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亲爱的(一)
我最亲爱的/苏打绿
1.
任桐每次跟任凤霞出去的时候,都感到浑身不自在,若是自己遇见熟人倒还好,就算躲不过也会找法子在半分钟内脱身,但被任凤霞遇见,她定会拉住本不属于她的熟人聊个没完没了。任桐最讨厌的一句话就是,你妈妈好漂亮。好像她是有多不配做她女儿似的。但她也的确不配,因为她无与伦比的丑陋。无与伦比是她从情书上偷来的词汇,在她13岁的时候,自己爱慕了许久的男孩子陈一笑,跟她的闺蜜熊思思写信,夸赞她无与伦比的美丽。她就如同照镜子一般,从无数情书里窥伺到了自己的反面形容词。她倒也不恨熊思思,因为从小到大也只有她跟如此扭曲的自己并肩作战。只是有的时候,她期盼熊思思彻底甩掉自己,换她一个人去流浪,因为不管流浪至哪里,她都会祝福熊思思能跟一个大帅哥组建幸福美满的家庭,哪怕那个人是陈一笑也没关系。
已经是深夜十二点了,任凤霞还没回来。任桐小心翼翼的穿上鞋子去将门口控制楼道的灯按开,以防任凤霞夜半摸黑再摔个狗吃屎。以前老师让小朋友拿家庭报表回家,在工作一栏上,任凤霞总是停顿很久,最后大笔一挥:公关。那时候总觉得这两个字有些不对劲,到底是哪里不对劲自己也说不出来。直到初中,她开始涉猎日剧,知道了援交一词,银座的鸭子叫男公关。她想起任凤霞每晚醉酒而归的可怜模样,竟也露出一副悲天悯人的表情同情起她来。那是不属于13岁小孩的哀愁。彼时,她已初中一年级,晚自习后再也没有多逗留,冲回家的第一句话就是,我可不可以不用读书了。那是任凤霞第一次打她,这个未成年时就生下她的女人,像姐姐般的女人,抽烟都会手抖的女人力气会有多大呢,但还是弄哭她了。当晚任凤霞就决定要走,也许不是当晚,当她从房里拖出一大箱行李的时候就能料到,那是早就准备好的。任凤霞从前是酒吧的驻唱,她怀了某个客人的孩子,这个孩子没有留下客人的任何优点。她生得大失所望。在任桐更小的时候她说过一句话,如果你是个男孩子就好了,也许你是个男孩子,你会长得像你爸爸。你不知道我有多想戚......这个戚字还没道完,她就醉过去了。以至于后来她回顾自己的整个18年都不知道父亲的全名是什么。
任桐从跪着的地上站起来随着她拖行李箱的步伐冲到门口,她不敢去抓任凤霞的手,而是按着行李箱,问,你走了我怎么办。问完她就开始后悔任凤霞的答案,因为她讲:你顾叔叔答应我了,他接你去照顾。说完她就将按着行李箱的双手松开,眼睁睁看着风韵犹存的任凤霞扭着大屁股离开。她还是没有回头。这也是她过继给她的基因,固执决绝,直至残忍。
第二天是周末,所谓的顾叔叔来了。门铃响了好几遍她都没有起床去开门的意思,她怀疑这个人是个老头子,而自己就是对方即将包养的情妇。但挣扎了一会儿后,她还是爬起来去猫眼里看了看这个人的扮相,小小的猫眼里藏着一个三分之二的人,黑色西装打领带,还没瞥见他的全脸就使得任桐噗嗤一声笑了,心想这人竟像奔赴葬礼一样。她继续佝偻下来,探到他的整个全脸,心咯噔一下冲到云霄,岂止一个仪表堂堂,从没想任凤霞能公关到这么好看的男人。见色起意,她开了门,邀他进来。
这个顾叔叔也对她十分不客气,也没有要进门的意思,就甩下一句,下面没有停车位,你收拾好东西,我去下面等你。第一个怕为了自己而开罚单的男人,罢了,反正她的皮相也毫不吸引人,今后的她也只是顾家的一位租客而已。等她开始专注于收拾,才发现可以带走的果然没几件,索性就将包里塞了几瓶任凤霞没来得及带走的高级化妆品。学识是没救,皮相还可以完善。她是这么安慰自己的。
从郊区开到了一个镇子上,想来这位顾叔叔也没有多有款,房子也是上个世纪的老破小。任桐从七位数的车上下来,感叹了一句,叔叔如果你这车允许典当,我们兴许可以换一套更规矩一点的房。那爬山虎随着墙根蔓延到三楼的楼顶,似乎在拼尽全力去汲取阳光的普照。她深感生命的旺盛,又嘲笑自己竟不如这小小生命。
“谁让你叫我叔叔的。”
“任凤霞啊。”
“你觉得我大得了你多少?”
“一轮?”
对方摇摇头,伸出一个巴掌的手指。
“哦,才五岁吗。”
“我叫顾于心,你妈说你叫任桐。”
“或许你是我妈的援交对象?”
“你妈的援交。”
在对方爆了粗口之后,她羞红了脸,终于禁言。
“你妈跟你想得不一样。”
“卖艺不卖身吗?”
“你果然幼稚,拿着行李上去吧。”
“你不上去吗?”意思是“你不跟我住一起?”
“我得亲自去参加一个葬礼。”
顾于心走了,冰箱里的食物堆得都快要溢出来了,后来的几天任桐都只吃一部分,因为她觉得另外一半是属于他的。但是他没有跟她讲清楚,这是专门为她准备的屋子——另一间冷冷清清。这跟住在郊区的那间毫无两样,同样没有人情味儿。
2.
但小孩子终归是小孩子,任桐在第6个晚上就给顾于心发了短讯,问他生活费什么时候汇给她,冰箱的食物都要被她吃完了。顾于心很快的回复道:茶几的抽纸下面压了一张银行卡,密码是你妈妈的生日。她完全没有领会到对方的重点,而是十分可笑的回了另外一句:你还说不爱这个半老徐娘。至此顾于心再无回信。
有了第一张银行卡之后,任桐去宠物店买了一只宠物猫,刷了一千八。再刷第一袋猫粮的时候,就显示余额不足。老板问她要不要换成国产的牌子,那个便宜一点。她忘了一眼刚选好的小狗,又将银行卡递了过去。
该死。她在宠物店外抱着猫的时候,考虑要不要再跟顾于心打电话,像他哭穷一番,但是她又认为对方可能不吃这一套,于是就在电话中先发制人,为什么你没告诉我银行卡的余额到底有多少,害得我都把钱花光了。没料到对方根本不屑一顾,反而回怼到,你一个初中生,一个月除了一日三餐用的了多少。终于还是败下阵来,她果断的断了电话,因为不想再听到葬礼男更难听的话。她到现在都捉摸不透那日他是要去参加谁的葬礼,甚至于连他穿便服的样子也想象不到。
抱着猫,傻傻的抱到公交站,最后被公交司机拒载。五公里的路程,悻悻走回家。那不是最难熬的一个傍晚,她只求冰箱里的另外半部分食物能供她撑到下个月。
3.
熊思思的电话半夜打来。
“你休学了?”
“是啊”
“为什么休学,你才初中欸”
“任凤霞跑了,我寄人篱下”
“跑去哪”
“天知道”
“那你住哪”
“葬礼男的家里”
“一个卖花圈的人收养了你?”
“兴许是吧”
“那我们还是朋友吗”
“嗯”
熊思思总是这样容易满足。好看的小孩从小就被人嫉妒,但她以为任桐与别的小孩子不同,所以她根本不知道任桐只是无暇顾及,毕竟要处理自己的家务事就足够难缠了。两个都是因为外貌“出名”而人缘不好的家伙,被上帝分配到一块儿似乎是命中注定的事。
当天晚上,任桐卷缩在被子里哭了,猫咪很认生,也不主动来舔一舔自己作为安慰,这让她觉得这宠物跟电影里演的一点也不一样,彼时她也怒了,说道:明天就把你卖掉。
第二天迷迷糊糊的醒了,翻了下手机,给自己发唯一短信的居然是陈一笑,他说:听说你搬家了,祝好。
看来他跟熊思思已经非常熟稔了啊,她一定告诉了他关于自己的所有事。当女朋友有了男朋友,自己往昔的女朋友就不再那般重要。友情的秘密也只能当作爱情的调味料。
她开始轻唤自己的那只新猫咪,唤了几声它都没出现。彼时电话又响了,是顾于心,一楼的死猫是你养的吗。
她立即冲到窗口,一滩猫血映入眼帘。
原来猫也会跳窗。如果它知道这样很丑的话,会不会换做安眠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