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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年少》读后感精选10篇

2018-01-12 20:17: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那时年少》读后感精选10篇

  《那时年少》是一本由一草著作,江苏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9.80元,页数:336,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那时年少》读后感(一):爱情易碎,小心轻放。

  读罢《那时年少》,感触良多,身为80年代人们想必也跟我一样

  犹记得当年网络的兴起人们开始疯狂点击论坛帖子、进入各种聊天室,马化腾的OICQ成为网恋的桥梁,年轻人情感从此得到很好的途径去宣泄。再后来,马化腾推出了一个叫“视频”的功能。再再后来,大家纷纷试用了该新功能后,双双告吹了。啊,一早就说了,爱情是个脆弱东西真相后就吹了。哈哈。

  同样地,本书叙述的爱情也是那般脆弱、易碎。可是谁还没有上述这些当时认为很酷、现在顿觉很2的经历?如果你没有,那你就缺失了一段人生重要的经历。

  本书作家一草用幽默语言讲述着从一开始与女主角相识、相爱、到最后无奈分开的故事。故事没有复杂的情节,一切很自然,前面很大篇幅的叙述都很轻松。而我却不知怎的看到最后不得不为苏扬和童小语的爱情感到惋惜,明确一点来说,是对书中男主角苏扬感到同情,对女主角童小语感到理解,对现实感到麻木,但总要积极生活

  很幽默的语言,看着就乐;

  极真挚的感情,看着就悲。

  此书的感染力很强,在不远的将来我会计划到江苏扬州一趟。大概当我站在某一个街角或者走到某个公园,也会看到男女主角的影子。会听到童小语对苏扬撒娇、怒骂、动粗,听到童小语对苏扬说,“苏州的婚纱很便宜,300元就可以买到一套很漂亮的婚纱。她说等我们结婚时,我要买十套,好不好?”,然后苏扬回答她,“好,一百套都没问题。” ,直到看到苏扬与童小语最后一次见面,即便是相隔两车窗的距离,也变得那么遥不可及。啊,最熟悉的陌生人,是会呼吸的疼!

  ...........................

  那些年,你与谁擦肩而过了?

  那段年少轻狂的岁月逝去了,留给80后们的记忆碎片可从本书拾起。   

  (ps 你好,作家一草,很高兴认识你!期待你的新作《毕业了,我们一无所有》。)

  《那时年少》读后感(二):我未成名卿未嫁

  人生总是存在一个个时差,我们总在对的时间去做一些不对事情:年少时光付给了挥霍,工作时付给了焦虑,相爱的付给了犹豫,分开后又付给了追忆。

  《那时年少》借一个男人的笔写尽了以上之事。不知他人如何看待一个男人的追忆史,依我见,回忆始于失去,始于身体寂寞,始于他能够感知到时间一寸寸将皮肤老化,始于他的记忆马上就要守不住那可不铭心了。况且,回望总是比较容易,可是再次回去,谁会愿意?回忆者可能根本不在乎那些错过的人现在究竟在做什么,只图一把沉浸在回忆不被现实打扰的瘾,并为此心碎自觉迷人,叹一句——那时年少,我未成名卿未嫁。

  我未成名卿未嫁,令我想起最近遇到的一对刚毕业的情侣男生研究生在读,女生就职工作,但常因工作不顺而困忧。一天,男友对身陷痛苦女生说:“虽然我不能帮你,但我可以陪你”。我听闻此句,深感心酸与不屑,心酸的是他们如果继续不同步大多只能分道扬镳,不屑的是这个男生如此自以为是,好像他的陪伴多么无敌似地。当一个自以为是的男生处于生活的劣势,他在助力和陪伴方面都会出现了负能量。于是,我对我的女性朋友说,相爱难得,要珍惜,但不要贸然结婚,除非你们有能力共同迎接生活。

  我看过太多不同步的情侣,开始爱得如漆似胶,最后也恨得如狼似虎。不能地老天荒的根因只有一个:生活所迫——或迫害了我的自尊,或迫害了我的真情,或迫害了你的真心,或迫害了你的前途……

  分手后,也不外乎几种情况扫荡青春

  1、 他们各自找了物质可以接受的人结了婚,爱情和婚姻可能有关,可能无关。

  2、 他们中有人另觅新欢,另一个却过着白天上班,下班没人爱的生活。

  3、 最后,只剩下记忆,或者忘却,甚至是彻底恶心。

  我如此说,很多人肯定以为我是阴谋论者,到底因为他们这时年少。年少者都患有一种“自以为是”症,以为自己无所不能,以为自己天将降任,以为自己多么不可或缺。然后,再不甘平凡心态中迎接各种悲情。有的人尖锐去挡因此伤痕累累,有人缓和去避也难逃攻击,有人一人行走躲得快些,有人手拉着手最后走散了。

  如此闹心的书今已鲜少再看,令我决定看下去的是,苏扬说,那时候他们说爱,童小语是真心的并且觉得他是真心的,而他只是敷衍并且知道自己是敷衍的。我想看一看,一个被生活打败了爱情的男人,他在做所有抉择时的曲折心事

  然而,这并不是一本言情小说,我注定看不到一个男生的深刻的检讨。书中的苏扬并没有多少扼腕痛惜的成分,他和大多数男生一样,表现得寡淡、自我、生活化,没有特别浪漫举动,也没有荡气回肠的分手场景,通本的心碎描写的汇总,都痛不过一个女生的诗情和悲情。这大概折射出让所有女生失望的现实:所谓男人,爱得再深,也不过尔尔。他们不可能站在磅礴大雨中为你作秀,不可能不择手段的挽回你,不可能守身如玉多少年等你。现实的版本是,以苏扬为代表的男人,很快接受了分手的事实,并且,过去他没有为你们的共同生活沉静下来对付生活,此后为失去你后的独自生活开始发奋图强了,多年以后,他小有成就,有点小康能保障日常生活,可以去谈一场稳定恋爱,可以保障婚姻和香火继承。那场被现实拦腰截断而尸零体落的爱情,最后剩得一个人以回忆姿态表演,写下一本文艺青春史《那时年少》。

  苏扬的整个青春史,几乎代表了所有男人,以至于我看完此书,生活中每见到每一个功成名就的男人,都暗揣他身前都有过怎么样的初恋史。看到每对蚁族式的情侣,都怀着一个巨大的阴谋论来悲悯看待他们。

  遇见朋友对着一个一无所有的少年郎折腾辛苦的男人,我总对她说,不要培养男人,下场不会太好。男人在奋斗过程中,寒酸、尴尬、暴躁,为予之支持女人们要变得节俭、计较、彪悍,男人们都是希望获得女人的崇拜,可在这样的关系中,已无任何可崇拜的了。待到他功成名就时,他又开始有时间想念他所希望的女人:温柔的、不懂他黑暗事的、一心崇拜她的、没有被生活给玷污的,小女生。

  你独占他唯一的纯真,见过他最窘迫现状,冒着年华空付薄情郎的风险,有天他功成名就之后,弃黄脸彪悍的你而去。

  你享用别人历练后的安稳,错过他的初心,见不到他的难堪,他永远是你可仰慕的对象,也有带给你幸福安稳的能力。唯一的风险是,少了虐来虐去的真情和快感。

  此事古难全,只能二选一。

  不过,如果那刻,你此贪恋他的初心,就承诺吧,造作吧,深爱吧,互虐吧,既然终有一天要遗忘,为何要浪费这一段。青春太美好,应该用于此。反正,除此之外,你我也不知道要干什么好。

  《那时年少》读后感(三):旧时的你我

  《那时年少》,这个故事的名字就透出了一丝怀旧与伤感。不知从何时开始,我也会在聊天中不经意的说“当年”、“那个时候”,的确,对于已过三十,有家有孩子的我来说,已经是有些经历了,更有绝对的资格在一堆刚出校门的同事前提一提过去。过去,是一个多么美好的时候呀。少年不识愁滋味,年少轻狂,曾经执着于一个游戏的胜败,也曾经为了秋去冬来而感伤。年少时,仿佛有的是时间,有的是精力,每天有闲心关心所有能关心到的事,乐于为特别小的一件事而奔走。现在呢,早上一睁开眼睛就是N件必须要做的事,空闲时间只想休息一会儿,静静再静静。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关于青春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大学生苏扬和美丽女孩童小语。爱情开始的时候总是非常美好,美好到让人忘记了一切,以为每一段恋曲都必须有个完美结局。但青涩、执着于个性的两人能否在燃尽了所有美好与纯真之后继续在一起呢?

  感觉作者写这本书的用意并不太在于刻画苏扬与童小语的爱情,而是在于追忆那个曾经狂热的时候,追忆那可贵的又不能抓住一丝一毫的青春。读这本书,仿佛是看一本回忆录,本来早就忘记的事也因为作者的提醒而清楚的再现于脑海。第一次上网,一个新浪首页让我看得眼睛发花;第一次QQ,从下午聊到凌晨三点都不知道疲倦;第一次在Email里收到网友送的生日贺卡,激动之余也假想过这是一段恋情的开始;第一次抱着简历找工作,面对求职的人山人海顿时觉得手足无措;第一次到公司面试,恨不得所有学过的东西都化作工作经验……我的可爱的青涩的年少时光呵,我那些辉煌伟大梦想呵,到现在只留下一些回忆与感叹了。

  《那时年少》让我重温了年少的青春飞扬,重温了青春特有的痛苦与激情,重温了过去美好的、伤感的记忆。很喜欢这本书,在夜色中,点一盏小灯,配着书中附赠的CD,静下心来读一读书,品味一下过去。合上书,躺在床上依然会心有所绕,口有余香。

  忽然想搞一个小规模的同学聚会,找一个小馆,叫上七八好友,在清冷的夜里热热闹闹的吃一顿,细数当年的趣事,大家一起回味属于青春的泪水汗水欢笑,岂不美哉?

  《那时年少》读后感(四):一个人的时光

  一个人的时光

  ——《那时年少》

  当我们拥有青春的资本时,我们任意的挥霍;当我们享有无拘无束的生活时,我们颓废快乐;当我们向那曾经的美好挥手致意时,一切却终将过去。看一草的《那时年少》,有一种很心慌的感觉,仿佛对于一个刚踏出大学校门的人来说,经历种种的磨难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可是,当看到苏扬与童小雨分手后在地下室生活的场景时,心里却涌现出无限的敬佩。或许,世界上有很多这样的人在生存,从天堂地狱的感觉,仿佛什么都丢失了,可是一颗卑微的心,却努力的想要重新振奋,重新去追逐自己的理想迷惘苦恼,失望,而又衍生出无限的希望。

  一草用一种近似平静的口气为我们讲述了一个故事,一个不怎么爱情故事的故事,或许,确切点说,这个故事更像是一个励志故事。虽然从情节中看,一草并不属于85后,可是作为共同的80后,联网打网游,在榕树下晃悠,进小说吧似乎是一种时代的记忆。虽然这段记忆在年老的人眼中看来很荒诞,却是一种青春宣泄的标记。

  苏扬,是一个好人,虽然,他不懂温柔体贴,不懂女孩子心思,虽然他认为爱一个人就是天经地义,虽然童小雨那么残忍离开他,他却依然爱着她。爱着他记忆中那个纯真无邪青春活泼活力四射的少女。纵然他经历了人情冷暖,倾听了无数女子的感伤爱情后,他还是一如既往思念那种爱情的味道,不带有任何杂质的纯粹的爱情。

  而作为童小雨,一个纯真的女孩子,在慢慢成长的过程中,却自私的为世界上的物质所迷惑,狠狠的伤害了一个人后却不知道为什么,还很傻很天真的认为自己很成熟,可是成熟的她真的会幸福吗,她问:“苏扬,你为什么总是对我这么好”,可是,从叙述的口吻中,显然不是这样的,是什么让那个青春的女孩不再相信单纯的爱情,是为纯粹的物质利益所蒙蔽,还是因为内心的成长,觉得那样的苏扬根本不值得依靠?只可惜,她看的很清楚,所以决绝离开,而苏扬不懂,还在苦苦等待

  这并不是一个感伤的言情小说,甚至从写作手法上看,有点像略萨《城市与狗》的自传体味道,可是,为什么,眼泪却不自觉的湿眼眶?是因为大学毕业后那种和苏扬一般的彷徨,还是因为无法在大学校园内尽情释放的青春?突然,很羡慕苏扬,因为开心的,不开心的,他都经历过了,他平静的走过,不带走一片云彩。却可以用一种悼念的心情来书写自己那份逝去的爱情,为曾经和童小雨经过的美好而划上一个完美的记号。对于苏扬失业再失业的工作经历,一草没有费劲笔调去描写那种艰苦,而是轻描淡写了自己用打火机烧鼻涕虫的心情,描写了与四只老鼠为伴的不正常的生活,可是正是这种不以为意的态度,却使那种原本轻快的语言生出了无限的感伤。

  青春只停留在美好的时刻,我们欢送着它离去。爱情只存在美好的时刻,我们却认为更好的还在后面,而当一切都将逝去的时候,当我们终于一个人慢慢走过的时候,孤独的影子却我法为我作伴,我们享受着孤独,承受着孤独,却不知道缘何孤独。一草的《那时年少》,成功的解答了我们孤独的困惑,成为一段残酷青春的伤感物语……

  《那时年少》读后感(五):你我都回不去了

  阅读一草《那时年少》的时候,不知怎么总想起石一枫的《红旗下的果儿》,不同的是故事发生地点,一个是在摩登现代的大上海,一个是厚重底蕴的北京城,相同的是都是对残酷青春的无尽回忆,都是对年少轻狂的肆意书写,都是对校园恋曲的轻声吟唱。两部小说都从恋情开始谈起,却并不是纯粹的言情小说,其更多的是表达时下青年在个人成长和社会变迁中的迷茫和无助,他们或积极或消极适应着这个社会,改变着自己的人生轨迹。

  苏杨,一个和我同龄,和我走着同样生活道路的人,同样97年高中毕业步入大学校园,同样2001年彷徨在拥挤的招聘会上,同样被理想和现实的巨大反差打击的晕头转向,也同样迈步在自认为幸福的道路上逐渐偏离主流。阅读着他的故事,看着他走过的岁月,那么熟悉,那么感动,那么留恋。回想起来,当时的我们似乎永远对生活不满,不满学校的制度,不满父母的唠叨,不满社会的冷酷,可那一段青春过往,却深深地印刻在我们的心灵,永不磨灭。

  《那时年少》的故事主体在苏杨和童小语之间的恋情上,文采出众的苏杨在网站上开有“寂寞疼痛”论坛(从这个论坛的题目就可以看出那个时代的年轻人标榜的都是什么,回想起来,也确实如此),并在这个论坛上结识了刚刚失恋的童小语,两人在见面后互生情愫,热恋起来,而最珍贵的大学时光,也在这甜蜜的恋情中逐渐接近尾声。走入社会的残酷压力,给每个毕业生带来的,都是不可逆转的成长,苏杨也不例外,他见证了人浮于事的企业作风,亲历了勾心斗角的职场角逐,感受了物欲横流的社会现状,而他和童小语之间的爱情,也慢慢消磨殆尽。

  “你把这辈子最痛苦的生活经历过了,从现在开始你要比任何人都幸福。”苏杨在离开那个阴暗的地下室时,甩甩胳膊对自己如是说,算是告别一段岁月,告别一种心情,从此踏上的将是另一段人生旅程,拥有的也是另一种心情和感悟。

  阅读《那时年少》让我重温了过去十年走过的道路,那些里程碑一样的大事记突然让我有恍如重生的感觉。“你我都回不去了,只能在书中寻找。曾经的纯真时代,花样年华。”桔子树的序言我感同身受。

  《那时年少》读后感(六):一网情深之后,我们还能走多久

  女孩爱的绝逼不是苏扬,她只是爱上了自己幻想出的人物,他俩要是邻居啊同学啊这种熟识的关系这俩人绝对不可能。因为网络的神秘,她把这个幻想出来的人物硬生生的套到了苏扬身上,所以她不断的在改变苏扬,成为她幻想出来的人物,她不断的努力,不断的失望,不断的再鼓起勇气,不断的再努力,直到有一天,也就是苏扬离开上海去苏州,距离一出现,冷静下来,她突然发现苏扬不是她爱的那个人,他只是苏扬,谁也不是。

  然后就是因为爱情的惯性或者是生活的无聊又或者纯粹是身体的需要,这两个人有一段不咸不淡的类似滑行中的爱情生活,其实这就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导火线什么的说有就有,必然的事

  十年前,一个普通男,一个花枝女,因为无聊,因为神秘,因为缘分,因为激情,因为网络,以爱之名,牵手分手。

  后来苏扬怎么创业啊怎么咸鱼翻身啊我就没太关注了,还有就是我真心没觉得女孩有多纯。

  《那时年少》读后感(七):愿姑娘永远单纯美丽

  《那时年少》看完,挺佩服一草。文笔老练,不矫情,黑色幽默偶尔给我逗笑。写的时代我也很喜欢,从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到二十世纪初。古旧的东西。那个年头我才念中学,他们在上海谈恋爱搞女人为毕业四处奔忙我还是个穿拖鞋满大街乱窜精瘦的小丫头。留着小板寸,穿着白色宽吊带与黑色男士短裤,脸颊凹陷,活脱脱骨头架子。我那时候眼睛比这时候还小,由于瘦得骨头样又头发极短,从小到大没一个人说我好看的。

  自然也不会有人喜欢我。所以中学第一次被告白还小小那么激动一下。不管长得多丑都有人看上有人喜欢,从这个角度评断社会还算是蛮公平的。

  书中又提到非典。每次这个年代的书都得有个非典。偶尔有谁给我提这个,我支支吾吾答不上来,有点儿个憋屈。我那时候傻逼,就记得全国恐慌,穿白大褂的医生天天在电视里忙上忙下,但我自个儿活得悠闲自在。从没想到过死。

  零八年地震,那天下午两点二十分的时候,我从我妈市场上骑着我那辆绿色的小破自行车正往学校里赶。那个年头我不上网,也没有手机。下午就听我妈说汶川发生地震了,有点惊。又看新闻,知道死了好些人。想想我当初骑自行车去学校一副悠闲的逼样儿,却有人同时丢了性命,觉得骇人,有点说不出话来。

  九九年到两千年的跨年,我也记不大清了。那时候太小,就欢喜着过年能吃肉穿几件新衣裳,其他没求的。人家在外面打拼好好过活我自个儿玩我自个儿的。转眼大了,时间过得够快的,小孩儿都喊我阿姨了。

  科技发展得也够快,也不知道是多久之前,老赵还跟我讲说她想买个翻盖的粉色手机。那年流行这个。她一边说一边给我演示,来电话了就打开盖子,放在耳边,然后说喂。那时候她自顾自笑吟吟地对我讲,你说哎呀这样多酷!

  后来老赵的手机换了一个又一个,现在苹果5s满大街乱飞,6也出来了,用5S的人立马甩掉旧手机换个新的。尽管如此我还是用着两年前买的破三星。偶尔被朋友笑笑,我也没有办法,摆脱不了这幅穷酸相。实在经济紧张。

  说到这里,好像有点跑题,其实我写这篇文章的主要目的是想写个读后感,想表达一下我对文章中女主角童小语深沉的爱。

  可能这时候又有人骂我变态,说你明明是个女的为何爱童小语?之前也有男同志曾经怀疑过我的性取向。我在这里简单说明一下,我的性取向绝逼没有问题,只是我这人木讷,不大善于表达。我当然是喜欢爷们的男同志的(娘炮的滚),但同时也欣赏那种单纯善良可爱的小姑娘。这一点儿也不会矛盾。就像有很多男人精神上曾经深爱过一个女人,但这也并不妨碍他肉体上去睡另一个。有的时候,人的灵魂和肉体其实是剥离的。

  又扯远了。

  苏扬和童小语在网上认识,那时候童小语才十七岁,刚刚失恋。正巧苏扬又是情感专家,自然而然两人聊得很开。又因同住上海,见面之后苏扬发现童小语如此高挑美丽优雅大方,童小语发现苏扬虽然矮胖却说话幽默文笔动人情感方面颇有阅历讲起来滔滔不绝。俩人一拍即合,自然而然被对方所吸引,由此恋爱开始。

  其实有时候我会想,一个人爱上另一个人,是不是因为对方有自己所没有的?就如同幼稚的爱上成熟的,成熟的爱上涉世未深的,混混爱上女学生,妓女爱上处男?人总想从别人身上寻找自己所没有的东西。

  自然我也是如此。

  对于涉世未深单纯的童小语,苏扬自有成熟男人的魅力。之前偶尔在大街上看到美女配丑男,我都不自觉去想这女的是他妈瞎了吗看上那男的?继而暗自高兴,嘿嘿瞎了好。长那么漂亮还找丑的,真是白瞎!

  后来不再去想。爱情这东西,谁说得准?就像我也生得难看,却依旧有人因为我傻逼的性格爱上我。再说最重要的,我也不知道人家男人到底有几个钱啊。

  偶尔坐公车或轻轨,我都会不由地对车上漂亮的女孩子肃然起敬,甚至恨不得起身给她们让个座。为什么?她们有着坐豪车的资格却跟我们这些小市民挤公交挤轻轨,这不是出淤泥而不染不是洁身自好不是巾帼须眉不是视金钱为粪土这是什么?

  对不起我又扯远了。

  我单纯就是想写写童小语而已。

  身高174体重100斤的童小语,喜欢吃肯德基说上海话嗲嗲的童小语,连男人的手都没拉过就被男人骗了感情的童小语,喜欢化妆品淑女屋单纯善良可爱的童小语。

  多好的姑娘!

  不仅美,又大方,又会穿衣服又懂时尚,家境殷实,从不嫌贫爱富背后嚼人舌根,说什么信什么,对爱情充满幻想。这个美丽的女孩子身上没有一切婊子身上该有的品质。最重要的,她单纯善良,单纯得就跟一张美丽的白纸一样。我想这样的一个女孩子,换成哪个男人都不会不去动心,谁舍得让她哭呀。这样的女孩子是必须要人疼的。

  有那么一瞬间还真希望自己是个大男人,看到童小语美人在我眼前唰唰掉眼泪的娇人小模样,我能给疼哭。

  又他妈扯远了。

  我主要想表达的是童小语的善良单纯,还有苏扬最初的花心与世故。

  最初在一起的时候,童小语就是一特单纯特幼稚的傻姑娘,心心念着苏扬,爱之深难以言说。

  你爱我吗?有多爱?

  不少恋爱中的傻姑娘必问的问题。苏扬选择了说谎,一次又一次说谎。是的,我爱你,我给你海誓山盟,给你山无棱天地合也不敢与君绝。

  然后,他俩拉手了,接吻了。童小语之前还认为接吻就是嘴唇碰嘴唇,读到这里我笑。看着童小语和王宵佳商量怎么对付苏扬,看着这俩小姑娘傻了吧唧那样儿,又感觉回到了中学时代。只可惜那时候我家也没有钱,我也不会打扮,没有漂亮衣服,也不敢多看男人们几眼。自然也没有男人肯瞅我。

  但是看到童小语,真像看到当初自己热望中的美丽少女。

  那是我梦寐中的姑娘,心里还有点儿个小欣喜。

  在遇到苏扬之前,童小语是个稚嫩的姑娘,她的第一次牵手,第一次拥抱,第一次接吻甚至第一次做爱,全给了苏扬。

  这种故事听上去美好又令人无比憧憬,就像德普与薇诺娜童话般的爱情故事。只可惜,故事的结局自然是分开。

  也够傻逼的了。

  读过很多爱情故事,现实中也听朋友讲过很多,往往现实会比小说更狗血更傻逼。

  我爱童小语吗?

  这是苏扬最初的自问,这个问题折磨苏扬很久,直到后来童小语离开。原来,童小语早就刻在了他的心里。爱,又是怎样才能去表达,去言说的?可能人真就是不知足,眼前的人不知珍惜,失去了才去追悔。

  可天意弄人,苏扬发现自己深爱童小语时,童小语已经在背叛边缘徘徊。

  在网上看到一个帖子,说到底为什么童小语最后会离开苏扬。

  有人说大概因为苏扬最初太花心,聊骚了太多女网友,伤了童小语的心。有人说大概因为童小语太单纯太善良,而苏扬又太世故,主要性格不合,根本走不到一起。也有人说主因后来苏扬离开上海,童小语难过时少了慰问这才选择了出轨。

  还有人说,主要是童小语有钱,苏扬没钱。这从两个人相处的时候已经说得很明显。童小语喜欢名牌喜欢大把大把的化妆品喜欢吃奢侈的肯德基,而苏扬当时只是个快要毕业的穷学生。

  看完这些我关了网页。

  其实除了性格不合走不到一起,真就是个钱的问题。

  当然不是说童小语多世故,她家有钱,不差苏扬的钱。就是当两个不同世界的人走在一起,其实最初那点不适那点波澜根本就直接导向了日后的分道扬镳。就像我刚上大学那会儿,班上女生给我谈什么名牌我不懂,男生给我谈什么名牌汽车发动机我也听不明白。

  有时候他们讲什么苹果我也会抓耳挠腮。

  我是个傻逼,我只懂音乐只懂摇滚只懂英语日语只懂王小波只懂欧美电影其他我都从未关注过。

  就是这样。

  我就是一个平日里不大注重自己经常油头且没有穿衣品位的邋遢女人,日后若跟一个身高一米八以上西装革履古龙香水的优雅男人站在一块儿,任谁都会觉得我是他家保姆。

  书看到最后,多少有点儿个难受。看到童小语变心,说话不再疯疯癫癫,而是类似大人样发出对人生哲理的叩问,连我都大为吃惊。就好像我某日不再装疯卖傻,不再作出恶心的暴漫表情开始搔首弄姿,而是穿上美丽的红色长裙与红高跟,抹上鲜艳的口红留着长发优雅地站在人前微笑一样。我的朋友中任谁看到我这幅优雅的样子都会圆睁双眼上来摸我的额头看看我是单纯地发烧还是真的变成神经病了。

  这种性格的反差绝对是有的。

  我有点纠结了,不断给自己发出叩问。

  童小语之前的单纯善良是真的吧?她对苏扬的爱是真的吧?那后来她不爱苏扬,离开苏扬,和其他的男人睡觉也是真的。既然如此,一前一后不免矛盾。

  我想了一会有了答案,这大概可以用童小语自己说的那句“人都是会变的”来解释吧。

  其实这句话我也体会过多次。后来我发现周围那些朋友不能全都用“变了”来形容。有那么两三个,其实是我最初就看走了眼。

  书的最后,苏扬自己也说了,当他反思自己与童小语的情感历程,也深深认为自己除了油嘴滑舌外,再无特点。而童小语又是那样一位美丽的女子。苏扬在书里这样说,她后来离开我,实属醒悟,无比英明,我应该为她歌颂。

  在文章结尾,出现了个路人甲姑娘。我敢肯定这段是虚构出来的,通过一系列对话描写,实际上是一草对自己人生,对童小语的叩问。是一种幻想,一种寄托。

  当一草写到他住在上海阴暗潮湿的地下室里烧虫子时,写到跟童小语分手后,他又搞上一个高级妓女,与她在床上讨论外国文学讨论理想时,写到地下室住的那些外地的民工,他对面那对男女晚上做爱时的叫床声,还有男人在墙上写的那句话:夹着尾巴做人。

  我想这些都是真实的,就算不是一草真实看见了的,也是社会中真实存在着的。

  后记中一草提到书完稿之后他讲此书寄给了童小语本人。数日后,她只说了一句:怎么写的都是真的?

  看到这句我大为失色,想想最初一草描写的十七岁的童小语,现在推算过来她也有三十多岁了。再单纯的女人也得有半分世故。

  但我仍觉得那不像童小语说的话。至少从语气上读下来,几分冷漠掺杂。

  然后一草提到,这本书很多东西都是美化过了的,童小语没有174,也没有那么漂亮,他们的爱情故事也有了虚构。但唯一真实的是,童小语的单纯。他说在那样物欲横飞的上海,单纯还是具有相当大力量的吧。

  确实同意。在这篇文章最初我就提到,社会发展飞快,人与人的距离不断拉开。很多人活在虚拟的网络之中。物欲横飞,人心不古。婊子的数量爆炸性增长。男人女人享受身体上的交换。人与人交往也多是过了层皮。

  所以单纯才显得难能可贵。

  之前问过一个男性朋友,如果你喜欢一个姑娘,而后你发现她是个妓女你还会爱她吗?男士听后摇了摇头,说那我根本不可能爱上她,妓女哪有爱啊,太脏啦。

  偶然在一个朋友那里听到另一个朋友对我这个人的评价,尽是好话,心里头无比震惊,这傻逼平日里还总骂我呢我还觉得他是不是不大待见我。关键平日里头,往往我不在别人那里听说谁谁谁说我是个人尽可夫的婊子我就已经心满意足,如今还有人背后夸我实属罕见。

  那人也挺单纯,跟我一样。

  最近在听《我的滑板鞋》。很多人笑我傻逼,笑这首歌太土。其实我觉得这首歌挺好的,反正我是很喜欢。听的时候还想跳舞。因为让我想起了我的童年,我逝去的中学时代。那个时候不兴苹果,没有奢侈品,姑娘们被强奸,被保研的少,周围的朋友都跟我一样邋里邋遢,不求名牌。单单一把泥巴就能满足。那个时代的电影也好啊。你看莱昂纳多,那时候还是个青涩的少年,穿着棒球服复古颜色的牛仔裤。身材精瘦,在河边只穿一条短裤抽烟的样子是又帅又颓废,戴着针织帽哭泣的时候绝望地好像他们那个时代要倒塌了一样。现在他只能演大叔了,演个留络腮胡子的奴隶主,放狗活活咬死逃跑的黑人奴隶;让他们战斗,流着红色的血,直到一方死去;拿着黑人头骨就开始把玩,他惊喜地说,你们看,从黑人的头骨就可以看出来这帮崽子们天生就是该被奴役的呀。

  我想念那个年代。那个年代我还十分年轻,我的妈妈也很年轻。那个年代妈妈的头发还没有变得灰白,三十岁的她还留着美丽的学生头,穿着自己裁剪花布做的连衣裙。那个时代我更是平凡,在自己置办的小屋子里活得怡然自得。又丑头发又短,也没有理想,没有热血的冲动,觉得没有钱照样活得快活。那个时代我从来不跟人去比,我只看自己内心真正渴望的东西。那个年代有美少女战士,有灌篮高手,有幽游白书,有魔卡少女樱。现在我大了,跟我一同长大的老赵也大了。我们不能出去冒险了,不能玩泥巴了,不能一块看着一个白净的男孩子偷笑了。

  如今漂亮的女孩子太多。她们喜欢各种化妆品与奢侈品,也喜欢跟不同的男人上床。如果男人钞票多了她们叫床时会显得更卖力一点。就连妓女都有高级与不高级这一说。

  如今社会乱了。国家总是在出台各种无用的政策,比如大学变革,教师资格证国考,高考取消英语,老公不给老婆花钱属于家暴,生的孩子可以随母性,或者随便性等等。近年来都是姑娘们遭奸杀的新闻,就算有猥亵未成年少女的教育工作者,也都只是判个几年就完事儿。前些天微博上说马上中国男性数量会远超女性,不少网友还他妈吐槽说这下便宜搞基的了。殊不知男性增长只会让更多女性受害。而国家却仍然不出台任何保护妇女权益的政策。

  随着时代的发展,我的眼界终于不再浅薄,不再局限,我的朋友们也多了起来。通过与他们交往我学到了很多书本上没有的知识。我开始明白其实有的时候中学老师说的话都是屁话。他们不懂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一道理,就连政治老师都不懂。于是我撕掉书本,吐掉肚子里腐烂的知识,开始看到并且向往更大更宽广的世界。

  尽管如此,这还是改变不了我对单纯姑娘的喜爱。随着社会发展,单纯的姑娘也许会真的随着恐龙一样灭绝。不过至少人对单纯的那种向往肯定还是有。我的是不会消失了。对她们会一直怀有真诚的祝福与热望。

  好姑娘都有好报。我一直都相信这个道理。希望婚后的童小语过得幸福吧。也希望那个男人如当年苏扬呵护她般呵护着她。

  最后再回到一草的书。看他写的东西,大概就是那种开始给你个甜果子吃,最后给你中药喝苦死你的那种。

  有人说他的书看多了会让人不再相信爱情。很多悲情故事看看就算了。就当是娱乐,就当是笑料。看看就过吧。

  《那时年少》读后感(八):莫从桥下过,恐忆少年侣

  现在,你27岁,因为沧桑,人人都认为你30岁出头。现在,你的确没有什么想法,没有激情,只是有一搭没一搭地工作糊口。你周围没有人谈理想,也没有人谈文学,当然,你身边的人好像也都过了谈理想谈文学的年纪。你们偶尔谈谈工作、家事、房子、车子,有孩子的谈谈孩子,然后抱怨抱怨自身的不如意,共同发表一些要看开、要知足的感想。

  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有一天,你拿起了一本名叫《那时年少》的书,花了几个小时将它读完。当然,这会被周围人发现,他们不出意料地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你毕竟还是年轻啊(包括比你年纪小的也这样说)!而你,只能尽力挤出一个微笑,来作为回应。

  小说在内容和语言方面的确有太多的刻意。令你颇有感触的,只是苏扬的际遇,以及,苏扬和童小语的爱情。

  不知为什么,童小语总让你想起曾经出现在自己生命里的那个人。她不是你的初恋,也不是与你走到最后的人。但一个人的时候,你的确常常会想起她。心痛的感觉早已无力涌起,连她的面目甚至都变得模糊了,但就是常常想起。

  事到如今,你反复问自己,她为什么那么令人难忘,答案可能和苏扬的相同:因为她足够单纯!

  ……每次见面,她都是飞快地跑,然后一个箭步冲上来,抱紧你,笑吟吟地眯着眼睛看你;抱你时,那种紧让你喘不过气;吻你时,眼睛闭起来,无比安静;小糊涂蛋,生理期都是你帮着记,想不起来时就打电话问你;时时捎来礼物,吃的要现场看着你吃,穿戴的要一定穿戴给她看;因为你QQ上为其他人设置了隐身可见而与你吵架;说起家族里的家长里短,像一个认真的唠叨的中年妇女;善良,和朋友相处总被伤害,回来抱着你哭诉,第二天出去继续没头没脑地吃亏;明明在家养尊处优的,在你这里偏偏勤劳地洗锅洗碗,弄得一丝不苟……

  想起这些曾经的碎片,真让人快要流泪。

  她并非没有缺点,固执起来时,真是令你抓狂,令你很多次发火。发完火又后悔。

  事情就是这样,当某些事态积重难返时,你们最终选择了相互放手。你们把这归为:世事无常,造化弄人。

  当你们明白单纯的可贵时,你,已不再单纯,她也不再单纯。你们,被分割在时间和空间的两端,许久不曾见面。而相见,也不如怀念。

  你始终念念不忘的,是曾经那个她。甚至可以说,是一段岁月。而那个人,那段岁月,注定要错过,走出,甩在身后很远,很远。

  现在你过着这样的岁月,你身边的人絮叨着你的没钱、发福、沧桑、死气沉沉,而你早已习惯,沉默。你有时想起她。假使你们还在一起,又是怎样?又能怎样?无非,还是这样,或接近于这样。你已无力再想。假如成长就是如此,假如成熟就是如此,假如……

  无论怎样假如,生存的路还要走下去,生活的路还要走下去。

  你想起那首诗:

  亦存抱柱心,洪波耐古今。莫从桥下过,恐忆少年侣。

  莫从桥下过!你对自己说,事实上,成长,就是慢慢麻木;成熟,就是让自己不再去想那么多。

  《那时年少》读后感(九):青春像那烧不死的鼻涕虫

  关于小说中80后的青春书写,在《那时年少》里,我找到了一个很好的比喻——鼻涕虫,白白的,肥肥的,由蜗牛转变而来,身体经常分泌黏液,爬行后留下银白色的痕迹,一般生活在阴暗、潮湿处,白昼潜伏,夜晚和雨天外出活动。但据说生命力奇强,用火烧,每烧一次它就会脱一层皮,里头又爬出一只小鼻涕虫,如此可以重复很多次,直到烧成灰,不然总是会生长。

  小说中有这样一个细节描写:“实在无聊时,我会捏起一只鼻涕虫,然后用打火机对着鼻涕虫烤一下,就见鼻涕虫身体裂开一条缝,然后外面的壳慢慢脱下来,接着从壳里爬出一条小点的鼻涕虫,然后再烧一下,鼻涕虫又脱掉一层壳。就这样,每烧一次就脱一次皮,到最后鼻涕虫只剩下一点点,居然还在蠕动,这时候烧一下,就到扑哧一声轻响,鼻涕虫消失了,化为一阵青烟。”

  或许是作者无意识的流露,但这段文字都让我心生偎贴。这种种火烧而新生的经历不就是80后已经历的岁月例证么!高考扩招,毕业等于失业,高房价,蜗居,蚁族,等等,都是80后这代人心中之痛!戏言之,能活下来的还精神正常的80后才真是奇迹。

  我没有烧过鼻涕虫,不知道是否真如作者写的这样,每烧一次它就脱一次皮。倘若这是真的,那作者就值得读者敬佩,他的观察力很细致,生活体验也很深刻。我看过不少80后作家的小说,这样有质地的生活细节,真不多见。

  没有蜗居过潮湿的地下室,没有失意过,没有失业过,没有无聊地烧过鼻涕虫,没有品尝过生活的无助和辛酸,不可能有这样深刻的感觉,所谓不幸出诗人,苦难也出作家!对于80后一代人,尤其是从三线城市、乡镇农村奔赴大城市的青年而言,青春就像鼻涕虫一样,经历了无数的打击、挫折、失落,脱了一层又一层的皮,然后慢慢蜕变,脱去遍体鳞伤的外壳,每次都得以新面目示人。

  读过这本小说没两天,一部视频神作横扫网络,就是16分钟的短片《红领巾》,点击量盘踞各大视频网站之首,勾起了无数80后的感慨,或许讽刺和挖苦有些许概念化,但操蛋的童年从红领巾开始,是所谓80后坏孩子们的记忆。

  去年有部《老男孩》也席卷了人们的视线。因为网络的出现,怀旧从来就没有像在80后身上引起如此共鸣过。在对青春记忆的书写中,《当时年少》有着与之相配的精神,不单是忧伤地感叹生活的无奈和残酷,还有讽刺的锋芒,以及看似荒唐搞笑背后的坚韧。

  有人喜欢这本书营造的爱情童话,以为年少时候的情感单纯如水,没有遭受功利的锈斑。一个二十一二岁的年轻人,和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谈着恋爱,只能用单纯来修饰,并由此对爱情被金钱绑架表示愤怒。

  这种多多少少带着个人色彩影子的故事,也许会感动很多正处于情欲和爱欲膨胀期的读者,但对于一部好的小说而言,客观地说,此类情节没有让小说变得更好,反而削弱了小说的厚重,因为相比于小说后半部分跨出校园、初涉职场的尴尬经历,言情很轻,后者才真正透露出作者捕捉社会现象的能力和意识,可惜的他只是躬身做了一个滑翔,又悄然回归到了言情路数。

  一个21的男人和一个17岁的姑娘通过网络,坠入爱河,并终于发生性关系,看似蛮美好的事情。只不过,他们关系的破碎带来的只是忧伤,而不是悲剧感觉。

  忧伤是暂时的,男孩依旧会恋爱,会结婚,会生孩子,或许偶尔还是会想起曾经的那个女孩,充满欷歔和不舍。悲剧感是刻骨的,是会让人在很多年之前,依旧难以释怀,心痛不已。读者也能从中更感受到美好被破坏的阵痛。

  更何况在小说中,读到一个未涉人世的未成年女孩子与人发生性关系,并似乎享乐其中,犹如看见一只苍蝇飞过。也许这样的事在现实有很多,不值得大惊小怪,但在文字中,在本已杂乱无章的80后生活中,留一点美好和纯净,或许比轻易地做爱来得更为重要。

  对喜欢沉浸小言情的忧伤的读者,这部小说会让读者想起蔡智恒的《第一次亲密接触》。对喜欢怀念放浪形骸的年少时光的读者,也能从中看到《草样年华》的些许影子。

  这本小说有一些职场元素,只不过没有所谓成功学的经验,他泡过妞,跟人上过床,玩过忧伤,像一个穷比一样,很失败,很彷徨,最终离开了上海,去了北京,娶了妻,生了子,发了福,就像普通的我们一样,感伤,但不绝望。

  《那时年少》读后感(十):女作家爱家明,男作家爱玫瑰

  没想到我居然把一草的《那时年少》这么快给看完了,这在我刚拿到厚厚的书时认为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我偏向于把这本小说定义为“报告文学”,因为里面充斥着大量真实的情节,几乎没有美化,特别是爱情。这简直匪夷所思,并在一开始成为了我的阅读障碍,生活多琐碎啊,又是长篇,难免一股脑儿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的。

  我从男主去药厂实习开始能够顺畅读下去,里面描写的那些极品的人物,作者没有一个有对女主角那样费笔墨,却个个都让我看得开心无比。可见作家还是要和自己笔下的人物保持情感上的距离才能真正写好他。

  对,我从一开始就不喜欢书里面的爱情。没办法,几乎所有人都不喜欢太过真实的爱情,人人都喜欢把自己的爱情夸大、美化,然后在现实生活里处处碰壁泥沙俱下无法满足,才要求助文艺作品投射欲望。

  所以真实的爱情大多不值得写长篇,最多“情感故事”一下了事。这种长篇的真实让人觉得操蛋,又难免让人觉得绝望。因为它是你生活里必经的过程,就好像前进路上的那个红灯,许多人不相信非要告诉后来人如何走路,其实不管怎么走遇到红灯都必须要停下来,没有人可以获得特权。你以为你绕道就能避开?不过是晩遇到就可以认为自己获得了成功的人生?

  《那时年少》中的爱情当然也有夸大的成分,可夸大的只是对当事人的描述。这种夸大因为作者也是凡人,他也要在文学作品中投射自己的欲望,更何况这还是人家的作品!这只能说明迄今他还爱着童小语,虽然书中的童小语一定不是当年的童小语,而当年的童小语也一定不是作者心中爱着的童小语。

  其实看男作者写青春爱情也挺特别的,最起码可以看到他们对女人的希冀:单纯,单纯,还是TMD单纯,当然,还要美。好像亦舒笔下的黄玫瑰。而女作家笔下倾注了情感的男主角们则都文艺,文艺,还是TMD文艺,当然还要有钱,和,帅!犹如亦舒笔下的溥家明。

  可是生活是什么呢?生活是你不能贪心,你只能有一样。所以往往最后男人放弃了坚持,只要美便可以。女人呢,一半坚持的只得到了文艺,另一大半选择了钱,大家纷纷放弃了帅。

  只是我们都忘了,与美貌相伴的可能是贪婪、愚蠢、恃靓行凶;而与文艺相伴的可能是自私、小器、猥琐不堪……

  这样的现实支撑世俗男女活下去,也支撑着他们写和看更多更多更多的文艺作品。爱情是永恒的,因为我们必将生生世世幻想下去,天长地久。

  爱情天长地久,我们生而有涯,死而无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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