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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Kill a Mocking Bird读后感10篇

2018-09-01 05:35:01 作者: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To Kill a Mocking Bird读后感10篇

  《To Kill a Mocking Bird》是一本由Harper Lee著作,HarperCollins出版的Hardcover图书,本书定价:GBP 13.72,页数:323,特精心网络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To Kill a Mocking Bird》读后感(一):携着书本缓慢前行

  后来去百度搜了Harper lee 看到的是一位女性因为之前可能觉得作者应该是像Attcus一样的人吧。发现她在两年前去世了,突然觉得一阵难过。就像之前知道霍金去世的消息,然后是李敖,虽然也不曾了解过他们,知道的也只是些许皮毛,但很有幸与这些伟大的人生活在同一个时代。 在to kill a mocking bird 这本书并不说作者把我所要想要表达的说出来了,我感受的真正的力量,他让我去成为一个勇敢的人, 让我去捍卫我的正义坚守我的良心,让你知道什么是正确的并且坚定这份正确,但却不曾喧哗,他也让我成为温暖的人,不是最好的自己告诉自己成为更好的人,去真正的理解个人去去看他的过往也看他的未来,变得更加温去克服自己的虚荣心和炫耀欲。 最勇敢的话当然是Atticus对Jem说 I wanted you to see what real courage is, instead of getting the idea that courage is a man with a gun in his hand. It's when you know you're licked before you begin but you begin anyway and you see it through no matter what. You rarely win, but sometimes you do. 超级喜欢这段话。 Harper Lee 给《奥普拉》杂志写了一封信上说:在一个盛产手提电脑,ipod和思想就像空洞洞的房子一样的繁华社会,我依然与我的书本迈着缓慢的脚步前行。

  《To Kill a Mocking Bird》读后感(二):Never ever Mock a Mockingbird

  quot; Lawyers, I suppose, were children once. "

  CHARLES LAMB

  这是一本美国孩子高一文学课必读书籍开始看的时候希望还不算太晚,看完之后觉得比我年长还没看过这本书的人好像翘掉了人生一堂很重要的课。

  ever ever mock a mocking bird

  Why?

  quot;Shoot all the bluejays you want, if you can hit them, but remember it is a sin to kill a mocking bird.""Mocking birds don't do one thing but make music for us to enjoy. They don't eat up people's gardens, don't nest in corncribs, they don't do one thing but sing their hearts out for us."

  我想谈谈这本书里很小的一部分,或是很大的一部分,关于偏见

  第一个偏见,我当时内心里以为的Mocking bird 是指的Tom Robbinson,至于sin,正是因为他是一个因为偏见歧视种族隔离思维而死去的真诚正直的coloured folk,黑人在这个小镇上是白人以为最边缘最遭唾弃的那一部分,但白人没有意识到他们其实就像Mocking bird 一样,一样的无足轻重,一样的善良无辜。从最精彩的chapter17开始,那场精彩的庭审,连这个小镇上臭名昭著的Ewells都被赢得这场官司更何况是其他任何在白人社区稍存善意的白人家庭。所有人都知道真相,最具嘲讽的是,这场精彩的庭审对于真相来说只是一个苍白架子,一个空壳的过场,苍白的,空洞的是jury polling之后全票guilty之后欢呼的人群种族歧视是美国历史上的一道伤疤,就像Jean Louis quote的关于democracy的定义“Equal rights for all, privileges for none.”在本应该最公正法庭上上演的这一出裁决,"they've done it before and they did it tonight and they'll do it again and when they do it---seems that only children weep"。Jem,Dill的哭泣让我感动,Atticus的泪水让我感到心痛无奈,never kill a mocking bird, it is the ugly facts of life that blind you. The Negroes are not sinful, the racial discrimination is.

  第二个偏见,Boo Radley,这是这本书最让我感动的一部分,他也是那只Mocking bird从最开始疑惑这个形象的可怖,怀疑这个人根本已经死了只是作为书里的一个象征人们带着有色眼镜想象,所畏惧,到最后也不会解开谜题,但就算是一直固执持有这样想法的我,都在Harper Lee 的叙述中,那几个孩子的童言中慢慢觉得这个人要是真的出现我可能真的会为我之前的想法感到抱歉,从最开始在空白地方勾画涂写中用词还是strangely,I feel terribly sorry for him,到之后的看到Dill 说Boo, unlike him, doesn't have anywhere to run off to...就开始真的为这个男人感到伤心了,到最后八岁的Scout陪着像个小孩子一样怕黑的Boo走回家,站在小镇的那条路上反思的时候,我就真的开始以一个远离那个小镇时间空间都十万八千里的一个小小读者的身份为我偏见和顽固的想法而感到深深对不起这个男人,我可能真的too old to read the book,也 too old 可以像Scout 一样被他温暖的手牵着领着他坐到黑暗角落舒服摇椅上,像朋友一样来补偿之前的偏见。

  这本书让人感动的地方有很多,装醉的Mr. Dolphus Raymond酒瓶里的可乐,在黑人教堂里的Cal,黑人社区在庭审失败后给Atticus送来的礼物,Atticus的眼泪,他作为律师的正直善良,Aunt Alexandra的内心矛盾家族式的善良Dill看似无稽像成为clown的梦想……

  摘录这本书里最touching 的两部分,在结尾。

  quot; Neighbors bring food with death and flowers with sickness and little things in between. Boo was our neighbor. He gave us two soap dolls, a broken watch and a chain, a pair of good-luck pennies, and our lives. But neighbors give in return. We never put back into the tree what we took out of it: we had given him nothing, and it made me sad."

  还有P374的四季交替好像我能想象的最精彩的一个Movie script,比诺丁山电影里的那个四季的镜头让人难过十倍,当Scout stands in Boo's shoes and walk around in them ,这个八岁的小女孩根本不知道全世界有多少人被这四段感动到和她一起反思。

  在最后一页,当那个像开头一样的夜晚成为结局到来的时候,好像睡前故事讲完Atticus把Scout抱回房间睡觉,这个三百七十六页的故事就这样结束了。

  我该在空白的地方写点什么呢?

  Good night, Finches!

  The story comes to an end, or not yet.

  未解写在最后面

  ?一个可以深究的课题:一开始读,想到奇风岁月Boy's Life, 很像,也很不一样。

  《To Kill a Mocking Bird》读后感(三):美国文学史上大约最知名的一篇正义鸡汤

  午休的时候无聊书店买了一本arrow books全球畅销纪念版,吃饭抽烟的时候断断续续看完了。

  溢美之词我觉得都可以省略了,无论是对女童视角把握,还是各种铺垫都非常精妙

  全书第一部分一百多页,娓娓道来故事发生的小镇的人物性格关系,一方面流露出无邪的孩童气,一方面又点到当时的整个社会氛围闭塞表面祥和的。有种微风拂面痒痒的感觉,没有大悲大喜,只是轻轻讲述着。“我”的成长经历在某种程度上是比庭审对“偏见”本身更有力说明

  到第二部分,正式开始讲atticus的官司时候,画风大变,一下子变得善恶分明,atticus的义正严辞,不畏,勇敢,正直,固执,身上有老派好莱坞男主的一切符号,ewell的虚伪丑恶,一如那个年代电影反派一般。一切像政治宣传画一样,黑白分明,被年幼的孩子看在眼里,或者转述出来。

  我看书的时候一直在想,孩子都是喜欢讲正义对抗邪恶的,看电影要先分辨谁是好人谁是坏蛋,harper借scout的口吻讲述这样一个善恶正邪份外分明的故事,不失为某种意义上的写实。

  某种意义上,人的成长,伴随着对于善恶正邪公平正义等孩童理想概念上的重新认知模糊善恶,因为往往不那么容易被鉴别,用灰色去遮饰,重新定义。

  故事里的atticus是绝对正义和绝对良善的象征,是一个年幼女儿心目父亲的形象。然而尽管绝对正义和绝对良善的慈父教育女儿要坚持司法公正,女儿在最后的结尾仍旧选择替救了自己一命的heck包庇。蛮值得深思。

  女儿试图说服父亲的时候引用了父亲曾经给的mocking bird的比喻。她说well, it'd be sort of like shootin' a mockingbird, wouldn't it?

  关于反舌鸟这本书,最出名的一句名言大概就是atticus说的i'd rather you shot at tin cans in the back yard, but i know you'll go after birds. shoot all the bluejays you want, if you can hit' em, but remember it's a sin to kill a mockingbird.

  mocking birds don't do one thing but make music for us to enjoy. they don't eat up people's gardens, don't nest in corncribs, they don't do one thing but sing their heart out for us. that's why it's a sin to kill a mockingbird.

  mockingbird这个意向大约是说没有犯错的“鸟类”不应当被无辜杀害,象征一个被罪恶毁灭天真无辜。然而,这个象征本身就存在一定的问题。因为没有绝对的天真无辜,无论是被判有罪的黑人,还是最后突然反转的heck,脑洞开到这里,不禁觉得mockingbird这个意向本身便是一种mocking。

  这本正义鸡汤略过了对于正义邪恶的探讨,以孩童视角还原一个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曾坚持过的“幼稚”的正义感。

  atticus won't win, he can't win, but he's the only man in these parts who can keep a jury out so long in a case like that. and i thought to myself, well, we're making a step- it's just a baby-step,but it's a step.

  这是一种童真的对正义的期翼与转述,成人的世界里,无论是东方哲学的独善其身,还是普世价值观的公平平等,大多数成年人的选择一如jem:i'm gonna be a new kind of clown. i'm gonna stand in the middle of the ring and laugh at the folks. just looka yonder. everyone of 'em oughta be ridin' broomsticks. aunt rachel alrady does. 自以为看清一切,假装自己是一个小丑,把世界当成一个闹剧。

  故事的结局,“正义”自然没有胜利,无辜的反舌鸟被判有罪。但是杀害反舌鸟的罪人得到了“应有”的罪罚。这也是一种孩童式的“恶有恶报”的处理。构成了一个形而上的圈口完和。“正义”没有胜利,在颠倒是非,扭曲公正,袖手旁观的世界里,却有人为了追求“正义”的胜利,以身犯险,坚持原则,是这篇儿童视角正义鸡汤鼓励所有读者迈出的baby step。

  《To Kill a Mocking Bird》读后感(四):女性视角·南方·黑人

  女性视角

  刚开始以为Harper Lee是为男作家,对他以女性地口吻描述地细致性感到惊讶地不可思议。一直在想作者是怎么样把握从女性,尤其是从一个小女孩的视角叙述整个故事:是观察采访了很多小女孩还是身边就有这样的一个小女孩。Scout的性格就像我的性格一样,我想象中的我一样。或者说,就像我一直以来想拥有的性格一样。

  看完书,发现原来Harper Lee是个女性作家,有一种意料之中的感觉。

  怎么去形容女性视角和男性视角的差别对我来说是一个很大的话题,用我最近看过的几本书总结一下,应该还会继续修正的。

  首先,女性会从自己的视角阐释身边发生的现象,阐释里加入了很多自己的想象和美化,阐释完之后会去求证自己阐释的合理性,求证其实并不很在乎结果,只想要说明我曾经关心过这个问题,曾经很努力的思考过。

  男性视角描述发生的现象会很平白,换句话说,就是和事实的接近度较高,一般来说,都不会去求证自己描述的合理性,因为合理性会较高,和事情的发展比较相吻合,也就没有求证的必要性。如果事情的进一步发展和男性的预期有差别的话,他会试图寻找差别的原因并且能找到差别的原因。

  南方·黑人

  开始对Radley家的描写,我以为这是一个关于南方传统家庭的故事,就像A Rose for Emily一样,古老传统的南方没落贵族面对社会变迁的抵制。贵族的骄傲以及对圣经的完全信任使得他们坚守自己家庭那一份干净的土地,不肯与人接触,最后全都腐烂在自己的家里,直到被小城市里的人埋葬起来,然后生活就这样的继续,好似没有改变,却又发生了天翻地覆得变化。

  到中间发现其实这本书的主题是黑人和白人的关系。黑人受着白人的压迫,有自由权,却没有除了自由之外的一切。

  在几年前,看到这本书的时候,可能我会对黑人的处境深表同情,觉得人权,平等是这本书的核心。可以说是少年不知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吧。

  刚刚读完书,却没有觉得人权这个主题特别的凸显,因为还有一些主题比人权还要沉重。

  今天看到一本叙事理论中的牛津高阶字典Routledge Encyclopedia of Narrative Theory. 看到一句话跟之前想说的女性视角有些相关: feminine narrator, one who records the event but not one who is responsible for shaping those events into a plot he designs. Feminine narrator is a socially constructed position, not a mode necessarily tied to a narrator's biological sex (Case).

  《To Kill a Mocking Bird》读后感(五):童年终有一结

  说来惭愧,这是第一本一字不落读完全文的英文小说。最先拿到了纪念版的汉译本,朋友一句“原著更精彩”让我选择了英文版本。惊奇的是,原文却流畅亲切得很,生词不多,风格简练,字句里突显着小镇人们说话的习惯,甚是好读。

  小说的主体是四个小故事组成的,一环接着一环,仿佛生活的流泻一样自然,既能拆分出来单独品味,又是一出丝丝相扣的连环戏。夏天、秋天、冬天、春天,小镇上的生活如何继续,小说就如何呈现在你的眼前。

  故事里却涵盖着诸多元素,法律、正义、黑人白人,这些成人世界的话题却是经由一个小小女童的观察和经历以及懵懂体悟展开。书中最浓墨重彩的法庭辩论来得精彩,仿佛最近刚刚剧终而我本人又在紧追的The Good Wife划时空版本在文字中上演。关于对司法公正的追求和对法律事实的推敲论辩,着实让人赞叹。

  但同时,这是一本异常亲切的小说。毋宁说是法律题材,我更愿意将其看成一部小镇儿童的成长史,他们眼中孩童的一切、成人世界的复杂,他们集体的对于禁忌话题的探索,和集体式的一夜间的长成。

  首先,是那些熟悉的场景,仿佛每个人童年生活的再现。一对兄妹和周围孩童们的相处;每日上下学必须经过的路途,途中悦人的探索和绕不过去的恐惧之所在;藏着共同秘密的探索空间,每日消遣时光的去处;对于暑假的殷切盼望和伴随暑假而到来的固定玩伴……夏天、秋天、冬天、春天、夏天,一个孩童眼里的时光就是自然的流泻,随着生活的期盼而跃跃欲进,没有时光的飞逝及任何忧愁。看着书里的季节变换,仿佛你也能回到那些百无聊赖的童年时光,在夏日里飞山走海,呼朋引伴,或者仅仅做个小跟班探索所有的未知。

  再者,是那些极具偏见的人物和故事。每个童年里都有很多种大人:伤心受挫时的温柔去处;恶语相向的坏人;并不喜欢却要讨好的人;又爱又恨的贴身伙伴……童年的空间有多大呢?就在固定的场景里,围绕着这些熟识的面孔展开,以及慢慢增多的,从大人口中得知的对他们当中许多人的了解。那个神秘的从不出户的却被禁止讨论的中年人;那个孤傲刻薄还要逼你做事的老太太;以及因为捍卫家庭利益而憎恶起来的“恶”势力。成人世界在常规中展开,而他们忽视的平静之中,小孩子自有一套逻辑,密谋亦在悄然展开,因为极具正义和合理性而不折不扣。

  然而,再多的童年故事,都终将面临童年的终结,这是令人悲怆的时刻,却又是所有童年的最大希冀。经过小镇上繁琐而平常、真实的场景和人物的一一呈现,小说第一次来到核心故事,一场关于黑人的审判。正义、善良的律师父亲在法庭上辩论,兄妹在看台上观摩这一切。当成人世界的作案细节和世故逻辑完全地曝光在庭上,而庭审结果却以另一种失之公正的方式揭露时,童年中的兄妹猛受打击。父亲既失望于现实,亦要告知兄妹世间常态。父亲担心的是,经过这些变化,他曾经的孩子会不见了,他也了然于心的是,他的孩子们正在经历一些变化,一些从童年到成人世界的变化。

  我更愿意将小说看成是一段童年转折的精彩剖面,在这里,童年玩伴的淘气和义气相争、友邻家族的渊源、学校家庭的冲突、律师父亲的呵护、黑人白人的偏见、司法正义的弹性、善与恶的辩驳纠缠着展开,渗进成长的土壤里。故事大抵如此,童年终有不再单纯的一刻,然而究竟吸收何种养分,如何长成,却是另一回大事。

  当恶人死去的时候,主角“我”,一个八岁的小姑娘安慰父亲"just like killing a mocking bird."一个尚未思索过“意义”的童年预示着终结了,一部小说精妙的前后铺垫、呼应完成了,剩下的是那些永恒命题的思索和长久隽永的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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