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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通纳经典读后感10篇

2018-05-31 21:03:05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斯通纳经典读后感10篇

  《斯通纳》是一本由[美] 约翰·威廉斯著作世纪文景/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39.00元,页数:336,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斯通纳》读后感(一):《斯通纳》书评

  每周周天是我的小说日,我通常会读一两部轻松的小说,化解我其他日子绞尽脑汁对付专业学习黑色苦涩。这就好像,喝够六天黑咖啡,那么纵容在第七天给咖啡加奶,虽然不如出外旅行那样甜蜜,但帮我把黑咖啡好好调剂了一番,这是我们不用与工作斗争,可以闲情逸致端起的那一杯。

  我看了很多小说,却鲜少写书评。星期一写书评,更是绝无仅有。我要重复自己看到这部小说的感受:它不属于那种一铲子挖掘人性的小说,比如说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小说,我们不必在阅读它的时候以头撞墙;它也不属于大开大合地容纳世间风云的小说,肯定和“史诗”两个字无缘,也就不贪恋像是托尔斯泰那样的“伟大”;当然,它也不属于激发智力,比如说艾柯那样在自己小说中深埋棋局,等待你的破解;但是,它可能也撑出了它表面上的那个标签——学院小说。

  作者谈到自己这部小说时,保持了清醒审慎,但也从不做那矫情谦虚,故意俯低,认为它是轻分量的:“我绝无幻觉,认为这部小说绘成为畅销书或者类似东西。不过,如果处理得——也就是说,如果出版商不把它仅视为一部学院小说……没准会有客观销量呢。我唯一确信的是这是一部好小说,如果假以时日,甚至可能被证明是很有分量的好小说。”

  我觉得作者的评论不卑不亢恰如其分。当然,朱利安•巴恩斯怀着稍微牙酸的苛刻说,不把这部小说视为“学院小说”还是会有些天真。但是,接着他转换语气给了刚才这句话更大的荣耀:尽管是学院小说,但它是绝佳的。在接着,巴恩斯由衷地抛出诚意:“我所谓绝佳,意指它们都已经超越了各自类型范围评价标准。”

  是的。在我看来,如果从形式上看,这部小说没有特别出挑的地方。我指的形式,是就类型、技巧方面。就内容看,好像也没有出挑的地方。我的意思说,它不是那种精心谋划的故事。它不是声色俱佳的好看的小说。也许,你从读前五十页,也许前三十页就知道下面要写的事情

  但是。是的,但是来了。它是那种你读到前五十页就愿意读下去的东西,是那种一击而中你心灵的东西。这种东西苦涩中带着些温柔伤感,你很难作壁上观做一个评论者来品头论足,而是像见到一个老朋友,它无名无位,但你却愿意和他亲密

  这部小说让你不设防,让你抛下审慎和冒昧,用一句俗话说,让你产生共鸣。尤其是那一类在学院中安放人生意义的人,会去拥抱他,这或者是我们自己,或者是我们身边的朋友。那么,绕了一个大圈子,斯通纳是哪一类人。书中有个先知式的人物——马斯特思,可能也代表着作者在发声:

  “你是什么样的人?一个单纯土地孩子,像你对自己假装的那样?奥,不是。你也在弱者之列——你是个梦想家,一个更疯狂世界疯子,我们中西部本土的堂吉诃德,但没有自己的桑乔,在蓝天下欢跳。你足够聪明——只是比我们共同的朋友聪明一点。但是你有这个瑕疵,那个顽疾。你觉得这里有某种东西,有某种东西去寻找。其实,在这个世界上,你很快就会明白。你同样因为失败与世隔绝;你不会跟这个世界拼搏。……因为你总是对这个世界有所期待,而它没有那个东西,它也不希望如此。”

  马斯特斯一早揭示了斯通纳的命运,这个与外面的世界格格不入,这个在学院中盛放梦想的人,也许早就注定了堂吉诃德的命运——失败。那么,我们该用世俗的失败来定义斯通纳吗?觉得他是个柔弱的世界的弃儿吗?觉得他一生是个悲剧吗?也许他是个悲剧。但是,他仍然是英雄,就像堂吉诃德那样。作者借马斯特思回答了学院中人的价值,斯通纳那样的人的价值:

  “可即便像我们这样不堪,也比外面那些人强,满身污秽,比那些外面世界的混蛋强。我们不做坏事,我们心口一致,我们为此得到报偿,这是一种天然美德胜利,或者快他妈接近了吧。”

  斯通纳一辈子的荣辱都在书的前五十页有所提示。这个装作要冷漠以对自己的斯通纳,像是在文中一开始打算用隔离的眼光看着世界和自己的斯通纳,实际上总是忍不住将自己投递到爱之中。尽管他一辈子在爱人方面屡屡失败,经历了年轻时候一见钟情爱情幻觉,造就的毁灭性的失意;在中年时候有实质的爱情,却因包裹着不堪的“出轨”的面纱难以为继。但是,有一种更深远的爱,既没有辜负他,也没有抛弃他,那就是守护学院价值的爱。

  这可能才是书中斯通纳的最爱。即便在与凯瑟琳的爱,也像是为这种最初的爱情赋予了血肉。因此,让我们回过头来看看他最初的萌动。斯通纳,这个大地之子,本来注定如父辈般随着土地而生,随着土地而逝。随着那种淳朴淡漠生活埋葬自我。但他读到二年级时,发生了一次转折。事情很简单,当他被一个喜欢冷嘲热讽有点失意的文学老师安排回答莎士比亚的诗歌时,他被击中了。这好像突然令他那种旁然无味的生活打开了裂缝,那种大自然寂静沉默,被艺术划开了。这是他最初的爱情,也是自我的觉醒。巴恩斯这样写道:

  “然而斯通纳内心出现了某种萌动:与其说不理解,不如说在理解的瞬间某种顿悟开始生根。他开始意识到某种东西跃然而出,如果他能抓住这东西,这个东西不仅将会解开文学之锁,而且还会解开人生之锁。”

  从这一瞬间,我们的生活开始改变。从这一瞬间,自我开始觉醒。人文教育,那种触动我们心底最温柔的东西,不过是爱。或者是,我们那埋藏的自我找到共鸣,与我们的灵魂喷涌而出。

  就像马斯特思说的,或许斯通纳是弱者,他善良热情,对世界百般容忍,对人羞于表达情感,他遭遇了最亲密关系的冷漠,而束手无措。但就是这样一个人,一个可以不断退缩到无限小的世界的人,还是能为维护心中的学院的价值肝脑涂地。在学院的倾轧中,那些不善的妒忌,那些残忍手段都击打着他,他都一一消受了。唯一一次他毫不让步,就是对一个糟糕居心叵测、善于表演,却无任何诚意的学生学位答辩那里,他坚持不通过。

  出于各方利益考虑,如果他肯忍气吞声,事情就可以圆满。反过来,如果他坚持己见,就会遭受灭顶之灾事实证明,正是这件事使得他接下来许多年付出惨痛代价)。斯通纳对这些后果心知肚明,但他没有后悔。他或许不圆滑,但对世事不乏洞明。但他坚持自己的选择。我们且看他怎么说的:

  “对那些贫困者、瘸子们来说,大学就像一座避难所,一个远离世界的庇护所,但他不是指沃尔克。戴夫会认为沃尔克就是——就是外面那个世界。我们不能让他进来。因为我们这样做了,我们就变得像这个世界了,就像不真实,就像……我们唯一的希望就是把他阻止在外。”

  斯通纳一辈子做的便是这样一个事业。把外面的世界,那些心口不一,那些混迹以待,阻挡在外。“我们唯一的希望就是把他阻止在外。”斯通纳要做的,便是对这样一种人文价值的坚守

  那么,最后,我们要问,这个最终没有升到助理教授,修完他课的学生寥寥无几普通文学系教师,他的尊严和荣耀是什么呢?

  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刻,他模模糊糊地回想着自己念念不忘的失败,突然感到释怀,他感到,这与他度过的生活来比太微不足道了。我想,答案早就在马斯特思的话中道尽:

  我们不做坏事,我们心口一致,我们为此得到报偿,这是一种天然美德的胜利。

  《斯通纳》读后感(二):某种程度上的成功人生

  今年读完的第一本书,看完一天了,让情绪沉淀了一天,我一直在回忆书里的点滴,我想对这个平淡的故事下一个定论,但是很难,这不是典型的美国个人英雄主义的故事,没有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没有扣人心弦的瞬间,甚至在阅读的过程中,可以体会到斯通纳那种灵活灵魂出窍的感觉,仿佛远远的看着斯通纳的一生,与自己毫无关系,但是却又不得不身处其中。但是还是要说,斯通纳的一生确实是某种程度上的成功人生。年轻的时候找到愿意与之奋斗一生,热爱一生的事情,能够一生只做一件事,并且做好,遇到爱,追求爱,取了心爱的姑娘,如果不是伊迪丝性格问题,估计斯通纳会认真的爱她一辈子吧。后来遇到可以灵肉合一的爱人,身心相通,有共同爱好语言,这是多少人一辈子所渴望的啊。临终前顿悟,看到了和自己几十年为敌的系主任可笑,没有把仇恨和不得志带到棺材,最终走得干净没有遗憾,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成功的人生。我们很多人向往一种戏剧般的成功,如烟花万众瞩目的成功,但是有多少人能够做到?太多人一生在工作感情家庭中郁郁不得志,最终遗憾离去,与之相比,斯通纳的人生却是没有遗憾的,虽然平淡,但是也有光彩成就。远远的看完这一切仿佛经历了一个朋友的一生,末了,想对斯通纳微微一笑,我羡慕你。

  《斯通纳》读后感(三):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

  31岁这一年,我在读《斯通纳》。

  而31岁的斯通纳,正做什么呢?

  大约正带着那副圆眼镜穿着不合身的灯芯绒外套

  在清晨,穿过无人的小路,匆匆赶往大学的图书馆

  “他游历过排排书架,置身于几千册图书中

  呼吸着皮革、衣服干燥书页释放出的发霉的气息

  就像闻着某种来自异国香气

  他会用他那双因为长期做农活粗壮发黄的大手

  小心翼翼的翻动古老的书页,苦苦冥思着字句微妙含义

  那时的他,置身于爱中,想必是幸福的。

  而这时节的我,正搭乘着上班的地铁

  在冷气十足的车厢里,听着耳机里的电影原声

  出神的凝望着窗外倏忽而过的黑色的风

  脚下的高跟鞋还在隐隐作痛,早起的困意还使我昏昏欲睡

  想起这样的斯通纳,心中却涌起一阵复杂同情,一种遥远爱意

  “如果偶尔有人看到斯通纳这个名字,也许会纳闷他是谁,

  但这好奇心顶多止于提个漫不经心的问题。

  他活着的时候,同事对他并不怎么尊崇,现在几乎绝口不提了。”

  斯通纳一书的开头,作者便这样写到。

  他是个小人物,来自偏远农村,成为一名大学老师。

  他结婚,生子,教学退休衰老,死亡。

  他度过了平凡的一生,并不被任何人所铭记。

  斯通纳爱过,哪怕在一开始他就知道这爱是失败的。

  他却仍然抱着一种绝望坚定心情温和忍耐着。

  在日复一日的消磨中,

  他倔强的把那些微弱的火种护持在怀中

  沉默的履行着枯燥职责,如同他的名字“Stoner”。

  每读到这样的片段,都会为他深深难过

  而同时,却会也尊敬起他身上那一份无言的高贵

  他的一生或许谈不上艰辛

  却也被无数细小琐碎恶意日夜折磨

  这些恶意都来自他人,或有意,或无意

  尤其是来自他朝夕相处的枕边人伊迪丝。

  这个他见过最美的女人,他第一次放下所有矜持渴求的女人

  却成为他生命中沉重的一抹灰暗的底色

  而伊迪丝的可怜却在于她的不自知,以及她一系列胡乱的自救

  她从生下来便学习如何打造一个精致完美表象

  这种中产阶级虚荣的教育方式形成了她日后扭曲分裂的性格

  她走进婚姻,却满怀着内心根深蒂固不满

  她的恶意总被伪装光明正大理由之下,

  她的策略曲折、克制又悄无声息,使人找不到合理证据抱怨

  她的冷漠,充满控制欲,却又把自己伪装成爱与关心模样

  理所当然伤害着身边最亲近的人。

  她是作者除斯通纳之外,着力最多最细腻去描画的一个人物

  她有典型性,她也是女性的内在力量被长期压制的一个畸形产物

  而我在阅读的间隙,却常常想起我的平凡,我身边无数平凡的人们

  一如斯通纳,一如伊迪丝。

  这平凡时常令我心惊。

  平凡的如同寒来暑往候鸟

  夹杂在盛大的鸟群之中,终年忙碌的迁徙

  飞过喧闹霓虹,也飞过微风乍起的湖。

  飞过寂静如亘古长夜

  也飞过爱人心中那片纯净凛冽的雪原

  留下一片小小的雪爪鸿泥。

  有时一飞冲天,志得意

  有时铩羽而归,离群千里,独自低徊

  而最终,我会如斯通纳一般

  死在风里,死在路上

  死在命运为我预定好的那个瞬间。

  死亡,从来不曾停止过

  盛大的鸟群,如乌云蔽日,懵懵懂懂的成片死去。

  而新的鸟群,那些毛茸茸的雏鸟们,

  睁开清澈眼睛,试探着展开稚嫩翅膀

  摇摇晃晃的起飞,又开始重复相同旅程

  然而有时,我仍然莫名羡慕小说中的人物,哪怕是斯通纳,是伊迪丝

  他们的生命是快进的,短短几天就可以读完一生

  他们仅仅生活在一些典型的片段中,在岁月中跳跃前行。

  而我却要吃饭,赚钱,娱乐,祈祷,思索,写字。。。

  一年一年,一秒一秒,一步一步的度过今后所有漫长的时光。

  再好的小说和电影,都无法还原人生的痛苦

  因为痛苦是个时间概念,它需要时间,才能使人穷尽其滋味

  痛苦,是漫长的波澜起伏,是无穷的波峰和波谷

  是没来由的慌张,是无理由的迷茫,

  是忽然间的不安,是周期性的绝望…

  痛苦在时间里,会被无穷尽的消磨和重生

  而小说和电影,它们压缩了时间,篡改了痛苦,不能言尽人生十之万一。

  又想起此前与朋友谈及写诗,谈到诗歌的境界

  最好的诗,其妙处都不在直抒胸臆,而在于高超的造境

  “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

  句句皆实景,句句皆幻境。

  斯通纳一书之美,也在于其中充满了诗般的造境

  在每一个微妙复杂,酸楚难言的时刻

  作者都将我们的双眼,我们的全部知觉带入外在的世界中

  比如他参加完父亲葬礼的那个夜晚:

  “那天晚上他无法入睡。他穿得整整齐齐,走进父亲年复一年干活的那片田地,走到他现在能寻找到的尽头。他努力回想着父亲,年少时就熟悉的那张脸就是不肯出现在他脑海。他在田里跪下,手里抓了把干燥的土块。他把土块捏碎,从手指间流出去。他在裤腿上擦了把手,然后站起来,走回家。还是睡不着,他躺在床上,望着唯一的那扇窗户,直到天亮,直到地上没有任何阴影,直到大地把灰色、贫瘠和无限的空间舒展在他面前”

  那些时刻,就好像站在斯通纳的身边

  沉默如同认识一生的老朋友,什么也不用说。

  那一刻,我们分明的感受着,也分担着斯通纳的悲伤

  而他,也同样分担着我们的悲伤。

  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

  风停了,湖面仍然碧绿深邃,宁静如斯。

  什么也没有改变,流逝的只是时间

  流逝的,只是在时间里去而不返的我们

  可是,我们能因此说,生命是无意义的吗?当然不是。

  那阵微风曾经在世界上吹拂过

  也曾吹拂过谁的鬓角,为他带去一丝清凉

  也曾吹拂过春天新绿的嫩枝,吹拂过白云苍狗,日升月落

  它与这个世界交汇过,然后消失了。

  而它却正是这个美妙的世界,之所以美妙的原因。

  匡匡在读完《斯通纳》之后,她抄写这一段诗,并且说:

  “这简直是阅读《斯通纳》之后,在摧毁之上的心理重建。”

  我深以为然。就此抄录在此文末尾:

  “繁华世界就此别过,我曾爱之弥深。

  即使一无所获,仍感不虚此行。”

  --黑塞《朝圣者》

  《斯通纳》读后感(四):凡人之为生活

  朴实的文字,却有一种打动人心的力量。

  斯通纳的一生可以说是失败,神经质的妻子,刻薄的上司,冷漠的女儿,得到又失去的爱情…但他也是成功的,因为他找到了自己的位置。文学是他对抗世界的武器,也是他的庇护所。“感谢你们能让我教学。”这种定位与依靠,许多人穷其一生都没能找得到。

  但我仍然不能说欣赏他,因为他本来可以做的更好。如果他能对女儿倾注更多的关爱,对妻子的无理取闹表现地更加强硬,也许女儿能够幸福。如果他主动争取教导主任的职位,也许之后的生活将不再黯淡。如果可以有如果……

  想起鹦鹉史航的一首诗,贴上前几句:

  红尘有多乱啊,没法跟你说。

  你受了多少苦啊,也不一定能解脱。

  你假装有准备,假装能找到我。

  其实我无踪影,只有风吹过。

  《斯通纳》读后感(五):复杂性:斯通纳与人间失格

  既无子嗣,也无作品的失败的一生,读起来却异常真实。

  之前看推荐是由于复杂性这话题,往往我们这个年纪是缺少复杂性的,一路顺利读到研究生,没有体会过太多的波折,身上自然没有复杂性,而复杂性是迷人的,是真实的。当我不再憧憬未来一片大好,毕业就可以大展宏图的时候,就开始慢慢接受复杂而平凡的人生。

  无疑,斯通纳是复杂而平凡的,这个人不是英雄、婚姻失败、没有学术成就,但似乎每个举动都是有缘由的。

  年轻的小伙伴两个去参战一个战后功勋卓著,一个战死疆场,只有斯通纳没有去参战,也注定了平凡的一生;

  娶了个“玩够了就找个老实人嫁了” 的漂亮姑娘,无爱痛苦的婚姻,女儿是别人的,四十岁时有了美好而短暂的师生恋,之后心如死灰,女儿未婚先孕,大学匆匆完婚;

  学术上受到学生的挑战,异常愤怒给学生记了不及格,后被学生投诉,没有作品没有成就的教学与研究。

  写到这儿,突然想起《人间失格》,人间失格的意思是失去了做人的资格,讲了一个人是怎样一步步走向堕落,直到外界及自我的认知降到最低,最后失去做人的资格的过程,但同样,看这部电影的时候你会体会,这一步步都是有理由的,甚至为这个内心极单纯的男孩产生深深的怜爱和惋惜,但会产生极度生无可恋的感觉,慎看。

  最后,这是斯通纳这本书的结尾段,文字看起来很舒服,一点点将人生的复杂性渗透给你,直到最后也不会像人间失格那样有一种致郁感。

  “他打开那本书,这样打开的时候,这本书好像不是自己的了。他让手指轻轻地快速翻了一遍书页,感觉一股刺痛袭来,好像这些书页是活的。刺痛穿过手指,迅速流过肌肉和骨骼。他时刻感觉到刺痛在那里,他等着刺痛弥漫全身,等着那种古老的兴奋,像恐怖般的兴奋把他定在躺着的地方。从窗户上掠过的阳光照在书页上,他看不见自己在上面写了什么。”

  人生也许真的不会像你想象的一样美好!

  《斯通纳》读后感(六):希望不是结局,而是态度

  小说《斯通纳》已经读完了。这部小说记述了密苏里大学老师威廉.斯通纳的一生,感觉真的是一部很棒的文学作品。

  斯通纳的一生,不能定义为成功,但也不能定义为失败。他是个农民的孩子,上大学的原因仅仅是因为家里的土地越来越贫瘠,为了改善土地质量,他听从父母的话去学校选修了化学专业。然而后来因为一次偶然事件他最终没有再修习化学专业,改学了文学。他没有帮上父母的忙。然而他学习文学,却顺利取得了文学博士学位,并顺利留校任教。他结婚前在一次聚会中被他现在的妻子的外表所吸引,然而婚后他才发现这是一场失败的婚姻。但是不管怎么样,婚姻使他有了一个像他自己的,他深爱的女儿。他有过一次婚外恋,这次恋情因为舆论的压力,最终他不得不和自己的情人分开。但不管怎样,这是他真正值得为之付出的恋情。他的女儿,因为他妻子的关系,在女儿的教育上是失败的。但不管怎样,女儿爱他的父亲,而且她也顺利长大了。他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著作,自己的工作也因为得罪了系主任,不能好好施展自己的才能。然而不管怎样,在他年轻的时候,他写出了自己的专著。在工作上,他始终能够从工作中体会到快乐。

  从这部小说可以看出来,斯通纳对生活是充满期待的。然而他的一生,又始终被残酷的现实所困扰,所限制。如果没有失败的婚姻,如果没有得罪领导,或许他可以成为一个著名的学者,可以收获真正的爱情,可以在女儿的教育上很成功。然而一切却是如此的不尽如人意。然而斯通纳又是成功的,他的成功源自于他对生活的态度。他的妻子伊迪丝可以说给不了他什么幸福,还破坏了他的生活,他却始终克制自己,没有责怪过自己的妻子,也没有想过离开自己的妻子。女儿因为伊迪丝的破坏性的教育,未婚早孕,在自己的丈夫死后酗酒,然而斯通纳始终理解自己的女儿,他没有责怪自己早孕的女儿是丢他的人;女儿酗酒他却感到欣慰,他说:至少我的女儿还可以选择酗酒。他在舆论的压力下,不得不结束婚外恋时,他对他的情人凯瑟琳说:“我们至少现在可以从这件事中走出来,还能做我们自己。我们知道我们自己是什么样的人。”他很理智地选择分开,因为他知道他们之间无法冲破社会舆论的牢笼。

  看完《斯通纳》后,我体会最深的一句话大概就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在我们周围的世界中的很多人,甚至自己身上,又何尝不是斯通纳的再现?面对残酷的现实,我们不断的抗争再妥协,妥协再抗争,直到生命结束。现实常常过于残酷,在经过现实的洗礼之后,我们渐渐会懂得我们做一件事的结局往往和我们的初衷不符合,而且希望越大,失望越大。但是不管怎么样,至少我们还可以选择我们对待残酷现实的态度。面对残酷的现实,我们完全没必要使自己变得面目可憎,尖酸刻薄,而是应该让自己变得更加从容洒脱,圆润通达。就像斯通纳面对女儿酗酒,他没有责骂女儿,而是欣慰的说:至少我的女儿还可以选择酗酒。而这种选择,可以让你无限接近你的理想。

  也许面对现实,我们的希望是如此脆弱,但是至少我们还拥有选择自己将成为什么样的人的权利。

  希望不是结局,而是态度。

  《斯通纳》读后感(七):黑暗处的痛苦

  “即使不能拥有完美的生活,所幸追求过完整的自我。”

  合上书的那一刹那,我仿佛看到了斯通纳的一生:在追求完整中的自我而后进入痛苦不堪的婚姻中度过了的一生。

  书腰上写的是“第一眼故事,第二眼经典,第三眼生活,第四眼自己。”而我觉得“第一眼朋友,第二眼生活,第三眼虚幻,第四眼内心。”

  他于我是一个朋友,我看到了他的经历,从年轻走向死亡的过程;他于我是生活,生活不过就是如此,在一场平凡而努力上进的人生里选择前进,试图走近生活内核最后无果放之任之;他于我是虚幻,看似平静如水的表面其实暗流涌动,仿佛触手可及,伸出手去,其实是一场空;他于我是内心,我看到了失望,看到了挣扎,看到了不知所措,看到了生活本质透出来的层层影响,原生家庭留下的深深烙印,直击灵魂深处。

  仓央嘉措有句诗:一个人需要隐藏多少秘密,才能巧妙地度过此生?如果有些事情改变不了,解决不了,隐藏着就能好好的度过此生吗?我想应该不会吧,至少内心是沉重和疲惫的。我们被表面的琐事捆绑,忘记了自己的心,就算停下片刻,又被懒惰的天性忽略,或者赶紧跟上时间的脚步,跑起来的时候,始终没有问过自己:我为什么要这样做?

  斯通纳出生在一个孤单的家庭,长年累月的辛苦劳作让原本年轻的父母看上去就像那片贫瘠的土地,日复一日充满绝望的看着这片毫无生机的泥土。他们很容易失望,带有贫穷的天生的失望。而自己也在很小的时候开始分担起家庭的劳作,在学校,功课也像家务活儿,只不过要轻松很多。读完了高中迎来人生中一个重要的转折,那就是成为哥伦比亚大学农学院的一名学生,从未见过如此壮观的建筑,花园般的路径,红色的砖墙,感觉走进这样的殿堂是一种奢侈。象牙塔相对应的就是现实的生活,他寄住在亲戚的农场里,功课和农活,他都兢兢业业,全心全意,即谈不上愉快也没有很多痛苦。

  也许,就是这样一种麻木单调的生活造就了后来的他,对女人这种变幻莫测的动物突然滋生的好奇,对婚姻中存在的问题深感痛苦后只有一步一步退缩。

  终于,留校任教走上老师这条道路,在文学的领域里找到自己的栖息地,想象自己在在未来中还会有变化,哪怕是对前路一无所知。他开始花更多的时间在在书本中,完成论文,在课堂上找到满足感。也认识了他人生中最重要的三个朋友。也是这三个朋友在他的人生中产生了很重要的影响。

  “斯通纳还非常年轻的时候,认为爱情就是一种绝对的存在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一个人如果挺幸运的话,可能会找到入口的路径 。”

  荷尔蒙在一个正直壮年的年轻男子身上开始分泌,斯通纳遇到了心动的女子伊迪丝,她有修长、五官柔美的脸,看一眼就会陷进去的双眸,会弹钢琴,有些艺术爱好,满足了斯通纳对女性所有美好的想象。他开始那么用力的想要认识她,用自己笨拙而又直接的表达告诉心爱的人他的心意。爱情让人冲动,不顾一切。并无太多曲折,他们举行了简单的婚礼,结为夫妇,和天底下任何一对平凡的夫妇一样,好像这就是幸福美满生活的开始,然而不是的。

  伊迪丝属于的社会和经济阶层,使她免于生活可能投向她的粗俗事件,如同温室里的花朵,时刻被保护得很好。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家庭,她所受的品德训练,都是保守的,要抑制欲念,而且抑制的几乎全都跟性有关。情欲是不被认可的。

  规矩的童年,孤单就是人生最初的状态。从未关注自己的身体功能,也未曾停下来独处稍微关心下那个自我。一成不变的生活,没有出现任何逾越的事情,父母相敬如宾,从来没有见过他们生气或者大声嬉笑。就是在这个家庭中成长的伊迪丝,在对人生一无所知的情下况顺理成章的走进婚礼的殿堂。

  “我会努力做个你的好妻子”

  伊迪丝很认真的说。

  在蜜月的旅途中,伊迪丝在床第间的反抗和对性的恐惧和逃避,让行程提前结束,然而,谁也不曾料到,这不是初次的尴尬与害羞,而是以后生活中的定时炸弹。她的变幻无常,对生活的歇斯底里,以及莫名的不可理喻,让斯通纳毫无办法。当他试图去触碰并走进这个女人的时候,被她的冷漠和反感瞬间浇灭了心中的火把,一次又一次。他已经变成了一个没有感情色彩的动物,按照生理的本能和反应去索取,换来的是疏远和阴郁的眼神。

  斯通以为是自己的笨拙,他也曾试图指出伊迪丝不幸的根源。每当他尝试指出,她就把这些话当成对她的不当和私心的回敬,病态的疏远变得更加明显。斯通纳不再说出那些觉得会伤到她的话,心中渐渐酝酿出来的安静、冷静的态度。到最后变成了远离。

  “你最初爱的那个人并不是你最终爱的哪个人,爱不是最终目标而是一个过程,借助这个过程,一个人想去了解另外一个人。”

  我想,幸福的模样大都雷同,不幸的家庭有千万种。生活平静如水,始终击不起一点涟漪。如果会有波纹晃动,那也是定时炸弹会不定时响起。毫无感觉,却又以一种奇怪的方式去折磨彼此,没有语言,没有情感,没有表示,就这样活在牢笼中。从前的欣赏与心动到此刻荡然无存。这也许就是生活的无奈吧!

  人是一个情感复杂的动物,在某个时刻缺失的东西它又会以另外一种方式浮出水面,去慢慢靠近你。故事的最后,在第三者凯瑟琳介入之前,其实婚姻早就名存实亡,但这并不是他们婚姻失败的根本原因。包括最后自己的女儿通过未婚先孕的方式只是为了离开家庭,后来沉醉于酒精,在对父亲袒露了自己的想法后,你就知道一个家庭背后的故事所带来的影响有多么深远了。

  婚姻是生活中两个人相处的一种状态,扩大了点的就是两个家庭的交涉,该是需要怎样的一种磨合才会换来和谐与融洽?然而,原生家庭的种种影响已是根深蒂固,除非,你有清醒的认知,并且也愿意去为这些内在矛盾做一些思考,然后沟通改正。换做是我,我会理性的去回避这样的一个婚姻,因为我无法承受婚后的千疮百孔以及时时刻刻的担忧与补救。假如我是真的爱上了这样的一个灵魂,我会尽我所能去走进他的世界,找到让他不安的原因,用自己的耐心去给他安全感,带他慢慢走进有阳光雨露的地带,有微笑,有温暖,有很多美好的东西。

  “如今,到了中年,他开始知道,爱情既不是一种优美状态,也非虚幻。他把爱情视为转化的人类行为,一种一个瞬间接一个瞬间,一天接一天,被意志、才智和心灵发现、修改的状态。”

  《斯通纳》读后感(八):斯通纳和他的世界

  我们每个人眼中的世界都不相同。这里说的世界不是这个广义的、客观的大千世界,而是个人主观感受到的外部的一切。这本书讲的正是个人与世界的关系。大家可以通过这个角度去读这部小说。

  我们先来看看书中描述的大学与外面世界的关系。马斯特斯这样说:(马斯特斯是理解这本小说的线索)“这所大学就是为我们而存在,为这个世界的弃儿而存在;不是为那些学生存在,也不是为了无私地追求知识而存在,不是为你听到的任何理由而存在。我们释放出各种理由,我们让别人普通人进来,那些会在这个世界上有所作为的人进来;但那不过是保护色。”外面的世界被各种欲望的力量说驱使,而他们——所谓世界的弃儿——身上没有那么多卑劣的欲望,他们理智明晰而善良,所以他们是被外面世界所不容的,并且是无脆弱无力的。颇有劣币驱逐良币的意思。“可即便像我们这样不堪,也比外面那些人强,满身污秽,比那些外面世界的混蛋强。我们不做坏事,我们心口一致,我们因此得到报偿,这是一种天然美德的胜利,或者快他妈的接近如此了吧。”因为他们的理智善良,上天补偿他们,让他们摆脱外面的世界,在大学里安静惬意的呆着。他们是这类人,用中国的古话来讲:“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

  真正的学者是何其软弱的一个群体,他们理智明晰,又善良,无力与资本力量和欲望产生的力量所抗衡,他们最好是呆在象牙塔般的大学里,满足自己的爱好。

  马斯特斯这样评价斯通纳:“你会任由这个世界吃掉你,再把你吐出来,你还躺在这里纳闷,到底做错了什么……因为你太弱了,又太固执。你在这个世界没有立身之地。”马斯特斯敏锐的发现了斯通纳与他的世界的关系,软弱。事实上也是如此:斯通纳对他的妻子伊迪丝的敌意,麻木地容忍;与劳曼克斯的较量中屡次败下阵来。一方面是家庭,一方面是事业,两方面斯通纳都是那个被伤害的小白兔。这两方面基本是斯通纳世界的全部。不过马斯特斯没说到的是,斯通纳对他的世界的爱,表现在对文学的喜爱、学术研究上,这是永远不会背叛他,表现在对情人凯瑟琳的感情中,对女儿格蕾丝的感情中。他既是不幸的也是幸运的:不幸在最好朋友马斯特斯的英年早逝;劳曼克斯终其一生给他穿小鞋;妻子始终对他抱有敌意并且与劳曼克斯教授有一腿;心爱的女儿在妻子的影响下变得麻木,对这一切斯通纳深感无力。幸运在他从一个农民之子变成了一个教授;教授这个职业让他战时不必服兵役,经济萧条时期可以有稳定的收入;以自己一直以来以喜爱的事业谋生;拥有过灵肉合一、忠贞不渝的爱情。被伤害与爱是斯通纳与他的世界的关系。

  马斯特斯这样评价费奇:“虽然你有能耐当个混账家伙,可是你不够无情到坚持不懈地当下去……另一方面,你又并不那么懒惰,又给世人一种印象,感觉你很重要。”费奇是摇摆于外面世界和大学的人,既有欲望,又有善良。他的欲望妨碍他成为一个完全善良的人,他的善良妨碍他成为一个一味满足自己欲望不顾他人的混账。一方面,他利用助理院长这一地位模糊的职位,抓住了成为院长的机会,可以看出他的欲望并且精于处理俗世的事务。“他敏锐地注意到这个新职位的模棱两可性,同时十分精明地看出了它的多种可能性。”另一方面,费奇保有像斯通纳和马斯特斯同样的善良,或许只对斯通纳时,他展现出这种善良。他的世界对他还很不错,满足了他的一些小欲望:车子,有钱的老婆,院长职位。但是他又体会到一些与自己的欲望相矛盾的东西,他尽力去寻求其中的平衡。比如斯通纳与劳曼克斯的斗争中,在保全自己的情况下支持自己的老朋友斯通纳,不过在劳曼克斯将用来威胁的指控企图弄成事实时,费奇这样说:“不存在指控。因为,如果有的话,我向你保证,我会拼了命要让你无论如何遭到灭顶之灾。我不会善罢甘休的。我要动用我拥有的一分一厘影响力。如果需要的话,我撒谎都在所不惜。如果有必要的话,我会构陷你。”一副要搞得两败俱伤的模样。不过也终于给了那个小人劳曼克斯一巴掌,酣畅淋漓的一巴掌。

  劳曼克斯是这样的人。他与他世界的关系是怨愤与攻击。他天生残疾,觉得世界亏欠了他,所以一副好斗的公鸡样。可怜又可恨的跛子。写到这里我明白了为什么伊迪丝会和他有一腿,伊迪丝与她的世界的关系:清教徒般的压抑克制与之后的物极必反式的攻击。他们都觉得世界亏欠了他们,所以一副愤愤不平的模样。

  可怜的格蕾丝也像伊迪丝一样,压抑克制,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做着丝毫不喜欢甚至讨厌的事。也让我想到了自己的经历,初一的时候,认认真真学习,博得老师的喜爱,赢得同学的欢迎。后来发现我他妈根本不在乎这些。我并不喜欢成为一个学习优秀,广受欢迎的学生。这件事没有带给我快乐。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当时会那样去做,可能是与父母家长的期盼有关,也可能是那个年纪都想成为那样的人。反正后来成绩下降,在老师面前失宠,同学对我似乎敬而远之。由于曾经是班主任最喜爱的学生,后来班主任因为我的萎靡不振单独把我叫到操场上给了我一巴掌。说来讽刺,班主任一巴掌想把我打醒,不过我却确确实实发现我真的不在乎别人怎么看我。

  这本书为什么吸引我呢?我想正如说出版人埃德温•弗兰克说的:“这本书把焦点投向了这样一种人的生活,他非常非常平凡普通,但在另一意义上,可以像任何人的生活一样丰富”。

  好吧,读了书好好去感受你的世界吧。毕竟寻常人生也可以活的丰富。

  《斯通纳》读后感(九):一生需要学习的是隐忍

  这本小说,讲的不是什么英雄人物的故事,而是一个普通教授的人生。

  斯通纳出生于农村,凭借自己的努力当上了大学教授。但他除了在学术上,其他几乎没有什么贡献。在某种程度上说,斯通纳是一个失败者:失败的婚姻、工作受上级打击、无果的婚外情、癌症……他的人生似乎没有什么快乐,每天处于一种痛苦之中,时刻在隐忍。在去世之前,斯通纳发现这些失败根本不值得一提,在死亡面前这些都不是事。在弥留之际,他与伊迪丝彼此原谅了对方,能够开始好好说话,斯通纳也在中年的伊迪丝身上看到了当初动心的女孩的样子,想爱但时间不够了。

  但他的一生也是成功的。终其一生将生命奉献于学术。他曾经可是农民的儿子,但他靠他自己的努力天赋摆脱了农村,当上了老师,实现了阶级上的流动。即使生活不如意,但在工作他是做着自己最爱的事情。一辈子能做自己热爱的事情的人又能有多少呢?

  他的成功在于他的隐忍。伊迪丝厌恶他,心灵思想与斯通纳不同步,伊迪丝自私小气,把女儿当做竞争的工具,为了家庭的完整他选择了忍受;学院的院长克莱曼思处处针对他,给他排最差劲的课,不给他升职,提前两年让他退休,斯通纳依然选择了隐忍。

  斯通纳伟大之处,在于他比怨恨任何人,他能够隐忍生活的不公,能够从生活的夹缝中找到安慰,他宽容别人对他的不公,伊迪丝的尖酸刻薄、克莱曼思的蓄意报复,但最后他还能大度地原谅对方。

  这是很难做到的吧。

  恨一个人容易,但放下却很难。

  《斯通纳》这本小说太写实了,每个人在这本书上都能看到一些自己的影子。我们普通人的未来更多会像斯通纳的一生,被琐事纠缠,人生不如意十有八九。

  人生如此短暂,想爱就爱吧,抓紧身边你爱的那个人。

  《斯通纳》读后感(十):重新“发掘”的经典

  这本被埋没近五十年的小说,重新被“挖掘”出来,具有重要意义。新年伊始,这本小说最值得一读。

  小说讲述了一个叫“斯通纳”的男人的一生,几乎白描式缕析分明地叙述了他从出生到死亡的困顿人生。就像加缪笔下那位著名的“局外人”,斯通纳几乎有一种感知障碍,当读者越是深入挖掘他的内心世界,结果显示出来的是一片越来越完整的荒漠。

  约翰·威廉斯的写作方式与那个年代(50’)的美国作家迥异,如同打磨石块一般,精心使用文字,以令其焕发出光彩来;有些部分如同福楼拜般写得完美。

  这种深沉、细致的笔法,使小说的节奏往往缓滞,甚至逡巡不前(正好对应着人物感知的迟钝与茫然),直到教员间的一场内斗开始,斯通纳才被唤起某种可以获致其存在意义的反抗意识。

  此后,小说开始变得好读起来。这位对世事无甚触动的教员反抗权力压迫,结识新的爱情,虽然两者最后均以失败告终,但这些选择与行为确定了他存在意义。因而,小说带有非常浓烈的“存在主义”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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