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仇小姐》读后感10篇
《复仇小姐》是一本由[英] 罗纳德·弗雷姆著作,中信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8.00元,页数:352,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关注中信出版社的微博 看到出了这本书 于是买来读。首先说一下书名和包装,不是太喜欢,和经典厚重的文学作品失之千里。这本书原名《郝薇香》就很好,没必要为了吸引眼球而改成一个面目全非的名字;《复仇小姐》不是这本书的全部,在我看来,这个名字除了吸引眼球,别无他用。再说封面,也很不喜欢。对比了原作,中文版用了真人做书面,显得有些Low,配以书名,咋看下以为是哪部低级的网络小说。最后来说说小说本身,这也许是我唯一爱的部分了。这本书不适合心态浮躁的人来读。它本身是文学性很强的书,前期伏笔细小而杂碎,如果没有长期阅读文学作品习惯的人,很难读下去,但这部小说后半部的精髓之处几乎全部来源于前半部杂碎的伏笔。这本书是一本十足的文学作品,让我不禁读了又读。第一次读前半部分,不明白作者为何要做如此长的铺垫,直到读完全书,才跟随了作者了解了郝薇香的一生,这种写作手法吸引我又读了第二遍和第三遍,即便之后,才真正了解作者丝丝入扣的伏笔!译者的文字很优美,悲欢离合喜怒哀乐都无微不至地传递给了读者。书中大量德细节喝心里描写,引经据典,都让狄更斯迷和《远大前程》迷了解了一个梗丰满的郝薇香。
《泰晤士报》说,《复仇小姐》是可以与任何伟大作品相提并论的杰作,故事情节紧凑,引拒经典。
这是书的宣传,但对我来说,我得承认“我是爱读书”,而不是“会读书的人”。
但凡是跟复仇搭上边的,我总是会联想到韩剧或者八点档里的老套狗血故事,但是本书却不是这个套路。不知道该说书名与书的匹配宣传问题,还是该说编辑相信读者是深有内涵的,而不是泛泛之人。即使是眼球经济的年代,也不该这样去吸引眼球,对读者的一眼印象是一种欺骗,对作者的内容也是一种误读,最后只是得不偿失!
我没看过原文版,但是译者的语言文字很美。故事算不上跌宕起伏,讲述的是财富背景下一群支离破碎的性格的人,这大概是属于一个时代的缩影,被财富所养,也被财富所累。我自己只是属于看故事的人,对于分析故事始终欠缺,看到一个读者的分析,深有感触——
“主角的父亲因为郝薇香酒厂沉重的管理工作而病逝,他是这些财富的第一个牺牲品。而主角自身从小到大的经历也都是因为酒厂背后的财富——因为这财富,主角受到的是那些上流社会好看不中用的教育,她并未被培养成一个出色的大人;而同样因为这财富,她同父异母的弟弟既得不到恰当的对待,又被腐化成一个低俗的恶棍;因为这财富,她从小和别人不一样,从未交到过真心的朋友,而她报以真心的人最后却被这些财富吸引着背叛了她;因为这财富,她在管理工作中和无数人发生矛盾冲突;最后,因为这财富,她在背叛所遭受的打击下把自己关进日益腐朽的旧日梦境中。她的所谓复仇不过是幼稚地养育了又一个自己的分身,不过是继续在别人身上耍自己的小孩子脾气,而这种培养最后却给她的养女带去同样不幸的人生。 ”
这大概就是这样的故事,很多人说这本书的原名就叫《郝薇香》,如果真是这个名字,我倒觉得好很多,这就好比《包法利夫人》、《安娜·卡列尼娜》等名著一般,让人第一反应的就是主角的鲜明特征,而不是随波逐流了。
书名、文案、包装、宣传本就该是基于内容去做的,摆脱了书的内容,这让人有点失望。
“我从来都想保护你,那你是我的,我没想过别的,我不愿意有人伤害你。这才是爱:忘掉心动和闲话,也忘掉那些情书。逆境中,方见真爱。”
—— 《复仇小姐》
前几天,幼儿园同学小A来北京出差顺便找我玩。席间,小A给我翻看手机,一个小姐姐和一个小弟弟,以及他们的全家福。乍一看,吓我一跳,这爸爸不是以前的爸爸了,小姐姐也跟这个爸爸不像,只有弟弟跟爸爸很像。其实几年前我通过她的博客,见过她的前夫和当时的那个孩子,但多年不见也没聊天,新情况也没更新,我看出来了也不能问。
正当我犹豫的时候,小A跟我说:“好啦,别猜了,我离婚了,又嫁了。这是我现在的老公,老大六岁了,是前夫的,老二是现在老公的,三岁了。你有什么想问的么?”
“我想问,为什么两个孩子,都不太像你…..”
“你太贱了!”小A说笑着回应我。
小A跟前夫结婚的时候,很匆忙,刚毕业也不懂得什么是爱和责任,以为谈恋爱就一定要结婚了。加上父母也一直说,没有完美的人,她觉得可能每个人的婚姻都是在一些不满中结合的。可是,当结婚后,他们的矛盾越来越多,彼此对对方的爱并没有那么多,婚姻成为了一个形式一样。很快,他们有了孩子,也没管是否婚姻幸福,就生了下来,就是那个小姐姐。再后来,小A在愈发不满中离婚了,带走了孩子,自己开了一家冰激凌店。一个女人带着一个孩子,这种日子想来很难,小A也不例外。幸好父母在身边,能帮她一把。有一天下雨,店里来了一个躲雨的客人,就是她现在的老公,等雨停的时间里,他们不断的聊天,这个男人也不断的吃冰激凌,据说回家后还胃痛了一整晚。这是多么狗血的好莱坞桥段啊,结局就是两个人快乐无限的在一起,又生了一个小baby。
我问她,现在老公对小姐姐好吗?她说特别好,跟自己亲生的一样,上下学接送,周末送培训班,带出去玩,都是老公在做。她有的时候也心里又隔阂,觉得过意不去,毕竟不是他的孩子,给他带来了不少麻烦。但对于老公来讲,他就是那么那么的不在乎,不在乎的让人觉得太假了。老公对她说,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不在乎,仿佛一切都不在乎,他只爱她这个人,一切都可以接受。
小A自己都说,这样的话听多了,都有些不敢相信。她不知道自己是如何拥有这样的爱。大家都说女人离婚带孩子再嫁很难很难,她自己却遇到这么好的男人,简直感激上苍的不得了。当年结婚的时候,男方家人朋友都反对的不得了,是老公坚定不移的的爱咋咋爱谁谁才让他们走到今天。
世界上各种牛逼的爱情故事看了不少,但那天小A的故事却让我特别感动,还特别有画面感。可能是因为她就是我身边真实的人,因此特别真实,特别打动内心。我们相互加了微信,回家后我翻看她微信的时候,看到好多全家一起的照片,说真的,真的为她感到特别特别高兴,就好像为自己的事儿高兴一样。
俗话说,劝和不劝分,小A的故事,和我周围好几个离婚后又找到更好的爱情的朋友们让我觉得,与其特别别扭的生活在一起,不如离婚重新寻找。都说失恋是下一个幸福的开始,离婚又何尝不是呢?
“我从来都想保护你,那你是我的,我没想过别的,我不愿意有人伤害你。这才是爱:忘掉心动和闲话,也忘掉那些情书。逆境中,方见真爱。”昨天晚上看《复仇小姐》这本书,看到倒数第二页中的这句话的这句话的时候,心里突然被击中,我把这句话一字一字打出来发给小A,我想这就是她目前正在被包围着的爱。爱本身部分高低贵贱,但老公给她的爱,却让人感到了从未有过的坚定和踏实。
每一个人,都值得拥有爱与被爱的希望
但逆境中,却才,方见真爱
说实在这本书的标题和豆瓣介绍与这本书的内容简直天差地别,虽然说每个人看到的景象是不一样的,但是再怎么说,复仇、诱惑、背叛,根本就不是这本书的主题——尽管它们确实也都在书中出现了,但那根本不是作者的笔触专注的部分,不如说那些只不过是背景,只不过是影子,被放在舞台中心的,始终是残破的人类。
《郝薇香》是这本书的原名,而这个名字,才是这本书真正的主题所在——书中的一切悲剧都发生在以此为名的酿酒豪门的财富力量之下。
主角的父亲因为郝薇香酒厂沉重的管理工作而病逝,他是这些财富的第一个牺牲品。而主角自身从小到大的经历也都是因为酒厂背后的财富——因为这财富,主角受到的是那些上流社会好看不中用的教育,她并未被培养成一个出色的大人;而同样因为这财富,她同父异母的弟弟既得不到恰当的对待,又被腐化成一个低俗的恶棍;因为这财富,她从小和别人不一样,从未交到过真心的朋友,而她报以真心的人最后却被这些财富吸引着背叛了她;因为这财富,她在管理工作中和无数人发生矛盾冲突;最后,因为这财富,她在背叛所遭受的打击下把自己关进日益腐朽的旧日梦境中。她的所谓复仇不过是幼稚地养育了又一个自己的分身,不过是继续在别人身上耍自己的小孩子脾气,而这种培养最后却给她的养女带去同样不幸的人生。
从头到尾,这部作品中出现的就是无数被财富的强大力量所扭曲破碎的凡人,几乎没有一个人,在这力量下还能保持健康的品性,更不要说发挥出卓越的人类光辉。
这里有财富,却丝毫没有吸引力,所有那些五彩的宝石、那些多样的服装,确实出现过,但是无论作者还是主角,对它们都没有任何激情,它们始终只是生活的累赘和争端的来源。
这里有恋爱,但却丝毫没有美感,不过是心智懵懂之人激素分泌引发的幻觉,而最后当这幻觉打破,生活本身也随之破裂。
没有快意的恩仇、没有光辉的角色、没有甜美的恋曲、也没有新生的安慰,罗纳德·弗雷姆含蓄乃至晦涩的笔触所描绘的,就是被强大的力量所扭曲的,脆弱的凡人们破碎丑陋的生命。
当郝薇香庄园在破败中结束,废墟之上留给读者的,又是怎样的教训呢?
《复仇小姐》读后感(五):莫因書名而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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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就收到責編寄來的這本新書,從開始的些許忙碌,到看完這本書,也就十幾號,卻欠著書評一直到今天。
一直在猶豫,該不該寫,因為總覺得這本書的書名、文案和封面都是那麼不合時宜,與內容有太多不相符。但還是寫了,畢竟,這是本好書。
既然提到了,先說說為什麼開始一直猶豫未寫吧。
我沒去問,但也能猜到,《復仇小姐》這個譯名是為了博得眼球,促進銷量,但我怕,這反而會錯失掉太多優質的讀者。因為這書名,怎麼看都像低俗的言情小說,或者是網絡上練習散打的未知遊者,特別是配上這封面的錯愕,更是像極了。最重要的是,這書名會讓你對書的內容會錯意。若不是因緣巧合,從身邊經過我也會投上鄙夷的眼神,匆匆而過。
再細看文案。
“能被搶走的愛人,就不是愛人。”
我以為會是狗血的鏡頭,在結尾處拉近,放遠,然後溫馨終結。
還好,背面的簡介讓我知道,書里的內容,可能不是如此。
“這是一部充滿誘惑和背叛的小說,女主角瘋新娘郝薇香小姐在狄更斯的經典著作《遠大前程》中多有著墨,而她哀怨復仇的故事更是後來時尚界大咖們的設計靈感來源,這一次,在羅奈爾得•弗雷姆的筆下,讓我們看到一個富貴小姐的特殊人生,一個好女孩的復仇女神長成記。”
但還是錯了,在簡介的誘導下,我以為我會親眼目睹一場酣暢淋漓地復仇。奇怪,362頁的書中,到258頁我才聞到復仇的味道,這復仇,竟一絲一毫也未見效。哦,不,見效,自己和養女痛食了苦果。
但,這是本好書,即使書名和文案有如此差錯,還是感謝中信出版社能引進這本經典的著作,以上牢騷,只是希望——如果能夠再版——將書還原。
郝薇香,這個姓氏,似乎本身就是悲劇的預示。凱薩琳·郝薇香在扮演某個話劇角色時,就已經預言了自己結局——“以我的終來預示我的始”。
其實凱薩琳不是一個刻毒的女人,她是一個失去了母親少見到父親的可憐女孩,她成長在優越的環境中,但卻缺少親情(即使有父親的愛戀,甚至後來,這份父愛也悄然遠去),缺少友情(除了被她忽視的摩西,即使到後來意識到,卻遲了許久),為了不讓人看到疼痛,她有著驕傲的態度,在硬殼之下卻掩藏著近乎絕望的無助。
終於,她遇到了薩莉,她放下身段與這卑劣坯子掏心;終於,她遇到了查理斯,她敞開了心扉與這下流的混蛋交肺。
但郝薇香的血統,讓人垂涎的財富,凱薩琳單純的毫無保留,註定所有都將是悲劇。
薩莉表面討好,內心卻視凱薩琳如傲慢無同情心的婊子,處心積慮,玩起了消失,玩起了背叛。
查爾斯呢?為了欺騙她,為她鑄就了完美的未來,畫好了餅,或者說不簡單是畫好,已經做好,當凱薩琳聞到那股味道,即將嘗到的那一刻,他把畫好的餅扔了,還她像乞丐一般在街頭乞討。只不過,這個混蛋是用婚姻與愛戀纏住了她。
她好不容易從童年的陰影中走出,為自己建立起一個看似美好的世界,卻突然被兩人摧枯拉朽般崩塌。
她,要復仇!
像文案中寫道的,第一步,她養了個養女——那個吉普賽小姑娘——埃絲特拉。
她的“復仇”是那麼不堪,那哪是復仇?簡直是對自己的迫害!拋棄所有的衣服,在那個保守的年代常年穿著那埋下邪咒的婚紗。她還還苦了自己的養女,害苦了鐵匠的兒子。唯獨沒有,沒有復仇。她的所謂復仇不過是幼稚地養育了又一個自己,延續著自己未完成的那些苦悶,而這,最後卻給埃絲特拉帶去另一種不幸的人生。
突然想起了《紅樓夢》中,賈府在衰落中演繹出的各種悲劇,知足莊園中落魄的貴族也有著自己的遭遇。知足莊園,多好的名字。知足莊園的一切悲劇卻是源於『不知足』,查德威克家虛偽的真誠,薩莉那令人惡心的知心陪伴,查爾斯那虛假的不可一世的承諾,還有那個看起來可憐巴巴的弟弟阿瑟……從頭到尾,這部作品中充斥著的,就是無數被財富的強大力量所扭曲破碎的凡人。他們『不知足』,永遠都貪得無厭。郝薇香父女也是,父親有對母親的愧疚,有對凱薩琳的愧疚,有隊阿瑟母子的愧疚,『不知足』,一切都是他對物質、對伴侶、對精狀態的『不知足』造成的,這一切悲劇都是他造成的。凱薩琳,她繼承了父親對母親的愧疚——她的出生害死了母親,她缺少親情,她『不知足』;她缺少友情,她『不知足』;她缺少愛情的寄託,她『不知足』……她卻喪失了理智,知足莊園再也沒有過知足,悲劇就這樣一場場出現。
果然還是繞不開《遠大前程》,她沒有續寫,不是前傳,卻是《遠大前程》的補充,她展現了另一種人生,苦苦掙扎后仍然註定的悲痛。
整部小說中,凱薩琳和眾人都引經據典,看起來都是貴族的模樣。幾乎是凱薩琳最後一次旁征博引,雖然我沒找到出處,還是決定引用過來,作為這篇短評的結尾。
“若我還繼續自己的快樂,
這些昂貴的快樂,我從不知曉;
不去愛,便沒有失望,
只是和野蠻的野獸們一起呼吸這空氣。
也許,和他們一樣孤獨寂寞地活著,
不悲歎活著的人,亦不打攪死去的人。”
凱薩琳說,她覺得她已經死了。
“掙扎的靈魂放開了手,生命消逝於空中”
“儘管,我的腦袋還沒有罷工。”
作者沒有給予小說過於美好的結局,領悟,一切都太晚,卻給了小說之外的你我,一絲絲痛楚,或許有跟隨者凱薩琳的腳步,有了些許的領悟。
《复仇小姐》读后感(六):何以为爱人——《复仇小姐》书评
何以为爱人(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WW的公众号:文未城(WW-Castle))
在提到《复仇小姐》之前,我想很有必要提及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晚年写成的教育小说《远大前程》(Great Expectations),又译《孤星血泪》,故事揭示了爱、忠诚和良心比财富和社会地位要更为重要。主人公名为皮普,一个孤儿,父母早逝,与姐姐相依为命,但姐姐却不时的夸耀自己与虐待皮普过日子,令他的生活过的非常艰辛,后来有了乔伊为伴,才稍微有了倾诉的对象.乔伊打算把他训练成一位铁匠,但当他了解了自己的社会处境之后,开始对铁匠的工作感到不满,因而努力争取挤身上流社会。另一个重要角色便是郝薇香小姐(Miss Havisham),雇用皮普陪伴的富有老处女,皮普一直相信她就是自己的恩主。郝薇香小姐并没有阻止他的这种想法,因为这正好适合她的复仇计划。“Havisham”便是《复仇小姐》英文原版的书名,该小说的主人公便是郝薇香,作者为这个迷人的文学人物搭建了前史,想象了她的早期生活,一个酿酒世家的高傲小姐,父亲在母亲去世后就娶了下人,并有一个让人头疼的私生子,那时她有了一个闺蜜萨莉,一个下人的女儿,她们像是真正的朋友,郝薇香觉得她会让自己变得更好。后来她被父亲送去跟贵族家庭学习,再后来又不顾众人反对,将继承的酒厂托付给未婚夫查尔斯,却在梦中婚礼的当天,收到一纸退婚书,萨莉也从此消失。久别重逢后,萨莉竟成了查尔斯的太太,往事涌上心头,她如梦初醒,唯有复仇,收养了一个生活在最底层的姑娘,命运就开始这样轮回了。
小说从郝薇香小姐的视角出发,引经据典,如维吉尔的作品、《少年维特的烦恼》、卢梭、《埃涅阿斯纪》等等,故事就这样开始了。开篇穿着新娘服的郝薇香,初见女佣及小孩,发生了什么根本不知道。接着第一章从郝薇香小姐一出生就害的母亲难产死亡,之后父亲为了培养女儿,给她请各种老师。直到小说进行了一半,才又回到婚纱这块儿,而复仇也恰恰才刚刚开始,小说的基本主题——背叛、磨灭的信任此时才出现。小说用了大半的篇幅来为郝薇香小姐的恨伏笔,其中似乎还有某种哥特式风格的味道。我想引用小说对郝薇香小姐穿上婚纱之后的一些描述,这很重要,因为婚纱成了她支离破碎的心理创伤的重要道具。
订婚的喜讯公布了。当我坐在柔和的日光下,看着眼前这一切的时候,变沉迷在这一切里,变成了……变成了伸展着树枝的樱桃树;新灯芯里跳跃的火焰;堰堤上快乐奔腾的河水;深入到窗缝中春天的树木散发的香气;奔跑在大街上的黄马车;走出橱柜,在球茎上蓬勃生长的风信子;花园底部插入硬墙里的古罗马石砖。不敢相信自己竟是如此幸运。
多奇怪,这么美的衣服只能穿一天。但是,每个姑娘长大后都会明白,她婚礼的那天是最重要的日子:无上荣耀的日子。
刚开始阅读时,很难进入状态,我几次差点撒手,不仅因为小说细致的描述,也因为它很慢很慢才进入了真正的复仇阶段,并不激烈。但我庆幸坚持阅读完了,因为在那之后,我被彻底被故事吸引。我觉得阅读困难是在于写作风格本身,而非故事。初次读,我觉得小说中人物性格不够丰富,而且讲述故事的情节很随机,从一个字符到下一个字符的过渡很不平稳,会让人出戏。场景是波涛汹涌的,有时难以跟随。总之有太多对话、细节描述,过于充满诗意,而让故事事件脱节,这是作者的个人风格。然而当阅读到一半后,我选择再一次回去重新阅读一些段落,试图理解其中的含义,这才真正理解那些散文句式所引发的辉煌描述与情感。这是不同寻常的写作风格,这是一本还不错的书。如果你是狄更斯迷,我强烈建议你阅读它;但如果你不是,我也会推荐你读它,你会再次得到跟阅读《简爱》一般不相上下的体验经历。
我摘引了一些句子,也许你能从当中爱上这些真实的人物。
实际情况就相当于:我父亲,出于他举得最好的理由,为了我,用他所知的唯一的方式——花他做生意挣来的钱——去和查德威克一家处好关系。
我不是厌倦生活,凯瑟琳。但是我厌倦了伦敦。伦敦属于每一个人。别的地方,有某个地方是属于我们自己的。
这些都少不了钱,没人情味儿的、冷漠的钱。我给他花的越多,我越要让他知道这些和爱比起来,有多微不足道。钱的价值就在于你要花掉它,否则和沾满猪油味儿、粘糊糊的纸有何区别?像越变越暗,花不出去的硬币一样。
我发现,和以前一样,我满脑袋全都是他。我爱上了一个我想象中的人,爱上了一个我为自己创造出来的人。
“我从来都只想保护你,埃斯特拉,你是我的,我从没想过别的,我不愿意有人伤害你。这才是爱;忘掉心动和鲜花,也忘掉那些情书。逆境中,方见真爱。”
最后我想引用的,是小说中我相当喜欢的、前后呼应的桥段,你可以想象到,郝薇香所经历的一切,对她造成了多大的伤害,也许你不经意间,也会爱上这个复仇小姐。
我的腿湿了,两条腿都湿了,一股热的液体流到了长袜上。我不能控制我自己,尿液从我的体内流出。突然,几乎是在一瞬间,我的人生跌入了悲剧。
他见我看着他。“一个人聪明过头,就会敏感。怯弱的人,都不愿意承认这一点。”我盯着他。还记得当年我也曾如此无措过,那种巨大的无助,让过去都化为乌有,未来也不置可否。没日没夜的昏睡,觖望根植到了骨头里。我从轮椅上勉强站起来,从他身边跌跌撞撞走出了屋子。膀胱好像要炸开了。走到楼梯平台的一半,没憋住。我的天啊,我的天啊……一股暖流顺着大腿往下流,双腿都湿了。
(PS:对小说的中文名很不理解,复仇说到底只是一个情节,勉强理解为基本主题,但绝对不是核心主题。姑且认为是为了卖点吧。)
《复仇小姐》读后感(七):在我的开始是我的结束
每个看过书的人也许不免会惊异于书名以及宣传词对于书的一种误导,这本书其实为我们讲述了一个很简单的故事,一个女孩子如何失掉了自己一切的故事,看书的过程会对于其中独特的文字表达印象深刻,很跳跃也很冷漠,也许只有用这样一种方式才能完全勾勒出这个女孩阴冷的生活。
相比《复仇小姐》,我更喜欢本名《郝薇香》,因为是郝薇香这个姓氏造就了一个又一个的悲剧,虽然墙上绿色的字迹早已经被风雨侵蚀、被虫子嗑咬,但是这三个字早已经混入凯瑟琳的血液、深深刻入凯瑟琳的灵魂,并且引领了她之后的生活,如果说埃丝特拉是凯瑟琳的玩偶,那么凯瑟琳早已是郝薇香家的玩偶,就如她在舞台上曾经扮演的玛丽王后临终说的那句话一般:在我的开始是我的结束,其实,凯瑟琳的命运早已经决定。
其实凯瑟琳从来不是一个刻毒的女人,她是一个失去了母亲少见到父亲的可怜女孩,她是一个在优渥的环境中成长却缺少亲情的有情感缺失的人,她在自己仅存的骄傲背后掩藏的是深深的无助,于是一有机会,她便会将情感投注到可能的人身上,比如萨莉,比如查尔斯,但是郝薇香家的血统与财富注定了所有接下来的都会是悲剧,萨莉眼里无疑她是个冷酷的高高在上的痛恨自己亲弟弟的人,查尔斯则是为了欺骗她,当她所有为自己建立起的世界被两个人摧枯拉朽般崩塌的时候,她的“复仇”依然不像样子,而且大部分都是用在自己身上,她在想尽办法的折磨着自己,让那刻被抛弃的时刻永驻知足庄园,甚至之后的日子都身着婚纱,谁能说清楚这是她不愿意面对的现实?还是想时时刻刻惩罚的自我?
之后的日子里,她收养了一个小女孩,她教会埃丝特拉骄傲与冷漠,以及耍弄感情的技巧,她想在另一个躯壳里重塑一个凯瑟琳,于是另一个女孩子的命运也被注定了,我想埃丝特拉虽然得到了养育与教育,但是也有足够的理由痛恨凯瑟琳。这个父母都是罪犯的孩子,如果没有遇到凯瑟琳,未来会是什么样子呢?
看这本书的过程还是绕不过《远大前程》,而且视角无疑让人觉得更感兴趣,即使在生活中的配角依然有着自己的世界,也许同样美丽同样憧憬快乐,但是却最终失去了所有,只能沦为一个孤单的悲惨的剪影,而这本书就是做了这样的尝试,而在体现生活环境以及社会对人产生的影响,这本书与《远大前程》也是互为补充的,让我们看到了另一种人生,一种已经被注定,在以我的终来预示我的始的生活中,人如何苦苦挣扎的人生。
《复仇小姐》读后感(八):她倾尽了所有的温柔
这里的爱恨情仇,很虐心深沉,是一个本可避免的悲剧。
故事很单纯。酿酒世家知足庄园的凯瑟琳.郝薇香小姐被父亲花大笔金钱送出乡村,在邻近的贵族庄园学习上流社会的女子教养。郝薇香小姐学会了正确的用餐礼仪,学会了正确的站姿,优美的舞蹈,高雅的谈吐,诗歌和散文,成为一个外表高傲且美丽,行止得体的上流社会女子。再加上拥有财富的郝薇香,必然也接触一些诱惑,被设局,被欺骗。
在当时社会等级分明,防范严密时,郝薇香小姐悄悄打破圈在她身边的阶级壁垒,用心结交了一位下人的女儿萨莉,视之为闺蜜,教她上流社会的仪礼常识,送她衣送物,将自己的心事生活琐事一股脑与她分享,甚至带她去参加上流社交圈中的聚会。在郝薇香小姐眼里,萨莉是比姐妹还亲的唯一挚友。可就是萨莉,这位郝薇香最不设防的朋友给了郝薇香最痛彻心扉的背叛。“为了打动那颗无动于衷的心,我倾尽了所有的温柔”。拐走了郝薇香的结婚对象,让新穿上婚纱的新娘郝薇香颜面大失,成为被抛弃的笑柄。此后的郝薇香也因之性情大变,阴冷而扭曲,走上自我毁灭的复仇之旅。
前后对比反差强烈,让人怀念那个在聚会里唱着“我要扬帆行驶在天狼星上,追逐晨曦;我要追到大中午,让月亮依旧弯弯。我要爬上严寒的高山,让天气听我的话;我会把彩虹摘下,把两端连成圆环”的快乐女孩,也让人不禁扼腕叹息:在命运面前,作为人的意志,爱情总是那么脆弱而又无力。倒叙的手法,前因后果一层层剥开,从复仇开始收养吉普塞女孩,到后来的众叛亲离,郝薇香用自己的意志见证情伤催枯拉朽的破坏力。
知足庄园的设定,看得出作者正以此向英国女作家艾米丽·勃朗特的《呼啸山庄》致敬。同样写复仇,同样是复仇故事,只是勃朗特的《呼啸山庄》里复仇者心中有爱,曾因爱失去而恨,但复仇者最终还是被爱的回忆救赎;而《复仇小姐》却是爱无所爱,在痛苦中悔恨,在愧疚中沉沦。
作者也只在小说的最后给予我们一丝“暖意”:负心汉溺亡的结局正是恶人害人终害已,终是因果循环,报应不爽。而严重烧伤的郝薇香“用没包纱布的手指有失温和又鲁莽地”摸上埃丝特拉的手----这是与养女的和解,也是临终前亲情的复苏与清晰表达。已洞悉自我一生的郝薇香,在最终释然而解脱,“绿衣裳,像不朽的神明,他们就穿绿衣裳”,重回多年前古镇钟回响,清晨空旷而朦胧,富足而喜乐的知足庄园。
小说画面感极强,在现在与过去的两条轴线上反复渲染,增强了视觉冲击力。与郝薇香同在的美丽史诗《埃涅阿斯纪》,如箴言般的启示,也直接推动了故事情节,升华了主题,使之更趋于哀婉。
“若我还继续自己的快乐,这些昂贵的快乐,我从不知晓;
不去爱,便没有失望,
只是和野蛮的野兽们一起呼吸这空气。
也许,和他们一样孤独寂寞地活着,
不悲叹活着的人,亦不打搅死去的人。”
挣扎的灵魂放开了手,生命消逝于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