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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学读后感精选10篇

2018-02-06 20:07: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财政学读后感精选10篇

  《财政学》是一本由[日] 神野直彦著作,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50.00元,页数:357,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财政学》读后感(一):第12章 税收的分类与体系

  152

  税收一般被分类为直接税和间接税。直接税是纳税人不能转嫁税收负担的税收,而间接税被认为是转嫁的税收。而且,人们认为直接税是公平的,直接税对间接税的比例是用于考察税收制度性的指标。当然,在与公平性相比更重视效率性的现在,有人主张应当调低直接税对间接税的比例。但仅仅是直接税与间接税这样的分类是极为模糊的。所以有必要上溯到税收的存在理由,还要考虑家庭所得税与市场税、对人税与物税这样的分类,来分析税收制度。

  税收的两个要素

  税收根据以税收原则为基准制定的税说法进行征收。在根据税收法对税收作规定时,至少必须确定两件事情

  第一,存在何种事实时应予征税;第二,应当要求谁来纳税、谁来负担。

  第一个问题是税收客体的问题。所谓税收客体是指征税税收的事实或物件。以酒税为例,酿酒或者出库的事实就是税收课题。对税收客体进行量化,就成为征税标准。仍以酒税为例,酒的出库这一事实是税收客体,对此进行量化的产出额就是征税标准。

  第二个问题是税收主体的问题。所谓税收主体是指缴纳税收的纳税人,以及负担税收的担税人。纳税人与担税人既有是同一人的情况,也有纳税人转嫁税收负担,纳税人与担税人不一致的情况。

  税收客体量化后的征税标准乘以税率,可求出税额,并按此向税收主体进行征税。

  《财政学》读后感(二):第20章 地方财政与中央财政

  第六部 政府间财政关系

  第20章 地方财政与中央财政

  多个主体的政府

  263-65

  在国民经济核算(national economic accounting)中,公共部门大致被分为两类,一类是一般政府,另一类是国有企业。可以认为国有企业是独立的经济主体,政府可以看成是由一般政府和国有企业两个主体构成的。

  但是,国有企业被置于一般政府的管理之下。中央政府的国有企业受中央政府管理,地方政府的国有企业受地方政府管理。因此,在由意志决定主体的场合下,难以将国有企业视为独立的政府。

  而且,国有企业未必基于财政原理来运营。这是因为国有企业并不是强制性地从经济体系筹措货币,而是和民营企业一样基于市场原理来筹措货币。不过,国有企业一般或多或少存在不遵循市场原理,而通过财政原理进行修正的情况。

  在此所说的财政由多个主体构成的意思是,一般政府这一基于财政原理的公共部门是由多个主体构成的。也就是说,像国有企业那样不牵涉市场原理,而是根据财政原理运营的一般政府也是由多个主体所构成的。一个是中央政府,一个是地方政府,最后一个是社会保障基金。

  政府间财政关系

  266

  地方政府的强制性的共同负担被称为地方“税”,被赋予税收的地位。与此相对,社会保障基金的强制性共同负担不是“税收”,而是社会保障“负担”或者社会保障“供款”。

  无偿性是指不存在对报偿的索取权。

  作为政府的地方政府

  267

  日本的地方政府一方面是一定地区居民自我管理的“政府”,另一方面又具有强烈的执行中央政府行政的中央政府派出机构性质。这意味着在日本中央政府的行政尽可能地通过地方“公共团体”执行。因此,在日本不把地方政府看作作为自治主体的“政府”。

  财政联邦主义

  268-69

  支持财政的地方分权的动向,在二战以后,在理论上也发展成为马斯格雷夫和奥兹的财政联邦主义(fiscal federalism)。马斯格雷夫将财政职能分为资源配置智能收入再分配职能和经济稳定职能三类,并主张地方财政主要承担资源配置功能

  而且如果地方财政承担收入再分配职能,由各个地方政府实施收入再分配政策的话,会产生人口流动,即贫困者刘翔收入再分配政策优越的地方,富裕者则从中流出。而在地方财政承担经济稳定职能,实施景气政策的情况下,其效果也会向其他地区外溢。

  但是,如果是供给公共产品的资源配置职能,由于地方政府熟知当地居民的需求,因此可以高效地满足本辖区居民的需求,即供给地方公共产品。于是,奥茨提出了财政联邦主义,即“中央政府把稳定经济、平等的再分配以及供给对社会全体成员福利巨大影响的公共产品作为第一要务”,而“地方政府对这些活动进行补充,仅向其行政区域的居民供给具有最高利益的公共产品和服务。”

  这一财政联邦主义以能够根据受益及负担高效率的供给地方公共产品为论据,论证了地方分权。但是,它通过限制地方财政的财政职能的观点,却成为抑制地方分权的主张。

  《财政学》读后感(三):第22章 作为政府的社会保障基金

  293

  社会保障基金也可以被定义为政府。如果说地方政府是在人们的生活场所”给予协助的政府,那么社会保障基金就是在人们的生产“场所”给予协助的政府。地方政府实施代替无偿劳动的实物给付,而社会保障基金以代替工资的现金给付为使命。在地方政府的实物给付和社会保障基金的现金给付的共同作用下,人们的生活保障才得以实现。人们的晚年生活也因地方政府的社会服务和社会保障基金的现金给付而得到保障。中央政府的任务则在于保障地方政府的实物给付及社会保障基金的现金给付的最低限。

  从国民经济合算的角度来看,一般政府是由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再加上社会保障基金这三个政府组成的。

  积累方式与现收现付方式

  299-300

  养老金是因年老这一正当理由而无法获得工资时取代工资支付的现金给付。而且,这必须以生产“场所”中的互助活动的“协作”为基础。这是在老年人退出劳动市场,失去工资时,在劳动市场继续领取工资的人共同负担的现金给付。如果年轻人中失业者增加,就降低养老金的领取年龄,老年人向年轻人让出“工作岗位”。作为替代,年轻人负担老年人的养老金以取代其工资,可以说这是世代间连带的资金

  以现实中领取工资的劳动者的供款维持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支付,这一方式被称为现收现付方式(pay-as-you-go scheme)。人类诞生以来,在共同体内部抚养儿童、赡养老人,我们不能忘记政治体系的任务是克服共同体的失败与局限性。养育儿童的劳动者退休后就由成为劳动者的自己养育的儿童来赡养。如果说这种世代间的自发性的协作因共同体功能的退化而发生衰退,作为其替代,由政府体系支付养老,那么现收现付当时可以说是以共同体的人与人之间的联系为基础的养老金方式。

  但是,在日本一直以来采用的都是积累方式(funding scheme)的养老金方式。如果是孤立于共同体生活的个人,就有必要在可以劳动的时期储蓄,为老年生活做准备。积累方式是指为安享晚年,在年轻时积累储蓄在老后使用的方式。

  积累方式无异于民营的保险。这样一来,政治体系就不必将养老金作为“社会保险”实施。尽管如此,政治体系仍必需强制实施“保险”,其理论依据是逆向选择。也就是说,如果委托给民营保险,由于预计寿命短的人认为及时参加养老金保险也没什么意义,所以只有预计自己会长寿人才会参加保险,这样一来保险就无法成立

  但是,比起你想选择,在现实中也比较容易会产生保险公司把预计会长寿的人剥离出去的“挑奶皮”现象(cream skimming)。如果委托给民营保险这一基于竞争原理的市场机制弱者以及拥有不利条件的人就有可能得不到救济。

  而且,由于在积累方式中养老金给付依赖于储蓄的运用,因此一旦经济不振或产生通货膨胀,就会立刻陷入财源不足困境,从而无法支付养老金。当然,如果年龄构成的老龄化迅速发展,也会产生财源不足的情况。

  因此即使面临这样的状况还想维持积累方式的话,只有提高劳动者的保险费,削减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给付额。否则养老金财政就会崩溃。于是就只能注入收入。

  日本的养老金始终是采取积累方式。但是,近年来它发生了变质,成为了“修正积累方式”或者“实质性的现收现付方式”。这是因为年金保险费的提高只是渐进式的,持续有税收注入。

  “社会”保险不是保险。将保险的数学公式套用到“社会”保险上本身就很牵强。正因为难以维持“积累方式”,所以日本以外的众多国家都采用“现收现付方式”。

  《财政学》读后感(四):第一章 财政学的基础

  第一部 财政学的视角

  第一章 财政学的基础

  作为货币现象的财政

  5

  财政一词源于表示“结束”意思的finire,从那里引申出“判决”或者“通过判决确定的支付”的意思,进而指“与货币相关的事情”。就这样,“财政”以及“金融”成为指称货币现象的概念

  货币的统治

  虽然财政是指货币现象,但那始终是公共货币现象。具体说,是指与政府相关的货币现象——政府为了对社会进行统治,凭借强制力收取并支付必要的货币。

  在市场社会成立以前,封建领主拥有土地人民等“家产”,因此他们可以通过从领地征收产品或者以徭役的形式强制人民劳动等方式来调配统治所需的物资以及服务。

  在市场社会成立以后,封建领主所拥有的“家产”被归为私有财产,“土地”、“劳动”“资本”被设定为生产资料。生产资料的私有化意味着市场社会下的政府不再拥有封建领主的“家产”。也就是说,自近代市场社会成立以后,“家产国家”就变成了“无产国家”。

  进入市场社会之后,政府丧失了曾经拥有的生产资料,成为“无产国家”,再也无法调配用于统治的必要的物资和服务。因此,要从土地、资本这些生产资料的拥有者即国民那里征收生产资料所带来的一部分收入。“无产国家通过国民的同意强制征收的货币”便是“税收”。

  5-6

  近代市场社会成立以后,政府成为了“无产国家”,成为只能通过调配货币进行统治的“税收国家”。反过来说,在市场社会成立之后,只要获得货币,就能从通过市场调配统治所需要的物资和服务。也就是说,在市场社会,可以“通过货币来进行统治”。因此,随着近代市场社会的成立,诞生了“通过货币进行统治的财政”。

  作为公共财政的经济

  6

  将财政定位为“国家经济”或者“政府经济”,是立足于将国民经济理解为由财政和市场经济构成的经济组织的二元论。也就是说,所展开的是在与市场经济的对比中来对财政进行规定的二元性经济组织论。

  《财政学》读后感(五):第十章 预算的改革

  第十章 预算的改革

  在议会反映多元利益以后,财政上随着对多元化利益的协调而膨胀,提高效率就称为要求,预算因此也有了改革的动向。这种动向的趋势总结有三,分别是力图明晰膨胀后的财政与国民经济关系的预算改革,力图与政策评估相关联的预算改革,以及财政计划

  作为预算改革的国民经济预算

  一战后北欧诸国开始使用复式预算制度(double budget system)。复式预算制度的意图是在预算制度中引进复式簿记会计。将预算分割为两个部分,诸如人事费这样需要反复出现的经费列入经常预算(current budget),而用于购置耐用资产的经费列入资本预算(capital budget)。

  引入复式预算制度含有两个政策性考虑,其一是期待国有企业高效运营,另一个是希望通过财政调节经济。在复式预算下,经常预算依然要求每年度平衡,但资本预算允许参考资本金进行贷款。换言之,资本预算允许收支保持长期性平衡。

  由于复式预算不仅允许单年度平衡,也认可长期性平衡,使用复式预算就可以在经济不景气的时期在预算上留有赤字,而在经济状况良好的时期实现盈余,即通过预算将财政用作调节经济的手段

  130

  所谓行政评估,是指从效率性方面评估政府活动的业绩,并将其运用于决策和预算编制中。如果把政府活动比拟为企业活动,政府活动就可以理解为通过人工费、物品费,即人力资源和物质资源的投入(input),产出(output)公共服务的过程。以政府活动这种投入产出比例对其进行评估,称为执行评估。执行评估业可以理解为对政府活动的创造性进行评估。

  然而,与企业的生产不同,政府产出的公共服务不能通过市场进行评价。公共服务的产出,其目的在于实现政策目标。将这种政策目标数值化,并通过数字成果(outcome)对公共服务的产出(output)进行评估,叫做政策评估。

  以警察活动中的交通安全方面为例,警察的巡逻次数是产出(output),交通事故数量的减少则是成果(outcome)。评估政策效果的政策苹果欲评估政策执行的执行评估合称为行政评估。这种政策评估与行政评估,业可以看作为预算改革的体现,目标是提高财政的效率。

  《财政学》读后感(六):第四章 财政学的发展+第五章 现代财政学的各种流派

  第四章 财政学的发展

  以第一次世界大战德国的战败为契机,德国正统派财政学权威扫地。在德国,出现了运用经济学方法的新经济学派财政学以及运用社会方法的财政社会学。而在世界上,基于凯恩斯经济学的财政政策逐渐开始在财政学中占据主导地位。

  第五章 现代财政学的各种流派

  公共财产理论的发展:政治过程

  在公共财产理论中,为乐将财政支出作为公共财产来把握,开辟了分析财政决策过程之路。如果将财政支出作为“财产”来把握的话,那就可以将税收定位为“价格”。这样一来,与市场一样,可以作为“财产”和“价格”交换的结构,来对财政决策过程进行分析。

  …… 即便将财政的决策过程作为税收与公共财产的自发交换,但公共财产的需求与供给与私有财产毕竟不同,那始终是“集合性”需求与“集合性”供给,不可避免地要采取投票这种政治过程。

  “正义”是政治统治的必要条件。因此,公共财产的理论也必须提出社会正义这一价值标准。就税收而言,就是公正课税的问题。

  《财政学》读后感(七):第二章 财政学的三个体系

  第二章 财政学的三个体系

  15-16

  恢复任性的经济学

  由于紧紧依靠市场无法将作为综合体系的社会统合起来,所以才有财政存在。换言之,只有以财政为媒介,将市场性人际关系和非市场性人际关系结合起来,市场社会才能成立。

  市场性人际关系和非市场性人际关系

  市场社会中的非市场性人际关系有两种:一种是基于爱情活着有爱这种情感纽带的共同体性人际关系,另一种则是基于支配与被支配的强制性人际关系。

  基于情感纽带的共同体性人际关系包括以血缘、地缘、友情为媒介的家庭、社区、朋友等人际关系,那些都是以持续性人际交往为前提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家里向家人无偿提供物资与服务,使那种无偿提供称为可能的无偿劳动,就是基于持续性人际交往形成的羁绊即共同体性人际关系来进行的。

  而在基于强制力的支配与被支配的这种人际关系背后,则存在有队人的行为进行强制的暴力。也就是说,由于支配者垄断了行使暴力的正当性,所以形成了支配人的行为的强制性人际关系。

  一般来说,在实现了民主主义的市场社会中,被支配者成了支配者。基于被支配者的共识,可以通过暴力来进行支配。政府之所以能够课税,就是因为政府龙算了行使暴力的正当性。在民主主义市场经济的社会中,被支配者同时又是支配者,因此只有在被支配者达成共识之后支配者才能进行课税。但一旦被支配者达成共识,支配者就能无偿地强制性地筹集货币,政府就能无偿地向社会成员提供财务和服务。

  17

  在市场性人际关系中,之所以向素不相识的人提供物资以及服务,是因为当事人将自认为价值相同的物资进行交换的缘故。而父母在给孩子提供物资和服务时,期待孩子能有所回报的情形并非完全不存在,但即便那样,也不过是漠然地期待。那不是等价“交换”,而是基于信赖关系的物资和服务的互惠。如果背后没有情感纽带的话,那就无法实施。

  生存的保障:从共同体到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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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论是在古代埃及还是在古代中国,或者古代美索不达米亚,都因为水治诞生了古代国家。

  为了实施作为多个共同体共同事业的大规模灌溉事业,需要以暴力为背景的强制力。

  在这种以暴力为媒介的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形成之后,就能实施大规模的灌溉事业,生产力也随之提高,人类维持生存的基本需求得到满足,而且还会出现一些剩余。埃及的金字塔、中国的万里长城等就显示了国家诞生以后的强制性合作带来的巨大剩余的标志性建筑。

  如果将基于人类情感纽带的共同体性人际关系称为社会体系,将基于强制性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称为政治体系的话,那么可以说政治体系是为了克服社会体系的局限而诞生的。随着政治体系的诞生,改造自然、生产并分配对人类有用的物资和服务这些经济行为不仅依照共同体的惯例,而且还依从君主以及领主的指令来实施。

  这样的政治体系诞生之后,君主以及领主这些支配者一方面利用共同体的惯例,另一方面通过指令来支配经济,将巨大的剩余产品归为己有。一般来说,支配者为了支配社会,不能只行使强制力,还有责任满足被支配者生存的需求。因此,发生饥馑时支配者有时会开仓济民。就这样,支配者以暴力为背景维持自己的支配,作为被支配者服从自己的回报,保证被支配者的生存,只有这样其支配才能顺利进行。

  欲望的扩大:市场社会的成立

  19

  基于社会体系的共同管理与政治体系指令来处理经济问题的前市场社会是有局限的。……但是,以政治体系保障社会体系下的生活为代价,政治体系的支配者获得大部分社会剩余价值。换言之,社会声誉被用于建设金字塔以及万里长城那样的标志性建筑,或者被消耗在支配者奢侈的生活中,并不能满足广大社会成员的欲望,其成员过着艰难的生活。

  为了打破这种局限,出现了市场社会。市场社会意味着经济体系从政治体系与社会体系中分离出来。也就是说,基于社会体系的共同体管理与政治体系的指令来改造自然,生产并分配对人有用的物资和服务这种经济行为,从政治体系以及社会体系中分离了开来。

  20

  市场社会不仅存在产品市场,而且还存在要素市场。成立要素市场,除了神赐予人类的自然以及人类活动本身这种本源性生产要素以外,还必须设定私有权。那意味着政治占有的领地以及人民得到解放,土地以及劳动力成为私有财产。

  因为,如果不解放农奴的话,就无法出卖劳动以获得工资,只得继续进行无偿劳动。也就是说,市场社会的成立以被支配者成为支配者这种政治体系的民主化为前提,进而在生产要素中承认被支配者设定私有权。

  市场的分离带来剩余扩大

  设定私有权,并对之进行保护,不能没有强制力。

  一般来说,政治体系的功能限定在垄断合法暴力、维持社会秩序、将社会统合起来这些方面。也就是说,在市场社会,由于经济体系分离开来了,所以与物资和服务的生产分配相关的管理功能就从政治体系的功能中脱落了。

  21

  经济体系从政治体系以及社会体系中分离,这意味着物资和服务的生产和消费不是根据指令以及共同体的习俗来实施。换言之,物资和服务的生产分配不是根据基于强制力的指令,以及基于情感纽带的共同体习俗,而是基于市场的等价交换原则来进行。

  体系统合的必要性

  经济体系确立以后,剩余飞跃性地大增长,在前市场社会被一体化的经济、政治、社会体系这些构成社会整体的三个下位体系彼此分离开来。也就是说,生产并分配用于人类生活的饿物资和服务的功能与保障人类生活、维持社会秩序、统合社会的功能完全分离开来了。

  人的欲求可分为基本生存需求和超越基本需求的享受欲望。

  作为媒介环的财政

  市场社会成立以后,由于经济体系的分离,经济体系、政治体系以及社会体系这三个下位体系,并将之统合为一个总和体系的媒介环。

  经济体系基于市场性人际关系,属于“赢利”即“赚钱”的范畴,它以竞争的原理来运作;而政治体系与社会体系属于“非赢利”即“赚不了钱”的范畴,以协作的原理来运作。

  政治体系意味着支配和被支配的人际关系,是通过强制来统合社会的范畴;而经济体系和社会体系不是“强制性”的,是自发形成的人际关系。

  社会体系是以情感为纽带形成的共同体性人际关系,它靠无偿劳动来维持;而经济体系与政治体系则是靠有偿劳动来维持。

  财政作为政治体系、经济体系和社会体系的媒介环,能起到统合社会的作用。政治体系通过财政这一渠道来提供使经济体系发挥作用的公告服务,这些公共服务又可以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在土地、劳动、资本这些生产要素中说核定私有权,并对之进行保护;另一类是交通手段、产业经济、研究、统计信息等公共服务。克尔姆将那些公告服务称为保障经济体系顺利运转的“高层次生产要素”。

  作为提供这些公告服务的代价,政治体系通过财政这种渠道,采取征收的方式强制性地从经济体系来筹措资金。……政治体系不仅要通过财政这种渠道,以暴力为背景来提供维护秩序的服务,而且还需要提供保障生活的公告服务。作为提供这种服务、使社会体系发挥作用的代价,政治体系使社会体系建立“诚信”,将整个社会统合为一个完整的体系。

  《财政学》读后感(八):第七章 预算的原则

  预算的形式:法律抑或预算

  在很多国家,预算采用由议会确定的“法律”形式,但日本是个例外。

  使用法律形式时,预算以岁出法(Appropriation Act)和岁入法(Finance Act)的形式通过。以法国为例,法国的预算使用法律形式,一旦岁入发不能在议会通过,当年就不能征税。像这样,在征税方面采用议会审议通过每年度预算的方法称为单年税主义。在英国,关于所得税是否延续也必需根据岁入法获得议会同意。在得不到认可的情况下,所得税将取消。

  在日本,没有采用以法律手段确定预算的形式,有关税收的所得税法制定后,只要该法律仍然存在,就可以自动征税。换言之,除非税收法被废止,国民一直要负担纳税的义务。这种靠与预算相区别的法律来征税的方式称为永久税主义。

  《财政学》读后感(九):第十四章 产品市场的结构与实际状况

  从量税发展而来的个别消费税

  从历史上看,产品市场税起始于个别消费税,那是因为在税务行政上把握市场交易价格极为困难的缘故。由于从量税必需按照不同的产品变换征税标准,因此只能发展为个别消费税。

  个别消费税的征收对象

  185

  如果要选取需求价格弹性低的产品作为征收个别消费税的产品,自然会想到生活必需品。事实上一直征收的也就是盐税、面粉税、屠宰税等针对生活必需品的个别消费税。

  但由于对生活必需品征税会带来人们生存上的困难,从而会引发强烈的抗税行为,使人们失去对社会体系的忠诚。因此,应探索那些不会因为征税而威胁人的生存,而且需求的价格弹性低的产品。

  这类产品的典型,使在消费中产生习惯性的嗜好品。嗜好的消费由于具有习惯性,会损害健康,摄取嗜好有时甚至可能最终威胁到人的生命。因此,即使向嗜好者征税,抗税对象也较少发生。而且,正因为消费具有习惯性,需求的价格弹性极低。因此,长期服用会上瘾产生习惯性,中毒症状比较轻微的酒、烟等就被选中,称为个别消费税的征税对象。换言之,个别消费税的征收对象是仅仅为了获得刺激而消费,并在消费中形成习惯的烟酒等嗜好品。

  进而,当汽车普及后,作为燃料而且不存在代替品的汽油,其需求的价格也成了非弹性的。因此汽油也成了个别消费税的征收对象。

  当然,在征税目的不是收入而是抑制奢侈品消费的情况下,需求具有弹性的奢侈品也会被征税。而且即使是奢侈品,只要增加征税对象,确保税收也并不是不可能。

  以从量税征收的个别所得税,存在一个致命的缺陷,那就是无法抵抗通货膨胀。

  186

  图14-1 生产物市场税体系

国内消费税——个别消费税+一般消费税(多阶段税:交易量税+附加价值税/单阶段税:制造业消费税+批发税+零售税)关税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期登台亮相的一般消费税,是德国与法国引入的交易税。交易税的征收发生在物资、服务每次实施交易时,以交易额为征税标准。由于交易额在生产、批发、零售循环的每一次过程中征收,税收负担在一次次交易中累积下去。税收负担的这种累积效果,称为瀑布(cascade)效应。 通过减少生产阶段到零售阶段过程中交易次数的方法,可以避免瀑布效应。因此,企业间的纵向联合为大发展,由此带来的是一个不愿看到的结果——垄断。于是围绕如何去除瀑布效应,一般消费税便以各种形态扩展开来。 去除瀑布效应最便捷的方法是,仅对唯一的交易阶段征收一般消费税。也就是说,从生产阶段、批发销售阶段、零售阶段这个系列中选取某一交易阶段征收一般消费税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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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此构想下,一般消费税出现了生产商消费税、批发营业税、零售营业税等形态。由于越靠近交易阶段的下游,征税的基础就越大,因此批发营业税比生产消费税、零售营业税比批发营业税税率低,却能得到同等水平的税收。然而,随着交易阶段往下游发展,纳税人会出现增加,而纳税人的增加将给税务行政带来困难。因此在税务执行方面,批发营业税比生产商消费税、零售营业税比批发营业税更加困难。

  对单阶段交易进行征税的主要缺陷在于,必需确定“从业者”。如生产消费税,就必需确定征税的“生产商”。在生产商消费税的征收中,通常对“生产商”进行登记注册。在此基础上,登记在册的从业者进行交易时免征,而当有注册的从业者与未注册的从业者进行交易时予以征税。其原因是生产商之间的交易如果不免于征税,单阶段征税就不能成立。

  然而,生产商消费税必需发展为批发营业税,将批发商也纳入注册。因为让批发商进行一定的作业,可以降低生产商的售价。……因此,生产商消费税必需发展为批发营业税,将批发商也纳入注册。而相反,在批发营业税中,也必须对生产商进行注册。其原因是,如果不把生产商登记为批发商,生产商就会不通过批发商而直接向零售商出售,而免于纳税。类推零售营业税…… 这样一来,不得不要求包括生产商在内的所有企业进行注册。当然,注册企业间的交易不征税。

  极端来说,在零售营业税中,所有企业都成了注册的从业者,税务行政因而变得复杂。但理所当然,零售营业税的征收基础大于生产商消费税和批发营业税,可以以低税率确保大量的税收。

  《财政学》读后感(十):第十六章 作为选项的公债与公债原则

  206

  强制性的无偿筹集政治活动必需的货币,是财政的原则。但有时也存在通过货币市场筹措的情况,这就是公债。对财政应当在何种状况下依赖于公债进行的讨论,就是公债原则论。在公债原则论中,古典派抨击募集公债,德国的古典派财政学主张建设公债原则。这种建设公债原则在日本《财政法》中已经成为制度。有别于建设公债原则,凯恩斯派主张以经济状况标准为募集原则,而不已经费的用途为基准。现在,财政已无法摆脱公债的包围,在公债大量法航的前提下,公债负担论、公债的经济效果、公债管理论等也都陆续展开。

  作为财政公债的公债

  作为财政的输入体系,财政收入的原则,是以政治体系独有的强制力量为背景,强制性地且无偿地筹集货币。但是,当政府以强制力量为背景,无偿筹集的经常性收入主见无法维持公共服务所必需的财政资金时,就会被迫依赖借款。这种政府担负的债务即国家债务,被称为公债(public debt, offentliche Anleihe)。

  市场社会中的政府是不掌握生产要素的无产国家。在背负债(p207)务的情况下,也只能依靠强制性且无偿获得的税收来偿还。换而言之,公债终究只是税收的一个选项,即“税收的预支”,因此视为例外性的收入。

  公债与税收都是从经济体系筹集货币,然而相对于税收的强制性征收,公债的募集是基于自由意志。可以说,税收的征收依据的是政治体系“强制逻辑”,但公债募集依据的是“市场逻辑”…… 但与私人债务之间存在彻底的本质区别。

  第一,公债以政府的支付能力为担保,这种能力即政府以强制力量征收的税收。

  第二,由于存在强制力量的背景,可以发行“永久债”(perpetual bond)。也就是说,政府可以发行约定只支付利息,却不归还本金的债券。以19世纪中后期英国为例,其公债的中心部分就是永久债。而毋庸置疑,如为私人债务,必然是要约定偿还期限的。

  第三,不同于私人债务,公债不可能强制偿还,这是因为强制力量只有政府掌握。私人债务若得不到旅行,独掌强制力量的政府可以强制执行。然而,对于掌握强制力量的政府,却不存在进行强制执行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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