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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悼艾米丽的玫瑰的读后感10篇

2018-06-11 20:49: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致悼艾米丽的玫瑰的读后感10篇

  《致悼艾米丽的玫瑰》是一本由[美]威廉·福克纳著作,陕西师范大学出版总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29.80元,页数:222,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致悼艾米丽的玫瑰》读后感(一):玫瑰的名字

  “姓名本来是没有意义的;我们叫做玫瑰的这一种花,要是换了个名字,它的香味还是同样的芬芳。”莎士比亚在《罗密欧与朱丽叶》中如是说。

  那么,即使被污辱,即使被损害,乃至枯萎乃至残缺不全,玫瑰也依然是玫瑰。因为它仍留存了一缕芬芳,作为存在过的证据

  《致悼艾米丽的玫瑰》正是一本纸页中充满如斯花朵的书。在威廉·福克纳以文字搭建的玫瑰园中,它们或为恶风摧残零落成泥,或遭酷寒侵袭抱香而死,或是被一只无心或刻意的手硬生生掐去枝头,但这些都不能改变它们本是玫瑰的事实。在面目全非外表下仍保留着的那丝微弱独特香气,就是人性闪光

  这是一本处处充满对立与冲突短篇小说集。男与女,大人小孩白人黑人,印第安人与黑人,富白人与穷白人,乃至生与死,人类自然梦境现实灵魂肉身……这些对立的碎片拼插起来,构成了一个个独特的故事。故事在作者笔下纵使波澜迭起,亦能行进不露痕迹,但最令人欣赏的并非小说本身,而是小说中那一朵朵残缺的玫瑰——米妮,艾米丽,南希,娜西萨,萨多里斯,沃什……

  “有没有发生强暴,真他妈的有那么重要吗?”在《干旱的九月》里,未曾调查即被定罪的黑人在暗夜里死于私刑。而致他于死地的,是带头动手的麦克兰顿,也是引起流言的米妮。这并不是单纯的恶。曾经“因为作战英勇获得过荣誉勋章”的麦克兰顿也好,曾经“借着美貌登上了小镇社交生活顶峰”的米妮也罢,对他们来说,再传奇美好的过去也已经过去,他们只能成年累月重复单调日常,而他们所希冀的昨日辉煌终究不会重现。因此,他们只能以被伤害——哪怕是虚构的,或者去伤害——哪怕无理由的,去换得他人再次对自身的注意,以证明自己还活着。即使这样的行为会害死一个无辜的人,他们也依然会如此做。他们所要的,只是在自己日渐枯竭黯淡死水人生中,找一个发泄压抑欲望突破口罢了。

  青春时代的米妮是一个“少不更事,尚未形成阶级意识”的姑娘,不懂婚姻只是社会秩序要求下的按规定合作,而是渴慕浪漫真挚爱情,因此自然就“与现实严重脱节”,不按牌理出牌者终被社会所抛弃。《致悼艾米丽的玫瑰》中的艾米丽小姐也是如此。文中并没有看到那朵献给去世的她的玫瑰花,却借他人的眼光遍览了她的一生。她前半生最美好的时间被自认为高所有人一等的严父死死压制,任何来求婚的年轻人都无法进入她的家门,直到父亲死后她才开始追求自由真爱,却只能用砒霜才能留住门不当户不对的“北方佬”爱人。小镇上的人都认为她之前要求奇高,之后自甘堕落,幸灾乐祸只想看她的笑话,却不知道她所要的其实很简单,如果得不到,宁可选择用一生做一场永不背弃的美梦

  “上帝是否存在?”这是俄罗斯作家托斯妥耶夫斯基在他创作的第一部小说《被侮辱的与被损害的》中提出并追寻问题,并拟以此激发出人类共有的品质怜悯同情。可是对于《夕阳》中的黑人南希来说,上帝即使存在也无法拯救她,白人也不会给予她同情和公正。她正是那被侮辱的与被损害的,却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苦难反复碾压她的人生。“白人可以闯进我的家,但是我却挡不住。白人闯进我家时候,我就没有家了。”白人用金钱逼迫她卖身,丈夫暴力殴打她堕胎,她饱经双重虐待,还要为白人工作,直至油尽灯枯,也不得怜悯,她惧怕着代表死亡的黑暗,却没有任何人肯陪她度过危险的夜晚。“我只不过是个黑鬼罢了,可这不是我的错呀。”这句话她重复了三遍,却谁也不肯聆听她。她反复说着“我替你们家干活很久了”去哀求白人主人,但从大人到小孩都不肯接纳她。那道隔在白人与黑人的居所之间的水沟,是条难以跨越的命运鸿沟,也是生命的分界线对白人来说,南希只是个黑鬼罢了。唯有“上帝知道”,她是个怎样的人,唯有“上帝知道”,她也是个人

  即使同是黑人,所过的日子不同。《昔日的女王》里的爱而诺拉是白人主人与黑人女仆偷生的混血儿,作为女儿既不被知晓也不被承认,于是作为女仆工作在大宅子里,因认为自己比外嫁来的儿媳娜西萨更像这个家的人而自得,却不知道深得她所崇敬的“上等人”珍妮小姐精髓的还是“下等人”娜西萨——“不是看名分,而是看举止”,为了保护自己的秘密不被揭发,为了不损害这个家族声誉,娜西萨比昔日严格压抑自己的珍妮小姐更豁的出去:她用身体换回了名声。这样舍本逐末的行为深深震惊了老妇人,此刻她才认识到,她的一生克制并不比娜西萨的选择更聪明,他们都是被世俗礼教所牺牲的、“可怜愚蠢女人”。

  爱而诺拉作为黑人,都认为白人是分三六九等的,“让上等人和上等人交往,下等人去找下等人”,可见就算生为白人,也不见得就活得平等。无论是《纵火案》中受不得丝毫屈辱对待、以放火烧雇主马棚为唯一报复手段的父亲,还是《沃什的怒火》里一生催眠自己美化恶主、直到生活彻底被碾碎才挥刀冲上去的沃什,在黑人仆役眼里,都比自己更低等。因为穷白人虽然也是白人,可比起同样为富有白人工作的黑人,距离同为白人的上等人更加遥远。因此真相被揭露了:种族早已并非优势权势财力才是划分阶级的根本

  马尔科姆·考利曾经在他的《福克纳:约克纳帕法的故事》中援引法国作家安德烈·纪德在《美国新小说家》的对话:“严格的说,福克纳笔下的人物没有一个是有灵魂的。”考利认为纪德的意思是,这些人物没有一个是运用自觉选择善恶的官能的。他们为某种内在的需要纠缠着,蛊惑着,驱赶着。我个人并不赞同,因为懵懂无知并非是人物自身的问题,而是人物所处的这个以“约克纳帕塔法世系”构建而成的美国南方社会。在这个社会中最可怕的是,无论是作为欺凌的一方还是受欺凌的一方,人们习惯于将不公平与不正常,认为是公平与正常,将不讲理荒诞秩序,认为是理所应当。一方面因为心灵懵懂,一方面因为出于欲望,他们为了生活而用尽力气拼命生活,乃至毫无喘息之余,又能如何去觉醒自己的灵魂?只有被摧残逼迫到生命的灯芯将要燃尽的时候,才会做出最后的反抗,爆出一生中那唯一一次人性的闪光,在损坏里凸显出大写的“人”来。因此,萨多里斯明知父亲纵火是犯罪,却在告发父亲后忍不住低语“他真勇敢”,即使他只是一个偷抢战利品的普通军人,也会在面对阶级悬殊的雇主时,用刻板低劣的报复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尊严。而沃什一生都在幻想自己与萨德上校是平等的,即便自己被压榨殆尽也毫无所知,直到他面对孙女遭到恶主骗奸的悲剧之后,才皤然醒悟对方不是自己心目中的英雄贵族,举起镰刀冲上去再不后退。这些被不幸命运蹂躏的可怜人,是一朵朵残破损坏的玫瑰,即使一生都未绽放过就将萎顿,也要用最后一丝余香,证明自己也是玫瑰,证明自己也有尊严。白马非马只是他人眼中的界定,无论遭遇了怎样的苦难、成为了怎样的模样,玫瑰都是玫瑰,无论有着什么颜色皮肤、属于什么样的阶级,人都是人。

  人属于社会,更属于自然。福克纳在《荒野老熊》里告诉读者,自然是永恒的、是不可征服的,但可以学会融入,人类是互助的、是善于学习的,更需要打开心胸。作者看似爱好死亡主题,却更是向死见生的透视者,无论是《卡尔卡索纳》还是《幻恋症》,他都选择让灵魂与肉身对答,即使“生命的目的就是静静地躺着”,“奔向那宿命般的神秘终点”,也“想要做点事情”,“大胆悲壮严肃的事情”。或许这就是福克纳想要表达真谛吧——身体拒绝死亡,灵魂触摸死亡,但死亡并不可怕,重要的是在死之前,人要做出点事情。就像玫瑰,无论是什么形态,总要以自己的芳香,为自己的存在作证明。

  本书的译者张和龙掌握着语言艺术,为这本选篇经典名著增色不少,且首译了《幻恋症》与《雪》,给读者带来全新的阅读体验感谢老师努力,让我们得以知晓福克纳笔下的玫瑰花,都有着怎样的名字。

  ——发于《文汇报》2015.7.20

  《致悼艾米丽的玫瑰》读后感(二):拥有一个人最好的方法就是彻底的失去他

  福克纳造诣之伟大,技法之诡谲自是不必我一一道来。 但读他的书,总觉牵肠挂肚,似是开启了一场漫长的虐恋。他不停的让你说出自己的欲望,而他,始终拒绝满足你。 他在时间和空间里自由切换形态,你追随着他的脚步不断突破自己心灵的桎梏,当你快失去自我,他偏又给你一丝喘息的空儿。他挑着眉问你为何如此浪荡,你缥缈地说不过是追随自己的心罢了。他浅笑,你和撒旦签了什么约定你自己知道。看吧,他撩拨你到最后,你却只得承认他不过是个鞭挞你的执行人

  谁让我有欲望,谁让我对美国南部灿若千阳的光念念不忘,一定不是福克纳,是福克纳笔下那些让人心生怜爱的人物,他们有不同颜色的脸庞,他们有沉重的爱和轻盈仇恨,他们是一朵残缺的玫瑰羞于绽放。 你若问我和撒旦签何约定,我想我也难于启齿,我为自己生出同情和悲悯而感到万分羞愧,我竟忘乎所以的把自己放在同类之上。

  上帝早在暗中写好一切,有的人生来就要经受苦难,有的人生来就高高在上,谁人为主谁人为奴,上帝用黑色白色予以区分,所有人在来见之前都要走好自己的路,我哪有同情谁憎恶谁的资格,生而为人,我本也在这样的途中难以出走。 我难免心伤,深感薄凉。 其实我也偷偷揣测过魔头福克纳,他曾经一定是想做个诗人的。 读的虽是译本,但大段大段的长句交错却不失诗意,各种比喻信手拈来韵味悠长, 我想一来是译者本领了得,二是大师的确文法高明凡人只有望洋兴叹

  「致悼艾米丽的玫瑰」收录了12篇短篇,篇篇精悍,许多人会对其中写作手法青涩成熟过渡而感到惊叹并大肆评价一番,我的视角是语言诗性的转变,诗与短篇小说的表述方式如何糅杂与分离福克纳做了很好的示范,诗之所以为诗更像是神启,人为自然所见赋格,采摘欣喜,小说则是亲手建造一个玫瑰园,人为人之本身的逃离,寻找出路,从前到后的改变在于诗性保留,诗之语言自然转换为人之语言,写作手法自然是渐趋成熟,但我只认为表达方式有区别,不赞成可分伯仲。毕竟每个描述者都是被故事选中的人,同一个人的不同时期也注定要被不同的故事选中。

  印象深刻的是同名小说,讲述了白人女孩艾米丽风华正茂时被父亲禁止与任何男人接触,父亲死后她一人住在老旧的大宅里,后来她遇到了来自北方的黑人佬,才焕发活力,然而很快她又独自生活。直到她死去时全镇的人都想一睹她的风华,却在她床榻上发现一具男人的尸体和灰白的发,人们才知道原来她为了留住他不惜用砒霜毒死他,这43年来她日日与干枯的他同床共枕。 每个人都去她的墓园献上了一只玫瑰,致悼艾米丽,也许还有她死去的爱情。 拥有一个人最好的方法,就是彻彻底底的失去他,她有多爱就有多绝望。 福克纳什么都没说,是我自己悟出来的,也或者说什么都太凄惶,在这惨淡的人生里,跟撒旦偷几次情,跟上帝忏悔多少罪过,都是对生命的有声的沉默

  《致悼艾米丽的玫瑰》读后感(三):和译林社刚出版的版本对了一下,篇目区别挺大的

  和译林社刚出版的版本比对了一下,篇目区别挺大。悦经典系列的《致悼艾米丽的玫瑰》包括的篇目有十二篇,分别是《干旱的九月》《致悼艾米丽的玫瑰》《夕阳》《卡尔卡索纳》《昔日的女王》《红叶》《纵火案》(又名《烧马棚》)《沃什的怒火》《荒野老熊》《猎熊趣闻》《卡尔卡索纳》《幻恋症》 《雪》 ,其中《幻恋症》《雪》是国内首次译介。

  译林社版本 篇目 《烧马棚》《两个士兵》《献给艾米丽的一朵玫瑰花》《干旱的九月》《夕阳》《殉葬》《瞧!》《调换位置》《荣誉》《曾有过这样一位女王》《山上的胜利》《阴间》《清晨的追逐》《花斑马》《沃许》《路喀斯·布香》《莱巴嫩的玫瑰花》。

  虽然有一些是重复的篇目,但悦经典的版本有两篇是首次翻译的,还有一些是经典重译,对原篇目名称结合小说内容做了更贴合原意的翻译。比如《致悼艾米丽的玫瑰》一直译为《献给艾米丽的一朵玫瑰花》(A Rose for Emily),译者张和龙教授指出,该译名易被误解,因为这支玫瑰,“不是某个情人送给艾米丽表达爱意的玫瑰。”而是在艾米丽去世后,在她葬礼上献上的玫瑰。所以,本书现在的译名力图突出对艾米丽的哀悼之意。名篇《熊》(The Bear)译为《荒野老熊》,译者认为似乎没有体现篇名中的“The”的特殊含义,译名《荒野老熊》试图强调这个短篇与《去吧,摩西》中的同名章节并不相同的主旨内涵,还有《猎熊趣闻》《纵火案》《沃什的怒火》《烧马棚》《昔日的女王》其用意也大致如此。

  译林社版本译者是陶洁,悦经典译者为张和龙,两位译者都是高水平的,这点也确保了两个译本质量均属上乘。从译文风格对比看,译林社版本中《艾米丽玫瑰》开篇译为:爱米丽•格里尔生小姐过世了,全镇的人都去送丧:男子们是出于敬慕之情,因为一座纪念碑倒下了。妇女们呢,则大多数出于好奇心,想看看她屋子的内部。除了一个花匠兼厨师的老仆人之外,至少已有十年光景谁也没进去看看这幢房子了。

  悦经典译本:艾米丽·格瑞尔小姐去世了,我们全镇的人都去参加葬礼。男人们怀着某种敬意去瞻仰这座倒塌的丰碑,女人们则大多出于好奇,想窥一眼深宅老院的内貌。除了那个老黑奴——艾米丽的园丁与厨子外,镇里的人至少有十年光景没进过她的家门了。

  个人感觉悦经典的版本用词更贴切,逻辑性更强,阅读的流畅性也不逊于译林版。

  这本书的装帧设计沿袭了悦经典欧美系列时尚大气,简洁有力度的风格,与《一九八四》等其他悦经典图书一样采用著名画家的线描图作为封面主题,寓意深刻,有艺术素养的读者自会感悟到其独具的匠心。值得购买收藏。

  《致悼艾米丽的玫瑰》读后感(四):致悼艾米莉的玫瑰,或曰绝望之爱

  转帖:致悼艾米莉的玫瑰,或曰绝望之爱

  撒马尔罕的金桃

  威廉 福克纳之所以被称为大师,决不是因为《喧哗与骚动》或《押沙龙,押沙龙!》这样一两部作品。我们为之深深倾倒的,是那个写出了《八月之光》,《圣殿》等一切系列长篇小说和几百个短篇小说的福克纳;是那个建造了一个约克纳帕塔法县并且为之画了地图标明人口的福克纳;是那个在瑞典皇家学院的大厅里,拖着浓重的南方口音说出:“我深信人类不但会生存下去,他们还能蓬勃发展。人的不朽,不只是因为他在万物中唯一具有永不衰竭的声音,而因为他有灵魂——有使人类能够同情、能够牺牲、能够忍耐的灵魂(1949年诺贝尔文学奖受奖演说)”的福克纳。

  人们在《致悼艾米丽的玫瑰》里,仍旧能够感到福克纳对于人性,对于爱情和死亡的思考,以及对于艾米丽之苦难的一片同情。这篇小说虽然颇短,但仍旧是福克纳一贯的意识流风格,颠三倒四,时序混乱,但又能让人从混乱中找出头绪,读出绝望。那可怜的,从未得到过玫瑰花的艾米丽,被南方和自己埋葬了的艾米丽莉。

  大师果然就是大师,虽然时序混乱,但是起承转合,错落有致,他着力于写镇上人们的反应,写别人的闲话,写格里尔森家破败的房子,却一字不着艾米丽是怎样痛苦,怎样绝望,怎样恳求再三,思量再三之后才毒死了她的情人。可是任谁去读,都能从字里行间看到艾米丽小姐的压抑,绝望,和爱。小说最后那一幕,一个处处褪色的,充满了玫瑰色彩的房子,已成骨骸的爱人和银器上被抚摸了四十年早已模糊不清的名字,还有枕头上那一缕铁灰色的头发,由死亡而始,最终又归于死亡。

  福克纳的小说里多见艾米丽小姐这样出身南方上流社会,性格变态神经错乱的老小姐形象,如《押沙龙,押沙龙!》里面的罗莎 科德菲尔德。她们总是承担着太多本不该承担的东西,最后在重压下变得神经质,疯癫,拒绝接受一切改变。

  艾米丽其人,初看觉得令人毛骨悚然,后来,也就逐渐地同情起她来。如作者所言,诗人和作家的义务,当是唤起人类的怜悯,勇气,希望,牺牲等等精神。那个凋零玫瑰一般的女人,怀着一腔绝望之爱,同她爱人的尸体睡了四十年。爱情的力量有时候甜蜜,也有时候绝望得可怕。绝望的爱情到了极处,就显得分外恐怖凄凉。艾米丽不过是千百个女人略略夸张的缩影,我爱你,所以要杀了你,王尔德的莎乐美之于施洗约翰,倒也不遑多让。

  看到艾米丽,我总是想起来另外两个女人,玛戈王后和阿玛兰塔 布恩地亚。

  玛戈王后的情人约瑟夫•博尼法斯•德•拉莫尔,想把她从她哥哥亨利三世的控制之下救出来,但计划失败,被亨利三世处死,玛戈王后抚尸痛哭之后偷偷取走的情人的头颅。这仅仅是爱,而阿玛兰塔就就已经是变态了,她明明爱着皮埃特罗,却偏偏不肯承认,折磨他,拒绝他,直到他自杀,又把自己关在屋子里织裹尸布,织了拆,拆了又织。她既渴望爱情,在爱情道路上排除万难,甚至不惜下毒杀人。可是又出于某种恐惧拒绝爱情,陷入恒久的孤独和欲望这折磨里不得安宁。, 布恩地亚家族的悲剧,就在于他们不懂得如何去爱。这两个女人都爱得绝望,却都不如艾米莉绝望,她还没有得到,就已经失去,并且虚幻地认为自己一直拥有。

  《致悼艾米丽的玫瑰》读后感(五):译作是个馍(转自张和龙《中华读书报》)

  在当代作家莫言的眼里,翻译作品都是“翻译家嚼过的馍”。其实,译者只是先把馍嚼碎了,然后又做了一个馍而已。说白了,翻译就是个嚼馍、做馍的活儿。也许,很多译者自以为保留住了“原汁原味”,但此馍已非彼馍也。这一差异正是解构主义译学家们所极力强调的。从理论上讲,这样的非本质主义认识论无可厚非。可是在翻译实践中,本质主义翻译观仍然是无法抛弃的。对译者或读者来说,原作总是先在地隐含着主旨、人物、情节、叙事、风格、隐喻、意象、象征、反讽等丰富的艺术要素。这些要素构成了文学作品的结构性特征,是特定文本的“本质性”“规定性”内核。在翻译过程中,忠实于这些约定俗成的“本质性”“规定性”内核,应该是翻译原则或翻译伦理中的题中应有之义吧。

  当下国内,几乎所有文学翻译人士都不得不自觉遵循翻译界的普遍做法,即严格按照原文的结构顺序“逐字逐句”翻译。“忠实于原文”仍然是不变的翻译法则。任何译作都要经得起中英文双语对照。眼下极少有人敢于效法近代翻译大家林纾先生,或是仿照美国汉学家葛浩文教授,对原作来一个斧削刀砍、快意恩仇了。几年前,笔者翻译T.S.艾略特的诗剧《机要秘书》时,个别地方略有游离,就被认真细致的编辑给逮了个正着。当然,译作是供中文读者来阅读的,“耐得住读”也是任何译者不能不时刻牢记的心法口诀。可以说,市面上的绝大多数文学译作都是上述理念做出来的一个个“馍”。有一百个译者,就有可能存在一百种“馍味”。对读者来说,“馍”的味道则更是言人人殊了。

  一百多年前,翻译家严复曾发出过“译事难”的沉重感叹。大凡译者,莫不感同身受,而且各有各的难处。翻译福克纳,最难之处莫过于那些如幽灵般频现的繁复悠长的句式了。这些长句,乍一粗看,酷似剪不断理还乱的一团乱麻;细细考究,又如同难以破解的复杂密码,无情地挑战着译者的中文能力与翻译理念。翻译时,究竟是根据意群将长句截断、分成不同的短句,然后再用清晰晓畅的中文转译和传达,还是甘冒被读者指责为“生硬”“翻译腔”“食洋不化”的风险,保留那繁复悠长、回环往复的文体特点?真所谓鱼和熊掌不可兼得。“信”与“达”永远是一对纠缠不清的冤家。即使是在译界公认的名家名译中,也不难发现顾此失彼的蛛丝马迹。

  例如,《干旱的九月》开头就是一个长句。福克纳使用了复杂缠绕、因果相连的意象与隐喻,将大旱季节里谣言的传播比作是在干草堆里扔进了一簇火苗。某翻译家的做法是将长句拆开,译成了三句:“九月的黄昏,残阳如血。整整六十二天没有下过一场雨。久旱后的傍晚,有一件事像燎原烈火迅速传播开来——这是一桩谣言、一个故事,你怎么称呼都可以。”从中文本身来看,第一句摘出原文的部分意象,译得言简意赅,干净利落,看了着实令人眼睛一亮。可是,这样急促的短句恰恰不是福克纳小说的风格,倒有点像是海明威的电报式文体了。此外,福克纳的繁复长句,如果不仔细咀嚼,还会在理解时出现语义上的偏差,从而导致误译、错译。某中译本第一段出现了这样的句子:“没有人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然而,人人似乎遭到袭击,受到侮辱,甚至有些担惊害怕。”显然,这位翻译家将谣言的内容,即女主人公被黑人强暴、侮辱之事,误解成一群白人听到谣言后,犹如个个被性侵、被凌辱了一般。

  关于《干旱的九月》第一段,笔者是这样翻译的:

  整整六十二天大旱无雨后,有一桩谣言,或者说一个传闻,不管你叫它什么吧,就像干草堆里扔进了一簇火苗,迅速燃烧蔓延,穿透了九月残阳如血的黄昏。那是关于米妮·库柏小姐和一个黑奴的事儿。什么强暴啊,侮辱啊,恐惧啊——就在那个星期六的晚上,人们聚集在理发店里,不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天花板上的吊扇没有吹来清爽的凉风,而是不停地搅动着浑浊的空气,将一股股浓烈的洗发水和润发膏的陈腐味儿,还有人群中呼出来的污浊气息和身上散发出来的汗馊味儿,又源源不断地吹回到他们的身上。

  “ARoseforEmily”可能是中国读者最为熟悉的福克纳短篇了。坊间大多将篇名译作“献给艾米丽的一朵玫瑰花”。只是这个译名太容易被误解了。实际上,这支“玫瑰”并不是某个恋人向艾米丽宣示爱情的浪漫玫瑰,而是葬礼上“我们全镇的人”用来追悼逝者、寄托哀思的丧葬之花。早年某翻译家的中译名“纪念艾米丽的一朵玫瑰花”比较切合原意。遗憾的是,后来不少选本都将“纪念”置换成了“献给”。其实,如果译成“致悼艾米丽的玫瑰”,可以重现复数叙述者“我们”对艾米丽这座“倒塌的丰碑”的挽奠之意,以及整部作品盖棺论定式的叙事蕴含。福克纳的原文标题只有四个简短的英文单词,真可以用成语“言近旨远”来形容了。每次看到两个中译本的标题(“献给艾米丽的一朵玫瑰花”“一支给埃米莉的玫瑰”),不禁使人想起板桥先生的诗句来:“删繁就简三秋树,领异标新二月花。”

  “TheBear”也是不少中文读者百读不厌的名篇佳作。不多的几个中译文取译名为“熊”,似乎没有体现篇名中定冠词“the”的特殊含义。如果直译的话,应该是“那头熊”,也就是作品中那头名闻遐迩、在很长时间里神龙见尾不见首的“老本熊”了。如果取译名“荒野老熊”,也许更加切合中文语境中约定俗成的表达习惯,而且还可以突出这个短篇与《去吧,摩西》中的同名章节(或同名中篇)并不相同的主旨内涵。这里不妨看一看福克纳在作品中是如何描述这头老熊的:

  在老熊的名号下,奔跑着的甚至不是一头终有一死的动物,而是一个不合时宜的怪兽。它不屈不挠,不可征服,仿佛来自一个已经消亡了的古代,是古老荒野世界中的一个幽灵,一个缩影,一个神灵。渺小的人类蜂拥而至,带着愤怒、憎恨与恐惧开垦着荒野上的土地,犹如侏儒们围住一头昏昏欲睡的大象的脚踝忙碌着。而那头老熊显得孤寂,不可征服却孑然一身,没有伴侣,没有子女,永生不死——如同耄耋之年的普里阿摩斯失去了耄耋之年的妻子,却比他的所有儿子活得还要长寿。

  “Wash”是当代作家余华最为推崇的福克纳短篇。余华早年最害怕心理描写,读完这个短篇后,自称从“我师傅福克纳”那儿学到了一手“绝活”。他说:“当一个穷白人将一个富白人杀了以后,杀人者百感交集于一刻之时,我发现了师傅是如何对付心理描写的,他的叙述很简单,就是让人物的心脏停止跳动,让他的眼睛睁开。一系列麻木的视觉描写,将一个杀人者在杀人后的复杂心理烘托得淋漓尽致。”小说中这个叫“Wash”的穷苦白人一向老实巴交,对主子玩弄自己的女儿一忍再忍,忍无可忍时杀了主子,而且杀人后显得若无其事。不过在小说的最后一刻,他的怒火终于爆发。他纵火焚烧了主人安置女儿与初生婴儿的马厩,举起割草用的镰刀向围捕他的人群冲了过去。如果音译成“沃什”或“沃许”,是四平八稳的译法。如果采用“增词法”译成“沃什的怒火”,也许更能增强作品中对比与烘托手法的艺术效果。“ABearHunt”也可以作类似的变通处理,如译为“猎熊趣闻”。有人译成“一次猎熊”,不仅显得生硬,而且也太不切合原作“套盒叙事”的幽默旨趣了。

  从文学翻译的角度来看,时代的变迁,现代中文的发展,阅读语境的不同,文学理念与学术认知的变化,使“经典重译”势在必然,而且不可或缺!翻译理论家们常说,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译本;时过境迁之后,一些译本就会慢慢退出阅读舞台。他们还说,原作是永恒的,译作是短命的。因此,经典名著每隔三四十年推出新译本,应该是一个合理的做法,据说在国外也比较通行。福克纳写过的短篇小说有一百二十篇左右,被翻译成中文的仍然是少数。市面上的中译本也不多见,尤其是见到“一支给埃米莉的玫瑰”、“一次猎熊”这样的译名后,很让人有跃跃欲试的重译冲动了。

  单就“ARoseforEmily”而言,眼下最好的中译文仍然是某翻译家1979年的首译。这个译文后来被收录在不同的选本中。兹抄录开篇第一段,供读者诸君赏析之:“爱米丽·格里尔生小姐过世了,全镇的人都去送丧:男子们是出于敬慕之情,因为一个纪念碑倒下了;妇女们呢,则大多数出于好奇心,想看看她屋子的内部。除了一个花匠兼厨师的老仆人之外,至少已有十年光景谁也没进去看看这幢房子了。”令笔者叹服的是,这位翻译家在“妇女们”之后增加了语气词“呢”,然后又使用了一个逗号,这一创造性的停顿将原文中的意境传达得极为生动而形象,这真是后无来者的神来之笔啊。

  过去三十多年来,中国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对福克纳的译介与研究也几乎从零起点逐步走向深入,批评界对其作品的理解已经不可同日而语了。例如,随着叙事学理论的大热,批评界几乎都知道这个短篇中的复数叙述者“我们”是何等重要,而此前不少译本却当做可有可无的“赘语”给省略掉了。再如,短篇第一句是说艾米丽小姐去世了,镇上的人全都赶去追思凭吊。而“送丧”是一个带有浓厚中国文化色彩的词语。改革开放之初,让西方人去“送丧”或“送葬”似乎并无不妥。但三十多年来,我们对西方丧葬习俗的认知与描述已经形成了约定俗称的说法:“参加葬礼”。再把人家说得像国人一样去“送丧”,就有点时空错位的感觉了。

  首译者有首译者的艰辛,重译者有重译者的困难。比如,结构单一、语义简短且与中文思维接近的句子,市面上不同的译本往往有诸多相似之处。此外,如何不受已有译本(尤其“经典”译本)的影响,译出自己的特色与风格,从而被读者、学界所认可,更是一件难上加难的差事了。不过,孔夫子早就说了,知道达不到这样的境界,但内心还是非常向往的。

  关于《致悼艾米丽的玫瑰》第一段,我的译文如下:

  艾米丽·格瑞尔森小姐去世了,我们全镇的人都去参加葬礼。男人们怀着某种敬意去瞻仰这座倒塌的丰碑,女人们则大多出于好奇,想窥一眼深宅老院的内貌。除了那个老黑奴——艾米丽的园丁与厨子外,镇里的人至少有十年光景没进她的家门了。

  曾有翻译家在《中华读书报》上撰文说:忠实传神的译文谈何容易!此言甚是。再用“嚼馍”打个比方:把馍嚼得仔细,把馍做成像模像样的馍,谈何容易!对译者来说,费尽心机做出来的馍,还会遭到翻译批评家们无情吐槽,说你这个馍不是馍,而是串了味的中式馒头,变了味的西式点心。作为做馍的人,只能以“得失寸心知”来自我安慰,以“译艺无止境”来自勉了。

  《致悼艾米丽的玫瑰》读后感(六):译本很有价值

  这本书的翻译张和龙是上外英美文学研究中心副主任,《英美文学研究论丛》副主编,上海翻译家协会理事,可以称得上新一代英美文学研究翻译的大家了,

  威廉福克纳的作品语言华丽,那些如幽灵般繁复悠长的句子,看起来如同一团乱麻,让人难以理解,头疼不已。张老师在前言中提到,他翻译本书的原则之一就是“耐得住读”。看了全书后,觉得张老师所言不虚。

  关于本书的书名,取自本书收录的福克纳的名篇,译者将其译为“致悼艾米丽的玫瑰”,而非传统“献给艾米丽的一朵玫瑰”,看了文章,也觉得更为贴近原意,在福克纳作品的诸多版本中,该版本可谓傲然独立,正本清源了。

  《致悼艾米丽的玫瑰》读后感(七):序言摘录

  二

  1949年诺贝尔文学奖授予威廉·福克纳,授奖词中对他做出的评价是他“对美国现代小说艺术做出了无与伦比的巨大贡献”。虽然这里的“小说”主要是指长篇小说,但其实福克纳在短篇小说创作领域所取得的艺术成就同样无与伦比。在福克纳看来,短篇小说是“仅次于诗的要求最严苛的艺术形式”。他的短篇小说之所以不太受批评界重视,其主要原因可能有以下两点:一是其长篇杰作的耀眼光芒掩盖了短篇小说的亮丽色彩;二是他的短篇故事大多出于商业目的写成,不少人想当然地将它们与其他肤浅、低劣、媚俗的作品混为一谈,却没有意识到福克纳这些短篇作品与长篇一样,具有高度的严肃性与深刻的艺术性。

  1931年,福克纳出版第一本短篇小说集《这十三篇》,最早收录了《致悼艾米丽的玫瑰》《红叶》《夕阳》《干旱的九月》《卡尔卡索纳》等作品——它们已被公认是英文短篇小说宝库中的经典佳作。1950年,福克纳自选了四十二个短篇,结集出版为《福克纳短篇小说集》。此书于翌年获得了美国国家图书奖。在布鲁姆《西方正典》的“附录:正典书目”中,《福克纳短篇小说集》也赫然名列其中。1979年,约瑟夫·布洛纳又编选出版了《福克纳未编短篇小说选》。这三大选集中的近百个故事基本代表了福克纳短篇小说创作的最高艺术成就。

  福克纳的短篇小说早在20世纪30年代就被译介到中国,50年代也有两个短篇被翻译成中文,但是都没有引起国内读书界、评论界的关注。直至1979年,《外国文艺》刊登了福克纳的三个短篇:《纪念艾米丽的一朵玫瑰花》、《干旱的九月》、《烧马棚》(本书译作《纵火案》),才开启了国内福克纳短篇小说译介的一个新纪元。此后三十多年来,大陆出现了多部福克纳短篇小说的中译本。不过,其中最有影响力的当属1985年斯通贝克编选的《福克纳中短篇小说选》、2001年陶洁选编的《福克纳短篇小说集》。2013年人民文学出版社推出的由李文俊选编的《外国中短篇小说藏本:福克纳》。不过,后两个选本基本沿用了三十年前的旧译,很多经典篇目几无重译或新译。

  从文学翻译的角度来看,时代的变迁、现代中文的发展、阅读语境的不同、文学理念与学术认知的变化、使得“经典重译”必不可少!经典名著每隔三四十年推出新译本,应该是一个合理的做法,而且在国外也比较通行。就福克纳而言,一百二十篇左右的短篇小说中,被翻译成中文的仍然是少数。各个选本的篇目数从未超出二十,更不要说全集了。

  作为“悦经典”系列译著之一,本书不可能、也无意搞一个大而全的选集。我们只选译了福克纳的十二个短篇,其中十篇为经典重译,最后两篇《幻恋症》与《雪》在国内尚属首译。福克纳的不少短篇小说都有不同的版本,本书主要以1950年《福克纳短篇小说集》、1979年《福克纳未编短篇小说选》中的原文作为翻译底本。

  本书选定这十二个短篇,主要基于以下几个因素:第一,《干旱的九月》《致悼艾米丽的玫瑰》《夕阳》《红叶》《纵火案》《曾经的女王》等经典是绝无可能遗漏的必选篇目,不同版本的福克纳短篇小说选集几乎都有收录。第二,福克纳的短篇与长篇的关系错综复杂,不少短篇后来被改写、扩写并融入长篇中,但它们的文学价值绝不亚于那些带有后现代拼贴特点的长篇“母体”,而本书选译了《荒野老熊》、《沃什的怒火》这两个短篇,意在突出它们独立自主、自成格局的短篇品性。第三,一些短篇不太为国内选家重视,却能充分反映福克纳短篇小说艺术风格多样化的特点,如《猎熊趣闻》《卡尔卡索纳》《幻恋症》《雪》等。

  三

  当代中国作家莫言说过,翻译作品都是“翻译家嚼过的馍”。实际上,译者是先把馍嚼碎了,然后又做了一个馍而已。也许,很多译者自以为保留了大部分的“原汁原味”,但此馍已非彼馍也。这一差异是信奉解构主义翻译观的人所着力强调的。从理论上讲,这样的非本质主义认识论无可厚非,但是在翻译实践中,本质主义翻译观仍然是无法抛弃的。对译者或读者而言,原作总是先在地隐含了主旨、人物、情节、风格、隐喻、意象、象征、反讽等丰富的艺术要素,这些要素构成了艺术作品的结构性特征,是特定文本的“本质性”“规定性”内核。在翻译过程中,忠实于这些约定俗成的“本质性”“规定性”内核,应该是翻译理念或翻译伦理中的题中应有之义吧。有鉴于此,本书对福克纳短篇小说的翻译,主要遵循当下国内翻译界的普遍做法,即严格对照福克纳的原文逐字逐句翻译。“忠实于原文”的准则是从不敢轻易放弃的,希望译出来的东西能经得起中英文双语对照。当然,译文是供中国读者来阅读的,“耐得住读”也是时时挂记在心上的不变准则。

  一百多年前,翻译家严复曾发出过“译事难”的沉重感叹。大凡译者,莫不感同身受,而且各有各的难处。翻译福克纳,最难之处莫过于那些如幽灵般频现的繁复悠长的句式了。这些长句,乍一粗看,酷似剪不断理还乱的一团乱麻;定睛细看,又如同难以破解的复杂密码,无情挑战着译者的中文能力与翻译理念。作为译者,是要根据“意群”将长句截断、分割成不同的短句,然后用清晰晓畅的中文转译和传达,还是甘冒被中文读者指责为“生硬”“翻译腔”“食洋不化”的风险,保留那繁复悠长、回环往复的文体特点?真所谓鱼和熊掌不可兼得。“信”与“达”永远是一对纠缠不清的冤家,即使是在译界公认的名家名译中,也不难发现顾此失彼的蛛丝马迹。

  本书对几个短篇的译名作了变通处理,似有必要略作说明。A Rose for Emily可能是中国读者最为熟悉的福克纳短篇了。大多译者将篇目译为“献给艾米丽的一朵玫瑰”,但这个译名容易被误解。其实,这支“玫瑰”不是某个情人送给艾米丽表达爱意的玫瑰。这个标题说的是“我们镇上的人”在艾米丽去世后,要在她的葬礼上献上一朵玫瑰以示悼念。杨岂深先生的中译名“纪念艾米丽的一朵玫瑰花”比较切合原意,但很遗憾,后来不少选本都将“纪念”置换成了“献给”。本书取译名“致悼艾米丽的玫瑰”,力图突出或重申复数叙述者“我们”对艾米丽这座“倒塌的丰碑”的哀悼之意,以及整部作品盖棺论定式的叙事蕴含。

  The Bear也是不少中文读者百读不厌的名篇佳作。不多的几个中译文取译名为“熊”,似乎没有体现篇名中定冠词“the”的特殊含义。如果直译的话,应该是“那头熊”,也就是作品中那头名闻遐迩、在很长时间里神龙见尾不见首的“老本熊”了。书中取译名《荒野老熊》,是斗胆“迁就”一下中文语境中约定俗成的表达习惯,同时也试图强调这个短篇与《去吧,摩西》中的同名章节并不相同的主旨内涵。这里不妨看一看福克纳在作品中是如何描述这头老熊的:“在老熊的名号下,奔跑着的甚至不是一头终有一死的动物,而是一只不合时宜的怪兽。它不屈不挠,不可征服,仿佛来自一个已经消亡了的古代,是古老荒野世界中的一个幽灵,一个缩影,一个神灵。渺小的人类蜂拥而至,带着愤怒、憎恨与恐惧开垦着荒野上的土地,犹如侏儒们围住一头昏昏欲睡的大象的脚踝忙碌着。而那头老熊显得孤寂,不可征服却孑然一身,没有伴侣,没有子女,永生不死——如同耄耋之年的普里阿摩斯失去了耄耋之年的妻子,却比他的所有儿子活得还要长寿。”另外,《猎熊趣闻》和《沃什的怒火》与原作篇名也不一致,其用意也大致如此。

  《致悼艾米丽的玫瑰》读后感(八):福克纳的第二次启航

  最初福克纳想当一个诗人。这一点通过一些比喻(“她的双眼……如同两颗细小的煤球塞进了一大块面团中”)、一些描述(“她吹咖啡的样子,仿佛要把嘴唇上的颜色全都吹走一样”)隐晦地流露在了他的小说中,但也仅仅止步于此。他用一个常见于诗歌爱好者的口吻说:“短篇小说仅次于诗歌,几乎每一个字都得恰到好处。长篇小说可以自由些,但短篇小说不行……这就是我把短篇小说排在第二位的原因,因为它要求一种接近绝对的准确。”

  不过他对短篇小说的感情更为复杂。虽然他曾经多次用类似的排名赞美(或者抱怨)短篇小说的简洁、紧凑、不容冗笔,有时他又似乎对这种艺术形式敬意不足。终其一生,福克纳孜孜不倦地确保作品发表于商业杂志而非文学期刊,因为后者的稿费更客观,并且付账及时快捷;与他不厌其烦地修改长篇小说的苛刻态度相比,他似乎对自己名下的短篇有点随便,它们像一片奇怪的玉米田,良莠不齐,仿佛这个耕耘者时而兢兢业业,时而酩酊大醉。

  然而,毋庸置疑,短篇小说对于作为作家的福克纳至关重要。不仅因为他的第一个杰出作品《致悼艾米丽的玫瑰》是一则注定不朽的短篇,更因为他的短篇之间、乃至短篇与长篇之间有着微妙的关联。《喧哗与骚动》本来是一个短篇,但他发现需要有多个视角,最终延伸为现在我们看到的多声部长篇;日后他还陆续将曾经发表过的短篇小说整合到《没有被征服的》《村子》等长篇小说中,这本选集里的《荒野老熊》便是《去吧,摩西》的一个选节。

  12个故事横跨福克纳短篇小说创作的学徒期(如《雪》、《幻恋症》)、高峰期(如《致悼艾米丽的玫瑰》、《夕阳》)和成熟期(如《纵火案》、《昔日的女王》);在地域上包罗了“约克纳帕塔法”的乡野(《猎熊趣闻》)、村镇(《干旱的九月》)、荒野(《红叶》)、中间地带(《沃什的怒火》)以及外乡故事(《卡尔卡索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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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6年,晚年的福克纳在接受《巴黎访谈》时说:“生命在于动态,而动态关乎让一个人行动的因素——野心、权力、愉悦。”对“动态”的执着,其实可以看作是一种“背向死亡”的挣扎,这种时而激情强烈、时而隐秘低回的精神力量反复贯穿在这12个故事当中。看看他对“死亡”主题有多么痴迷:12个故事里,2场葬礼,5次谋杀,1次自杀,1次(或许自然的)死亡。

  通过死亡滤镜,福克纳捕捉不一样的东西。然而无一例外地,对于福克纳来说,死亡(或者“谋杀”)这一悲剧总是由社会因素和个人因素共同酿成。

  《致悼艾米丽的玫瑰》讲述的是一个渴望爱情而不得的女人在挣扎中走向毁灭的心灵悲剧。身为南方贵族一员的艾米丽小姐在父亲的压制与传统的束缚之下难以追求爱情,最后竟然将情人谋杀,并与其骸骨共枕至死。《干旱的九月》里的米妮小姐曾经爱慕者如云,却错过婚期受人零落,最后心智失常,诬陷一位黑人对她无礼,并直接导致后者被镇上的男人以私刑处死。福克纳通过这两名女子灵魂的失控展现了一个失控的战后南方:种族歧视依然严重,社会道德准则僵化刻板,人心的失常与社会的失衡将人物的命运推入深渊。

  战后南方,一切看似从头开始,过去的阴影却笼罩在每个人身上。《猎熊趣闻》中沉默的老黑奴给白人普洛文设下陷阱,只为报复当年受辱的一箭之仇;《沃什的怒火》中的穷苦白人沃什以为能与昔日高不可攀的萨德本将军结为亲家,幻灭之后一怒杀死将军,进而带上孙女和曾孙自焚。当然,福克纳并非对南方传统的一切都加以否定。他对南方习俗颇为痴迷,同时也欣赏南方传统中勇敢、自尊的品德,这也是为什么他对《昔日的女王》中的珍妮小姐“手下留情”,以少有的温和笔墨勾勒了一个属于过去的南方女性。

  南方的土地上,不仅新旧时代纠葛不清,栖居于此的多元文化也在发生激烈碰撞。《红叶》、《荒野老熊》和《捕熊趣闻》都展示了南方文明与印第安文明的沟通与融合。与后两篇中较为简单的欣赏与吸纳相比,《红叶》中文化交流的层次更加丰富。在南方白人文明的影响下,印第安族落也开始蓄奴,可笑的是他们听信了白人的借口,以为黑人“喜欢出臭汗”,他们拿黑人全无用处,常常苦恼于不得不给他们找活儿干:“我们开垦土地,种庄稼,养黑鬼,然后把他们卖给白人来赚钱。”“可是我们要钱干什么呢?”——印第安人的逻辑止步于此,而福克纳幽默的嘲讽发挥到了极致。印第安族落酋长去世后,依照传统,需要将酋长生前所属物一同陪葬,其中包括一个黑奴。出于单纯的求生欲望,黑奴开始了长达六天漫无目的的逃亡,尽管他知道自己最终难逃一死。大自然中的“红叶”在秋天落下,遵循自然规律走向衰朽,然而黑人之死却是印第安人对白人文明刻意模仿之结果,两相对比,讽刺之意全出。

  处于巅峰状态的福克纳不仅能讲一个好故事,还能用最好的方法。当同辈的佼佼者如海明威、约翰·斯坦贝克大致依照时间顺序讲述故事时,《致悼艾米丽的玫瑰》不拘一格,有意识地打乱时间顺序,巧妙地将戏剧性高潮从谋杀行为转移,从而让艾米丽悲剧性的情感和命运成为关注的焦点。12个故事,每一个都姿态各异,背后的作家如同炫技一般亮出十八般武艺,有时他采用上帝全知视角俯瞰多灾的南方大地(《干旱的九月》),有时他变身作一个孩子,讲述陷入两难困境的少年如何在家庭和道德之间选择后者,走上了成长之路(《纵火案》),最妙的堪称《夕阳》里的双重视角,成人后的昆丁回忆起自己年少时目睹黑奴南希在孤苦无援的境遇里被丈夫谋杀,彼时孩童对南希恐惧来源的一无所知与成年人的智慧形成隐隐张力,南希之悲便弥漫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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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你对福克纳已经有所了解,那么这本选集最有意思的地方或许在于三则福克纳在学徒期创作的短篇小说。它们都写于1925年到1929年间,这一段谜一般的岁月里,福克纳的写作发生了核反应一般的变化。

  在经历了成熟期的福克纳后突然来读《卡尔卡索纳》会让人当头懵住。在回答学生问题时,福克纳解释道《卡尔卡索纳》讲述的是“一个年轻人与他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的故事。然而我们几乎无法从中得到现实主义的细节。它与其说像小说,倒不如说是散文诗。故事里的“尸骨”说,“在我看来,生命的目的就是静静地躺着”;而代表福克纳的主人公说,“我对自己翻来覆去说过无数遍了。可事实并非如此。”在故事的结尾,这个沉思的年轻人只是反复说着,“我想做点事情大胆的悲壮的事情”。这一时期的福克纳还在放任心中的浪漫派诗人横走山野,关心着“灵与肉”,死亡与艺术,乃至艺术与永生的问题。

  从《幻恋症》到《雪》,福克纳开始渐渐脚踩实地。尽管关于《雪》最早的记录是《哈泼斯》杂志1942年的档案,但经过考证,可以确定这个故事写于1924年先后,二十多岁的福克纳前往欧洲旅游,在创作时也追赶当时时尚,将故事背景放在瑞士雪山。核心故事是两个年轻人碰巧看到一个登山导游遇难后举办的葬礼,而后他的新婚妻子第二天便神秘离开。福克纳写好之后大约一直将它搁置,直到1942年,出于经济因素,他考虑凭借自己名声再向杂志社兜售一些早年的短篇,因此添加了一个与二战相关的叙述框架:一个男孩问军假返家的父亲:“欧洲人还没有仇视和害怕德国佬的时候,欧洲是什么样子?”这个框架其实并未与故事恰如其分地融合在一起,同时一个小男孩问出这样的问题也稍显突兀。《哈泼斯》的编辑并未发表这个故事,理由实际上也很充分。尽管如此——阅读一个好作家的坏故事是一件裨益颇多的事——在这些故事里,我们已经可以看到福克纳对“死亡”主题的痴迷,以及他作为艺术家,对永生的执着。《雪》里的两个主人公——一个好奇强势,一个忧郁多思——后来改头换面,以“施里夫”和“昆丁”的姿态成熟地、动人地出现在了《押沙龙,押沙龙》当中。

  阅读作家习作或未完成作常给我一种“窥私”的尴尬感,这就像川剧变脸之前绕到后台去看演员一张素颜,心无旁骛地往脸上拍面具一样。当然这种识破机关带来的满足感也是不言而喻的:你得以看到他的困惑,他的笨拙,你把这样一个学徒与日后的大师两相对比,这种强烈的反差像翻页动画一样将作家的成长还原成一种动态。于是我们几乎就要确信:这样的变化可以发生在任何一个貌似普通的人身上。

  内心始终沉默,只有通过不断地写、不断地犯错才能唤醒自我。福克纳回忆起年轻时导师舍伍德·安德森对他说的话:“‘你必须要有一个地方作为起点:然后你就可以开始学着写。是什么地方关系不大,只要你能记住它也不为这个地方感到羞愧就行了。……你是一个乡下小伙子;你所知道的一切也就是你开始自己事业的密西西比州的那一小块地方。它也是美国;把它抽出来,虽然它那么小,那么不为人知,你可以牵一发而动全身,就像拿掉一块砖整面墙会坍塌一样。’”

  于是从这里,福克纳再次启航。

  《致悼艾米丽的玫瑰》读后感(九):福克纳怎样把短篇变成长篇

  最初福克纳想当一个诗人。这一点通过一些比喻(“她的双眼……如同两颗细小的煤球塞进了一大块面团中”)、一些描述(“她吹咖啡的样子,仿佛要把嘴唇上的颜色全都吹走一样”)隐晦地流露在了他的小说中,但也仅仅止步于此。他用一个常见于诗歌爱好者的口吻说:“短篇小说仅次于诗歌,几乎每一个字都得恰到好处。长篇小说可以自由些,但短篇小说不行……这就是我把短篇小说排在第二位的原因,因为它要求一种接近绝对的准确。”

  不过他对短篇小说的感情更为复杂。虽然他曾经多次用类似的排名赞美(或者抱怨)短篇小说的简洁、紧凑、不容冗笔,有时他又似乎对这种艺术形式敬意不足。终其一生,福克纳孜孜不倦地确保作品发表于商业杂志而非文学期刊,因为其稿费更客观,并且付账及时快捷;与他不厌其烦地修改长篇小说的苛刻态度相比,他似乎对自己名下的短篇有点随便,它们像一片奇怪的玉米田,良莠不齐,仿佛这个耕耘者时而兢兢业业,时而酩酊大醉。

  然而,毋庸置疑,短篇小说对于作为作家的福克纳至关重要。不仅因为他的第一个杰出作品《致悼艾米丽的玫瑰》是一则注定不朽的短篇,更因为他的短篇之间、乃至短篇与长篇之间有着微妙的关联。《喧哗与骚动》本来是一个短篇,但他发现需要有多个视角,最终延伸为现在我们看到的多声部长篇;日后他还陆续将曾经发表过的短篇小说整合到《没有被征服的》、《村子》等长篇小说中,这本选集里的《荒野老熊》便是《去吧,摩西》的一个选节。

  无论从纵向的创作时间来看,还是从横向的故事发生地点来看,刚刚出版的福克纳短篇小说集《致悼艾米丽的玫瑰》(李文俊等译者的版本译名为《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都堪称全面:12个故事横跨福克纳短篇小说创作的学徒期(如《雪》、《幻恋症》)、高峰期(如《致悼艾米丽的玫瑰》、《夕阳》)和成熟期(如《纵火案》、《昔日的女王》);在地域上包罗了“约克纳帕塔法”的乡野(《猎熊趣闻》)、村镇(《干旱的九月》)、荒野(《红叶》)、中间地带(《沃什的怒火》)以及外乡故事(《卡尔卡索纳》)。译者张和龙的译笔准确而不失灵活,细致入微的思考在标题上便可见一斑:将字面上“献给艾米丽的一朵玫瑰”(A Rose for Emily)改为“致悼艾米丽的玫瑰”,在匹配了原文简洁之美的同时贴切地再现了福克纳以这个故事悼念艾米丽悲剧一生的意旨;同样巧妙的还有将“一次捕熊”(A Bear Hunt)译为“猎熊趣闻”,在阐明原文的同时渲染出故事的整体基调,译者研读之苦功跃然纸上。

  1956年,晚年的福克纳在接受《巴黎访谈》时说:“生命在于动态,而动态关乎让一个人行动的因素——野心、权力、愉悦。”对“动态”的执着,其实可以看作是一种“背向死亡”的挣扎,这种时而激情强烈、时而隐秘低回的精神力量反复贯穿在这12个故事当中。看看他对“死亡”主题有多么痴迷:12个故事里,2场葬礼,5次谋杀,1次自杀,1次(或许自然的)死亡。

  通过死亡滤镜,福克纳捕捉不一样的东西。然而无一例外地,对于福克纳来说,死亡(或者“谋杀”)这一悲剧总是由社会因素和个人因素共同酿成。

  《致悼艾米丽的玫瑰》讲述的是一个渴望爱情而不得的女人在挣扎中走向毁灭的心灵悲剧。身为南方贵族一员的艾米丽小姐在父亲的压制与传统的束缚之下难以追求爱情,最后竟然将情人谋杀,并与其骸骨共枕至死。《干旱的九月》里的米妮小姐曾经爱慕者如云,却错过婚期受人零落,最后心智失常,诬陷一位黑人对她无礼,并直接导致后者被镇上的男人以私刑处死。福克纳通过这两名女子灵魂的失控展现了一个失控的战后南方:种族歧视依然严重,社会道德准则僵化刻板,人心的失常与社会的失衡将人物的命运推入深渊。

  战后南方,一切看似从头开始,过去的阴影却笼罩在每个人身上。《猎熊趣闻》中沉默的老黑奴给白人普洛文设下陷阱,只为报复当年受辱的一箭之仇;《沃什的怒火》中的穷苦白人沃什以为能与昔日高不可攀的萨德本将军结为亲家,幻灭之后一怒杀死将军,进而带上孙女和曾孙自焚。当然,福克纳并非对南方传统的一切都加以否定。他对南方习俗颇为痴迷,同时也欣赏南方传统中勇敢、自尊的品德,这也是为什么他对《昔日的女王》中的珍妮小姐“手下留情”,以少有的温和笔墨勾勒了一个属于过去的南方女性。

  南方的土地上,不仅新旧时代纠葛不清,栖居于此的多元文化也在发生激烈碰撞。《红叶》、《荒野老熊》和《捕熊趣闻》都展示了南方文明与印第安文明的沟通与融合。与后两篇中较为简单的欣赏与吸纳相比,《红叶》中文化交流的层次更加丰富。在南方白人文明的影响下,印第安族落也开始蓄奴,可笑的是他们听信了白人的借口,以为黑人“喜欢出臭汗”,他们拿黑人全无用处,常常苦恼于不得不给他们找活儿干:“我们开垦土地,种庄稼,养黑鬼,然后把他们卖给白人来赚钱。”“可是我们要钱干什么呢?”——印第安人的逻辑止步于此,而福克纳幽默的嘲讽发挥到了极致。印第安族落酋长去世后,依照传统,需要将酋长生前所属物一同陪葬,其中包括一个黑奴。出于单纯的求生欲望,黑奴开始了长达六天漫无目的的逃亡,尽管他知道自己最终难逃一死。大自然中的“红叶”在秋天落下,遵循自然规律走向衰朽,然而黑人之死却是印第安人对白人文明刻意模仿之结果,两相对比,讽刺之意全出。

  处于巅峰状态的福克纳不仅能讲一个好故事,还能用最好的方法。当同辈的佼佼者如海明威、约翰·斯坦贝克大致依照时间顺序讲述故事时,《致悼艾米丽的玫瑰》不拘一格,有意识地打乱时间顺序,巧妙地将戏剧性高潮从谋杀行为转移,从而让艾米丽悲剧性的情感和命运成为关注的焦点。12个故事,每一个都姿态各异,背后的作家如同炫技一般亮出十八般武艺,有时他采用上帝全知视角俯瞰多灾的南方大地(《干旱的九月》),有时他变身作一个孩子,讲述陷入两难困境的少年如何在家庭和道德之间选择后者,走上了成长之路(《纵火案》),最妙的堪称《夕阳》里的双重视角,成人后的昆丁回忆起自己年少时目睹黑奴南希在孤苦无援的境遇里被丈夫谋杀,彼时孩童对南希恐惧来源的一无所知与成年人的智慧形成隐隐张力,南希之悲便弥漫开来。

  那么这本选集最有意思的地方或许在于三则福克纳在学徒期创作的短篇小说。它们都写于1925年到1929年间,这一段谜一般的岁月里,福克纳的写作发生了核反应一般的变化。

  在经历了成熟期的福克纳后突然来读《卡尔卡索纳》会让人当头懵住。在回答学生问题时,福克纳解释道《卡尔卡索纳》讲述的是“一个年轻人与他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的故事。然而我们几乎无法从中得到现实主义的细节。它与其说像小说,倒不如说是散文诗。故事里的“尸骨”说,“在我看来,生命的目的就是静静地躺着”;而代表福克纳的主人公说,“我对自己翻来覆去说过无数遍了。可事实并非如此。”在故事的结尾,这个沉思的年轻人只是反复说着,“我想做点事情大胆的悲壮的事情”。这一时期的福克纳还在放任心中的浪漫派诗人横走山野,关心着“灵与肉”,死亡与艺术,乃至艺术与永生的问题。

  从《幻恋症》到《雪》,福克纳开始渐渐脚踩实地。尽管关于《雪》最早的记录是《哈泼斯》杂志1942年的档案,但经过考证,可以确定这个故事写于1924年先后,二十多岁的福克纳前往欧洲旅游,在创作时也追赶当时时尚,将故事背景放在瑞士雪山。核心故事是两个年轻人碰巧看到一个登山导游遇难后举办的葬礼,而后他的新婚妻子第二天便神秘离开。

  福克纳写好之后大约一直将它搁置,直到1942年,出于经济因素,他考虑凭借自己名声再向杂志社兜售一些早年的短篇,因此添加了一个与二战相关的叙述框架:一个男孩问军假返家的父亲:“欧洲人还没有仇视和害怕德国佬的时候,欧洲是什么样子?”这个框架其实并未与故事恰如其分地融合在一起,同时一个小男孩问出这样的问题也稍显突兀。《哈泼斯》的编辑并未发表这个故事,理由实际上也很充分。

  内心始终沉默,只有通过不断地写、不断地犯错才能唤醒自我。福克纳回忆起年轻时导师舍伍德·安德森对他说的话:你必须要有一个地方作为起点:然后你就可以开始学着写。是什么地方关系不大,只要你能记住它也不为这个地方感到羞愧就行了。……你是一个乡下小伙子;你所知道的一切也就是你开始自己事业的密西西比州的那一小块地方。它也是美国;把它抽出来,虽然它那么小,那么不为人知,你可以牵一发而动全身,就像拿掉一块砖整面墙会坍塌一样。

  于是从这里,福克纳再次启航。

  来源:文化课、澎湃新闻

  《致悼艾米丽的玫瑰》读后感(十):不一样的玫瑰

  作为20世纪前半期美国的一位卓越的作家,威廉·福克纳是的作品常被看成是20世纪美国南方文学的巅峰之作。而他的经典短篇更是脍炙人口。福克纳内心深处的矛盾和对南方爱恨交织的情感在他的作品中均得到淋漓尽致的体现,这赋予了他作品巨大的艺术感染力。作者通过各种人物形象来寄托他眷念过去的情怀及难舍难分的南方情结,更表达了他超越现实,坚决摒弃过时思想的勇气,从而体现了他的作品的深刻的思想性。作家创作的文本还不能称之为真正的作品,只有通过读者的阅读和接受,理解与再创造,作品才能生根发芽,不断壮大。这部作品通过资深翻译家的翻译,形似和神似兼具,读起来朗朗上口。此外,离奇的情节、哥特式的氛围更是让读者欲罢不能,这不能不说是该作品的独特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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