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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之光经典读后感10篇

2018-06-16 21:45: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八月之光经典读后感10篇

  《八月之光》是一本由(美) 威廉·福克纳著作,译林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39.00元,页数:375,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八月之光》读后感(一):配角-----《八月之光》

  看着一出场莉娜坚定脚步走过四个月那长长的路,我以为她是主角,然而我错了,虽然故事从她开始,在她结束,随着她的脚步,作者给我们看的却是那个人一生,乔-Christmas。

  乔的一生经过很多人,重要的,不重要的,见过面的,没见过的,只是这些人最终将他推向深渊

  麦克依琴与他只是过客,却是他生命至关重要的过客。养父却不是父亲

  从收养5岁的乔第一天起,麦克依琴就抱定一个宗旨我会让你懂得:懒惰和胡思乱想是两大恶行,而干活和敬畏上帝则是两大美德”,这是 乔的养父,一个信仰上帝的清教徒,一开始就给乔的枷锁,也成为乔一生极力摆脱的桎梏

  麦克依琴严格的执行着他的计划,从让乔背诵《教义问答手册》开始,刻板冷酷,毫不妥协。他限时完成任务,乔没有背会,于是就开始惩罚,他将乔带到马圈,命令乔脱下裤子“咱们别把它打脏了”,一条裤子要钱的,得省着点儿,上帝需要敬畏,惩罚是必须的。鞭打之后还要戒饭。接着带着乔跪在上帝面前祷告请求上帝饶恕乔的罪过,看看,一面打人一面请求上帝宽恕,麦克依琴向来将自己化身上帝的代表,上帝的意志就是自己的意志,违背自己就是违背上帝,他就是这样无情,毫无怜悯之心,他可以任意动用上帝的意旨来惩办弱小毫无反抗能力的乔,仅仅因为他收养了他。

  乔经常挨打“这与他外出干不干什么事毫不相干

  “当自己的能力和游戏规则已经无法约束他人时”,只能通过打人来证明权威存在

  麦克依琴在家里是有绝对权威的,女人孩子都够不上对他的威胁。乔就是这样长大,不停的挨打,不停的郁积,直到最终爆发

  麦克依琴时刻掌控着乔,他问他母牛的去向“我的确给了你,为了让你知道占有拥有财产责任,懂得拥有权,懂得拥有者在上帝默许下对自己所拥有财产的责任心”乔就是他的财产,他的责任就是教导并惩罚。

  麦克依琴“我按照我的理解正确的事”,虽然外人看来很不正确。

  他时刻寻衅乔的罪过,所谓的七宗罪“懒惰,忘恩负义傲慢亵渎神明,现在剩下两桩,你又被我抓住,撒谎和好色

  其实质就是把乔养成一个唯他是从,随他所欲的财产而已。

  当有一天,他发现乔脱离他的掌控,立刻“义愤填膺”,恼羞成怒,他绝不容忍乔的“出轨”,他偷偷跟踪乔到广场,抬手一记耳光,只是这次,他忘了,乔已不再是个孩子,也不再是他的财产,乔还给他的是一把椅子,从此两清。

  乔的一生从悲剧开始到悲剧结束,麦克依琴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乔从麦克那里学到了冷酷无情,学到了反抗,唯独没有爱。

  也是通过麦克依琴这个形象,我想,福克纳意在讽刺清教徒的清规戒律,怎样仗着上帝的名义残害心灵。这样的福克纳像极了鲁迅。

  《八月之光》读后感(二):在八月,重读《八月之光》

  福克纳说,在密西西比州,八月中旬会有几天突然出现秋天将至的迹象天气凉爽天空中弥漫着柔和透明光线。这就是标题含义。八月之光,这个书名真是美好,就算还没翻开,已经足以让人心欢喜。如果说《喧哗与骚动》奠定了福克纳在我心目牢不可破地位,那么《八月之光》则让我更加坚定自己的看法

  福克纳是一个善于给读者设置障碍同时喜欢制造惊喜的作者。正如《喧哗与骚动》时间空间的任意跳跃让我眼花缭乱又大呼过瘾,《押沙龙!押沙龙》宛如天书般的呓语让我望而生畏却也心悦诚服,而这一次,在《八月之光》里,他的匠心用在了结构布局上,章节之间的排列组合呈现出错落有致效果,福克纳展现出了他高超的雕琢功力,结构虽然精巧,却并未破坏故事整体流畅感。

  小说第一章莉娜出现了,她走在路上,大着肚子,千里迢迢来寻找孩子的父亲。以她来到杰弗生镇为时间节点,莉娜的故事到此告一段落主人公克里斯默斯开始登场,具有古希腊悲剧意味的一生展开,然后,以克里斯默斯的死亡为另一个节点,最后一章莉娜再次出现,她继续上路,寻找那个逃跑的男人

  故事的开头,莉娜行走在路上,故事的结尾,莉娜继续前行,一前一后,莉娜这条线虽然着墨不多,却构成了整本小说的框架,她在中间章节退居幕后,却是贯穿始终,这个一直在路上的形象就像一条线串起了整个故事,也控制着一种行云流水般流畅自然节奏

  第一章讲莉娜的故事,第二章讲邦奇的故事,第三章讲海托华的故事,第四章讲拜伦·邦奇去拜访海托华牧师,向他讲述自己见到莉娜的事情以及关于那场谋杀案的传闻,于是,之前的三条线索交汇在一起。第五章讲克里斯默斯犯罪前一整天的心理活动,这一章可以说是犯罪心理描写典范,人内心深处阴暗面刻画淋漓尽致精彩程度可以与《罪与罚》里面写拉斯科尔尼柯夫行凶前的心理描写相媲美。这一章的结尾,以钟声标志,“他听见从两英里外法院大楼传来的钟声,悠悠缓缓,响亮地敲了十下。”钟声似催魂,一场谋杀即将开始。“直到听到两英里外的时钟敲响十二点,这时他起身朝楼房走去。”这紧张的时刻,画面定格,作者笔锋一转把整整七章的篇幅留给主人公克里斯默斯,从他在孤儿院的生活写起,剖析他的成长历程交代造成他悲剧的前因后果,直到十二章尾声,才又一次以钟声为标志,与之前遥相呼应,“他坐在八月之夜的荒芜花园阴影之下,听见两英里外法院大楼上的时钟敲响十点”,作者用这些相同字眼意象重复提醒读者注意,之前未完待续的情节即将继续上演,于是,“他稳步地登上楼梯,走进卧室”。

  克里斯默斯身上有着古希腊悲剧主人公的气质,他一生都在与命运抗争,然而直到生命最后一刻依然不能确认自己的身份。正如福克纳所说:他的悲剧在于,他不知道自己是谁,究竟是白人或者黑人,因此他什么都不是。我认为这是可能发现自己陷入的最悲哀境遇———不知道自己是谁只知道自己永远也无法明白。克里斯默斯一出生,他的父亲就被对黑人有强烈仇视情绪祖父所杀,被送到孤儿院后,外祖父这个种族极端分子以看门人的身份跟着来监视他,并在其他孩子之中散布他是“黑杂种”的谣言,让他处于被孤立境地,也是从这时候开始,对身份的认同就如同一个枷锁一样禁锢了他一生。五岁那年,由于不小心发现女营养师的私情而遭到报复,被送去给麦克依琴夫妇收养,在养父严苛冷酷的管教之下,他又一段噩梦般的生活开始。他倔强选择默默承受,与这个世界对抗,并且拒绝被征服与和解。就算面对养母温情善意,他也铁了心一样拒绝接受。十八岁那年,他杀死了麦克依琴先生,中间有一段写到他把一匹马活活打死,这一段的残忍程度比之前的杀人更有过之,看得人触目惊心。克里斯默斯的残忍和暴戾的一面被激发出来,这些年来他对这个世界与周边人的怨恨一股脑地发泄在这匹马身上。从此,他踏上了逃亡和流浪之路,也是他一直在寻找自我的历程,然而他依然在对黑人血液厌恶对白人身份的怀疑挣扎中度过了十五年的时光。然后,回到全书开头呈现出的那个谋杀案现场,他杀死了自己的情人伯顿小姐。直接的导火线很明显,伯顿小姐试图说服他进黑人学校和黑人事务所学习内心深处对黑人的厌恶情绪让他失去了理智。再加上他们本来互相了解不深,两个寂寞的人互相取暖,已经到了相看两厌的境地。他把这些年来对女人的厌恶,童年时的女营养师,初恋那个叫博比的暗娼,试图感化自己的麦克依琴太太,统统都发泄在眼前这个试图控制和改变自己的女人身上。

  与之形成反差的是,莉娜是一个有强烈人格光辉的人,一定程度上,她就是福克纳所说的“八月之光”的具体象征。她从小失去双亲,长大后又受到欺骗未婚先孕,生活的苦难没有让她沦落成一个怨妇,她始终保持着一种超然物外的淡然,有着一种哲人般超乎理智的洒脱,她乐观坚韧始终相信只要继续走下去一定能找到孩子的父亲,实现一家团圆的心愿;她以善良单纯之心对待一路上遇到的素昧平生的人,也因此得到这些陌生人的善意和帮助。她身上有着一种天使般美好的人格,帮助她从容应对这一路上的坎坷挫折,与身边的人不过萍水相逢,这短暂的时光却让他们从中得到启迪,正如“八月之光”,不过一两天,却足以“令人怡悦,唤起遐想”。

  莉娜内心的澄澈宁静,与克里斯默斯的不安与挣扎形成鲜明对比。以莉娜的故事为框架,撑起克里斯默斯悲剧性的一生,这就让这个故事有了内在的张力,显得饱满,更加具有一种震撼人心力量

  《八月之光》读后感(三):八月之光读后感和沙龙心得

  一、我的阅读感受

  1、书名和文本截然不同的感受

  书目《八月之光》乍看起来是本温馨的小说,但实际阅读内容的时候,感觉压抑。出场的人物好奇怪,一会一个陌生人,充满神秘

  后来想为啥叫八月之光,谁是那一缕光?也许是莉娜,某种程度上可以用脑残来形容她,但正是这种傻痴的不理智相信感染了很多人帮助她。莉娜和克里斯同是流浪者,但相比克里斯她的结局是美好的,而克从始至终都是个悲剧人物。莉娜的存在就是所谓的那一束光,让看完小说后不至于陷在压抑中无法自拔。

  :学习措辞

  福克纳笔下的人物多带有一种极致,大多数人带有一种狞历的面貌,不断衍生矛盾,不断彼此伤害。。

  2、种族主义: 一些人物的狂热让人对种族主义、清教主产生深深恐惧,比如克的外祖父,养父。外祖父处置克,全然不顾血浓与水的亲情和对生命的敬畏。养父让克诵读教义,一言不合就打,不给饭吃。

  3.作者笔下的女性地位基本比较低下,属于依附地位。

  :网络摘抄

  此刻我的脑海里,确实有一幅这类强力读者的标准像,他就是J·希利斯·米勒。他曾在一次访谈里,用几万字的篇幅,追忆了自己求学从教半个多世纪的历程,以回答“为什么要选择文学”这个问题。米勒说,自己1940年代在哈佛读研究生时就读过福克纳的《八月之光》,1950年代到1970年代初执教于约翰·霍普金斯大学时,又多次在课堂上教过此书。2004年,这位“耶鲁四人帮”的中坚、美国最杰出的文学评论家即将从加州大学欧文分校的讲坛上荣退,古稀之年的他在研究生研讨课上最后一次教起了《八月之光》。在读了这本最伟大的美国南方小说六十多年之后,米勒说他注意到了之前无数次重读都未曾细想的一处细节——那个因妻子偷腥而被信徒废黜的长老会派牧师盖尔·海托华某天夜里在教堂外听着里面传出的圣歌声,深感恐惧地想到,这些如此虔诚称颂耶稣的南方基督徒们,与那些下周即将参与对乔·克里斯默斯私刑的人会是同一帮人!米勒突然感到疑惑:为什么福克纳要这样将基督教新教和南方种族主义联系在一起写?他之前研究过海托华牧师对丁尼生诗歌的喜欢,研究过莉娜和乔对于食物不同态度,但从未认真思考过《八月之光》中种族主义、私刑处死和南方新教主义的关系问题。

  在暮年的这次重读中,米勒得出了一个新的观察,即福克纳笔下白人的种族主义暴力深深根植于他们的新教信仰之中,因为“如果他们不去兴高采烈地参与杀死乔,如果他们对他有一丝的怜悯,那么就将承认自我怀疑的存在,也即意味着他们会希望去悲悯自己”。事实上,米勒终于从《八月之光》中发现,美国南方的意识形态三位一体的,性别主义、种族主义和新教信仰在这片土地是共生共灭、相互依存的!

  二、清泉老师

  1.南美战争意识形态和国内的截然不同,所以代入感不强。宗教,种族,性别等这些统称为偏见作家是发现问题,揭露问题,但不解决问题,美国的种族主义至今还未很好解决

  2-关于意识流写作

  意识流初听是个很高深的词,读后,理解到意识流其实就是想到哪写到哪(我的回应,东野洼吾的解忧杂货铺的结构,每个情节人物犹如随意散落的珠子,最后作者把他们都串起来了,书的后记谈到福克纳这书的时候,也提到书有侦探风格)随着很多烧脑电影影响,意识流书难读性降低,电影里的闪回倒叙(蒙太奇算不算)都有相通处。

  3-福克纳和海明威的过节

  最终落脚点在他们的价值观

  福克纳主张不要去做啥身份辨认(克的悲剧就是不断寻求身份认同)

  海明威主张改造外界,外界是内心的投射。。

  不太懂这些(脑补存在主义。。。)

  三,其他

  1-书读后,感受到永恒诗意,福有点理想主义者,牧师海托华和斯通纳的类似处(犹嘀)

  2-福克纳以家乡为蓝本构造了一个世界,影响了很多作家,如莫言也是以家乡为蓝本。

  3-美国底层人的说话层次比国内乡村毕竟文学性,可能是受《圣经》影响,《圣经》词藻很美。

  四- 阅读方法

  1-书开篇有点枯燥,有点类似读《月亮六变士》,要不是因为名著,都没有读下去的欲望,不断有人物出厂,很想急于知道这人物来龙去脉,不防遇见一个名字就写下来,实在读不下去,就百度一下这个人故事梗概,辅助阅读。

  2-阅读是根本,及时记录自己感受,先不要百度,然后百度后对比自己所感,。。

  五,人物梗概摘录

  1-养父(七宗罪与上帝)

  配角-----《八月之光》

  看着一出场莉娜坚定的脚步走过四个月那长长的路,我以为她是主角,然而我错了,虽然故事从她开始,在她结束,随着她的脚步,作者给我们看的却是那个人的一生,乔-Christmas。

  乔的一生经过很多人,重要的,不重要的,见过面的,没见过的,只是这些人最终将他推向深渊。

  麦克依琴与他只是过客,却是他生命里至关重要的过客。养父却不是父亲。

  从收养5岁的乔第一天起,麦克依琴就抱定一个宗旨“我会让你懂得:懒惰和胡思乱想是两大恶行,而干活和敬畏上帝则是两大美德”,这是乔的养父,一个信仰上帝的清教徒,一开始就给乔的枷锁,也成为乔一生极力摆脱的桎梏。

  麦克依琴严格的执行着他的计划,从让乔背诵《教义问答手册》开始,刻板,冷酷,毫不妥协。他限时完成任务,乔没有背会,于是就开始惩罚,他将乔带到马圈,命令乔脱下裤子“咱们别把它打脏了”,一条裤子要钱的,得省着点儿,上帝需要敬畏,惩罚是必须的。鞭打之后还要戒饭。接着带着乔跪在上帝面前祷告,请求上帝饶恕乔的罪过,看看,一面打人一面请求上帝宽恕,麦克依琴向来将自己化身上帝的代表,上帝的意志就是自己的意志,违背自己就是违背上帝,他就是这样无情,毫无怜悯之心,他可以任意动用上帝的意旨来惩办弱小毫无反抗能力的乔,仅仅因为他收养了他。

  乔经常挨打“这与他外出干不干什么事毫不相干”

  当自己的能力和游戏规则已经无法约束他人时,只能通过打人来证明权威的存在。

  麦克依琴在家里是有绝对权威的,女人,孩子都够不上对他的威胁。乔就是这样长大,不停的挨打,不停的郁积,直到最终爆发。

  麦克依琴时刻掌控着乔,他问他母牛的去向“我的确给了你,为了让你知道占有拥有财产的责任,懂得拥有权,懂得拥有者在上帝默许下对自己所拥有财产的责任心”乔就是他的财产,他的责任就是教导并惩罚。

  麦克依琴“我按照我的理解做正确的事”,虽然外人看来很不正确。

  他时刻寻衅乔的罪过,所谓的七宗罪“懒惰,忘恩负义,傲慢亵渎神明,现在剩下两桩,你又被我抓住,撒谎和好色”

  其实质就是把乔养成一个唯他是从,随他所欲的财产而已

  当有一天,他发现乔脱离他的掌控,立刻“义愤填膺”,恼羞成怒,他绝不容忍乔的“出轨”,他偷偷跟踪乔到广场,抬手一记耳光,只是这次,他忘了,乔已不再是个孩子,也不再是他的财产,乔还给他的是一把椅子,从此两清。

  (奴隶制?)

  乔的一生从悲剧开始到悲剧结束,麦克依琴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乔从麦克那里学到了冷酷无情,学到了反抗,唯独没有爱。

  也是通过麦克依琴这个形象,我想,福克纳意在讽刺清教徒的清规戒律,怎样仗着上帝的名义残害心灵。这样的福克纳像极了鲁迅。

  《八月之光》读后感(四):福克纳的八月之光

  在五月里再次重温福克纳的《八月之光》也是因为十块钱,这些日子来天气变幻莫测飞机都不按点了,乘坐高铁的时候在书店十元钱买到了本福克纳的八月之光,这趟高铁超值了。很久以来都被密西西比的八月的初秋迷惘过,那种很久以来就像是在一直以来都在初秋的天空中想如何看得出来有个古老的小镇,那个小镇有着故乡般秋气爽郎也是散发着黄色的落日下金黄的树叶的迷漫之光,湛蓝的天空没有一丝的云朵给你勾勒出这样的小镇,但你依然向往。高铁飞驰而过的感觉只是时间的切换,八月之光又一次的把我带入到了那个很久以前,车到站了,可是书还没看完继续看完后眼前有了一种淡淡的黄色之光,是凝视书本产生的弥漫之光,也是福克纳在任何时候都可以把你带到八月!

  《八月之光》读后感(五):芸芸众生

  这本小说还是很有厚度的,不只是字数不少,更重要的一方面是所囊括的信息十分宏大,旁敲侧击了两个与黑人解放有关的家族——从海托华的祖父到海托华、从伯顿小姐的祖父到伯顿小姐;与此同时,再花大量笔力塑造莉娜、克里斯默斯、伯奇、邦奇等重要人物,这些信息集中在29万字当中,再适当增添些闲来之笔,真是功力深得很啊。福克纳把庞大的故事组织起来,幽默的笔调,娴熟的修辞技巧,倔强的表现方式,冷阳旁观的决心的毅力,不可抵挡的善良,都为这本小说增彩,所以他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是实至名归,不过我认为更多的功劳归功于他极具特色的表达技巧,能把这么多线组织起来绝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儿。

  小说最后附带的译者的评论很中肯,另外译者的功力的确很深,我觉得翻译很好。

  最初看到有关这本小说的基本介绍的时候,简介中更多的词汇集中在“黑人”上,读之后发现,克里斯默斯真的不是唯一的重点描写对象,而且这与种族歧视的联系也不是特别大,我认为可以更多的理解为归属感的问题。这里并没有设定高低贵贱的阶级之分,至少主角没有这些分类,我认为这是关于芸芸众生的。下面我要分开人物写。

  克里斯默斯,一个带有黑人血统的男子,不过他更多的是白人血统,可是小小的黑人血液就让他的一生都没有归属感,刚出生被外祖父送到孤儿院,生父从来不知所踪,生母生完他就死去了,外祖父恨了他一辈子,在孤儿院因为无意间窥见女营养师偷情而被遣送到一个农民家中,这里磨砺了他最基本的性格,也因此他的一生都对女性留下了阴影,尽管养母对他很好,他在十八岁的时候与一个妓女有一段故事,并因之杀死了自己的养父,可惜当妓女知道他有黑人血统时离他而去,多么响亮的一记,他这时更加坚定了对女性的不信任。随后,他开始了流亡的生活,直至遇见伯顿小姐,他住到了她的家中,与她也有一段很让我动容的故事,在此期间伯顿小姐隐瞒了自己的真实年龄(其实她五十好几了),最初,基于克里斯默斯那段时间淫乱的生活,要他和一个女子发生关系是再正常不过的了,所以很自然的,在寄居伯顿小姐家中的最初时期,他们有性关系,但就我看来也仅仅是性关系,两人几乎没有什么交流,情感是空白的,在这里,我把他们之间的关系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就是最初的这段只有性没有爱的阶段,第二个阶段他们之间有了感情,就像是热恋中的男女一样,有感情互动,同时追求不一样的性爱体验,过渡到第二阶段也很自然,伯顿小姐跟克里斯默斯有了一段交流,两个孤独的灵魂有了交流,于是,他们兴奋了,融合了,但是好景不长,他们步入了第三阶段,正如每一个有过恋爱关系的人所体验过的一样,热恋之后更多的是对现实的考虑,很自然的,恋爱中的一方很愿意让对方为自己改变,更多的时候这一方还会认为这种改变对对方是有很大好处的,在这里伯顿小姐也不例外,她希望克里斯默斯去学习然后做一名黑人律师,这里就又触及了克里斯默斯的归属问题,他不能接受,于是爆发战争,一系列磨合之后,无法继续,于是,发生惨事——伯顿小姐被克里斯默斯杀掉。在这之后,克里斯默斯又开始逃亡生活,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逃亡,他其实是准备好被逮捕的。他的一生是悲哀,到死也没有搞清楚自己是谁。所以哲学意义上的三大问题——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要到哪里去,克里斯默斯一个也没弄明白。

  伯顿小姐和海托华的祖父是对立的双方,一个是主张废奴,另一个是主张保存奴隶制,南北战争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讽刺的是,海托华祖父代表南方种植园主去参战的时候还带着一个忠心耿耿的黑人奴隶,黑人奴隶最后没有回来,应该是和祖父一起战死沙场了,可是黑人的黑人妻子还是回到了海托华家,没有接受上帝赐给她的自由,她的余生将在等待丈夫和种作物中度过,由此可见,一个人出生时的预设对其一生有多么大的影响,黑人终将是黑人!很值得留意的是海托华刚到杰弗生小镇布道的时候每次做礼拜的时候都要将祖父当年抗战的情形复述,我暂时不能完全理解他不能解开的这个心结,为何老是提这件事。海托华更多的是自己给自己设定的枷锁,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伯顿小姐,生活在南方小镇,作为废奴制拥护者的后代,这里只有黑人和她要好,她有一所大房子,却空荡荡的,她甚至成了老处女,她是南方白人的眼中钉,这点海托华虽然不是废奴制拥护者的后代,却也和伯顿小姐一样,在这个小镇是个外来人。这两个人的三大哲学问题起码弄明白了“我是谁”“我从哪里来”。并且,海托华的一生活得很窝囊。

  莉娜这个人物很奇怪,有点精神分裂的感觉,当伯奇在小木屋中发现她时候,根据她的反应,读者会以为她已经洞悉了一切(其实我觉得大多数人在前面就会感觉莉娜知道所有事实),可是为什么她最后还要去找伯奇?她好像是个天生的乐观主义者,她所遇到的也大都是善良的人,还有一个对她一见钟情的邦奇,邦奇最后陪着她走在路上,无所希冀的,压迫着自己的情感陪伴着这个乐天的女子,读到最后我都会认为这是一本公路小说。邦奇在这本小说中简直可以称为一个线索人物,却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线索人物,他本身其实也是主角,伯奇和邦奇是一个对比,伯奇是不负责任投机取巧的男子的代表人物,邦奇是老实本分的工匠代表。他们三个,或许知道自己是谁和来自哪里,但是却不知道自己要到哪里。

  整合起来,这本小说是一出悲剧,但是福克纳描写得很隐秘,甚至是笑着对我们讲了一段悲伤的故事,看到最后“哎呀呀。人可真能走。咱们从亚拉巴马州出来才两个月,现在已经到达田纳西州了。”的时候,我的脑海中甚至被无法挥去的绝望占领了。芸芸众生,到底哪一个,才是有意义的、知晓自己哲学三大命题的活着。

  《八月之光》读后感(六):这无聊的小说浪费时间

  我并非热爱文学,故事本身更加吸引我。这本书前几章,一个坚强乐观的南方少女背负身孕,独自走在旷野上寻找自己的爱人,这个场面吸引我。丽娜登上山丘心想自己竟然走过了许多远路;她坐在路边身着蓝色条纹的粗布裙子,佩戴着与之相配的帽子,双手拿着扇子和包裹,赤脚放在道路边泥土上,目光坚定而平静。这真的很棒,但就到此为止了。

  等到该死的克里斯莫斯登场,这本小说变成了另外一本书。从丽娜到达杰弗森镇开始小说变得阴暗晦涩,磨磨唧唧。我猜福克纳他自己写的时候都晕头胀脑了——以至于忘了克里斯莫斯的年龄。我真是厌恶这本书,就想厌恶《白夜》里那个纯情的叨逼。这书比《白夜》更可恶,它还在玩弄叙事结构这种小技巧。到我目前看的位置,这还是一本罪案题材的小说,一本特别磨烦的,主角是个神经病。我看了一些剧透,他最后会被阉割并烧死,无论他是什么肤色来自哪里,只凭这本小说这样的表现,他就活逼该。

  《八月之光》读后感(七):在上帝的阴影下

  “他们三个人落在同样的命运里面了。” ——巴金《激流:春》

  “进来吧,这里也有诸神在场。” ——赫拉克利特

  在我迄今为止尚不完整的福克纳阅读坐标系中,《八月之光》给了我极为难忘的沉浸式体验:从第一页开始单纯的对语言的美学享受、到后来对结构和表现手段的惊叹、再到最后完全沉浸于人物之中与之共同呼吸,感受野在如攀爬云梯般的斗转升腾中渐趋开阔。

  作为福克纳悉心建构的约克纳帕塔法(Yoknapatawpha)王国的重要版图之一,《八月之光》不断革新、拓宽的表现手法和语言风格以及福克纳创作生命中一以贯之的文学主题,达到了艺术性、文学性的高度相协,“这部小说是小说而非轶事”,“对其众多的读者来说,它仍然是最令人困惑的、最难纳入无论是理性的思辨还是美学的透视的小说之一”(迈克尔·米尔格《是小说而非轶事》)。

约克纳帕塔法县(Yoknapatawpha)地图,杰弗生镇(Jefferson)位于地图的西南方

复调与绵延

  有别于《喧哗与骚动》中通过多个角色带有强烈的主观色彩的叙述对同一事件进行剖面式地分解,也不同于《我弥留之际》中不断转换叙事主人公以推进事件在曲折中迂回前进,《八月之光》并没有明目张胆地将第一人称叙事的权利交给角色,而是借助人物的眼睛“观看”事件,读者不再是作为倾听者聆听角色的讲述,而是作为“幽灵”不停地转换附身的对象,真正地浸入其中,与角色发生共时的体验。

  从故事开篇莉娜踏上寻夫(卢卡斯·伯奇)之路来到杰弗生镇遇到了拜伦·邦奇,到拜伦在刨木棚遇到乔·克里斯默斯与改名为布朗的卢卡斯·伯奇,再到海托华牧师迎来拜伦的拜访,三次附身之间的转换发生得十分迅疾甚至有些令人措手不及,而在这种切换中,时空的限制也被自然而然地打破了。之后俯拾皆是的顺序、倒叙与插叙混合,非线性的时间和无限的空间发生凝滞和跳跃,除开拜伦与海托华牧师的对话、莉娜的寻夫和生产、克里斯默斯的杀人放火三条主线情节的并置之外,伯顿小姐、克里斯默斯、海托华牧师的过去和身世挣脱了回忆的桎梏变成了眼前“发生”的事。

  或许我应该想起巴赫的《d小调托卡塔与赋格》 (Toccata and Fugue in D minor,BWV 565) ,但我首先想到的是弗雷迪·墨丘里以及《波西米亚狂想曲》(Bohemian Rhapsody)。在弗洛伊德心理学视角下,弗雷迪·墨丘里与《八月之光》的主角乔·克里斯默斯具有相似性,而这种相似性也很大程度上成为前者创作《波西米亚狂想曲》的动机之一:

《纽约时报》评论道:“此曲最显著的特点是宿命论的歌词。”默丘里除了提及此曲有关感情关系,拒绝对他的创作作出解释,整个乐队仍然守着这首歌的秘密。布莱恩·梅同意这首歌是有关默丘里隐藏着的个人精神创伤。他回忆道:“弗雷迪是一个很复杂的人,表面上轻浮搞笑,但内心隐藏了不安全感,隐藏了他的人生要和他的童年清算的问题。他从未解释过歌词,但我觉得他把很多的自我投入了这首歌。”(摘自维基百科“波西米亚狂想曲”词条)

  在这首结构精巧复杂的歌曲中,各种音乐表现形式绝不是简单生硬地、如同串烧曲般地胡乱拼贴在一起,更不是追求无差别统一的大合唱,而是同一主题的不同变奏以一种符合深层逻辑的方式融合的有机体。

《波西米亚狂想曲》单曲版封面

  同样的,在小说中,多个声部并不发生直接、直白的对话或融合(尽管海托华牧师与拜伦几乎完全曝露于直接的对话环境之下),也不单单局限于结构上对位式的各说各话(尽管莉娜与克里斯默斯至始至终都如同置身于平行的副本宇宙当中),而是基于一种依存于共同主题下不同立场之间的相互理解形成真正的对话,“复调结构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叙事学上的方式技巧,它还涉及到作家对待生活的基本态度,对生活的理解和形而上的把握。”(格非《小说的叙事研究》)

落入宿命

  这种相互理解在某种意义上来自于人物共同的悲剧主题,而所有人物的悲剧也都似乎能够以各自复杂曲折的方式被归因为命运。在伯顿小姐的父亲对她说的那段话里,命运被描述为“十字架形状”的“黑影”、“上帝的诅咒”,我尝试将其概括为“上帝的阴影”,在这神圣的阴影下——化用巴金在《激流:春》中借觉民之口所言——他们都落入了不可逃避的宿命之中。

  小说中出现的人物众多,主要人物有莉娜·格罗夫、拜伦·邦奇、卢卡斯·伯奇、盖尔·海托华、乔安娜·伯顿以及主角乔·克里斯默斯。在杰弗生镇这个笼罩于上世纪南北战争及战后重建带来的破坏与创伤、矛盾与混乱交叠的阴影之中的典型南方小镇上,他们的命运画卷徐徐展开:

  年幼便失去父母的天真少女莉娜与兄长同住,却意外怀上了情人卢卡斯的孩子,“她在这儿住了八年之后才第一次打开这扇窗户,但开关了十来次便发觉根本不该去碰它。她对自己说:‘我命该如此。’”于是,寻找情人的下落、生下孩子便成了她的宿命;

  收留莉娜的刨木工人拜伦·邦奇因为姓氏与卢卡斯·伯奇近似,冥冥中使他产生了替代伯奇与莉娜结合、成为孩子父亲的“悲惨的一厢情愿的憧憬”,“直到海因斯太太叫我,我听见她的声音,看见她的面孔,才明白在这个世界上,在那个时刻,拜伦·邦奇对她无足轻重”,他感到“可怕的无可弥补的青春时期的绝望”,这种绝望来自他从前骨髓中的孤僻性格、往日的空虚和毫无牵挂,是他无法摆脱的阴影;

  为追随祖父的阴影来到杰弗生镇的海托华,一生都活在南方过去的历史中,他逃避现实、离群索居,思维的车轮陷在沙地里,“我知道整整五十年来我甚至还没有变成人:我只是黑暗中的一瞬间,在这瞬间里有匹马在奔驰,有一声枪响”;

  化名为布朗的卢卡斯·伯奇嘴角白色的伤疤是他作为莉娜情人的标识,这个女人和孩子绊住了他,在小木屋重逢之后他几乎是落荒而逃,爬上火车飞速地逃离这一切;

  被杀的伯顿小姐同样处于家族的阴影之下,在祖父和兄长死于沙多里斯(《没有被征服的》中记载了其从浪漫的传奇英雄向极端的种族沙文主义者的变化过程)之手、土生土长于南方却流淌着北方血液的矛盾和复杂性、清教徒式的禁欲主义、与克里斯默斯近乎畸形的虐恋等等因素的相互作用下走向了自毁的极端……

  悲剧究竟为何?鲁迅在《再论雷峰塔的倒掉》里关于戏台上的悲剧有一句广为流传的说法:“悲剧将人生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而这种说法在电影《小说》里被作家陈村用后现代主义的视角消解了:这种“毁灭”会诞生一种诗意、一种新的价值。

电影《小说》中的作家陈村

  我曾经受叔本华关于苦难的论断影响颇深,于是暗自揣度,悲剧性或许来源于生活苦难的本质,“如果我们生活的直接目的并非受苦,那我们的存在就是世界上与其目的最不相符的东西。”此外,作为宿命论者,叔本华也说:“人虽然能够做他所想做的,但不能要他所想要的。”似乎在命运的车辙下,我们的一切努力都无异于螳臂当车。

永恒的阴影与八月之光

  在这些悲剧人物之中,被作者赋予了最多同情和悲悯目光的角色无疑是乔·克里斯默斯。“乔”即耶稣之父“约瑟夫”的昵称,“克里斯默斯”即耶稣之生日(圣诞Christmas),如此明显的象征意味,正如库切在《耶稣的童年》里先验地将人物放置在上帝的阴影之下,那溶解于记忆与血液中的形如原罪的阴影像一片永不消散的乌云高悬。

  克里斯默斯身世成迷,被白人至上主义的外祖父海恩斯怀疑是混杂了黑人不洁的血脉的“杂种”而惨遭抛弃沦为孤儿,在孤儿院因撞见营养师的丑行而再一次遭受驱逐,为逃避养父麦克伊琴极端、高压的清教徒式宗教教化而杀人逃逸开始居无定所的漂泊,不断地发生异化和边缘化,始终试图在黑与白的摇摆中寻找自我,他的自卑、压抑无处排解需要诉诸纵情享乐和无端暴力。于是当他与伯顿小姐相遇、相爱之后,塑造两人性格的多重因素无可避免地发生碰撞,他想过要逃离,“我最好离开,最好离开这儿”,却无奈被宿命论者的“好奇心”、“悲观主义”以及“纯粹的惰性”阻挡,不可调和的矛盾最终归结于伯顿小姐的死亡和克里斯默斯的出逃……

  最后,克里斯默斯死在了格雷姆所象征的白人至上主义久久不肯散去的幽灵手中,“可是躺在地上的人没有动弹,只是躺在那儿,眼睛还睁着,但目光中除了残留的意识,什么也没有了,嘴边挂着的也许是一丝阴影。”即使克里斯默斯的“面孔、身躯、身上的一切”都一齐瓦解,那刻入他骨髓的悲剧性却仍未消解,连死去也还挂着阴影。克里斯默斯死亡的场景令我想起萨尔曼·鲁西迪《午夜之子》中的结尾:

是的,他们会把我踩在脚底下,人群走过去,一个两个三个,一起有四亿五百零六个人,把我踩成了无声无息的尘埃,就像时候一到,他们也会踩在我的儿子(其实不是我生的)、以及我儿子的儿子(其实不是他生的)、还有我孙子的儿子(其实也不是他生的)身上,直到第一千零一代,直到一千零一个午夜给予他们可怕的本事,一千零一个孩子死去,因为午夜之子既要成为他们的时代的主人又要成为其牺牲品,他们要摈弃隐私,被成千上万个群众的消灭一切的旋涡所吸收,他们既不能安宁地活着也不能平静地死去,这一切正是午夜之子的特权以及对他们的诅咒。

  无论是鲁西迪书中被赋予魔幻神力的午夜之子、摩尔人,或是库切所刻画的背负殖民记忆的新移民,还是福克纳笔下被时代遗弃的芸芸众生,甚至是置身于历史车辙之下的整个人类,这种世代绵延的诅咒如同盘旋在灵薄狱的幽灵永远在场。

  然而,面对上帝的阴影,叔本华并没有堕入无意义的虚无之中,福克纳也没有让笔下的人物沉湎其中,试图从这片由上帝不可抗力的宿命循环投射人间的阴影中打捞起希望的微弱光芒:莉娜在生下孩子、被情妇抛下后,依然无法停下跋山涉水前行,“哎呀呀,人可真能走”,她身上也寄寓了全书最大的希望之光;拜伦无法得到莉娜愤而离开,最后还是回到她身边,他不想做一个半途而废的人,即使莉娜永远不会爱上他;跳上火车的卢卡斯,除了逃避旧世界,也同时向往着火车另一头的新世界;海托华倾听了太多秘密,直到从黄昏天光与“悬凝的时光”的交合处降临的瞬间到来,他思想的车轮终于挣脱沙地奔入那光芒;即使是死于悲剧中的克里斯默斯,也在逃亡之后决心承担起杀人的责任,还给伯顿小姐一份迟来的正义……在福克纳笔下,我也看到了罗曼·罗兰的“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名人传》)。

威廉·福克纳

  福克纳耗费最多的笔墨再现了乔·克里斯默斯一生的故事,同时藉由杰弗生镇所有在命运的巨轮之上、在上帝的阴影之下徘徊的人们,通过绵延的时空观念与复调的叙事手段匠心独运地对乔的悲剧进行了横通、纵深的补足、对照和应答。

  受福克纳影响的一大批后来创作者(包括我比较喜欢的中国作家如阿乙、莫言、余华等),其中但凡成功者,都绝不仅仅是在皮相上模仿其叙事手法和语言艺术,而是在对残酷社会现实的批判和控诉之外,承接其对永恒的阴影的质询、对人的生存境遇的关怀和对人类命运出口的探索,在各自生存的土地上求索那一束消弭种族、民族、宗教和国家之别的八月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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