经历证明,经得起风吹日晒,熬得过长途跋涉,耐得住茫茫沙漠里无边寂寞和黑暗…女性一样能行。

  她是女版的贝爷,虽然她不像贝爷的经历那样惊心动魄让人瞠目结舌,被称之为“站在食物链顶端的男人”。

  但作为一个女子,她已足够耀眼,虽然她也会感到不安,脆弱,大哭,可这又何妨?至少她在茫茫沙漠里一条路走到底。

  不从向外的强势去表达坚韧,而是向内,关照内心,充满激情地寻找自我内在的平和。

  04

  想起,我曾有几次梦到自己在沙漠里迷了路,无人相助。

  我走在炎炎烈日下,拖着疲惫、恐惧和信念,实在受不了,我开始大哭,然后从梦里惊醒…

  梦醒后,我望着天花板发呆,眼前飘过一个问题:沙漠的尽头是什么,如果咬牙走出沙漠会看见什么?

  看到结尾,罗宾·戴维森,牵着骆驼走到沙漠尽头,走到海边时,沧桑的脸庞上欣喜的笑容时,我明白了:

  沙漠深处有绿洲,

  沙漠尽头是大海。

  海洋尽头是天空。

  而,天空的尽头,有更辽阔的世界。

  05

  当然,和大家分享她的故事,并不是想鼓动大家像罗宾·戴维森一样,来一次长途的沙漠之旅。

  正如她在接受《国际先驱导报》是说到:“生活就是一趟旅程,你需要在这趟旅程中不断学习,你不需要横跨沙漠来学习。”

  “很多人都将旅行视作一种生活的寓言、比喻,但我当时并没有把那趟穿越沙漠的旅程当做是旅行,而是一种我内心真正想做的事情。”

  也就是不用把旅行当做目的,为了旅行而去旅行。

  她用她热爱并擅长的徒步去感知她热爱的沙漠,而我们一定也能找到自己感到舒服的方式来感知生活。

  爬到山顶看星星,窝在沙发看本书,熬粥做菜,写一篇字,学新的技能,在阳台上种花,或就在附近的公园转转……怎样都行,只要你喜欢。有何不可?

  生活本身就是一趟旅程,有去无回,漫长又短暂。

  《我独自穿越沙漠,领悟了安全感和自由》读后感(六):Tracks

  澳大利亚旅行作家罗宾 戴维森,曾于1977年独自一人带着四匹骆驼和一条狗,从爱丽丝泉出发,耗时195天,成功穿越了澳大利亚西部沙漠,最终到达印度洋。完成旅程的罗宾,将这段旅程记录下来,写成了名为《Tracks》的全球畅销书。该故事也于2013年被翻拍成电影《沙漠驼影》,由约翰 卡兰指导,米娅 华西科沃斯卡主演。

  九州出版社2016年将本书引进,译名为《我独自穿越沙漠,领悟了安全感与自由》。这本书是好友送我的结婚礼物,当即就打开翻阅,但是中间种种原因搁置了很久,终于于此时读完了。紧接着便去找来了电影版,一探究竟。

  《我独自穿越沙漠,领悟了安全感与自由》有别于一般游记,且不论作者一路的艰辛,仅仅从旅途的感受来讲。阅读一般的游记总是让人感觉到一种疏离感,旅行者与旅途的疏离感,读者与旅行者的疏离感。旅行者到达、讲述、离开,仿佛这边是一场说走就走的旅程,完成之后世界依旧,完全融不入当地,只是曾经来了一次路边野餐而已。读完你会去想,那些目的地也不难到达,只需稍稍克服一下懒惰的心理,一张机票,谷歌地图,到了,看过,再回来。与之相比,罗宾 戴维森的壮举,更像是一次不可复制的朝圣,作者在旅行中探寻自我,读者也随之领悟。

  作者为什么会踏上旅途?很多人都提出这个问题,尤其是,一个女生,携带一直狗,来到荒凉的爱丽丝泉。从零开始学习驯养骆驼,这两年的时间中,内心需要何其强大的信念才能坚持下来。沙漠漫长的孤独之旅,我相信作者内心无数次的被孤独感包裹,尤其是小刨死去的时候,紧绷的弦濒临崩溃。我想,旅行的缘由很可能是多方面的,无论作者想要去证明什么,旅途结束之后我想她得到的更多。

  罗宾在叙述这趟旅程的时候,并不是一位专业的旅行作家,字里行间凸显出的坦率也是一种别样的魅力。罗宾将自己的真是感悟书写出来,与骆驼之间的情感投射真是动人,那些骆驼都是她的挚友。原住民的生存与现代人猎奇的表现,也被作者记录下来,尤其是全世界的记者们,满沙漠的寻找“骆驼小姐”之时的狂热与自以为是,让人哭笑不得。不过,最最重要的是,作者在旅途中对自身的探索,就像书名所写的,“我独自穿越沙漠,领悟了安全感与自由”。

  20世纪后半页,澳洲的原住民的生存方式,与生活环境遭到现代文明的强大冲击。罗宾更加喜欢与原住民的相处,简单,自然,不刻意。作者在文中写道:“‘等我回去后,必须记得现在的模样,绝对不能再次掉进那个陷阱。我必须让人们见到我本来的样子。像这样吗?对,为什么不能这样?’但之后我意识到,适于一套情形的规则未必适合另一套情形。回到那里,这只会是另一种伪装。那里,没有人赤裸相待。没有人能吃得消。每个人都有自己戒备森严的社交面具,除非他们喝得烂醉,或发狂,那时他们的裸体又会丑陋无比。为什么要这样?人们为什么彼此兜圈子,不断把精神耗费在恐惧或妒忌上,而事实上,他们所恐惧或妒忌的一切只是一种幻觉?他们为什么要在四周筑起心理上的堡垒和藩篱,甚至自己都无法从内部洞察,而要找开保险箱的大师才能穿透?我再一次拿欧洲社会与原住民社会比较。一个是偏执、贪婪和毁灭的典型,另一个那么健全。我永远不想离开这片沙漠。我知道我会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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