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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自选集》的读后感10篇

2018-05-18 21:21: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汪曾祺自选集》的读后感10篇

  《汪曾祺自选集》是一本由汪曾祺著作商务印书馆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68.00,页数:607,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汪曾祺自选集》读后感(一):他没有的那种天真去了哪儿

  80年代的那一版也有,和家人有点缘分。这个是题外话。不提了。……

  汪曾祺没有他老师沈从文的天真,但对人对世道更有余裕,为文内心有掂量,有分寸朴素只是外现。

  给无声知了的眼套上马齿苋的花瓣,也是绝了。写昆明的雨季,才可见柔软的内心,饱含的感情,是真爱,也不愿掩饰。对家乡,更远的距离怀念才能出好文。

  他对于文章审美的“和谐”,是自觉主张

  所有的节点拒绝铺排。点染之间节制很多,特别讲究收与放的比例。这一点从书画可知,画极简,线条笔墨书法内功蕴含力量底子,想起和大才女画家凌淑华的画对比,有一点相似,又有更多的不同,后者文人性格鲜明风格一贯,汪老一画蔬果,就偏向了齐白石。

  羡慕他的求学受教历程,其师承体系永远不可再复制。羡慕沈从文给他手批作品。 我私人的感情,是更爱沈。……也不提。只是,汪老也应该有天真的,他的天真去了哪儿?

  对于后学,对于高邮现在的文人圈子,其实我有点看法人人都赞汪老,却不知真正的好处平淡与素朴,不是想学就能从笔下学的来的。现在出手连浓烈都做不到,连丰盛都没有,连文采文气都没有,是会淡出鸟来的,是开水凉水,摆摆样子,连自己都不想喝。……写作,不是由奢入俭难,反过来了。

  整天“汪味”,“汪味”,看的烦了,学得不像,很蹩脚

  ……

  本书想照顾多面,收了书画照片,文种分类齐全,但装帧潦草,字体令人不适,应该有上下册分或者其他办法。有点失败

  ……

  《汪曾祺自选集》读后感(二):书中自有真情

  在病中看这本书,亏得这本书,解救了我病中持续且越来越困顿焦躁、烦闷的情绪。比起现在流行心理医生音乐疗法舞蹈疗法、禅修……见效快、无副作用、更灵。

  汪先生真诚,他说“有人建议我把小说抻一抻,就能成长篇小说了。我为什么要抻?抻了,就不是那个东西了”。

  汪先生有趣,他说“人家叫我选自己的作品结成一集,我的作品本来就少,再严格选,就所剩无几了。我挑自己的作品,就像老太太择菜,择完菜,再从那扔掉的一堆里再捡出些能用的,扔回要用的这一堆,这就是我的自选集”。

  汪先生有大爱,在这总是推崇成功社会里,要是没有一股子从心底里涌出来的真挚热爱,他怎么能写出那365行里最普通低微劳动者,卖米卖水果猪头肉甚至卖蚯蚓、杀猪的、做鞭炮的、捣浆糊的、画画的、洗衣的、和尚、老师……他们的平实快乐鲜活努力平凡劳动者身上那一直被忽略的光芒。有段写栀子花的“栀子花粗粗大大,又香得掸都掸不开,为文雅人不取,以为品格不高,栀子花说去他妈的,我就要这么香,香得痛痛快快,你们他妈的管得着吗”。

  汪先生写书像宋画,有大家笔法。行文落笔既似单用墨色线条勾描形象而不藻修饰的白描画,又似巧密精细的工笔画。由于并不是靠跌宕起伏情节取胜,所以看书时和刚看完还不觉得有特别强烈感觉,但看完闭卷后,越投入浮躁生活越久,越想念那一幅幅留在心里的逸然宋画。

  汪先生让我更热爱生活的平凡细微之处,比如“我能听出那叫的鸟儿站在树上的位置”。让我重新看待自己的工作,我是否也能像那些个普通平凡却可爱的劳动者呢?让我第一次想去云南看看,之前看过无数云南画片、风光片、听说过什么丽江邂逅都从没想去过。

  明明是书评,怎么写成了汪先生如何如何……也许是因为他既叫《汪曾祺自选集》,自然就看出他的影子了吧,只是这影子也太强烈了。

  《汪曾祺自选集》读后感(三):大师之作

  汪老真是谦虚作家,从自序中便可看出:“严格的说,这个集子很难说是自选集。自选集应该是从大量的作品里选出自己认为比较满意的。我不能做到这一点……我的自选集不是选出了多少篇,而是从我的作品里剔除了一些篇。这不像老农民田间选种,倒有点像老太太择菜”。这个比喻有意思

  大师的作品果然不同凡响,小说羊夕一夜真真的惊艳到我了,朴实无华语言描述了一幅幅美好恬静的乡土和人文风景画。读来让人感觉清风拂面,异常舒服

  汪老的小说也透有他散文风采,对果园描写让我仿佛置身于果园之中,看到了一个个一串串果实挂在枝头等待收获一样,真的是贴近生活而不俗。读到最后还有些依依不舍,希望能再有这些个好文章继续熏陶我。

  好文章好书作者。大家的作品是你读到最后都舍不得读完的,600页的一本书是我读过最厚的了,没有一丝不想读下去的想法喜欢,10分都不够

  《汪曾祺自选集》读后感(四):《复仇》多重意识的交织 ——一个和尚&两个和尚

  一个和尚&两个和尚

  旅行人长途跋涉,他走到一个庙里借宿。这是一座怎样的庙宇?

  “多少日子以来,他向上,又向上;升高,降低一点,又升得更高。他爬的山太多了。山越来越高,山头和山头挤得越来越紧。路越来越小,也越来越模糊。他仿佛看到自己,一个小小的人,向前倾侧着身体,一步一步,在苍青赭赤之间的一条微微的白道上走。低头,又抬头。看看天,又看看路。路像一条长线,无穷无尽地向前面画过去。云过来,他在影子里;云过去,他亮了。他的衣裾上沾了蒲公英的绒絮,他带它们到远方去。有时一开眼,一只鹰掠过他的视野。山把所有变化都留在身上,于是显得亘古不变。他想:山呀,你们走得越来越快,我可是只能一个劲这样走。及至走进那个村子,他向上一看,决定上山借宿一宿,明天该折回去了。这是一条线的尽头了,再往前没有路了。”

  旅行人走过很多路,他几乎用一生寻找他的仇人,一个从没见过的仇人。他有些累了,有些疲倦了,但有些不想走了:“山呀,你们走得越来越快,我可是只能一个劲这样走。”于是,他走到山路尽头的庙宇。其实,也是他人生路的一个归宿

  在这里,旅行人见到住在庙里的和尚。“蜂蜜和尚”。

  庙里只是一个和尚吗?

  “但是我知道我并不想在这里出家!”

  旅行人突然喊出这一句话时候,“他为自己的声音吓了一跳”。我们也被吓了一跳。这一刻,我们才知道,庙宇不是一个和尚,这里有另一个和尚。

  “这和尚好怪!和尚是一个,蒲团是两个。一个蒲团是和尚自己的,那一个呢?佛案上的经卷也有两份。而他现在住的禅房,分明也不是和尚住的。”

  一切仿佛有着冥冥的注定。

  然后,我们带着这一个声音向上或往下回溯。

  “他在心里画不出和尚的样子。他想和尚如果不是把头剃光,他该有已投多好的白发。一头亮亮的白发在他的心里闪耀着。”

  那一刻,旅行人以为那一头白发,是母亲的。但是,他不知道,那一头白发也是他的。另一个和尚,是他。这是神秘的预兆。文章结尾有一句话映照了这个预兆:

  “两滴眼泪闪在庙里白发的和尚的眼睛里。”

  为什么流泪?谁流泪?

  旅行人。或许他为心中放下没有恨的仇恨流泪。或许他为仇恨放过他而流泪。

  全文涌动着非常强烈的意识流。疲倦,仇恨,解脱,三者意识相互交织,非常完整交代一个故事。更巧妙地,汪老也用一个镜头的语言,交代了仇人的赎罪。

  “好了,到了头:

  一堆长发。长发盖着一个人。匍匐着,一手錾子,一手铁锤,低着头,正在开凿膝前的方寸。他一定是听见来人脚步声了,他不回头,继续开凿。錾子从下向上移动着。一个又一个火花。他的手举起,举起。旅行人看见两只僧衣的袖子。他的披到腰下的长发摇动着。他举起,举起,旅行人看见他的手。这双手!奇瘦,瘦到露骨,都是筋。旅行人后退了一步。和尚回了一下头。一双炽热的眼睛,从披纷的长发后面闪了出来。旅行人木然。举起,举起,火花,火花。再来一个,火花!他差一点晕过去:和尚的手臂上赫然有三个字,针刺的,涂了蓝的,是他的父亲名字!……”

  过去与现在交织,复仇者与被仇恨者相遇,仇人与和尚形象重合,执迷者被渡,仇恨情绪终归于虚无,正应和了卷首的庄子之语:

  “复仇者不折镆干。虽有忮心,不怨飘瓦。”

  后记:文章同时通过多重意识交代复仇者破去执迷的过程。这一点也值得细细品味篇幅所限,暂不在此小文中列举。

  《汪曾祺自选集》读后感(五):读《徙》有感

  到底意难平

  读完汪曾祺的《徙》只用了半个小时不到的时间。大约是上周的时候,读起来很快,读完之后心里只有这一句话:到底意难平。小说不长,但是读起来很有味。在读完之后的一周或两周里(时间好像是一种幻觉,不知不觉往前推移,每一天都有一些模糊),生活中的无数的小细节都在一一照应小说。原来汪曾祺写的不是高先生,也不是高雪,是我们啊。

  小说开头以庄子的《逍遥游》开头,也是很有意思,鲲化鹏,扶摇而上,将迁徙于南溟。北海的水不厚,不能够养鲲,所以必须要到达南溟,寻找到适合自己的位置,但是到达南溟却又必须有风。鲲要到达南溟必须乘世道交替兴衰之大运,才能够有所作为成就大业。所谓,时也,命也。

  高先生名鹏,字北溟,少孤。少年丧父之后却遇到名师,有一定的天资又知道努力,果然十六岁中了秀才。如此年轻的秀才。但是命运总是喜欢和人开玩笑,总是在猝不及防地方拐一个弯。中了秀才第二年,停了科举,北溟之鹏徙不了南溟,只好留在小县城里,读了师范,当了先生。高先生认真原则,出淤泥而不染,在一片浑浊之中坚持自我。在高先生的迁徙之中,我们看到一个人一生的轨迹无奈。幼年求学时的苦读,结果废科举,十六岁的秀才给这个无奈的个人悲剧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不知道如果不废科举高先生能不能考中功名光宗耀祖。但是没有假设时代不会为他妥协,到这个时候科举要退出历史舞台了,你是十岁的秀才都没有用。高先生是一只将要徙往南溟的鹏鸟,但是却等不到他的风和他的运道。只能够在各种尸位素餐的教员中间坚持上好课,教好学生,写一首让所有学生印象深刻的校歌。人就像是沧海中的一粒粟,跟随着时代波浪的起伏在其中挣扎。又有多少人是向涛头而立的弄潮儿?寥寥无几。更多的是等不到风徙不了南溟的鹏鸟。要么自甘堕落混沌走完一生,要么挣扎挣得头破血流最后被命运无情拍息。成功的人除了自身的才华横溢,还有机缘巧合人生际遇,时代的成就。

  然而让人耿耿于怀的是高先生的女儿聪明美丽骄傲的高雪。初三毕业升学,她要读高中家里没钱,高先生叫她读师范。她挣扎不过向现实妥协。在师范学校里在城里,她是一颗明珠,样样出色。又时髦又新派,可惜只在县里小学。考了两年大学没有考取。岁月蹉跎嫁给了高先生的学生,一个天资聪明却被家人要求学医的青年人。高雪想考大学奈何家中贫寒,无力承担,工作之后想考大学却又碰上战乱大学南迁。她也是想要扶摇而上的鹏鸟,无奈被现实折断了翅膀,又不甘于平淡,最后郁郁而终也是情理之中了。其实钻石水晶差别,多在柜台不同,和背后的射光。

  两代人两代老师,活得如此苟且。 常常一个人的时候我会想,其实人生来就是不自由的。从一出生起,就被无数的牵绊束缚,从基因到社会到时代。宝哥哥娶了宝姐姐,金玉良缘举案齐眉,心底却发出深深叹息:到底意难平。人生的很多抉择,并不是我们自己选的,而是被推过去的,推到它的面前,有且只有一个选项。你从未自由的顺从内心,这个世界也不曾温柔的待你。

  心里的不甘是一把火,持续烧灼着,烧灼着,总有一天要燎尽。高先生和解了,自己消化了所有疼痛,高小姐却被熊熊之火燃尽生命。最痛苦事情莫过于心比天高命比纸薄,莫过于清醒的忍受着这世道加诸其身的刀刀凌迟。突然想起朱淑真来,嫁作商人抑郁不得志,任才华横溢依然抵抗不了他者的意志,没有选项,元夕夜私会情人是她最激烈反抗,但是无用。他人即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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