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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刊推荐 中篇小说 | 常芳:撒拉弗的翅膀(节选)

2017-11-17 10:30:14 作者:常芳 阅读:载入中…

新刊推荐 中篇小说 | 常芳:撒拉弗的翅膀(节选)

原文刊于《上海文学》2017年第11期

撒拉弗的翅膀

常  芳

盛夏,旷野里的草木都会疯长得厉害。有一种喜欢蹿长秧子的草,甚至能在这种炎热多雨的季节里,恣意生长着,把躯体向它们喜欢的任一方向,蔓延出一两米的长度。司马站在两个警察身后,傻头傻脑地盯着前方想了半天,也没能想起它们的名字。他房屋后面这个小花园里,花木却不是那么茂盛。非但不热闹,看上去,还给人几分冷清的萧条感。

他们旁边是一丛杂乱的月季花,稀稀疏疏几个花头,花瓣上挂满了晶莹的水珠。在另外两个警察挥动铁锹之前,司马一直盯着这些月季花,强迫自己反复地想:花瓣上的水珠是露水呢,还是夜里下了场雨,他没有觉察到?就像在此之前,他从来没有留意到,小花园里居然还有这么一丛月季花。他低头瞅眼脚下,地面异常干燥,丝毫没有夜晚里落过雨水的痕迹。

“挖到了?”两个警察一齐惊呼,又一起扭头看着司马,用眼神逼问他,现在还有什么可辩驳的。

“我没有杀人。”司马往前探着脑袋瞅瞅,口气仍然保持着先前的生硬,“我再重申一遍,你们就算挖出了什么人,也不代表这个人就是我杀的。”

“我们会有证据让你改口。”

左边那个警察幸灾乐祸地看着司马,侧过身去扬扬手,招呼着等候在旁边的一名女法医,让她过去验尸。然后,两个警察就谈论起了女法医的丈夫,一位刑侦痕迹专家,仅凭着案发现场两个伪装后的拖鞋印,就破了一桩轰动全国的杀人要案……

“从死者头部的创伤看,是被人用钝器击打多次后毙命。内脏已经出现腐烂,死亡时间大约三天零十二小时……”女法医勘验完那具从泥土里挖出来的尸体,扯下胶皮手套,掏出个小瓶子浑身上下喷洒一遍,才一脸冷漠地走过来,向叫她过去验尸的那个警察汇报着。

司马看着仰面躺在地上的死者,更准确点说,是一堆正在腐烂着、发出臭味的物体,思索着三天前自己都在干什么。在女法医朝死者走过去之前,他就已经从形体上辨认出了那个人——他们挖出来的,的确是他的房东老万。即便他被人杀死,埋进了泥土里,又被人从泥土里挖出来,浑身散发着腐烂后的臭气躺在那里,司马还是一眼认出了他。为了催他交房租,这个身材高大、头发稀疏的家伙,每月都要来敲几次门,要不就是将一张张催缴房费的纸条子,乱蓬蓬的络腮胡子那样,贴满他的房门。司马一直都在怀疑,这个人是不是患有某类强迫症,如果不是这样,一个精神稍微正常点的男人,怎么可能会在房客交上房租的第二天,就开始了新一轮的催缴,一张一张地,往他门上贴五花八门的条子,提醒他别忘了预备下个月的房费。“真想杀了他。”有段日子,司马每天从外面回来,站在门前看着门板上的纸条,心里就会抑制不住地,冒出这个恶毒的念头来。

“看来,是有人替我把他杀了。”司马小声嘟哝着,从那个厌恶的死人身上移开眼睛。

“再问你一遍,老老实实地回答,人是不是你杀的?”左手那个警察朝司马跟前走两步,眼睛逼视着,目光像两道闪电那样尖锐地刺着他。

“你就是再问一千遍,一万遍,千千万万遍,老子也没杀人。”司马回答完警察,忽然有些惶惑起来,疑惑着自己是在梦中,还是真的有人把那个十恶不赦的房东给干掉了。杀掉他的那个人,会不会是李大木?

“能不能说一下,胳膊上的伤是哪里来的?”

“什么伤?”司马低头扫眼胳膊上的创口,朝伤口位置指了指,“你说这里?骑在鲸鱼背上摔的。”他很想告诉他们,在跑完新闻的业余时间里,他有足够一块时间,用来跟踪他喜欢的某些女人,尾随到她们的住处,千方百计地想法子购买、或是伺机偷窃她们的各种丝袜。丝袜弄到手后,他会仔细地把它们装在烟盒、口香糖盒以及形形色色的小玻璃瓶子里,还会在各个装着丝袜的外包装盒上,用英语字母打头,做上各种各样的标记,标注出袜子主人的名字、来源、地址和时间,以及是否清洗过。现在,他已经收集了上千双丝袜,而且,他还在每个放满袜子的箱子里,一一放上了防潮防虫的干燥剂。他剩余的另一块时间,就是去海底世界训练白鲸,骑在一头白鲸的背上,张开翅膀,和它一起反复地跃出水面,骑在一道道闪电上自由地飞翔……

“骑鲸鱼……摔的?”那个警察眼里堆满嘲笑,盯住司马胳膊上正在发炎的伤口看一会,冷笑道,“怎么没去包扎?”

“我就喜欢看着它发炎,看着它流脓。”司马轻蔑地说,“哪条法律规定,人受了伤一定要去把伤口包扎起来?我心上现在有一百条伤口,都臭水沟一样在发着炎流血流脓呢,你来给我包扎一下?”

“这种态度对你没有任何好处。”那个警察又朝司马跟前迈一步,笑嘻嘻地抬脚踢了下旁边的月季花丛,弄得花瓣上的水珠四溅。有一滴,甚至像天使撒拉弗那样飞起来,将遮盖他双脚的两只翅膀落在了司马脸上。

“狗屁!”司马故意慢吞吞地,把那滴沁凉的水珠从脸上抹到手指上,然后看着警察脸上那丝还没褪干净的坏笑,游移不定地在心里安慰着自己:“别害怕,这是在做梦。一定是在梦里!”这么对自己说的时候,他又仔细回想一遍,断定自己真的没有杀人,尽管他心里一直都想把这个死人杀了。

一直想把这个死人杀死的,可不止他自己。司马带着嘲弄,咧开嘴角冲那个警察笑一下。昨天出门踢球时,李大木走出他隔壁那间屋子,看着门上密密麻麻的纸条,又癫痫病发作一样“啊啊”地大叫了起来。“真想把这个家伙给杀了!”李大木咒骂着,怒气冲冲地往下撕扯着那些纸条,撕得手舞足蹈,仿佛突然间被什么人下了蛊。李大木是他报社里的同事,负责他们那张小报的体育版。到目前为止,李大木有两个梦想,第一个梦想是摆脱掉老家县城里同床异梦老婆,在这座城市里有个真正属意于他、他也完全属意于她的女人;第二个梦想,是有朝一日能够亲临世界杯现场,从现场写回跟世界足球有关的一切报道,而不是像现在,一天到晚地拾人牙慧,而且还要千方百计地变换着花样,把那些牙慧调配得有滋有味

和李大木不同,司马只有一个梦想,那就是在这座城市里拥有一间,完全彻底属于一个叫司马的男人的房子。有了这间房子,他就再也不用看房东老万那张肿胀的脸,再也不用因为想起那张脸就莫名其妙地心慌和烦乱,一次一次地在心里演练着各种杀死他的方式。这些年,每年里总有那么两次,他老家的亲戚或者村里人,会因为各种原因,乘了汽车换火车,千里迢迢地奔了来,找到他。老家人都知道他在大城市里当记者,却不明白记者和记者也有着天壤之别。像他这种行业报里的小记者,尽管头上戴着顶记者的大帽壳子,实际上狗屁都不是,既不能铁肩担道义,更不能为他们请命。但老家的亲戚和村里人不管这些,他们只认准了他是个记者,就和权威媒体的记者一样有威力,只要开口讲句话,不论哪个行当里的大小官员,都会为了头上那顶沉甸甸的乌纱帽,把他们的话放在心坎上来回掂量几番。他是个顾颜面的人,不愿意父母在老家人面前丢了份,所以,每次都会选择打肿脸充胖子,凡是老家人来了,找上门,办什么事情姑且先不说,吃喝住宿这一套,他都要一一地招待他们。招待的结果,自然是花光了他口袋里积存的房租。于是,为躲避上门催缴房租的老万,他只好采取早出晚归的迂回战术。但老万可不是那么好应付的人物。他躲到第二天,晚上再回来,十有八九,老万已经把他的房门撬开,把他的铺盖家什统统扔到了门口的地上。“想给老子耍无赖?别废话,交不起房租就麻利地滚蛋!”老万拿出了杀手锏。这个家伙很清楚,在他的房子四周,像他们这类小报记者,是再也找不到比他的房屋更低矮破败、租金更低廉的藏身之处了。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还没有打到窗玻璃上。司马睁开眼时,下意识地摸了把手腕。手腕上并没有冰冷的手铐。他不放心,又心慌意乱地转动眼珠去瞅天花板,依次是镶有郁金香鎏金把手的衣橱和房门。据杜倾城讲,那些郁金香都出自同一位意大利设计师之手。最后,他的目光盯住睡在身边的杜倾城,定定地对着她那张自诩为美女蛇脸的面庞看了几秒钟,确定自己千真万确是在卧室的床上,不是在那个花园里,也不是在监狱里,这才长长地吁出口气,闭上眼睛,让全身肌肉跟着胸腔里那股惊魂未定的气息,慢慢地松弛下去。

平息几分钟后,司马起了床。他轻手轻脚地走到起居室,打开窗子,回身到电视柜上摸起支烟,重新走到窗边点燃了,站在那里慢慢地吸。他们居住在六楼。从差不多二十米的高度俯瞰下去,目光触及的全是层层叠叠,形状不一的树冠和叶子。有些树,比如香椿和无花果,它们每一个枝杈顶端的叶子,都像花瓣那样有序地排列着,宛若一朵盛开的迷人的花朵。在这些叶子也能绽成花朵的树的边缘,靠近路边的位置,是几棵在盛夏里也没能长出叶子的芙蓉树,它们的躯干并排站立着,失去生命的枝杈被太阳和风雨洗刷得透出一层惨白,可依然在半空中相互交错,相互慰藉着。杜倾城给他念叨过两次,说那几棵树是被对面楼上的住户偷偷用开水浇灌树根,一点一点烫死的。“他们嫌树上往外分泌一种黏稠的东西,落在车上洗都难洗。”不等司马开口,杜倾城已经把那芙蓉树被暗害的因由一并讲了出来。“现在的人心可真是恶毒,难以提防,连棵不会走路不会说话的树都难被容下。”最后对他讲这几棵树的死因那次,杜倾城一边弯腰给儿子洗着袜子,一边抬起头,从镜子里盯着站在她身后刮胡子的司马。司马早就看见她那种只对树木才有的悲悯眼神了,但他没有吭声,没去回应她。杜倾城是在山区里长大的,对树木似乎有种天生的依赖感,无论走到什么地方,一双眼睛首先要去睃巡的,都是那些树木。包括和司马结婚之前的那两年,她同司马说得最多的,也是他们老家山上那些杂七杂八的树,好像那些松树槐树楸树楝树榆树椿树之类的树木,因为生长在她老家的山上,就变得多么与众不同

盯着那些死去的芙蓉树,司马又琢磨起了老万和梦里那个生长着月季的花园。这会儿,花园里那些带着透明水珠的月季花,仿佛还在他心里来回晃动着,怒放的花瓣上散发出来的一缕一缕味道醇厚浓郁的香味,也堆积在他鼻翼间,蚕丝般萦绕着。他试着在那些缠绕堆砌的花香里用力呼吸一下,又呼吸一下。除了空气和他手里香烟燃烧飘出来的烟草味,他什么花香也没嗅到。真是奇怪。他想,除了结婚那年,和杜倾城到北京故宫里去参观,在皇帝老子们的御花园里转过一圈,他从来没有住过一次带花园的房子,甚至连真正带花园的房子都没见识过,哪里冒出来的花园。还有那个房东老万,司马想着他光秃的头顶和肥厚的肉下巴,想起自己从搬离那个杂乱无章的院子后,他甚至一次也没在心里闪过那张令人生厌的脸孔。

燃烧的烟头被晨风吹着,速度极快地烧到了手指。司马抖下手腕,朝外探出半个脑袋,把烟蒂按在外侧窗台上,漫不经心地揉搓着,想着自己当初最讨厌老万的,莫过于他不停地往他们门上贴的那些纸条子。老万往他们房门上贴的一张一张纸条子,不是要他们“戒烟”,就是劝说他们“千万莫去找小姐”,好像他们天天都在嫖娼吸毒似的。老万自己说过,他退休前是一家针织厂的宣传科长,钢笔字写得很有两下子,所以,他写在纸条上那些字,今天是洒脱的宋体,明天是漂亮的美术体,后天又换成了行云流水般的行草。老万变换着各种字体在提醒他们,说他们抽一包烟,就等于“咔嗒咔嗒”地被打火机调戏着,烧掉了一天的房租钱;若是去找一回小姐,一月的房租就裹着个避孕套大衣,从马桶里跑进暗无天日的下水道,转着漩涡溜走了。那些卖弄各种字体的纸条,都是从报纸四周围裁下来的空白边条,而报纸则是老万到他这里收取房租时,顺手从他屋子里搜罗走的。老万第一次往他门上贴纸条那天,正巧李大木提着足球跑过来,约着他一块外出踢球。站在门口看完纸条上的内容后,李大木坏笑了半天,说他真应该把这张条子撕下来,仔细保存着,“给著名记者司马同志留个档,等你将来有了女朋友,也好拿着这张条子去讹几顿酒吃。”司马记得自己当时嘿嘿笑着探出半颗脑袋去,让李大木先回去瞅瞅他住那间屋子,门上是不是也贴着这么张一模一样的条子。李大木疑疑惑惑地踅回去,果然,在他的门上,他也看到了一张无论从字体还是到内容,以至款式都完全相同的纸条。

“你这是准备杀死蟑螂,还是呛死屎壳郎?”杜倾城从卧室里出来,干咳两声,立在起居室中央盯着司马,让他赶紧把窗户全部推开。

“你应该说,是不是美国人跑来投了颗原子弹。”

司马推开窗户,折身往厕所里走着,一边嘲弄着杜倾城的夸张。

“我倒情愿是颗原子弹。”杜倾城对着司马的后背冷笑道,“问题是,没有。”

“找人给你造一颗?”在关闭厕所门之前,司马扭回头说。

“最好造两颗。但前提是,得有人有那种本领。”

“你有就行了。”司马打开厕所门,从里面伸出脑袋,“学跳舞学书法学京剧那些劲头,对了,还有学看风水,你随便拿出一样来,什么事情干不成。”

“你什么意思司马?你说清楚点!”

杜倾城奔到厕所门口,一把推开了虚掩的门,两眼瞪视着正在挤牙膏的司马。

“没什么意思。我能有什么意思。”司马望了她一眼,觉得她满头新烫的短发,就要张开大嘴吐出信子了。“我身边没人喜欢风水,也没人喜欢京剧。”

“你真无耻!”杜倾城说。

“好,我无耻。”司马慢条斯理地拧着牙膏盖,“我不无耻,还能做什么?”

“做什么?做王八蛋!”杜倾城看着司马把牙刷放进嘴里,摆出了和她休战的架势,她就狠狠地剜了司马一眼,“嘭”地摔上门,把司马关在了厕所里。

司马握着牙刷胡乱刷两下,突然连刷牙的心情也没有了,索性直起身子,和镜子里含着满嘴泡沫那个人对视着。镜子里的人一脸憔悴惶然,目光僵直,很有几分像香港电影里被道士驱赶的僵尸。司马和那个“僵尸”对峙一会,然后慢慢地举起牙刷,在镜子里那个人的嘴巴上来回刷起来,直到把那个僵尸的脸从镜子里完全抹掉。

房间里已经缭绕起了丝竹之声。一个咿咿呀呀的女人踩着丝竹挪移起来,接着满屋子里便荡满了水袖。有一瞬间,司马觉得有只水袖穿透木门,将红色的蛇信子跃过来,冰冷地在他脖子上缠绕舔舐一圈,又飞快地缩回去,“咝咝”响着退回到了那团乱如麻的丝竹声中。

这是杜倾城在“练功”了。从去年春天开始,杜倾城又热爱上了京剧,每天起床后第一件事,就是撅着屁股去影碟机里塞光盘,然后跟随里面走出来的某个女人,一笑一颦,一招一式地练着身段和唱腔。杜倾城开始学京剧时,司马不知道他们单位新换了局长,以为是她那位喜欢摆弄笔墨的局长,又有了新癖好。那天,杜倾城反反复复地练着阿庆嫂那段“来的都是客,全凭嘴一张……”练了一个早晨,司马从卧室移到书房,又从书房跑到阳台,忍耐到最后,胃酸都要吐出来了,便忍无可忍地走进起居室,伸手把那张光盘退了出来。在接下去和杜倾城的争吵里,司马才东一句西一句地弄明白,原来是杜倾城他们税务局里换了局长,新上任的局长不但酷爱京剧,并且是逢宴必唱。杜倾城一直在局办公室,空间距离上和局长挨得最近,但在新局长上任后的前三天里,她刚弄清楚他的癖好,还没来得及行动,就在当天晚上专为新局长设的晚宴上吃了一惊:稽查处里一个自认为还有点身段,有三分姿色的老女人,已经悄无声息地怀揣了几个京剧唱段,在席间一唱一和地与局长唱将起来,而且逗弄得局长一边佯闭着眼睛摇头晃脑地哼唱,一边还要时不时地停下唱腔和动作,睁开佯闭的双眼当起导师,或是调教那个女人声腔的起伏,或是纠正着某个字眼“在京戏里”发什么音。两个人陶醉在那些唱段里,来来往往,春光无限,完全忘记了周围还有一圈观众围着他们。杜倾城在旁边陪着笑脸“欣赏”着,强颜欢笑,不停地击掌叫好,心里头急得狼烟四起,咒骂自己变成了一头僵硬的死猪,慢了这一拍,也许,办公室主任的椅子,就会在那些崎岖又旖旎的唱腔里,跌宕起伏着易主了。于是,晚宴散席后,杜倾城火急火燎地回到家,拖鞋都没换,就到网上下载了些名家唱段,果决地放弃了为前任局长练了三年的书法和围棋,一心一意地学上了京剧。

李大木抱着球,大声嚷嚷着问司马“还去不去骑白鲸”时,司马刚坐进警车里。他被几名目光冷峻的持械警察押着,走出花园,穿过院子,最后到了大门口。刚走出大门两步,就被两名警察架离地面,塞进了一辆早就等候在门外的警车里。因为是盛夏,也可能因为警车在院子门口等候的时间过长,而院门外那棵可以遮荫的高大梧桐树,恰巧在前一天被什么人抱着盘电锯砍走了。总之,失去了梧桐树的庇护,暴露在太阳地里的这辆警车,车厢里面热得跟蒸笼一样,估计三分钟就能蒸熟一笼香菇肉包子。院子里居住的男女老少,上百口子人,都挤在门口一侧,满脸惊诧地看着他,好像和他一样,不相信他杀了人。为了表明自己没有杀人,是清白无辜的,被冤枉的,司马被警察押着从花园里一路走来,穿过院子一直到大门口,他都没有低头。尽管左边那个警察用力掐住了他的脖颈子,像按一头不愿喝水的牛去喝水那样,使劲往下压着,想迫使他低头认罪,按得他腰都弯了,他也没有把头低下去,让一张脸对着地面。

“真没瞧出来,平常斯斯文文一个小青年,怎么会杀人呢?”

“听说是个记者?”

人群里议论纷纷,仿佛有人在他们中间放了窝马蜂。司马听出最前边说话那个老太太,是他们这个院子里的治安组长,她每天的工作,就是胳膊上戴着用黄漆印了“治安”两个字的红袖箍,拎个马扎,坐在院子门口的梧桐树下面,不动声色地观察着来往经过院子门口的人,尤其是进出他们这个院子的人。司马依稀记起来,他和李大木两个人刚住进来那天,老万就给他们说过,这个老太太退休前,是他们纺织厂里的安全质量监督员,她最擅长的工作,就是能在一个人脸上,窥探出他有没有做坏事的企图。

“不知道那个老太太,这会儿在我脸上看出了什么。”司马带着嘲弄的表情,朝车外的人群扫了一眼。院子里那些人的目光长短不一、良莠不齐,但全在紧紧地盯着他。司马尽量平和地迎着众人投射来的目光,光明正大地和他们对视着,一边想,他在这个院子里居住快两年了,到现在才第一次发现,这个箩筐大的院子里,居然暗暗地藏纳了这么多人。这么想着,司马又朝那些看似陌生、但好像又非常熟悉的面孔上扫一遍,他们的面孔被强烈的太阳光照射着,每个人脸上都像是敷了层透明的塑料薄膜。太阳光在那些绷紧的塑料薄膜上流动着,仿佛是在一层反光的冰面上,小心翼翼地行走。

司马刚收回目光,朝院子里看去,就看见了抱着球从院子里走出来的李大木。

“还去不去踢球?”李大木走到院子门口,把抱在手里的球往地面上一放,然后像在球场上那样,让球在他两脚之间来回盘旋转动着,一边抬头看着坐在车里的司马,不明白司马为什么坐在了一辆警车里。

“哎,说你呢!你小子是不是被老总睡了,怎么突然跑上法制口了?”李大木把脚下的球重新抱起来,走到警车跟前,又扭头看眼几乎围牢警车的人群,嘿嘿笑着问司马,“发生什么事了?”

“老万死了。”司马看着李大木手里的球,有气无力地回答。

“老万?不会是租给咱们房子的……老万吧?”李大木看着司马,一脸的惊喜,“知道不知道怎么死的?”

“被人杀死的。”

“太好了!太好了!”李大木肆无忌惮地笑起来,一只手用力拍打着警车,“老天真是开眼,是谁这么好心,替我们把他干掉了。哎,你小子这回一定要卖点力气,借机把它弄成个大稿特稿,狠狠地批判批判这些‘城市’的既得利益者,让这些手里积存着几套剩余房产的该死房东,再利用房子欺压我们这些赤贫的外来者。看他们还怎么一边剥削我们,一边往我们租来的房门上贴条子,羞辱我们这些贫穷的无房者。”

“警察刚把他从花园里挖出来,都快腐烂了。不过,还能辨认出来。”司马觉得自己没有办法回答是谁杀死了老万,只好采取一种答非所问的折中方式,来回答李大木。

“快腐烂了?”李大木说,“开什么玩笑!他昨天下午往我们门上贴条子,我还看见了。”

“你能确定?”一个警察盯着李大木问。

“这有什么不能确定的,新鲜的糨糊,劝我们不要去嫖娼的《弟子规》还在上面粘着呢!”李大木突然瞥见了司马手上的铐子,笑着把一只手伸向司马问,“戴铐子的感觉怎么样?快取下来,给我戴上试试。这两年戴着顶记者的破帽子,什么样的烟酒美食都品尝过了,就是从来没有机会体验一下,戴手铐蹲班房是个什么滋味。”

“开什么玩笑!”坐在司马旁边一个警察,态度严厉地挡住了李大木伸过去的手,“请你马上离开,不要妨碍我们执行公务。”

“我是司马报社里的同事。”李大木拿出了一贯的那种嬉皮笑脸,“你们一定不知道,他写那些破稿子,最后都得我帮他润色。另外,他还喜欢到我朋友的海底世界去骑白鲸。黄河北岸刚开业的海底世界,去过没有?热带雨林,海底世界,你们要是去过白鲸馆,说不上还看见过他骑白鲸的表演。”

“他现在是杀人犯。”

“杀人犯?”李大木朝里探探脑袋,看了看司马,又看看他旁边的警察,然后呵呵笑着说,“警察同志,我现在能不能自我举报一下,说我和司马是同案犯?”

在一群植物中间转两圈,司马扔下牙刷,最后选择在马桶上坐了下来。马桶的水箱上也被杜倾城依山就势放了盆吊兰。司马坐在马桶上朝后一仰脖子,几个细长的吊兰叶子就跟章鱼爪子那样,冷森森地贴上了他的脖颈。司马没加防备,被植物叶面散发的凉气弄得心头一颤,但没有把脖子收起来,而是继续待在那儿,就当是被一个花枝招展的姑娘,用细嫩小手撩拨着吧。

在卫生间里养花,是杜倾城第一次回到老家去学风水,学回来的玄机之一。从老家回来,进了门,放下包,她就一声不吭地,把起居室里的花草一盆一盆地搬进了卫生间。司马在一旁问她干什么,她理也不理,直到全部搬完,才命令司马:往后坚决不能在起居室里养花了。“来回跑几百公里,风水先生就教了你这些玩意儿?”司马瞅着起居室里突然空出来的角落,花盆长年摆在地板上留下的一圈圈水渍印,很像是一个人头顶上一块块丑陋的秃斑。“起居室里摆了花,是不是容易招桃花?”司马看着杜倾城的背影,嘲笑着又加一句。“给你招一身天花。”杜倾城手里拿块抹布,来回擦着那些水渍,水蛇一样的腰来回扭动着。杜倾城对自己身体最得意的一个部位,就是那节水蛇腰。这些年,他们单位里每新换一任局长,她就会裸着身体在司马面前陶醉一番,说生在城里的女人怎么了,你见过几个城里女人有这么曼妙的腰身。开始,司马还会嘲弄她两句,诸如“这么好的身材,要是有人想睡的话,一块钱能睡几回”之类,后来干脆就视而不见,等着她自己欣赏得无趣了,再百无聊赖地穿上睡衣,结束她的表演。

“你在里头有完没完?”杜倾城咿咿呀呀地拖着唱腔走到厕所门口,用力敲两下门。

“我正在花园里赏花呢。”司马靠在水箱上,半天才作出回应。洗手池的台子上,是一盆白色牡丹月季,一朵正在凋谢的花头上,刚刚飘下一片枯黄的花瓣。

“神经病!”杜倾城甩着水袖说,“这辈子也没人指望跟着你,住进什么带花园的房子里。”

“你说要是在花园里杀一个人,把他埋进花丛下头,会不会被人发现?”

“那你得先买回来一幢带花园的房子。”

“你记没记得,我给你说过,我以前住过一间带花园的房子。”

“你肯定住过。”杜倾城在一个女人咿咿呀呀的唱腔里,嘲笑道,“我记得你和我结婚之前,是个王爷,整个珍珠泉大院,都是你家的花园。”

“我没和你开玩笑。”

“没人和你开玩笑!我是在很认真地回答你,王爷。你没看看那株月季花,开得多鲜艳哪,花瓣上的露水珠是不是还在晃动着?”

“我刚才给你说过吗?”

“说过什么?”

“花瓣上那些露珠啊。”司马努力回想着梦里的情景。那些露珠被太阳照着,一颗一颗都在闪着耀眼的光芒,既像钻石,又像他在老家时看到的,半夜里缀在低垂天幕上的星斗。后来,被警察押着往外走的时候,大概是被他们不小心碰着了,他听见它们跟雨点似的,一颗接着一颗,“啪啪”地落到了泥土里。

“那你看没看见,有一朵花正在落着,有两片花瓣还落在了你的帽子上。”

“我戴帽子了吗?我想一下……没有。”这点他记得很清楚,他根本没戴帽子,“但站在我旁边那两个人,两个警察,他们都戴着帽子。

“你没梦游吧?有病!”杜倾城的声音里,已经拧进了一根根带刺的细钢丝。

“梦游?”肯定不是梦游。他看过很多讲解梦游的纪录片,梦游的人什么都记不住。“我好像给你说过老家一个邻居吧,她就老是梦游,半夜里起来烧火煮了饭,早上起床后看见锅里做好的饭,就满村子里跑着嚷嚷,说她家里有了神仙。”

“你是不是也准备回山里去,变成个神仙?”

“真希望能回到山里去。”

“回去找野兽还是做野兽?”

“到一个有水的地方去,最好是有一条生着鱼虾的小溪。一箪食,一瓢饮……”司马信马由缰地遐想着。

“仔细想一想,你还真是适合到那样的地方去生活,最好是非洲和美洲。”“你也这么想?”“不是我想,凡是认识你的人,一定都会这么想。最好到玻利维亚去,找到安第斯山,那里的古柯叶一定能给你某种意想不到的力量。”“你真这么想?”“这有什么可怀疑的。你自己不是常说,你是这座城市里一个多余的人吗?”“是不是就像一头野猪,不小心走错了地方?”“野猪还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呢。”“这么说,我还比不上一头野猪?”“也不尽然。在一种条件下,也许可以比一比。”“哪种条件?”“无辜地被人杀死的时候。”“你相信……我会杀人吗?”“不好说,如果有人从玻利维亚给你带来了失传的阿纳里豆。”“这样分析下来,我也有杀人的可能?”“这要看环境。在某个特定环境里,每个人都有可能杀人。”“你是说每个人?”“我是说,首先要具备某个特定条件。”“什么特定条件?”“就是你必须要有杀死他的条件。”“必须杀死他?”“必须杀死他。”“没有别的选择?”“没有别的选择。”

“这么说,也许,我真的把他杀了?”司马从马桶上跃起来,仿佛海底世界里骑在鲸鱼背上那个人,在水面上闪电般地飞翔了过去。

看守所里的墙壁是灰色的,门也是又冷又硬的灰色。警察关上门走后,司马就坐在灰色的水泥地面上,盯着冰冷的墙壁,等待着李大木给他找的律师。李大木被一名警察踹下警车后,先是在地上翻滚了两圈,然后,捡起球,就势坐在那里,朝那名警察啐了口唾沫,嘴里骂着“王八蛋”,说不就个破手铐吗,老子什么时候真想戴着它体验一下,找到你们大领导,一只手腕就能戴上十副。骂完了,他就坐在那里“嘭嘭”地拍球。拍了一会,突然爬起来,把球抱在怀里,朝前探着脑袋,远远地说司马说,“你小子不会是偷偷摸摸地当了什么群众演员,帮他们在这里拍戏呢吧?”说着,他蹭到一个肩膀上扛着摄像机的人面前,笑嘻嘻地问那个人,“你们是不是在拍电影或是电视剧?”司马从警车仍然开着的门里看见,那个扛摄像机的人白了李大木一眼,什么话也没回答他,扭头就走开了。李大木尾随在摄像机后面走了两步,怏怏地站住了。他又扭头朝警车里面张望起来,好像是在寻找着司马。他用力地拍了拍手里的球,大声对司马喊道:“司马,要不是在拍电影,要是他们真认为你杀了老万,那你就在里面安心地等着,我现在就去给你找律师,为你鸣冤。”

司马没想到,第一个到看守所里来看望他的,不是李大木给他找的律师,也不是李大木本人,而是他才认识不久的一个女孩子,杜倾城。杜倾城是李大木一周前带进报社的一名实习生。根据李大木的介绍,司马隐约记得,她好像是学什么美术考古专业的。李大木在介绍她的时候,还特意告诉大家,杜倾城是这个女孩子为进报社当记者,专门为自己换的新名字。“到报社来的前一天,当然就是昨天,她刚把自己的名字,由杜春玲改成了杜倾城。理由很简单,因为她疯狂地喜欢苏东坡,喜欢‘为报倾城随太守’那句词。她认为这句词里面的‘倾城’,绝不是老师们在课堂上讲的,全城的百姓都随着太守倾城而出,而是有个名字叫‘倾城’的妙龄女子,紧紧跟随在太守左右,让太守大人忘乎所以,忘了自己的年龄,以为自己还是个青春少年。”

在杜倾城到来之前,司马刚被两名警察押着,带到了另一间有桌子和椅子的屋子里。因为是杀人重犯,他手上和脚上都戴着沉重的铐子。而且,由于手铐和脚镣连在一起,中间那条连接的铁链子又极短,所以,身材高大的司马只好一直弯弓着身子,用力朝前探着脑袋,两只手紧紧地抓着没有了腰带的裤腰,防止裤子脱落。

房间靠门口的位置,摆着张桌面肮脏、颜色暗红的破木头桌子。司马被一名警察押过来,坐在了桌子里面一把椅子上,面朝门口。杜倾城则坐在桌子的外侧,靠近门口的一把椅子上,脸对着他。房间和他被关押的那间灰色屋子一样,也是灰色的墙壁,也没有窗户。因此,在杜倾城跟随一名警察走进房间时,由于门外光线过于明亮,司马一时间并没有看清楚走进房间的人是谁。他只是看见,有个纤细的身体先是遮挡得门口黑了一块,然后,她后背上就背着一束耀眼的亮光,像洪家楼教堂穹顶上描绘的来自天堂的天使一样,张着两只在明亮光线里透明得几乎不存在的肉翅膀,从一片让人无法直视的光芒里钻出来,慢慢地落到了他面前。他一只手提着裤子,另一只手揉了片刻眼睛,再然后,他就看见天使杜倾城收拢了羽毛华丽丰满的翅膀,小心柔和地把它们收藏到腋下,隔着那张陈旧的木头桌子,一脸微笑地坐在了他的对面。

“怎么是你?”陪杜倾城进来的那名警察转身走到门外后,司马盯住杜倾城的两腋看着,寻找着她藏起来的那两只翅膀。

“怎么不能是我?”杜倾城来回打量着司马。

“这么说,你就是李大木给我请来的律师?没想到你还学过法律。”

“你不是还会骑白鲸吗?”杜倾城茫然地眨着眼睛笑起来。“什么律师,你明明知道,我一直在你们那里做实习记者。”

“那一定是李大木告诉你,我被关在这里的?”

“不用他告诉,现在,全地球的人都知道你杀了房东。”

“你是怎么进来的?”司马垂下头,局促不安地瞅着手腕上的铐子,它们冰冷的光芒剑一般刺向他的瞳孔,“我刚被押进来,按监狱的规定,好像,他们是不会让人进来采访的。”

“我相信你不会杀人。”杜倾城说,“我有个亲戚在这里当牢头,我什么时候想进来,都会一路绿灯,畅通无阻,没有哪一间牢门上的锁打不开。”

“我对他们说了,我没有杀人,可他们根本就不听我解释。”司马侧下脑袋,往桌面上贴了贴,抱着两只手挠了挠右边的耳朵,那里好像有几只吃了兴奋剂的虱子,在来回地奔跑着庆祝什么。他手上和脚上的镣铐,随着他手指挠动耳朵的节奏,稀里哗啦地响了起来。

“看你戴着手铐脚镣的样子,真是酷毙了!要是再往脸上和身上涂点鲜红颜料,比如番茄酱之类的东西,弄成鲜血淋漓的造型,我敢保证,你就是电影里一位不屈不挠的职业革命家了。”杜倾城摇着头笑起来,边笑边说,“不行,一会儿我得去找我姨夫,让他把我也这样装扮上,然后和你关在一间屋子里。让我们一起,体验体验职业革命者的牢狱生活。这可比你去骑白鲸有意思多了。”

司马看着杜倾城嘴角上得意洋洋的笑纹,猜想她和李大木肯定是被同一个魔鬼附了体,或是被同一个巫婆下了蛊。不然的话,他们怎么都会渴望着,和他一样戴上手铐,到暗无天日的牢房里来过瘾呢。

“我这个创意简直能算上天才了!”杜倾城为自己奇妙的想像鼓舞着,继续洋洋得意地笑着,“这样好不好司马?我们两个人,一个扮演未来的叛徒,一个扮演由特务假扮的视死如归的革命家。我来扮演那个革命家。你一定想不到,小时候看那些有特务的电影,我是多羡慕里面的女特务,多么想当一个女特务。她们烫着漂亮的卷发,涂着迷人的口红和红指甲,喝着红颜色的洋酒,穿着高级的裙子和旗袍,还有狐皮的大衣,手上戴满了宝石戒指,浑身上下珠光宝气,我甚至都能在幕布下面,闻到她们身上散发出来的香水味,它们有的是栀子花的味道,有的是丁香花的味道,还有的是腊梅花。真香啊!有很多次,我都被香得直想打喷嚏。总之,她们从头到脚那些漂亮的打扮,她们高傲高贵的眼神,简直迷死人了。”

“你和李大木都有毛病吧?”司马朝杜倾城骂道,“你们那里的人,是不是喝了一条河里的水,把食脑虫僵尸粉喝了进去,脑子被它们蚀出黑洞了。”

“这么说,李大木也是这么想的?”杜倾城回头朝门外的阳光里张望一眼,“嘘”了一声,“也是。”她放低声音,满脸兴奋地说,“这种游戏两个人玩肯定不够刺激,干脆,我去把李大木也一块弄进来。”

“滚你妈的!”虽然有些疑惑,司马还是大声骂道,“老子没有杀人!我现在一心只想出去,离开这个墙缝里到处往外钻魔鬼的地狱!”

“你着什么急嘛,”杜倾城满面春风地笑着,“多难得的一次机会!我们借着这里的牢房,排演一出微型的舞台剧。当然,要是你们愿意做木偶和皮影,咱们也可以当作是在表演木偶戏或是皮影戏。反正大多数时候,我们不是木偶就是皮影,不怕再多扮演一次。”

“你行行好,饶了我吧。”司马被杜倾城愚蠢的想法弄得哭笑不得。他两手抱着拳头,“咚咚”地在桌子上砸几下,手铐和铁链子,那堆冰冷的铁器,也稀里哗啦地相互撞击着,在桌子边上吵闹成了一团。

“对了,排练的时候,就用这些手铐脚镣制作背景音乐和伴奏乐。我相信,一定还没有人拿这些刑具当过乐器。天哪,我突然发现,原来我还是个戏剧和音乐天才!”杜倾城的眼睛蚂蝗样紧盯着司马,“你说,世界上是不是还没有人想到,用牢房里的刑具来演奏音乐?”

“简直是神经病!”

司马愤怒地站了起来,离开椅子,提着裤子,弓着腰,拖着手铐脚镣,叮叮当当地朝阳光耀眼的门口走去。不过,他刚走到门口,就被站在门外的李大木拦住了。李大木鸟一样伸展着两只胳膊,上下挥舞着,往房间里驱赶着司马,一边赶一边说:“我在外边都听到了,杜倾城这个创意真是太棒了。我已经和这里的监狱长谈好条件了,只要我们能排演好这出戏,他们就相信你没有杀人,就会放你出去,还给你自由。这样,你就可以去干你最喜欢的事了,收集女人的丝袜或是去骑你的白鲸。”

“我没有杀人。”司马躲闪着李大木挥舞的胳膊。

“这可不是你说了算。”李大木变得像只老狐狸,一张狐脸上挂满了狡猾的笑容,“没有杀人,他们为什么把你抓来,还给你戴上了重刑犯的手铐脚镣?”

“你可以给我作证。这些天,为了市长出国考察蓝色太空城市那篇稿子,我们是不是吃住都在报社里?”

“跟没有人相信你的话一样,也没有人会相信我的话。你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配合杜倾城演好戏。”李大木踮起脚尖,从司马的肩膀上往房间里瞅一眼,低声说,“你知道这里的监狱长是谁吗?他是杜倾城的情人!”

“杜倾城的情人?你说她和她的姨夫……是情人?”

“什么狗屁姨夫。他们就是在床上捉鸟玩认识的,所有的嫖客都可以是她的姨夫姑父大叔大爷干爹二舅。这么说吧,杜倾城她就是个小婊子。”

“那你为什么,还要听任一个婊子摆布?”

“你怎么就不明白,现在这个世道,还有谁比婊子更有本领?我给你说过吧。我们老家县里提拔县长以下的干部,都要先经过一个全县著名的婊子,要让她来决定,提拔张三李四还是王二麻子。”见司马神情有些犹豫,李大木鼓动着肥大的鼻翼和两片丰厚的嘴唇,继续游说着,“你不是一直说自己没杀人吗。你有没有杀人,咱们两个说了都不算。就是长有六只翅膀的撒拉弗,甩掉两只捂着脸的翅膀,恐怕也没有用。现在说了算的,只有杜倾城。”

“我不相信!”

“兄弟,信不信由你。但我可以向你保证,你要是不配合杜倾城,和她一起排演完这出木偶戏还是皮影戏来着?舞台剧?不管什么戏吧,你若是不答应她,你的下半辈子,就只有这些手铐脚镣会听你说话了。”

“去他妈的——随便你怎么说吧。”

司马无力地嘟哝着,对着强烈的阳光吸了口暖洋洋的空气。空气里有顶着露水的小麦的味道,在太阳下暴晒的稻子的味道,山野里蘑菇的味道,还有一些成熟浆果的味道,他甚至在那些浆果的味道里,看见了一嘟噜一嘟噜闪着紫光的野葡萄,和一粒一粒的天目茄。天目茄白色细小的种子,没头没脑地拥挤在豆粒般大小的紫色果子里,就要爆开了。李大木一直挥舞的胳膊,此刻已经垂下来,耷拉到了两条粗壮的大腿边;领口胡乱敞开着,嘴角往下拉着,满脸胡子拉碴。司马猜想他这些天是不是真病了。这个狗日的,最近两个星期里每次出去踢球,他都踢得有气无力,像是被人抽走了筋骨,身体里只剩下一堆来回晃动着的烂肉,还在那里一起一伏地,做着呼吸状。

“李大木说得一点不错。”杜倾城走过来,手指狐狸尾巴那样来回扫着,拨弄着司马身上从手腕连接到脚腕那根粗大的铁链子。铁链子上的环扣激情汹涌地碰撞着,金属和金属相互击打的声音悠长悦耳,在长长的走廊里起伏回荡。“你们听听,多么美妙优美的乐声,是不是堪比天籁?我敢说,这和你骑着白鲸,闪电般跃出水面那一瞬,简直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说完,杜倾城笑了笑,往前凑一步,嘻嘻哈哈着往司马脸上嘘了口气,然后,就自顾自地,转身又进了他们刚才走出来的那间屋子。

“进去吧,”李大木瞅着杜倾城的背影,伸手推了把司马,用朗诵家的腔调抑扬顿挫地说。“等我们什么时候排练完这出戏。是皮影戏没错吧?老万的死就和你没了任何干系。那时候,你就完全、彻底地自由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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