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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脑袋里的怪东西经典读后感10篇

2017-12-20 20:17: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我脑袋里的怪东西经典读后感10篇

  《我脑袋里的怪东西》是一本由[土耳其] 奥尔罕·帕慕克著作,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49.00元,页数:539,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我脑袋里的怪东西》读后感(一):《我的名字叫红》之后,帕慕克再写伊斯坦布尔

  文=胡艳丽

  来源=出版人杂志

  《我脑袋里的怪东西》是2006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奥尔罕·帕慕克,睽违六年之后一部自我突破的长篇巨著。在这本书中,他冲破了自身旧有的创作限制,首次将目光从中产阶级身上移至游走在城市边缘的底层民众,通过实地采访众多街头小贩、餐馆打工者,了解他们半个世纪以来的迁移、奋斗史,用底层民众的视角,以虚构的笔法重现了伊斯坦布尔从1969~2012年间的真实城市变迁史。

  全书以街头小贩麦夫鲁特的故事为主线,牵扯起3代人爱怨纠结、枝蔓缠绕的命运之网,在他们的命运遭际背后是伊斯坦布尔徐徐展开的城市发展变迁图谱。麦夫鲁特从12岁起来到伊斯坦布尔,一边上学,一边子承父业跟随父亲学习如何做一名街头小贩。40年间,他穿街过巷叫卖钵扎、酸奶、冰激凌、鹰嘴豆饭,还当过兵、贴过标语,做过餐厅经理、当过收费员,在关系复杂、爱怨交织的亲友中间小心游走,躲避孤独寻找温暖。麦夫鲁特一生辉煌的事迹就是在部队服役的3年期间,坚持给一个只在堂哥的婚礼上见过一次面的女孩儿情书,并成功说服女孩与他一起私奔、结婚。然而事情并不像看上去那么美妙,这一切仿佛是一个被精心设计的阴谋,那个与他私奔的女孩并不是他心心念念的有着美丽眼睛漂亮姑娘,而是她的姐姐。误会也好、阴谋也罢,这个浪漫而冒险的故事就像一颗种子,铺散开了全书的故事情节,也埋下了悲剧的命运伏笔。

  《我脑袋里的怪东西》中,帕慕克以虚构的笔法重现了伊斯坦布尔从

  《我脑袋里的怪东西》读后感(二):一个人可以如何爱一座城?

  帕慕克在新作中为伊斯坦布尔添加了当代庶民的视角。

  正如伊塔洛·卡尔维诺让所有“看不见的城市”都成为威尼斯,奥尔罕·帕慕克同样是伊斯坦布尔不可救药的恋慕者。他在作品里随处缀饰这座城市的面容,实乃一次次将它推向文本的中心。一个人可以如何爱一座城?对帕慕克而言,就是写出伊斯坦布尔的无穷立面。它不是一座城,而是在历史的褶皱之间无限繁衍、增殖、幻化,如分形曲线般拥有无数样貌的城中之城。帕慕克为这座城市构筑的每一个观看维度,如3D立体的建模,正观、俯瞰、侧视,深入又远离,清晰又蒙昧,雾气氤氲熏染,雪色喑哑掩埋,也有阳光普照,或洒落萧瑟暮雨。它的历史地位,它的现代角色,它在不同阶级眼中的隐喻寄托,都在帕慕克的作品里一一呈现。

  《杰夫代特先生》、《寂静的房子》留有帕慕克自传的印痕,他年轻的身影倒映在伊斯坦布尔的故事里,中产阶级的毁誉遭际,间奏着20世纪初至七八十年代城市的余响。在《伊斯坦布尔:一座城市的记忆》中,帕慕克脱下小说的繁绣锦袍,换上回忆录的朴直长衫,让伊斯坦布尔的“呼愁”成为个体记忆与文体阅读的注脚,让“呼愁”之雾成为伊斯坦布尔的纯色。《纯真博物馆》关于20世纪70至80年代,一个富家公子眼里隐喻着爱情失落、浪漫、惆怅的伊斯坦布尔,让它化为满载“爱之物”的城市博物馆。《白色城堡》和《我的名字叫红》回到奥斯曼帝国时期,奏响它历史的回音。这块织锦上既有欧洲的开放和先进,又杂沓了苏菲文化的天命和神秘。无声的斗争缓缓拉开帷幕,这座城市成为东西方矛盾与和合的舞台。《黑书》、《新人生》和《雪》中的伊斯坦布尔则更加先锋和实验,没入暗影成为魔性象征,亦真亦幻,不可捉摸。尤其是《雪》中化名为边境城市“卡尔斯”,茫茫白雪沉没了独裁的血色,吞噬了反抗的声音,是伊斯坦布尔政治死角的黑色隐喻。

  虚构的人物活跃在真实的伊斯坦布尔,时间延展着这座城市的历史维度。许多标志性事件点染在市民的生活里,成为他们的节奏与背景。历史是这座城市的精神养料,塑造了这座城市的地位与性格,市民则是这座城市活动的因子,是城市性格的具体表现。历史之线缚住他们的生活,他们又能从中脱逸,造影出独立的形象与态度。遵循这条书写脉络,帕慕克在最新作品中,在自传的、上层的、历史的、隐喻的伊斯坦布尔之外,又添加了当代庶民的视角,并将它的时间线延伸到21世纪。

  《我脑袋里的怪东西》这部小说讲述麦夫鲁特·卡拉塔什的人生与梦想。麦夫鲁特是一个卖钵扎(土耳其传统发酵饮料)和酸奶的小贩,他原本生活在安纳托利亚中部农村,十二岁时和父亲来到伊斯坦布尔。他有一副好听而忧郁的嗓子,他的叫卖声总能吸引顾客,他用脚步踏出了一幅伊斯坦布尔的“清明上河图”。

  一个挑着钵扎的游荡者,一个目睹了伊斯坦布尔变化的外来人,在街巷间与自己脑中涌出的怪怪想法对话,绘出自己对伊斯坦布尔的理解。麦夫鲁特年轻时的一个爱情误会串联起整部小说,城市的大历史串联起麦夫鲁特家族的小生活,大历史是麦夫鲁特生活的回音,像水一样遥遥流过,麦夫鲁特在电视上看到、在远处观望到,总能“碰巧”遇见这些故事:霍梅尼领导实现伊朗伊斯兰革命、全民公决通过《1982年宪法》、切尔诺贝利核电站爆炸、柏林墙倒塌、库尔德工人党和土耳其军队冲突、正义与发展党赢得议会选举、“阿拉伯之春”突尼斯革命……麦夫鲁特听不懂大历史,他只关心与自己相关的变化,这些变化是大历史星星点点的反射,撒到他这样的庶民之间。

  麦夫鲁特是本雅明所推崇的城市“漫游人”。本雅明认为阅读城市文本不能仅停留在对城市场景的仔细观察上,还要深入探究闭锁在城市感受里的幻想和梦境,造物不仅存在于观察者的眼里和心里,只有打破“瞬息之间”的场景画面,开动无意识记忆,才能揭示城市复杂隐晦的关系。麦夫鲁特怀有一种笃定的乐观,无论生活发生什么变化,他都像流水一样乐天知命,回到生活里,跟随这座城市的节奏。在这座城市,他做过酸奶小贩、鹰嘴豆鸡肉饭小贩、快餐店员、停车场管理员……帕慕克借麦夫鲁特的脚走遍伊斯坦布尔,走过一个个地名,它们反复重现,让麦夫鲁特成为伊斯坦布尔的又一个导航和指向标。

  其他人的插叙让小说有了复调的音乐效果,也补充了故事的枝蔓,丰富了故事的节奏和韵律。众声合奏,成为交响。麦夫鲁特的部分使用第三人称叙事,其他部分都采用第一人称,这是对读者说吗?还是另有言说对象?这本书背后是否有作家“帕慕克”的采访痕迹?叙述者没有告诉我们,但他放置在正文之外的索引和大事记,已经暗示了这个整理者的影子

  这部作品笼罩着初春阳光的暖意,坚持笃定的乐观,奏鸣着欣悦的合唱曲。伊斯坦布尔六十多年的绵密画卷徐徐展开,涂抹了麦夫鲁特的底色。绵延的历史裹卷着麦夫鲁特一众人,他们被历史的分子撞击,并不改善良的初心。他们结婚、生子、成为祖父母、有了自己的屋子,被这座城市接纳。生活里也会有无奈的分离、意外与死亡,他工作失意、生活窘迫,但希望是永在的。

  帕慕克借麦夫鲁特这架潜望镜回望伊斯坦布尔的过去(1954年至2012年),标注出每一个历史性的瞬间,没有凌厉的咆哮,只有轻柔的照拂。伊斯坦布尔以最大的宽容和善意接纳了麦夫鲁特这些外来者,这座城市对他们温情而和煦,而非恐慌和动荡。它愿意敞开自己,给予他们机会

  “城市在过去的四十年里一直在向他传递的这些符号和文字”,现在麦夫鲁特感到要对这座城市说些什么,他想了想,觉得还是“钵扎”这个词最合适。它是城市接纳他的通路,是他和城市对话的语言。“麦夫鲁特现在恍然大悟了,四十年来自己知其然却不知其所以然的事实:夜晚游走在城市的街道,让麦夫鲁特觉得畅游在自己脑海里。因此当他和墙壁、广告、影子,还有黑暗中无法看到的稀奇古怪的东西交谈时,就仿佛是和自己在交谈”。麦夫鲁特在夜晚和这座城市交谈时,这座城市同样用四十年告诉了麦夫鲁特,它自己的一切秘密

  《我脑袋里的怪东西》读后感(三):愿你被这座城市温柔对待

  自从和土耳其这个国家结缘以来,买了好几本帕慕克的书,断断续续地看着。时而在坦布看,时而也在上海看,《我脑袋里的怪东西》是最先看完的一本。

  帕慕克的小说和散文一样,絮絮叨叨地讲述着那些故事,也讲述着伊斯坦布尔这座城市的变迁。主人公麦夫鲁特从少年时代跟着父亲从农村来到伊斯坦布尔,住在郊区的“一夜屋”里,一边上学一边和父亲一起卖钵扎和酸奶为生。他在一次婚礼上对漂亮的姑娘“拉伊哈”一见钟情,之后给她写了三年情书并与她私奔,这才发现即将成为他妻子的拉伊哈并非他爱上的女子。除了卖钵扎和酸奶,麦夫鲁特还卖过冰淇淋和鹰嘴豆,做过快餐店经理,停车场管理员,最后才发现,他最放不下的工作,还是像年少时一样在城市的各个地方走街串巷地卖钵扎,他最爱的人,是他的妻子拉伊哈。

  麦夫鲁特的命运,跟所有大城市的里小人物一样,跟随着这座城市一起浮浮沉沉几十年,最后依然难得安身。他也曾梦想能够致富,可是好运似乎总与他这样本分老实的人无缘。时代的聚光灯,总是照射在那些弄潮儿的身上,像麦夫鲁特这样平凡的底层劳动者,默默为这座城市奉献了自己的青春,亲眼见证城市的变迁,却发现自己永远跟不上时代的步伐。“一夜屋”被拆了,城市高楼迭起,商场里卖着各式各样的零食,小贩的营生越来越差。他留不住自己爱的妻子和两个女儿,也无所谓事业,只有在夜晚的城市上空,回荡着的“钵扎”的叫卖声是他在这座城市的印迹。

  伊斯坦布尔是除了上海以外唯一我长期生活过的城市,呆在坦布的日子,加起来也将近一年了。在这里,我参加过所谓上流社会的聚餐,享受过坦布最繁华的夜晚,也认识一些层次比较低的人。总体感觉土国人民的生活并不像中国人这么累,也许是民族性格本身如此,也可能和土国比较健全的社会福利有关,他们中的一些人生活并不富裕却也自得其乐,不像中国人似乎每个人都是削尖了脑袋想往上爬的样子

  人越长大,看清了许多现实道理,便越变得悲观起来。无论是在中国,土国或是其他国家,社会中下层要想发家致富,跨越阶层,都是很难的事情。平凡琐碎,碌碌无为,其实是很多小人物生活的常态。出生于富裕中产阶级的知识分子帕慕克,描写了一个从外省来到伊斯坦布尔的小贩的故事,他的描述有多真实,以我的阅历也无从判断。无论如何,这是一部让人了解伊斯坦布尔,关注小人物命运的诚意之作。读完之后,引人思考,也觉得字里行间透着忧伤味道

  《我脑袋里的怪东西》读后感(四):希望每个我们脑袋里都装点怪东西

  莫言说~在天空冷空气和热空气交会的地方,必然会降下雨露,海洋里寒流和暖流交汇的地方会繁衍鱼类,人类多种文化碰撞,总能产生出优秀的作家和优秀的作品,因此可以说,是先有了伊斯坦布尔,然后才有了帕慕克的小说…

  《坏东西》恰好记录了从1969年到2012年半个世纪的故事,通过一个卖钵扎的小贩的一生,缓缓道来,一个从全是一夜屋的山头,但盖起来了高楼大厦,从街头的小贩,但各种店铺,从钵扎到拉克酒,从一个小毛孩到一个中年的老夫…

  麦夫鲁特这个角色被赋予了太多的色彩,善良,坚定,纠结,软弱,爱幻想,等等等等

  缓缓道来,你不自觉的会跟着,开心悲伤,着急,流眼泪

  麦夫鲁特的一生最爱两样,拉依哈和钵扎。拉依哈带给了麦夫鲁特最幸福的15年,拉依哈也是跟着受累了15年,苦命的女人,钵扎则是承载了麦夫鲁特的情感和精神寄托,在夜晚一个挑夫,怀着不一样的心情开心的时候,步伐轻盈,矛盾的时候,和自己的想法争斗,不解的时候,和别人的想法争辩,透着一句一句钵扎,像这个城市去宣泄。

  读到最后那有一段很深刻啊,一个主妇对麦夫鲁特说:今晚喝了酒,其实本不想买钵扎,但是你的声音真的太感人了,太忧伤了,我们没忍住,不禁在脑袋里幻想一下,构造一个街景,然后一个他,然后还有一句钵扎~

跳一下…这样说大半夜小贩在楼下卖东西,我估计也不能忍住吧,起码得嘟囔一句,这TMD不是精神病么

  《我脑袋里的怪东西》读后感(五):伊斯坦布尔的情书

  伊斯坦布尔的情书

  6月9日端午节,我坐长途汽车去一个临海城市,11日返回。手头带的书里,就有这本小说。在来回的车上,总共看了寥寥40多页。几年前我还是一个什么不在乎的小伙子时,可以在火车、汽车上不停地看书,任周围的人喧闹、诧异。但现在,颠簸的大巴让我眼睛疼、头疼。断断续续,终于在今天看完。

  我知道,这么厚的一本书,500多页,42万字,宝刀不老的帕慕克一定在其中嵌入了很多神秘、神奇的故事。我的直接目的,是想探寻这些秘密,同时将伊斯坦布尔与我所在的城市、我正在前往的城市做个比较。

  阅读城市,往往是出于依恋感,哪怕你还未到达。

  所以通过钵扎小贩麦夫鲁特的一生遭际,帕慕克确实写了伊斯坦布尔自上世纪50年代至2012年的种种变故、事件和人物命运。一开始读者会感到帕慕克简直就是巴黎的巴尔扎克,是北京的老舍,钵扎小贩麦夫鲁特就是骆驼祥子那样的人物。

  我们都知道帕慕克擅长讲故事和叙事,而且所有作品都关乎伊斯坦布尔。这本书的名字引人遐想,之前看过新京报、澎湃的一些专访,知道他写的是一个大半生在伊斯坦布尔的大街小巷卖钵扎、见证城市变迁和岁月流逝的小贩的故事。“脑袋里的怪东西”,我第一眼就翻译成了“幻想”。我希望看到一部类似于爱·伦坡的哥特式惊险小说,或者《午夜巴黎》那样的浪漫幻想作品……但是,一个朴实的街头小贩啊,怎么会有这些精神艺术品呢?所以主人公麦夫鲁特一定是个很有趣的人。

  但是很失望,小贩就是小贩,农民工就是农民工。从在农村长大,跟随父亲进城上学、卖钵扎,服兵役,写情书,跟拉伊哈私奔成亲,到后来为了维持全家生计而做的各种工作,麦夫鲁特是一个本分老实的“良民”。没错,善良、诚实,是他最大的特点,孩子般的俊美、忠诚、羞涩也是他的迷人之处。这样的一个人,自然没有了我所期待的脑洞、幻想了。

  关于麦夫鲁特的固执,我们只要想想家族里的兄弟和他的朋友都逐渐发财,或者日子过得美满热闹,而他还要坚持每天晚上去卖钵扎,想想他做过许多买卖,即便没有盈利甚至亏本,他也不戳穿真相而是自我安慰或欺骗,就可以感受到。至于他的诚实忠厚,只要想想他的卖钵扎的小车被城管没收肢解后,他通过走后门去寻找,那个管理人员让他从一堆没收的新车中随便挑一辆,而他立即拒绝,声称“我只要我自己的车”,并甘愿让全家忍受贫穷,以及在当电力收费员时毫无私念,就可以感受到。

  或者,从一开始自己喜欢三姐妹中最小的妹妹萨米哈,却被苏莱曼欺骗成二姐拉伊哈,以至于写了三年的情书投错了对象,阴差阳错地与萨米哈的姐姐拉伊哈私奔、结婚,就可以感受到。这种祥林嫂式的逆来顺受,跟过去的中国下等人实在太相似。

  麦夫鲁特的基因承袭自父亲。父亲固执,卖了一辈子钵扎,信仰诚实善良的人必将收获幸福,因为与伯父一家在“一夜屋”(类似于中国的城中村私建住宅)房产问题上纠纷,负气教给麦夫鲁特各种做人的骨气和原则,永远不愿投机取巧,不愿转行做别的生意,因此也一直没赚到钱把农村的妻子和女儿们接来同住,在儿子服兵役期间孤独死去。

  麦夫鲁特呢,向往着伯父和堂兄家的富裕而必忠于父亲的贫穷,在混乱而贫富差距巨大的中学里(幸好土耳其没有户籍制度限制)成绩不好甚至没拿到高中文凭,在身边的伙伴发生着生活、工作、事业、思想的变化之时,还是坚持每天晚上都出门去卖钵扎,走在黑夜中的街头,跟各色人等交谈,或者自愿接受别人的各种调侃、逗乐,也毫无怨怒。

  他卖的钵扎,本是一种土耳其传统饮料,在现代化的过程中逐渐被城市遗忘,但是在麦夫鲁特父子和其他钵扎小贩身上,在伊斯坦布尔动荡和安宁交替的深夜街道上,在那些孤独和热闹聚会的居民楼房子里,钵扎就像土耳其民族的一根幽深的经脉,绵绵若存,勾起那些有着虔诚精神和古老情怀的人们的美好感觉。钵扎,在帕慕克的小说里,就是土耳其传统灵魂的一种斩不断的象征。

  我认为,相比于一战成名的《我的名字叫红》,《我脑袋里的怪东西》更臻化境。迈入老年的帕慕克不再采用天马行空的想象和行云流水的讲故事技巧去构造惊心动魄的情节、富有野性个性的人物,相反,他的小说变得更加朴实、醇厚,仿佛一个金刚怒目、舞刀弄枪的战将隐居闹市之中而更富智慧,更加绵柔恬淡。

  ——在这部小说中,帕慕克所描写的乡村、家族、父辈、青年、女性、政客、市民、孩子并不多么奇特,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作为(我一开始甚至好奇帕慕克怎么会选择一个街头小贩,就像一个中国作家怎么去把一个卖菜小贩写好,写成一部长篇),但他们的形象,以及他们的人生轨迹和生存环境却都被刻画得栩栩如生,恰如其分。我认为正是这种“现实主义”的“描摹”功夫是一个作家了不起的能力。对于一个伟大的作家而言,所有对于人性、文化、城市、命运、文明的经验和思想都能融铸在作品里面。这也就是传统的现实主义作家看起来更像思想家,更有情怀的原因。

  并不是说帕慕克不讲技巧了,毕竟,无技巧不艺术。如果“现实主义”不算技巧的话,帕慕克在这部小说中至少有两个艺术特征值得注意。第一是时间的操纵和调度。我认为,时间艺术是检验一个小说家水平高低的最好指标。这一点,只要想想《追忆似水年华》和《尤利西斯》就够了(不好意思我承认,这两部作品我都没有读完过。。)。

  在小说的开始,麦夫鲁特已经服完兵役回到伊斯坦布尔,父亲已死,他开始规划自己的人生。帕慕克很坦诚——为了让大家觉得有趣,我们就从麦夫鲁特和堂弟苏莱曼一起去农村抢拉伊哈并私奔开始吧。

  这大概是麦夫鲁特一生中最惊心动魄、最值得回忆的经历。于是我们看到他们在夜色中一路驱车,麦夫鲁特和女孩在大雨中狂奔,在火车站哭和笑,在火车上睡觉,尤其记得把拉伊哈送上车时闪电照耀的那一瞬间的情景——麦夫鲁特看到了公路、玉米地、遥远的山峦和拉伊哈的面容,然而那一瞬间,无数的困惑也袭击了他的心。这一瞬间可以说孕育了麦夫鲁特甚至整部小说全部的秘密和神奇。

  随后,帕慕克老老实实,回到麦夫鲁特老家的乡村,开始从他出生、成长、上学、卖钵扎、考试、受左派影响、参加堂兄考尔库特婚礼对“拉伊哈”一见钟情并念念不忘、当兵和写情书开始娓娓讲起,最终衔接上开始的那一幕。

  为了讲清父亲对麦夫鲁特的影响,尤其是在深夜大街上卖钵扎的感受,帕慕克花费大量笔墨描写伊斯坦布尔的街道,描写买钵扎的人们与小贩的交谈、提问。“钵扎到底含不含酒精”……这个可能会涉及宗教信仰的问题,在内心深处困扰着他们,但麦夫鲁特父子永远采取自欺欺人的态度,这也是小市民心态的自然体现。在卖钵扎的途中遇到狗,是最让麦夫鲁特心有余悸的事情之一,对狗的害怕像一根拨动琴弦的拨片,让麦夫鲁特的胆小性格展现出来。

  在此后的人生中,麦夫鲁特不断回忆父亲,回忆中学课堂和左派好友费尔哈特,回忆少年时代的气息和幻想,不断生出个人内心的忧郁、害怕、烦躁、愉快、自我安慰等种种细腻心思……这种富有心灵气质的气息同时给了伊斯坦布尔这座城市以浪漫、忧郁、敏感的性格。

  值得注意的是帕慕克出色的细节描写和笔触转换。

  小说所写的原本是小人物的一生,两个男性家庭和一个女性家庭之间的姻亲关系也不过是世情常态。然而,帕慕克的笔触转换却让历史事件、城市发展、政治思潮派别与个人的成长经历、家庭境况、命运遭遇、心思变化水乳交融地糅合为一体,使得阅读的过程始终没有乏味之感。不得不佩服帕慕克的小说功夫。

  小说的细处刻画构成长篇画卷,而帕慕克并不留恋于时代大事件的漩涡,譬如军事政变、总统被刺、斯大林毛派与右派的斗争、宗教骚乱、生育和土地政策改革、电力私有化、海轮沉没导致两万只白羊死亡、切尔诺贝利、马尔马拉海大地震、中国甜庵门溜斯事件、美国911事件、伦敦地铁爆炸、叙利亚难民潮,以及土耳其的许多社会变革,一一滑过麦夫鲁特生命背景的屏幕,帕慕克始终将焦距照射在麦夫鲁特身上。

  除了卖钵扎,家族纷争,情感纠葛,小说对父子情感写得十分生动,是一部十分出色的人物成长小说。在青春期,麦夫鲁特常常随着一些人在色情影院看电影,在家里长期手淫,结婚后每天等待女儿回家,趁女儿不在家和拉伊哈频繁做爱,堂兄弟、亲姐妹之间的互通声气等,作者都予以客观讲述。对于伊斯坦布尔的贫民区住宅变迁,费尔哈特收电费工作,麦夫鲁特停车场管理员工作,连襟钵扎店等等,都刻画得十分生动。

  如果说《我的名字叫红》是一部历史情欲谋杀案小说、土耳其细密画艺术史小说,《脑袋》则堪称伊斯坦布尔的风俗画,让我想起谷崎润一郎的小说《细雪》。

  另一个技巧,说起来就很简单了,那就是帕慕克运用一生、得心应手的“多声部多主体叙事”。这一技巧也许不是帕慕克原创,但他却运用到了极致。在《红》中,连死尸、金币、颜色都能发声讲述,整部小说都由不同声音的讲述和独立篇章组成,叙述视角的差异造成各种悬疑、惊奇的效果。《脑袋》在部分上延续了这一手法,但运用的比例大为缩小,而且不像《红》和《喧哗与骚动》《罗生门》那样针对一个情节反复描述,而是借由不同人物的叙述补充、连缀起连贯的线性情节,这就让叙事更加流畅和自然,而不凝滞冗赘。这是大师晚年举重若轻的艺术表现。

  而事实上更为关键的是,如果不那么啰嗦和复杂的话,整部《脑袋》其实都可以看作是一部爱情小说。

  伊斯兰是一个东方的、保守的、内敛的族群,在西方的冲击面前,爱情却依然存在,而且以带有民族特色的方式展开着。媒妁提亲是一种,私奔之后回去亲吻父亲的手并请求原谅是另一种。而阿克塔什和卡拉塔什两兄弟家的年轻人,与歪脖子·阿卜杜拉赫曼家3个漂亮女儿的交错姻亲关系,便是小说的主要框架。

  小说的全部故事起源于马夫鲁特在堂兄考尔库特的婚礼上见到嫂子家的两个漂亮妹妹,对其中一个眼睛最美的念念不忘,决定追求她,于是在兄弟苏莱曼和朋友费尔哈特的帮助下,给她写了3年情书,最终俘获她的心,并在一个私奔计划中结合,共度一生。

  然而这个爱情却是一个差错,或者说一个阴谋。苏莱曼一开始就告诉了他一个错误的名字,于是,在那个私奔的闪电之光中,他看到那并非他朝思暮想的脸和眼睛时,他吃惊、疑惑了。但秘密却始终隐藏在心里。麦夫鲁特接受命运的安排。也许这也源于他的善良,他不想让跟他私奔的拉伊哈伤心,而宁愿将错就错。就这样,知足常乐的麦夫鲁特与拉伊哈过上了幸福的生活,生下两个女儿。——贫穷但幸福的生活。

  拉伊哈与麦夫鲁特同甘共苦,相濡以沫,没有怨言,后来被苏莱曼告知麦夫鲁特的情书不是写给她而是写给妹妹萨米哈之后,遭受了几年的内心煎熬和纠结,甚至陷入神经质的多疑,以及对萨米哈的吃醋。在经历了种种心酸磨砺之后,拉伊哈却因为私自堕胎而死去。当停车场管理员的麦夫鲁特在真主的召唤下回到家中,将妻子送到医院,却没能救回她一命。

  “麦夫鲁特就这样想了很久家里的妻子。他想到自己是那么依赖和深爱拉伊哈,想到这些他几乎落泪。刚下午两点,女儿们还没有放学回家。麦夫鲁特像高中时那样,感到了自由。……

  麦夫鲁特一把抱起妻子,奔跑着上了一辆出租车。做这些时,他知道自己永远不会忘记此刻的每一瞬间。他万般祈祷不要失去他们的幸福生活,不要让拉伊哈受罪。他抚摸妻子被汗水浸湿的头发,她那如纸般煞白的面容,让他惊恐安分。在赶往急救医院的五分钟路程上,他在拉伊哈的脸上,看到了他去抢她那晚看到的又愧疚又困惑的眼神。 进入医院大门时,拉伊哈已经因为失血过多撒手人寰。她才三十岁。”(P.387)

  前几句描写了一个常常被自己的生活、幸福和爱感动的男人,一个孩子气、时常想念中学时代的男人。后面是妻子拉伊哈临死时的情景,悲伤和温情让人落泪。

  全书近半个世纪的主体情节就围绕萨米哈这个女子,以及她和三个男人之间阴错阳差却又含着忧郁和幸福的爱情关系展开。阴谋得逞的苏莱曼给自己留下了最美的萨米哈,却因为自己不善于爱护女性、表达柔情而鸡飞蛋打。萨米哈跟麦夫鲁特少年时期的好友费尔哈特私奔、成婚,在遥远而隐蔽的贫民区过着贫穷的生活,甚至给富人当用人。萨米哈是个追求自由、有主见、刚烈的女性,是小说中最美丽的女子,然而有着革命思想的费尔哈特却逐渐变得圆滑世故,在当上电力收费员、生活逐渐好起来的时候却移情别恋,并卷入夜总会的整垮斗争而遭到谋杀。

  丧妻的麦夫鲁特和丧夫的萨米哈经过一番刻意的回避之后,终于走到了一起。帕慕克把这种虚虚实实、若即若离的心理关系写得非常微妙,而最后自然是豁然开朗。当初姻缘差错的两个人,最终走到了一起。这是命运的奇特。

  这个时候,麦夫鲁特开始进入四十岁、五十岁的年纪,萨米哈在生活中常常起着主导作用,在伊斯坦布尔的旧城区拆迁改造中,麦夫鲁特在萨米哈的强硬坚持下,从政府和阿克塔什一家手中争取到了62%的补贴比重,可谓是权益争夺上的一个小小胜利。进入2010年代的伊斯坦布尔,现代化程度不断提高,住进了高楼的底层人,眺望着一望无际的楼宇海洋,回顾着时间的流转和城市变迁,自然有人世兴替、江山隔代之感。帕慕克从人物和家族命运中提炼中来的浑厚气息和沉重的历史感,顿时让这座城市的生命有了立体的鲜活感。

  作者借一位夫人之口对生活于伊斯坦布尔的上千万人的生存状态做了一番超越性的描述:“让一千万人聚集在伊斯坦布尔的东西是生计、利益和账单,但只有一样东西支撑着这茫茫人海中的人们,那就是爱。”——虽然由于这段话被印在了书的腰封上而是我感到造作,但它确实也点中了一个城市生命体的要害。

  如果说这部小说或者命运教给了我们什么智慧的话,我宁愿不选择麦夫鲁特的诚实善良、忠厚老实和虔诚,而是麦夫鲁特和萨米哈在跨越种种心理、伦理障碍而走到一起,萨米哈孩子气地一再让麦夫鲁特回答“当初的情书是写给谁的”时,麦夫鲁特的感受——“‘信是我满怀爱恋写给你的。’麦夫鲁特说。此时,他发现,做人又要说实话,又要真诚,好难。”(P.478)

  没错,我认为命运的智慧就在于这种模糊性,或者修辞的背叛。

  在苏莱曼使坏地将真相告诉拉伊哈之前,麦夫鲁特和家族里几个知情人都有意地隐藏着这个秘密,以免造成尴尬或不快,甚至萨米哈本人也不知道。但无论事后他受到妻子的百般质问,还是众人窃窃私语的质疑和闲话,我想麦夫鲁特都如他嘴上“敷衍的撒谎”所言:信是写给拉伊哈的。

  这是对事实的悖逆,是对一个人青春的背叛——没错,当初怀着爱恋和朝思暮想所表达的情意确实是给萨米哈的,但既然命运出了差错,跟姐姐拉伊哈结了婚,那么生活的所有甜蜜和美好,就在拉伊哈身上具有了天然的合法性。这时候,谎言成了真理。

  由于青少年时代对于小姨子(后来成为妻子)萨米哈的那份痴心和情愫,麦夫鲁特不得不在几十年的情境中刻意回避着萨米哈的眼睛,在一种既不想太接近又不能太刻意为之的尴尬和虚与委蛇中周旋、心烦。即便是在连襟钵扎店,他有时情不自禁地通过镜子去看那双美丽的眼睛,也是一种更坦诚的真实。

  这种见证、确认的爱,发乎生活本体,超越浮躁的事实,超越了世俗伦理,是最深沉的生命回响。哪怕最终于萨米哈结成连理,麦夫鲁特与拉伊哈的爱依然是超过一切的。

  由青年时代的两百多封情书,一番对美丽的眼睛花费无数苦心的修辞技艺训练,一段延续一生、纠缠交错的爱情,帕慕克赋予了土耳其心灵一种阔大、悠远和美丽的特征。

  然而最美丽的,还是上文提及的伊斯坦布尔的灵魂——那种无论世事如何变迁都对土耳其传统保有的亲切和信仰。

  所以,哪怕年过五十,哪怕那位在十多年中对麦夫鲁特的心灵和信仰起到抚慰作用的书法家过世,哪怕大家都已经住进了高楼,麦夫鲁特最为舒服的事情还是在夜晚去卖钵扎,用那独有的音调喊着“钵——扎”,偶尔向一些还保有传统情怀的人们介绍这种饮品。

  此时,我们可以回答一开始的疑问。麦夫鲁特的一生,他的脑子里都有哪些怪东西或奇想呢?除了那个和父亲一起居住了二十年、充满钵扎和饭菜汁味道、睡觉和父亲气味的一夜屋,夜中街道上遭遇抢劫的经历和令他战战兢兢的狗,和拉伊哈私奔的那个夜晚,和拉伊哈一起度过的美好幸福时光,年轻时自由的、看色情片和手淫经历,还有在那些年卖钵扎时让他无数次魂牵梦绕并尾随的高贵夫人奈丽曼,还有那冷不丁从头顶的楼上坠下买钵扎的竹篮。

  因为钵扎,土耳其的灵魂仿佛不死,因为麦夫鲁特,伊斯坦布尔才有了灵魂。然而富于幻想的麦夫鲁特在回顾自己大半生的遭遇时,最怀念的还是那尽管源自一个错误,却深爱着的已逝前妻拉伊哈。

  ——“在这世界上,我最爱拉伊哈。”麦夫鲁特自言自语道。

  2016.6.18

  《我脑袋里的怪东西》读后感(六):麦夫鲁特

  看到八十几页的时候我就彻底的喜欢上了这本书,虽然书的简介是一个小贩麦夫鲁特来到伊斯坦布尔在他生命的过程中见证了伊斯坦布尔的变化,但书中所含有的内容却不仅仅这些,它就像一个大容器里,有着许多伴随着大容器而存在的东西。首先有股亲切之感,(当然这是我在看了八十几页的感受,贫穷带来对待人与物总有相同的无奈)虽然我和麦夫鲁特有着许多不同之处,比如他是男的,而我是女的,他在土耳其,而我在中国的大陆云云,但我们也有着许多相同之处,他是贫穷,我也并不富裕,他的父亲一直操劳辛苦在外奔波,我的父亲也长年不在家中,为生计而四处奔波,每一年过年都是家里最痛苦的时候,意味着父亲的失业,他要再去寻找一份可以用劳力来获得金钱的工作,每天都要吃的饱饱的去各个工地去询问是否还招收挖土,绑钢筋等等苦力劳动,他像麦夫鲁特的父亲穆斯塔法对待那些买他钵扎的人低头应和眉开眼笑,也像穆斯塔法那样会遇见一些不好不善良的人,他们对麦夫鲁特的父亲是即使搬家也不通知,还在无穷赊账,最后搬了家跑的无影无踪,而我的父亲却遇到带队工头将一年辛苦劳作的工钱藏入口袋,从他袋中拿走你应有的用血泪换的钱,却犹如抽他的丝剥他的皮,别别扭扭,拿一堆话搪塞过去,可是底层的父亲却又无可奈何,只能不断的讨要,却又无计可施,这种的东西打官司把得不偿失,而且高位的人忙着大吃鱼肉哪有空理哪些小平民的事,他们也只在口头书面喊喊要执行自己公务,但实则他们也没法感同身受这些农民子的苦难,即使他们自己本身也是农民子家庭爬上去的也早忘了自己当农民子时候的感受,好像身来就在那个位置。 麦夫鲁特是很可爱的,虽然他认错了私奔对象,没有和自己心上人私奔,但他在为心上人满心满眼的写情书的样子真是可爱。像大家初碰感情的懵懂,他竟然花了两个星期才写出两句话,每天反反复复专研《最美情书实例》小心斟酌每句情话中的每一个字眼。大家都喜欢笑脸,乐观的人,所以麦夫鲁特特别讨喜。 麦夫鲁特一直维持着他平静的生活。但今年他的收入并未减少,却赶不上女儿们吃穿的花销。麦夫鲁特有时带着发自内心的热情,有时带着愧疚和无能为力的心情,为孩子支付着越来越多的开销。看见相同的处境一样的感悟,再平实的语言,最简单的话语,内心在默念这几句话时都会觉得描写的如此到位。没钱的日子会让生活沮丧,就像毛姆说的,金钱不是第六感,但缺了它,其他的五感就不能绝好的发挥。 420页维蒂哈的通篇对吗?让人觉得如此不公平。不论做什么都要三思而后行,幸运的是,我一直有充裕的时间在我遇见坏男孩前去了解知识,而避免盲目的与他们相遇。这是我越长大越庆幸的。

  在这世上我最爱的就是拉伊哈了。歪脖子阿卜杜拉赫曼说过重要的不是给谁写情书,更重要的婚后的幸福。虽然情书成为了一个乌龙却让麦夫鲁特和拉伊哈更好的相遇。

  发家致富靠圈地是我家阿哄看完最深刻的印象。像卢梭导言说的,谁第一个把一块地圈起来并想到说“这是我的”,而且找到一些头脑十分简单的人居然相信了他的话,谁就是文明社会真正奠基者。乌拉尔家族的发财致富就多赖于此还有快速发现商机的眼光。

  一本书说给你带来的东西远不止书封面短短几句介绍给你的那些单薄内容。

  《我脑袋里的怪东西》读后感(七):小人物看城市变迁

  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人们也许才是一座城市文明发展程度的衡量标准。主人公麦夫鲁特,一个平凡的小人物,从最初的社会最底层渐渐融入到了城市生活。他从自身的经历中也看到并感受到了伊斯坦布尔城市的变迁。

  作者奥尔罕•帕慕克,土耳其著名作家,曾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代表作《我的名字叫红》。在他的作品中,几乎都围绕着一个城市创作,那就是伊斯坦布尔,本书也不例外。《我脑袋里的怪东西》作者走入社会最底层,通过观察人们,亲身经历,耗时六年的时间终于完成。本书主要描写了社会底层的小人物麦夫鲁特平凡又“传奇”的一生,同时通过他的成长,看到了伊斯坦布尔城市的变迁。作者呈现了一部从20世纪60年到2002年伊斯坦布尔的生活变化的纪录片。

  本书的写作方式与其他小说很不同,特点在于分角色描述一件事的观点。从自身来讲述事情,更加突出了人物的个性,内心世界。譬如,在抢新娘、私奔这件事中,麦夫鲁特其实只是一个被摆弄者,本以为好友苏莱曼会真心帮助他抢到心仪的姑娘,可是最终却抢了拉伊哈。文中苏莱曼亲自讲述了这段故事之后,麦夫鲁特才恍然大悟。在苏莱曼的内心世界中,这件事是故意的。

  故事从一场私奔开始,而令人吃惊的是抢来的新娘却不是麦夫鲁特相中的女人,他选择了默默地忍耐着,这样的选择让他拥有着幸福的生活。而后,作者调转了时间,采用倒叙的写法,回顾着麦夫鲁特的成长。文中出现一种古老的饮料钵扎,伴随着主人公长大。

  20世纪60年代的土耳其贫穷,乡村的孩子只有去往城市才能上中学,麦夫鲁特以上学为借口终于来到伊斯坦布尔,与父亲一起在社会最底层打拼。钵扎最初成为他的生计,在夜间随着父亲开始叫卖,叫卖声叫醒了娱乐的人们,也叫醒着夜空。钵扎的生意开始可以获得不错的收入,可是随着城市的变化,街道的拆除,娱乐场所的关闭,生意一天天惨淡。

  伊斯坦布尔的政治混乱,发生过战争,朋友费尔哈特被杀。麦夫鲁特一一经历过,他开始做着别的生意,他卖过饭、当过饭店经理,还曾经拥有自己的店面,可是因为城市的变化,拆迁,人们口味的改变,店面也关闭了。同时,麦夫鲁特的妻子拉伊哈的去世也给他带来了精神上的打击。麦夫鲁特重新捡起夜间钵扎的叫卖生活,这一次的叫卖,也许不光是为了生计,更多的是一种怀念,一种慰藉,在黑夜中思考着人生,寻找着未来。夜幕中的伊斯坦布尔也开始灯火辉煌,城市气息。2002年的伊斯坦布尔已经是人口大城市,高楼叠起。

  当看完这部小说的时候,伊斯坦布尔城市的变化,让人不禁联想到了现代中国城市的变化,中国成立时,社会最底层的人们不也靠着叫卖的小贩生活吗,那种叫卖我还清楚地记得,亲切而且带着一点沙哑的声音。叫卖在城市中几乎已经消失,代替他们的是小作坊或是一家家农贸市场。同时人们居住的环境也从一间间平房变成了今天的高楼大厦。

  《我脑袋里的怪东西》读后感(八):如果你哭,谁也不能和你生气

  因为看过《纯真博物馆》觉得很喜欢,所以知道作者出新书后,被封面吸引一直想看。(封面是作者自己画的)

  本来在kindle上看的时候觉得名字复杂又拗口,作为睡前读物,我甚至撑不到翻页kindle就砸在了脸上。

  故事的顺序也很奇特,把私奔的那晚单独提了出来作为第一章。卖bozha的一个夜晚,放弃的那个夜晚作为第二章,然后就开始从麦夫鲁特的出生那一刻起讲故事。

  当然第一次的我,看到了第二章他卖bozha被打劫后就搁置了。

  然后在图书馆里偶遇了它,我决定又捡起来,这次读的很自然投入。

  看到麦夫鲁特,很多时候都有共鸣,竟然从一个农村进城的小贩身上找到了很多自己的影子。他各种古古怪怪的想法和固执,在伊斯坦布尔的生活不易,所思考的那些现实问题:如何变得有钱让自己和所爱的人过上更好的生活。这些都觉得和现在的我非常像,大概每个普通人内心都有这些忧虑吧。然而他的路一步一步踏实却又毫无进展,我对自己感到了更多的迷茫。

  今天看完之后,看到最后一章,老年麦夫鲁特所想,我根本就不能理解。其实从他再一次和萨米哈相遇结婚开始,我就开始不太明白了。大概是年龄的时间线有所不同了,这个情节的推动非常自然,然而在麦夫鲁特的心里,依然只有拉伊哈,他的一言一行,是那么地小心翼翼。在伊斯坦布尔这样一个快速发展的城市里,麦夫鲁特过的缓慢幸福。虽然我的期待和他完全不同,但仍然在他身上看到了凡人的一言一行而为之触动。

  我大概地回顾一下时间线,倒序在前文的就不算了。

  小时的麦夫鲁特同爸爸一起到伊斯坦布尔做小本生意,买bozha和酸奶,爸爸朴实、固执这一点,没能使他们发家致富,麦夫鲁特遗传了他的性格。

  上学时,他对自己有所期待,希望考上大学,然而最终以凡人的身份完成高中学业都勉勉强强,在这里,我就突然也被这样平凡的生活状态所戳伤,仿佛看到了自己,害怕也变的像他一样,人生不由自己掌控。

  情窦初开,爱慕自己的英文老师,却什么也没有发生。只有在色情片中的意淫,然后转移到了自己认为是拉伊哈,其实是萨米哈的身上,写了三年的情书,情感有所寄托。最后在苏莱曼的帮助下与拉伊哈私奔。知道真相后,还是决定对拉伊哈负责并且幸福地过了十五年的生活。

  做了各种生意:bozha、酸奶、冰淇淋、经理、停车场管理员、兜售“运气”、开店,可以说是非常坎坷并且毫无起色了,却也养活了两个漂亮的女儿。在麦夫鲁特的职业生涯里,又一次戳痛了我,我是有多么痛恨平凡呢?我讨厌不能控制自己的感觉,所以不停地厌恶自我。麦夫鲁特并没有困惑,他一步一步顺着生活应有的轨迹走。

  直到苏莱曼告诉拉伊哈事实,那些信是写给萨米哈的。嫉妒心开始折磨起可怜的拉伊哈了。

  此时的萨米哈已和年少时麦夫鲁特的挚友——费尔哈特私奔了,相比之下,坚强美丽聪明的萨米哈的人生显得更加地不幸:费尔哈特努力考证,后来发家致富,但却从没有真正地幸福生活过。萨米哈真正幸福的时刻,大概是寄托在了麦夫鲁特的两个女儿身上,她自己并没有孩子,而且早早成了寡妇,和麦夫鲁特一样。

  拉伊哈怀上第三个孩子后,心已经被嫉妒折磨得千疮百孔无法自控了,最后选择私自堕胎,却不幸死掉了。

  麦夫鲁特的两个女儿长大,结婚。他又一次变成了一个人。和萨米哈走到了一起。

  之后的故事就变的令我很费解了,完全无法感受了。我也不想再叙述了,大概等我到哪个年龄之后能够理解吧。

  费尔哈特的一段令人费解的感情,我也看不透,就像他自己也看不透,“有了像萨米哈这样的妻子,为什么还会对其他女人动心?”

  “然而让爱情存活的证实它的不可能。”

  “让这一千万人聚集在伊斯坦布尔的东西时生计、利益、账单和利息,这点您比我更清楚。但只有一样东西支撑着这茫茫人海的人们,那就是爱。”

  《我脑袋里的怪东西》读后感(九):小人物与大城市

  在奥尔罕•帕慕克的许多作品中,都有着厚重的文化积淀和庞杂的历史变迁,字里行间都浸润着他对故土的热爱,这也成为他作品中一个永恒的主题,不管时代和故事有何不同,都可从中窥见他的历史观和他对土耳其现状的影射。《我脑袋里的怪东西》也沿袭了这一特点,同时又涵盖了很多元素,历史文化、爱情故事、对社会现状和底层人民生活状态的描述、多视角的叙事方式,它们一起构成了伊斯坦布尔几十年的变化。

  从钵扎小贩麦夫鲁特的人生中,帕慕克绘出的是1969-2012年间伊斯坦布尔的生活画卷与社会现实。这个城市在他笔下变得特别生动鲜活,它不是冷冰冰的钢筋水泥,也不是我们无暇顾及的生活幕布,这个城市甚至被拟人化了,它像麦夫鲁特的朋友,随着麦夫鲁特年龄的增长,它也在悄悄成长和变化。在这二十五年中,大多数房子从三层洋房变为高层公寓楼、鹅卵石路面变成柏油路、钵扎被更便捷的饮料所取代,从前夜间的叫卖声成为回响在时空中的声音。麦夫鲁特晚上出去贩卖钵扎时总怕碰到野狗,这些野狗总是做出一副要攻击他的样子,甚至让他一度放弃了晚上的营生,但到书的结尾时,它们根本没理会他,仿佛麦夫鲁特是它们的同类,这个意向很有意思,像是城市与麦夫鲁特的互动,意味着他真正融入了这个城市。

  对麦夫鲁特这个人物的塑造,帕慕克也是推进得润物细无声。从伊始,帕慕克就提醒读者麦夫鲁特的善良和稚气,在看着他一路在伊斯坦布尔的生活时这种感受越来越深,他在面对诱惑、面对别人给予的一些“方便”时,仍然选择走自己的坎坷的道路,这种决定有时甚至显得笨拙,但也因此让人产生想亲近他的感觉,看他在伊斯坦布尔的夜晚,在大街上叫卖钵扎,这于他而言,也是与内心对话的时间。在这本书中,帕慕克还有很多对自我认知的思考,耐人寻味,比如内心的意愿和口头的意愿、个人的观点和官方的观点,这其实就是真实所想与表达内容的不统一,我们也经常会在这两者中间摇摆,可以看到麦夫鲁特在最后找到了平衡。这类的思考也丰富了整个故事的层次。

  另外,书中涉及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包括库尔德人长久以来遭受的严酷对待、战争和政治骚动带来的动荡不安、城市的扩张和中产阶级的壮大、猖獗的腐败以及巨大的贫富差距,这些问题仍然影响着如今的伊斯坦布尔。帕慕克对当时女性生活状态的描摹也值得一提,村庄里的年轻女子无法受到良好的教育,也不能掌控自己的生活与结婚的对象,书中几个女性形象很有层层递进的感觉,维蒂哈最是循规蹈矩,她的两个妹妹拉伊哈和萨米哈都是与人私奔,而萨米哈的形象最为反叛,在有未婚夫的情况下与麦夫鲁特的好友费尔哈特在一起,其实费尔哈特于她如同一个逃生口,她想逃离被桎梏被安排的命运,然而婚后的生活并不如人意,她的思想应和了时代的变化,但终究没办法完全改变命运,现实与梦想的距离在她身上得到了最好的体现。及至麦夫鲁特的大女儿,她上了大学,选择了想要一起生活的人,并到别处安家,这是帕慕克营造的希望。

  往近了看,是个人的精神世界与生活的样子,往远了看,是一座城市的变迁,毫不夸张地说,这是一部非常迷人的小说。

  《我脑袋里的怪东西》读后感(十):当时草草西窗,都成别后思量

  对于出现在他生命中的两姐妹,他对萨米哈更多的是一见钟情,那是在荷尔蒙的影响下的crush on,只为一双见过一次的眼,他为想象中的爱人写了3年情书。 抢错新娘,但却遇上了对的人,他和拉伊哈在一起非常幸福,虽然时有争执,但他们无话不说,互相扶持,有尊重有体谅。 拉伊哈突然撒手人寰,我也为麦夫鲁特揪心,他和我在突然遭遇失恋时的情形一模一样:我们极力否定爱人已经不在了的事实,不时产生“一切都没变”的幻觉;然后我们对造成这个结果的一切一切都感到愤怒和悔恨,尤其憎恨厌恶自己;接下来是漫长的抑郁和焦虑,深陷在泥沼里随时窒息,又必须逼迫自己恢复常态;大概时间足够久,大概有了新的人,大概最后我们还是会走出来。 麦夫鲁特的新人依然是当年他crush on的萨米哈,他们也很幸福。她有主见,有控制欲,她和拉伊哈很不一样。和萨米哈一起,他不否认上一段爱情的美好,遇到难事时他会默默的想,如果拉伊哈还在,她会怎样宽慰他。 老年的麦夫鲁特挑着钵扎走在城市的街道中,他已开始惧怕死亡、孤独和被遗忘,他想对这城市做出宣言却不知该说什么,最后,他想清楚了他既是官方的,也是个人的观点“在这世界上,我最爱拉伊哈。” 最幸福的那些年里,麦夫鲁特用心地享受着生活,当然他也为一些琐事烦恼,但若干年后回忆起往事,那天忽大忽小的电视声音,那天被没收的三轮车,那些烦恼又算什么呢? 当时草草西窗,都成别后思量。料得天涯异日,应思今夜凄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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