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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病的春天 上》读后感精选10篇

2018-08-16 05:23:01 作者: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王子病的春天 上》读后感精选10篇

  《王子病的春天 上》是一本由非天夜翔 作 / 腐狸 繪著作,凌雲工作室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NT$370,页数:296,特精心网络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王子病的春天 上》读后感(一):王子病的春天 书评

  昨晚很累的时候突然很欠虐的打开又看了一遍。

  全文流露的都是那种克制的,隐忍的感情遥远从小就是,骄傲敏感自信好强表面众星捧月,然而心里对感情却近乎偏执,他想要的很少,就像守着自己城堡,里面只有爸爸哥哥,一直一直在一起。他很聪明,所以知道跟表哥可能结果,越是清醒,就越觉得痛苦,前面大半部分都没有太吸引我,但是到了遥远跟表哥摊牌的那里,真的一下体会揪心感觉,然后就越来越容易戳到泪点,遥远去精神病院矫正性向,表哥结婚前一夜,一点一点真的太让人心疼。

  好奇去百度了下,好像这个故事是有原型的,想到可能某个部分是真实发生的,感觉真的更虐,希望现实中的他们俩,也能一直好好的~

  《王子病的春天 上》读后感(二):王子病的王子

  关于赵国刚,换做我是小远,我会一辈子都耿耿于怀。很多人都说,要理解,站在理智的角度。可是,谁有能真正地站在小远的角度去看待呢?试想一个超级海誓山盟相依为命的人却用着爱的名义伤害你,还口口声声用“你还不成熟”来让你不能怪他。难道成熟了就能接受曾经誓言背叛?他们来拿户口准备结婚的时候,那段心理描写语言描写真的很痛很痛。难道赵爸爸说,以后钱都是你的,就证明有多不注重名利纯洁了吗?连钱都不要,就那么想重新有一个家庭?虽然说,没有抛弃小远,但是,这和不要小远有什么本质区别吗?我可以想象得出小远有多恨他爸爸和后妈。虽然不能说赵爸爸虚伪或者自私,甚至某些角度来看,他并没有错,但是,还是不会原谅他,还有那个后妈。其实一直到文章结束,小远也没有真正去原谅他们。我还是很难忘记那句“哪谁来给我幸福…”某一次在超市里面遇到赵爸爸和他小儿子的时候,虽然有点戏剧化,但是还是看得出,小远心理有根刺,他疼了,同时,他也不想你好过。那一句非常滑稽的“这是你儿子?”看得了他的那种心酸对待爸爸的语言甚至有点像陌生人。比起爸爸给小远的伤害,表哥的都不算什么。

  关于谭睿康,他并没有错,小远也不曾怪过他。因为你不能你爱别人多少就让别人回报你多少。暗恋很痛苦,很想自私但是又爱而不得。不过,爱或不爱其实已经不重要了。最后结局他们还是一如既往生活在一起,相濡以沫,不一定要爱情,这样已经很足够了。

  关于赵遥远,正文差不多最后的时候,说小远快得了抑郁症,我觉得这太正常不过了。他似乎那时候变成了一个刺猬,和爸爸的说话总咄咄逼人,每次爸爸劝导他关于家庭方面事情,他总忍不住去刺激一下,来表达自己对爸爸另一个家庭的排挤,有一次赵爸爸提到小儿子,夸奖了一下,小远马上开始不屑地出言讽刺。我有时候甚至想,那个后妈倒贴得那么卑微又如何呢?她也许不坏,但是,她充当了小远人生里面最被讨厌的一个角色,既然选择了,就要承担。

  小远自始至终从没有怪过谭睿康,也没有对他自私过,甚至还知道自己应该主动去接受和远离。小远的家庭成员里,只有父母和表哥,其他人都不算。可是没有人是他的附属品。连最有资格管的赵爸爸都管不着,更不能管表哥的任何事情了。他曾经幻想过和表哥结婚,但也只是一瞬。他一直也很想表哥能幸福,愿意去骗表哥,病治好了。不是想说他多伟大,起码他不自私,他也想让其他人幸福。

  《王子病的春天 上》读后感(三):不是现实是理想

  有人说这个故事太现实 我却觉得是太理想化。

  小远任性、一根筋,但是他爸谭睿康都爱他,有一个人永远陪着你,那么宠溺爱护

  小远一直想活在自己想要的世界,所以他爸再娶他生气。一直以来小远都不妥协,就倔着,祝你幸福,你别管我。

  看到哭,是因为觉着羡慕,羡慕他拗着犟着还是把谭睿康等到了。但是我们多数人都妥协了,不追求自己想要的,跟着多数人口中的人生轨迹活着。

  小远任性,我想我应该讨厌他的,恃宠而骄的人。可一想他受的苦,那种为谭受的苦还没告诉他,我又心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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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遥远又想起五岁时他们初见面的时候,谭睿康扒在墙头看着他,眼神与现在一模一样

  那是一种很复杂的情感,似乎找到了生命里的什么,充满了惊讶欣喜。”

  番外里的一段。

  看的一下觉得 就是这个意思 也是这个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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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磕磕碰碰也多,老天爷看有人宠你,就不想你过得太好,时不时会绊一跤,推你一把,让你摔个嘴啃泥....总之就是不让你顺心。”

  33.5%

  赵遥远一生也确实是这样。你想你是想要不顺但是有人宠还是顺利但是孤苦呢。

  《王子病的春天 上》读后感(四):祝你幸福

  看的第一本非大的书是《逆世界之书》,后来小余告诉我,那是她觉得非大写得最烂的一本书。我当时感觉到它跟别的耽美文有点不一样,但是具体怎么不一样自己又说不上来。

  直到我某一天忽然听闻非大是个男人,原来那些一闪而过却抓不住的东西才慢慢清晰了一点。

  第二本书是《幺儿》,单纯干净的小白文,于是我想,啊,原来男人写的耽美是这种感觉啊,幸福得要死,害我嫉妒得要死。

  第三本书就是《王子病的春天》。这部书小虐,请自备吉本芭娜娜、夏目友人帐等治愈系药品

  如果说《幺儿》是个美丽童话,那么《王子病的春天》就是血淋淋的现实。相依为命的爸爸会再婚,深深爱着的哥哥也会结婚,地球离了谁都照样转,谁离了谁也能照样活。

  遥远是个矛盾体,有时会觉得他长大成熟了,有时又会觉得他根本长不大。他可以对舒妍说出那么残忍的话,他可以放任哥哥那乱七八糟婚姻,他也可以一个人去做治疗,假装自己已经好了。

  应该说遥远的成长是一个过程初中高中大学再到工作,不就是每个人实现蜕变的最重要的十年么?1998年到2008年,在中国巨大变革背景下,个人的变化不是也就理所当然了么?回顾过去,感概万千,如果当时早知道。过去的事情只有过去了才会被人看清楚,这是人类逃不过的宿命

  我只是开始迷惑,爱情这东西,究竟是对一个人有意义还是两个人。

  在小说里读到南康白起,不甚了解,于是百度之,然后就在半夜三点的被子里哭了好久。百度百科里关于他的介绍并不多,朋友们写给他的悼文我根本不敢看,但是看到他的故事已经足够戳中我的泪点。拥有爱情的时候越幸福,失去的时候也就越悲痛。如果到最后只剩我一个人还在坚持爱你,那究竟还有没有意义

  如果某一天,一定有那么一天,我爱的人结婚了,新娘不是我,那么我会对他说“祝你幸福”。也许是我先结婚也不一定。幸福这个词太沉重,我给不起,那么就让你选的那个人给你吧。我也会继续我的生活,幸福或者不幸福,都与你无关了。

  《王子病的春天 上》读后感(五):事与愿违

  王子病的春天 始终不能释怀王子病的春天 。 这世间,很多人求全责备,所以始终没有找到自己的归属。赵遥远自私蛮横极端。因为害怕失去,所以一开始就拒绝开始。用委屈粉饰太平,最惨不过一句牛奶仔不喝牛奶了。他放弃的是自己,换来一句谢谢你的成全,每天扮着幸福也有点心虚吧。谁也不知道,把依赖错嫁给了感情,到头来他无意你无情。 可比起无望的爱,遥远对亲情的偏执,偏偏是我最不能放下的,最心酸的。说来可笑伤心虐肺地感同身受,也曾为此整夜失眠情绪失落说不清道不明。牛奶仔的爸爸舍弃他,为了让他成长。明明知道他抵抗不了那句爸爸爱你,仍然让他开门,为了离开他,有另一个不属于牛奶仔的家,说出了这句不成立的话。恨极了懦弱胆怯的人,却发现不过是自己无法依托的痛苦。要是回去没有止痛药水,又何必开医馆救人。 牛奶仔爸爸还记得遥远的妈妈吗,有没有哪怕是一点点后悔过离开赵遥远,再选一次还会放弃牛奶仔吗。没有答案,也始终不需要吧。自己的偏执和疯狂,接受不了但又日久笃定。反正也不是第一次啊。 谭睿康不是圣人,他与给遥远的爱有限的很。他实实在在是最无辜却惹人讨厌的角色,错不在他,无法回应倒也算不得渣。只是在这个设定里,他是男主角,要迎合看客满意。结局皆大欢喜,可故事始终是假的,我难受却是真的。到了此刻,做了了结。感谢这个故事给了我这么多痛苦和失望

  《王子病的春天 上》读后感(六):等春天

  这本不是我看的第一本BL小说,但是我永远都会把它放在第一位

  理由有点自私,因为我至今为止的人生,都和这本书的背景紧紧纠缠在一起(笑)

  主角们走过的所有路,去过的地方,几乎我都可以找到自己的痕迹

  和主角一样生长在那个小渔村经历过非典、金融危机,考大学,然后不小心当了遥远的校友..

  他们的生活,几乎和我相重叠,正因为有这样的通感,使我对这本书的感受更深

  和肥田其他书来比,这本是名副其实的“流水账” 可能很多人会看不下去吧

  有的人觉得两人似乎还没有产生爱情,却把受虐得死去活来

  他们明明没有经历什么生离死别,也只是普通的家庭琐事

  你再婚,你结婚,我伴郎,你搬家,我留守,你又离婚

  仿佛每一个普通的人普通的家庭都可能会上演的事情

  后来读叔本华,他说,世界上有三种悲剧,真正的悲剧只有一种

  就是剧中没有恶人,没有意外事故,只是由于普通的人,普通的境遇人物与人物之间的位置关系,逼得不得不走向这个结局。

  这便是悲剧。

  后来我想,这个比韩剧里什么车祸癌症不好,又或小三前任朱砂痣啥的,都要悲剧的多吧。

  这便是此书悲剧之所在

  --------------------------------------------------正文评论-----------------------------------------------------------

  遥远评价他自己:“我这人生性固执、自私、残忍,说一不二。”对别人如此,对自己亦如是。

  他歇斯底里地对他再婚的父亲和即将结婚的表哥:“你们都说爱我,可你们最后都选择离我而去。”

  那时候是最痛的。

  他和最爱的父亲翻脸,却在分离多年父亲痛风的时候情绪爆发心心念念着多年以前如果他不再婚,他们还在一个家,他可以永远守护他的父亲,给他所有承诺

  他帮最爱的表哥打点爱情,从出谋划策女孩,到涉及婚礼细节,表面祝福喜悦内心暗涌翻腾。这世上任何一人都不及我爱你们一分。

  可偏偏,到最后留下的是我一个人。

  这就是悲剧。

  这就是命运

  二十四岁的赵遥远拿着麦,他望着穿着新郎服的谭睿康,和梦中幻想过无数次的一样帅。他们以前约定好了,就算以后成家了也要住在一块,两家就是一家。可是赵遥远自从十八岁以后就不敢这样奢望了。他贪婪地望着婚礼上的谭睿康,可是心里面却只剩下一个刺痛的字:逃。他不敢出现在谭睿康即将拥有的,全新的,幸福的一家三口,因为他爱他。

  “而你那呵欠绝得不能绝——绝到融掉我——”

  坦白去治疗的那段,他说得轻描淡写,只在背后一个人把孤独净吞。这都不是最痛苦的,最痛苦的是他的赌,他以为谭睿康能够了解他,能够坦诚地面对他的爱。可是,没有。只有他一个人,面对着莫须有罪名去戒毒,戒掉名为谭睿康的毒。可惜,在牛奶的陪伴下,他还是没能成功戒掉对表哥的爱,只是被生生掐掉对牛奶的喜爱。值得吗?

  抬眼看下天空,遥远还是觉得,值得的,如果是谭睿康的话,一切都值得。

  看吧,我的春天就要来了。

  祝你们百年好合。

  祝我百年孤独。

  后来的故事,或许又走向了一个不寻常的结局。在新年的钟声里面他们再一次认识对方,这一次,改变了对方在自己心中的位置。霜销雪霁,雨淡天青。多幸运,他认识了你;多庆幸,你活在了他的世界里。

  你是铠甲,是软肋,是六月的雪,是十二月的花。

  是我永远想独占又不敢的亲人

  你就是我的春天。

  我等到了吗?

  ----------------------------------------------------番外评论-----------------------------------------------------------------

  这文也是长,从中二,哦不,是从初二的暑假写到26、8岁,校园小清新的风格非常清爽,只是看到王子开始自我感觉单恋表哥的时候,发现文已过半了主角才醒悟呢,怎么够开虐呢?后来表哥都要娶媳妇了还是个直梆梆的直男,一看进度百分之九十多了急得我直拍腿,不是说好了要HE的么?!直到看到正文END了我才知道,原来春天要靠自己心里荡漾……

  后面和番外剧情,遥远和睿康还是在一起了。我怀疑现实中的两位主角是否能如此一帆风顺,但愿未来的日子里,他们能携手走过春暖花开。

  当然,我个人最喜欢的还是遥远使手段狠狠报复黎菁这一段!爽到爆啊!感觉王子就是酷帅狂霸拽!黎菁和表哥这么虐我王子,活该被看穿!连粑粑都中枪了,不玩死她不痛快啊!真的和王子一样超想看黎菁和后妈吵架干架诶!(好吧我也是天蝎座的报复心太强ORZ)

  《王子病的春天 上》读后感(七):情不知所起而一往情深

  这是之前在豆瓣还没有把《王子病的春天》分成上中下部时写的书评,也是我在豆瓣第一篇书评。有朋友看完了,告诉我,TA也很喜欢,跟我讨论遥远的情感,这种分享和被理解的感觉真的很好。可惜的是,今天才突然发现,那篇书评就这么消失了。

  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呢。

  所以原谅我再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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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心中的牛奶仔写一篇书评。今天起来,感觉已淡,所以趁着还有一丝感觉,就赶紧写。

  第一次打开王子病的春天.txt,是在蛮久以前了。当时是同学传给我的。我打开看,看到首页写着“小攻小受从初中开始到工作(1998-2008)十年相依为命一起成长的日子”。再细看一下,小攻是出身农村,跑来城市投靠小受的,小受一开始并不待见他,有那么一点王子病吧,后来慢慢的,无论他怎么对小攻,小攻都对他无微不至地关怀,慢慢就融入他的生命,成为不可或缺的人了。之前觉得贫穷攻X富贵受不是我的萌点,所以这篇小说就一放再放。后来机缘巧合听说这篇小说的背景是广州大学城,而且还是华工X中大,很贴近我们的生活,于是我又打起兴趣开始读这篇小说,结果感情一发不可收拾,读完后整整恍惚了一个星期,牛奶仔的形象深深印入我心。

  郑遥远,小说的男主角,一开始觉得他有王子病,慢慢的就发现其实他只是对感情很执着,像“不懂事”的小孩子一样纯真。他出生自有钱人的家庭。有钱,是当初他妈妈跟他爸爸一起打拼下来的。如果没有他妈妈,她爸爸也不会事业有成。但是生活开始转好的时候,遥远妈妈早逝了,剩下了遥远跟他爸爸相依为命。爸爸很爱他,很惯他,于是让遥远落下一个少爷脾气。

  年少的他,在学校里有着少爷的作风,大方地请人吃饭喝奶茶送礼物,浑不知钱为何物。但是他又不是败家的富二代,他很聪明,轻轻松松地就能拿到好成绩,在英语方面特别好,而且自幼就从经商的父亲那学会一些人情世故和炒股才能。(这样说,好像显得好假。可是,我却觉得很有真实性。因为,他初高中都是在深圳读的,深圳和广州差不多,我从他的初高中看到了曾经的影子。这就是我们南方沿海这边的孩子的写照,虽然还是偏于美好,但我感觉初中时代的像遥远的男生还挺多的。)

  初中是遥远和他哥谭睿康(男二号,小攻)的磨合阶段。他们自幼在湖南乡下有过短暂的相处,后来遥远爸爸把父母双亡的谭睿康接来城市跟遥远一起生活。遥远一开始很抗拒他,认为他是农村来的,外人,来花他爸爸钱的,还怕这个表哥抢走了他爸爸对他的爱。(这种任性和独占欲,初中时代自己身上也有,所以看到遥远就好像看到曾经的自己。)

  遥远有典型的城市孩子的毛病,喜欢打游戏,爱面子,大挥霍,赖床,娇生惯养,还有有点看不起农村来的孩子。他哥哥身世可怜,寄人篱下,却仍对他很好,遥远没有理由挑剔他哥,针对他哥,只有也对他哥好。后来,遥远慢慢接受他哥的存在,他们一起上学,一起生活,他看不惯他哥哥乡巴的外表,帮助他哥转变形象,学习城市人的行为,融入班级和城市。

  “牛奶仔”是初中同学对遥远的称呼(一开始我觉得这个称呼很幼稚,后来却发现这个名字很能代表我们广东地区的男生的感觉,就是那种生长在糖水里,人是好的,可是就是有点娇生惯养,说不清楚。)小说后面讲到,遥远为何被叫牛奶仔。是因为初中时,他很大方地请全班吃四洲的牛奶糖,牛奶糖的硬盒在全班传着,后来大家都叫他牛奶仔了。(这种大方而无所谓的作派,就是我印象中广州的初中男生形象。)遥远对朋友总是很好,只要是他承认的朋友,都能经常受他眷顾,请喝水请吃饭,借那几个钱,他都不介意。(小说后面说到,但是大学不同了,初中的时候请喝一瓶水就能成为好朋友,这么简单。)

  相比之下,谭睿康初到城市,很多光怪陆离都没见过,闹了很多笑话。但他本身很努力,学校很快就适应了,成绩也提高得很快,借着遥远的光芒,他逐渐融入到同学中。这时他懂得城市孩子体面的生活,他也会学会跟女生说笑话逗女生开心,也会懂得跟女生打赌输了要请四洲牛奶糖或奶茶。所以在这时的谭瑞康身上,既有农村孩子的勤奋节俭,也有城市孩子的落落大方。

  小说对初中时代的描写既有男生间真实、简单、无算计的友谊,有男生间的玩笑和吵闹,有甜甜的暧昧和小小的酸涩,充满回忆。(这些场景跟我的记忆有很大部分的重合,真心觉得作者把广东城市孩子的状态都写出来了。)但在遥远和哥们小小的嘴对嘴接薯条的玩笑中就体现出谭睿康对同性恋的不理解和远离,隐隐透露出往后剧情发展的酸涩和虐心。

  初中的遥远简直是女生心中的王子,优秀、帅气、有钱、大方、受欢迎,自然受很多女生喜爱。这时便写到了牛奶妹。牛奶妹由姐妹搭线,给牛奶仔送了一盒充满小心思的牛奶糖,那时的喜欢和告白总那么纯真和怦然心动。白天学校里以借书还书的名义到喜欢的人的班级里见他,引起小小轰动时双方会脸红不好意思但其实心里很甜,晚上男生送女生回家,互发信息互道晚安。初中的早恋在现在看来是多么的单纯。就像遥远之后所说的,他跟牛奶妹一起,觉得喜欢牛奶妹的原因其实就是牛奶妹喜欢他,而他又觉得牛奶妹不错,全班人都起哄调笑他们俩。在众多因素下,遥远产生了牛奶仔和牛奶妹,他们两个应该在一起的感觉。这种爱情属于年少而不懂爱的孩子,美好纯真却不够热烈,淡淡的,最终以分手告终。

  遥远一直无忧无虑,他相信他爸一直都只爱他,他哥对他也好,他活在优越且充满爱的环境里。直到他在爸爸的短信看出来一些端倪,就是他爸找了一个女人。这时遥远的小性子更加显露无疑,他不容许他爸爱别人,他本性就对爱情有一种坚卓的情结,认为爱一个人应该从一而终,彼此互为对方的唯一,不能变心。(小时候看见一些同学的父母离异,给他们找了后爸后妈,还生下弟弟妹妹。我就想,如果我的父母离婚了,还跟外人生了弟弟妹妹,我会怎么办。我在这方面特别像遥远,我会假设,如果我是我同学,我肯定与父母赌气,闹得天翻地覆,不得安宁。我痛恨第三者,就算是离了婚再找也不行。可能我对爱情的看法总有点过于神圣。)所以虽然遥远有那么多小毛病,我还是很喜欢他这个角色,因为我很理解他的感受。

  【直到夏天正式来到时,毕业考与升学考试都结束了,最后一天走出考场的刹那,遥远倏然意识到:初中结束了!他的初中居然就这样过去了。中考的最后一天下起了大雨,考完物理时篮球场上积满了水,所有学生涉水行走。遥远忽然就有种梦境感。众人冲进大雨无意义地大喊大叫,和死党在奶茶店一起喝完最后一杯奶茶后道别,死党的离开带走了遥远整个初中时代。那些肆意欢笑的时光,牛奶仔和牛奶妹的回忆,夏天梧桐树被暴雨洗过后的翠绿,华灯初上时天桥下的车灯……遥远长大后常常会想,如果当初他考个别的学校,未来的人生会不会截然不同。但人生终究不能再选择一次,青涩的初中终于结束在中考后的那个暴雨倾盆的傍晚,它逐渐消失于过往的岁月里,不再回来。】

  这一段深深地戳中我的心,引起了我强烈的共鸣。我已经不太记得初中是怎么结束了。隐约记得中考那时也下着雨,考完最后一科出来校门堆满了充满期待的家长,我和同学去了江南西附近的仙踪林吃饭,然后就散了。因为下雨,还有已经考完中考了,大家对回校参加毕业典礼都兴趣缺缺,学校在一个小小的会议室里举行了一个简短的毕业礼,没有礼服和礼帽,没有疯狂的撕书,没有泪流满面的告别。初中,就这么散了。考上高中的我时常会想,如果当初报的不是六中,而是华附和执信,我的人生会不会有所不同呢?但人生终究不能再选择一次,过去的时光也不能重来。所以,小说这一段把我们的曾经的恍然和迷茫表达得淋漓尽致。

  牛奶仔跟他哥哥读同一所高中。在中考完这个人生第二长的假期里,遥远带谭睿康去买衣服。【遥远忽然就发现这一年的时间里,谭睿康俨然有了极大的改变,不再是当年抵达自己家门外的那个脏兮兮,把行李袋的提手勒在肩膀后的农村少年了。他又高又帅,有风度,学习成绩好,聪明,最重要的一点是——和自己很般配。完全有这个资格叫他一生弟弟。有这么一个哥哥,赫然成为一件很有面子的事。】从这里可以看出遥远对他哥看法的改变。

  这么好的哥哥,是遥远一手养成的,重要的是哥哥对遥远忠心不二,无论有多离谱的要求,他哥哥总是包容他,接受他,疼爱他。带他去旅游,帮他洗内裤袜子,给他买止血贴,毫无怨言地照顾生病的他,回乡下时帮他顶酒应付乡亲,夜里帮他摇扇赶蚊子。这些无微不至的照顾都让遥远无可抑制地感动。

  高中时遥远贪玩,成绩除了英语之外都一落千丈,而谭睿康则稳打稳扎,短板的英语也因为努力赶上进度了,成绩依然很好。这么聪明的男生因为游戏而耽误学习,我看着就觉得可惜。幸好遥远本身具有不服输的劲,骨子里也不希望自己沉沦,所以在谭睿康的帮助下,成绩开始慢慢提升。这也是我喜欢遥远的一点,那种不放弃自己,对自己有所要求的态度真的很好。

  在遥远失落的期间,谭睿康给他送了一份惊喜的生日礼物。(我觉得男女朋友的关系也没有如此用心。)是遥远过去16年人生每年生日当天的物件,有光明牛奶、牛奶糖、张国荣的CD、《傲慢与偏见》的旧书,这些物品都是遥远生日那天产的!十六件礼物,代表整整16年。(我不知道遥远有多感动,如果我身边的人给我送这样用心的礼物,估计我会当场泪流满面。)

  遥远跟哥哥跟初中的好友去广场倒数了。我对千禧年的到来没有什么印象,但是小说对99年迎接新世纪的描写十分动容,仿佛让我穿越到人群涌动的场景里。

  【许多高中生搭着肩膀开火车,举着充气锤挤来挤去,互相揍个不停。有人喊道:“赵遥远!赵遥远!”人群又开始挤,远处又在打架,听见死党的声音在喊“千年虫千年虫”,所有人推来推去,遥远被挤得和死党走散了,打电话时没信号,短信也发不出去,谭睿康跌跌撞撞地护着他,拖这他的手腕,朝人少的地方挤。远处传来倒数声:“十——九——八——”谭睿康搂着遥远肩膀,遥远静了片刻,仰头望向天空,最后一秒,分针与时针重合,广场近十万人大声欢呼,气球松手飞向夜空——诺查丹玛斯的预言没有应验,没有恐怖大王从天而降,也没有天崩地裂,取而代之的是无数声“新年快乐!”

  2000年如期而来。

  外面所有车都堵着,不停地鸣喇叭,千禧年狂欢的队伍散尽大街小巷,麦当劳和必胜客里挤满了人。而这时候,遥远远远看到他爸的车里坐了一个陌生女人。】

  为什么这篇小说这么吸引人,因为它总是能拿捏着一个节奏,在欢乐的最顶点来个急刹车。

  看书的时候,遥远的情绪感染了我,他强烈的情绪波动带动着我的心。他喜,我喜;他悲,我悲。十六岁的遥远失去理智:“我爸背叛了我妈!他对不起我妈!我妈把她所有的钱拿来给他创业!和他一起来这里拼搏!他的公司!他的钱!他的家!没有我妈的支持!他就什么都不是!!”他朝谭睿康吼道:“你懂不懂什么叫一辈子!你懂不懂什么叫从一而终!”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遥远擦了把眼泪,神情恍惚地在街上走,他曾经很喜欢这首江城子,初中读到时几乎惊为天人,既感叹天人永隔的无奈,又为苏轼的情感所深深打动。他一直觉得他爸对自己母亲的情感像苏轼悼念亡妻一样,也相信他父亲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这个世界上不会有谁比他去世的母亲更好。】

  这样认为的遥远特别让我心疼。真的,他太有我的影子了,虽然这么说可能会让人讨厌我。高二的时候曾经有段疯狂迷恋古诗词的日子,我也认为苏轼对亡妻的感情哪个妾侍都不能替代,纳兰对卢氏的感情直到死去那天还是完好如初,即便再后来我懂得了苏轼为侍女王朝云写下了流传千古的“淡妆浓抹总相宜”,我懂得了纳兰人生最后几年是江南才女沈宛陪伴的。可是,我还是愿意相信,这些男人的初心没变。

  遥远因为有别的女人坐过***位置,而在他爸的副驾驶位上喷消毒水,这个孩子气的行为拉开了他跟他爸战争的序幕。还是太年轻的遥远想过去当个画家,或者卖唱的歌手,到处去流浪。而谭睿康的梦想则是开公司,赚钱,过好日子。【遥远觉得他好笑,果然不能理解安妮宝贝,海子和三毛的流浪情结,不能理解撒哈拉的夕阳与希腊的大海。】遥远的某种孩子气和不现实的向往,还有别人不理解他的苦闷,都和我有某种程度的契合。我总觉得理科生和文科生无法交谈,文科生任由情绪主导,对某些事情过分看重,而理科生则是对任何事都充满理性,认为文科生天真而情绪化。每每见到无法沟通的理科生,我总是来气,不跟你说了,你无法理解我。其实遥远更适合去读文科,我是这么认为的,所以我对作者后来安排他去理科,甚至去读中大的计算机专业表示无法理解。遥远他怎么都不该是信科男啊~!

  遥远跟谭睿康看《霸王别姬》时谭睿康再一次对同性恋表示惊讶和不理解。遥远却觉得:“这跟同性恋没关系。重要的是程蝶衣的话,和那种相伴一生的感情。一辈子就是一辈子,少一天,一小时,一分钟,都不是一辈子。”遥远的性格和态度在这里再一次深化。

  所以当爸爸尝试说服遥远接受后妈时,遥远崩溃了。“这是你的自由,我反对也没有用,前提是她不能和我一起住,不能进我家一步,因为这个房子是我妈妈留给我的,我尊重你的选择,你可以去结婚,但我不会和她说一句话,你也别带她上门……”强烈的情绪映衬出遥远对爱情刚烈和忠贞不渝的态度。

  中国加入世贸,到处充满商机和挑战,生活会变好吗?申奥成功,高考题里各科都加上了奥运会的专题,做得学生苦不堪言。这些事件都让小说真实得让人心里滴血。

  在遥远去参加英语夏令营时,他奶奶去世了。又是一个转折点。“亲人,父母,他们总会有一天离开你的,小远,剩下的路,我们都要独自走完。”谭睿康搂着遥远,低声说,两人透过灵棚顶上的破洞,看见群星璀璨的夜空。

  对高三的描写又是让我深深怀念的记忆点。遥远的高三正好是911事件发生的时候,那时我还在读小学。但是当时晚上被告知新闻,匆匆打开电视,全世界轰动,灾难片式的场景就在眼前发生。这些都是我们这一代共同的记忆。【高三的生涯疯狂而沉闷,平面解析几何,三个代表……连篮球场都没人去了,全在教室里疯狂地学,时而觉得信息满满能考个好学校,时而又觉得前途一片黯淡,一张测试卷足够让人哭得想去跳楼,也足够让人笑一晚上。】多么形象的形容啊!多么真实的写照啊!这些都让我回看高三的自己,原来那么艰苦,都走过来了。我知道,一直都知道,会有走过来的这一天。

  高考是个分岔口。曾经在同个城市长大的死党选择出国,而你选择留下高考。个中复杂的情感经历过高三的人都会体会到。为死党离开去遥远的国家而伤心,又为他找到更好的出路而高兴,又为自己选择留下前途渺茫而彷徨,又为自己不能跟他一起离开而隐隐心痛。相信遥远对那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哥们齐辉宇也有这种惆怅。【他们仿佛从中考结束的那个暴雨倾盆的下午开始,便朝着各自的人生岔路越走越远了。】

  遥远十八岁的生日礼物是谭睿康的电台点歌。从他俩认识开始,谭睿康就一直在遥远生日上花心思,每年都准备很用心很惊喜的礼物。这种坚持和爱,比情人还感动。

  高考填志愿。从遥远身上可以充分看到广东人的思维,于我来讲,真的很亲切。【广东人的思想模式:韶关以北的所有地方都叫“北方”,遥远听到上海或者湖北来的同学,便会说:“你们北方冷吗,是不是经常下雪?”】哈哈,我以前一直都以为广东省以外的地方是北方。

  直到高考考完。说实话,我们的高考考完也没有小说里的疯狂。只记得走出考场看见校门人山人海。看着一个个家长关切而带有期望的眼神,我摇了摇头,低头无奈地笑,因为深知这里百名家长里没有我的父母。他们觉得我坚强,不用陪伴,不用守候,但是我的内心里还是隐隐有点点期望,期望他们能捧着鲜花,给我惊喜。但是没有。小说里漫天书本纸屑飞舞,同学抱着大哭大笑这些情况都是没有的。可能有,我也没参与到。所以我一直喜欢看小说,想过小说里的生活,体验没心没肺的疯狂就是这个原因——现实太无聊。

  【他和高三的同学们挨个拥抱,不管是认识的还是不认识的,回到教室里把所有教辅材料从书桌里拖出来,一股脑儿地从三楼上哗啦啦地倒下去。天空中的纸飞机飞来飞去,级组长在五楼走廊里朝下大吼道:“不许点火!绝对不许点火!说清楚了!我就站在这里看着!谁敢点火!谁就别想拿到他的录取通知书!!”学生们跟一群精神病一样上串下跳,地上铺满了书。遥远快乐地从楼上冲下来把谭睿康扑倒在地上,脑袋抵着他的胸膛使劲蹭,这个举动引起了其他人的效仿,一群男生冲出来,人挤着人,全部叠在一起,疯子般地在楼下大吵大闹。他们走出学校,不知道谁先开始大吼:“三中——再见!”登时一传十十传百,声音如海洋般此起彼伏,所有人疯狂大吼:“母校!再见!”校园广播里放起来朴树的《白桦林》,遥远在奶茶店门口买了两杯奶茶,两人静静地躺在草地上,看着下午的碧蓝天空。死党打来电话说:“我都错了!我最后三道大题没做!选择题全错了!”遥远扑的一口奶茶喷出来,继而哈哈大笑,谭睿康说:“牛奶仔也是!他作文离题了呢!英语阅读都没做完!”遥远把书包朝他身上猛拍,笑得东倒西歪,大喊道:“你别乌鸦嘴!”】

  我逐字逐句敲打键盘留下这一段,写得真的很好。打完就很想回到高考结束的那天。重新去感受这一生一次的一瞬间的喜悦。可惜,已经没机会了。那些,做卷子做到天昏地暗,考完试相互对答案抱怨说我全做错了的,时光。

  高中告一段落,遥远以为迎来了真正美好的日子,却又面对爸爸净身出户去结婚的事情。他跟那个女人有了另外的孩子。遥远跟他爸吵得很厉害,作者对两人吵架场面的对白描写得真好!看着遥远骂那个女人就觉得大快人心。对不起,虽然我也知道爸爸这么多年孤身一人也想要人陪,但我的情感还是站在遥远那一边。如今重新看遥远甩的狠话,都觉得很痛快!完全理解,要是给我我也会这么闹,只是没有遥远那么聪明,能句句戳痛人心而已。

  于是爸爸跟别的女人离开,遥远忽然不想读大学了。幸好谭睿康依然相伴左右,遥远才不完全绝望。

  可怜的孩子,让人心碎。

  遥远考上了中大的软件工程,谭睿康差清华录取线三分,掉到华工自动化专业。

  其中舒妍,也就是他爸外面的女人,来找过遥远一次。带着看着就觉得假的好心好意,被遥远句句犀利的话语骂了回去。每句反击都痛快人心。

  高考后的那个假期,两人回了一趟乡下。在坟前烧了录取通知书的复印件,然后在某个晚上,遥远忽然懂了,他喜欢他哥。他吻了吻他哥,说:“我爱你,哥。”在他哥惊讶的反应后遥远朝他哥比了个中指:“你傻嗨么?”,他哥以为遥远只是好像以前一样,开玩笑而已。 (看到这里,我心里有一种奇妙的感觉。我之前一直觉得广东男生用白话说粗话很粗俗,可是遥远这句“你傻嗨么”却让我觉得可爱得心碎。)

  然后就是大学。我忽然不想写了,因为往后就是虐心的时候,一次比一次虐。

  里面提到大学的相处模式。【遥远发现上了大学以后,小时候的交友方式已经行不通了。记得刚上初一时遥远跟人用当时很贵的松下WALKMAN跟人一人一只耳机分享音乐,请人吃牛奶糖,喝水,就那么简单就交到了好朋友。现在再认识陌生人,成为朋友似乎又多了个话题——钱。虽然舍友们都没有明着说,但话题里总是围绕这与未来,与职业,以及与物质有关的内容,小时候钱就是钱,钱仅仅是可以买吃的喝的用的玩的的一张纸。长大以后,这些纸上似乎承载了更多——生活、背景、社会地位,环境差异,所有人都在想,现在没有,以后会有的。你有,我不羡慕,以为我通过自己的努力,迟早也会有的。】

  这段说得实在太深刻了,没法说这有多能表达出我的想法。

  再到后来军训,这里写得有点滑稽,说小兵看出来遥远跟他们一样是同性恋,然后找他聊天什么的。(中大的军训是什么时候从大一开学变成了大一暑假的呢?)

  遥远在他哥生日的时候,给了他一个惊喜。他从书包里掏出一瓶醒目汽水让谭睿康去开,谭睿康被汽水喷得一脸都是,然后发现瓶盖里贴着胶纸写着特等奖。其实是遥远特意弄上去的,他拿出联想笔记本塞到谭睿康怀里,这是他个他哥的生日礼物。两人对对方的生日总很用心,这种习惯从小说开头一直延续到结束。

  再后来,谭睿康自学FLASH给遥远弄了个自制动画,再再后来遥远终日沉迷游戏,经常逃课,也对谭睿康不大搭理了,但在圣诞节那天翻回之前给他发的“哥,我想你”的信息,那种压抑许久的感觉又全部爆发出来,犹如山洪崩毁,惊天动地,刹那间淹没遥远的所有理智。

  遥远:【我喜欢上一个人,但我不敢说。】

  谭睿康:【这是好事,你谈恋爱了?告诉她。喜欢谁了?】

  遥远:【你。】

  遥远期末五科不合格。他跟谭睿康留在广州准备补考。其中经历了非典,人心惶惶。他们一起租的房子的前房主,一位广工的师兄,去深圳实习没多久就被人隔离了。他的女朋友狠下心来从家乡飞到医院门外,一直守到师兄出院。虽然这是一个路人甲的故事,却深深的感动我。

  这一年,遥远跑遍广州,给谭睿康找到了一张结尾好码是他生日加520的手机卡,作为给他的生日礼物。而谭睿康则是拼命读书拿奖学金,做家教赚钱,在遥远生日那天开着新买的二手奇瑞去接遥远,连QQ和司机一起送给遥远。副驾驶的位置永远是“牛奶仔专座”。

  【什么是谈恋爱?遥远觉得他和谭睿康从认识的第一天就开始谈恋爱,所谓谈恋爱,中学生无非也就是每天一起上学放学,互相买瓶水喝,大学生的恋爱不过是接对方下课去吃饭,互相买买东西,一起去上晚自习,放假时相伴出去玩,不高兴的时候会哄对方开心,高兴时一起开心。】

  【放假无事做时,遥远就跟谭睿康比赛谁的兼职做得好。他去了大学城体育中心外的一家饮品店调冰沙,卖奶茶。开始时工作清闲,没客人时遥远就自己联系调饮料,不停打破记录寻找成就感。三天后,他连看都不用看,同时调六杯饮料不出半点差错,生意越做越好。他会帮来光顾的男生牵线,记起女生喜欢的口味。十天后遥远把方圆书里的客源都抢光,六所大学留校过暑假,来综合区玩的学生几乎全认识他,叫他牛奶仔。他每介绍成一对,就在柜台写一划,凑正字,心里默默祈祝,希望有一天老天眷顾,看在他撮合了这么多人份上,也给他一份属于自己的爱情。在学生返校高峰第二天,遥远创下了自大学城开业卖奶茶最高纪录,这个辉煌纪录在之后连续三年都没被打破。】

  遥远,又帅又聪明,心地又纯真,多好的男生。

  谭睿康在大学找了个女朋友林曦。林曦对遥远很好,经常有空就去找遥远,总是顾及到遥远的感受,遥远根本无法恨她。有一年生日,谭睿康来到遥远宿舍楼下,给他放烟火,直到二十枚焰火结束,世界恢复无边无际的黑暗,谭睿康转身牵着林曦走了。遥远目送他俩,对着漆黑的夜晚无声宣泄自己的泪水。

  这里让我想到了今年在大学过的2012世界末日。有位师兄在世界末日来临前几秒,在中大的中心花坛放了一束烟火。璀璨的礼花在夜空中绽放,然后消逝,学生们都到聚到阳台上欢呼,迎接世界末日。这一刻,牢牢刻在我的记忆里。

  我用尽力气写到这里,不想写了。可能码了那么多字之后,对牛奶仔的爱也随之流完了。所以简单说说之后的。

  后来,遥远和谭睿康毕业了,决定去创业。遥远经商头脑帮了他们。创业初期真的很辛苦,两个大学生,二十万本钱,遥远不要他爸帮,于是就靠两人在广州东莞奔走打拼,去厂商采购,挨家挨户说服零售商,卖他们的货,陪喝酒吃饭。这部小说真实就真实在,它有原型。连创业过程都写得很详细,这是其他言情小说做不到的。因为真实,所以我更为遥远心疼,这孩子完全不是王子病,他很努力,很忍耐,无论是对他爸还是他哥,活得不容易。

  再后来,两个人的公司做起来了。遥远向他哥坦白了他爱他,他哥很惶恐,但是不会离开他,想要帮助他摆正性向。于是遥远选择了治疗,治疗好就过正常人的生活,治疗不好也跟他哥说治疗好,然后离开。治疗过程中,医生让遥远看女性的裸体,然后喝一口牛奶,看男性的裸体,喝一口催吐剂,连续2个星期。所以,牛奶仔回来后再也不喝牛奶了。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我真的要哭了。太心疼了。

  【牛奶仔再也不喝牛奶了。】

  曾经那个单纯的牛奶仔呢?曾经那个优越的牛奶仔呢?曾经那个有着王子光芒的牛奶仔呢?他应该生来就过好的生活,命运又为何忍心让他那么痛苦呢。

  谭睿康真正喜欢上一个女人,准备结婚。遥远无法拒绝,没有理由拒绝。于是打算搬走,离开。遥远把一切该做的都做了,不该做的也做了。包括帮他们设计新房,包办婚礼,写请帖。没有人知道他的心有多痛。看得人心碎。在谭瑞康婚礼上,别人问他“你老婆呢?”他醉了,说“没有老婆……只有老公……他不要我了……他去结婚了。”

  作者最厉害的就是平静地叙说一切,然后通过主角的对白将人虐得死去活来。

  谭睿康婚后生活并不好,那女人并不是好东西,经常吵架,然后跟遥远说:“你说你哥有什么好……”

  如果你觉得不好,为何当初还要嫁他。

  当然后来谭睿康离婚了,又回到遥远身边,慢慢地接受遥远,努力把自己白弯,跟他过一辈子。

  大概故事就是这样。

  写了一大篇,发现其实我没有写什么书评,就是把故事从头到尾叙述了一遍,重点说了我印象深刻或感动流涕的剧情。整个故事很真实,正如作者说,作者写得很累,读者一路看下来也很累。因为太真实了。听说这是有真实原型的。而原型的结局也跟故事结局一样,是HAPPY ENDING。也有人说,在原型里,哥哥并没有说爱弟弟,而且有个女儿,跟了孩子他妈。真实的结局是怎样,其实已经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遥远,也就是牛奶仔,他不仅活在书里,还在我的记忆里用力地留下了一点,让我整整恍惚了几十天。

  这个男生单纯得让人爱怜,又坚强得让人心疼。

  他的尖酸刻薄和小毛病都是他保护自己的武器,他一直都渴望得到他理想中那种从一而终至死不渝的爱。

  【情不知所起,一往情深。】

  好吧,我就写到这里。从早上写到下午,算是为自己这段感觉画上一个句号。

  我把我对牛奶仔的所有感觉都融进了这篇长得只有自己才能耐心看完的文章。不过不要紧,我写完了,问心无愧。给牛奶仔写了这么一大篇长评,来纪念我心中的那个敢爱敢恨的牛奶仔。

  谢谢你的故事,牛奶仔再见。

  2013.2.2

  《王子病的春天 上》读后感(八):情不知所起而一往情深

  这是之前在豆瓣还没有把《王子病的春天》分成上中下部时写的书评,也是我在豆瓣第一篇书评。有朋友看完了,告诉我,TA也很喜欢,跟我讨论遥远的情感,这种分享和被理解的感觉真的很好。可惜的是,今天才突然发现,那篇书评就这么消失了。

  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呢。

  所以原谅我再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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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心中的牛奶仔写一篇书评。今天起来,感觉已淡,所以趁着还有一丝感觉,就赶紧写。

  第一次打开王子病的春天.txt,是在蛮久以前了。当时是同学传给我的。我打开看,看到首页写着“小攻小受从初中开始到工作(1998-2008)十年相依为命一起成长的日子”。再细看一下,小攻是出身农村,跑来城市投靠小受的,小受一开始并不待见他,有那么一点王子病吧,后来慢慢的,无论他怎么对小攻,小攻都对他无微不至地关怀,慢慢就融入他的生命,成为不可或缺的人了。之前觉得贫穷攻X富贵受不是我的萌点,所以这篇小说就一放再放。后来机缘巧合听说这篇小说的背景是广州大学城,而且还是华工X中大,很贴近我们的生活,于是我又打起兴趣开始读这篇小说,结果感情一发不可收拾,读完后整整恍惚了一个星期,牛奶仔的形象深深印入我心。

  郑遥远,小说的男主角,一开始觉得他有王子病,慢慢的就发现其实他只是对感情很执着,像“不懂事”的小孩子一样纯真。他出生自有钱人的家庭。有钱,是当初他妈妈跟他爸爸一起打拼下来的。如果没有他妈妈,她爸爸也不会事业有成。但是生活开始转好的时候,遥远妈妈早逝了,剩下了遥远跟他爸爸相依为命。爸爸很爱他,很惯他,于是让遥远落下一个少爷脾气。

  年少的他,在学校里有着少爷的作风,大方地请人吃饭喝奶茶送礼物,浑不知钱为何物。但是他又不是败家的富二代,他很聪明,轻轻松松地就能拿到好成绩,在英语方面特别好,而且自幼就从经商的父亲那学会一些人情世故和炒股才能。(这样说,好像显得好假。可是,我却觉得很有真实性。因为,他初高中都是在深圳读的,深圳和广州差不多,我从他的初高中看到了曾经的影子。这就是我们南方沿海这边的孩子的写照,虽然还是偏于美好,但我感觉初中时代的像遥远的男生还挺多的。)

  初中是遥远和他哥谭睿康(男二号,小攻)的磨合阶段。他们自幼在湖南乡下有过短暂的相处,后来遥远爸爸把父母双亡的谭睿康接来城市跟遥远一起生活。遥远一开始很抗拒他,认为他是农村来的,外人,来花他爸爸钱的,还怕这个表哥抢走了他爸爸对他的爱。(这种任性和独占欲,初中时代自己身上也有,所以看到遥远就好像看到曾经的自己。)

  遥远有典型的城市孩子的毛病,喜欢打游戏,爱面子,大挥霍,赖床,娇生惯养,还有有点看不起农村来的孩子。他哥哥身世可怜,寄人篱下,却仍对他很好,遥远没有理由挑剔他哥,针对他哥,只有也对他哥好。后来,遥远慢慢接受他哥的存在,他们一起上学,一起生活,他看不惯他哥哥乡巴的外表,帮助他哥转变形象,学习城市人的行为,融入班级和城市。

  “牛奶仔”是初中同学对遥远的称呼(一开始我觉得这个称呼很幼稚,后来却发现这个名字很能代表我们广东地区的男生的感觉,就是那种生长在糖水里,人是好的,可是就是有点娇生惯养,说不清楚。)小说后面讲到,遥远为何被叫牛奶仔。是因为初中时,他很大方地请全班吃四洲的牛奶糖,牛奶糖的硬盒在全班传着,后来大家都叫他牛奶仔了。(这种大方而无所谓的作派,就是我印象中广州的初中男生形象。)遥远对朋友总是很好,只要是他承认的朋友,都能经常受他眷顾,请喝水请吃饭,借那几个钱,他都不介意。(小说后面说到,但是大学不同了,初中的时候请喝一瓶水就能成为好朋友,这么简单。)

  相比之下,谭睿康初到城市,很多光怪陆离都没见过,闹了很多笑话。但他本身很努力,学校很快就适应了,成绩也提高得很快,借着遥远的光芒,他逐渐融入到同学中。这时他懂得城市孩子体面的生活,他也会学会跟女生说笑话逗女生开心,也会懂得跟女生打赌输了要请四洲牛奶糖或奶茶。所以在这时的谭瑞康身上,既有农村孩子的勤奋节俭,也有城市孩子的落落大方。

  小说对初中时代的描写既有男生间真实、简单、无算计的友谊,有男生间的玩笑和吵闹,有甜甜的暧昧和小小的酸涩,充满回忆。(这些场景跟我的记忆有很大部分的重合,真心觉得作者把广东城市孩子的状态都写出来了。)但在遥远和哥们小小的嘴对嘴接薯条的玩笑中就体现出谭睿康对同性恋的不理解和远离,隐隐透露出往后剧情发展的酸涩和虐心。

  初中的遥远简直是女生心中的王子,优秀、帅气、有钱、大方、受欢迎,自然受很多女生喜爱。这时便写到了牛奶妹。牛奶妹由姐妹搭线,给牛奶仔送了一盒充满小心思的牛奶糖,那时的喜欢和告白总那么纯真和怦然心动。白天学校里以借书还书的名义到喜欢的人的班级里见他,引起小小轰动时双方会脸红不好意思但其实心里很甜,晚上男生送女生回家,互发信息互道晚安。初中的早恋在现在看来是多么的单纯。就像遥远之后所说的,他跟牛奶妹一起,觉得喜欢牛奶妹的原因其实就是牛奶妹喜欢他,而他又觉得牛奶妹不错,全班人都起哄调笑他们俩。在众多因素下,遥远产生了牛奶仔和牛奶妹,他们两个应该在一起的感觉。这种爱情属于年少而不懂爱的孩子,美好纯真却不够热烈,淡淡的,最终以分手告终。

  遥远一直无忧无虑,他相信他爸一直都只爱他,他哥对他也好,他活在优越且充满爱的环境里。直到他在爸爸的短信看出来一些端倪,就是他爸找了一个女人。这时遥远的小性子更加显露无疑,他不容许他爸爱别人,他本性就对爱情有一种坚卓的情结,认为爱一个人应该从一而终,彼此互为对方的唯一,不能变心。(小时候看见一些同学的父母离异,给他们找了后爸后妈,还生下弟弟妹妹。我就想,如果我的父母离婚了,还跟外人生了弟弟妹妹,我会怎么办。我在这方面特别像遥远,我会假设,如果我是我同学,我肯定与父母赌气,闹得天翻地覆,不得安宁。我痛恨第三者,就算是离了婚再找也不行。可能我对爱情的看法总有点过于神圣。)所以虽然遥远有那么多小毛病,我还是很喜欢他这个角色,因为我很理解他的感受。

  【直到夏天正式来到时,毕业考与升学考试都结束了,最后一天走出考场的刹那,遥远倏然意识到:初中结束了!他的初中居然就这样过去了。中考的最后一天下起了大雨,考完物理时篮球场上积满了水,所有学生涉水行走。遥远忽然就有种梦境感。众人冲进大雨无意义地大喊大叫,和死党在奶茶店一起喝完最后一杯奶茶后道别,死党的离开带走了遥远整个初中时代。那些肆意欢笑的时光,牛奶仔和牛奶妹的回忆,夏天梧桐树被暴雨洗过后的翠绿,华灯初上时天桥下的车灯……遥远长大后常常会想,如果当初他考个别的学校,未来的人生会不会截然不同。但人生终究不能再选择一次,青涩的初中终于结束在中考后的那个暴雨倾盆的傍晚,它逐渐消失于过往的岁月里,不再回来。】

  这一段深深地戳中我的心,引起了我强烈的共鸣。我已经不太记得初中是怎么结束了。隐约记得中考那时也下着雨,考完最后一科出来校门堆满了充满期待的家长,我和同学去了江南西附近的仙踪林吃饭,然后就散了。因为下雨,还有已经考完中考了,大家对回校参加毕业典礼都兴趣缺缺,学校在一个小小的会议室里举行了一个简短的毕业礼,没有礼服和礼帽,没有疯狂的撕书,没有泪流满面的告别。初中,就这么散了。考上高中的我时常会想,如果当初报的不是六中,而是华附和执信,我的人生会不会有所不同呢?但人生终究不能再选择一次,过去的时光也不能重来。所以,小说这一段把我们的曾经的恍然和迷茫表达得淋漓尽致。

  牛奶仔跟他哥哥读同一所高中。在中考完这个人生第二长的假期里,遥远带谭睿康去买衣服。【遥远忽然就发现这一年的时间里,谭睿康俨然有了极大的改变,不再是当年抵达自己家门外的那个脏兮兮,把行李袋的提手勒在肩膀后的农村少年了。他又高又帅,有风度,学习成绩好,聪明,最重要的一点是——和自己很般配。完全有这个资格叫他一生弟弟。有这么一个哥哥,赫然成为一件很有面子的事。】从这里可以看出遥远对他哥看法的改变。

  这么好的哥哥,是遥远一手养成的,重要的是哥哥对遥远忠心不二,无论有多离谱的要求,他哥哥总是包容他,接受他,疼爱他。带他去旅游,帮他洗内裤袜子,给他买止血贴,毫无怨言地照顾生病的他,回乡下时帮他顶酒应付乡亲,夜里帮他摇扇赶蚊子。这些无微不至的照顾都让遥远无可抑制地感动。

  高中时遥远贪玩,成绩除了英语之外都一落千丈,而谭睿康则稳打稳扎,短板的英语也因为努力赶上进度了,成绩依然很好。这么聪明的男生因为游戏而耽误学习,我看着就觉得可惜。幸好遥远本身具有不服输的劲,骨子里也不希望自己沉沦,所以在谭睿康的帮助下,成绩开始慢慢提升。这也是我喜欢遥远的一点,那种不放弃自己,对自己有所要求的态度真的很好。

  在遥远失落的期间,谭睿康给他送了一份惊喜的生日礼物。(我觉得男女朋友的关系也没有如此用心。)是遥远过去16年人生每年生日当天的物件,有光明牛奶、牛奶糖、张国荣的CD、《傲慢与偏见》的旧书,这些物品都是遥远生日那天产的!十六件礼物,代表整整16年。(我不知道遥远有多感动,如果我身边的人给我送这样用心的礼物,估计我会当场泪流满面。)

  遥远跟哥哥跟初中的好友去广场倒数了。我对千禧年的到来没有什么印象,但是小说对99年迎接新世纪的描写十分动容,仿佛让我穿越到人群涌动的场景里。

  【许多高中生搭着肩膀开火车,举着充气锤挤来挤去,互相揍个不停。有人喊道:“赵遥远!赵遥远!”人群又开始挤,远处又在打架,听见死党的声音在喊“千年虫千年虫”,所有人推来推去,遥远被挤得和死党走散了,打电话时没信号,短信也发不出去,谭睿康跌跌撞撞地护着他,拖这他的手腕,朝人少的地方挤。远处传来倒数声:“十——九——八——”谭睿康搂着遥远肩膀,遥远静了片刻,仰头望向天空,最后一秒,分针与时针重合,广场近十万人大声欢呼,气球松手飞向夜空——诺查丹玛斯的预言没有应验,没有恐怖大王从天而降,也没有天崩地裂,取而代之的是无数声“新年快乐!”

  2000年如期而来。

  外面所有车都堵着,不停地鸣喇叭,千禧年狂欢的队伍散尽大街小巷,麦当劳和必胜客里挤满了人。而这时候,遥远远远看到他爸的车里坐了一个陌生女人。】

  为什么这篇小说这么吸引人,因为它总是能拿捏着一个节奏,在欢乐的最顶点来个急刹车。

  看书的时候,遥远的情绪感染了我,他强烈的情绪波动带动着我的心。他喜,我喜;他悲,我悲。十六岁的遥远失去理智:“我爸背叛了我妈!他对不起我妈!我妈把她所有的钱拿来给他创业!和他一起来这里拼搏!他的公司!他的钱!他的家!没有我妈的支持!他就什么都不是!!”他朝谭睿康吼道:“你懂不懂什么叫一辈子!你懂不懂什么叫从一而终!”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遥远擦了把眼泪,神情恍惚地在街上走,他曾经很喜欢这首江城子,初中读到时几乎惊为天人,既感叹天人永隔的无奈,又为苏轼的情感所深深打动。他一直觉得他爸对自己母亲的情感像苏轼悼念亡妻一样,也相信他父亲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这个世界上不会有谁比他去世的母亲更好。】

  这样认为的遥远特别让我心疼。真的,他太有我的影子了,虽然这么说可能会让人讨厌我。高二的时候曾经有段疯狂迷恋古诗词的日子,我也认为苏轼对亡妻的感情哪个妾侍都不能替代,纳兰对卢氏的感情直到死去那天还是完好如初,即便再后来我懂得了苏轼为侍女王朝云写下了流传千古的“淡妆浓抹总相宜”,我懂得了纳兰人生最后几年是江南才女沈宛陪伴的。可是,我还是愿意相信,这些男人的初心没变。

  遥远因为有别的女人坐过***位置,而在他爸的副驾驶位上喷消毒水,这个孩子气的行为拉开了他跟他爸战争的序幕。还是太年轻的遥远想过去当个画家,或者卖唱的歌手,到处去流浪。而谭睿康的梦想则是开公司,赚钱,过好日子。【遥远觉得他好笑,果然不能理解安妮宝贝,海子和三毛的流浪情结,不能理解撒哈拉的夕阳与希腊的大海。】遥远的某种孩子气和不现实的向往,还有别人不理解他的苦闷,都和我有某种程度的契合。我总觉得理科生和文科生无法交谈,文科生任由情绪主导,对某些事情过分看重,而理科生则是对任何事都充满理性,认为文科生天真而情绪化。每每见到无法沟通的理科生,我总是来气,不跟你说了,你无法理解我。其实遥远更适合去读文科,我是这么认为的,所以我对作者后来安排他去理科,甚至去读中大的计算机专业表示无法理解。遥远他怎么都不该是信科男啊~!

  遥远跟谭睿康看《霸王别姬》时谭睿康再一次对同性恋表示惊讶和不理解。遥远却觉得:“这跟同性恋没关系。重要的是程蝶衣的话,和那种相伴一生的感情。一辈子就是一辈子,少一天,一小时,一分钟,都不是一辈子。”遥远的性格和态度在这里再一次深化。

  所以当爸爸尝试说服遥远接受后妈时,遥远崩溃了。“这是你的自由,我反对也没有用,前提是她不能和我一起住,不能进我家一步,因为这个房子是我妈妈留给我的,我尊重你的选择,你可以去结婚,但我不会和她说一句话,你也别带她上门……”强烈的情绪映衬出遥远对爱情刚烈和忠贞不渝的态度。

  中国加入世贸,到处充满商机和挑战,生活会变好吗?申奥成功,高考题里各科都加上了奥运会的专题,做得学生苦不堪言。这些事件都让小说真实得让人心里滴血。

  在遥远去参加英语夏令营时,他奶奶去世了。又是一个转折点。“亲人,父母,他们总会有一天离开你的,小远,剩下的路,我们都要独自走完。”谭睿康搂着遥远,低声说,两人透过灵棚顶上的破洞,看见群星璀璨的夜空。

  对高三的描写又是让我深深怀念的记忆点。遥远的高三正好是911事件发生的时候,那时我还在读小学。但是当时晚上被告知新闻,匆匆打开电视,全世界轰动,灾难片式的场景就在眼前发生。这些都是我们这一代共同的记忆。【高三的生涯疯狂而沉闷,平面解析几何,三个代表……连篮球场都没人去了,全在教室里疯狂地学,时而觉得信息满满能考个好学校,时而又觉得前途一片黯淡,一张测试卷足够让人哭得想去跳楼,也足够让人笑一晚上。】多么形象的形容啊!多么真实的写照啊!这些都让我回看高三的自己,原来那么艰苦,都走过来了。我知道,一直都知道,会有走过来的这一天。

  高考是个分岔口。曾经在同个城市长大的死党选择出国,而你选择留下高考。个中复杂的情感经历过高三的人都会体会到。为死党离开去遥远的国家而伤心,又为他找到更好的出路而高兴,又为自己选择留下前途渺茫而彷徨,又为自己不能跟他一起离开而隐隐心痛。相信遥远对那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哥们齐辉宇也有这种惆怅。【他们仿佛从中考结束的那个暴雨倾盆的下午开始,便朝着各自的人生岔路越走越远了。】

  遥远十八岁的生日礼物是谭睿康的电台点歌。从他俩认识开始,谭睿康就一直在遥远生日上花心思,每年都准备很用心很惊喜的礼物。这种坚持和爱,比情人还感动。

  高考填志愿。从遥远身上可以充分看到广东人的思维,于我来讲,真的很亲切。【广东人的思想模式:韶关以北的所有地方都叫“北方”,遥远听到上海或者湖北来的同学,便会说:“你们北方冷吗,是不是经常下雪?”】哈哈,我以前一直都以为广东省以外的地方是北方。

  直到高考考完。说实话,我们的高考考完也没有小说里的疯狂。只记得走出考场看见校门人山人海。看着一个个家长关切而带有期望的眼神,我摇了摇头,低头无奈地笑,因为深知这里百名家长里没有我的父母。他们觉得我坚强,不用陪伴,不用守候,但是我的内心里还是隐隐有点点期望,期望他们能捧着鲜花,给我惊喜。但是没有。小说里漫天书本纸屑飞舞,同学抱着大哭大笑这些情况都是没有的。可能有,我也没参与到。所以我一直喜欢看小说,想过小说里的生活,体验没心没肺的疯狂就是这个原因——现实太无聊。

  【他和高三的同学们挨个拥抱,不管是认识的还是不认识的,回到教室里把所有教辅材料从书桌里拖出来,一股脑儿地从三楼上哗啦啦地倒下去。天空中的纸飞机飞来飞去,级组长在五楼走廊里朝下大吼道:“不许点火!绝对不许点火!说清楚了!我就站在这里看着!谁敢点火!谁就别想拿到他的录取通知书!!”学生们跟一群精神病一样上串下跳,地上铺满了书。遥远快乐地从楼上冲下来把谭睿康扑倒在地上,脑袋抵着他的胸膛使劲蹭,这个举动引起了其他人的效仿,一群男生冲出来,人挤着人,全部叠在一起,疯子般地在楼下大吵大闹。他们走出学校,不知道谁先开始大吼:“三中——再见!”登时一传十十传百,声音如海洋般此起彼伏,所有人疯狂大吼:“母校!再见!”校园广播里放起来朴树的《白桦林》,遥远在奶茶店门口买了两杯奶茶,两人静静地躺在草地上,看着下午的碧蓝天空。死党打来电话说:“我都错了!我最后三道大题没做!选择题全错了!”遥远扑的一口奶茶喷出来,继而哈哈大笑,谭睿康说:“牛奶仔也是!他作文离题了呢!英语阅读都没做完!”遥远把书包朝他身上猛拍,笑得东倒西歪,大喊道:“你别乌鸦嘴!”】

  我逐字逐句敲打键盘留下这一段,写得真的很好。打完就很想回到高考结束的那天。重新去感受这一生一次的一瞬间的喜悦。可惜,已经没机会了。那些,做卷子做到天昏地暗,考完试相互对答案抱怨说我全做错了的,时光。

  高中告一段落,遥远以为迎来了真正美好的日子,却又面对爸爸净身出户去结婚的事情。他跟那个女人有了另外的孩子。遥远跟他爸吵得很厉害,作者对两人吵架场面的对白描写得真好!看着遥远骂那个女人就觉得大快人心。对不起,虽然我也知道爸爸这么多年孤身一人也想要人陪,但我的情感还是站在遥远那一边。如今重新看遥远甩的狠话,都觉得很痛快!完全理解,要是给我我也会这么闹,只是没有遥远那么聪明,能句句戳痛人心而已。

  于是爸爸跟别的女人离开,遥远忽然不想读大学了。幸好谭睿康依然相伴左右,遥远才不完全绝望。

  可怜的孩子,让人心碎。

  遥远考上了中大的软件工程,谭睿康差清华录取线三分,掉到华工自动化专业。

  其中舒妍,也就是他爸外面的女人,来找过遥远一次。带着看着就觉得假的好心好意,被遥远句句犀利的话语骂了回去。每句反击都痛快人心。

  高考后的那个假期,两人回了一趟乡下。在坟前烧了录取通知书的复印件,然后在某个晚上,遥远忽然懂了,他喜欢他哥。他吻了吻他哥,说:“我爱你,哥。”在他哥惊讶的反应后遥远朝他哥比了个中指:“你傻嗨么?”,他哥以为遥远只是好像以前一样,开玩笑而已。 (看到这里,我心里有一种奇妙的感觉。我之前一直觉得广东男生用白话说粗话很粗俗,可是遥远这句“你傻嗨么”却让我觉得可爱得心碎。)

  然后就是大学。我忽然不想写了,因为往后就是虐心的时候,一次比一次虐。

  里面提到大学的相处模式。【遥远发现上了大学以后,小时候的交友方式已经行不通了。记得刚上初一时遥远跟人用当时很贵的松下WALKMAN跟人一人一只耳机分享音乐,请人吃牛奶糖,喝水,就那么简单就交到了好朋友。现在再认识陌生人,成为朋友似乎又多了个话题——钱。虽然舍友们都没有明着说,但话题里总是围绕这与未来,与职业,以及与物质有关的内容,小时候钱就是钱,钱仅仅是可以买吃的喝的用的玩的的一张纸。长大以后,这些纸上似乎承载了更多——生活、背景、社会地位,环境差异,所有人都在想,现在没有,以后会有的。你有,我不羡慕,以为我通过自己的努力,迟早也会有的。】

  这段说得实在太深刻了,没法说这有多能表达出我的想法。

  再到后来军训,这里写得有点滑稽,说小兵看出来遥远跟他们一样是同性恋,然后找他聊天什么的。(中大的军训是什么时候从大一开学变成了大一暑假的呢?)

  遥远在他哥生日的时候,给了他一个惊喜。他从书包里掏出一瓶醒目汽水让谭睿康去开,谭睿康被汽水喷得一脸都是,然后发现瓶盖里贴着胶纸写着特等奖。其实是遥远特意弄上去的,他拿出联想笔记本塞到谭睿康怀里,这是他个他哥的生日礼物。两人对对方的生日总很用心,这种习惯从小说开头一直延续到结束。

  再后来,谭睿康自学FLASH给遥远弄了个自制动画,再再后来遥远终日沉迷游戏,经常逃课,也对谭睿康不大搭理了,但在圣诞节那天翻回之前给他发的“哥,我想你”的信息,那种压抑许久的感觉又全部爆发出来,犹如山洪崩毁,惊天动地,刹那间淹没遥远的所有理智。

  遥远:【我喜欢上一个人,但我不敢说。】

  谭睿康:【这是好事,你谈恋爱了?告诉她。喜欢谁了?】

  遥远:【你。】

  遥远期末五科不合格。他跟谭睿康留在广州准备补考。其中经历了非典,人心惶惶。他们一起租的房子的前房主,一位广工的师兄,去深圳实习没多久就被人隔离了。他的女朋友狠下心来从家乡飞到医院门外,一直守到师兄出院。虽然这是一个路人甲的故事,却深深的感动我。

  这一年,遥远跑遍广州,给谭睿康找到了一张结尾好码是他生日加520的手机卡,作为给他的生日礼物。而谭睿康则是拼命读书拿奖学金,做家教赚钱,在遥远生日那天开着新买的二手奇瑞去接遥远,连QQ和司机一起送给遥远。副驾驶的位置永远是“牛奶仔专座”。

  【什么是谈恋爱?遥远觉得他和谭睿康从认识的第一天就开始谈恋爱,所谓谈恋爱,中学生无非也就是每天一起上学放学,互相买瓶水喝,大学生的恋爱不过是接对方下课去吃饭,互相买买东西,一起去上晚自习,放假时相伴出去玩,不高兴的时候会哄对方开心,高兴时一起开心。】

  【放假无事做时,遥远就跟谭睿康比赛谁的兼职做得好。他去了大学城体育中心外的一家饮品店调冰沙,卖奶茶。开始时工作清闲,没客人时遥远就自己联系调饮料,不停打破记录寻找成就感。三天后,他连看都不用看,同时调六杯饮料不出半点差错,生意越做越好。他会帮来光顾的男生牵线,记起女生喜欢的口味。十天后遥远把方圆书里的客源都抢光,六所大学留校过暑假,来综合区玩的学生几乎全认识他,叫他牛奶仔。他每介绍成一对,就在柜台写一划,凑正字,心里默默祈祝,希望有一天老天眷顾,看在他撮合了这么多人份上,也给他一份属于自己的爱情。在学生返校高峰第二天,遥远创下了自大学城开业卖奶茶最高纪录,这个辉煌纪录在之后连续三年都没被打破。】

  遥远,又帅又聪明,心地又纯真,多好的男生。

  谭睿康在大学找了个女朋友林曦。林曦对遥远很好,经常有空就去找遥远,总是顾及到遥远的感受,遥远根本无法恨她。有一年生日,谭睿康来到遥远宿舍楼下,给他放烟火,直到二十枚焰火结束,世界恢复无边无际的黑暗,谭睿康转身牵着林曦走了。遥远目送他俩,对着漆黑的夜晚无声宣泄自己的泪水。

  这里让我想到了今年在大学过的2012世界末日。有位师兄在世界末日来临前几秒,在中大的中心花坛放了一束烟火。璀璨的礼花在夜空中绽放,然后消逝,学生们都到聚到阳台上欢呼,迎接世界末日。这一刻,牢牢刻在我的记忆里。

  我用尽力气写到这里,不想写了。可能码了那么多字之后,对牛奶仔的爱也随之流完了。所以简单说说之后的。

  后来,遥远和谭睿康毕业了,决定去创业。遥远经商头脑帮了他们。创业初期真的很辛苦,两个大学生,二十万本钱,遥远不要他爸帮,于是就靠两人在广州东莞奔走打拼,去厂商采购,挨家挨户说服零售商,卖他们的货,陪喝酒吃饭。这部小说真实就真实在,它有原型。连创业过程都写得很详细,这是其他言情小说做不到的。因为真实,所以我更为遥远心疼,这孩子完全不是王子病,他很努力,很忍耐,无论是对他爸还是他哥,活得不容易。

  再后来,两个人的公司做起来了。遥远向他哥坦白了他爱他,他哥很惶恐,但是不会离开他,想要帮助他摆正性向。于是遥远选择了治疗,治疗好就过正常人的生活,治疗不好也跟他哥说治疗好,然后离开。治疗过程中,医生让遥远看女性的裸体,然后喝一口牛奶,看男性的裸体,喝一口催吐剂,连续2个星期。所以,牛奶仔回来后再也不喝牛奶了。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我真的要哭了。太心疼了。

  【牛奶仔再也不喝牛奶了。】

  曾经那个单纯的牛奶仔呢?曾经那个优越的牛奶仔呢?曾经那个有着王子光芒的牛奶仔呢?他应该生来就过好的生活,命运又为何忍心让他那么痛苦呢。

  谭睿康真正喜欢上一个女人,准备结婚。遥远无法拒绝,没有理由拒绝。于是打算搬走,离开。遥远把一切该做的都做了,不该做的也做了。包括帮他们设计新房,包办婚礼,写请帖。没有人知道他的心有多痛。看得人心碎。在谭瑞康婚礼上,别人问他“你老婆呢?”他醉了,说“没有老婆……只有老公……他不要我了……他去结婚了。”

  作者最厉害的就是平静地叙说一切,然后通过主角的对白将人虐得死去活来。

  谭睿康婚后生活并不好,那女人并不是好东西,经常吵架,然后跟遥远说:“你说你哥有什么好……”

  如果你觉得不好,为何当初还要嫁他。

  当然后来谭睿康离婚了,又回到遥远身边,慢慢地接受遥远,努力把自己白弯,跟他过一辈子。

  大概故事就是这样。

  写了一大篇,发现其实我没有写什么书评,就是把故事从头到尾叙述了一遍,重点说了我印象深刻或感动流涕的剧情。整个故事很真实,正如作者说,作者写得很累,读者一路看下来也很累。因为太真实了。听说这是有真实原型的。而原型的结局也跟故事结局一样,是HAPPY ENDING。也有人说,在原型里,哥哥并没有说爱弟弟,而且有个女儿,跟了孩子他妈。真实的结局是怎样,其实已经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遥远,也就是牛奶仔,他不仅活在书里,还在我的记忆里用力地留下了一点,让我整整恍惚了几十天。

  这个男生单纯得让人爱怜,又坚强得让人心疼。

  他的尖酸刻薄和小毛病都是他保护自己的武器,他一直都渴望得到他理想中那种从一而终至死不渝的爱。

  【情不知所起,一往情深。】

  好吧,我就写到这里。从早上写到下午,算是为自己这段感觉画上一个句号。

  我把我对牛奶仔的所有感觉都融进了这篇长得只有自己才能耐心看完的文章。不过不要紧,我写完了,问心无愧。给牛奶仔写了这么一大篇长评,来纪念我心中的那个敢爱敢恨的牛奶仔。

  谢谢你的故事,牛奶仔再见。

  2013.2.2

  《王子病的春天 上》读后感(九):为什么我们不能幸福?

  读完《王子病的春天》后和大家一样挺难受的,一点小思考写出来后自己会舒服一点吧。

  成长的路上跌跌撞撞,如同正文前说的,我们付出了多大的代价才能领悟。而在这一过程中不怕遍体鳞伤,最怕的是丢掉了对我们而言最重要的东西,所以我们始终无法幸福。

  对于赵国刚而言遥远绝对是他最重要的东西,这是他忘不掉放不下的过去,也是他倾尽心力未来的延续(看到有人问小儿子和遥远爸爸更喜欢谁,无疑是遥远啊,看看遥远和他经历过什么就知道了),但是他最后居然放弃了遥远。或许是受不了一个人的孤独寂寞,在赵国刚的心中幸福的样式永远只有一个——家庭、陪伴,舒妍又趁机而入,照顾遥远的责任压得他也感到疲倦,于是他选择了自己心目中的幸福样式。

  可是又得到了什么呢?遥远的离去会是他心中永远的坎,即使后来遥远回归,即使遥远愿意原谅他,他的幸福回不到从前了。赵国刚曾经两次经历幸福,一次是在妻儿双全下,一次是在于遥远、谭睿康的三角关系中,最后一切都粉碎了,当他独自坐在老房子里会是什么心情呢?我觉得他是不爱舒妍的,舒妍对于他而言只是理想中幸福应该具备的条件,他依旧怀念亡妻,至死不渝。(别说这样的深情可笑,寂寞面前谁都可怜,但是全书里最让我心疼的还是他的再婚,将一切搭建好的幸福全部毁灭。)

  舒妍是离幸福最远的人,对于她来说什么是最重要的,什么是最想要的,我不清楚,但我知道她最后什么都没得到。或许是想要一个男人的心,或许是财富,赵国刚什么都没有给予她,她仅仅是一个失败的工具,过去,现在,未来,都是。

  最后说主角前先抛一下我的态度,我认可性取向流动学说,每个人天生带有一种性取向,但绝非一成不变,某些时刻我们会爱上一个超出我们性取向的人,这种爱太纯粹,与性无关(科学家认为这种爱不像原本性取向那样带有性冲动,另外性行为与性取向无关 )。或许我们都有过这样的时刻,但爱本身就是一样虚无缥缈、转瞬即逝的东西,过后以为是种错觉而已。

  但总有些爱根深蒂固。

  小说中谭睿康是爱着赵遥远的,书中也不断有过暗示,但以他所经历和接受过的世界告诉他,爱不是这样的,幸福也不是这样的。他去结婚了,愚蠢的以为不会丢掉赵遥远,和赵国刚一样固执的走向一样的幸福样式。如同遥远所说,他错了,他后悔了,甚至在婚礼前一天晚上就后悔莫及了。对于谭睿康来说,最重要的人是赵遥远,要和他永远在一起是最重要的事情,那又何必在乎什么形式?你以为家庭、孩子、稳定的事业就是幸福吗?当你困于家庭的一次次无意义的争吵中,当你发现婚姻只不过是个牢笼,当你发现所谓传宗接代的作品其实与你没多大关系,他的思想,他的理念,都不是你的,他要活的也是他的人生,你的愿望,你的期盼是他的束缚。这个时刻,你所坚持的家庭有什么意义呢?你的传宗接代不过是代代相传的一个笑话,一种来自封建家长的执念,一种你想要而求不得的无望寄托。

  最后谭睿康终于看清了什么才是最重要的,回到了遥远身边,这算是一个很好的结局,哪怕忽视番外,无论最终谭睿康能否想通迈过这个坎,只要陪伴,比起赵国刚等其他人而言,终究是幸福的。

  再说说从网络上看到的说小说原型的现实,我觉得现实里的谭睿康应该更接近于性取向流动中刚刚爱上了赵遥远,其实不管怎样都无所谓了,按照作者所说小说里正文的结局就是现实里他们的结局,与最重要的相伴,也够了。

  赵遥远一直都知道自己最重要的是什么,可惜决定权从来都不在他手中。算命的一语中的,他的命中幸运,富贵,却总不会顺遂。在等待中迎来这个结局,也算满足。

  有人觉得现实中谭睿康还会再婚,再次伤害遥远,我觉得不会了,经历了这么多后,他应该懂了悟了,他与赵国刚不同。即使他没看透再次犯错,遥远还是会等他,等他知道自己错得多么厉害后,他是他最后的救赎。或者赵遥远醒了,不再执着于过去,解脱也未必不是个好结局。(最心疼遥远,其次赵国刚。)

  幸福不只有一种范式,而我们却总在追求一个样本中受伤。

  只有林曦,一直明白什么对她而言是最重要的,所以最早迎来了自己的幸福,至于缺憾,总还是有的。

  其实,生活就是在一堆不圆满中找圆满,后来别人懂了委曲求全有了自己的幸福,只有看戏的人代入了太多情感囿于不满足的困境之中。毕竟,只有看客一直孤独无望。

  最后吐槽一句小说的标题。。。或许作者是想暗示什么?

  《王子病的春天 上》读后感(十):王子病没有错

  很多人说遥远中二病,太作。说中二病的,你能保证自己就没那么一点自我中心,就算中二病又怎样,求他爸别走了?求他哥别结婚了还是求你喜欢了?那些说同情他的哪来的优越感,他有朋友,有人喜欢他不会比你少,他有本事不会比你过得差,还是你觉得你就比他善良孝顺了,和爸爸一起生活了十几年,一直提醒着他不要喝太多酒不要太晚回家,他一直都记得答应妈妈要照顾爸爸一辈子,他惦记着老家的外婆及时只有三个月的相处。

  除了说话很冲外他的心难道就是铁的?爸爸知道遥远从小就排斥陌生人,可是哥哥的温柔还不是打动了他,他排斥哥哥的女朋友可是他还不是和林曦成了最亲密的姐弟,因为他知道他们是真的对他好。爸爸知道遥远从小就排斥陌生人,难道他不了解只要给他时间他也是可以慢慢适应的不说接受但是不会这么僵。难道他不知道儿子嘴硬心软,难道他不知道儿子那么敏感。从小到大遥远都喜欢看几米的画册,看了十几年也孤独了十几年,遥远说从妈妈去世后他就觉得不幸福,那是五岁的时候,五岁的时候就可以给一个孩子这样的感受,有一些敏感真的已经深入骨髓了。肯定有人也会觉得敏感就是遥远的不对啦,都成年了还那么敏感,可是你们知道有一些东西真的不是年纪到了就自然会改变的。

  在看看他爸吧,开场就分财产,呵呵真的是好爸爸呀,就他最懂儿子了,和遥远说结婚哪里,他们已经交往了6年了,所以差不多是遥远初中的时候开始的,哥哥来遥远家里时,二十多天他们没有在家一起吃过饭,敏感的人应该都会想到他陪谁了吧,阿姨和爸爸离开那天遥远说不要让他爸爸晚归,舒砚说不会了,是啊不会了,终于摆脱遥远了终于不用两边跑了怎么会晚归。舒砚说遥远不爱他的父亲,如果不爱,谁管谁再婚,谁管他住哪里。他爸怎么做的,说周末回来,他有尝试过说一起习惯吗,遥远没有那么铁石心肠。他初中就知道爸爸有女人,只是他还没有习惯。这么敏感的他,他除了用语言伤害一下身边的人难道伤害的最深的不是他自己吗,爸爸离开第二天他一直注意着动静,如果哪天爸爸回来了,好好商量不是没有可能。可是他当天就离开了,我不能理解当天他是抱着什么心情离开的,他就让遥远一个人消化这个事,接受爸爸要离开他和妈妈了,可是他说他觉得妈妈一直活在这个家里,所以他不让别人进来,所以他最后还是回去了。他想过放弃大学挣钱给哥哥读书,他想过一个人去北方,他想一个人去流浪,如果不是他们靠近他他不会去主动攻击别人。难道还不够吗,他只是想逃避而已,不想回家不想看见他曾经的亲人,可是他还是出于本能的关心他,问阿姨有没有生了孩子,到底想他怎样,说恭喜你和阿姨吗,说我什么都不在意吗,大学四年每一个生日爸爸有出现过?怕遥远不接受他哈哈哈哈哈真的是体贴的爸爸耶,可是遥远更反感他出现在他们曾经拥有美好回忆的地方,他为什么不会比,装情圣给谁看呢,和妈妈葬一起,好讽刺,他是不是又会还觉得对不起另一个女人呢。

  好吧,这是他的命,连苏东坡都还娶了他的小姨子呢,遥远为什么会相信“不思量,自难忘”这样的鬼话呢。所以他相信什么呢,亲情还是爱情都是鬼话。男人在欲望面前六亲不认是真理。

  我承认我也是一个中二病,可是我会让身边的朋友都相处的自在,我排斥陌生人,我喜欢安静,在人群中觉得孤单,大学了恨不得带着妈妈上学,但是我们不都放在心里吗,人前欢欢乐乐是惹到谁了吗?在家里是总想爸爸妈妈把所有的爱都用在我身上,但是我回报给他们的也是我所有的爱,从中学开始都把自己的零花钱存起来过年给爸爸妈妈买衣服,生日买礼物,我熬夜学习妈妈陪我,她加班工作我也陪她,人心都是肉长的,没人会随便践踏别人的感情。即使中二病也一样。遥远他挣钱了买的第一份礼物是给爸爸和哥哥的手表,想的是给爸爸和哥哥买房子,自己住有了20年的老房子,都省省吧,能做到这个份上的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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