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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街读后感10篇

2018-04-24 21:19: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唐人街读后感10篇

  《唐人街》是一本由林语堂著作,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35.00,页数:288,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唐人街》读后感(一):『悠岚思存』《唐人街》

  《唐人街》——林语堂,长篇小说描写美国唐人街冯家人生活。冯老爹开了一间洗衣店,把妻儿中国接来;他们怀着开餐馆梦想辛勤工作。他们的后代渐渐通过教育与通婚与美国社会融合;但仍旧保留着中国人传统思想勤劳诚实的经商,重视繁衍后代、教育、孝道节俭;仍心怀祖国,为国难捐款。

  读的过程让人不由自主的喜欢平和描述一家人在20世纪30年代在纽约的奋斗过程,中西文化差异在他平缓的叙述中似乎都不存在,看到的是一个传统的中国移民家庭遵循他自己法则,在一个自由世界逐步融入。林语堂的《唐人街》有种奇妙感觉,或许可以叫贴,像衣服像风。柔和的,故事起伏不大,描述简简单单。主角从一个人到另一个人,场景却没有变化。对于老子道家,林语堂保持了一贯的风格,贯穿于故事的始终,通过艾丝这位出自书香门第年轻女子传达给长在美国唐人街的华人洗衣工之子汤姆,两人之间因爱而退由退而情愈深的过程我认为是最令人心向往之爱情

  我想林语堂心目中最欣赏女孩是这样的,有知识,素朴善良,顾家温婉。书里面的女子,不管是冯太太,佛罗拉,艾丝都有这种气质。冯太太是一个明白自己面临的处境责任,明白了自己应该怎样做和做什么的人。即使她对某件事失望极了,但她不会去埋怨,她的心中默默地想着一大堆的事情——家庭的收支、房子以及孩子们。她是一个善于将情绪想法压入内心深处的人,一旦采取行动也许不像男人那样雷厉风行,可扎实稳妥,且百折不回

  艾丝和她妈妈的那两封书信,很美......有民国遗风的才女文笔,又受了西洋开化文明点缀,读起来美不胜收,果真那样的女子教育大的小孩,在心理上是极其完美的。

  艾丝的母亲给艾丝回信的一段话:

  “......傻是一种快乐的感觉,好比喝酒喝到微醉之处;而疯呢,好比酩酊大醉了。你若觉得比平常快乐一些,这是一种温馨的感觉。我的孩子,千万不要昏了头。你说他是多么好,这点令我怀疑,你可能就在疯的边缘上了。如果你慢慢的醊饮这杯酒,它除了使你觉得温暖和舒适外,并无不良影响,那么你就醊饮下去。这必然是一杯好酒,也是能持久不变的美丽爱情。千万不要被电影男女主角的疯狂恋爱所影响。我希望你所结交的男朋友不是这种爱人。我很高兴他是在光天化日之下跟你求婚,而不是在月光下。这表示他在向你求婚之时,头脑清楚,也表示即使在大太阳之下,仍是美丽的。”

  比较有意思的是佛罗拉,她是嫁入华人家庭的意大利裔,思想善良保守,信奉基督。这样特殊身份,使她在书中是一个对中国文化很好的旁观者总体上,她是欣赏并最终融入这个家庭的,但在这个过程之中,难免会有一些困惑。她好几次问她的丈夫洛伊,为什么一家人一定要在一起?——这在洛伊看来不是个问题,因为是一家人,所以要在一起。文化之间的差异缺乏、也不可能有明确的表达,只有时间经历的事情才能增进双方了解。最终佛罗拉获得了美满的家庭以及一直期盼钻戒,她的宗教信仰也一直为家庭所理解。这是维护家庭的褒赏,也是家文化的一种阐释,不管是与此家如何相异之人,只要恪守自己的职责守护家庭,称为这个家的一员,那么家会以最大的温暖包容她。

  林语堂曾自言:“在造成今日的我之各种感力中,要以我在童年和家庭所身受者为最大。我对于人生文学平民观念皆在此时期得受深刻的感力。究而言之,一个人一生出发时所需要的,除了康健的身体和灵敏的感觉之外,只是一个快乐孩童时期——充满家族的爱和美丽的自然环境便够了。”“童年之早期对我影响最大的,一是山景,二是家父,那位使人无法忍受的理想家,三是严格的基督教家族。”父亲、家庭等对作家一生影响之大由此可见一斑。我们可以明显发现小说中的人物父子关系、家庭生活等与作家本人的早年经历极为一致。如果说冯老二这个人物的原型就是他的父亲,那么汤姆就是林语堂自己;汤姆对科学发明热爱,以及恋爱经历等都被烙上了作家个人的印痕,正如那个曾在自传中被反复描述的林语堂。《唐人街》是一部讲述国家庭在美国生活的小说。在书中你能看到别人是怎么去思考活着的问题,怎么去面对生活这么一个大问题。也许你能从书中明白生活的意义,找到自己生活中想不明白的问题的答案。你或许还是会迷惑,但是它能告诉你的就是这些了,剩下的还是要你自己去细细体悟。

  林老师用英文写作,再翻译回来,真是对翻译者的大考验作者散文化的笔法,描写了来自中国福建的老汤姆一家通过辛苦的劳作和诚实的努力,最终实现梦想的故事。同其他的文化乡愁主题一样,中西文化融合也是林语堂在这部作品中对海外华文文学所做的重大贡献。《唐人街》通过对冯家每一个成员成长轨迹的描述,用中国文人细腻敏锐笔触展现出以儒、释、道三家为主的多元文化熏陶下的中国人质朴睿智整体民族特性,以及对于美国文化的采纳摒弃。作者没有为点出文化差异所带来的冲突而矫饰一些场景,而是以看似信手拈来平铺直叙,将这种深刻的冲突糅合。在散淡的描述中逐渐的切入美国文化的元素,两者的融合过程,宛若和面,不愠不火,却达到了无以复加的契合。

  《唐人街》里生活化地展示了中西文化碰撞,只是中国式家庭就像太极一样,总能圆融地吸纳这种差异,有对抗有怨懑,只是最后,还是能够一团和谐。二哥弗雷迪在某种程度上是这个家庭的叛逆者。从一开始,他就是刻意地美国化着,离开大家庭独自工作生活与居住,并且不顾所有人反对,娶了一个明星,甚至为此挪用父亲的捐款和幼弟的学费。不过最终,在经历婚姻失败后,他重归大家庭怀抱,而大家庭也愉快地接纳了他,因为他是这个家族的成员,家就是他永远后盾。弗雷迪的经历似乎预示,几千年下来,中国传统之厚重无所能及,其引力不逊地心,不管怎么走,终归要回到这里。读完林语堂的《唐人街》竟然想哭了。生命生生不息,哪怕是一点温情,也足以体会生活的意义。其实祖祖辈辈的中国人,血脉里的气质都是相通的。

  林语堂的英文长篇小说《唐人街》并不以艺术性见长,而重在彰显中国文化的优质品性。小说叙写了大都市纽约唐人街上冯氏一家的生活,但着力的是尽管生活艰辛,却洋溢温情、宽容与和谐的理想家庭形象建构,这个华人家庭代表了中国文化的实质。小说还通过还原童年经验演绎具有家庭精神的中国文化,这种自传式写作更加体现了作者对中国文化的认同。而小说中多元文化景观的展示、皈依乡土的强烈意向和中国文化现代价值的全面张扬,具有全球化表征,中国文化成为主题化的乡愁。小说从时间空间双重维度强化了怀旧意味

  《唐人街》读后感(二):请问走多远才到唐人街

  或许只有旅居国外的人才能真正读懂唐人街。在墨尔本生活数月,专程去唐人街走了走。墨尔本的唐人街店面拥挤声音嘈杂,展现在游客面前的是满满的商业气息。林语堂先生笔下的《唐人街》则让人读到了唐人街的另一面。一个从广东新会移民至纽约的普通甚至底层家庭,在纽约努力实现美国梦的故事。这个家庭的生活折射了白日人声鼎沸的唐人街背后的生活。两代人的生活路径复杂人性,勤恳忠厚的父亲,节俭坚韧的母亲,三个性格迥异的兄弟,外加一个意大利的洋媳妇,让生活的细节都成为各类思想、观念的冲突爆发的源头。中国广东的家庭传统与美国纽约的新兴观念交织,使小故事也有了些可琢磨的意头。

  读罢书,想起此前听过的一首叫《唐人街》的歌,特意听了一遍,抄录歌词于此。

  究竟是驿站还是分店

  你磨的豆浆是甜还是咸

  明天是腊月儿还是新年

  谁斗胆第一个吃了螃蟹

  有语言宣言

  福字儿要倒着写就念尊严

  一瞬间 几千年

  汤圆儿喝两碗就能不思念

  请问走多远才到唐人街

  上二楼再听一段儿狄仁杰

  是谁又斟满老酒敬的坚决

  绣花儿枕陪我过夜

  请问走多久才到唐人街

  墙上刻八千里路云和月

  眼泪又惹了炊烟流的蜿蜒

  谈笑间谁又忽略

  几时升起了明月

  红笼灯 挂牌楼

  夕阳下蒸什么拌葱油

  有人来 有人走

  心中的河永远向东流

  《唐人街》读后感(三):中西合璧的移民生

  林语堂先生最大的贡献在于其对中西文化的阐释:对中国人讲西方文化,向西方人讲中国文化。“两脚踏中西文化、一心评宇宙文章”是林语堂对自己贴切评价。他的一生用英文创作了多部具有中国传统文化的文学作品,《唐人街》就是其中的一部。

  《唐人街》这部作品应属于移民文学的范畴,具有特殊的意义。作品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汤姆和伊娃从青少年起随同母亲来到美国与父亲及两个哥哥团圆,一下轮船便与美国发生了“冲突”。在生活中他们渐渐接受了西方文化中自由民主的思想,同时也不放弃东方民族的美德。虽然美国的生活使得最传统的冯太太都相信了耶稣,但其骨子里依旧保持着东方妇女的传统思想。

  林语堂在《唐人街》中宣泄了对美国文化和物质文明的赞美和惊羡之情,以及对故国和故国传统文化的留恋与怀旧思绪。有人说,林语堂对纽约唐人街上的洗衣工和开餐馆的人们的生活也并没有太多了解,所以他对他们的描写,使人总觉得“隔了一层”。所以他更多地是以他童年时期在故乡一家人同舟共济相亲相爱的人生经历为素材,描写着老汤姆一家在纽约唐人街同样同舟共济的“创业历程的。因此,《唐人街》并不以艺术性见长,而重在彰显中国文化的优质品性。作品中叙述的冯氏一家,尽管生活艰辛,却洋溢温情、宽容与和谐,这个华人家庭代表了中国文化的实质。林语堂在《唐人街》中建立了一个中西文化交融的完美理想社会,由于林语堂在其小说中融入了自叙传性质成分,导致其作品中无论是美国现代文明还是中国传统文化都经过了美化、主观化。在这部小说中,强化了“文化中国”的形象,解构现实美国背后的精神危机,并表现出身异国的林语堂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怀念与珍视。同时,小说也反映了在美华人两代人之间包括工作、求学、婚姻等方面的代沟现象,也通过这个美国华工家庭的奋斗经历,向读者展示了中美文化的巨大差异。

  林语堂在《唐人街》这部作品中,不仅拓展了中国现代文学的边界,而且在美国华裔文学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展示了中西“人文主义”精神在错综复杂大千世界中获得一种平衡重要性,为探索中国文化走向世界之路提供了镜鉴。

  《唐人街》读后感(四):读《唐人街》有感

  说来也是惭愧,这是2018读完的第一本书(除了短篇小说),我读书是比较慢的,用了九个半钟头读完了这本书,总之是happy ending。对英文原版产生好奇,但是因为我可怜的英文水平,以及高昂国际邮费,最重要的是只能用国际亚马逊买,我放弃了这个念头全书大概跨越了七年的时间(从汤姆的年龄推算出来),初到美国时是13岁,和艾丝结婚是21岁。仅仅七年时间,这个家庭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汤姆伊娃初到美国的不适应,冯老二添了马可这个孙子,二儿子妻子的情路历程以及父亲冯老二的过世,终于到最后汤姆订婚,冯太太61岁大寿,全文结束,基本算是典型了。没有读过林语堂其他的书,但听说《京华烟云》也是大概这个类型,有机会看看~ 觉得这本书于我而言,能学习东西很少(仅为自己的愚见,不喜勿喷),不适合精读,了解便好…

  《唐人街》读后感(五):唐人街:回不去的国家感受不到的文化

  《唐人街》是林语堂另一种风格的小说,抛去温柔女子长成记,转到唐人街,感受异国工作的纠结与幸福

  讲诉了广东家庭汤姆一家在唐人街从洗衣店到开饭店,不算步步高升但是也是生活慢慢进入正轨,虽然生活在美国,汤姆还是有自己的独立人格,有自己的思考模式,不随波逐流

  但是,其实作为汤姆生活的转折点,汤姆的父亲,因为出车祸而给生活带了了金钱的补给,在中国的思想落叶归根,全是回不来了。

  最后一段,“如果你结婚了,我死了也安心了。”在现实中听到父母说这句话你会觉得不耐烦,很多人的想法跟汤姆差不多,需要成长自己,才去结婚,但是当足够了解父母你就会体会,还需要成长,才能体会。

  《唐人街》读后感(六):家庭融合才是最好的融入

  《唐人街》是林语堂1948年出版的小说,背景为20世纪20年代至30年代的纽约唐人街,写的是冯老二一家如何辗转移民到美国,在不太受欢迎的国度里,通过辛勤劳作和忍耐,逐渐成功,并融入美国的故事。

  这家人的主要人物有:

  冯老爹,冯家老二,即美国人汤姆•冯,正如他的好朋友老杜格(孩子们称杜格叔公)说的,他最早因为淘金来到美国,每隔五六年回家一趟,于是先后就有了4个孩子,三男一女,他们先后来到美国。后来,冯老二从西部来到东海岸的纽约,以给人洗衣为生。

  冯妈妈,虽来自中国农村,却有独特的生存智慧,并非思想保守、不知变通的小脚女人。

  大哥:戴可,又叫洛伊,娶意大利裔美国女孩佛罗拉为妻,生儿子马可•波罗。

  二哥:义可,娶美国女孩席茵•透伊为妻,她是个夜总会舞女,为他生了个孩子,却因为二人互为背叛而不欢而散。

  小汤姆,三儿子

  伊娃,小女儿

  整部小说说的是中国人如何融入美国,但我觉得,唐人街的存在恰恰不是中国人融入美国的标志,真正的融入就像撒盐入雪,融入美国人的家庭中,或吸纳美国人进入自己的家庭,接受美国人的思维方式,接受美国人的宗教文化,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但和而不同,唐人街只能表示中国人存在于美国。

  三兄弟中有一个孝顺肯干的,比如大哥,当然,并不是说其他儿子不孝顺;有一个聪明争气的,比如汤姆;有一个虽能干,但却是折腾事,不太成气的。这让我想到了《闯关东》,里面也是三兄弟,也是各有命运,老朱家也算是人丁兴旺。不相同的是,最早到美国的冯老二却因为车祸意外去世,而他带到美国的家人却留在了那片土地上繁衍生息,而朱开山却一直领着全家跟天斗、跟地斗、跟地痞、流氓、奸商、恶霸、土匪、贪官、日本人斗。

  尽管有家长,但《唐人街》的主线却是三儿子汤姆,主要写的是汤姆眼中的美国,或者说汤姆的成长史,从最初来到美国稀罕电灯,对美国人的观察,特别是美国女人的观察,再到学习英语的独特方法,对自然的探索,对美国历史人物的认识,对《独立宣言》的理解,对民主、自由的理解,再到如何处理美国白人小孩欺负他,需要不需要打架的事,直至读高中,偶遇从中国来的女孩艾丝·蔡,最后终于求婚成功。汤姆和艾丝的恋爱故事属于民国时期文人笔下描写的那种少男少女纯情之爱,其实,这才是中国人正常的恋爱,最早可见于《诗经》,先是偶遇,暗生情愫,继而出现误解、分手,陡生曲折,最后,在读者担心他们分手,急欲他们和好的时候,欢喜结局。只所以让人感觉民国味道很浓,一是当时有不少类似的小说,就像唐诗、宋词比较集中一样,二是因为后期有为了共同的革命目标走到一起的革命式爱情的对照。

  《唐人街》对于中国人去了美国之后比较常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探讨,比如小孩打架问题,尽管二哥提倡按美国人的方式,以武力解决问题,但冯家的办法还是“惹不起,躲得起”;又如,如何处理中美家庭中的宗教问题,冯妈妈的开明智慧解决了问题,她的判断依据有二:一是既然很早以前很多中国人就信,说明它是好的,否则人们不会信仰它;二是孩子生下来是美国人,要让他像美国人一样成长。她自己尽管不信,却跑到天主教堂许愿,以礼佛的手势表达谢意,给神甫送红包,不干涉儿媳信仰,也不阻止孙子受洗。

  在中国人逐步理解美国文化价值观的同时,他们也在反思中国文化的优劣,比如四书五经、孔孟之道、老子之道。

  其实,作者利用三个人物表达了华人在美国的生存之道-以柔克刚。首先是艾丝。她在与汤姆探讨老子的时候,艾丝告诉他自己父亲说过的话:老子是柔性的,而孔子是刚性的,“了解刚性但以柔性来处理它”。其次是老汤姆。“他在这个国家中备受压迫,但他也有自己的一套处世方法。这种方法是由道家的智慧而来,水流向低处而能渗透每一个地方。”从而延伸出不露锋芒、大智若愚、沉默是金、言多必失等原则;第三是老杜格。我觉得老杜格是作者特意安排的一个人物,因为它是比较早来到美国的淘金客,却在白人排华的过程中死而逃生,似乎他的存活验证了“以柔克刚”的成功。中国人没有在美国西部发展出侠客、响马,或镖局,只能是靠侥幸存活,逃跑、躲避是办法,硬打硬杀只有死路一条。小说最后老杜格讲老子以牙齿和舌头比喻长寿的故事更是对“以柔克刚”生存策略的肯定。

  中国人只顾着自己的生意、淘金或赚钱,对政事毫不关心,在国内如此,到了国外也如此;美国并非天生就是一个法制国家,欺压、驱赶、杀死华人的事早已有之;最重要的是,华侨的祖国贫穷、落后,受人欺凌,无力保护自己的侨民。

  在华人力量分散,无力自保的情况下,这似乎是唯一的办法。中国人的教育就是打架的是流氓,拿枪的是土匪。但是,中国人的这种逆来顺受真的可取吗?如果华人淘金者拿起枪来,在受到欺压时,先把赚钱的事放一放,打出一片天地来,又如何呢?似乎李小龙是个特例,那是因为他会武术。

  保罗•扎克的《道德博弈》指出:“在有关犹如美国荒蛮西部生存环境的史前时期,快速产生大量睾丸素的男性往往在很早的时候就会被剔除出基因库。他们毫无理性地冒险,致使被杀,或者非常令人讨厌,并具有破坏性,以至于成不了配对的对象,或者部落中的人(或城镇居民)对他们很不友好,遇到时会痛击他们的头,或用六发左轮手枪将他们击毙。”

  是接受暴力筛选的基因,还是筛选基因的暴力者,孰优孰劣?华人的海外的生存史没有提供后者的案例,有的是接受命运的筛选。但不管哪种方式,除了暴力筛选者的基因被剔除之外,还会以大量无辜者的死亡为代价。

  即使到了美国,华人其实还是以其在国内形成的生存理念挣扎求生。一来在弱肉强食的社会里,尽管因此有人丧命,但还是有人幸存了下来;冯老二就是。而野蛮犹有竟时,法制和和谐社会毕竟是人类共同的追求,中西融合的冯家就是例子。

  其英文书名Chinatown Family说的就是“住在唐人街的一家人”,而不只是唐人街,就是这个意思

  《唐人街》读后感(七):传承文明,成就梦想

  关于中国人在国外的生活,老早就在电视中看到过,那时候年龄小,只在当时留下些许印象,这么多年过去,那些记忆早已随着风儿离去。

  拿到这本《唐人街》,可以说是带着几分好奇和崇敬的心情阅读的。

  汤姆和伊娃是幸运的,他们接受了良好的教育,不必吃那么多不必要的苦。父亲冯老二和大哥洛伊勤勤恳恳的帮人洗衣服,虽辛苦日子倒也能过。

  大嫂佛罗拉,一个在美国的意大利女孩儿,骨子里的某些东西和这个家庭很吻合,成就了她和大哥的幸福美满婚姻。

  而二嫂席茵.透伊,在美国的华人,却因为长期在职业里养成的放荡不羁和挥霍,二哥佛莱迪短暂的擦出火花之后,婚姻必然走向破裂。

  单看大哥和二哥的感情,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感情是不分国界的,两个相爱的人仅仅有爱情是不足以维持长久的柴米油盐酱醋茶的生活的,必须有类似的价值观,而在中国的大家庭里,还需要和大家庭的主流精神相契合。佛罗拉虽然不是中国人,但是她勤劳、善良、善解人意,冯太太和汤姆以及伊娃对她很满意。而二嫂席茵.透伊虽然是中国人,但是不管从外貌打扮还是性格上来说,都不符合冯家的审美,二哥佛莱迪虽然很多东西已经美国化,有些行为不被家人理解,但是他骨子里,中国人的家的观念根深蒂固,还有些许的保守。这些,就导致了他们婚姻注定是个悲剧。

  冯家孙子小马可的出生,给这个家庭带来了极大的欢乐。他们整个家庭,对此非常重视,可以说马可是在众人的期待下出生的。而二哥家的女儿,因为席茵.透伊未婚先孕,不想被人过多的提起,待遇和马可相比简直有天壤之别。

  书中多次提到中国的传统文化,老子、庄子、孔子,还提到了中国的书法。一个民族和国家的魅力在于,不管身在何处,不管朝代如何更换,只要身体内的血液在流淌,有些传承就一直都在。

  艾丝成长与书香门第,是汤姆的未婚妻,她的行为举止让冯家整个家庭都喜欢。所以可以预见,她和汤姆的婚姻也会是幸福甜美的。幸福的婚姻都是一样的,而不幸的婚姻,却各有各的不幸。

  我很欣赏冯太太这个人物,在长久的岁月里,冯老二在国外挣钱,她在广东老家勤俭持家,培养孩子。在到美国和冯老二还有2个儿子团聚之后,她在融入当地生活的同时,还善于观察,想在唐人街,有一家属于自己的饭店。这个想法,对已经在美国生活了多年的冯老二,都觉得不可能。而冯太太不但敢于有自己的梦想,更重要的是,她还为之去计划去努力。

  冯老二在奋斗多年,有了孙子,在唐人街也有了一席之地,终于挺直了腰板觉得可以扬眉吐气的时候,在一场意外的车祸中丧生,这对他们整个家庭来说,是很沉重的打击。而对于全书来说,也算是一个遗憾。而正是这个不完满像我们大家揭示了:这才是人生。人生充满了不确定。而我们要做的,就是如何让不确定的人生,淋漓尽致的绽放。

  这个世界上,很多东西都是相通的。看完这本书,我对家国情怀有了更进一步的理解和思考。

  国外也好,国内也罢,只要心中敢于有梦想,坚持一些传承,不管是美国梦还是中国梦,都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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