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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是镜子的房间》经典读后感10篇

2018-09-23 03:35:02 作者: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满是镜子的房间》经典读后感10篇

  《满是镜子房间》是一本由查尔斯•R. 克罗斯(Charles R. Cross)著作,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2.00元,页数:390,特精心网络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满是镜子的房间》读后感(一):每一天都像是最后一天

  五里牌书店看完吉米•亨德里克斯的这本传记,这个昔日的摇滚明星一直过着混杂狂乱的生活,无论是他成名之前对于吉它的热爱,还是他短暂光环生活,每一天都像是他过的最后一天。可能天才需要燃烧的,为所欲为的天才却只能毁灭

  《满是镜子的房间》读后感(二):关于吉米的一切

  我想,关于吉米的一切,都在这儿了吧。先不说文字写的和翻译的如何,这毕竟是一本人物传记,按照时间顺序,把吉米短暂的一生烟花般,献给他的读者和歌迷。你可以不听吉米,也可以不看吉米,但决不能不知道他!“在满是镜子的房间,我只看到我自己”,吉米活着的那个年代,一切和毒品有关的摇滚(爵士),都深深影响了那时的吉米和其他很多人。或许短暂的烟花,更能释放最美的姿态,吉米留给我们的,永远都是最好的,永远都是那个“神”。

  《满是镜子的房间》读后感(三):浪人

  他始终拒绝了任何与音乐无关的工作。上床时还在练琴,睡觉时把吉他抱在胸前,早上醒来第一件事就是接着练。吉他仿佛成了他肢体延伸

  27岁早逝的天才浪人,试想如果吉米还在,会有多出多少经典唱片?抑或实验摇滚吉他专辑。。。一切都因为他走得太早。。。

  吉米不是故意要将布鲁斯、摇滚和节奏布鲁斯融为一体,只是他在音乐上的想象力就是如此宽广,任何门类的藩篱都无法限制而已。那年夏天他在格林威治村的地下酒吧所熔铸出的独特声音完全是出于偶然,但那是一个那么多灿烂辉煌、富于远见的偶然啊。

  《满是镜子的房间》读后感(四):一亿颗弃世之心——给H

  没有一本传记不因为怜悯而躲闪恶行

  没有一次生命不因为尝试高尚错过悲鸣

  没有一段音乐不因为遵从秩序虚伪环行

  没有一根手指被承认可以,并且真的能够

  穿过喉咙麻药蜜穴

  在弦上撕裂 掠夺 激愤 OXOXOX 安宁

  所以

  跟我走吧

  跟我睡吧

  跟我一起抱着吉他

  死于呕吐物争宠的喧哗

  跟我说说黑色

  说说升腾的喷射

  不 我从不想成为神

  看看汉堡店前少女眼睛

  我一离去

  镇子就打开几百扇门

  伍德斯托克托斯德伍

  一百万分钟躁动的音符

  一亿颗弃世之心

  带我走吧

  这世界不希望所有庸人

  闭上恶臭嘴巴

  《满是镜子的房间》读后感(五):体验Jimi

  和别的摇滚明星传记一样,本书作者致力还原一位伟大艺术家生平点滴。此外,作者还如一个小说作家般在笔下留下了不少伏笔,提前“预告”了下文内容,顺带将Jimi Hendrix的故事描绘得更加富有传奇感与戏剧感。接下来聊聊Jimi,从一个儿时反复聆听早期布鲁斯大师成长起来的俊俏黑人男孩,到一个技术精湛的伴奏乐手,再成长为一位极负盛名的摇滚巨星,也许他的生命只是昙花一现,但却无疑像一颗呼啸而来的小行星一般,撞击着“摇滚乐星球”,产生剧烈反应,以至于全世界玩着电吉他的孩子们无不从他留下的痕迹中摸索...... 读这本书时,为了尝试一种未曾有的体验,我我便打开音箱放着The Jimi Hendrix的三张专辑,以及10年前Gary Moore致敬Jimi的演出的现场录音,音乐所带来的画面感与书中描绘的幕幕场景叠加在一起,令人沉醉其中。。。希望同样喜欢音乐的你,能得到同样的体验。

  《满是镜子的房间》读后感(六):满是镜子的房间,我只能看到我自己

  一些有趣事情

  1. 当时黑人没有太多工作机会,演出也只是在特定的场馆演出

  2. Jimi在成名前,买的吉他大部分分期付款购买或者女友赠送

  3. Jimi去了英国才爆红的,因为美国一方面对黑人不太友好,英国当时是流行文化中心,而且英国人很多喜欢Blues风格音乐

  4. Jimi在一把只有一根弦的吉他上研究吉他,而且不停在研究做出不一样的声音

  5. 很多乐手只是把音乐当做备选的生存方式,而Jimi把做音乐当做唯一的生存方式

  6. 在酒吧看到偶像的演出,很多人看到偶像会说:你弹的太棒了,Jimi会问:你是怎么做到了,并开始讨论

  7. Jimi乐队成名的速度是:上半年给一乐队暖场,下半年反过来

  8. Jimi早期花哨的演出(黑人演出的猪肠院线),对之后大规模的、正式的演出中,吸引观众注意力,有下面的影响。

  9. 他翻唱了迪伦的歌曲,迪伦很喜欢

  10. 很多英国吉他手听过他的现场后,再也不弹吉他了。

  《满是镜子的房间》读后感(七):永远的吉他之神

  作为一个不太在行的乐迷,对吉米·亨德里克斯,我只知道他是摇滚吉他史上当之无愧的第一人,同时也是最大胆、最富有创造力的演奏家。但很显然,这样的了解是不完整的,而在《满是镜子的房间》中,我才第一次得以全面看到他的短暂人生,以及故事,好在这一切来的还不是太迟。不过,读这本传记,让我时时想起的是他的那段歌词:“我曾居住在一个满是镜子的房间,眼中能看到的只有我自己。”

  吉米把一把普通右手拨弦的吉他反过来改成了左手拨弦,而不是使用专门的反手琴,并且自创了一套技法;他把别的乐手最忌讳的回授变成了一种效果音;他使用的音色现在仍在使用并被奉为经典,那就是“吉米哇音”……虽然吉他演奏技术日新月异,但吉米所创造出的许多声音却从来未能被其他人复制。他的音乐是没有时间界限的,甚至70年代才出生的音乐家也受之启发。吉米有生之年只录制5张唱片,但却永远改变了摇滚乐的足迹

  在摇滚音乐史上,固然我们可以列出许多大师来,他们让摇滚变得繁花似锦,不时给人以充分想象,在那个空间里,我们能体验到的是它的魅力。而在吉米没成名之前,他在美国就像一个音乐混混,没人重视不仅如此,活得还是艰难。但一到英国,他好像一下子找到了音乐的韵律。但吉米没改变,只是歌迷们更喜欢他的风格(在美国,他这样的音乐天实在是太多了)。

  从吉米的音乐史上看,1967年的蒙特利尔音乐节是吉米第一个高峰,而伍德斯托克音乐节则是他最后的疯狂,1970年9月18日,吉米因过量服用迷幻药剧烈呕吐窒息而死。他对以后无数继承者的影响是无可估量的,这位巨匠的吉他技巧丰富的想象力对后人影响的结果竞争多于启示,这本身是他的力量形象象征。至今还无人能超越这位天才,或许永远也不会有。

  在这本传记中,畅销书作家和音乐记者克罗斯深入地为这位音乐天才描绘了一幅极具说服力画像。他从无数夸张描写私人信件,乃至亲自进行的300多次采访之中提取材料,这种精神本身就在向人们揭示了这个摇滚史上最为长盛不衰神话谜团——吉米·亨德里克斯是如何在短短27年的生命里白手起家,用吉他令整个世界为之疯狂,之后又漫不经心一手毁掉了自己燃烧的才华与生命。

  同时,这本传记披露了许多从未披露过的细节,比如吉米是怎样逃避兵役;对伍德斯托克音乐节等盛事做了精彩的描绘;而且还讲了很多他那些情人们八卦事实上,对于吉米的如此书写,不但没有减损吉米的魅力,反倒让人对他深感兴趣,这就好像吉米是我们的朋友一般,那样的生动,虽然他被称为吉他之神,在我看来,他性情一面,至少让我们为他的突然离世感到惋惜的。

  不管如何,吉米作为摇滚史上的天才,音乐带给我们的震撼,正如诗人谷立立所说的那样:“吉米带给我们的是生活灵感,这并不随着他的离去而有所减少,相反的是,从他的音乐精神中,能让我们找见创造的思想。这难道还不够吗?”而这正是乐迷们依然在怀念纪念他的原因所在了。

  《满是镜子的房间》读后感(八):为艺术而生并且没有余生

  他们……才不管《嘿,乔》走调了没有,他们只想听到点什么东西,然后奉承他。他们希望他给吉他口交,在吉他上摩擦他的老二。他们根本就不想听他弹琴。但吉米想弹琴,他一直都想弹得精彩优美。所以他就这么做了,然后他的吉他出了毛病,人们就开始动摇抱怨。他严厉地看着他们,知道这些人根本就听不进他想弹的东西,今后也永远没有听进去的可能。

  ——Germaine Greer,Oz

  (1)人生不过一场即兴。如何出生,如何长大,下一顿饭是什么时候,今晚在哪里过夜,怎么弹吉他,怎么撩妹儿,怎么成功,怎么死去……所有这些并不重要,不需要预谋和算计,重要的是怎么用自己的方式,说出自己的话,发出自己的声音。套路也是有的,但决定性的是那种完全不假思索不顾一切冲动,或说是一种冲力、一种激情,或说是一种疯狂。性,大麻,阿尔伯特·霍夫曼那惹是生非问题孩子(LSD),酒精,摔吉他,点火烧,兴之所至,就好。摇滚就是激情,激情就是混乱。混乱的家庭破碎的自我,凌乱的生活,真真假假人心言谈,各怀鬼胎的狐朋狗友,where's 梦想?where's 追求?后来那些同样眼神孤僻面色苍白青年们领会了很多,做到的很少——操起你的吉他!操起你的吉他!操……

  (2)Jimi Hendrix - Foxey Lady, Jimi Hendrix - Hey Joe, Jimi Hendrix - Little Wing, Jimi Hendrix - Purple Haze, Jimi Hendrix - Voodoo Child... 我的音乐库里,如是罗列着。脑海里也会映出一个浓眉大眼的黑小子,黑头发,硬硬的卷曲,总是奇装异服,东方式的,皇家卫队范儿的,或者夏威夷风情的,总之就是帅就是了,弹起吉他来左右开弓,总之就是帅就是了。除此之外,我并无意了解更多。其实很多年后,当老年痴呆的时候,除了那些旋律,那些疯狂的音色,和那个在台上如痴如醉的黑小子,翻飞的手指,扭动身体通灵舞蹈,其他我都不会再记得……27岁,我已经过了。37岁,我将要过了。所以我的使命就剩遗忘,直至无可遗忘……

  (3)人常会想到人生如舞台是的可惜并不一定是自己的舞台。你要拼命,卖力才能挤上别人的舞台,而大多数的人也只是挤到了台前,更大多数的人只能远远地看着,茫然跟着起哄,或者鼓掌欢呼……Jimi为那么多人做过托儿,最终托起了自己的舞台。当一个默默无闻的小角色,谁都可以呵斥甚至拳打脚踢,也许可以做的就是坚持,和厚着脸皮对着空气说:挤一挤啊。挤一挤啊。还是挤一挤吧,挤一挤得好,挤一挤便会有……生前事,身后名,and everything bad or good~ 有时我把这种庸俗叫做超脱潦倒落魄或者美女金钱不过是浮生,而艺术之魂永存!

  “这也许是爱,也许是困惑,从挫折之中诞生,不能与宇宙吉普赛女王真正做爱导致残损的心情自由表达音乐,我亲爱的吉他,请安息,阿门。”

  Jimi的一把Strat吉他背面写着他献给英国的这首诗,我愿把它理解为是献给所有为艺术而生并且没有余生的人。

  《满是镜子的房间》读后感(九):看,那个叫吉他之神的小男孩 [猫]

  但凡一个连Jimi Hendrix都不知道的人,一定不是真正的摇滚乐迷——尚不论我们都习惯叫吉米,没人会问“哪个吉米?”他何以被公认为吉他之神呢?你随便问一个乐迷或乐手吉米好在哪里,他们因敬畏激动而发出的各种断断续续、语无伦次评价,无非一个中心思想:“Jimi Hendrix的伟大无法用言语形容。”

  但读完Charles R. Cross这本资料翔实的传记,我们发现这个被捧为神的人,在唱片、巡演、追捧、酒精、毒品、骨肉皮的包围下,竟然是简单纯洁孩童的人——他只是个近乎靠本能生存的人,为吉他而生,为摇滚而活。他没有鲜明政治立场,参加反越战示威游行,也衷心倾慕男儿战场的精神;靠参军逃避冤狱,乐享龙虎之师的荣誉,也能撒谎自己是同性恋,只为提前退伍,早日开始音乐生涯。他没有明确的道德观念,一边劝朋友莫贩毒,一边在他们贩毒所赚的钱租下的屋里蹭住;跟着妓女、骨肉皮混吃混喝,却不认她们为他生下的孩子。他没有明确的种族观,这个在歧视黑人的环境下长大的孩子,能为马丁•路德•金之死奏响动人的哀曲,也能顺从那些禁止黑人用餐的南方餐馆。他没有明确的法律概念,只要有人肯签他,他就签;只要灵感来了想录歌,就立刻开录,完全不考虑这样会引起合同纠纷。他不懂得权宜之计,要做音乐,就不考虑任何与音乐不相关的兼职,哪怕难以维持生计。他胸无城府,眼里没有贵贱之分,不势利也不评判,随便接纳偶然认识的形形色色的人。他毫无心机,被经纪人压榨,被邪恶女友用毒品控制。他受过大穷,也赚过大钱,却始终对钱财不那么关心,挥霍完了作罢。甚至他对时尚的看法也是自然随机的——除了模仿Little Richard和Bob Dylan的发型——打扮全凭自个儿乐意,却不小心引领了时尚。

  另一方面,正是这种不管不顾的真实野性,让他在音乐中、在舞台上燃烧得更彻底,让他在录音室偏执地为一首歌不休不眠反复打磨,让他很少对自己的舞台表现完全满意,让他毫无禁忌地实验新的效果器,摸索新的吉他效果,让他在颠沛流离中学习各位大师、同行的技巧,让他不在意种族界限只关心音乐本身——当时不仅白人主流社会不欢迎黑人音乐,黑人音乐圈及普通观众也同样排斥白人音乐,这也成为深受白人摇滚(特别是Bob Dylan)影响的吉米早年屡受挫折的一个缘由,直到他背井离乡去英国发展才改变命运,成为第一个集黑人音乐和白人音乐之大成、征服全世界的黑人音乐家。也正是这种野性,让他达到人琴合一的境界,周身散发势不可挡的性感,征服无数人的心灵。

  这样的性感也吸引了不少真心爱他的女人和无数只享鱼水之欢的骨肉皮。这本书记录了他与大量女人交往的轶事。吉米一方面性欲强大,性力惊人,一方面又渴望与好姑娘做些纯洁的交流,享受温情浪漫的短暂时光。瞬间你就看到一个家庭破碎、缺失母爱、近乎贪婪渴求女性温柔的孩子,他渴望安定,又不知如何维系长久的情侣关系,只能在与一个个女人相处的瞬间燃烧他迷人的荷尔蒙。

  本书作者Charles R. Ross是资深音乐记者,也写过Kurt Cobain伤感揪心的传记Heavier Than Heaven,尽管吉米和Kurt Cobain经历相似,但比起前著,作者一面延续细腻的风格,一面做到了哀而不伤,并且加重了对时代背景和人物成长环境的说明记叙——没错,英雄是天时地利人和共同成就的。单单只看文字罗列每一场巡演状况,他服用的各种毒品,他身边来来去去的各色人等,你都能直观感受到强烈的混乱不安,推测几分吉米成名后到死前那几年内心的纷扰痛苦。本书翻译董楠,是多年摇滚乐迷,译笔流畅认真,注释丰富。建议读者读完全书后再看她那篇激情四溢又张弛有度、诗意盎然又乐感十足的译者序,你一定会有醍醐灌顶的快感。

  发表于深圳晚报6月17日号

  http://wb.sznews.com/html/2012-06/17/content_2088807.htm

  无论我怎么写,在董楠的译者序面前都弱爆了。。。。

  《满是镜子的房间》读后感(十):很多时候怀才不遇是因为你确实不够好

  鉴于本人少不经事并且不学无术,纯属站着说话不腰疼,所以这一整篇都是疯话,请诸位不要太和我计较。

  先引一段LYRIST大叔的短评:“印象最深的还是Jimi对黑白藩篱的纠缠,我最关心的Jimi的琴技的成长以及创作背景过程方面反而失望的空,估计作者也只不过是位畅销书作家,而且不会弹琴...”窃以为这段话基本道出了部分读者对Jimi传记的期望(以及期望的落空),并概括了(我心目中的)《满是镜子的房间》的基本风格:谈的大多是风月,若是涉及到音乐,基本上就以“无法用语言来形容”一笔带过了。

  书中涉及到琴技成长的部分基本只有“练琴练得抱着吉他睡着了”这样的描述,虽然很有教育意义,但是毫无方法上的指导,相较之下Slash在自传里好歹都提了两笔他小时候从某大哥处学来的练琴大法,更富启迪。至于创作背景,谈得就更少,更模糊,看来看去除了迷幻药似乎也没啥了,我几乎觉得Jimi嗑药等同于大力水手吃菠菜,嗑完药立刻就变吉他侠了,足见这部分有多么值得继续深挖。当然这类内容写起来的确不容易,尤其是从行文来看作者的确不像是会弹琴…所以,遗憾。

  为了写作《满是镜子的房间》,本书作者采访了300个人,至少在我看来,这300个人中很大一部分他是白采访了。我感觉作者一直在纠结一些细枝末节的问题,力图还历史以本来面目,所以把很多精力都投入到Jimi的三大姑八大姨身上。这对于还原Jimi艰难困苦的童年而言绝对是个伟大的举动,不过就像上文所言,作者应该是不弹琴的所以他…对音乐的理解始终停留在感性层面上,私以为这使得这些童年故事和Jimi的音乐人生之间是割裂的,他只看到了一些表象,比如Jimi崇拜小理查德、刻苦练琴,而没有把这些横纵元素结合起来进一步分析。

  或许是作者受采访渠道限制吧,促成Jimi名扬天下的直接推动力,也就是他团队中的几位顶级吉他技师,在书中只占了少得可怜的篇幅。我们知道Jimi Hendrix的音乐之所以这样伟大,除了他本人前无古人的高超技术以及作曲才能外,还有一个很重大的因素就是他使用了当时最新、最好、最高端的设备,这些设备中有许多都是为他量身打造的,他和他的团队创造了这些崭新的表达方式,之后才逐步为更多吉他手所用,从而彻底改变了摇滚乐的面貌,这也是Jimi对摇滚乐所做出的最杰出的贡献。若说我最感兴趣的,就是这群Jimi身后的技术宅了,当然,出于集中主题的考虑,作者这样处理也无可厚非,但是全书看下来,如果之前没有了解,我很难意识到Jimi背后有这等杰出的吉他技师,也感受不到Jimi之于电吉他的真正意义。

  此外,鉴于作者始终牢牢围绕着Jimi下笔,虽然很扣题,书中的Jimi却显得像一匹独狼。即便Jimi的形象再怎么接近一匹独狼,他也并不真得是一匹独狼,他是一个文化现象。但凡是文化现象,就有团队运作,就有时代背景。他背后是风起云涌的六十年代和蓬勃发展的唱片工业,如果说作者对黑人社区已经着墨够多了的话,对唱片工业则基本没怎么写,显得Jimi身边只有几个无良商人和一群骨肉皮。不还原真实背景便难以深入到人物内心,所以书中的Jimi大师仿佛不食人间烟火,与读者仍有隔膜。

  当然,《满是镜子的房间》仍然不失为一本杰出的人物传记。就一本通俗读物而言,它很好地完成了任务,情节很是跌宕,而且用了很多篇幅写Jimi的风流韵事,为广大读者展现出了一幅女体横陈的总统套房生活画卷。值得一提的是本书的翻译,十分精准到位,读来酣畅淋漓。

  最重要的是,这是个棒极了的励志故事。Jimi Hendrix于种族歧视最为严重的年代,在贫民窟里吃着百家饭长大成人;他的母亲是妓女,父亲是酒鬼,兄弟姐妹都有不同程度的先天残疾,分散于各个福利院。Jimi是两手空空来到这个世界上的,他早早失去了母爱,父亲也不靠谱,没有受过什么正经教育,更别提音乐教育。在人生的前三分之二,他从来没有离开过那个罪犯丛生的贫困街区。

  然而,就是这个Jimi Hendrix,第一次在伦敦亮相,台下便挤满了当时最炙手可热的一批音乐人,Eric Clapton和Pete Townshend像小姑娘一样,手牵着手听他演出;Rolling Stones创始团长Brian Jones更是评论道:“台下被水淹了,都是吉他手哗哗的眼泪。”

  在小日本的“摇滚”漫画里,往往会看到这样一批乐队,从不见他们练琴,写歌编曲都是小儿科,从边陲小镇上东京,初次登场就是万众瞩目,接下来就是大热单曲、千万歌迷,闲得他们蛋疼不已,只好每天忙着谈恋爱,倒退回源氏物语时代。可《满是镜子的房间》中所描述的Jimi Hendrix神话,却十分有说服力——尤其是当你在翻书的同时,还听着Jimi的专辑。当那些美妙的音符在耳边荡漾,我想任谁都可以理解为什么Jimi能够背着一把破吉他全世界畅行无阻,从贫民窟一路爬到世界之巅,每一步都有贵人相助。

  Jimi纵然是天才的,但是他每天练琴练得抱着吉他入睡。他再次证明了一点:很多时候怀才不遇,是因为你确实不够好。

  所以都别叫唤了,该干啥干啥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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