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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杀林肯》经典影评10篇

2022-03-15 11:00:59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刺杀林肯》经典影评10篇

  《刺杀林肯》是一部由Adrian Moat执导,比利·坎贝尔 / 杰西·约翰逊 / 汤姆·汉克斯主演的一部剧情 / 传记 / 历史类型的电影,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观众的影评,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刺杀林肯》影评(一):一般

  汤姆·汉克斯一身西服加牛仔裤的装扮出现在亚伯拉罕·林肯被刺杀的故事中,似乎存在了极大的违和感。一定会好奇汤姆·汉克斯在“刺杀林肯”的故事中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杀死林肯》用了很讨巧的方式给出了答案,因为整个电影根本就是以纪录片的形式出现的,而汤姆·汉克斯则是纪录片的主持人,作为故事的讲述者,兼故事的旁白。可以说,这是一部《荒岛余生》一样的独角戏,主角只有一个,就是汤姆·汉克斯。林肯被刺杀的故事不过是戏中戏,是作为独角戏中故事讲诉者口中的另外一个故事。作为整个电影唯一的大牌,这样使用汤姆·汉克斯确实做到了人尽其用。真要让汤姆·汉克斯去剧中扮演一个具体的角色,反倒是将他的戏份进行了弱化。饰演一个“主持人”,兼旁白,恰恰成为了这部电影中最大的亮点。

  《刺杀林肯》影评(二):书写历史的唯一墨水就是不断变化的偏见

  The assassination of Abraham Lincoln is witnessed by more than 1500 people, yet no two accounts match. Even now, scarcely two hours after Booth pull the trigger, the details fail to correspond. Mark Twain once wrote that "The very ink with which all history is written is merely fluid prejudice." And so it is that an objective account of any historical event simply does not exist.

  目击亚伯拉罕.林肯遇刺的证人有1500多人,但是没有两份证词相匹配。即使到那时,距布思扣动扳机还不到两小时,描述的遇刺细节却无法一致。马克.吐温曾经写道:书写历史的唯一墨水就是不断变化的偏见。因此,对于一件历史事件的客观描述,是完全不存在的。

  《杀死林肯》这个名字很像《杀死比尔》,而且一样的惨烈。《杀死比尔》的惨烈在于过程,《杀死林肯》的惨烈在于结果。《杀死比尔》中的新娘用一双战刀一路砍杀,见神杀神见佛杀佛,直杀到血流成河,《杀死比尔》则是以美国历史最伟大的总统之一亚伯拉罕·林肯命运剧场作为注脚,然后再次让原本可以名垂青史的刺杀者变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整个过程成为美国史上的最大的悲剧之一。

  当汤姆·汉克斯一身西服加牛仔裤的装扮出现在亚伯拉罕·林肯被刺杀的故事中,似乎存在了极大的违和感。一定会好奇汤姆·汉克斯在“刺杀林肯”的故事中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杀死林肯》用了很讨巧的方式给出了答案,因为整个电影根本就是以纪录片的形式出现的,而汤姆·汉克斯则是纪录片的主持人,作为故事的讲述者,兼故事的旁白。可以说,这是一部《荒岛余生》一样的独角戏,主角只有一个,就是汤姆·汉克斯。林肯被刺杀的故事不过是戏中戏,是作为独角戏中故事讲诉者口中的另外一个故事。作为整个电影唯一的大牌,这样使用汤姆·汉克斯确实做到了人尽其用。真要让汤姆·汉克斯去剧中扮演一个具体的角色,反倒是将他的戏份进行了弱化。饰演一个“主持人”,兼旁白,恰恰成为了这部电影中最大的亮点。

  作为一个“纪录片”,《刺杀林肯》以大量的细节去完备那个发生在1865年的大事件,所有的细节都尽量尊重历史,也尽可能去还原历史。它以刺客约翰·威尔克斯·布斯(John wilkes Booth)为主要视角,兼顾林肯,用客观的角度去带着人走进那一段历史之中。

  一方面,布斯为了完成他的大业,不停地进行着策划,并且一点点地接近成功。而林肯则将自己的生活按部就班地往前走,全然不知危险的靠近。两种人生,在不同的生活轨迹上原本是没有多少交集的平行线,现在却因为命运的捉弄,被历史的使命所驱使,悄然地靠近。林肯是伟大的,他的死让人扼腕。布斯的飞蝇扑火,演绎的则是另外一种无知者的殒灭,同样让人充满了同情。

  约翰·威尔克斯·布斯生于马里兰州,这是一个北方州,而且在美国的南北战争中也支持北方的州。但布斯却是南方的支持者,而且以他作为演员的身份充当南方的间谍,而且做的相当好。作为演员,他还是当时一位小具名气的人,拥有不少粉丝,是当时许多美国女演员追求的对象,曾经有一个女演员深深地爱上了他,但当她知道布斯并无意娶她时,就用刀划破了布斯的脸。

  真是偶然中的偶然,命中注定林肯将亡于那个晚上。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从天而降的机会不由得使布斯心中狂喜,并迅速集合佩因、赫罗尔德和阿茨罗德,准备大干一场。因为南方的主力部队已经投降,但还有希望起死回生,因为此时约瑟夫·约翰斯顿还有三万人马。布斯的计划很不简单,他希望一举杀死总统林肯、副总统约翰逊和国务卿西华德。于是他派出阿茨罗德去刺杀副总统约翰逊,佩因和赫罗尔德去刺杀原本已因为受伤而卧倒在床的国务卿西华德,布斯自己则娶刺杀林肯。结果,阿茨罗德因为喝醉了酒临阵退缩,压根没有采取任何行动。佩因和赫罗尔德则进展顺利,摸到了西华德的家中,赫罗尔德负责在楼下把风,佩因则扮成医生敲开了门,声称要给西华德送药,但西华德的儿子阻止佩因靠近西华德的房间,佩因于是拿出枪射击小西华德,结果子弹卡壳没能射出,佩因便以枪柄猛击小西华德,然后拿到匕首冲进西华德的房间,猛刺躺在床上的西华德。此时,原本守在西华德身上的女儿由于惊恐,推开窗户大喊救命,惊动了楼下的把风的赫罗尔德,于是他丢下了佩因独自逃命。佩因则一路砍杀,不仅刺到了西华德,还砍伤了卖力护主的男护士一名,打晕了西华德的女儿,又砍伤了冲进来的西华德的另外一个儿子,随后佩因觉得此地不宜久留,在外逃的过程中,在楼梯上他又撞见了一个倒霉的国务院信使,于是又看到了这个倒霉的人,直到逃到大门前,狂奔的佩因都在不停地尖叫:“我疯了!我疯了!”。电影《杀死林肯》中忠实地还原了整个过程。而且,令人不可思议的是,所有遭到佩因袭击的人最后都康复了,西华德在林肯死后的约翰逊总统任期里还继续做他的国务卿。

  在佩因行凶的过程中。布斯也溜到了福特剧院,因为他本身就是一个演员,在进入剧院时没有受到任何的阻挠。而在后台接近林肯包厢的过程中,警察约翰·派克本来应该是守在大厅通往包厢的必经之路上的,但是他对看戏毫无兴趣,所以躲到另一个房间去喝酒去了。而林肯的包厢原本应该上锁的,但这锁在几天前就坏了,也没有人报告此事。于是又是在一系列的偶然中,刺客布斯如入无人知阵一样,非常容易地就接近了林肯。晚上10点,当剧院的上演喜剧故事达到一个高潮的时候,布斯平静地把枪瞄准了林肯的左耳和背脊之间……共开枪8次,林肯被击中6次,其中5次击中要害。然而1675名观众中,只有很少人听见枪声,甚至坐在旁边的林肯夫人和几个陪同看戏的人都没有对枪声太震惊。

  原本布斯可以再次从容地从后台离开的,但他还是从包厢跳到舞台之上,并大喊“一切暴君都是这个下场。”之后才逃开了,并在之后的逃亡路上与赫罗尔德汇合,两人结伴向南奔逃。不过,在布斯调下舞台的时候,他的崴到了他的脚,并骨折,这给他的行动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在逃跑过程中,布斯终于明白了自己不是一个英雄,而是一个被人唾弃的犯人,这对他形成了巨大的打击。之后,在一个农场的谷仓里,他与赫罗尔德被包围了。赫罗尔德因为害怕选择了投降,无知的赫罗尔德以为只要自己投降,接受审问之后就可以回家了。布斯结果在被围之中,中枪身亡。有人说是自杀,也有人说是一名警察开的枪。

  对于布斯,电影的几句台词,很好地说出了他的思想、性格,还有他的新路历程。

  “四年来,老子不断听到自己视若圭臬的信仰被斥为叛国,而我哪怕在家也不敢吱一声,我咒骂那成心虚伪的时光,并开始视自己为懦夫,鄙视自己的存在。里士满在这场对抗宪法,对抗州权,对抗北方政权与制度的战争中沦陷,而一个残忍的暴君,一个杂种、没教养的乡村小丑,却意欲称王,我早该在就职演说那天杀了他,完全可以,当时我离他那么近。现在如果想援助邦联,就必须尽快,或许来不及了。绅士们,凯撒征服了无数罗马的敌人,却因为独裁而威胁了人们的信仰,布鲁特斯起而杀之,布鲁特斯就是我的榜样!”这是布斯起意由绑架到杀死林肯时的呼声,他梦想着因为维护旧传统而成为人民心目中如荆轲一样的英雄。

  “那晚包括国务卿西华德在内,所有遭到疯狂袭击的人最好都奇迹般生存了下来,阿茨罗德意图刺杀的副总统安德鲁·约翰逊宣誓就职美国第17届总统。林肯躺在白宫东厢的同时,布斯却坐在泥土与松针叶上,读着有关他的最糟糕的评论。读莎士比亚戏剧长大的人,此刻被他的傲慢自大所击溃。这惊天的一枪,瞬间改变了美国的历史进程,同时也对他所深爱的南方造成了巨大的伤害。”说这段的话,是作为旁白的汤姆·汉克斯,他极为精到地在布斯逃亡路上,点出了布斯精神濒于崩溃的过程。做英雄不成的沮丧,不被认同的牺牲,彻底击溃的此时的布斯。

  “布鲁特斯因刺杀凯撒而受人尊重,我却被视为杀人犯,成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不仅遭人唾弃,还身背该隐的诅咒。”这是布斯在逃亡路上所写的日记中的原话,更进一步地将汤姆·汉克斯的点评的要点描绘了出来。此时的布斯,已经彻底崩溃,死亡马上就要向他迫近,即便不是被围攻,也同样会因此而要了他的命。

  但作为一个拥有学养的君子,布斯即便在最后的关头,也没有因为赫罗尔德想要投降而排斥他,更没有杀了赫罗尔德。而是放了他任由他去投降,只是要求赫罗尔德不要向警察透露他的枪火的数量。并且,他还要求与围捕他的警力说,他只希望被自己的朋友逮捕,并愿意与围攻团的长官爱德华·多尔蒂中尉一人进行决斗。但爱德华·多尔蒂中尉迅速就拒绝了他,并说我们是来抓捕你的,不是来打架的。

  受伤严重的布斯倒在地上,要求爱德华·多尔蒂中尉抬起他的手,然后说到:“告诉妈妈,告诉妈妈,我是为祖国而死。”致死,他还认为自己才是真正的爱国者呢。在多尔蒂听到他的话之后,想要给他一点白兰地和水,但布斯已经不能吞咽了,最后喃喃道“没用了,没用了!”,随之咽气。

  在之后的审判中,原以为接受简单问询之后就可以回家的赫罗尔德被判处绞刑,与他一起被判死刑的还有佩因、阿茨罗德以及玛丽·苏拉特。前几位还比较好理解,玛丽·苏拉特的死刑则有些让人不解。她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个被判处死刑的女人,她的死不过是因为提供了场所让布斯他们进行策划。法官们认为这构成了组织者,系主犯。但这个可怜的女人的死,颇受后人质疑。在有关林肯案的另外一部同样尊重历史的电影《女同谋》,就是详解这个女人的故事。同时也形成了从电影观察林肯案的另外一个角度。

  最近两年里,连续出了《女同谋》、《林肯》、《杀死林肯》这样的片子,而且都极具品质,可以相互映衬着看,对于那段美国历史,可以看出不同的味道来。

  《刺杀林肯》影评(四):正点的复原了的传记

  汤姆汉克斯挂帅解说给片子多加一分哈。对准确性就不吹毛求疵了,本来就是历史吗,何苦去纠结到底开了几枪呢。 知道结局和来龙去脉,但还是跟着电影的节奏,紧张、担忧和惋惜。 刺客布鲁斯是个疯子,蓄谋已久的刺杀真的被他坚持了下来。如果说南北战争是因北方资本主义工商业与南方种植园奴隶制之间矛盾产生,那一个演莎士比亚剧的演员为什么如此冲动呢?刺杀成功后依然站到台上高喊什么万岁什么独裁的话,看来他心中的信念深入骨髓。但是螳臂当车,林肯死了,但精神流芳后人,博大的美国精神成了他们的主旋律,黄泉之下,林肯可以安息微笑了,就像看剧那样欣慰的笑。而布鲁斯,是不是像你的名字一样,依然悲伤呢? 刺杀林肯的现实是个悲剧,但效应却得到了升华。我总感觉林肯有意放松警惕,从而展示其宽容与亲民,倡导人生而平等,在那敏感的时期如此的不顾自身(总统的身份而非普通士兵)安危的心态,需要怎样的魄力呢?同样算是推行改革,这里面是否有我们的民族可以借鉴一下的东西呢?

  《刺杀林肯》影评(五):实质就是一个被人当抢使的屌丝刺杀大人物,结果成就了大人物成为历史伟人。自己作身后全国人唾骂的罪人

  实质就是一个天真而又自以为是的屌丝(口口声声说林肯是暴君,自以为是自由主义者,结果自己却歧视黑人,实质不过是以自由为借口为自己的自私开脱),布斯和辛克莱一样去刺杀大人物,以为自己这么做会被人敬仰成为英雄,结果却成就了大人物成为历史伟人。自己却成为身后被全国人唾骂的罪人。

  可怜这个屌丝刺杀前还以为自己是为了伟大的自由刺杀暴君,结果别人却不这样看 中国也从来不少这种人,以前的阿Q 和今天网络起哄的人都是如此类型。

  所以屌丝之所以为屌丝也是有着本质原因的,比如人云亦云,容易被洗脑等特点,而林肯片中的一句话显出了和布斯在思想境界上的本质区别:我可以被刺杀多次,我也只能死一次,可如果我活在恐惧中,却像是死了一回又一回,永无止尽。

  所以屌丝之所以为屌丝,伟人之所以为伟人是本人的思想境界所注定了的,所以看到这个帖子的人扪心自问一下你的境界如何?建议多看看历史书多思考提升自己的思想境界,而不是人云亦云容易被网络上别有用心的人洗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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