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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温柔》经典读后感10篇

2018-01-16 21:12: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夜色温柔》经典读后感10篇

  《夜色温柔》是一本由[美]F·S·菲茨杰拉德著作,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39.00元,页数:400,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夜色温柔》读后感(一):对比一下汤新楣和主万的翻译,看看谁垃圾一点

  看过原著,最近因为写一篇关于翻译的论文,就想到拿两个中文译本比较一下。主万的翻译受到很多读者诟病了吧,可是有许多地方他比汤新楣翻译的好的太多。之前还见有人夸汤新楣的翻译呢,不知道那位读者怎么想的。下面准备打脸,上原文和译文的对比:(前为主万译,后为汤译)

  1) “something tells me we’re not going to like this place.” (page 4)

  “有种感觉让我觉得,我们不会喜欢这个地方。”

  “我有预感,咱们不会喜欢这个地方的。”

  这句确实是汤处理得好,主万的“有种感觉让我觉得”就是典型的翻译腔了。

  “I wish I had a cigarette,”said McKisco calmly. “That’s more important to me just now.” (page 11)

  “我要是有支烟就好了,”麦基斯科平静地说。“眼下,对我来说这更重要。”

  “我但愿现在有根香烟,”麦吉斯哥平静地说,“这对我现在比较重要。”

  这句汤译就很生硬了,也是拘泥于原文虚拟语气的翻译腔,而且“但愿现在”不是中文的正常表达,起码不是口语表达。

  “If you’re in love it ought to make you happy. You ought to laugh.” (page 25)

  “要是你在恋爱,这应该使你感到快乐。你应该笑。”

  “如果你恋爱上了,那应该使你高兴。你应该笑。”

  两个译文都很失败。这里的背景是Rosemary在海滩上对Dick一见钟情,然而两人并没有恋爱,而且后面的“使你感到快乐”“使你高兴”“你应该笑”都是对原文亦步亦趋的模仿,读着很不自然

  “I’m just going to drink this one glass.” She felt some necessity for it. Dick drank, not too much, but he drank, and perhaps it would bring her closer to him, be a part of the equipment for what she had to do. She drank it quickly, choked and then said, “Besides, yesterday was my birthday—I was eighteen.” (page 70)

  “我就喝这一杯。”她觉得自己非得喝点儿酒。迪克喝了点儿酒,并不太多,但他喝了,也许酒能使她更接近他一点儿,而且也为她必须要干的事做些准备。她喝得很快,结果呛住了,随后又说,“还有,昨天是我的生日——我十八岁了。”

  “我只喝这一杯。”她觉得有喝这杯酒的必要。狄克喝酒,喝得不太多,可是他喝,这也许会使她能更接近他些,成为她必得干的事的道具。她喝得很快,呛住了,然后说,“而且,昨天是我生日——我十八岁了。”

  这个例子相当精彩,可以看出两位译者的语言功力孰深孰浅。很明显,主万要高出汤不少。(我并不喜欢主万,这是客观分析)汤译相当生硬,“狄克喝酒,喝得不太多,可是他喝”“成为她必得干的事的道具”,我不知道哪个正常一点的作者能写出这种句子。“有......的必要”“道具”“而且”都是硬译,读来很不自然(嘿,幸好汤没把equipment译成“装备”,汤英语不够好也没认真查词典,否则不会以为“equipment”只有“道具”“装备”的意思),相比之下主万的译文就纯熟太多了。

  论文还在写作当中,也许之后还会更新。

  《夜色温柔》读后感(二):谁的夜色温柔

  去年,电影《了不起的盖茨比》大为热映,因为电影的缘故,我对原著作者菲兹杰拉德(Scott Fitzgerald)产生了兴趣,于是选择读了他的一本长篇小说《夜色温柔》(Tender is the Night)。

  事实证明,读这本书是一个颇为纠结的过程,初读之下,甚是觉得小说叙事线索不明,人物众多,颇为混乱。尤其是对比《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本书的确要难读不少。这中间几次都想要半途而止。耐着性子读完,却觉得庆幸,这本耗费菲兹杰拉德将近十年时光的小说,不论从小说的结构尝试还是内容记叙上,都带给我不少启迪

  《夜色温柔》是菲兹杰拉德最后一部完整的长篇小说。全书共分为三部,故事发生在欧洲,但表现的却是美国“爵士时代”的生活场景,展现了美国青年迪克·戴弗的迷惘和美国梦的破碎。和盖茨比一样,出生寒微但才华横溢的迪克充满理想主义色彩。作为心理医生,他和患病的贵族小姐尼科尔有着半是精神依赖半是爱情婚姻享受着妻子家族带来的上层社会安逸生活和与之同时的精神压力,他渐渐丢失了自己想成为优秀心理医生的理想。他爱上了电影明星年轻的萝丝·玛丽,而妻子尼科尔在他的照料下病渐渐好转,爱上了没有政治信仰金钱至上的汤米。婚姻破裂,萝丝·玛丽也抛弃了他。迪克心灰意冷,告别了上层社会的虚伪生活,回到美国的一个小镇,行医度过余生,行踪成迷。迪克和盖茨比一样,受着上层社会金钱名利诱惑,在经历过梦幻迷惘的上流社会生活后,又被无情抛弃,美国梦破碎,精神一步步崩溃。

  就故事的情节而言,并没有什么特别出彩之处。值得注意的,反倒是作者对故事的叙述方式。小说的三个部分,讲了不同阶段的故事,也用了不同人的视角。

  第一部里,主要是从萝丝·玛丽的视角出发。刚刚主演了电影《老爸女儿》,18岁的萝丝·玛丽来到欧洲的海滨度假,在海滩上结识了戴弗夫妇。戴弗夫妇是这里最迷人的一对,他们的翩翩风度和优雅做派使得他们成为上流社会的代表。萝丝玛丽刚刚成名,涉世未深,“母亲是她最好的朋友”,凡事都要母亲“尽心尽力指点她”。当她遇到海滩上的美国人,不由得被他们的老练、成熟与温柔而富贵情感完全折服,“我爱他爱得要命……他已经结婚了,我还是喜欢他……”年轻单纯的萝丝·玛丽被迪克的风度深深吸引,不顾一切地向迪克示爱,并主动要求委身于他。向他表露了自己热烈的情感。而迪克也渐渐沉浸在她的美貌中。

  第一部中,可以说并没有什么情节的发展,主要是描写了一场场派对宴会,一次次购物交际中萝丝·玛丽的情感心理变化。第一部里设置了一个悬念,在戴弗夫妇举办的晚宴中,麦基斯科夫人在盥洗室发现了令人吃惊的秘密,她急于把它告诉给其他客人,但这时汤米站起来阻止了她。那个夜晚究竟发生了什么,由于受限于萝丝·玛丽的视角,读者也和她一样,带着巨大的疑问而无法知道,所以情节看起来都是那么莫名其妙,莫名其妙的决斗,莫名其妙的死亡(黑人部分)。而在第一部的结尾,萝丝·玛丽看见了在卫生间里发狂的尼科尔,才知道原来看起来完美优雅的尼科尔患有间歇性的焦虑症。菲茨杰拉德以萝斯玛丽来做第一部的聚焦人物就是为了达到戏剧效果。但中间出现的人物众多而纷杂,故事的描写可谓糟糕,情节交代不清,让读者总有种莫名其妙的感觉。这也正是此书刚刚问世之时受到批评家猛烈抨击的原因

  第二部,时间跳转到六年前,先以倒叙开局, 叙述有关迪克与尼科尔 1917 年至 1919 年期间在瑞士苏黎世初恋时的情况。彼时年轻的迪克医生偶然结识了因被父亲占有而患上精神病的贵族小姐尼科尔。他们冲破层层阻力终于结为夫妻。迪克想以真诚的爱来拯救尼科尔。因为他的自我献身精神,上流社会暂时接纳了他,他不仅放弃了自己的研究工作,全身心地照料尼科尔,还强迫自己去适应上流社会的生活方式,尽量符合上流社会的生活标准。但在尼科尔的家人看来,迪克只是一个医生,一个他们雇佣的医生;迪克同尼科尔的婚姻也只是一场交易。因此,迪克照料尼科尔只是在尽他的职责,做他应做的事。第二部里,作者用尼科尔长达数页的内心独白向读者展示迪克夫妇长达六年的恩恩怨怨。

  第三部描述迪克因酗酒而被迫脱离与朋友合开的诊所; 继而是迪克夫妇在德国、法国的旅游度假生活; 最后是他们在法国的里维埃拉沙滩彻底分手, 与小说开局形成照应。

  整个三个部分彼此间联系并不紧密,而且总容易给初读的人十分混乱松散的感觉。这也正是读的过程中我几次想要放弃的原因。然而读完整部作品,细细想来,每个部分之间却是互相影响,彼此印证的。

  小说充满着倾颓的气息细节上有着浪漫主义的特征。无论是迪克对萝丝玛丽感情的描写,还是迪克和尼科尔之间颇带着古典主义情怀的感情,都透着一股浪漫主义的抒情意味,作者一次次把笔触转向郁郁葱葱层峦叠翠的花园,转向迷蒙温柔的夜色,转向金黄色的沙滩。甚至小说的名字:“夜色温柔”也带着浓浓的象征气息。它来源于英国诗人济慈《夜莺颂》:

  我已经和你在一起!

  夜色如此温柔,

  而这里却没有什么光亮,

  除了一线天光被习习微风吹过,

  幽暗的绿荫和苔藓斑驳的曲径。

  这本书的写法,颇有些意识流的影子。没有中心人物,没有中心事件,大量事物的细节描写,故事套故事,描写众多人物事件的意识流写作技巧。书中用了大量的笔墨写了一大堆和主要情节无甚关联的人物,尤其是在第一部里,连着墨最多的萝丝玛丽也竟是整个故事的“陌生人”。大段大段人物内心的描写,展现出各自的纠结。

  然而形成这一切的基础,正是菲兹杰拉德对人物内心的真实把握,而这种把握,则是来源于他的亲身经历。他之所以能把迪克,尼科尔,萝丝玛丽的心理独白写的如此到位,就是因为他自己就是现实生活中的迪克。这本小说,带着明显的自传意味。作者花了将近十年时光,写了迪克十年间的故事,这十年也正是菲兹杰拉德自己的故事。这位风度洒脱气质典雅、前程远大的精神病医生的情感生活及其时运的起落,折射出了作者本人文名的鹊起跌落及个人生活、家庭事业的颓败。成名后的菲兹杰拉德旅居巴黎,因为挥霍拜金而又有精神疾病的妻子不得不屈从于金钱,一度去好莱坞写剧本挣钱维持生计,精神崩溃,终日酗酒,无法创作。染上肺病,后死于心脏病,年仅44岁。

  从我个人的角度来看,这是一部奇怪的小说,初读时觉得混乱不堪,难以下咽,而下肚之后却满嘴回甘,意犹未尽。倘若是过个几年再来重读,应当会有比现在更加深刻感悟。在那些细致的纠结的心理独白里,会找到更多的共鸣

  《夜色温柔》读后感(三):夜色温柔

  觉得我2017年第一本就给自己选了一本 不结合时代作者背景就理解不透 晦涩又很长篇 翻译还不尽如人意的小说

  还不是因为是村上脑残粉

  刚开始几乎是耐着性子看完的

  可是每次合上书之后 又总能不自觉的想到人物的纠结内心

  几乎是又爱又恨读完了全篇

  嗯 和了不起的盖茨比相比

  了不起的盖茨比写出了虚无心碎不可逾越的阶级地位鸿沟

  夜色温柔就是写出了菲茨杰拉德对人生最后的纠纠缠缠的无可奈何

  觉得有人说的很对

  菲茨杰拉德最擅长写这种又希望又绝望骄傲卑微又上进又堕落的东西。'

  一个有才华的人 沉迷人际沉迷吹捧 过度忠于自己情感 又不知道怎么守护

  沦为众生 过完一生

  嗯 写完 终于知道为什么说 夜色温柔是菲茨杰拉德的自传

  《夜色温柔》读后感(四):爵士时代的回声

  《夜色温柔》在小说构思阶段名为《酒鬼的假日》,即将连载前,菲茨杰拉德将原稿重命名为《戴弗医生的假日:一部罗曼史》,然后又修改了复稿,起名为《夜色温柔:一部罗曼史》,小说最终也以此名出版发行(1934年)。副标题“一部罗曼史”表明,菲茨杰拉德认为这本书脱离了虚构文学的现实主义或小说特有的模式。“夜色温柔”引自济慈的诗篇《夜莺颂》——所表达的是试图逃脱痛苦的现实,结果又重回不幸。这首诗的最后几行表达了故事主人公狄克.戴弗怅然若失心境:“这是个幻觉,还是梦寐?/那歌声去了:——我是睡?是醒?”

  一、病根

  《夜色温柔》所讲述的是戴弗夫妇婚姻破裂的故事,其原因并非简单的所谓“罗曼史”或婚外情所致,而是有着更为深刻复杂的原因。

  狄克.戴弗出生于1891年,在纽黑文就读于耶鲁大学,取得罗德奖学金到牛津深造,1914年回国后取得医学学位,一战爆发美国参战后入伍,直到1919年大战结束,“幸运狄克”并没有亲历任何一次战役。彼时26岁的狄克来到苏黎世,正是年轻有为的年纪,也是过独身生活最灿烂的年月,并大致完成了首部学术专著《精神病医生的心理学》。“我们在自己一生中大都有个自己最喜欢的、自觉最得意的时期,而那时就是狄克的这段时期。”瑞士未曾遭受战火蹂躏,在这里“生活可以说是直线上升到明信片里的天堂”。梦想成为学者的狄克拥有恬然自得的安详,“奈何这种天赐的安宁”,“马上就要告一段落了。”在参军期间,他曾在苏黎结识了一个比他小十岁的女孩,她就是后来的妻子妮珂。

  妮珂有如天使般的外形,而内部却已“破碎”,她是一名精神分裂症患者,由父亲——富裕的芝加哥华伦家族——送到苏黎世接受医治。病情日益好转的妮珂与“最得意的时期”的狄克再次相遇并“一见钟情”。同时,狄克也从妮珂的医生佛朗兹那里知道了她的“病根”。狄克并不缺乏理性,“按照他的生活逻辑,显然是对她疏远点好。”也并非看中了妮珂家的钱财,作为精神病科医生的他当然更懂得妮珂“心病”痊愈的几率比零还小。但最终,本性中的浪漫——“超然的感觉”——还是接受了妮珂。

  婚后他们频频旅行,妮珂并没有什么明确的生活目标,似乎只懂得花钱,这与丈夫“做个优秀的心理学家——也许是历来最伟大的”梦想形成反差。就在第二个孩子“托普赛出世后,妮珂的旧病复发了很久,狄克在这期间受到做丈夫而非职业性的折磨,心肠变硬了,把妮珂生病和不生病时当作两个人。”康复后,他们搬到了法国的里维埃拉海岸。这时的时间是1925年夏,小说也由此才正式拉开帷幕。

  以上情节并非故事的开篇,而是隐藏在小说第二卷的前10章内,可见菲氏用了插叙的手法。当然,这并不是菲氏独创的手法,但使得小说显得有些“神秘”[菲氏原话:“我希望,我的小说有些神秘。我认为,在某些事物完成前不说出它与什么有关,是个相当好的法则。”见《菲茨杰拉德信件选》(译言古登堡计划)]。因为首次阅读小说时,走进读者视线的不是戴夫夫妇,而是一位美丽的第三者露丝玛利——到里维埃拉度假的才成名六个月的将满18岁的涉世未深的美国电影明星。露丝玛丽是一位关键角色,她的出现加速了戴弗夫妇婚姻,不确切说是狄克.戴弗的灭亡。但是不能忽视的是,戴夫夫妇的“伤口”实际早在小女儿托普赛出生时就已经存在了,露丝玛丽只是加大了流入的水流,而非造成溢出的最后一滴。回想小说连载时《戴弗医生的假日:一部罗曼史》,这也倒切题。但如果从整个故事来看,这个书名多少还是有失准性和深刻性。

  二、崩溃

  《夜色温柔》在结构上并不是完全遵守客观时间顺序的线性结构。全书共分三卷,以全知全能视角进行叙述,三卷中角色侧重和时间跨度都各有不同。第一卷主要以露丝玛利对戴弗一家的接触、观察和交往推动情节,时间是在1925年内;第二卷前10章为插叙:即6年前狄克与妮珂的前段经历。从11章开始到本卷末,时间又推进了4年(1929年)。整卷集中叙述了狄克婚后近十年的人生转折和变化;第三卷时间又推进1年,到了1930年。视角主要围绕戴弗夫妇进行,而就在这短短的一年内,戴弗夫妇彻底分崩离析,完成了小说的收场。

  仅仅从时间跨度看,显然第二卷故事含量更高,从狄克这十年的情感历程看,事实也的确如此。同时,“病根”——问题的答案也就在这一卷内,可以说这一卷基本完成了菲氏所探讨的主题:一个理想家失去自己的理想和才华的悲痛。这一过程很漫长,在时好时坏中渐渐消磨,“他已经失去了自己——可是说不出是什么时辰、日子、哪个星期,哪个月,或是哪一年失去的。”如同妮珂的精神病症,在外界的刺激下可以崩溃,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同样可以崩溃。

  插叙手法除了前述的“神秘”效果之外,还有起到强调和渲染“崩溃”效果。就如同吉本名作《罗马帝国衰亡史》一样,而非什么“兴”衰史。菲氏曾说:“从莎士比亚到亚伯拉罕.林肯,以及早在有书可读的时代,所有伟大的职业生涯背后——都有一种感觉:人生本质上是一场骗局,其境况就是失败的那些,而补偿物并不是‘幸福和快乐’,而是从挣扎中得到的更深层的满足。”小说中,狄克的挣扎可谓无处不在。青年时,“他要做个好人,和善、勇敢、睿智,可是这一切很难。”如果要持续学术研究工作,“将来一定要过好一阵子刻板生活。”中年时,虽然真的爱上了露丝玛丽,“不幸的是......妮珂和我还必须继续共同生活,从某一方面来说,这比只想过下去还要紧。”当然,还有对有精神疾病妻子的无时无刻的迁就,最不可救药的是,妮珂懂得自己有病,因此精神极为敏感,而狄克更是要紧绷百倍的神经,才能避免妻子遭受刺激而崩溃。也许正是狄克的那本著作《精神病医生的心理学》挽救了自己,至少在病理学上或者说精神上没有崩溃。但是,曾经“使智慧那痛苦的文火保持不灭”的梦想却彻底崩溃了,其标志就是生活上不近人情,精神上枯槁贫乏。

  三、爵士时代的回声

  就算知道“病根”,就算陷入“崩溃”,但戴夫医生并没有给出诊断结果(即问题的答案)。我猜想,即便《夜色温柔》自传色彩无论多么浓烈,菲氏并非借此来进行一番现身说法,而是发出“爵士时代的回声”。“话说回来,现在来一番道德说教固然轻而易举,但设若在二十几岁的年纪能度过这样一段确凿的、无忧无虑的时光,还是很让人愉快的。”(摘自其随笔:《爵士时代的回声》)菲氏身在其中、又身在其外,他无力抗拒爵士时代的神经毒素,因为这是其全部作品的灵感来源。但菲氏及其笔下这类“反英雄”式的角色,软弱无力为生活而低头的角色,多少难以被他的时代所接受。这是超越——答案睡在“时间的子宫”里。

  《夜色温柔》读后感(五):夜色这般温柔

  我一直都很疑惑,菲茨杰拉德是如何被捧到今日地位的?

  诚然,一位艺术家的出名有很大的偶然性,真正伟大的作品不一定是世人公认的,更有可能是那些没有呈现的。如《蒙娜丽莎的微笑》,是因被盗而名声大噪。还有梵高,博物馆中那种近乎质朴的冲击性远远不够,一定要加上画家本人怎样地传奇经历。

  自从拜读了大名鼎鼎的《了不起的盖茨比》,更加重了我心中疑惑。这本书十分的浅薄,无聊透顶,讲来讲去不过是讲一个爱情破灭的故事,又加了这么多的弯弯绕绕的场景描写,实在让人难以沉下心读进去。

  当别人谈论起《盖》,我只好附和,是啊,爵士时代的最好音符,希望的幻灭,还有新的描写手法的开创。这些浮于表面冠冕堂皇的话语依然掩饰不了我内心浓浓的鄙视意味。

  今日偶然捧起《夜色温柔》——纯粹因为书名,竟一发不可收拾地读了进去。书中情景描写实在到了极致,虽然有些篇幅长,多,但是不冗杂。分析一段文字用了什么手法,赏析它怎样怎样好,这是素来评论的手法。

  可是真正的好文字是无需赏析的,它在那里,你就能感受它澎湃的生命力,或者天马行空宇宙万物任我遨游,或者光影绘色,如这本书一般,夜色都沾染了浓浓的温柔。

  从结构来说,这本书是一本不太易读的书。因为牵扯到一个主人公角色的问题。

  一开始是罗斯玛丽娅,从书中大家知道她是个电影演员,很美,和母亲来度假,爱上了一个大她许多的医生。然而他有妻子,比她美。

  罗斯玛丽娅做过十八岁少女所能做出的最大努力了,达纳医生动情,但没有选择她。主人公在这时开始转换为医生,我们开始知道了种种难以为人知的原因。

  他确实深爱着她,刻入灵魂深处的爱。对罗斯玛丽娅的感情更多的来源于性冲动,荷尔蒙的分泌。谁能拒绝一个娇艳的全心全意崇拜你的十八岁的少女呢?

  况且他的妻子有精神分裂症,她如婴儿一般的需要他。达纳医生对她有种责任在。不仅仅是内心觉得自己“应该”,这里也有金钱上的需要。即使菲茨杰拉德没有直白的写出,我们依然能从她姐姐的语气动作中看出,以一种居高临下的态度欢迎他进入这个名利场。

  达纳医生的内心其实是拒绝承认这个事实的,后来他的父亲死去,重重一击,逐渐清醒,也逐渐堕落。从前他是个高贵的人,有相当丰富的精神学知识,书中不断强调国籍,达纳医生是个英国人,古老的英国人,从他做牧师的父亲那里继承了一些优良的品格。他的精神也是在于妻子的生活中渐渐腐败下去的。不仅是物质层面的享受所带来了,也有对妻子的依恋和逃离。

  他爱着她,却又想离开她,大约也是想离开这个阶段的自己。步入中年,精神承受很大压力,年复一年,治疗,休养,放逐。

  所以达纳喜欢上罗斯玛利亚是有原因的,那种少女的青春和活力。是他迫切渴望需要的。

  大约在书四分之三的地方,有一次肉体上的冲突,达纳医生和意大利人。他那时已经开始酗酒,以此来逃避现实生活。心理矛盾到一个程度,无法排解,就特别需要肉体的一次释放。打架也好,疯狂的做爱也好,或者干脆去吸毒。这种恶性释放带来的烂摊子,也会导致最后无法解决的后果。

  最终达纳医生选择平庸,选择在一个小镇生活。此前半生皆是幻灭。他的妻子最终治愈,选择别的男人。

  纵观此书,尽管还是有些人物安排不合理(太多,走马灯似的),不利于凸显人物性格的地方。但是不影响这本书成为一本很棒的小说了。

  《夜色温柔》读后感(六):今夜--《夜色温柔》

  在经过雾霾过滤的夜色里,一切都好像打上了柔光。虽然凛冬时节,但是听着一墙之隔父母看电视的声音还是觉得夜色温柔。

  时间总会改变我们曾经以为永远不变的东西,《夜色温柔》里费兹杰拉德就是想传达出这样一个道理。曾经以为正确的无法撼动的东西,过了五年,变成了束缚。珂妮从小和父亲扭曲的关系逐渐被带到和狄克的夫妻关系间。两个人步入中年,本该是趋向稳定的一个阶段。但表面的稳定终究被内心的本能欲望冲散了。

  看第一部的时候以为会是一个丈夫出轨从真君子变成伪君子的故事,可最后真正出轨的人是珂妮。她爱的不是汤米,而是和狄克不同的人。她不想成为一个精神病医生的妻子,永远有一个被观察对象的隐藏身份。可能在狄克对他用催眠术的时候她就体会到了自己被控制的地位。后来珂妮现狄克不再是永远正确的狄克了,而自己也没有道理顺从一个不那么正确的人,汤米出现了。她觉得自己突然盛开了,突然走出了被困住多年的迷宫。她忘了多年前,是她自己拼命想成为狄克的附属物的。

  人随着时间的流逝缓慢变化。缓慢的让人很久都意识不到变化的存在,所以等到发现的时候才会大吃一惊。和露丝玛丽的第二次见面让狄克发现自己的变化。人总是先看到别人的改变时才会意识到过去的已经过去。不幸的是少女是最多变的,尤其是在记忆中的少女。那一次的醉酒后,狄克好像发现了酒精的好处,那就是喝酒之后不用再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可以短暂的脱下被人喜爱的一面。而珂妮爱的恰好就是这一点。

  露丝玛丽和汤米是两个导火索,他们是两人多年不变的夫妻生活中出现的诱惑。新鲜有活力,可以带来年轻时的记忆。

  杰拉德扮演了一个全知者的角色,分别以露丝玛丽,狄克,珂妮的视角来推进故事。给读者带去新鲜感的同时也从最全面的角度叙述了整个事件,丰富情节和人物,算是一种偷懒的做法。我更喜欢的是古典一些的套路,一本书只有一颗大脑,而这个大脑接受的信息和作为读者的我一样多。

  全书分了三卷,从情节上也分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在尼斯,所有的主人公都在作者的安排下巧合的来到同一片海滩度假。第二部分的时间线拉回到狄克和珂妮的爱情线上,从相识开始一直进展到卷一故事发生四年后。第三部分又重回尼斯,所有的主人公再次来到一起。这样的结构很像是中学写议论文的总分总结构。开头结尾总结性的叙述,中间部分通过珂妮狄克的爱情线分出各个支线继续其他人物这几年的故事。开头结尾选在同样的地方,造成的对比更强烈。

  杰拉德一定是个很擅长讲故事的人,全书的故事基本都通过语言描写和心理活动来推进。罕见环境烘托,或各种各样其他政治相关或不接地气的其他大段背景介绍。读后的感觉很畅快,作者是为了写作而写作,并没有其他功利的目的。杰拉德的创作动机应该是通过侧面描写自己妻子来转移注意力吧。和了不起的盖茨比一样,富有美丽的女人,一开始正面随后又夹杂些灰色的男人,以及结尾处一样的忧伤。

  这是个挺好的故事,但和其他无数挺好的故事一样,会被我渐渐忘掉。自从我意识到这点后,我阅读的时候少了很多偏执,强迫自己把触动自己内心的话永远记住。都是徒劳。珂妮曾经对狄克说,“我不要求你永远像现在这样爱我,可是我要你记得。我里面总有今晚的我存在”。美好的东西因为知道终会有失去的时候所以美好。可悲的是,自己最先忘记曾经笃定的美好。

  工作以后,罕有时间读书和那笔记录当下的心情。总想找个时间和自己说说话,但是这似乎是几个月来的第一次。我害怕自己会忘记和自己对话的感觉,我害怕等我意识到自己变了的时候心里的无力感。我好像又看见了十几岁的我的影子,内心被无助填满,孤独且痛苦着。如果人终究是要变化,我希望我的变化永远不要来。强迫自己阅读西方文学理论,就跟在大学里强迫抄写社会学课本一样,希望自己可以多懂得一些这个世界的规则,从而更好地适应。但就跟想永远的记住这个故事一样,徒劳无用。唯一的作用是派遣了当时的孤独寂寞,让一条条枯燥且无用的句子在大脑里循环,不给疲惫感一丝可趁之机。

  命运,祝好。

  《夜色温柔》读后感(七):都怪他那倒霉媳妇,这本书才值得一看

  挺现实的一本伪自传小说,下篇最吸引我。夫妻两明知道在道德上不应偷情,却还是因惰于维持目前毫无激情的婚姻关系,且享受当下爱情带来的新鲜刺激,选择了默认对方的拈花惹草,最终到底还是分离了。

  明明中篇Nicole是会因为丈夫和RoseMary眉来眼去而醋意大发,明明心里明白换了一个Tommy最终也改变不了之后同样套路、激情不再的婚姻状况,却还是选择抛弃了Dick。

  其个种原因,不过是Dick身价太低。他的财产配不上她日益增值的个人产业,他的举止行为让她们家蒙羞。换做一般人看到,顶多是唠叨片会之后无视就行了,反正他那么小,那么微不足道。但在Nicole这样的贵族小姐眼里,他是影响她们家上流地位的一颗不可忽视的苍蝇屎,必须除去。而除去的时间取决于她的玩乐劲,新鲜劲过去之日,即原形毕露之时。

  《夜色温柔》读后感(八):394.16.38 《夜色温柔》—F.S.菲茨杰拉德。

  心理医生迪克娶了患有精神病的妻子尼可尔,她依赖他,他照顾她,不论怎样甜蜜的开始,走向平淡生活后,每个人内心的孤独都会慢慢发散出来。萝丝玛丽是引子,不是原因,其实是迪克遭遇了中年危机,与好友兼合伙人分道扬镳、在社交界声誉日下、与妻子激情不在只有惯性、妻子丰厚的财产、萝丝玛丽年轻的爱慕,这一切都让迪克心情萧索无处排解,以至于在街头袭击警察发泄,他想打破困住他的生活。尼可尔真的爱她的情人吗,未必!她显然是完全痊愈了,以至于在固有生活中迪克主宰的状态,已经无法让她百依百顺,她只有不顾一切的打破它。虽然离婚,好在他们成了普通夫妻,他不是她的拯救者,她也不是他的病人,只是他们再也不是对方的彼此。面对新生活,他们能否避免再次陷入惯性的生活?

  《夜色温柔》读后感(九):用适宜的温度去爱 ——《夜色温柔》读后感

  用适宜的温度去爱 ——《夜色温柔》读后感 喜欢《夜色温柔》,就像喜欢落日的余晖,毫不保留的展现出自己炽烈的红色,却把温度控制得刚好。 我不知道是该为失去激情和才华的男主角哀伤,还是该静静地欣赏笼罩在他悲剧故事之上的那层淡雅稀薄的美丽月光。本篇小说主要是关于两个女人和一个男人的故事,一个从“单纯美好”的好莱坞女明星变成“成熟稳重”的优雅女人,另一个从“精神失常”的病可儿变成“心智健全”敢爱的美丽女人,而这个男人却在向人生巅峰状态进发地过程中夭折、早衰。我一直想弄明白这篇小说里那层吸引我的月光到底是什么,我想是这两个女人和这个男人相处的方式,他们彼此坦诚地表达自己的情感,却又克制地温柔相处,谨防因爱而伤害到对方。 一、关于本书的介绍和评价 这是一本关于失败的美丽之书。 ——海明威 《夜色温柔》(Tender is the night)成了他的一种尝试,尝试去理解自己是如何失去了一切曾经赢得的东西,一切想要得到的东西。 ——马修·J·布鲁科里 戴弗之所以堕落,是因为他受到了不良影响,更是因为他自身就容易受这种影响。一言以蔽之,就是被有钱人给毁了;但令他崩溃的真正根源是他需要被爱,被人仰慕,这驱使着他恣意挥霍自己的情感资本。 ——马修·J·布鲁科里 在记叙迪克·戴弗走向没落的过程中,菲茨杰拉德也在试图解释自己从1925年开始的意志消沉。他认识到,造成两个人这种情况的根源都可以追溯到对性格的一种浪漫观念。迪克“他常常想他要做个好人,和善、勇敢、睿智,可是这一切很难。要是可行的话,他也要为人所爱。”(第二部分第4章最后一段)迪克的敏感神经在他遇见妮珂之前就已经有了——就如同在遇见泽尔达之前,菲茨杰拉德的性格就已经形成了。做出和尼科尔结婚这一决定,并不是因为沃伦家的钱,然而她的钱最终却消磨了他对工作的专注。他娶她是出于他需要有人对他有所求,需要有人派他用处。但迪克的慷慨并非毫无私心,因为他需要那种由他激发的“情感的狂欢”。(第一部第6章中间)他对露丝玛丽的迷恋清晰地指明,在小说开场时,他恶化的进程已经相当深入了。他引人爱慕,其代价便是不断耗费他的精力,而勤奋的男人本该把这能量留给工作。妮珂的力量不断上升,而他却在走下坡路,当上升下降这两条曲线交汇时,迪克做出了职业决定,让他的病人兼妻子“出院”。妮珂已经准备好了分手,但迪克迫使她宣告她的独立:“病案真正结束。戴弗医生终于自由了。”(第三部第9章最后一句)迪克·戴弗的恶化看得人心里很不好受,因为他是被他性格中那些原本或许可以使他成为伟人的元素给毁了。他的雄心壮志逐渐萎缩成了“致命的愉悦感”。 ——马修·J·布鲁科里 这部小说应达成以下目的:展现一位天生的理想家,一个被惯坏了的牧师,由于各种原因,屈服于中上层阶级的理念,在登上社交界顶峰的过程中,失去了自己的理想和才华,开始酗酒,放浪形骸。背景之一是有闲阶级在其最风光+最耀眼的时代。 ——摘录自菲茨杰拉德写作之前的《总体大纲》

  二、我的感悟 迪克·戴弗滑向“堕落”的自我原因——“为人所爱” 我们之所以希望被别人喜欢,“为人所爱”,除了我们本身有“归属的需要”之外,还因为知道自己被人喜欢,可以抵制“自我怀疑”。人的这种“自我怀疑”来自于这样一种悲哀:人一生都在寻找“我是谁”的答案,但是任何一个人都无法直接从自己本身去理解自己,而只能从自己的行为、别人对自己的评价、了解关于人的知识等外部因素的基础上不断反思以求了解自己。如果可能的话,进而改变自己,让自己趋近于自己理想中的完美状态。可是这一过程竟是如此的曲折,不仅是因为不管自己如何努力“取悦”别人,也很难判断进而相信别人是“爱你”的,还是因为即使达成“为人所爱”的目的,也很难持续。因此,我们常常无可避免的陷入自我怀疑的境地,需要他人的爱和肯定这种治标不治本的方式短暂地将我们从这种自我怀疑的状态中解救出来。而这篇小说的主人公戴弗医生正是因为在这条路上一直走到黑,最后因精力不济导致自己精神崩溃。毛姆曾经在评价卢梭写的《忏悔录》的时候说道:“有一种人,对自己的善行不加注意,却深受自己恶行的折磨,这是经常书写自我的人。他略去自己的可取之处,因此表现出来的只是软弱、无原则,以及堕落。”我虽不完全赞同这番话,但是毛姆确实洞察到了人常常会“自我怀疑”“自我否定”的这一面,这绝不仅是卢梭独有的气质。 一种解决之道——“爱他人” 既然用“为人所爱”来解决“自我怀疑”是不稳定的,那么有些人就提出不如由“关注自我”转而“关注他人”,采用心系他人的办法以达到自我内心的宁静。关于“爱他人”,最近让我感受最深切的是《冈仁波齐》,剧中各主角用虔诚地磕头仪式,为“众生”祈福。很多宗教都强调“爱众人”“爱他人”,不仅仅只是在于解决人们的孤独感和无助感,还在于可以打消人们自我怀疑、自我否定的念头。此外,还有一些人将“爱”阐释成主动的“爱人”而非被动的“被爱”。比如,弗洛姆认为爱的问题不是如何实现被爱,因为这样会很容易失败,而应该把爱当成一件需要理解、学习的艺术品,要实现它,就得培养自己爱人的能力。 不论如何,“为人所爱”对于人类确实有着强大的吸引力,人一旦发现它的存在,便会给自己的内心带来极大的愉悦感,沾沾自喜之余,亢奋不已。尽管如此,本书却让我领会到另一种解决的方式,即温柔以待人,即使小说中的迪克·戴弗最终没能与妮珂抑或罗斯玛丽相爱相伴,但却赢得了她们永远的友谊和关心。正如菲茨杰拉德自己所说:“是光明毁了那些还没有做好充分准备以接受它的人,而——夜色温柔。”

  《夜色温柔》读后感(十):勇往直前又畏手畏脚

  菲茨杰拉德写的小说都是既骄傲又卑微、即勇往直前又畏手畏脚。

  读完之后觉得深深的无力感,迪克和盖茨比一样,都是贫寒出身、有才华却迷茫成为一个“失败者”。

  自传体小说、爵士时代的幻灭

  能感受到他的文采、对于浮华世界的描述信手拈来、深刻道理也能在浅显易懂中看出

  不是文科专业以及很烂的翻译并不能让我体会到文字技巧 希望以后跪读英文版时可以有不一样的体会

  前文人物繁多、铺垫兀杂,但后文却能深深吸引我一口气读完,回味之后有种深深的无力、迷茫感

  看了豆瓣解析,慢慢回想迪克从一个穷小伙-有天赋才华的高校小帅哥-出版几本不错书籍的精神病专家-深受赏识-和nikor结婚-人见人爱、八面玲珑-酒鬼、和警察打架、突兀、没有文学成就-隐匿一生

  全文有铺垫 有对应

  就像海明威说的,菲茨杰拉德的才华就像蝴蝶翅膀上的斑纹,当飞行时并没有珍惜,直到翅膀折断时才知道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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