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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外史读后感10篇

2017-12-01 22:18:23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江湖外史读后感10篇

  《江湖外史》是一本由王怜花著作,新世界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6.00元,页数:288,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江湖外史》读后感(一):这是一本北大精神的诗集

我的心里还是藏着一个小小的文艺女青年的,时常读点诗,偶尔被打动。这本书中摘录的诗大面积地打动了我,爱不释手,抄录在此。
王怜花是北大才子,怪不得本书的诗都有浓郁的北大风。
善良的姑娘,好心的姑娘
愿你永远一路平安
古诗说天涯若比邻
又说相见时难别亦难
就请你仔细打点行囊
记得带上茶叶、唐诗和盘缠
--赠别的歌谣
曾有一个女人我为之心碎
那时我年轻:爱得纯洁所以爱得疯狂
然后爱也会找一个好日子悄悄去死,像毁损的容颜。
---蠢男子之歌
在肮脏的街角/我们相依而眠/呼吸那么安详/如此啊,好兄弟
纵马跃过市场/怀抱心爱礼物/爱人那么美好/如此啊,好兄弟
在古老的村庄/我们漫步而行/歌声那么瘦弱/如此啊,好兄弟。
并肩走出酒馆/双手扶住门框/阳光那么悠长/如此啊,好兄弟。
---如此啊,好兄弟
当死亡敲响那扇门时
我已是人间唯一的遗物
--红字
啊,凭着这易损的肉体我竟走过了
一段如此多梦又多劫的路程
--江湖情色

  《江湖外史》读后感(二):江湖情节

        其实是想记笔记,可是忘记了是那一页,书又恰巧不在手边,就再回忆一番。序者说这不是一本关于江湖的书,是一本关于选择什么样的道路的书,只是猜测现在的北大学子还能有那些写诗的冲动吗,为了一个人,一件事,或许他(她)根本就不存在,就像蔡才子说的仅在武侠小说里。
     不再怀疑年轻时代的胆量与好奇,可是总也不会再试着用一瓶啤酒把一瓶白酒送下肚。挥起手中的剑,方知原来小李飞刀真的快,百晓生有时候也不一定权威,因为他也没有见过,排名只是一个智者的推论与猜测;想到葵花宝典的下阕,才深知断章取义的危害,纵练成神功又能若何,如果你不想一刀成为公务员的话。因为读了,所以才又有了和别人谈起武侠的冲动,又才知道每一个人都有一个自己心中的小昭,男男女女,也都有一个武侠中的向往,向往成为那样的人,向往得到那样的人,境界高点的向往能有那样的生活境遇,殊不知,在今天这个灵魂走后肉体后面的世界里,你再也难寻。
      丈夫如谢逊,顶天立地敢作敢为;小人如...如谁?暂且不论(如论小人,小说中之大反面,虽阴险可有善的一面,甚恶之人不是暴毙,就是早亡,可能是作者故意为之,或是不愿过多来修饰。思来想去最坏之人,至死不悔改的只有成昆了)。伪君子如不群兄,则到极致。好与坏的前面,都有一副相同的面孔,望之俨然,即之也温。盖世枭雄萧大哥,十大恶人之首柯庆施,不可不戒田伯光,哪一个不是如此...今天你能找得到吗,或许幸运找得到这样的朋友,恐怕再也没有这样的敌人了,武侠,是一个枭雄辈出的地方,虽江湖险恶却能来了惊险刺激,故我辈总有一些武侠情结,久久未了。
      真想像韦小宝那样,扭头跺脚甩衣服,“呸!老子不干了。”遁入自己的江湖。这是最想却最难的江湖情节。

  《江湖外史》读后感(三):当我们谈论武侠时我们在谈论什么

王怜花写的这本《江湖外史》虽然主旨是评论金庸古龙的武侠小说,但实质内容完全超越了主题。这本书我看过无数遍,里面引用的很多句子闭目成诵,后来几乎成为口头禅,念叨了整个大学四年,其中包括:
生活给了我想要的东西,同时也让我意识到那其实没什么意义。(萨特)
哪有什么胜利可言,挺住意味着一切。(里尔克)
人的难题不在于他将采取何种行动,而在于他想成为何种人。(威廉.詹姆斯)
在这本书里,王怜花借金庸古龙小说里的人物和故事,阐释了更深层次的问题,那就是我们应该怎样去生活。武侠小说里千奇百怪的人物,折射出人生的许多种可能。促使我思考很多人一辈子保不齐都不会思考的问题,譬如:活得长还是活的好(比如陆小凤);是好死不如赖活,还是敢把美学引入生活,渴望燃烧,就是渴望化为灰烬(比如李寻欢)。
试举一例,武侠小说中我最喜欢的一本是古龙的《多情剑客无情剑》,阿飞是我很喜欢的形象。这个从小在野外孤独长大,搞的定狗熊,斗得过一流选手,理智到可怕的家伙,居然栽在了林仙儿的手里。从不懂人情世故的阿飞,面对武林第一美女,忽然发现自己竟也会有这种感情。其结果就是,全书的大部分篇章我们都在围观林仙儿给可怜的阿飞戴了多少顶绿帽子,但最后,他到底是揪着自己的头发,把自己从泥地里拔了出来。且看此书中是怎么评价阿飞对林仙儿的感情的:
“在常人看来,阿飞只是一个戴绿帽子的傻瓜,一个被林仙儿侮辱和损害的痴汉。但在阿飞看来,爱是他一个人的事,他愿意为林仙儿去死——那其实是他愿意为爱去死——只是这爱正好落到了林仙儿身上。”
而当林仙儿终于走投无路,想起阿飞时,她忽然意识到她其实并非对他没有感情,只是他爱她太深,她才觉得无所谓。只可惜这会儿阿飞已经明白了过来,面对她的真心忏悔,他只说了一句:“我只奇怪,我以前怎么会爱上你这种女人的。”在这里,书中的评价更为精彩:
 “这已经非常像《飘》的结局,像白瑞德和郝思嘉的情感结局。只是古龙棋差一着,没有将阿飞处理成白船长那种自我内心的彻底绝望和走到人生尽头的无欲无求,而是用言辞加以报复,那感觉终是差了太多。最佳的处理也许是:爱也许还在,但已与你无关。”
耳熟能详的故事一旦结合这种形而上的问题,颇化腐朽为神奇。最后的最后他写道:“有一件事仍要提醒恋爱中的男人们:一切都是你们自找的,不能怪女人们,相反,要想想你的一厢情愿给她们带来了多少烦恼。”这一篇的名字叫做《蠢男子之歌》,但在我看来,现实中蠢女子和蠢男子相比,只多不少。
回到武侠小说评论本身,这书里面的评价大多精彩,但我也不是都赞同。比方里面说:金庸的武侠是武侠,而古龙的武侠是小说。我的看法却恰恰相反,这取决于一个人怎么定义“武侠”二字。在金庸的作品里,这是一个非常宏大的词汇,它象征着主流社会的普世标准,豪杰们大多为了秩序抛头颅洒热血。而在古龙的作品里,“武侠”却是个人的,社会历史的背景都很模糊,最为精彩的人物都过着遵循自己内心标准的生活。如果说“快意江湖”也是一种“道”,我更倾向于自我立法,自我遵守。所以金庸作品给我印象更深刻的,从来都是高明的写作技巧。尽管我非常推崇的一句“那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我偏不喜欢”语出自他的作品,只可惜他笔下的大多数人物,喜欢的都是很好很好的东西。比如乔峰,这个为了名声而不停奔波的人啊,多像现在社会中的大多数,而他对阿朱的爱,也是标准现代人的“爱别人,只是为了证明自己还有人爱”。这种人注定一辈子累死累活在聚光灯下,让他去“塞上牛羊”,别扯淡了,打死我都不信。
总而言之,我以为一本书看完能让人产生点新想法,就是好书的重要标准之一。除此之外此书中王怜花和他的大学同学所写的诗歌也着实让我惊艳了一把,什么叫学中文的?就是能领略并传递汉语之美。他们真正做到了。只可惜近来且不说什么汉语之美,我发现我竟然连武侠小说都推销不出去了。我是真心实意替他人着想,想给他们推荐点有阅读快感的书啊!唉,世风日下人心不古,我终于相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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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湖外史》读后感(四):借金古之酒,浇自己块垒。

       少年时代有一段时间迷恋武侠,几乎看过所有金庸古龙的书,那个时候年少轻狂,心有江湖,也算个资深的武侠迷,刚买到这本书的时候以为就是一般的武侠书评,我买的是初版,就是2006出的,黄黄的书皮,画一个席地掐指的白发老叟,很玄乎的感觉,上写:既生金庸,又生古龙。。买回家读了起来,怎么读怎么就感觉不对呢,说是武侠,怎么给你扯这么多些不知所谓的东西,还诗歌啊啥的,后来过几年再读,那些不知所谓的东西变得有所谓了,反而觉得那些谈论武侠的部分不怎么重要了,正如作者自己所说的那样,这本书其实是说道路的,借金古之酒,浇自己心中块垒,人想要走的道路都是自己选的,在于你想做什么样的人。。
       里面印象较深的是写李寻欢,说他是生活艺术家,分析的太绝,细细一想还真就那么回事,古龙的描叙有一种深深的自恋,而李寻欢是他的理想人格,酗酒,伤情,将生活变成艺术的人注定是孤独和寂寞的,也是需要勇气的,那是种病态,残缺的美,但你不得不承认他美,作者可谓理解的很深,而金庸是“情深不寿,强极则辱”的谦谦君子,知道用之不勤绵绵若存的道理,诚如作者说的“才华命运都是伤人的”,正解啊,
       金庸是茶,古龙是酒;金庸是花,古龙是火,花可以慢慢欣赏,茶可以慢慢品,但酒和火注定是瞬间的绚烂定格永恒,你愿意做谁呢?
      书中写得诗都不错,感叹上世纪的北大才子,那是个文青范很浓的时代。如今不要说文学诗歌,武侠小说也没落了,这样一想真有点余生也晚的感慨呢

  《江湖外史》读后感(五):沈浪和白飞飞

书中讲白飞飞的那篇,让我久久难忘
——
不过,这个如羊羔一样温柔恭顺、如鸽子一样善良纯洁的白飞飞只是一个女人的一半面孔,她还有另一半面孔,那一半叫“幽灵宫主”——心狠手辣的幽灵派掌门人。为了替生母报仇,她过着侍女和宫主的双重生活。她报复的对象是抛弃她生母的生爹“快活王”;她报复的方式是一个女人所能想出来的最可怕的方式——把自己嫁给生爹“快活王”;她报复的手段,当然也是不寻常的:
     她从头到脚,看来似乎天生就是要被人欺负的,教人见她,虽然怜惜,却又忍不住要生出一种残酷的征服之意,她这双手似乎在求人怜惜,但却又仿佛在邀请别人,求别人摧残似的。
     很少有男人能抗拒这样的手段,因此,像快活王这样的一世枭雄最终也着了她的道。不过,报复“快活王”成功并不是她人生的巅峰,她一生的真正的杰作是:在戏要落幕的时候,她改变了主意,不再想杀沈浪,而是怀上了沈浪的种子,然后离开了他。这样,沈浪的后半生,将是一边和朱七七生儿育女,一边想着她和他们的孩子。她留给沈浪的,是另一种双重生活。
     我要说的是,不管是白飞飞还是沈浪,他们的生活都是在苦熬——是的,“他们在苦熬”。相比之下,反倒是头脑简单的朱七七过得最幸福。我把这理解为命运。
——
白飞飞在这里象征的就是“魔障”(就好像白鹿原里的小蛾)是一种“外化的自我意识”,是人们的类生活应当包含的全部的感性内容(这一点与林仙儿不同,后者的问题作者已经写得很清楚)。但很可惜,沈浪并没有破除这个“魔障”,他只是拒绝了“触碰”(与此对照的是他选择了和朱七七在一起),因此,他后来的生活一直都在“苦熬”。
当沈浪终于意识到,白飞飞只不过是他感性生活的投影的时候;当他对种种“原则‘有了更深的了解,并能把握住其边界的时候;当他读到《鹿鼎记》里的韦小宝,并对他的流水赋形能够抱之一笑的时候——一句话,当他最终重归”大地“的时候,我想,他就能放下白飞飞,从容走自己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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