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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子》经典读后感10篇

2018-07-21 04:08:01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村子》经典读后感10篇

  《村子》是一本由[美]威廉·福克纳著作,北京燕山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42.00元,页数:385,特精心网络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村子》读后感(一):村子

  美国的文学史星光灿烂、大腕佳作云集,在这璀璨的“星河”里,谁能代表美国?一个是惠特曼,另一个是福克纳——无人质疑!

  福克纳,美国非常有影响力作家之一,20世纪世界文学中一个里程碑式的人物。他将美国南方的历史和人的生存景象纳入他所创造类似当代神话小说中,形成了一座新的文学高峰。克洛德西蒙、加缪、萨特、略萨、马尔克斯、莫言等多位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对其推崇备至,视其为自己的文学创作导师

  《村子》是福克纳著名的“斯诺普斯三部曲开篇我国著名翻译家、福克纳研究专家陶洁认为,福克纳的“斯诺普斯三部曲”是**把“美国梦”甚至是人类梦想写到灵魂深处和人性极致作品

  在《村子》及其后的《小镇》《大宅》中,福克纳塑造了一个阴险狡诈的人物形象——斯诺普斯,今天,这个人物的名字成了英语中“不择手段无耻商人或者政客”的代名词

  《村子》读后感(二):无法留下的

  下一本要看的福克纳应该是《没有被征服的》,而我写这篇的目的是通过梳理这本书来加深对它的记忆,首先跃入脑海自然是书中最后一个场景主人公啐了一口到车轮边缘,驾着马车离开了老法国人湾,约克纳帕塔法县。由此想到这个题目作为一个在某种程度上“成功”的人,总归是不属于这里,他是无法留下的。

  一是因为他本身再没有留下的理由,二是他没办法从村子的道德层面接受

  这本书的故事有关贪婪愚昧吗?前面那个词属于我的情感所能接受的,后者我却不忍心。全篇从几个不同角度述说了几个不同的故事,围绕的不变核心自然是主人公,这人好似带有太多伸张的触角和执拗的狠劲,而与之相对的那些村民显得卑微弱小飞蛾扑火地与之对垒然而只是徒费力气挣扎。无论是善良、愚昧抑或忍受,村民是一个个普通的人,年纪智慧爱情勤劳、爱,他们都有,单用一个词去总结一群人是过于片面化了。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对于福克纳,让人无法不关注的是其中的女性角色,虽然有很多重叠的特质,但是你很难忘怀,而且能记住那点些微不同。真的,没有多少书的女性角色像福克纳写出来的那样给人印象深刻了,就如这本书里,尤拉的存在,她不是书中唯一的女性,可在这个男女应该平分的世界,她一个人足够平衡所有的男性,她不是一个女人,而是女人集合,她是欲望也是纯真化身,是勇气也是脆弱,是勇往直前也是随波逐流,她被安排命运并没有因此而屈服,她被动地接受也骄傲地蔑视,她无视一切人类的感情,又为自己的感情结了果……她不因堕落让人感到生气,也没有因无端的命运让人感到怜惜的程度,不能说她是一具没有思想躯壳,但是她又是这么完美展现世人这样一种形象。对她在这本书里的地位,以及存在的疑问是值得思考的,她有很多的追求者,可她选择了自己爱的那个;她有了一个私生子,然后选择另外一个男人成为丈夫,她在这本书里似乎一句话都没有讲,所有的话,福克纳或者其他男人替她讲了。

  对此,我总觉得不公,为那些不发一言的女性,和跟在丈夫身后无决定权的沉默的女性。这本书里还有三个女人,一个是第三个故事<漫长夏日>里的,第二个是酒馆主人,第三个是掘金而疯的那个着灰布裙和破运动鞋瘦弱女人,她们都这么沉默,冷眼看着这群男人为名、为利为那不着痕迹优越感荣誉感奔忙。

  这本书除了主人公外着墨最多的女性是尤拉,而男性毫无疑问就是卖缝纫机的拉特利夫,不过他作为故事的亲历者,一个聪明生意人,在发生最后的掘金事件之前,是村民眼中唯一不会被斯诺普斯欺骗的人,可是这个童话最终还是走向现实,他被骗了,几乎身无分文下场,连带着一个谁都能骗他的疯子,对这种痴迷于黄金钱币为之疯狂行为,我总结为贪婪。

  贪婪是拉特利夫逃不掉的特点,毕竟他是一个商人,可是他也有另外一面,他是善良的,有一定尺度,比起斯诺普斯简直如同上帝,要不他也不会栽倒在故事的结尾。

  其他村民,在贪婪什么之前是追求平淡的生存,当他们的平庸生活被打乱,变得失控制后续的跌落行径就值得宽恕!其实他们所有的错在那场买马的场景描写中就已得到了读者的原谅,因为作者视角把这个场面描写得如此震撼让人感觉身临其境,或许旁观的我,也能够理解甚至感动于他们对一匹马的痴爱,即使从众的心理让他们去购买一匹匹无法驯服的劣马,但是作者理解他们所以读者原谅。

  因为作为一个还算合格的读者,我知道福克纳对马是抱着善意的,不仅如此,他对一切生灵有其慈悲天性的一面。同样是在本书中他把最美的自然风光描述给了那个傻子和一头母牛,晨光和傍晚,光线变化,感情的细腻,真是丰富啊!

  最后关于豪斯顿的爱情故事,本来也想写点什么,但是在书中开头介绍说有一部改编的电影《漫长夏日》,虽然还没找到网络资源,但是原型应该就是他和那个妻子了!其他的即使有意在写些,也需要看看吧,初看的理解太容易跑偏,于是到处为止!

  《村子》读后感(三):被空间遗弃的时化人

  悬崖黑暗中的悬崖,你之前的所有人都翻越过他,活了下来;你之后的所有人也会如此。但这对你毫无意义,因为没有人能够告诉你事先警告你,为了继续活下去该怎么对付。你明白吗,这就是孤独。 《野棕榈》

  他(斯诺普斯)所感受到的是,是对浪费愤恨,对那种无益浪费的挥霍浪费的愤恨;无论用哪种节俭眼光看,那种情景无论在其与行为人关系上,还是在其内属性上都不大对劲儿,那就仿佛是用大木料做成一个馅饼,用一新鲜嫩肥的小牛做诱饵,去捕捉一只老鼠;不,比那还要糟糕:好像是诸神把这个尘世的六月天所有的强光和雨水都倾泻在一个粪堆上,繁殖蚂蚁。《村子》

  它站立的架势像一匹马,但是又不同于马,因为马所意识的只是重量速度,可是“狮子”不仅仅意味着勇气以及构成去追捕、厮杀的意识和欲望有关的一切,而且也意识着耐力,为了追上对方、杀死对方而甘愿忍受无法想象肉体痛苦意志和欲望。《大森林

  野棕榈:为廉价版权付出高昂代价

  在福克纳42岁时的时候,他写了这部小说。是为数不多的约克纳帕塔法体系外著作。作者向我们构建了两个平行故事,两者如果说存在错位与偏移的话,没有任何的剧透成分显示两个故事在其特殊背景的铺展中指向彼此。直到在《野棕榈》第四部分(p172)它明确提出公正的时候,我才明白那种恶意诋毁的是轻浮一生也好,还是徒劳的余生也好其实是一回事。福克纳借言道,“为了曾经生活过、犯过错用心良苦的男人和女人,以及将要出生、犯错误用心良苦的人们。为你自己,因为你自己也痛苦——如果确实存在痛苦这种东西,如果我们之中有谁受过痛苦,我们之中有谁生来就够坚强,就配享有爱或者遭受痛苦。也许,我想说的是公正。”

  我记得那时候我写过这样的话,但是我忘记是什么原因,“肉体向来忽略不计的时候,我发现我只在时间中活着,而不在空间中。”但是这和公正有什么关系呢?先讲一下文中提到的野棕榈和老人河的意向。野棕榈的悲剧性可以从“棕榈枝叶在风中狂野肆意的骚动声”中预知,而老人河则是一个祥和的隐喻,这是囹圄里的一面,老人河使得60英尺高的堤坝附近的事物受到庇护,维持原初美好状态,像被完好无损的封存起来一样,受到秘密的保佑。我要先讲一讲老人河里高个子犯人的故事,他当时受到了犯罪文学的教唆,企图偷盗特种货运车厢而被捕,在劳改所耕种棉苗和玉米苗。当时下着不大不小的雨,100多个犯人通过火车来到岸边的帐篷。他们帐篷里就有男二号矮胖子犯人,三人一起去搭救一男一女,男的在棉花仓顶,女的在树桩上。只找到了女的,还是孕妇。在风口浪尖间穿梭,他手中一直握着桨,在疾风苦雨中颠簸,他注视着随时可能出现的小镇。但船翻了,矮胖子犯人回来传递噩耗监狱长就把他的姓名登记簿上按死亡注销。事实上,高个子犯人基于自我保护能力,在自救同时保住了船,也把那个孕妇照顾的很好。他们唯一的目的地就是维克斯堡。高个子用罐头盒锡盖边为女人接生,用上衣包裹婴儿。4人搭上了汽船,下船时是第十天。文中这样描述,“他们不是有已婚夫妇般的默契,他们经历种种危难——感情上的、社会上的、乃至道德上的,而这对一般结婚五十年的人来说也不总是遇到。”后来,他们寄居在荒野中克京人的地盘上接受帮助,缓和自己在旅途中的新伤旧疾。他们总算跟骑摩托车的人谈妥,要回了小船,最后抵达了维克斯堡。鉴于监狱长已经将死亡报告送往州长过目,牵连官员若干,他们最后决定用越狱罪名加判犯人徒刑,并把知情人副监狱长发公路巡逻队。这个副监狱长曾三次猜准州政府大选,为三届政府助力。据说,当时女人离开之前亲吻了高个子犯人,并说找机会会回来,紧紧依偎着他。高个子男人给她不断写信,7个月后得到一张明信片,上面写着,“这是我们度蜜月地方 你的朋友弗农▪沃尔德里普。”别人调侃他时,他不抱怨惨痛回归经历,跟他的狱友讲的美滋滋的,所以就是,他只对那个女人的不忠耿耿于怀。没了。

  前一个故事没有什么好讲的,是一个地道传闻。我想说的是哈克和夏洛特的故事。他们没有结婚。曾有那么一段时间,哈克思考的是,我要让我的妻子得到最好的享受,就像每个丈夫那样。后来,避孕灌洗袋被火烤裂了,他们就因为打胎的事情吵架。他走过丛林雪地里瞎想着,“只剩下一件事可以做,我们可以去个暖和的地方,生活开销不大的地方,在那儿我们可以找份工作做,我们可以养活小孩;如果我们没有工作,去慈善收容所,孤儿养育院,甚至去讨饭……我会找点什么事做,什么都成,没错!”他们不是私奔,夏洛特的爱人拉特将妻子交给情人,送他们上火车,原谅她“即将获得本该属于自己的个人幸福所持有的不顾一切执着信念。”在他们在克罗聚会上相识后,那时候哈克正好27岁,从约食到开房,在迷迷糊糊中哈克放弃了还有4个月就能顺利完成医学实习远大前程。但他们只有身体方面的追求,夏洛特希望在她死之前一直是蜜月状态。但现实是这样的,夏洛特为百货公司制作雕塑,后来又为摄影师制作木偶,去接哈克“无论如何都不愿接手的钱”。在这期间,夏洛蒂认识新闻记者麦科德。后来他们3个人住进了湖边住所,可以用捞鱼缓解经济压力。后来他们去矿场,替代了正在伺机离去的巴克纳夫妇。他们住在小木屋中,“只有一张床,小屋还带着一间披房,只供绝对隐私之用——而是在户外讲的,在淹没膝盖的深雪中,穿着胶筒靴,可以看见对面峡谷岩壁,远处山峦叠嶂,山峰云遮雾障。”当巴克纳夫妇离开,这里的人开始将他们视为是无法挑战的金钱势力派来的代表,但不仅就当场揭穿。矿井无法运转,巷道空无一人。这大概就是怀孕前的事情。夏洛特要哈克签合同,13天后就是第四个月,如果能找到工作,就养活3个人。如果找不到工作,就让哈克亲手拿掉这孩子。哈克做出的努力最后就只剩下,“我要保住你。”结果是他失败了。在夏洛特的弥留之际,她把哈克叫做弗朗西斯而不是前夫拉特,怪罪他医学实习还没有完成,就拿着刀在她身上乱戳。

  哈克选择不服用氰化物,要把牢底坐穿。我看好多人都摘抄了p251的最后一句话,“当她不在了,一半的记忆也就丧失……我选择悲痛的存在。”但是,我喜欢的是前面的几个语义群,“获准接受失败才配沿袭惯例”这个。从某种意义上讲,两个故事都是悲剧,老人河也没有丝毫的喜感。看起来他们都为那些有偿的愿景理想与冒险牺牲掉了命运里所有可能出现好转的机遇,就是当他们选择爱的时候。哈克可以凑合将就着好死赖活的与夏洛蒂厮守,生下那个野种。高个子犯人可以不去“自首”,在半路和那个女人偷偷生活下去。但是哈克就是想用自己从这个世界唯一学到的东西——医术——来拯救他们的爱情,他甚至产生过为夏洛蒂创建一个专门打胎的诊所念头。高个子男人在克京人的地盘种地种的很好,他在劳改所每天的生活也无非就是种地,但他依然选择回到维克斯堡。这难道就是悲剧发生的唯一原因吗?我找到监狱长在得知他们没有救回那个在棉仓顶上的人时回应的话,“这些犯人,骡子都比他们聪明百倍。”这只是现实的冰山一角。在《野棕榈》的总序中提到,福克纳在诺贝尔奖获奖演说中说,“人有灵魂,有能够怜悯、牺牲和耐劳的精神。”我对这本书的理解是这样的:没有人可以预知自己在做出颠覆性的牺牲、奉献,在创造奇迹后是会受到惩罚还是得到进一步机会,那些显迹会因何种偏差而消失。但这并不是我们在风险中故步自封、保持原状的原因。在别人眼中的掏空自己、榨干自己,通过这种性价比极低的方式获得廉价的版权来源,可能只是一种给别人提供了一类万全之策以及求生捷径的反面教材。但事实上是这样的,痛苦的付出对于这些人,是一个优先权的问题,它是自由的精髓。因为在很多象征性的爱情面前,真实的施爱与人本质上本身就是奖赏本身,在“毁灭”与“灾难”中,我们可以尽情的挥霍和浪费我们的狭隘意识,本能的因为如此想和一个人在一起而冒险。所以,那些骂别人是“蠢驴”的人的人生无论身边的帮腔有多么的狡猾,他们的生活依然是一部哑剧。在福克纳塑造的这些不幸者身上,我们不仅通过那些杜撰的个体记忆找到了我们内心的声音,我们还会找到勇气。

  村子:随事实版权人改变的风潮之余

  这是一个自称乡下人的作家笔下虚构的约克纳帕塔法县。其中《村子》是作为斯诺普斯家族小说三部曲(其余的是《小镇》《大宅》)的第一部,是在福克纳写完《野棕榈》后紧挨的那一年,在他43岁的时候写下的著作,以法国人湾的乡村为创作背景。具体的故事情节可以通过百度查到,在这里就不写流水账了。故事大致讲述了弗莱姆﹒斯诺普斯以一个有纵火案这样的犯罪前科的身份开始踏上这片土地,从投靠威尔·瓦尔纳的务农者身份逐步的将自己的爪牙剩下瓦尔纳业务的方方面面,架空了他在乡村各种社会活动中的名望与权威,最后独占了老法国人的地盘。但是作者并没有将这个故事写成《红与黑》那种形式,弗莱姆利用自己的信誉巅峰,通过野马事件和宝藏事件打捞一笔钱财,将所有的不动产套现后,他离开了这个村子,将触角伸向了杰弗生镇。事实上是这样的,瓦尔纳的儿子乔迪向父亲引荐了弗拉姆,希望利用他过去不光彩的往事哄骗他为瓦尔纳免费耕种土地。全村的人都知道弗莱姆的往事,拉夫利特作为贩卖交易新闻的顺风耳,作为缝纫机巡回代理商出没于附近的乡村,难免会将自己在各地的见闻与实地考察兜售在乡村封闭闭塞的环境中那些村民。而拉夫利特在文中总是因为关键信息在握,就能轻而易举的暗中操控着别人的理智,进而改变别人的命运。

  这位想从乔迪手中接管3、4个季度的农田耕种的人有着村民无法觉察的精明,他给人留下这样一种第一印象是这样的:“尽管褪了色,但却绝对干净,上面打着补丁的工装裤,一个精瘦的男人”,以及“温和忧伤、刚刮过胡子的脸”。瓦尔纳希望利用弗莱姆的丑闻,他在这之前已经和15或者更多不同的地主合作过,而他似乎已经5没有多少剩下的新村庄可以去了。瓦尔纳希望弗莱姆向他投奔以后,既能无条件的对他保持私人的忠诚,又能作为不畏劳苦的戴罪立功者不计较个人所得。可是在后来,无论在商店、在铁匠铺还是在和其他村民的日常关系中,弗拉姆在成为瓦尔纳心腹的同时,接管了瓦尔纳一切的例行事务。“马车整天在乡间偏僻的道路和小径上奔跑,瓦尔纳和弗莱姆在那始终不断的行程的闪电般的光芒中,肩并肩古怪而惊人的坐在一起。”乡村的婚姻关系往往都是协议性质的,包括弗莱姆和尤拉之间的感情。无数代村民都在生儿育女后产生代际间的芥蒂,人们会和自己不断生下的5个孩子,甚至更多孩子发生斗争,在日常的摩擦中产生难以弥合的鸿沟,而父亲都会成为胜利者,可却一无所获。文中描写了一段豪斯顿在寻牛梦魇中对他日常生活的高度概括,这既是他的个人总结,事实上也是世世代代那些迁徙者不断开辟荒地、实现家园的精神现象的另一面。“到现在他还没有吃早饭,而且在家里,活儿还在等着他,那是经久不衰、持续不断、周而复始、折磨人神经和肉体的重复性劳作,仅就那块土地就跟他过不去,它是他的致命对头,他昨天干过了,今天必须再次去干,而且明天还有明天还要再去干,他独自一个人干,没有人帮他,要么就屈服,接受那种失败,那曾经是他战胜他的儿女的一无所获的胜利。”这些人在权贵地盘上活在春种秋收的循环往复中,他们会因为一时的便利,或者突如其来的收获而受宠若惊。法国人湾的村民孩子只有在10月下旬到3月这种务农工作闲下来的时间才能得到上课的机会,老师无所不教,一个人的教学任务会涉及到所有的科目。老师因为无法应付如此苛刻沉重的献身事业,可能就会在一夜中消失。而那些与父母不断产生矛盾、摩擦的孩子年龄稍微大一些,会如同村民的孩子那样一个都不在父母身边,“一个成了职业护士,一个成为了不起眼的县政客的走卒,一个成为了城里的理发师,一个成为了妓女,另外一个下落不明”。

  弗莱姆为将法国人地盘如何据为己有,又是如何金蝉脱壳踏上杰弗生之路,或者说弗莱姆如何处理他在日常生活中与两位妻子的关系,这些作为读者非常感兴趣的事情福克纳一个字都没有写,几乎是这样。福克纳就是通过那些一笔带过的谈话内容向我们讲述了各种不可能发生、正常人无法做到的事情,而正是这些对于村民和读者来说都隐藏的滴水不漏的事情向我们还原了法国人湾文明进程近乎停滞的生活环境。艾克和豪斯顿都爱着一头母牛,艾克最后和母牛私奔,而豪斯顿因为别人的牛而丢掉了性命;尤拉从年轻人迷恋的中心变成未婚先孕者,不得不嫁给她略微指望的斯诺普斯;人们一边念叨着弗莱姆当年烧掉了别人的牲畜棚屋,一边购买他名下那些温顺而精力旺盛的野马。而最后是,这个弗莱姆几乎是以四两拨千斤之势得到了拉特利夫、布克斯顿和阿姆斯迪德的债务关系,通过一个法国人地盘的宝藏传闻。这些世世代代在法国人湾生长的人居然就相信了这个一度无处可去的人。但是福克纳仍然对人们为什么会一而再再而三的相信这些传闻中的关键信息只字不提。我在这一瞬间想到的是,作为一个静态固定的村民角色,面对社会风潮中的传闻,对各种利益交替、条件交换进行深层次的思考是他们最不擅长的。弗莱姆就像一个10年打入乡村各个阶层的传销头目那样,利用人们的恐惧心理以及寸步不移的僵化生活模式卷走了那些人的财产。这些人在这些年亲眼见证着他不断蚕食他人财产的过程,但当传闻与心机降临他们自己头上时,他们像其他人一样没有防备意识的落入宰制的圈套。

  附:不会是身体的插入,这不用说,不过会是那同一个肉体,那同一个温暖真实的肉体,相同的血液在其中奔涌,至少在碰撞作用下——会感受到一种悸动抽搐,一种极乐高潮,一种宣泄,无论如何——某种了不起的感觉。p126

  大森林:墓碑上刻意擦掉的跨语境事故

  大森林三部曲我只看了《大森林》里的《熊》一章,似乎觉得已经没有资格再往下看了。这章节和奈保尔的《大河湾》(于1979年创作)是一个主题的不同视角,只不过福克纳写它的时候才44岁(于1941年创作)。《熊》这部短篇小说被誉为“解读福克纳全部小说乃至美国南方文学的钥匙”。故事发生的地点距离《村子》中斯诺普斯最后去的杰弗生镇只有17公里。人类早期文明是以采集与狩猎为主的,而在这片森林、荒地之上的营地在此基础上也有古老的农耕传统,但这并不意味着工业社会的推进就会被人们拒之千里。在文章的最后,德·斯班少校欢迎大伙儿到营地打猎,他们建俱乐部、出租营地、出让森林打猎的特权,后来又把森林砍伐的权利连同荒地与森林的地皮都卖给了孟菲斯一家木材公司,木材公司建立了货运的铁轨。这里的原住民以及混血白人就会因为求学、求职以及家庭的种种原因被遣散,留下一个由外人接收、操控、介入的平静局面。在文章最后80页到81页的时候,福克纳对土地的这种剧变做出了个体的回应,“分解本身就是一个射精、膨胀、受孕、分娩的过程”,福克纳不认为这就是森林的死亡,而且土地另外一个仍旧悲哀的形式。后来当艾克流连穿梭于往日打猎的原址,为山姆·法则斯和狮子扫墓时,他回应了那些逝去不复的共同打猎的场景、哀亡消退的森林本身以及那些注定干净杀绝的鹿、熊时,他一面避开讨论“低贱的种姓和死亡”,他一面唱起了另一种形式的挽歌,“这些也会不见的,几乎还不等他转过身去,不是消失,而仅仅是转化成万千生机,它们会在这些不见阳光的秘密地方的幽深处留下脚印,它们,呼吸着的、等待着的以及固定不得的,都在每一根枝丫和每一片树叶后面窥视着他,直到他移动、再移动。继续朝前走去……”

  使得整个森林的狩猎(屠杀)变得高度自由、畅通无阻的导火索是因为狮子帮助布恩干掉了老熊老班,而几乎是在同时期,老原住民山姆也死去了。狮子是半獒犬血统半阿雷代尔狸犬血统,布恩是白人与印第安人的混血后代。而山姆和老熊老班其实也是有类似的经历:50年来老班为自己赢得了一个人类的名字,而山姆也是森林里走出来而获得了声望与舒适的老人。这些年来,老班一直侵扰着附近的居民,而营地的打猎行为对老班来说也是生死较量。从某种意义上说,山姆和老班都没有配偶以及子女,必须依靠自己的勇气和价值来争取立足之地。而营地这些打猎人士并不是对森林进行地毯式掠杀,他们与其说是猎杀者,不如说是通过减少数量取得生态平衡,一代一代看守着森林的繁衍与生息。就像作者说的,“熊和艾萨克一样都将森林作为自己破坏与毁灭行动的庇护所”,附近的居民遭殃,森林的生灵蒙难,这种平衡间接的被一只叫狮子的狗的到来打破了。但事实上是,一直以来德·斯班少校和老康普生将军这些德高望重者并不希望看到老班被别人猎杀,一方面这表示着对森林古老力量的敬畏,一方面老班侵扰附近的居民,他们就可以通过打猎行为来掌控自己对荒地与森林的权力。艾克在这个故事里就像贾宝玉一样受到祖先的保佑以及权贵的保护,他一心想着干掉人见人怕、狗见狗躲的,那只叫老班的老熊。但是老班其实在某种程度上是唯一能够阻止工业文明侵扰森林、荒地的力量,他以他巨大的杀伤力威慑着附近居民的同时,他也保护了森林免受砍伐,保护了营地、附近的居民免受驱逐。

  他在他16岁的时候,就是在他成为猎人6年的时候,就和自己的同伙“实现”了营地其他人耗尽所有青春都无法做到的事情,干掉那只“祸害”。这起因是一条叫狮子的混血犬。在山姆在向艾克13岁时承诺一只狗不久后,他的窝棚里的一匹小马驹的喉咙被撕破,内脏和小半个后臀被吃掉了。后来这只动物趁人不备再次闯入窝棚吃完了整只小马驹。山姆活捉并且驯化了狮子,保持了他的野性。一只魁梧、庄严的混血大狗。只有认不清形式、判断力不强的小狗才会靠近它,被他一爪就揍的远远的。文章中幽默了一把说,“他会把第一只冲着他打哈欠、打喷嚏或者不小心碰他一下的狗咬死。”对,是咬死,不是咬伤。布恩、艾克和狮子就像小团体一样进入森林,有好几次都“几乎”将老班打死。这些年来,最后一只无知无畏的傻狗也被老班咬死了,而作为补偿,老班的熊掌被兽夹夹成了二趾。突然几天内,几十人聚集在营地,他们都饱受老班的折磨,长期以来老班使得他们的收成、饲养遭受了重大的损失,农作物以及家畜的生命,甚至他们自己的生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威胁。营地稍微世故的人都找理由避开杀害老班,在不懂得深层原因的艾克眼中,这是千载难逢的机遇。

  他忠臣的狮子找到了老班,老班则“像恋人一般抱住那条狗”,一起倒在地上。两只动物依靠自己的本能彼此撕咬,他们在交锋的过程中,布恩用枪打伤了狮子,狮子的肚子被老班撕开,老班被布恩用刀子杀死。人们抱着狮子回家,希望他在死前能舒服一些。可是,这不仅仅是,“一只熊的死和一只狗的弥留”。我找到了小说在第8页提到的一句话,“在这荒野上飞跑的审核都不是一只会死的野兽,而是一个从已逝去的古老年代里残留下来的顽强不屈的、无法征服的时代错误的产物,是旧时荒蛮的一个幻影,一个缩影与神化的典型。”在50年的时间里,老班是自由穿梭于森林、荒地、荒地上的营地的这样一个唯一特例,他躲过了猎狗、兽夹、陷阱、铅弹,破坏了农田、谷仓以及窝棚,他身上的50颗子弹都没有要了他的命,但他却死在一个16岁孩子的手里。村民以为他们的生活免受老班侵扰后就能如同他们想象的那样安宁平静,但等待他们的是日夜呼啸、装满木材的火车,以及工业化加速的贫穷、匮乏,还有光天化日之下的阴谋。对于艾克来说,他的狮子为了他的心愿搭上了性命,陪伴他成长的山姆爷爷也死去了,他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被那些大人催促着去学校寄宿读书。(文章中所有对动物的称呼都是他,而不是它。)

  《村子》读后感(四):村子

  小说以法国人湾的乡村为背景,讲述了主人公弗莱姆斯诺普斯不择手段地从一个无名小卒胜利改变为富有人士的发迹史。

  与福克纳前期作品相比,《村子》给人的感觉较为明快,类似于喜剧作品,由结构松散的故事与多种插曲组成。在作品中,福克纳既未刻意地进行形式的试验,也未过多地使用意识流的写作手法,而是在看似老式平铺直叙的结构中,运用大胆的想象和丰富的意象,并不时随机使用一些颇带联想意味的象征性描述。

  .美国的文学史星光灿烂、大腕佳作云集,在这璀璨的“星河”里,谁能代表美国?一个是惠特曼,另一个是福克纳——无人质疑!

  福克纳,美国非常有影响力的作家之一,20世纪世界文学中一个里程碑式的人物。他将美国南方的历史和人的生存景象纳入他所创造的类似当代神话的小说中,形成了一座新的文学高峰。克洛德西蒙、加缪、萨特、略萨、马尔克斯、莫言等多位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对其推崇备至,视其为自己的文学创作导师。

  《 村子》是福克纳著名的“斯诺普斯三部曲”开篇,我国著名翻译家、福克纳研究专家陶洁认为,福克纳的“斯诺普斯三部曲”是首位把“美国梦”甚至是人类的梦想写到灵魂深处和人性极致的作品。

  4.在《村子》及其后的《小镇》《大宅》中,福克纳塑造了一个阴险狡诈的人物形象——斯诺普斯,今天,这个人物的名字成了英语中“不择手段、无耻商人或者政客”的代名词

  《村子》读后感(五):村子

  小说以法国人湾的乡村为背景,讲述了主人公弗莱姆斯诺普斯不择手段地从一个无名小卒胜利改变为富有人士的发迹史。

  与福克纳前期作品相比,《村子》给人的感觉较为明快,类似于喜剧作品,由结构松散的故事与多种插曲组成。在作品中,福克纳既未刻意地进行形式的试验,也未过多地使用意识流的写作手法,而是在看似老式平铺直叙的结构中,运用大胆的想象和丰富的意象,并不时随机使用一些颇带联想意味的象征性描述。

  .美国的文学史星光灿烂、大腕佳作云集,在这璀璨的“星河”里,谁能代表美国?一个是惠特曼,另一个是福克纳——无人质疑!

  福克纳,美国非常有影响力的作家之一,20世纪世界文学中一个里程碑式的人物。他将美国南方的历史和人的生存景象纳入他所创造的类似当代神话的小说中,形成了一座新的文学高峰。克洛德西蒙、加缪、萨特、略萨、马尔克斯、莫言等多位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对其推崇备至,视其为自己的文学创作导师。

  《 村子》是福克纳著名的“斯诺普斯三部曲”开篇,我国著名翻译家、福克纳研究专家陶洁认为,福克纳的“斯诺普斯三部曲”是首位把“美国梦”甚至是人类的梦想写到灵魂深处和人性极致的作品。

  4.在《村子》及其后的《小镇》《大宅》中,福克纳塑造了一个阴险狡诈的人物形象——斯诺普斯,今天,这个人物的名字成了英语中“不择手段、无耻商人或者政客”的代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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