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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玛的读后感10篇

2018-09-11 04:13:01 作者: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费玛的读后感10篇

  《费玛》是一本由[以色列] 阿摩司·奥兹著作,译林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2.00元,页数:345,特精心网络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费玛》读后感(一):深入骨髓精辟

  人性的窥探,深入骨髓的精辟!

  嫌我的评论太短了????

  你有精力去看长篇大论么???

  你当读者的时间都是好浪费的么????

  2222222222222222222222

  无言以对白痴规定

  《费玛》读后感(二):读后诗

  《费玛》

  孤独的是在一个雨夜出发

  感到湿漉漉的头发已白

  怀抱常在

  却不暖、不是心中渴愿

  费玛,这些遗憾属于中年

  也可能从属了一生

  记录梦境和交谈

  挪移真实仿佛交替的填字游戏

  安特妮的经历值得一提

  说真的,你赞同那个男子

  他的出走代表一颗复苏的心

  费玛,谁看高自己

  谁又不承认自己的虚空

  生活变形 都是可能的

  让自我抽简成线条

  抓住它

  能辨识的理性之路

  驾驭它

  《费玛》读后感(三):一个鲜明的反英雄形象

  摘自《新浪博客》 作者阳光不锈

  阿摩司.奥兹(Amos Oz,1939— )是当代以色列文坛上极具影响力优秀作家。《费玛》是一部带有自传色彩长篇小说。这部作品布局精巧情节始于1989年2月12日星期一凌晨,到1989年2月17日星期六安息日结束,本书将费玛的人生故事浓缩在一周的时间内。

  从内容上看,《费玛》犹如一只万花筒那样变幻无穷。年轻时,费玛是一个有着特殊魅力男人,颇有前途诗人,在不断逃离家园过程经历了许多风流韵事。而现在,妻子早就离他而去,与另一个男人结婚,五十多岁的他过着独居的生活,并沦落成耶路撒冷一家妇科诊所的一名普通接待员,无能为力无所作为的一张一张地读报纸同学成功好友、同商业发达的八十老父、同出租车司机、同前来诊所就诊女人、甚至同厨房里的蟋蟀、同想象中的内阁阁员和一百年后将生活在耶路撒冷的约泽尔进行辩论、展开交谈。

  在费玛身上具有鲜明的二重性:一方面博学健谈关心政治,尤其是关心动荡的以色列现实喜欢友人在小餐馆谈论现在体制,研讨诗歌;另一方面他又显得夸夸其谈比较愚钝,缺乏生活能力,堪称奥兹的负面。在思想上似乎是个英雄,但在行动上却是个反英雄。尽管他的以色列和巴勒斯坦和平共存的建议正确的,但是迫于历史条件双方缺乏互信,他感到这个世界背弃了他,他感到自己的灵魂已死,缺乏雄心信心与自我兴趣。在人际关系上,用他前妻约珥的话说:就是什么也不爱,就是爱自己。前妻离开他时,有一段深刻的剖析:从前的你很深刻,而现在的你似乎在大多数时间都生活得很浅薄。不要生气,埃费。还有,不要想方设法地反驳我所写的每一句话,不要想方设法地提出反诉,不要想方设法地将我的话一块砖头一块砖头地拆毁,不要想方设法地将我击败。我不是你的敌人。击败我对你没有任何帮助……还有一点;要集中精力。不要整天唠崂叨叨,没完没了,不要在那里小题大做,不要见人就修正、听话则纠错。不要变成总是咽喉痛的人。不管怎么说,没人听你在说些什么。知夫莫如妻,前妻的分析切中了费玛的要害

  费玛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可在现实生活中无能为力,把自己的独身生活安排得一团糟,言语巨人,行动的矮子,生活中的多余的人,自称为约韦勒村的奥涅金。值得指出的费玛尽管有自己的职业,然而由于他不会合理地安排自己的生活,经常入不敷出,在作品中我们经常看到他身无分文电话费没有交,通讯线路被切断,沾染上懒惰、不爱清洁恶习,我们看到他还是一个啃老族,他的老父不时在为他的超支埋单,老父死后,在遗嘱中还为他留下了不少遗产。而他对父亲态度,并不友善,费玛自己也意识到这是因为母亲的过早离世才造成他与父亲之间情感上的隔膜。我不是这样看的,因为父亲思想比较现实,对费玛的好高务鹜远,不屑一顾,而对儿媳热爱科研踏实精神欣赏不已,这与他作为一个成功的实业家那种务实精神是分不开的。

  奥兹用传统小说叙述方式,把日常琐事、政治见解、耶路撒冷的现实社会结合在一起,展现个人与社会、性欲与政治、梦幻与现实、善良邪恶冲突。他不仅表现当代世界,而且追溯到古老的以色列文化传统。

  《费玛》描写的是典型凡人琐事,主人公费玛是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普通人,只是一家妇科诊所的接待员,经济也不富有,时常捉襟见肘。读者在小说中经常看到他的生活主要是睡觉、吃饭、上班、交友性生活,甚至包括上厕所。《费玛》一书注重表现主人公个人和家庭忧患以及社会生活的思考,把注意力转向人物内心世界。小说没有贯彻始终中心情节,有的只是无尽的“不由自主”的回忆和联想,奥兹通过对费玛六天生活琐事的描写使以色列人的昨天和今天都涌现在他的笔下,使作品成为今日以色列生活的一个缩影

  《费玛》一书验证了奥兹所认为的:“写凡人琐事的作品,并不一定流于平庸俗气,而不能体现辉煌崇高。”

  主人公费玛与女性关系构成了《费玛》的一个主要内容。费玛这位五十多岁的独身男人,身边从不缺乏性伙伴。奥兹是通过费玛性关系的描写来反映生活在现代以色列人的失望寂寞,灵魂的空虚失落。写性主要是为了写人,这就是他的作品与色情文学重要区别考虑到犹太文学的一个重要传统,就是善于利用男女之间的性关系作为一种隐喻来表达人与社会,特别是人与上帝之间的关系,那么,奥兹以此来隐喻今日以色列人与今日以色列之间的关系也就不足为怪了。

  《费玛》的希伯来文原名为“第三种状态”。“第三种状态”是指梦幻与现实之间的中和状态,它也代表对于一切矛盾归于和谐后某种复音状态的渴望。所以《费玛》也是阿摩司.奥兹最富哲学色彩的一部小说。小说塑造了一个鲜活的反英雄形象,表达了作家对政治、道德、家庭、性欲、罪恶苦难、死亡、和平、爱等一系列主题睿智思考。

  《费玛》读后感(四):奥兹:耶路撒冷的石头

  读以色列作家阿摩司•奥兹的小说间隙总会联想到另外一位以色列作家阿哈龙•阿佩菲尔德。倒不是说两人的写作风格相似之处,恰恰相反,阿佩菲尔德的写作专注于那些更为迷人的放逐主题,非生活化的场景,远离我们熟悉的小说母题。他的传奇在于十几岁时独自一人逃离了纳粹集中营,用他少年智慧与隐忍,远行千里,到达以色列。他是个无根的作家,是个被放逐的作家,是个经常在现实生活中发现荒诞特性的作家。奥兹的小说相对于阿佩菲尔德而言,更加的温和与生活化,尤其以家庭为主要的书写对象。作为当代著名的以色列作家,他们当然不可避免处理相似的主题,比如说常用自传性的题材隐喻以色列的文化冲突、身份焦虑、意识危机,以及犹太复国主义

  相似的不仅仅是因为这些,更多是体现在他们写作中处理这些题材的文学形式。菲利普•罗斯在与阿佩菲尔德的对谈中提出过这样的疑问:作为纳粹集中营的幸存者,为何他没有在小说中用幸存者的角度讲述自己的故事?为何还要用虚构角色,用想象的目光审视自己的回忆与经历?对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阿佩尔菲德的回答,他首先承认自己的作品都是源自个人童年的经历的一部分,但是他却说那些却不是“我生活的故事”。生活中发生在身上的已经发生,也就意味着,时间已经将其揉捏成了某种形状,如果按照这种发生过的原貌书写就意味着被记忆奴役。他说:“在我的心里,创作意味着排序、分类、和选择合作品的词汇节奏材料当然出自自己的生活,但最终创作是独立产物。”大屠杀的现实超出了我们的任何想象力,如果按照这种最为真实的写法反而容易变得虚假。只有用虚构的方式,选取令人信服的角度讲述这些故事,人们才更容易可信

  奥兹没有经历过相似的苦难,他的传奇是日常性质的,但是我们仍然能从他的写作中看到不同的以色列作家对不同文学题材倾注着相似的感情与文学方式。生于1939年的奥兹,自小在英国托管区的耶路撒冷长大。他目睹的历史是逃离大屠杀之后的犹太人生活的另外一种悲剧,目睹了无家可归的犹太人为了争取独立所做的艰辛斗争,眼睁睁看着犹太人与阿拉伯人卷入战争。在《我的米海尔》(1968)中,我们能发现奥兹自我经历的影子。但是颇为怪异的是,这部小说是以一个女人角度讲述她的婚姻与家庭。他改变了叙述的视角,只是通过主人公汉娜的对婚姻与家庭从向往到失落的过程,描述理想与现实的落差。如果这样的题材放在任何一个普通的作家手中,都是一个狗血通俗爱情故事。但在奥兹的笔下,这个普通的女人陷入爱情、婚姻、日益庸常的家庭生活,开始沉沦与觉醒的故事,因为结合了以色列挣扎独立的历史反而具有了一种超越日常生活的意义层面

  在奥兹看来,《我的米海尔》描写的是黎明后的时代,因为1940年代,人们只是渴望建立一个独立的国家,而到了1950年代,人们则应当开始独立的生活。就像人们经历了一个漫漫长夜后迎来黎明,黎明后则要开始一天的工作与奔波,他说他只是想集中探讨现代人怎样生活这一主题。两个普普通通年轻人的婚姻究竟错在了何处?造成这一悲剧的原因在于过于沉重的生活负担,内心对理想的火花被浇灭了。小说中的汉娜最终厌恶丈夫米海尔,因为“他对过去持有一种怀疑。把过去当成了一种沉重的负担。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没有必要。在他看来,过去似一堆橘子皮,需要清除掉。但也不能弃之路上。这样才不致弄得乱七八糟。得把它们搜集起来毁掉。自由轻松。只对自己未来计划负责”。对犹太人而言,他们唯一保留的也许就是过去的记忆,无论是大屠杀,还是无尽的挣扎独立,都是为了融入日常生活。但是如果生活的代价是怀疑自己的历史,无疑是消解了这一身份留存的痕迹

  我们能从这部奥兹年轻时候的小说中发现他对文学虚构的这一认同标志。与阿佩菲尔德处理大屠杀这一事实相似,他们都采用了别样的视角,从女性的角度讲述的故事似乎更加具有说服力。他们的自传性经历很好地融入其中,以至于我们都会从中寻找到某种情感上的认同。这部小说也成为了他早年的代表作

  还有《费玛》这部具有知识分子气质的哲学小说。同样具有自传性,但是这种自传性更多是从反思意义上而言的。费玛是个无所事事的诗人,除了与人辩论,关心政治和女人,他似乎对生活已经丧失了真正的兴趣。读这部小说的时候,很多人都能联想到自身的尴尬处境。费玛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可在现实生活中却无能为力,我们的生活如此庸常,而需要关心的事情如此之多,我们该如何处理生活与理想之间的这种失衡?按照奥兹的说法,本书是以不同的方式探讨一个同样的问题,即崇高的理想与残缺现实生活的矛盾。

  在《地下室里的黑豹》中,我们可以从另外的角度领略到奥兹对记忆这一题材的痴迷。这部小说同样有着自传性的片段,有着对童年时期一段历史的记忆与反思。从一个孩子的视角讲述在英国托管时期的巴勒斯坦的最后阶段小男孩普罗菲因为结交了一名英国军官,被他的同伴们污蔑为“叛徒”。普罗菲这个词汇是教授的缩写,“他们这么叫我是因为我沉迷于观察词语。(我仍然热爱词语:将其采集、排列、打乱顺序、倒置、组合到一起。)”我们会注意到这段话与开篇提到的阿佩菲尔德的话的互文关系。在普罗菲的回忆中,这个故事从一个词“背叛”向上追溯历史的缘起,让我们撕裂历史的缝隙,看到不同的风景。在他的记忆中,日益庸常的童年生活,因为结识了一位“敌人”却变得丰富多彩起来。奥兹无疑在提醒人们不能用一种单一仇恨的目光打量那段特殊的历史。黑暗时代里,也有些许的人性的光芒,有文明种子发芽。我印象最深的一个情节,英军在搜查到普罗菲的家中,发现了他父亲的一排排书架,瞬时间,那种敌意消失了,那种对文学以及美好的向往让双方进行了一场对话沟通与对话比冷漠的敌意更可怕。正如奥兹在小说的结尾部分中写到:“这就是我们的故事。它来自黑暗、稍作徘徊,又回归黑暗。它留下了融进痛苦和些许欢笑悔恨惊奇的记忆”。

  《爱与黑暗的故事》堪称是奥兹自传体长篇的大集成者,奥兹在描述家族历史和个人成长故事的同时,也描写了他童年时代耶路撒冷的文化、社会、政治生活,使作品含有民族史诗特征。小说相当一部分篇幅描写母爱。奥兹的母亲范尼亚美丽温柔,多愁善感,父亲是一位通晓十几门语言学者。在奥兹12岁那年,母亲因不堪忍受没有色彩的生活自杀身亡,对奥兹的心理产生强烈震撼影响到了他的人生和创作。沉默了半个多世纪后,奥兹第一次面对自己人之初的心灵创伤,对母亲的自杀进行哲学意义上的探讨,令人印象深刻。但是这里回忆仍然是变形的,虚构的。母亲的形象在奥兹的脑海里有过许多次的闪回,每次的回忆都不尽相同。这种类似发酵的回忆在书写中有了一种神秘难描的魅力,黑暗与温暖,记忆与遗忘,失落与拥有,隔膜与伤害并存。

  2007年,奥兹在阿斯图里亚斯亲王奖的答谢词《窗子背后的女人》中写到,读一本小说就能真正获得进入另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最隐秘之地的门票:“这便是我相信文学乃人类沟通之桥梁的原因所在,我相信好奇能够成为一种道德力量。我相信,对他者的想象可以疗救狂热与盲信。对他者的想象,不仅会让你成为更好的商人,或是更好的情人,还能成为更好的人。”这是文学的力量与魅力。我们能够通过作家的想象,把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故事折射成万花筒般的现实。现实比文学更精彩,现实也总强于人类的想象。我们可以把奥兹众多的风格迥异的小说看成他不同的人生。这样拼凑起来的也许就是一个更为丰满的作家。

  想起那个偈语一般的神秘说法,有人问他的小说风格是什么。奥兹说,你想知道我的风格,请想想耶路撒冷的石头。

  每一个石头都是故事。

  思郁

  2012-10-9书

  奥兹作品集:地下室里的黑豹、费玛、不一样的海、沙海无澜、我的米海尔、爱与黑暗的故事,译林出版社2012年版

  《费玛》读后感(五):想评,最终没有评

  至少现在,我不太想谈论这本书,因为不知道怎么说。我不想扯什么现代小说的文体或是犹太人命运和现实之类的,倒不是完全不会,只是觉得很无趣,而且不得要领。

  奥兹的书以前从未读过,倒是经常在书店看到。最初的那版装帧很差,感觉像是席绢的小说,新印的这批也不怎么样,完全没有设计感。我这人多少有点儿装帧控,虽然也买不起什么好看的书。

  总体的感觉是,这书写得很好,非常典范的现代小说,该用的技巧都用了。那股反思劲头颇像俄国小说,但形式又像是简化版乔伊斯。而且,对我来说更重要的是,这本书的主人公费玛,其龌龊和窝囊跟我有点儿像啊,呵呵!当然,除了事关女人的部分。

  所以,我大概三四天就读完了,这对懒惰如我者来说,实在是很难的。

  其实还是有许多东西想说的,但是,就像读任何一本事关内心挣扎的书一样,你读过了,觉得内心膨胀,许多话不吐不快,可等到坐在这儿准备写点儿什么的时候,却遭遇语言痛苦。

  这个故事太简单,以至于你无法去概括它,梗概之于它就像是用散文转述诗,必然变得既索然无味又捉襟见肘。同时,它又太复杂,像回忆和生活那么复杂,何况作者还时不时地去招惹一下上帝、命运和真理呢!

  于是,我决定攒鸡毛凑掸子,多看几本,然后再来说一说。

  ~~~~~~~~~~~~~~~~~~~~~~~~~~~~~~~~~~~~~~~

  其实,我刚才写了一个特牛逼的题目,叫《费玛——应许之地的多余先知》,唉,可惜了。

  许多天后~~~~~~~~

  给报纸写的一篇东西,逼出来的,不算正经书评,贴在这里备份吧。——

  《应许之地的多余先知》

  读过奥兹的这本小说也有几月了,一直都想写点儿什么,却又不知从何写起。题目拟了几个,头开了几回,好像有些话不得不说,但真要说起来,却总觉得文不对题,言不及义。说得好听些,叫做得鱼忘筌,可这是辩解之词,实际情况是,我写作和诠释的能力还有限得很,遇到一部像《费玛》这样奇特的书,便“理屈辞穷”了。

  之所以理屈辞穷,部分原因当然是因为这部小说相当复杂。说它复杂,不是因为故事,也不是因为叙述方式,毕竟这书只写了一个男人几天的生活,相当平淡,没有什么波澜壮阔的情节,而它的叙述方式在现代小说中也不算罕见,梦境,幻想,意识流,都没什么大不了。真正复杂的是书中的情绪,是一个男人的精神世界,说到底,就是一颗纠结的心。但不要误会我的意思,这里没有精神世界的天翻地覆,没有放下屠刀,没有浪子回头,也没有“你往何处去”,有的只是一个陷入泥潭的人在污秽中打滚,他四肢扭曲,双手互搏,咒骂世界,咒骂自己,时而充满高尚的情绪,时而又龌龊得惊人。说得崇高些,这个名叫费玛的男人像是灰土中的先知,在耶路撒冷这个神圣的地方受苦,诅咒,而如果要更接近眼见的事实,那就只能说,他像一头猪,正在猪圈里哼哼,嚎叫,充满绝望。

  没有什么比一头受到诱惑并充满愤怒的猪更复杂的了!以前看英国作家霍因比的小说《如何是好》,书中有个具有类似精神气质的人,被称作“霍洛威最愤怒的男人”,而我当时就觉得,其实他应该被称作“英吉利最愤怒的一头猪”。如果说乔治·奥威尔笔下的猪是暴民与暴君的代表,那么,霍因比和奥兹笔下的“猪”就可以成为现代知识分子中某一类人的化身。

  理屈辞穷的第二个原因也许更为根本。那就是,我在这头猪身上看到了一个相当龌龊的自己。一旦某个读者从一本书上看到了自己,其身影还颇像一头猪,那他的评论就很难于出口了,因为“人口中所结的果子,必充满肚腹;他嘴所出的,必使他饱足。”未说之前,人就已经心虚。

  可最终还是要说。不是为了说出什么至理名言,让这“奥兹最具哲学色彩的小说”显得哲理昭彰,而只是为了言辞本身具有疗病之效,一旦一头猪对着镜子说出了自己作为猪的龌龊与无能,它就显得不但相当明智,而且颇为坚毅了。

  毕竟,不能灵巧像蛇的,即使驯良像鸽子,最终总免不了在人前显出猪的蠢笨和肮脏,被狐狸们嘲笑。这正如,“公知”前面多出一个“臭”字,是免不了的。

  解读一个整全的奥兹,如同解读一个整全的耶路撒冷,非我能力所及。对于《费玛》,我的只言片语也必如管中窥豹,能得的只有一斑,这一斑就是费玛的三重面相。

  1 诗人费玛

  把费玛称为诗人,是因为他曾写过一首诗。那是在他中断学业,堕入“公羊年”之时。他追逐心上人到了欧洲,因超出预备役的出国期限被抓捕回国,跟营救自己出狱的恩人之妻苟且同居,后来又逃避责任而逃跑,跟酒店老板娘结婚,再次逃跑,跟三个偶遇的姑娘一起畅游希腊。在希腊,他爱慕一个姑娘,跟另一个睡觉,而第三个姑娘照料他,后来成了他的妻子(故事开始时已经是前妻)。那时他在夜晚燃烧的火堆旁思想,作诗,讲述希腊神话,向着三个美女高谈阔论,不知吹了多少牛逼,彻底征服了三个女人的心。用他的前妻所说,“我觉得你的身体不是身体,而是思想……到了夜里,每当你跟我们谈论各种思想的时候,我们觉得似乎能够触摸到这些思想。我们三个人都爱你,但我们并不彼此嫉妒……实际上,利亚特在晚上是代表我们三人和你一起睡觉的:通过利亚特,你和我睡在一起,也和伊利亚睡在一起。对此我无法加以解释,也不需要解释。你原本可以拥有我们三人中的任何一个,或者同时拥有我们三个。”这就是费玛短暂的诗人生活,如同魔法世界里精灵的生活。在这之后,费玛回到以色列,娶了约珥,与父亲约定再也不做荒唐之事。于是,魔法解除了,诗人成了庸人。他不再读书,思想,每天只看报纸,不停地与人争论,试图在辩论中胜过别人,好像胜过了别人就是胜过了世界。即将离开他的约珥在信中说:“在希腊你是活的,但在这儿,在耶路撒冷,你却不是活的。你只是存在着,但你存在的好像存在本身就是一种麻烦。”

  从精灵成为凡人,是大多数诗人的命运,因为诗人之为精灵,与其说是才华使然,不如说是灵感催动。费玛写出《奥古斯丁之死及在杜尔西内娅腹中的复活》之后就再也写不出诗,随即成了游荡在耶路撒冷的颓丧男人。是世俗生活让费玛不再是诗人,还是再也做不成诗人的费玛不得不结束诗歌的公羊年?或许柏拉图笔下的苏格拉底会坚持后一种判断。然而,我将提醒读者,除了自由、灵感、技艺,与诗相关的词汇还有“欲望”。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诗是欲望的产物。费玛情欲勃发之时正是他成为诗人之时,一旦情欲停歇,诗也就消失殆尽。他从强烈的索求和追寻变成了谄媚,在床上谄媚女人,更关心满足对方,而不是自己。魔法就是这样解除的,当诗人成为一个欲求逐渐虚无的“空心人”,灵感也离他远去。

  “我们是空心人,我们是填塞起来的人……”T.S。艾略特如是说。

  然而,一旦成为诗人,便永久地是诗人,虽然诗已经不在。血肉饱满的诗句变为愤世嫉俗的情绪和木乃伊般的臆想,以梦或乌托邦的形式留存。费玛曾说,他想要和小男孩迪米一起到加拉帕戈斯群岛生活,与巨龟为伴。他还曾经妄想,自己可以和前妻以及前妻的第二任丈夫一起生活,三人共同经营一家农场。后一种想法让人自然地想到了诗人顾城。他们都想过一种突破世俗禁忌的三人生活,如同置身一个异教的伊甸园,如同动物在原始的自然之中。这就是诗人关于人类生活那单纯的、不切实际的梦想,近乎白痴,也近乎真理。在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到诗人与猪那隐秘的相似性,因为柏拉图在他的《理想国》中曾让人虚构出一个与此类似的城邦,然后柏拉图的一个兄弟下结论说:这简直是猪的城邦。

  诗人的自然永远是那种虚构的个人化的自然,它并不对真理负责,却因此似乎闪耀着真理的光。费玛永远不会对生活感到满意,他所向往的生活是“雅利安人那边”,那是一种不可能的生活。如果他真的可能进入这种生活,他会立马发现,那是一种不值得过的生活。

  唯一属于费玛的,是尘世间短暂的“第三种状态”,不同于白天,也不同于黑夜。

  2 先知费玛

  从一开始,诗人与先知就是一张牌的两面,一个肉身的两种功用。就像盲人荷马、以赛亚、邓恩、里尔克和艾略特,所有的诗人都自觉或不得已地扮演先知,而所有的先知也都离不开诗句。哪个诗人不自视通神呢(哪怕是他自己的神)?谁能用世俗的话语说预言呢?据茨威格说,他曾偷偷去看过叶芝的诗歌朗诵会,看见叶芝手持烛火,低吟浅唱,不像是念诗,倒像是祭诗。叶芝是诗人自视为先知的典型,如爱尔兰乡土版的摩西。

  费玛也是先知,他曾准确地预言了战争和中东局势,他以先知般的愤怒谴责世人,每当他想要写下点儿什么,对政治话题发言,结果总是抛却现实的政治考量,而诉诸于对道德意义的探寻。然而,先知费玛没有祖先那样的荣耀,这或许是因为他没有受了祖先那样的苦楚。上帝在他面前隐匿,他嘲笑宗教,对上帝除了质疑和责问,没有别的话说,这就让他的先知形象多了一点儿小丑的气息。知识分子偶尔像祭司一样表现崇高,却不知道自己应该祭些什么。于是,他们诉诸历史,但连自己都不信服。费玛与一百年之后的约泽尔对话,却又说,还轮不到你来审判我!

  当上帝忙于回答“宗教大法官”的谜题之时,有谁可以审判先知呢?古代的先知口含天宪,传达上帝的旨意,而现代的先知就像他们现代的听众,自说自话,连自己也难于相信。在书中,这一窘境以费玛对自己的梦的不断记录表现出来。他每天清晨记录自己的梦境,却无法像他的祖先约瑟或是但以理那样解读梦境,因此也就更得不出什么益处。外面的世界,种族的仇杀还在继续,好像希特勒从来没死,大屠杀根本没停,只不过现在“我们”变成了“他们”,而可怜的先知费玛,连驳斥一下君特·格拉斯推卸责任的言论也做不到。

  先知费玛纠结于人们相互间的仇恨与上帝的默不作声,总是想要向人们宣传和解与爱的重要性,可是他的爱无所凭依,族群的和解遥不可及,这使他的内心陷入混乱。然而,从另一个角度说,也许正是因为他的内心陷入了混乱,才如此急切地寻找崇高的理由,为这种混乱辩解。在费玛身上,内在和外在的问题混杂在一处,正像是以色列民族悲惨的过去和现实的处境混杂一处,想要宽恕,却总是觉得敌人不值得宽恕。

  由此观之,费玛的父亲留下的遗嘱里说他“精于区分美好和邪恶”,既像是对他本人的一种讥讽,又像是引萧伯纳《芭芭拉少校》的典故,对费玛这类人表达着实干家的深深同情。

  可叹啊,在每一个应许之地,多余的先知竟被善恶之事弄得如此狼狈不堪。

  3 多余人费玛

  花花公子尤里曾说,世上只有一个费玛,可他却是个多余的人。连费玛自己也寻思着,他的朋友们都是能结果子的树,而他自己,约韦勒村的叶甫盖尼·奥涅金先生,一辈子都在制造愚蠢和谬误。可见,费玛作为俄式人格的学徒,是相当自觉的。他曾在朋友聚会中莫名其妙地背诵俄国文学片段,也曾说,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是一场南美杂耍,连契诃夫的一个短篇也比不上。在学着陀思妥耶夫斯基跟上帝闹别扭时,他俨然自视为伊万·卡拉马佐夫的继承者。

  然而,这个以色列的多余人与他的俄国前辈并不完全相似。奥涅金或者毕巧林显得可恨,而费玛更多的是可笑,他身上或许有点儿奥勃洛莫夫的气质,可让人印象最深刻的却是卡拉马佐夫式的神经质和契诃夫笔下小人物的滑稽颓唐。奥兹大概想要用这样一个人物代表负面的自己,要对之施以嘲笑,同时也包含自怜式的同情,所以他小心翼翼地学着契诃夫,一点一滴地刻画。套用他自己在《故事开始了》一书中称赞契诃夫的话,我们也可以说,奥兹“就像在化学家的天平上一样,在荒唐和心碎之间建立了一种微妙的平衡”。

  于是,这个也许可以被称作“反英雄”的耶路撒冷多余人就呈现在我们面前。他有一个习惯,每次小便都要与马桶竞争,尿到一半便去拉冲水的绳子,让膀胱里剩下的尿与奔涌的水赛跑。每次他都败北,马桶已经冲完,而尿还淅淅沥沥没有止息。他气急败坏地再冲水,可水还没有积蓄到足够的量,冲力小得可怜,他又不能耐心等到水箱蓄满,只好不了了之。

  这一反复出现的细节是对费玛生活的滑稽阐释。一个以色列本土的多余人,渴望成为强有力者,却没法聚集哪怕一丁点儿力量,感到世间生活是如此难以忍受,为天堂不能早日降临而暴跳焦急,对他人和自己都无可奈何。在他的身上,同为犹太人的卡夫卡那句至理名言找到了完美的例证。——卡夫卡说,真正的道路在一根绳索上,它不是绷紧在高处,而是贴近地面。它与其说是供人行走的,毋宁说是用来绊人的。

  说到这里,我想起奥兹就在本书中就曾提到了卡夫卡,或许,在这两个犹太人之间有一条隐藏的线?还记得那个谁也救不了的乡村医生吗?还记得进不了城堡的土地测量员K吗?这不就是现成的犹太式多余人么!

  诗人、先知和多余人,费玛的三重面相被我合在一起,竟然成了一头被嘲笑的猪。可这并不是一头普通的猪,正如开篇所说,它有一颗纠结的心,这让《费玛》这部书具有了现代小说那种独具魅力的复杂。说费玛是一头猪,也并不意味着它彻底的可笑,甚至值得鄙夷,因为若是那样这就是一部喜剧,可是如果你看过,你就知道,它带着太多悲剧意味。当然,当我说在费玛的身上看到一个龌龊的自己时,这头猪的确是相当可笑并值得鄙夷的。

  奥兹曾说,他作品的中心始终是爱与家庭。这种说法特别适合《我的米海尔》这样的作品,而像《地下室里的黑豹》和《费玛》这样的书则包含着一些更宏大的主题,虽然爱和家庭仍然处在中心位置,用以从根部解释主人公的性情。奥兹是一个典型的现代作家,他很少去写传奇性的故事,而是致力于发现日常生活的严肃性,用一个碎片折射全体。他笔下的人物在主要的方面不是外部事件的主人公,而是内在心灵的容器,他书写爱恨,只是为了展现那种心灵的落差。若是按德国学者顾彬的说法,小说的现代性真的如此重要,那么诺贝尔文学奖实在应该颁给奥兹,因为费玛这类人物是典型的现代人。

  拉拉杂杂说了这么多,回头看看,还是觉得言不及义,文不对题。伟大的书让人理屈辞穷,这实在是没有办法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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