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吧-经典好文章在线阅读:《毛姆经典短篇集》读后感精选10篇

当前的位置:文章吧 > 经典文章 > 读后感 >

《毛姆经典短篇集》读后感精选10篇

2018-05-09 21:11: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毛姆经典短篇集》读后感精选10篇

  《毛姆经典短篇集》是一本由[英]威廉· 萨摩赛特 ·毛姆著作,雅众文化/陕西师范大学出版总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29.80,页数:240,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毛姆经典短篇集》读后感(一):社会是多面立体的

  故事都是老生常谈的故事,人性就总画着很多幽暗地方,这样世界才是立体的吧。只是有些肮脏可以打扫干净,像打扫灰尘一样;有些肮脏就像油漆一样会入木三分,你非得用刨子来把表面那层刨了不可。可人往往就那么奇怪只愿意相信自己的肮脏一扫就没了,别人的却不是这样,跟他说你病要膏肓了啵,也没有用,死的时候他才眼睛一亮,哦这样。

  “食莲者”眼睁睁看着月亮,然后把自己整死了;婚烟有时会一直恶心恶心人,然后局中人就“逃婚”了;“大班”这个小领导,抬着高傲的头,最终摔进了自己的坟墓;“领班”无奈的对着那个墙头草一样的女人说----你他妈的腻歪什么东西-变态

  恶心的心脏病人””到底是你害死了自己呀,还是别人逼死了你;“梦”不要做太真了,会自己害死自己的;“雨”一直下,人性会变得比猪一样蠢,而且不要脸;我无法你原原谅你,你没有错,可是我真的“情非得已”;你确定一个杀了人的人他真的不是好人了吗?给你当上帝你愿意当吗?

  除了《如此朋友》和《一位绅士画像》之外,另外十篇都还行吧,不过也就那样了。

  《毛姆经典短篇集》读后感(二):犹如原文译文

  毛姆的这十二个短篇,集西方文明与东方神韵一体,在批判同时伴有一丝幽默感,在欣赏的同时不忘带上好奇之心。其通过精练的语言生动情节完美的叙事清晰地揭露了人性的假丑恶一面。此外,他还对有着悠久传统中国文化感兴趣,崇尚与蔑视兼而有之。而所有这些内涵都通过译者高超翻译技巧得以体现。译者很好地体现了严复的信达雅的翻译标准。在忠实于原文的基础上不忘翻译得顺畅,并很好地译出了原文的神韵,从而在达到形似的同时又很好地兼顾了神似。这样,译者就很出色地在源语文本和目的语文本之间达成了衔接,这就让读者在阅读的时候不会感到晦涩难懂不知所云。总之,不同阶层人物经历扣人心弦的情节总是让人读起来爱不释手

  《毛姆经典短篇集》读后感(三):转:毛姆的短篇故事之旅

  毛姆的短篇故事之旅

  (《赴宴之前》、《逃婚》、《情非得已》、《食莲者》、《雨》等点评

  夕西然

  如果我们能够有幸聆听故事大王毛姆先生讲故事,估计听一千零一夜都不会厌。那些短篇故事是如此机智巧妙,以致于读他那些著名的长篇就觉得是在挥霍作者天赋了。

  我们可以随时随地从任何一个故事开始读,无论是一个人寒冷冬夜还是等公交车的片刻时光,只要一个故事一开始,马上就可轻松自如进入另一个世界了。这些故事的易读性首先就在于微距摄影般将外界背景淡化,正如舞台话剧,我们只要开始稍微认真扫视一下舞台布景,便可安安心心的将整个精力放在人物身上了。《赴宴之前》中,斯金纳夫人对参加舞会是否要戴白鹭羽毛帽子那老半天的犹豫,就可以使我们在脑海之中勾画出一幅19世纪欧洲贵族派对的图景来。虽然毛姆一生游历丰富,这些故事中有许多以亚热带英国海外殖民地为背景,但是即使对那时的宗教文化、多种族混杂的殖民文化没有多少理解,也不会影响我们对整个故事、对那些人物的理解。相反,在故事的推进之中,那个时代、那个世界的文化面貌也逐渐凸显出来。

  我们就这样轻松上路了。当然一开始便很吸引人,故事经常从一种场景或者一次对话开始,总是有一些奇怪的地方或者有一个奇怪的人。在《赴宴之前》中,那丈夫不幸去世的大女儿又为何那样沉默甚至冷漠呢?就是这样,毛姆似乎灵机一动,便能够在仿佛是日常经历之中制造出一个谜团,只等着我们也开始疑惑起来。

  解谜的过程似乎不像悬疑剧那样处处惊险但却时时充满期待,在《食莲者》中,去卡普里之后不久便放弃城市繁荣生活,直言“性本爱小岛”的青年似乎是《月亮与六便士》之中主人公影子,这个故事若平铺直述讲起来也挺容易•••这样一个“在故事之中讲故事”的模式似乎能给我们带来更多期待,我们怎么能够不一边跟随着叙述踏上寻访卡普里之旅,又一边想象和聆听那忧伤嫉妒不安情绪,同时还不时想象叙述者会用怎样的语气来揭示人物的命运呢?本来是单线程随时间发展的故事却变得更为羽翼丰满、惹人联想了,恰如电影之中的插叙手法,不同时空的交错辉映更有意味。这种真正的主人公却在别人的交谈与叙述之中出现方式似乎在毛姆的短篇之中挺常见

  而毛姆的结局仿佛总是点睛之笔。无论是意料之中平静还是出人意料讽刺一笔,都令人回味深长。在整个故事层层叠叠推进之后,戛然而止之处便是我们觉得最为巧妙之所在,毛姆机智、嘲讽高明分毫毕现。经常会有这样一种感觉,似乎只有到了结局之处才恍然大悟,一切重新回味一遍,便会有不同感觉。

  很多时候,我们都觉得毛姆先生简直是个玩笑大王却又句句在理。在《逃婚》之中,聪明的罗杰竟然用那样的方式让逃脱了巴罗女士即将为之布下的婚姻牢笼。这种高明的消极抵抗策略不正是一种常见态度吗?在《外表事实》之中,毛姆比写《黑暗中的笑声》的纳博科夫还爱讽刺,同样是中年有钱地位的人找了一个年轻女孩情人,而这位女孩又另外心有所属的背景,纳博科夫是让这对年轻恋人阴险手段获得老先生财富,黑暗之中的笑声令人毛骨悚然。而到了毛姆这里,那位有身份的苏尔先生竟然主动提供财务,并在教堂之中当证婚人,让这对年轻恋人结婚,并且为此心满意足,因为 ‘他找一位体面太太做情妇更适合于自己的身份’。

  这似乎也太荒谬了些。其实,幽默与讽刺会使故事更好看,故事本身似乎会因此失去一些合理性,但是其现实意义却是无可比拟的。现实之中有些荒谬之处比起故事来似乎有过之而无不及。在《情非得已》之中,那位可怜妻子多丽丝在得知丈夫以前曾和当地人结婚并有三个孩子之后,终于还是离去了,在妻子准备离开的那段描述之中,毛姆极其克制,丈夫不忍看着妻子收拾行李,而妻子在离去之时也没有欺骗自己,两人如此礼貌分手,真让人于心不忍。而转眼之间,丈夫又回归了自己原来的家庭。这样的结局也是极其嘲讽的,可是其背后冰冷而无奈的现实却令人无法不深思。

  在如此之多的的篇章之中,我们似乎并未感到毛姆在宣扬什么,虽从其中很多篇里,可以看出毛姆对白人殖民者对当地原住民的态度并不赞成,嘲讽传教士之虚伪的那篇《雨》一直让我们印象深刻。很多短篇中的巧合与不幸也会让人永远难忘, 但是毛姆似乎是永远处于那些大而化之的批判态度之外,只是将最真实、最奇妙的人性展现在我们面前,而从中无论引发无论何种思考都只是我们自己的解读了。

  《毛姆经典短篇集》读后感(四):人性幽暗的角落

  ——读《毛姆经典短篇集》

  如果你是毛姆的某个朋友,那并不见得是一件好事。因为,说不准,毛姆就把你写到了他的某个短篇小说里。你正沾沾自喜于辩认出小说中那个正派凌然的自己时,突然笔锋回转,你成了他小说里的那个道貌盎然、口是心非、自私虚伪、不知羞耻小丑。你愤恨不已,要与他绝交。

  所幸,毛姆早已远离现世了。不过,在读《毛姆经典短篇集》时,毛姆揭开的人性幽暗角落,总是冷酷地戳中要害,让人心悸。他眼角余光流露的尖酸刻薄冷嘲热讽,似乎在拽拉着我们的衣角,噬咬着我们的灵魂。毛姆曾说:“要使世界成为一个尚可容忍的生活场所,首先得承认人类的自私是不可避免的。”想必他清楚,人行走于法律道德轨道上,看似规规矩矩,然而一旦轨道消逝或者破坏,在塞壬歌声诱惑下,由自私导致的堕落显得轻而易举

  《毛姆经典短篇集》所选的12篇小说,在我看来,就是在人在失轨情况下,人性阴暗的精妙书写。毛姆一生写了一百多篇小说,在雅众文化选编、出版的这个短篇集版本里,大部分是写的是20世纪初在远东生活的英国人——传教士、种植园主、公务员商人,及他们的女眷……。他们留驻殖民地,如入“法外之地”,在炎热潮湿的热带雨林里,欲望流水一般,冲破法律、道德的渠道,人性呈现出其魔鬼面孔,散发出腐败味道

  名篇《雨》中的狂热传教士戴维森刻板阴郁,但在远东萨摩亚的一个港口停留时没能抵挡住放荡妓女的勾引,在下着暴雨的夜里选择了自我了结。《情非得已》里,多丽丝新婚后来到马来半岛,却发现在此工作法官丈夫盖伊已与一个土著女人有了三个孩子。多丽丝含恨而去,盖伊无奈地穿伤上了“宽松的土著人夹克和纱笼裤”。《丛林中的脚步》则讲述男人因通奸而谋杀了朋友的故事,奇特的是警察并未深究此男的罪责,反而说他是“大大的好人”,说“一个人所作所为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的品性”。而《赴宴之前》、《如此朋友》中描述人的孤独、冷漠、自私和虚伪,让人捧腹后又深思。

  不得不承认,毛姆确实是讲故事的好手。在这些小说里,独特精巧的构思布局意想不到的结局、对人性的洞察,让人想到欧-亨利、莫泊桑、契诃夫。简洁灵动,灵巧优雅的语言,又让他的小说带有一股绅士般的“英伦风”。12篇小说除了让我们领略异域风情外,更让读者窥探人的傲慢偏见、孤独与无聊、自私与冷酷。亲情爱情友情一次次被金钱情欲击溃。正人君子华丽面纱背后,是堕落的灵魂。道德约束之不可靠昭然若揭

  毛姆敏锐的洞察力大概是源于其复杂灰色的经历。他不到十岁就失去双亲身材矮小严重口吃,经常受到大孩子的欺凌,长大后当过会计师、助产医生记者,周游各大洲。一战时,毛姆还当过英国间谍,并写出了间谍小说《艾兴顿》。在我看来,当过间谍的作家对于人性的领略和捕捉异于常人。就像苏联作家巴别尔成为苏联特工后,异常兴奋,因他终于可以“洞悉俄国发生的一切:生与死、欢乐痛苦、爱情与性”。

  如今,毛姆已离世半个世纪,但我们或许依然要警惕要被他嘲讽。毕竟,在欲望的蛊惑下,谁能断定自己一不小心把自己献给撒旦呢!如果你真的那么确定,说不定毛姆会突然出现在你的梦里,为你定制一个短篇,然后,把你从梦中惊醒。

  《毛姆经典短篇集》读后感(五):伪装下的丑陋

  生活中人们有着多样的面孔,有些人一直满脸笑容,有些人看似可怜,分不清哪张脸才是真实的,更辩不明伪装下的丑陋。《毛姆经典短篇集》撕下了人们伪装的面具,裸露出丑陋的人性,自私,虚伪,贪婪等。

  作者威廉•萨默塞特•毛姆,英国著名小说家。他的代表长篇小说《月亮和六便士》《人生枷锁》《刀锋》畅销世界,经久不衰。毛姆,是一个擅长讲故事的人,他呈现的故事带有讽刺气息,叙事的风格简洁,但又突出人物鲜活个性。在这部短篇集中,编者选择了十二篇毛姆的经典短篇小说,分别选自于《木麻黄树》《阿金》《在中国屏风之上》等等,每一篇小说都赋予了人物鲜活的个性,以及大背景下社会的特点

  十二篇短小说,故事主要发生在英国殖民地地区,以及东南亚地区。作者把人物与当地的民族文化相结合,更加突出了人性的丑陋。在众多作品中,个人最喜欢的是《雨》《情非得已》以及《食莲者》。

  《雨》这个命题,开始就有着一点恐怖、阴暗的气氛,事实也是如此,讲述了一位传教士与妓女的故事。人们本会认为传教士应该是善良虔诚、乐于帮助他人,代表着正义人士,可是在毛姆的笔下,讽刺了传教士,揭露着他丑陋的另一面,他禁止了土著人的习俗,跳舞,用金钱、权利尝试改变一个民族,同时他对妓女汤普森没有一丝怜悯,甚至对她歧视。故事的结局作者选择让传教士自杀,个人觉得作者还是给传教士有了一点尊严,他在自我矛盾中,信仰背叛中,死亡是最好的归宿

  《情非得已》,英国殖民地中一个典型的故事。一个军人对待当地妇女的不屑和残忍。毛姆的风格没有太多的煽情,没有过多的夸张,却一针见血。主人公盖伊对待妇女表现了两种不同的态度,对待白种人多丽丝,百般呵护,礼让,尊重,可是对待当地妇女,这个女人为他生了三个孩子,他不予理睬,挥之即来,挥之即去,可以随便打骂,难道只因为种族的不同,要受到这样的待遇?人性的虚伪,丑陋表现的淋漓尽致

  大多数人都曾读过《月亮和六便士》,主人公的执着追求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短篇小说中《食莲者》再一次让我感受到了“思特里克兰德”的执着,在卡普里岛上遇到了汤姆斯。他也执着于生活在一个属于自己的世外桃源,一个乌托邦的世界,但是现实往往与执念相反,他的惨死也印证了这一点,自然的追求与残酷的现实不能同存在。

  另外,在书中,毛姆也提到了东方,他虽然有对东方文化的好奇心,但是他对中国人也有着偏见,如《大班》中大班对中国人的描述,臭味钻入他的鼻孔,让他深恶痛绝。

  总体来说,这部书可以读懂毛姆,同时也看到了人们伪装下的丑陋。

  《毛姆经典短篇集》读后感(六):顶尖的二流作家原来是这样的

  1945年,毛姆应美国《红书》(Redbook)杂志邀约开列了一张书单,列举了心目中的世界十佳小说,并为之撰写了书评。此后温斯顿公司将这些文章结集出版,于是有了一本《巨匠与杰作》。在

  《巨匠与杰作》里,毛姆不仅对这些小说进行了点评,还洋洋洒洒地写下一大堆和那些作家有关的生平轶事。读者通晓了作家的过往,他们笔下的忐忑与沉稳、慈悲与刻薄,一下子就找到了存在的理由,所有的人都试图掀开的作家的面纱,毛姆也为大家多掀了一层。

  从这个角度看,毛姆的短篇小说,汇集的正是他对于人性的各种弱点和劣根性的剖析和讽刺,毛姆这一生精彩纷呈,受过穷、学过医、当过兵,小时候个头矮小还口吃,在学校受欺负,小小年纪便内向、害羞,而这样的人,却对外部世界更加的敏感,认识也会更加深刻。

  毛姆经历过苦难,却说苦难无法使人更高贵,反而使人更卑微。它使人自私、猥琐、狭隘、猜忌,它把我们的注意力吸引在细小的事情上面。而毛姆的短篇小说中最妙的,就是这些于细微处可见的人性。《雨》中那个对信仰无比笃定的传教士,认为自己对上帝的信仰能改变妓女、升华自己,然而却也敌不过人性——人性就是这么强大。

  而相比歌颂英雄,短篇小说最适合写普通人。十几页一个的故事,去描绘大事件很难完全,从小事去窥视人性和生活,倒是可以留个点睛之笔。他的短篇看多了似乎是有些缺乏创新性,但不过这个问题在他这儿也不是大问题,因为毛姆真的太会讲故事了。

  当然这可能也和他的经历和对的生活的观念有关。比如1914年毛姆遇到了制药大亨的妻子西里尔。后来西里尔怀上了他的孩子,并以同性恋倾向相要挟与毛姆结了婚,这致使他日后不止一次地咒骂这场婚姻。

  所以在毛姆的经典短篇集中,婚姻可真不是一个会让人有好下场的选择,他为婚姻设置了千般万般戏剧化的变动。《情非得已》里,主人公盖伊对他的妻子百般呵护,却因为曾经和当地女子耐不住寂寞的“结合”以及三个孩子的存在而断送了与妻子的感情;《赴宴之前》里,米莉森嫁给了她并不了解底细的酗酒的丈夫,后因帮助丈夫戒酒,两个人的感情日渐深厚,却因看到酩酊大醉的丈夫,意识到自己的努力都白费了,就把丈夫抹了脖儿。唯一明智的一位,可能要算是《逃婚》中的男主人公了,他树立的自己对“完美房子”的执迷,顺利地逃过了一段婚姻。

  而那篇文章的开头是——一旦哪位女士下决心要嫁给一个男人,那么,能使这个男人幸免于难的唯一方法是立即逃之夭夭。

  他曾去南太平洋旅行,此后多次到远东曾访问中国。我看到有评论说,在中国,毛姆总体的态度不是游客式的少见多怪,更不是殖民者的指手划脚,而是持守着旁观者的距离和清醒。但看了这本短篇集的盆友,应该也会敏感地察觉到他对中国人的评价。

  《锵锵三人行》里王福重讲过一个关于毛姆和辜鸿铭的段子,说有个外国作家,大概是毛姆来见辜鸿铭,他发现中国街市上都写四个字,童叟无欺——毛姆一看惊呆了,他说如果你们中国人不想诈,为什么要写童叟无欺呢?惊得辜鸿铭不敢说话。

  虽然事情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来自毛姆,但他对于中国人的感觉,倒是可以从几个短篇中中看得出来。(比如《丛林的脚印》里,他写到马来人不会干但中国人会干的事)

  毛姆对自己的著名的一个判断是,他处于二流作家的最前列。那个二流作家究竟要如何定义,没人说得清楚。

  他曾这样评价自己:我发现我能力有限,我想,唯一明智之举是在能力限制之内,把目标摆在我所能到达的优越境地里。我知道我没有抒情的特质。我懂的字汇很少,我努力地扩大字汇,但没多大用。我几乎没有暗喻的才赋;我很少想到原本以及动人的明喻,我没力量达到诗意的奔放和伟大的想象界域。

  如果这就是顶尖二流作家的定义,那这样的作家,可以来一沓。

  《毛姆经典短篇集》读后感(七):随笔

  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没看两句倒是先看了他的小说集,文章的感觉有点像东野圭吾小说类型,平平淡淡的讲述到后面揭开的是人性的阴暗或者冲突。但是感情与冲突并没有那么强烈,伏笔也不是很深,大概在故事中间就可以猜到后面。 道貌岸然的传教士,和朋友的妻子偷情最后杀死朋友的男人,和土著女人同居生子转头理所当然抛妻弃子的驻外男人……一口气读下来真是憋了一口气。 然后看到了这个故事。 一个跟着中国男人嫁到中国结果发现这个男人已有妻子的英国女人。被婆婆欺负,被丈夫欺骗,被丈夫另一个妻子排挤…… 叙述视角是大使馆的人,我也生气,撂担子直接走啊。 但是你看她,看她说什么, “一看他额头长出头发的样子,我就情不自禁心生爱意。” 可能有很多可以说的,很多让人愤而提笔的地方,但是我突然只想对这个傻傻的女孩子笑一笑。 可以这么喜欢一个人真好呀。

  《毛姆经典短篇集》读后感(八):情非得已

  初读文章,多丽丝清楚的知道盖伊长相不佳,却依然被他的风趣幽默,种种魅力所打动,愿意背井离乡和他来到马来西亚,这是我以为的情非得已,情难自禁坠入爱河。而随着故事继续进展,多丽丝无意间看到的混血孩子,以及数次打扰他们的土著女人,让她心生疑惑,而盖伊在心理斗争之后,终于告知她真相:数次搪塞她借口,故事是真的,只是那个男人是他自己,他在陌生孤独的环境下,做出了情非得已的决定,接纳了土著女人来填补他生活的空缺,可是他坚持他唯一的爱只有多丽丝。而多丽丝做出了令人快慰的决定,没有忍气吞声,在半年的忍耐之后决定离开这里,离开她原来深爱的丈夫。所以爱与不爱有时候只是一线之隔。在多丽丝走后,盖伊愁眉苦脸,意志消沉的坐在家中,而他的大儿子适时的出现,他再一次做出情非得已的决定,让土著女人回到他的生活里,仅仅就在多丽丝离开的当天。我不禁怀疑,其实土著女人早已清楚这个男人的秉性,知道他丑陋的内心,寂寞不堪忍受。情非得已,这个名字取得太绝妙了,不得不承认毛姆是个很会讲故事的人。

  《毛姆经典短篇集》读后感(九):毛姆先生,揭露人性要不要这么直男癌啊

  以前看《月亮与六便士》的时候,虽然对主角思特里克兰德抛妻弃子的做法略有微词,但对为理想抛弃一切的勇气的激赏,最终战胜对不负责任男人的偏见,我还是接受了这本书,以及它塑造的主人公形象。看《人性的枷锁》时,虽然对主人公菲利普有点见异思迁、游移不定的性子有点反感,但主人公最终痛改前非、安定下来,还是让我松了一口气。

  但看到这本《毛姆短篇小说集》的时候,我只想说:毛姆你这个直男癌!

  诚然,从翻译和文学价值来说,这一版本无可挑剔。毕竟“英美文学研究学者”张和龙的实力在那儿摆着。而这本短篇小说集收录的故事,无论是猎奇性还是关照现实的意义,也都足够。充满傲慢与偏见的伪君子传教士,对丈夫怒而不争最终愤而杀夫的妻子,杀掉恩人并抢去恩人妻子的年轻人,不满中国丈夫三妻四妾却怎么都离不开丈夫的英国女人……在毛姆笔下,一群在异域环境下谋生的白人,他们的傲慢、偏见、孤独、空虚、欲望、恐惧与自私的心理,被写得活灵活现。

  在这本书里,你无时无刻都能感受到,毛姆对人性各种弱点和劣根性的讽刺。他看似戏谑、幽默的笔触,背后其实隐藏着犀利的锋刃,这锋刃,有时比鲁迅的还犀利。因为,鲁迅大多时候是明刀明枪地呐喊,而毛姆却是相当隐晦含蓄,有时候你以为他是在跟你说笑,实际他早已将刀枪对准你。

  至于文字技术层面的东西,毛姆的出品更是一向让人放心。外貌描写、比喻以及各类技法都足够精到。“年届四十,身材精瘦,脸形干瘪,行事干练,浑身透着学究气,说话时带着苏格兰口音,声音非常低沉,语调平缓”,这样短短几十字就勾勒出人物的形象;比喻也比较精妙:“那是天空中唯一的云彩,看起来就像是排成一列的芭蕾舞女,身穿白色连衣裙,站在舞台后面,显得神情专注、兴高采烈,正等待着大幕徐徐拉开。”

  当然,一贯幽默的毛姆自然不会放过任何抖机灵的机会,这也是为什么,我们总能看到类似“人生的任何一项活动都含有风险,都会涉及成败得失的问题”这样闪现哲理光芒的句子。 我想,毛姆在《一位绅士的画像》里形容布莱克布里奇的话,用来形容他自己倒十分贴切:他有卓越的语言能力,他的行文不仅典雅庄重,非常适合他的话题与他的身份(他没有忘记自己是一位绅士),而且还张弛有度,清晰明了,切中肯綮。他讨论人性及其弱点时,语句流畅,内涵丰富。此外,他的评析直接了当、言简意赅,令人心旷神怡。

  那么,对于这样一位“绅士”毛姆,我为什么会忍不住说他直男癌呢?因为他对人性的讽刺,性别倾向实在太明显了。《病女露易丝》里,对玻璃心、装模作样的妈妈的讽刺倒还罢了,因为这样的奇葩有时候确实让人抓狂。

  但《逃婚》里那个以绅士之名耽误女人青春的未婚夫实在叫人实在不能忍。一个突然厌倦了未婚妻的男人,在心里处处鄙视女友愚蠢,嘴上却不动声色;他甚至还继续假装和未婚妻一起筹备结婚的事宜,只不过一直制造和寻找各种理由借口拖延婚期,直到未婚妻忍受不了主动提出分手,他才绅士地答应。为了自己的绅士风度,耽误女人的青春,在毛姆男性角度的俏皮和绅士,在女性看来,其实有点直男癌了。

  不知道是不是这种心理深入毛姆骨髓,所以他才会在《领事》一文中喊出那句:“女人啊,真他妈混蛋透顶了!”

  《毛姆经典短篇集》读后感(十):没标题

  毛姆的这部选集——简直让人怀疑是译者的一场阴谋——几乎昭彰了他是二流作家,虽然是二流作家里极为聪明且富有技巧的一位。但这也有可能是我一贯的刻板印象,也就是觉得毛姆的格调不高。然而仔细思考我所定义的这种格调,又很难区分到底是一种“性本善”的对人类的纯真的信仰,还是一种直面丑陋、黑暗的饱含悲哀的勇气。再加上一点地域论的话,几乎又要觉得是狭小的英帝国本土和广阔无垠的昔日殖民地版图,连同连接它们的那在汪洋大海上风雨飘摇的小舟,所带来的一种混合的矛盾、疏离、跳跃、不信任,最终造就的是这样一种论断——毛姆是个对读者有所保留的作家。

  本书所选的这些短篇小说,包括以前在小组中间或看到的毛姆的更多短篇小说,都很容易得到讽刺小说的归类或曰标签。确实,毛姆即使在没有采用第一人称视角时,观看者所采用的叙事角度也往往含有一种嘲讽。但这种嘲讽中,却有一种公平所在,因为他不仅嘲讽土著人,也嘲讽白人。白人嘲讽土著人,毛姆则借此嘲讽白人。坦白说,白人所往往身处毛姆式嘲讽的最密集处,土著人往往是被牵连的。嘲讽面前,人人平等。但这并不是说,毛姆跳脱出了他所处的时代和地域所限定的他的世界观,他对殖民的本质没有太多的疑问,对人性的考察大多聚焦在一种戏剧化的效果上。就根本而言,毛姆对土著人的嘲讽,本质上是一种冷漠。他对土著人的了解,并不比他笔下的传教士或长官更多。尽管毛姆嘲讽这些身处高位的白人,但他并不会浪费笔墨在描绘除了殖民地自然风光以外的风土人情,他无意或不屑于考虑土著人的想法、动作,并把他们从故事的背景中解放出来,成为情节的真正参与者。

评价:

[匿名评论]登录注册

评论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