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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阑人未静》影评精选10篇

2018-10-14 02:00:01 作者: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夜阑人未静》影评精选10篇

  《夜阑人未静》是一部由约翰·休斯顿执导,斯特林·海登 / 路易斯·卡尔亨 / 简·哈根主演的一部犯罪 / 黑色电影 / 剧情类型的电影,特精心网络整理的一些观众影评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夜阑人未静》影评(一):冗余的形象

  构图精致不够极致叙述结构松散节奏缓慢人物塑造利弊各半。总的来说影片比40年代的黑色片有创新之处,但力有未逮。特别是人物设置不够凝练,譬如私家侦探、梦露都可有可无——那就当拿起奥卡姆剃刀毫不留情地切下去——在描述律师之频临破产时,完全可以一笔带过,因为影片之关键是在偷和跑上,因此律师和梦露那段纯属浪费胶片。

  相较而言,匪徒的塑造较为成功,格斯和迪克斯以及路易(看得出导演特别在路易的话痨上,下了功夫),但是,迪克斯的形象太过憨;那种本能式的粗鲁表现仍欠火候。另外一点就是摄影剪辑套路化,大大降低片子质量。MS和CU,就这么两种变化——开头时的远景配合构图不是很好么?

  《夜阑人未静》影评(二):小酒吧里的诗人

  《夜阑人未静》出现警察不一定是好人劫匪不一定是坏人老头少女出轨并不一定猥琐概念

  劫匪头子老博士,本来可以轻松逃脱,但是为了看完小酒馆里一个年轻姑娘跳舞,耽误了两三分钟,最后被捕了。这使他看上去不仅正直可靠内心里甚至还是一个诗人。

  被人认为是流氓的Dix,事实上很有骨气,对故乡念念不忘骨子里是个怀揣赤子之心顽固少年

  和少女出轨的Emmrich为了钱财不择手段,但是在临危时又十分淡定富有修养,安抚受惊的少女。

  电影并不惩恶扬善,它甚至表现出警察局长的“善”的生硬和僵化,他只知道对和错。而世事是如此复杂,人是如此丰富和多面。

  《夜阑人未静》影评(三):还是乡村之梦

  接近两个小时的影片,看的我一路很难受,注定毁灭罪犯们的命运让我的心一直很纠结,这部片当然很出色,但是看的我那么难受,我只能给它三颗星.赫斯顿总是太严肃了吧,就像片中的那位警长专员一样.很正义,但是让我喜欢不起来.

  影片最动人地方,是展示了每个罪犯的柔软.除了最先被干掉,也是心肠最硬的那个私人侦探以外,其它的每个人自己善良,柔软的地方.他们好像是可怜的小动物,带着自己个性上的弱点,垂死挣扎都市这个罪恶丛林里,无法掌控自己的命运.

  和漩涡之外一样,我在里面看到了对逝去的乡村生活的缅怀.片名,沥青丛林,就很好地表现出了对城市批评.里面的主角,是口碑颇差的大流氓,可是他最终要回到风景如画农场里死掉,死在伴随着他长大的马儿们的身边.他们其实都不是坏人,只是罪恶的城市吞噬了他们.

  《夜阑人未静》影评(四):夜阑人未静

  看微评很多人说这样的题材放到现今好莱坞来拍一定会更好看,这点我不置可否,毕竟“好看”的标准,影片中盗窃珠宝段落只有十分钟左右,不到全片时长的十分之一,似乎主创并不在意这一章节,如同很多现在的犯罪电影,人物刻画篇幅也不到十分之一,你瞧,大多的电影也就100分钟左右,时间紧,任务重,追求的是电影艺术 硬派的侦探小说本质上更接近经典文学作品案件本身的复杂性远比不上人物命运的复杂性来得重要,通常情况下,人物的性格引导行为,诸如做出决定选择盟友等等,却又间或的制造一些计划之外的麻烦,从而改变命运,让剧情急转直下主人公遭遇重重困难险阻,受着肉体精神上的双重折磨,或因邪恶贪婪受到惩罚,而性格上偶见光辉更加增添了悲剧色彩。早期的黑色电影植根于美国犯罪题材小说,却又不局限于此,休斯顿的处女座《马耳他之鹰》被很多人认为是黑色电影的开山之作,而本片又不同于《马》,前者以鲍嘉为中心,众多人物簇拥而上,而本片中的几个主要人物的刻画比较平均,没有明显的主次。影片前半段迪克斯借钱的几场戏看似与偷盗无关,实则明确了几个主要人物的性格,是一种前瞻性的描写,片中有一个细节,库比为教授安排住宿,留了风尘女子电话,教授欣然笑纳,并从该女子口中听到律师即将破产的传言情节上引出律师破产之事,细节上又交代了教授的生性好色,结尾为了看女孩跳舞而耽搁了逃跑行程也就显得顺理成章了。 影片中最让人同情角色当属迪克斯,虽然担当的是三个助手中的“流氓”一职,但既不好色,也非穷凶极恶之徒,他从不赖账,信任朋友,帮助无家可归夜总会小姐,称得上是个顶好的人,弥留之际对童年家乡往事言辞让我想起了《公民凯恩》中的让众人迷惑的“玫瑰花蕊”,最终,迪克斯拼尽全力回到了家族的农场,却流尽了自己的最后一滴血,让观者唏嘘不已……

  《夜阑人未静》影评(五):《沥青丛林》:一场无谓而又必然的犯罪

  《沥青丛林》:一场无谓而又必然的犯罪

  @霁月轩客

  《沥青丛林》(The Asphalt Jungle)这部电影精彩讲述了一伙城市犯罪团伙盗窃珠宝的过程及其覆灭记。作案者可谓犯罪精英中的精英,有绰号“博士”的高智商犯罪分子林登·施耐德,有高学历、熟谙法律有钱的艾默瑞,其余如开锁、驾车、打手,都是经过面试考核和筛选的。这样一次经过精心策划的盗窃做案,结局却是彻底失败:死的死,抓的抓,无一人幸免。艾默瑞饮弹自杀,博士人赃俱获。

  博士本人将失败的原因归结于“意外连连”。爆炸开锁“意外”地震动了报警系统,“锁匠”意外地被走火的枪击中,最保险的考比“意外”地成了“叛徒”。更大意的是,他因为多听了一段舞曲而让警察逮住了。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聪明如博士者,居然没有认识到一开始他找艾默瑞合作就找上了失败。更由于他的错误决定,迪克斯、戈斯、路易斯这帮人,像一群飞蛾扑向了篝火。计划的成功需要两点保证:一是如何盗到珠宝,二是销赃的问题。第一点需要钱,第二点需要社会门路广泛的精明人士,艾默瑞成了博士眼中首选。然而,一个可怕致命事实是,艾默瑞成了“破产大亨”,作案的雇佣费尚且无法支付,更别提收购赃物了,以致为了弄到钱要将宝石低价转手给保险公司等待艾默瑞的现金,让博士浪费了不少时间;艾默东窗事发自杀后,博士不得不提着几公斤的宝石逃窜,弃之可惜,留之又危险狼狈至极。

  一个注定失败、什么也得不到,还要付生命代价的珠宝盗窃,当然是一场无谓的犯罪,但这也是一场必然进行的犯罪。

  首先,艾默瑞正需要这样一场作案。经济上,他完全破产了。他怎么会不破产呢?家里要维持体面的生活,老婆由六个仆人服伺;自己又挥金如土,还包养着二奶。在这样昏暗而焦燥的状况下,博士和他的鬼点子无疑是一场及时雨,让他看到了光明和希望。只是他经济上太拮据了,贪婪使胃口变大,以致想独吞所有珠宝。

  博士刚出狱,也需要钱,不是一点钱,而是很多的钱,这样才够他移民到墨西哥,享受阳光和少女。他是一个有梦想、会享受生活的人。博士的失策,如果是被艾默瑞完全欺骗倒也罢了,当他警觉到事实时,却仍然干下去,那只能说是愚蠢了。其实,知道博士梦想的人,就应该清楚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的道理。无论如何,他想赌一把。大不了坐牢,反正他也算是快把牢底坐穿了的人,不在乎了。

  那个叫鲍勃·勃兰诺的家伙,是影片中死得最早的涉案人员。他的作用不可小觑,独吞珠宝,艾默瑞本来只是“想”而己,有没有这个胆还是个未知数。鲍勃成了他的军师,使他胆大妄为起来。鲍勃是个吊销了执照的私人侦探,替艾默瑞跑腿讨债,过的也是风雨飘摇的生活,艾默瑞的贪婪也激发了他的贪婪。最后枪杀还被抛尸河中,怎一个惨字了得

  迪克斯也正在到处借钱。他没有理由拒绝博士提供的酬薪丰厚工作。另外,他像博士一样,也是有梦想的人。他想衣锦还乡,从此过上天堂般的田园生活。也许,正是这种相似点,令他坚定地与博士站在同一条战线上。他终于躺在了家乡牧场草地上,不是带着大叠的钞票,而是淌尽最后一滴血的枪伤。

  还有其他人,都有着相同或相似的理由,参与这样一场万劫不复的珠宝盗窃。

  无谓而又必然,这就是悲剧的宿命深深地烙在了每个犯罪者的身上,当他们躬身于沥青丛林街角时,身后投下了黑色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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