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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明海盗读后感10篇

2018-09-11 03:07:01 作者: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南明海盗读后感10篇

  《南明海盗》是一本由郑见吾著作,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42.00,页数:336,特精心网络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南明海盗》读后感(一):沧海余生

  小说以“崇祯皇帝在北京城中自缢殉国”作为第一句开篇,点明了故事发生时代背景,大明帝国已经走向末日黄昏。

  个人命运和时代紧紧相连,明末清初,社会动荡民不聊生。生于乱世,又该何去何从

  故事的主人翁名叫郑豹变,原本生活在广东潮州府潮汕县、距离皇城四千里的小乡寨——萍溪寨。不料,村寨遭遇海盗侵袭,郑豹变的父亲誓死抵抗,惨遭杀戮。

  “勇于与强权对抗的人,早已横尸街头;能够活下来的人,已经在地狱边缘走过一遭,再不敢做任何反抗。”这是何等的悲哀凄凉

  面对灭门惨祸,郑豹变发誓要为父报仇。家仇国恨交织,故事在悲怆氛围中展开,主人未来的命运是什么模样

  尽管这是一部小说作品,但是它并非完全依靠想象,也没有架空时代背景,而是将人物放置于历史之中,试图呈现明末海盗秘史。

  小说以郑豹变的个人经历主线,他所经历的一切,正是时代的缩影。还原一个时代并不容易作者花了五年的时间潜心研究相关史料调研了200余册史书,力图重现历史真相

  在阅读这本书的同时,我还阅读了一本关于海盗的书籍——《倭寇——海上历史》。书中讲述,倭寇并不仅仅是日本人,还有很大一部分中国人。那么,不禁要问,中国人为什么要去当海盗?

  《南明海盗》恰恰可以解答这个疑问。中国的老百姓向来以和为贵,但是,在饱受压迫无路可走之时,为了活下去,就必须做出选择。盗亦有道,这也是我在书中读到的。

  读完全书,我想到了苏轼的那句——小舟从此逝,沧海度余生。

  民众向往安宁的生活,谁也不愿意颠沛流离,整日生活在恐惧与杀戮中。可是,梦中没有桃花源,睁开双眼,看见得仍然一片黑暗。那么,只好继续启帆远航……

  《南明海盗》读后感(二):中国的海盗王

  在我的印象中,海盗于中国,一直是一个非常遥远东西,虽然中国有着几万里的海岸线,但是却一直鲜少遇到海盗的侵袭。只是在明朝中期,曾被来自于日本的倭寇骚扰,最终却也被朝廷赶回了大海。不曾遇到,却不代表没有,就像郑见吾笔下的南明海盗一般,正张起了帆,摇起了舵,带着铁与血的味道,向我们驶来。。。 《南明海盗》的故事发生在明末清初。彼时,满洲铁骑已经马踏中原,几万里山河终于不再是朱家天下。朱家后人散落在南方各地,在各自的追随者拥护下,纷纷称王称帝,偏居一隅。在面对清廷的强大攻势下,这些势力纷纷土崩瓦解,朱家的龙子龙孙们也相继被杀被俘,那些不愿臣服于清廷的人们纷纷远走海上,或是经商从此远离是非,或是落海为寇继续在海上与清廷周旋。故事的主人公郑豹变便是在这样的一种境况下登上了历史的舞台。 郑豹变原本只是一个小小的渔民,只是因为在亲眼目睹了父兄被海盗残杀的惨景之后,为了找到那个带着黑色面具的海盗首领,才毅然投身军中。从郑豹变投军到故事结束时候,成为大出海,郑豹变的经历真可谓是精彩纷呈了,东征台湾,出使马尼拉,误入菲律宾丛林,遭遇割头人,委身黑蛇岛,鏖战清军与虎门湾。。。每一次都可以称得上是九死一生了,他一次次的与死神擦肩而过,一次次的化险为夷。最终凭借着自己勇猛才智,成为大出海,扬帆海上。在故事的结尾,作者郑见吾其实并没有告诉我们郑豹变及其船队最后的结局是什么,他只是告诉我们郑豹变领着那一群生死与共兄弟们在广袤无垠的南海上来回穿行漂泊,继续与清廷做着你死我活的斗争。不论他们在这条海路上走过多久多远,在深蓝色的大海中始终会流传着关于他们的传说吧! 据闻,作者郑见吾曾经用了五年的时间去整理各种相关的史料,查阅各类史书,方才写成此书。因此,在《南明海盗》中其实提到了许多的当年那个时代真实的历史,比如郑成功东征台湾的描述,比如在菲律宾马尼拉西班牙殖民者屠杀华人举动,比如在南洋诸国华人的活动轨迹,比如南明朝廷与清廷的各种斗争等等。尤其是马尼拉屠杀华人的描写,更是又一次的提醒我们当年在海外的华人还曾经遭遇过这么一段残酷的历史。而这种描写,是我们在大多数文学作品中见不到的。因为看不到,所以不了解,所以在遗忘。而郑见吾用他手中的笔心中的故事,又一次将当年的惨像重现,再一次提醒我们,去铭记当年的历史。铭记是为了不忘却,为了更好的纪念。。。 在故事的最后,无虞号又一次扬起了风帆,穿过琼州海峡,驶向了更远处的大海,海路漫漫,不知道他们又会经历着什么样子狂风骤雨呢,不知道午夜梦回之时,他们是否会回到阔别已久的故乡呢?!

  《南明海盗》读后感(三):一段属于少数人的历史

  南明,一个在明朝与清朝夹缝之间苟延残喘的朝廷,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的失败必然的,国土沦落下依旧在争权夺位,朝臣不思进取,推诿专权,在众多历史学家笔下,这都是一个令人唏嘘的时代,在顾诚老师笔下《明末农民战争史》里,崇祯勤勉,吴三桂若非两面受敌,受制清兵,发兵援助京城,大明正统应有转机,然而李自成名盛,天下追随者众多,却没有刘邦的度量和心胸,大肆抢劫,顾诚老师分析,吴三桂放清兵入关并非因为陈圆圆冲冠一怒,而是想合清军之力为明朝廷报仇,吴三桂毕竟是封建思想下的的人,忠的是大明的君,或许我们站在旁观者历史的角度看,是希望李自成汉人称帝,与吴三桂共拒清军,但如果站在吴三桂角度,忠大明君然后复大明仇才是正理,再说让我堂堂朝廷名将向你乡野村妇跪拜叩首,岂不是笑话,所以吴三桂所作所为并并不难理解,至于清军入关之后的事,大家都知道了,在吴三桂心里,他的心理咖位注定他不会向李自成低头。这其实也是乱世里大部分被摧毁一方的共同问题所在,即心理预设跟不上时代变化偏安一隅的南明小政权,不思进取,还搞皇权争位,限制兵权,制衡武将做大,这些太平时期可以搞搞的事,都被清军逼到绝境了,还在搞……有机会也被折腾成没机会,这就是唏嘘啊……

  还是有明白人的,郑成功就是一个,他看明白了南明的气候,没怎么搭理他们,也看清了清军的气候,知道自己复明无望,于是反攻台湾,倚海峡天险与清朝对峙

  这部小说的主人公就是郑成功的身边人,出身自然是福建沿海一带的人,相较于我们看惯了以内地农耕社会出身的人物叙事,漂泊感和孤独感尤为强烈。刘邦,朱元璋,赵匡胤……这些从中原崛起建立王朝的人,有大片土地供他们逃窜腾挪,休养生息东山再起,但是沿海一带就没这么简单了,他们一直属于边缘地带,在正统王朝里并不最受重视,因为他们丝绸器物比不上江浙,赋税粮收干不过中原河南,而且明末以来饱受倭寇骚扰,用兵多,费钱极重,一旦天下大乱,起义首相想要占领的肯定是京城富庶之地,这些沿海地区反而是最晚安定下来的,最晚安定也就是天下大定之后的退无可退,只能出海了,海外有什么……当时正值大航海时代,亚洲成为欧洲眼里的新大陆,当然也是殖民地,马六甲,爪洼,各种小岛……一不小心就成了冒险家,当然,也会化身海盗。

  其实整部小说,不论男主在寻找杀父仇人,还是男主的哥哥至死都在为反清复明奔波,乱世下的漂泊无依感是挥之不去的,郑成功台湾自立,依旧想派出男主外出联系南明政权,那个时代的人,深受大明正统思想熏陶,越是漂泊反而越想找到根基

  最后的最后,南明还是覆灭了,甚至台湾也被拱手相让,再退,只有大海了,以海为家,成为海盗,对抗清廷,誓死不降,大海成为了他们最后的阵地……说不清是逆势还是顺势,自由却是真的了,说实话,一切反抗,最大的魅力之源不就是许以自由嘛……

  《南明海盗》读后感(四):明末海盗秘史

  写海盗的作品真的是很少很少,可以说这本书是凤毛麟角了。这本《南明海盗》的出版,改变了我的看法,书中的背景是明末清初,正是战乱年代,晚明是民族矛盾阶级矛盾激化的时代。李自成最终的失败,清兵攻陷北京,崇祯帝吊死景山后,明朝宋室大臣拥众往东南败退,满族的崛起挥师南下,进逼华南,无数的百姓惨遭屠戮。其后在南京、浙江、福建、两广等地建立南明弘光、鲁王、隆武、永历和绍武政权;南明势力在东南沿海与清朝展开30余年的争战,郑成功高举反清大旗,赶走外国侵略者,占领台湾。

  书中主人公郑豹变原来与海盗有杀父深仇,为报家仇国恨,投身在郑成功的麾下,跟随郑成功的队伍南征北战,征服台湾。他曾经奉命出使西班牙人统治下的马尼拉,误入猎头生番密布的菲律宾丛林,委身海盗老巢黑蛇岛,鏖战清军于虎门湾,避难澳门,逃亡马六甲,献计佛逝国,最后竟身陷荷兰庄园为奴。

  这本书依据丰富的史料,结合明末清初错综复杂的时代背景,生动刻画了主人公郑豹变曲折坎坷一生。用了大量篇幅铺叙时代背景,凡当时重要的军政制度、历史人物以及社会环境,结合史事发展,作了简要的分析叙述

  《南明海盗》出版发行,故事情紧凑,人物塑造饱满,是一部了不起恢弘有力的作品。作者5年潜心史料,著有12本时间线架构手记,研究了200余册相关史书。

  我们看的最多海盗的影视作品是外国的海盗故事,而中国的海盗故事却很少有作品出现。如今,郑见吾著的《南明海盗》成为描写中国海盗的大著作。书中讲述了郑豹变为了报家仇,发誓一定除掉海盗,于是,郑豹变开始流落辗转于东南亚各国,经历了很多的惊险,读这本书也为我们展现了古代海上丝绸之路迷人风貌

  其实英雄就是那些在困境中能有所突破的人,就是那些能不畏艰险取得成功的人,更是那些乱世之中坚强地活下来的人。而郑豹变也即将通过他出色表现证明一点,郑豹变不愧英雄之名。

  茫茫南海,因为地理遥远,王法不到,为海盗盘踞。他们保护郑氏往来南洋的船只。这些海盗以海洋为依托,在南海海域活动的南明反清武装势力被清朝政权称为“海盗”。这些“海盗”也是反清复明的南明政权武装或反清力量,这些势力的最终归宿,有的被清军消灭,更有的则南渡沧海,投奔异国他乡,想寻求安身栖息之所。没有出路,最后只能做海盗了。

  这本描写明末的海盗秘史,也是海上丝绸之路的历史再现,首次呈现在广大读者面前,必将成为读者喜爱的作品,为这本书点赞。

  《南明海盗》读后感(五):中国的海盗比加勒比海盗更牛逼

  我对海盗感兴趣还要源于多年前看《大明王朝1566》,很奇妙

  《大明王朝》里有一个支线讲胡宗宪抗倭,具体剧情记不太清楚了,但有句话记得很清楚,“东南沿海倭寇,十倭九汉”。大致意思这样,原台词记不住了,原凉我一直以来记性不好

  当时对我的冲击还是蛮大的,我从小历史课本里都是讲抗倭抗倭,戚继光俞大猷这都是民族英雄啊,反过头来不过是杀自己的同胞。所以,不过是明朝海禁,片板不让下海,那沿海居民以海为生,不让我吃饭,我只能造反。

  而后慢慢的,我开始对中国海盗产生了兴趣,买了“好多”书来研究。这个好多为什么加引号,是因为国内针对海盗相关的研究史料真是少之又少。我找了半天,也不过寥寥数本,什么《中国的海贼(日)》《大国海盗(澳)》《倭寇-海上历史(日)》《大航海时代(中,编著)》《新编中国海盗史(中,编著)》,你瞧,我一共找到五本相关的书,有三本是外国作者写的,剩下两本国产的还是编著。当然先声明,我只是一个业余爱好,并不是专业研究。

  这很好的证明了一点。中国自古以来的文化核心都是孔孟,而海盗是寇,但凡是盗、贼、寇、匪都是被主流文化深恶痛绝的,别说写书立传,提起来恨不能都污了自己的耳朵。当然有个例外,那就是刺客,刺客是能被主流文化所接受,什么《刺客列传》,秦汉的游侠文化,隋唐的红拂女聂隐娘等等。

  好,接着说海盗,从明朝嘉靖年间的汪直开始,到李旦,到郑芝龙,到郑成功,这是一条无缝连接的海盗传承史。李旦继承了汪直,郑芝龙继承了李旦,郑成功继承了郑芝龙;使得国姓爷把海盗合法化,成为响彻整个东亚的民族英雄。这段历史,可以参考矮大紧近期的《晓说》,有三期讲郑成功的,讲的很好,比我写得好。

  直到后期发展到清朝的郑一嫂,张保仔;(郑一嫂更是被称为世界第一女海盗王,电影《加勒比海盗:世界尽头》里世界海盗大会里出现的清夫人,即以郑一嫂为原型。)仍旧是延续以明朝东南沿海汪李郑海盗集团遗留下的团体形制,亦盗亦商。

  以上所说,无不证明中国海盗史要比西方的加勒比海盗,维京海盗,西班牙葡萄牙海盗更具有传奇性故事性,且郑成功率领的中国海盗军团在台湾大胜当时代表西方最先进航海技术的荷兰东印度公司,也因此事导致此后两百年,西方国家不敢骚扰中国,直到鸦片战争......

  但是国内相关史料的缺乏,真真对不起这些东南沿海的英雄。史料的缺乏更是严重导致了相关文学作品的缺失,市面上真的见不到一部真正意义上的海盗作品。

  直到这部《南明海盗》的出版,算是填补了这块市场的缺失。

  我是最早从豆瓣阅读看到了这部作品的网络版,那时还叫《南海之子》,故事生动,内容夯实,史料丰沛,领着我从台湾一直南下,菲律宾,苏门答腊,马六甲.....地图活了起来,像是看到了海面上的厮杀;我当时就说这真是国内不可多得的一部海盗作品。

  终于《南明海盗》出版上市,跟豆瓣阅读版本比较,改动很大。剧情节奏上更为紧凑,人物塑造上更为饱满,最重要的是引出来几条更为关键的故事线,结尾留足了钩子,看得出来作者野心很足,像是要打造一部宏达的系列作品出来。

  很是期待。期待这部用心精品之作能够大卖,也期待之后能有更多优质海盗作品面世。

  《南明海盗》读后感(六):我的文学梦

  1.

  这些天,随着《南明海盗》的出版在即,编辑几次催促我写篇文章,谈点什么,我连续两个夜晚枯坐,面对电脑屏幕,敲打了一些文字,删删改改,最终都不尽满意,还是舍弃了。

  再过几天,我就得带着家人,离开现在定居的这座城市,回到老家,为去世三年的母亲办理一场祭奠法事。依照老家风俗,办完这次三年祭后,母亲的灵位才能正式移入乡里宗亲的祠堂。

  世事变迁,时光流转,转眼间母亲已经辞世三年,回想往事,历历在目。

  2016年初夏,那时我正在埋头写作这部小说的初稿,母亲的身体迅速恶化,在市区的一所医院里做了初步检查,诊断报告不甚乐观,经过多方求助,最后我雇了一部车,独自带着母亲去到另一座城市的一家医院,安排她住进一间六人集体病房,等候每日的检查。病房里住的全是女病人,连看护的家属也都是妇女,我每天推着轮椅,送母亲到各个检验室做各式各样的检查,晚上就向医院租借一张折叠床,摆在病房门口的走廊上过夜。熬过漫长一周的全面检查,母亲最后确诊肺癌,晚期。

  那时母亲的身体已经非常瘦弱,癌细胞也已扩散到其他器官,医生不建议留院进一步治疗,母亲的精神还挺正常,一再催促要离开医院,我没敢把诊断结果告诉她。

  我又雇了一部车,经过几个小时的颠簸,赶回到我家所在的小区。母亲早早就在电话了交代好父亲,等我们走到楼下,父亲拿着一副筷子守在路边,朝我们身后抛去,母亲嘴里同时念叨着:倒霉事统统甩掉。

  病魔并未随之甩掉,母亲又经过两个多月的服用中药,病情不见好转,身体每况愈下,我匆匆给小说收了个尾,送母亲回老家。每天看着母亲躺在床上强忍癌痛,爱莫能助,托关系好不容易在乡镇卫生院弄到几支杜冷丁,听说容易上瘾,最后也没敢用,只能靠曲马多稍微止止痛,随着疼痛的增强,药量逐渐增加,最后彻底失效,母亲完全被病魔击倒,日夜伴随着阵阵剧痛,吃不下任何东西,睡不着觉,瘦得剩下一把骨头,蜷缩在床角,向老天爷苦苦哀求早日离开人世。

  这段时间,我才深刻体会到,什么叫做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在老家陪护母亲的那几个月里,母亲大部分时间躺在床上,很少说话,有一天她忽然从床上起来,一只手扶着墙,一只手撑着腰,缓慢挪到客厅,开口问我,我这些年天天关在家里,不是看书,就是对着电脑敲敲打打,也不想办法挣钱,以后怎么过日子。

  我回答说,我在写小说。

  母亲愕然,干瘦凹陷的脸上苍白得没有一丝血色,低头沉默良久,反问我,能挣钱吗?

  我哑口无言,母亲摇了摇头,失望地走开了。

  时间从那一刻跳回到十年前,2006年,我放弃了前途可观的学业离开大学校园,在社会游荡了一年,花光了身上的钱,终于走投无路,背着几本书和几件换洗衣服,回到老家。母亲没有责怪我,只是冷冰冰地问我,我以后要干什么。

  我回答说,我要写小说。

  无论是2006年,还是2016年,母亲都不知何谓小说,更无法理解儿子渴望写小说的冲动,一如我这做儿子的,从来都未曾真正体味到生活艰苦,谋生不易。

  2.

  母亲一生不识字,连自己的名字也写不来,但她却是一个很聪明的人。年轻的时候是个戏迷,白天上工,晚上与一帮姐妹聚在一起,围着一盏小油灯,一边织渔网,一边用织网换来的零花钱,凑钱租来戏本,让识字的姑娘诵读,自己也能记得个七七八八。镇上每年年底答谢神明,年初游神赛会,各村各寨都会筹钱请来潮剧戏班子演戏,她为了看戏,不顾刮风下雨,不惜摸黑走夜路,就算第二天得起大早干活,也要守在戏棚前,津津有味地看到剧终,不似那些凑热闹的,上半场看得糊里糊涂,下半场看得东倒西歪。

  母亲对许多潮剧的剧情和唱段了然于胸,在我很小的时候,她就常常牵着我的手,穿过老寨里狭窄弯曲的小巷子,走到村南的戏园子去看戏,给我买一节甘蔗,抱我坐在腿上,一面看戏,一面给我讲解戏剧的剧情,戏中人物的恩怨善恶,看得兴起,她也跟着哼唱一段。

  多少才子佳人、忠臣奸臣、国仇家恨的故事,就是通过母亲这样无意间地讲说,灌输在我脑海里。

  母亲早年所有对我的教诲,几乎都采取讲故事的方式,而这些故事,无一例外来自她听的戏本,看的戏剧。

  年少顽皮,少不了与斗殴打架,家里只有我一个儿子,别人家至少都有三两个,父亲老实巴交,又极少在家,我少不了受人欺负。母亲就给我讲,古代有陈李两户人家,陈家只有一个儿子,李家有七个儿子,两家隔着一道墙紧挨着住一起,又有点亲戚关系,俗话说,金邻居银亲戚,理应和睦相处,不料李家仗着儿子多,总是欺凌陈家,逼得他们搬走,还霸占了他们的屋子。多年后,陈家的儿子考取功名,当了个大官,衣锦还乡,李家的七个儿子都没出息,还在靠挖田螺度日,听说陈家亲戚当了大官,厚着脸皮前去巴结,最后被陈家的儿子好生羞辱了一番,还把祖屋要了回来。母亲就说,儿子再多,没出息,挖田螺,儿子少,只要有出息,一个就够了。

  为了劝导我好好学习,母亲经常给我讲这样一个故事:从前,有一个员外蔡老爷中年得子,生了一对双胞胎儿子,找了个算命先生来算命,算命先生就断与蔡老爷听,兄弟二人有云泥之别,一个在天,一个在地,大公子命里注定是要当状元郎的,小公子却终将沦为乞丐。蔡老爷从此就对两个儿子偏了心,一味宠溺哥哥,对弟弟不闻不问。十多年后,蔡老爷去世,兄弟俩分了家产,大公子自恃命中注定要当状元,不学无术,游手好闲,很快就把家产败光了,流落街头,靠乞讨为生;小公子自知命不好,加倍努力,发奋读书,最后金榜题名,得中状元。一样的家庭出身,一样的长相,一样的生辰八字,却有截然相反的命运,由此可见——母亲一再叮嘱我,只要肯努力,乞丐也会变状元。

  像老家绝大多数的农村妇女一样,母亲一生迷信算命,每年春节开正后,她都会找算命先生为家人,为我卜算流年运势,一生命运。算命先生都说我文曲星高照,是个读书的料,我也不负母亲的寄望,在学业上向来无须她操心。家里诸事不如人,母亲受尽冷眼,一辈子吞忍,一心盼愿着我将来大出息,有一个大好前程,谁曾想到,我会突然越出正轨,断了她的梦想。

  3.

  母亲把这归咎于我读了太多无用的书,把脑子读坏了。

  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我用过年积攒起来的两块半压岁钱,在镇上的新华书店里买了一本书,书名叫做《傻子的故事》,正如书名所展示的那样,书里写的尽是一小段一小段的傻人傻事,我回到家里津津有味地读起来,时不时被逗得捧腹大笑。母亲好奇问我,得知是一本关于傻子的书,就责骂我,别人都是花钱学聪明,我却偏偏花钱学傻子,真是傻得无可救药。骂完还要我回去换一本《聪明人的故事》。我当然知道书店不是随便想换就能换的,只好把书偷偷藏起来,不再让母亲看到,心里赞同母亲的说法,于是暗暗发誓,要做一个聪明人。

  只是从那以后,我就迷上了看书。

  那时小学附近新建一座造纸厂,每隔几天就会从外地拉来一大卡车的废纸,卸放在厂门外,堆积如山,我就鼓动了几个同学,结伴前去掏书,在废纸堆里翻找,如进宝藏,真是无奇不有,有写着外文的立体童话书、印有解剖图案的医学教科书、各种千奇百怪的杂志、小说残本,去了好几回,每次都能带回几本,也不管读不读得懂,尽数往家里搬。后来去的人多了,多是大捆大捆的搬回家里烧火,造纸厂用铁丝线圈起了围栏,拴了一条大狼狗,我就没敢再靠近一步,但从此养成了看书的不良嗜好,随便什么书,信手拈来,都能读得不亦乐乎。

  渐渐的,村里的电视越来越普及,武侠连续剧和武侠电影带动了武侠小说的流行,我家没有电视,我只好跟人借武侠小说来看,看得走火入魔了,把自己代入小说中,以为自己也是个可造之材,只是缺乏名师指点,于是模仿小说中的得道高人,深夜打坐,运气吐纳,一挥掌灭了蜡烛,就以为神功练成,心里美滋滋的,走路昂首挺胸,以为从此没有谁再能欺负自己了,没过多久,与人打了一架,被人揍得鼻青脸肿,至此才懂得,武侠小说里都是骗人的。

  武侠梦是破灭了,但是喜爱读书的习惯还是保留下来。

  4.

  曾国藩有句座右铭:每临大事有静气。

  我恰恰相反,每临大考必失利。中考受挫,与市区的重点高中失之交臂,上了市郊的一所普通高中。

  高中一年级,我还是一个懵懂少年,因为身边实在没有找到可爱的女生,可以安放我那悄然萌动的青春之心,我就把闲暇时光,都用在读一些随手能够抓到的书籍上,犹记得有两本书,至今印象深刻,其一,德国哲学家叔本华的《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其二,清朝中兴名臣曾国藩的《曾国藩家书》。

  叔本华的书我没有读完,或者更诚实地讲,我翻了没几页,书里那些坚硬而冰冷的哲学词汇碰撞得我昏昏欲睡,我坚持了好几个晚上,最后还是放弃。旁推侧引,加上望文生义,我大概从这书的标题和字眼上揣摩懂得,我们生活的世界,不过是存在人的意识中,世间一切皆为表象。如今我知道这样的理解,连皮毛也算不上,但这一观念,当时就扎根在我的脑海里,深深地影响着我,直到今天,依然对我的行为和思想起到很大的作用,如果以世俗的观点来看,这样的影响颇多消极。它时常把我的灵魂从躯体里抽离出来,像一个风筝一样飘荡在半空中,以上帝视角来俯瞰一切。

  相比而言,《曾国藩家书》就好读得多,也更具有现实意义。文字平和,谆谆教导,以身作则,不厌其烦地叮嘱子女、胞弟做人、做事、做官的道理。现在也必定还有人读这本书,全书读完也很可能会跟我当时一样,产生一种厌烦情绪,那就是行文过于啰嗦、唠叨,如粗茶淡饭,索然无味,然而寡淡之余,平淡中必能体味到曾老夫子的良苦劝导。简而言之,一为有恒,一为能忍。

  大凡人生经历过大起大落,又勤于思考的人,总会留下几句供后人铭记在心的话,抛开曾国藩在历史上留下的功过是非不做评论,他也算得上是一个智者,然而那时的我,十五六岁,未经风浪,无从深刻体会书中字里行间的深意,囫囵吞枣读完全书,松了一大口气,读懂的实在有限,只知道,要学这曾文正公,坚持每天写一篇日记。

  我前前后后写过几本日记,后来随着学习吃紧,就把它们与家里的藏书一起放在老家的阁楼上,对前面这两本书的体会,我不记得当年有没有写进日记里。多年后,当我离开大学,在社会四处碰壁逃回老家,受尽亲友的冷嘲热讽,我心灰意冷,重新把日记本找出来,随手翻开一本,抖落掉灰尘,在蛀虫虫洞间,发现了一行字。

  “人生如白驹过隙,如果没有理想,这辈子就白活了。一定要找到属于自己的理想,矢志不移,持之以恒,不达目的不罢休。”

  稚嫩的笔迹,无知的话语,当时让我倍感羞愧,可就是这样不食人间烟火的字句,我却一直奉为圭臬,那一刻,我真信了母亲的话,我读书读傻了。

  5.

  从高中到大学,我就一直在寻找自己的理想,在书里寻,在书外寻,白天想,夜里也想,就不知道自己将来要做什么,成为什么样的人。高考不甚理想,考上的专业与自己的预期相差太远,大学是挺不错的大学,专业也是很有前途的专业,而我却一直执迷于寻找自己的理想,无心学习,大部分时间泡在图书馆里看书。

  后来阴差阳错加入了一家文学社团,成了报社的主编,每天征稿、审稿、排版、校对,自己也写点文章发表上去,与三五同道中人倾谈文学,渐渐感觉找到了自己的爱好,却也还谈不上理想。

  直到有一天,一个模仿韩寒的《三重门》写了本小说叫做《十三重门》的作者,来到我们学校做演讲宣传,一时很是轰动。我作为学校几大文学社团的代表之一,参与了接待,有幸向他请教了几个问题,还向他要了一本签名版小说。那时我还不知道韩寒的《三重门》模仿了钱锺书的《围城》,而这位作者又模仿了《三重门》,实乃等而下之,回到宿舍,一口气把《十三重门》读完,对作者佩服得五体投地。想不到这个剃着光头,演讲也戴着棒球帽,瘦得像一只营养不良的猴子,说话还带着太监腔的作者,外表看起来完全是一个令人反感的社会小混混,在小说中摇身一变,成了一个人见人爱,到处俘获美女芳心的男主角。以前读书,从未见过作者的庐山真面目,这次算是让我见识到书的魔力,写小说,简直就是一种施展变身魔法的过程。

  我对《十三重门》爱不释手,并不是说我有多喜欢这小说,而是它平生第一次让我把作者跟作品联系起来,感受到写作的魔力。可惜没过多久,有人向我借走了这本小说,有去无回,理由很理直气壮——丢了。

  我不信一本书就这样平白无故丢了,多次找他讨要,从物质和精神多个角度解释了这书对我意义重大,它不仅是作者签了名亲手赠送给我的,还让我对书对文学对写作的理解,提高到他人无以企及的高度。最后他被我缠得不耐烦了,向我说了实话,那书已经送给他女朋友了,而他已经跟女朋友分手断绝来往了,所以书是绝无要回来的希望。

  “我看这小说也不过如此,你完全可以自己写一本。”最后他抛下这么一句话,拖着新女友的手消失在我眼前。

  那一刻,我突然有了一种灵魂出窍的感觉,仿佛身体被闪电击中,灵魂化作一缕轻烟从头顶上冒起,飘飘摇摇,俯瞰人世,一眼窥见自己往后的人生路。

  6.

  那年我正读大三,毅然向学校申请退学,没有对身边任何人说起,在一个初夏的清晨,拖着入学时的行李箱,孤身一人来到火车站,坐上了南下的火车。

  在随后的好几年里,许多朋友、同学、亲戚通过各种方式向我打探,询问我当初为什么放着好好的大学不读。在他们眼里,我从来都是一个斯斯文文,循规蹈矩的好学生,注定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为此,我编造了无数个理由,但从未跟他们提起,因为我有一个文学梦。

  我知道那样的回答,只会让他们加倍认定,我确实是读书读傻了。

  许多事情,只能默默地做。比如恋爱,在未定情之前,一方先高调宣布对另一方的爱意,往往只会招来起哄,最后以悲剧收场,徒增一出闹剧。

  如果有人指责我对感情冷漠,没有遵守诺言,那是因为我已经把最强烈的爱意,倾注在文学上。

  火车南下的两天两夜里,我激动得睡不着,为自己构思了一个最浪漫的未来,幻想着美好生活的方方面面,唯一没有考虑的就是金钱,然而正是这一考虑不周全,让我在接下来的好多个年头,吃尽了苦头。为了生计,四处奔波,走了一座又一座城市,换了一份又一份工作,度过一年又一年,所幸从未抛弃文学梦想。

  回过头来想,生活的挫折和苦难,也是一份不可多得的人生财富,只是当时陷身其中,备受煎熬。多少个夜晚,我从梦中醒来,梦见自己回到校园,重新过着无忧无虑的学生生活,回到现实,却是孤零零一人独处陌生城市里的一间简陋出租屋里,心头悔恨不已,却咬牙强忍,不断告诫自己,绝不能退缩,绝不言后悔。

  7.

  文章写到这里,已过凌晨四点,窗外大雨渐渐停歇,雨滴击打在玻璃窗上,滴滴答答。

  犹记得四岁那年,家里起了新房子,从老寨内搬到寨外,邻居有一个小男孩,与我年龄相仿,有一天,也是雨后新晴,他站在屋檐下,手里拿着一块乌糟糟、黏糊糊的黑豆团,一边啃吃着,一边擦着滴落在额头上的雨滴。我在一旁羡慕得直流口水,就差伸手夺过来。他似乎也意识到这一点,马上三两口塞进嘴巴里吃得精光,舔着手指向我炫耀,这东西可不是随便就能买得到的,这可是他爷爷的妈妈死了,专门做了来拜的。那时我心里就想,我家什么时候才死人,那样我也有黑豆团可以吃了。于是屁颠屁颠地跑回家询问母亲,挨了她一巴掌。

  母亲生前,家事都由她打理,我从来没有参与,母亲去世后,家里立即陷入大乱,凡事由我主理,忙忙碌碌了好几天,才办完后事,也来不及伤悲。清理祭品的时候,我在祭桌上发现了一盘黑豆团,那一刻,有一股强烈的悲痛感涌上心头,我终于还是没忍住,热泪夺眶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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