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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纪事本末(1911-1949)》经典读后感10篇

2022-05-25 12:21:3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民国纪事本末(1911-1949)》经典读后感10篇

  《民国纪事本末(1911-1949)》是一本由刘仲敬著作,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28.00,页数:271,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民国纪事本末(1911-1949)》读后感(一):换个方式写民国

  我们知道古代修史通常有三种体裁:

  一是编年体如《资治通鉴》;

  二是纪传体,正史也就是所谓的二十四史用的就是这个体裁;

  三是纪事本末体。纪事本末体出现的时间比较晚,一般认为南宋袁枢的《通鉴纪事本末》是第一本以纪事本末体为体裁的史书。

  纵观这三种最常见的史书形式,编年体过于呆板而碎片,纪传体过于正式而几乎只用于官方修史。纪事本末体则以事件为中心,为读者提供的是一个个历史事件的来龙去脉,大多数记事本末体史书一般不是一手创作而是二手的加工。

  《民国纪事本末》一书,作者用一种传统的史书体裁来写民国史,并且主要是探讨民国宪政问题。

  读完后有两个小小的问题,民国宪政问题是不是用纪事本末体来书写最合适?书的体量是不是过轻?

  当然这可能是作者对传统历史书写方式的一种尝试或致敬。

  《民国纪事本末(1911-1949)》读后感(二):阿姨开了金手指 带你装逼带你飞

  《民国纪事本末:1911-1949》书名便颇值玩味。纪事本末体之史书并非常见,盖因此种史书多半属整理归纳性质:著者浸淫史料,费时甚久,虽属不易,终乏原创之快意。作者坦言,民国史史书缺乏宪政视角,现欲予以补正,故而全书统括仅一事:民国宪政发展史。比之古人纪事本末体上百事列于一书且条分缕析,此书尚难比肩。

  次之,本末体即要阐明本末,此作者铁肩所担,亦为读者热烈所盼。为乎此,作者似应明告读者何时为始,至何为终。然而,作者除“此为伏笔”,“此埋祸根”云云,故作历史造物主姿态之言外,独留读者冷风中喟然自叹。

  以上两种,作者自觉胸中才华溢出,虎兕出柙,睥睨读者耳。此本作者知识分子发作,自书自言,读者尚可尊重作者之自由裁量权。

  然,通观全书,注释仅及三处,且共处一页。其余“疑似注释”间或几处,以括号书于句尾,然又非严谨的文中注释法,不伦不类,其怪也欤?

  全书本已为阐述宪政之事,不计详略。又于论说处不计注释,此无异于“听我的,但不要问我从哪里听的”之愚民政策耳。即便此书离学术著作相差十万八千里,但亦须明告读者,阔论何处而来,文献何处辑录,论点相异之处自何而出。作者无视注释,无异宣告自己已开“金手指”,无意受任何人之查证与辩驳,我论故我在,非我论者,不足道哉。此培育愚民、顺民之历史书耳,作者恐需将此意增补进序言,以增脑残粉之愉悦,使得奋而齐上,与作者同飞。

  民国肇造,艰难度日。作者全书,多以泰西宪政史对照,以评民初之顽劣。史有通例,宪政多起于绝对君主乞开支于资产阶级,资产阶级以开支而分君权,两造对抗,结果虽殊途,起因尚同归。作者未脱此窠臼耳。然而,民国之始,借债迭出,行行政权之强力总统可以忽略国会,而径直与列强协议,得金银而扩军备战,而组织公民团骚扰国会,长此以往,国会如何监督财政,国会权力如何保证?

  故而言之,民初宪政徒具形式,本身即因帝国主义之国际协调,而无法自保。作者却谈及大英帝国因战而弱,无法协调而导致宪政衰败,本身即大有可商榷之处。

  再论及作者之媚日亲美反民族主义之态度。作者常言,某某行动坐实日少壮派军人某某对华偏见。无论曲在何方,既然少壮派军人已先验对华偏见,则事事必曲在华。退而言之,日少壮派既嫌华人不足与云,则已怀开战之心。此辈刺首相蒙昧农家子于内,广派暗探磨刀霍霍于华,战争魁首,若干偏见,为血刀开刃耳。尔欲乱华,必先自毁,此事经战而言明,吾辈享和平而不敢忘也。

  即便曲皆在华,如作者所意,华人纯属活该。然而作者既为宪政论,则外敌坏我国家,乱我宪法,实系宪政敌人耳,为宪敌及其爪牙张目,真不知作者意欲何为。

  美国在中国的失败,概而言之,乃美国孤立主义外交政策之自然逻辑延伸耳。作者似对日本外交颇为熟识,军部与文官政府之冲突了然于心,以此责备国人,铿铿然不加注释。然而作者却对美国对华外交政策之调整内核颇乏了解,往往语焉不详或不愿详之,仅以表面功夫为然,此大类中国之“老朋友”之归类。

  反民族主义之论说,作者往往在责之不及前朝,爱国显系卖国,较之前朝,辱国利权丧之更甚。作者此点甚当。然以总体观之,民族主义之勃兴,势在必然。舍此,则所谓近代民族国家何以立?民族国家不立,宪政为何者之宪政?宪政不济固思宪政为妙,然切不可忘宪政之本在于治国理民,国是何国民是何民,当有一现代性思潮予以断然确立。然吾国国力孱弱,此进程又遽然而行,自难避非理性行为,然此革命群众心理学者,非吾国所独有,自非我华人独有之恶性,此处不可不察。

  民族主义固有百般害处,然不可因噎废食。待我国民能知民族主义之工具作用,理性处之,吾辈即可收获民族主义之利。

  孙文与项城决裂一段,颇类唐德刚之《袁氏当国》。唐德刚纵横史料,论说历史,尚有历史三峡之论。姑不论三峡之说可否成立,单论历史学家阐史阅世,确是老道。本书作者习得唐(或唐之前)之陈说,而无配套史论,独爱大开金手指,披挂上阵,欲以华丽文辞行偷懒之实,以佶屈聱牙行遁走逃逸。作者毕功,尽消于此。

  全书篇章安排尤为有趣。民前至民初六年占一半篇幅,北伐功成后之历史不及三分之一,且绝大多数统于《革命编年史》篇,重视轻视之分,于此昭昭然耳。

  全书为求古雅,多用人物字号。若自绝于读者,当坚持字号不与本名对应,若讨好于读者,当坚持全为本名或列出对应。本书至为可怪,初次出现人名多用字号,而再次三次出现时,反而列出对应。前列注释者亦然,通篇无注释,而独在一页胪列三条。可见作者不加上心之处,比比皆是。

  此书审查得过,确属奇迹,亦可言出版进步,历史认知多元化。以省略号标明删节者,三四处。而政协花瓶,共军制造摩擦等若干敏感处,皆得以放行。不过,余甚怀疑,呼汪政权与满政权的括号伪字,恐是编辑自感已逾越国民立场,断难接受,自作主张添加耳。

  本书固以宪政史为阐述之力,然学界同侪此间于此多有论著,无论学术规范、研究新意和影响,本书恐多有不及。作者当大刀阔斧,删节本书,将全书金手指段落浓缩,递补若干可令粉丝装逼之段落,放在豆瓣阅读供诸君随意阅览。不过此书原价不过28元耳,比之市场上同等厚度书籍,价格低贱不少,恐有布道意,道徒们不可错过哦。

  谨致谢意

  《民国纪事本末(1911-1949)》读后感(三):洪水纪事本末

  (这一篇是关于你姨新作《zhu'xia纪事本末》的随感,只能贴到这里来

  “怎么可能有大洪水!”遇到像这种愤怒的质问,我经常不晓得如何回答。这不是从小就应该知道的事情吗?作为一个巴蜀人,谁不知道早晚会有大洪水?

  1.

  小的时候去乡下耍,雨后的黄泥公路稀烂如同猪圈。在一道直立的红色砂岩崖壁上,公路艰难地盘旋上升,终点是一道条石砌成的城门。城门之后竟然是一大片平坦的田野山村。老辈人讲,兵荒年生,老百姓就躲在山顶的寨子里,有田有水,可以勉强养活自己。四周都是陡峭的山崖,除了唯一的一条路下山,那就只有“砍两根竹子给你装对翅拐儿飞下去”了。五零年的时候,“土匪”们在山顶上誓死不投降,后来改放军只有去调来了一门迫击炮,打了一阵之后,战斗终于结束了。

  后来还去过很多这样山顶的城寨,有大有小。名声最大的可能是合川的钓鱼城(蒙哥汗就是在这里战死的,而不是什么襄阳),小的就只有一圈土墙,历史大概不超过一两百年。这恐怕就是最直观的,关于大洪水时代的启蒙了。

  老一辈人并没有怎么讲过张献忠的事,只是经常说“天下未乱蜀先乱,天下已定蜀未定”,如果x国乱了,四川一定是最先inde出去的。张献忠的事呢,大多还是书里面看来的。老人讲得最多的,还是六零年灾荒年间的事情。

  老人讲,我有一个远房舅舅在云南昭通。六零年的时候刚刚十来岁,村里才开始吃不饱的时候,云南那边的矿山过来招工,就把他送过去了。他过去干了几个月活路,觉得起早贪黑实在是太辛苦,有一天就自己悄悄的跑回村里,看到村里一个人都找不到,最后终于遇到了村支书。村支书说:你咋个跑起回来了哦!你还不晓得啊,你全家都饿死了!你快点回去!这辈子再也不要回来了!屙尿都不要朝到这个方向屙!

  后来,读到逃港的人说的“死了烧成灰都不要飘回去”的时候,就会想起这句话。

  2.

  所以,我后来读到钱穆的《国史大纲》,讲要对中国历史有“温情与敬意”,感觉完全是震惊的。我要怎样才能对这种历史抱有温情和敬意?是不是要对齐桓公有婴儿肉的餐桌抱有温情和敬意?要不要对长平的白骨抱有温情和敬意?要不要对吕太后养人彘抱有温情和敬意?要不要对两脚羊抱有温情与敬意?要不要对明太祖收藏人皮标本抱有温情与敬意?最后,要不要对张献忠将军抱有温情与敬意?抱歉,我从生理上做不到。

  所以,我是没有资格读钱穆先生的历史的。在我的眼里,历史,特别是东亚历史的主题,是一匹恐怖的食人野兽。我读的一切历史,都是为了逃脱和战胜这匹散发着尸臭的野兽。

  《民国纪事本末(1911-1949)》读后感(四):转载:刀尔登评此书

  [半部书评]/刀尔登

  刘仲敬的《民国纪事本末》

  听朋友推荐,买了一本刘仲敬《民国纪事本末》。我现在得书,总是分几次才能看完,而这本书,要不是昨天中午晚上都跑出去喝酒,肯定能一气读完,朋友果不我欺。刚才又翻了一会儿,趁热写几句。

  这是本极具学术野心的书。作者的情况不了解,听说很年轻,则《民国纪事本末》或只是他学术道路上的一阶,我对民国史事素少留心,此书对史料的取裁,是否做到了无遗无滥,不敢置评,偶有熟悉一点儿的事,便觉此书的叙述头绪清晰,笔墨不多,而梗概略具,推之全书,当皆如此,则这一初阶,作者是铺得极好的了。

  谷应泰自叙其明史本末,说“其法以事类相比附,使读者审理乱之大趋,迹政治之得失,首尾毕具,分部就班”。“使读者审理乱之大趋,迹政治之得失”这两句话,移来作此书的评语,我认为是当得起的。比之古代的本末体史书,《民国纪事本末》叙事更为简要,未以单个事件为纲,而议论独多,当然,史乘本无定体,今人著史,更不必拘守成法,本书的议论,是一大特色,对制度的解说尤有作者自己的心得,惟评论人物时,有点儿务求“乱臣贼子惧”的意思,话说得……不过这也是此书的性格。

  要说有什么小疵,是作者写此书用文言,有生硬的地方。文言简略,合乎本书的体裁,私意以为如用文言说得流畅时,便用文言,一有滞涩,立刻改回白话,于写于读,或更舒服些。又偶有一些过于“当代”的词,如“海龟”、“土鳖”、“老战士团队”之类,似应回避。

  作者初治民国史,气象已经很大了,假以数年沉静,成就不可限量。真是后生可畏。昔有人著史成,叹道“惜刘知几不见我书”,对本书来说,今天和以后的读者,心里明镜儿似的人多得很,亦不必不如刘知几,则此书的前途,我是看好的了。

  《民国纪事本末(1911-1949)》读后感(五):为中华民国重新划界

  按:本文部分发表于11月16日《新京报 书评周刊》,编辑请刘仲敬先生写了回应文章。此为书评全文。另,本人在这周以前,确实不知人称“数卷阿姨”的刘仲敬先生为男性,以至行文中用了“她”指称作者,特此致歉。

  本人承认,本书在政治学或哲学上自有其意义所在,但就史学而论,似无新见。

  为中华民国重新划界

  ——读刘仲敬《民国纪事本末》

  所谓“纪事本末”是综合了纪传体和编年体各自优点的一种历史写作方法,由宋人袁枢创立。以纪事本末体记录一个时期的历史时,要先列出这一段时间的各个重大事件,然后依时间顺序详叙事件的前因后果。纪事本末体史书中,著名的有袁枢《通鉴纪事本末》、陈邦瞻《宋史纪事本末》、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及今人魏宏运主编的《民国史纪事本末》等。

  以魏宏运的这套书为例来说,其条目有“清末预备立宪”、“善后大借款”、“安福系和安福国会”等,是标准的纪事本末体。相比之下,刘仲敬这本《民国纪事本末》看上去名不副实,全书分为“军兴篇”、“立宪篇”“行宪篇”等,依时间先后记叙民国宪政进程,更近似于编年体,而非纪事本末。

  刘仲敬将书名取为“民国纪事本末”,而不在“民国”后加上一个“史”字,我觉得是大有深意的。她意在展现中国这个古老帝国,于共和后所走的宪政轨迹,而非书写当时历史全貌。所以,刘仲敬这本书其实只有一个条目,那就是“民国”,他以宪法与国会的大“串烧”展现了法律意义上的中华民国。

  以法统存废划分民国

  民国法统有两个,北洋政府法统起自《临时约法》,选举产生第一届国会。袁世凯当上正式大总统后,以国民党发动叛乱为由,解除国民党籍议员资格,导致国会无法开会。袁世凯非法召集“政治会议”,制定《中华民国约法》。帝制运动失败后,段祺瑞主张承认袁记约法,南方则要求恢复《临时约法》,是为“新旧约法”之争。黎元洪最终依《临时约法》以副总统继任大总统。

  1917年,张勋复辟帝制,国会再度被解散。段祺瑞“三造共和”时,听从梁启超的意见,不再恢复旧国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国会,即所谓“安福国会”。部分旧国会议员南下广州,组成“非常国会”。直皖战争后,直系解散新国会,又召集旧国会,请出黎元洪,是为“法统重光”。没过多久,曹锟迫走黎元洪,通过贿选当上了大总统,国会在其任期内制定了《中华民国宪法》(曹锟宪法)。由此可见,北洋法统数度被破坏,国会被各系军阀们呼来喝去,有何权威可言?

  网上有很多不求甚解的文史作者,将民初政党政治的消亡归因于北伐,说国民党破坏了北洋宪政云云。事实上,自曹锟贿选事件后,国会声誉跌到了历史最低点,议员被目为“猪仔”。1924年,第二次直奉战争后,曹锟被囚,张作霖、冯玉祥请出段祺瑞,推他做“中华民国临时执政”。段祺瑞下令取消曹锟宪法、废除国会,宣称建立革命政权,以至“中华民国法统亡于今日”。

  刘仲敬不仅注意到了民初政党政治消亡的正确时间,还独辟蹊径地以宪政进程为民国重新划界。在史学研究中,北洋政府和国民政府是两大块内容,写通史的人,几乎全部是通过北伐战争将两者联系在一起,即国民党武装消灭北洋军阀,实现政权更迭。然而在刘仲敬那里,民国转捩点是段祺瑞取消法统。自执政府开始,至国民政府训政结束为止,中国都是被没有宪法的“革命政权”所统治。书中记叙时间最长、篇幅也最大就是第十一章“革命编年史”。

  需要说明的是,段祺瑞在台上一年半,始终是“临时”的名义,等待召开“国民代表会议”,解决宪法等一切问题。只是后来张作霖自称安国军大元帅,建立了军政府,使北洋法统再也没有恢复的机会。国民党在消灭北洋军阀后,依据孙文的建国理念,造了一个新的法统出来。国民政府1947年“行宪”,以蒋介石为第一任总统,不承认北洋政府历届总统的合法地位。

  刘仲敬说,大多数著作将民国年间的政治、军事斗争描绘为朱元璋、张士诚那种“争夺权威的战争”。我觉得这不是实情,即使在从前以孙文为中心的革命史书中,叙及二次革命或护法战争这样的事件时,也必然会有关于制宪、关于新旧国会的解释,不然读者就不会理解孙文“护法”护的是什么法,他那个大总统又为什么要加“非常”两个字。

  另一方面,民初各派军阀间的争斗,虽时常打出维护法统的旗号,但实质上还真的就是朱元璋、张士诚们争天下的翻版。社科院学者邓野致力于国共关系研究,他将民国的政治逻辑概括为“武力是政治的出发点和最终依据”。在我看来,这个判断也同样适用于民初。不管是直系、皖系,还是奉系,军阀们在启动战争时,都会搬出一个维护法统,或者捍卫共和的旗号,但其实质依旧是争夺地盘。打一个比方,军阀好比是曹操,宪法就是汉献帝,军阀争夺法统、控制中央政府,无非是意图“挟天子以令诸侯”罢了。要研究东汉末年的政治状况,要看的重点显然不是许昌朝廷,而是兖州曹操、冀州袁绍、江东孙策!因此,法统固然是民国政治的一个重要内容,但终究只是一个装饰政争的幌子。

  对民国法律,刘仲敬还注意到另一个重要时间点:1924年4月1日。这一天,孙文罢免了主张“司法不党”的大理院院长赵士北,刘仲敬对此的评论是“司法党化始于此”。学者李在全也曾指出,赵士北丢官的原因就是他不明白,以革命为己任的国民党在司法领域也必须“以党治国”。此后孙中山所辖地区的法院开始设立党部,法官全部入党。

  犀利的观点表达

  刘仲敬的豆瓣ID是“数卷残编”,被网友昵称为“数卷阿姨”,她做过法医,翻译过休谟大部头的《英国史》。刘仲敬在豆瓣以渊博著称,但对民国史似无深入研究。她在《民国纪事本末》后列的参考书目中,多是杜赞奇《从民族国家拯救历史》、张朋园《立宪派与辛亥革命》这类研究性著作,及芮施恩《一个外交官使华记》这种常见的回忆性资料。刘仲敬将这几十种书统称为“参考文献”,而事实上,其中能称为文献的寥寥无几。附录中列有郭廷以《中华民国史事日志》,可知刘仲敬著书时当是以此书为底本,依照表现宪政历程的主旨,进行了增删。

  作者自谓本书填补了民国宪制演变史的空白,梳理了历次制宪、历届国会。其实民国立法史、国会史的著作已有不少,荆知仁《中国立宪史》、张朋园《中国民主的困境》即是相关著作中的佼佼者。本书除了写作方法上的创新外,真正的意义在于作者一些犀利的观点表达。如论及1924年,北大四十七名教授上书,要求政府无条件承认苏联一事时,刘仲敬写道:“顾(维钧)、王(正廷)以建交为饵换取收回外蒙,激进学人乃欲胁本国政府主动放弃唯一外交底牌,岂止书生误国?”同时孙文又欲借苏联力量发动革命,以至北洋政府不得不承认苏俄,以避免内乱的发生。刘仲敬感慨说:“家有逆子,自难耀威于外”。全书中论一事而用三页篇幅的,惟有张作霖在苏联大使馆逮捕李大钊一事。刘仲敬分析了苏联为颠覆中国政权而进行的种种准备。

  因为作者毕竟不是专业研究者,在一些细节难免出错。书中说,“鄂州首义约法、民元约法皆公手定”,这里的“公”指宋教仁。《鄂州约法》确是宋教仁起草,但现在的研究已经证明,先后参与制定《临时约法》的23名代表和议员中,并无宋教仁。参议院组织起草《临时约法》时,宋教仁已不在南京。宋教仁的思想影响到《临时约法》不假,但无论如何算不上“手定”。

  作者写这样一本书,目的是要在权力斗争、军事交锋之外,向读者介绍民国的宪政实验的历程。然而行文中的半文言和偶以别号称人的做法,显然都不利于内容的传播,这或许是作者当初没有想到的。

  《民国纪事本末(1911-1949)》读后感(六):只能说,没有想象的那样出彩

  此书若出自寻常青年学者之手,可得5星,出自历史学耆宿之手,可得4星,只因它出自阿姨之手,只给3星。

  阿姨自述,过去民国史,忽略了民初斗争中的宪政法统斗争的因素,统统似乎“跟朱元璋、张士诚争夺权威的战争毫无区别”。殊不知宪政内容才是其中的要害,因为民国恰是自“周秦之变”后的另一大创制时期。故此,该书是想要“填补空白”,“沿着时间顺序展示宪制演变的来龙去脉”。

  此立意无疑让人激动,不得不赞阿姨眼光卓著。然而,展读全书,却又发现立意虽然宏大,但工夫似乎全不在此处。要说那工工整整的编年体体裁似乎确实扣紧了“来龙去脉”四字里的时间特征,但平铺直叙的纪事风格却是无论如何不能涵盖“来龙去脉”四字中的内容要求的。唯一出彩的是阿姨偶一为之的议论,但这议论绝不是冲着让读者明白“本末”去的,而只是来源于阿姨胸中才华的恣肆奔流。正因如此,读者似乎可以完全略去全书不知从哪个脚本删削而来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的记叙,而直接阅读阿姨专门有感而发的珠玑之言。然而,若是这么一跳读,全书其实大概只有二三十页的内容。

  有人评议说,阿姨在书中发现了几个民初宪争的关键时间点,但这些知识对我来说似乎无足轻重。我对民国的皮毛认识还不足以用来判断阿姨在历史分期上的创见。历史于我而言并非时间和事件。就此而言,我恐怕永远也入不了历史学之门,因为史学对大多数人而言就是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在我眼中,历史学同样也是用来发现理性知识的。这在一般历史学家那里难以想象,他们最多思考一下“以史为鉴”的可能性——而这又直接滑向某种机会主义(他们从历史中学得比经验主义更滑头)或者文化钳制主义(他们用历史论证自己的合法性)。包含理性知识的历史学在过去的史学研究中早就变得陈腐不堪,他们用“以论带史"、"以史带论"和“史论结合”这种模式将历史和理性揉捏得痛苦不堪。

  “阿姨学”向来不缺理性知识,但在这本书里,其实少得可怜。偶尔可举例的比如:“正统君主制或其他法统政权可以立宪成功,而僭主纵然渴望立宪,其存在仍然仅仅依赖胜利而非法统。”(258) 其余多数议论虽然也有精彩的地方,但大多是传统窠臼,也即“代入式”分析,此人物当时如何如何想或此事件当时如何如何必然,等等,有时甚至越俎代庖,自行代入抒发议论,比如:“然而沪上绅商政治低能,公然配合民族主义,以天然盟友大英帝国为仇敌,完成政治自杀及阶级自杀。以彼真实地位,原应于上海市议会(工部局)合作,对内争取选举权资格由大有产者扩大为纳税人,对外支持苏浙省议会制宪自治工作,培植尼德兰联省共和国基础,于亚洲内地切割。”(175)此语直抒胸臆,于读者也有眼前一亮、柳暗花明之感,但实际上却是作者自行披挂上阵,在异域时空开金手指战斗而已。明则明矣,却又有“刀笔吏”的感觉,实不足为后世法。

  2014.05.31

  《民国纪事本末(1911-1949)》读后感(七):民初的几次宪政危机

  刘仲敬《民国纪事本末(1911-1949)》是一本很有意思的书,以宪政的角度解读民国史,令人有茅塞顿开之感。这本书的价值,不在于史实部分,而在于作者对史事对人物都自有定论,观点鲜明。作者对孙文、袁世凯、宋教仁、陈炯明、汪兆铭的点评,都很犀利。

  得推友指点,这位刘仲敬即豆瓣网友@数卷残篇。根据作者自己在该书豆瓣条目下的评论,本书发表时删去1949年以后部分及若干敏感部分,1949年之后的部分附在这则书评之后,有兴趣者可以下载下来慢慢看。

  其实之前在豆瓣上看到过@数卷残篇在网友书评下的讨论,感觉他极度自信,颇为武断。刘仲敬先生著译颇丰,《民国纪事本末》是我读的他第一本书,却是惊艳。

  在晶报对他的采访中,刘仲敬说,复原历史“是一种军师的能力。你必须明白:你没有充分的情报,许多情报是假的;但你必须马上做出决断,这些决断可能害死自己。自古以来,所有人都在自己的生活中运用这种决断。他们主要依靠对当事人性格和历史行为模式的粗略了解,就能预测他们隐秘的行动和未来的举措,相应地调整自己的应对措施。”刘仲敬先生对自己的决断是很自信的,颇以王国维和斯宾格勒为自我期许。

  书评人启风指出:作者毕竟不是专业研究者,在一些细节难免出错;且作者自谓本书填补了民国宪制演变史的空白,其实民国立法史、国会史的著作已有不少,如荆知仁《中国立宪史》、张朋园《中国民主的困境》等。启风对本书的评论是“够犀利,不专业”。

  刘仲敬说,“材料与准确率并不成正比,主要取决于当事人的情景模拟能力和诚实。有些人能够依靠较少材料,做出相当准确的判断。”这段话似可看作是对启风批评的回应。

  且放下史实与史识之争,作者还是有独到的眼光的。例如,作者指出民初的几个事件,一般人不识其重要性,其实是严重的宪法危机。

  中华民国元年三月十一日,卸任大总统孙文公布《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于法于理,当由参议院或业已就职之全国元首颁行约法,民国行宪之初,凶兆已现。

  大概当时,没多少人理解宪政和程序的概念,否则国之根本大法,怎么会出此大纰漏呢(其实如今国内了解宪政概念的人大概也不多吧,反正我只能说是一知半解)。

  三月十八日,滇帅唐继尧通电驱逐代理黔督赵德全。

  滇军首倡五代霸术,实已造成行宪以来首次宪法危机,而议会司法视若无睹,全无尽责之迹,其败也宜。

  盖刘先生眼中的最好政体是君主立宪、联省自治,临时约法之要义在于联省自治,云南唐继尧驱逐贵州赵德全,已破坏联省自治原则,所以是宪法危机。

  四月二十三日,直咨议局议长阎凤阁、参议员谷钟秀等觐见袁大总统,请任命王芝祥为直督。

  直案实系黔案以来第二次宪法危机,结局相反。袁政府证实中央无心干涉西南省际之争于前,打破军兴以来各省咨议局推举都督中央无不承认之例于后,无异公开表示政府既非中央集权论者(否则不当默成滇军侵占),亦非联省自治论者(否则理应尊重直省议绅),实系政治机会主义者,只知势利不知原则。

  六月十五日,袁大总统拒绝王芝祥直督任命,不经国务总理副署改令王赴宁办理整军善后事宜,唐绍仪请辞总理,不待准即赴天津。

  第二次宪法危机已达高潮,袁氏以黄金降落伞待王,王亦乐从。以公器私相授受,蔑视直省议会民国参议院,侵夺国务院权柄,于法已不可恕。此案(不同于后之宋案)责任明确。可怪者袁氏(及北洋诸将)一味强调唐氏受北洋栽培,不报私恩,理不直而气壮;民党不拟维护国会尊严,亦不欲声援本党总理。于是一国之宪法危机一变为一士之负气辞归田,不了了之。

  作者对各方一通批评,直指袁世凯只知势利,没有原则,多小智而失大体,仅可为方面之雄,而无君人之德。而民党作为国会第一大党,也不声援本党总理,将一桩宪法危机轻轻放过。

  (民国二年)八月二十七日,袁世凯擅自拘禁丁象谦等八议员(四人为宪法起草委员)。

  侵犯代议士人身,非大总统或任何人之分。此事非如省权总理都督任命财政程序争议,容有各方解释不同,构成宪法危机,实系行宪以来首次暴力政变,未可以其规模较小,政变元凶未能达成政变目的而忽略不书。

  十一月四日,袁世凯发动政变,取消原国民党籍议员资格,没收其议员证书徽章。

  从宪政的角度,作者将袁世凯拘禁议员即视为政变,更无论其取消国民党籍议员资格了。作者对历史人物的称呼,一般称职务或字、号,而若认为该人物所为非分,则不称职务而直呼其名,也是本书有意思的地方。

  总之本书胜在观点鲜明,读来酣畅淋漓,十分痛快。至于其观点是否正确,我还要多读些民国史才能讨论。

  《民国纪事本末(1911-1949)》读后感(八):宪制之外,人人终为丛林法则所吞灭

  mg词过多,通不过审核,请见链接:

  著述《民国纪事本末》亦可堪奇书:

  ……

  《民国纪事本末(1911-1949)》读后感(九):历史风景的横截面怎样去切?

  完全颠覆了历史教材的观点。在这里,孙文出卖国权换取外援、革命党多崇尚暴力轻视法权;反而是过去那些以卖国、无能面孔出现的民国人物为维护国家利益、争取国权而呕心沥血;日本对中国之侵略为东亚之秩序无力维持,无奈诉诸无力;美英一贯坚持着中国的主权完整,秩序的稳定;俄人狡诈、贪得无厌,侵我国僵,犯我主权。

  和主导历史话语权的同行们唱着完全相反的调,读历史不多,不知道如何去取舍、评判刘仲敬的历史观。但是在一言堂的语境下,他还是让人耳目一新。是是非非,任凭君说。

  《民国纪事本末(1911-1949)》读后感(十):一本书读懂民国

  1912年4月4日,上海《民立报》刊登一则题为《革命史中之大结束》的报道。报道称,“孙总统于四月二日在南京行正式解职仪式,即于次日由宁来沪。在宁欢迎者万人空巷,火车所过各埠送者、欲见风采者亦复人山人海。……今南北统一,共和告成。孙总统依誓言解职,重来沪上。”

  以上,是孙中山先生卸职临时总统的一点文字史料(见《老新闻——民国旧事》一书,天津人民出版社1998年10月版)。遥想彼时数月之前,武昌起义成功,孙中山由美国回到国内,就任临时总统。数月时间,国内形势大为改观。先是,清廷王室退位。然后,南北政治集团进行协商谈判。最后,在国家草创成功的前提下,中山先生如约解职。——革命有成,功成身退。孙中山有飘然隐退的姿态与胸怀,而袁世凯未有玉成他人的雅量。

  共和最终的结局,路人皆知。

  刘仲敬在《民国纪事本末:1911-1949》一书中写道:“中华民国十三年十二月十三日,北京临时执政府下令取消曹锟宪法,宣布民元临时约法失效,消灭国会机构。”——这段文字,向读者交代了孙中山先生一手创立民国《临时约法》宣告寿终正寝的时间、缘由。

  《临时约法》既已失效,则约束北洋政府的宪法条例至此消失。换句话说,此时的北洋政府,从法理上来讲,已经不再具备其合法性。——一个不再接受宪法条文约束的政府,其实与私人武装无异。不知道这种解释,对也不对?

  今人了解民国,或者说数年来的所谓“民国热”,主要的着眼点乃在于其文化与军事上的人物与事件。其中,民国时期的文化一直为民间所津津乐道。这个时期,文化巨星涌现。出现了鲁迅、胡适、张爱玲、徐志摩、林徽因这样的杰出人物。他们或者她们的思想与生活琐碎,成为后人仰慕的对象。有时候,甚至出现了前人一再被八卦被花边的热潮。

  以上所谓热潮,其实为大家带来了一种片面的认识。仿佛,一个军阀混战的时代才是真的民国。又或者,一个文化大师不断潇洒来去的时代才是真的民国。这,显然是不全面的。至少,我们还应该有一个“革命编年史”下的民国和“法统编年史”下的民国在。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孙中山先生创立的民国,留给国人最大的一部遗产绝不是所谓共和的躯壳。这个推翻清朝、创立共和的政权虽然时间仅仅有数个月就拱手与人,但是其所制定的《临时约法》,显然具有现代政治学上的宪法意义。如果没有这部《临时约法》,则孙中山断不会让位。这,应该成为一个共识。

  刘仲敬的《民国纪事本末》一书,显然试图在证明这样一种逻辑。即,民国的共和,是宪法统领下的共和。无宪法的实践,则无共和的实质。反过来讲,无共和的保障,则宪法必沦为一纸谎言。这,显然是判断“真共和”与“假共和”的重要条件之一。

  在这本书中,作者用记流水账的方式,从1911年开始入手,一直记录到新中国的成立为止。其语言简约朴素,叙事采用编年体的方式,使用半文半白的语言,将中间接近四十年间中国各路人马围绕宪法展开斗争的历史写了一遍。

  在这部书中,作者试图告诉读者,民国像雅典和弗洛伦萨一样,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宪法实验室。这一时期的政治、军事行动大多数都有宪法斗争的性质,意义之大只有美国独立战争和南北战争可以相比。同时,这种围绕宪法展开的斗争结果,直接决定了中国近百年来的命运,甚至是此后整个亚洲的政治版图。这种书写方式,比起臧否人物生活细节的写作,显然要开阔许多。

  原载于/《揭阳日报》

  原作者/舒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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