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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世界尽头遇见你读后感10篇

2018-06-22 20:51: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在世界尽头遇见你读后感10篇

  《在世界尽头遇见你》是一本由景行著作百花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9.80元,页数:288,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在世界尽头遇见你》读后感(一):自评:The way of the wind

  2008年5月,汶川大地震。一觉醒来,网页都变成了黑白色。来自澳门的一个女孩捧着募捐箱,沿着Sauchiehall街,把每家店铺的门都敲过去。我站在吧台后,隔着明净玻璃窗望着她诚恳表情

  在这种山河俱裂的大灾难面前,个人风花雪渺小不值一提

  电话里,我对八千公里外的那个女孩说,不需要你退出或成全,因为如果我回头,你一点机会都没有。

  也对那个曾如兄长宠爱我的人说,如果她说的是真的,那么我没什么话说了,我们分手

  然后冷静地给双方母亲致电,说明白事情及我的决定

  在一起的日子,不是没有欢喜过,何必让结局难堪否定过去,否定曾经选择的那个人,也是否定自己。我不想如此。

  径自不动声色地上课,打工,任时光如水静静流淌。每天关于震区的新闻都足以让我泪湿眼眶,但绝不是一段告终的旧情。任何一件事,如果你已经尽力,无论结果如何,都不必再费时惋惜,亦问心无愧

  最忙碌时候,吧台上摆了几十个杯子,我双手握着饮料喷管,不断地按着不同的键,柠檬汽水、可乐、苏打水,注入到伏特加、朗姆酒里。中间还要结账、接订桌电话,换可乐糖浆盒,汽罐。

  八十岁的白发老奶奶把我叫到一边,往我手里偷偷塞了20英镑小费,说,甜心,感谢你给我安排了这么棒的生日party.

  还有一位女士,我赞她香水味好闻,她在结账时送给我一瓶她随身的D&G Light Blue.

  与陌生人有这样的关系,让我觉得舒适

  很多时候,我喜欢在吧台后,观察每桌客人猜测他们的身份状态

  但我并不知道我也是被观察者。

  直到很久以后,有个人也给我了一张20镑。在我不解的目光中,他说,这张钱上的号码,有你的生日,19841014,我看了你的资料,记住了。

  惊讶之余,我傻傻回答,其实我的生日登记错了,应该是11月21日。

  总是独自在半夜从图书馆上完自习,同白胡子保安晚安,在街边酒吧喧闹中,闻着外卖店炸鱼薯条的味道,静静走回宿舍。总是独自在大雪的清晨,窗外天色清蓝,穿着单薄的匡威鞋,一脚深一脚浅的上学,有时忍不住跺一跺冻得发麻的双脚,抬首凝望哥特式教堂的尖顶。

  会在众人热闹安静离席,只睡一小时,独自赶去爱丁堡,飞日内瓦,在开往洛桑的火车上睡得不知身在何处。苏黎世的夜晚太美,沿着河边走,冻得鼻子发红。蒙特勒的圣诞集市,一杯热葡萄酒下肚,晕得忘记下车,深夜在某个小站静静地等待下一班火车。

  始终那样乐观,心想,看,我一个人也可以过得很好啊。

  那一年,却不知道怎么会写了一个狗血故事,叫《听风》。在那般容易YY的年华

  其实,故事里那些地方,都是我独自走过。

  那一年,也曾觉得那人穿白衬衫样子好看

  只是孤单久了,对温暖感觉也会变得迟钝

  直到独自南下在伦敦工作,收到的邮件里,是不完整食谱,关于他做过的泡芙。

  他说,故意发得不完整,是希望你能回复我。

  到了一些年纪,就知道感情难以非黑即白,总有灰色地带脆弱时,也曾想,有几人会望着我忘了刹车。在人群中闻到熟悉的香水味时,也会猛然驻足,回头张望

  但对他人的所有物,始终怀有畏惧,因为我一时之欢,可能是他人一生痛。若不能妥善收藏,就需小心轻放。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终要对自己的人生负责

  六年后,稚笔《听风》改名《在世界尽头遇见你》出版,英文名The way of the wind.

  看到有人评,“他们的故事,开始于一场绚烂舞蹈终结在绵长的爱恋中。也许这真的是一个小言,但是通篇读下来,仿佛看到了那样一个绚烂的梦,绽放时,流光溢彩平静时,悠远绵长。再美好不过,再圆满不过,却透着丝丝苍凉。”

  人世间,多少际遇,皆是从相逢一笑到渐行渐远

  记忆如散落在黑暗角落里的珍珠光华渐褪,但曾闪耀过,就不必再去寻它们的踪迹

  《在世界尽头遇见你》读后感(二):主人与猫

  上一次读《听风》的时候大约是在几个月前。

  原谅我,我还是更习惯叫它《听风》。

  那时候我翻出的是喜欢跟李乔的故事,也无可避免地碰到了听风。这其实没什么,听风的故事我不是没看过,情节走向也还清楚记得。

  然后当我看见了听风梦中的冷欢,他口中描述出的样子——

  “她还是刚遇见那时候的样子,笑起来很漂亮,却有点忧伤脾气有些坏,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真叫人生气。”

  我就觉得,我可能要再看上一遍了。

  对于喜好平淡温和的我来说,这大概不是一个好选择。

  有点极端环境,在世界的尽头,强调唯一。

  从试探,暧昧,深陷到放弃挣扎,这里头又有几多深情

  当冷欢梦见喜欢的眼眸瞳仁,幻想着她的五岁七岁到十八岁……

  从听风挣扎恐惧呼唤里,到深深浅浅的“这辈子都改不了”……

  纠缠太多,早已不得脱身。

  看多了我会有种错觉,冷欢,其实是一只品种名贵的猫,既漂亮又孤独经历让人同情寿命有限,像每只猫一样,那么骄傲

  她去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兀自悲伤,又带点任性

  遇见听风,认上这个同样孤傲又有点吝啬的主人,却得到了他全部的疼爱

  因为有爱,才会踌躇,才有顾虑

  她是一只抬高尾巴、为爱而生的猫,小爪子挠得人发痒,也让人心疼。

  当有一天猫咪离开了,主人会在原地等她。

  或者,跟着时光流逝,到世界的尽头去找到她。

  所以,别哭了,宝贝

  《在世界尽头遇见你》读后感(三):the way ……

  名欢,唯愿一生无忧,殊不知这亦是最大的讽刺……

  我们不爱,只在一起……

  洒脱,还是冷情?

  生命犹如一场戏剧荒诞无奈,却又离奇的很是现实峰回路转,谁又是最后的佼佼者呢?当华美的生命落尽,当一切归于尘土,那些所谓的是是非非又有何意义。我不知道当我的生命落下帷幕之时,我是否已经遇到了那个能让我爱得歇斯底里的人,有也好,无也罢,爱情东西,不是能强求得来的,得之我幸,无之则我命……爱情于我,宁缺毋滥

  还记得书中的那句话,凡一件东西,一旦入俗眼,流行畅销人人都知道,身价就跌了。莫名的就很喜欢这句话,其实无论是情也好,人也罢,喜欢就去追求,讨厌就置之不理,没有必要发表自己的评论,话说又有谁在意你的喜恶呢。人的一生能自己做主的东西并不多,时光荏苒转瞬即逝,趁着自己还有执拗资本,尽情的喜欢着自己的喜欢,讨厌着自己的讨厌,亦如后来的冷欢,那个冷艳勇敢女子

  不知为何,景的这本书竟让我联想起了《小王子》,它们都是一样的干净透明纯粹。在我看来,欢就是那朵可爱玫瑰花敏感倔强、又有些小任性,但在小王子看来,世界上所有的玫瑰比不上他的那朵,他的那朵是独一无二的,这就足够了,不是吗?

  景行是我爱的作家,她的文字澄澈优雅,但并不会给人一种疏离感,反之,它会和你内心深处的某种情感产生意识共鸣。不知为何她笔下女主总是散发着淡淡的忧伤和些许的寂寞外表柔弱但又独立倔强得让人心疼,当然上天是眷顾她们的,带给她们无奈,却又给予她们莫大的幸福

  对于美景,其实只在微博中有些许了解,可以说是知之甚少吧,但能写出至情至善的文字的女子,注定是美好的,所以我猜想 她也定是个比烟花寂寞但又比烟花绚烂的女子。

  、

  《在世界尽头遇见你》读后感(四):在世界尽头遇见你

  知道景是一次很偶然的机会。

  有一天和女神聊到自己最喜欢的作者是谁,我说还没有,女神说 景行。

  从此,景行渐渐地也变成了我最喜欢的作者。

  一开始,我或许是因为爱屋及乌吧,自己的女神喜欢景,那么我也喜欢,女神的女神。

  可是,当我看完第一本,也就是听风时,我就确定我不是因为爱屋及乌了,我真的喜欢上景了。因为景写的书实在太好了,好喜欢,每一本都喜欢。

  可是,知道与遇到景实在是太晚了。《喜欢》、《沉醉》网上已经没有了,在《听风》出来前,只买到了《赠尔余生》,失望减少一丢丢。

  希望《喜欢》和《沉醉》可以再版,最喜欢的《知返》和《依然》可以快点和我们见面~~

  看完《听风》心里有些down,可是当我知道有纸书时,我是有多么兴奋!!!!天天盼着书到自己的手上,盼了一个月,终于到了。哈哈哈哈阿哈,很得很开心,就好像走失多年的孩子

  看书时,哭了不少,心疼听风口述中的那个女子——“她还是刚遇见那时候的样子,笑起来很漂亮,却有点忧伤,脾气有些坏,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真叫人生气。”

  她说她叫冷欢 ,名欢,惟愿一生无忧。

  可她却没有一生无忧。怎么会一生无忧,只不过是长辈许的一个愿望

  不过,还在还有听风,那个叫叶听风的男子。试探,算计,步步相逼,直至深爱,再不愿放手。一场刻意为之的算计,不若是一场命中注定的相伴。

  听风,听见风的声音。闭上眼睛,似有风轻轻从耳后吹来。

  如果我的世界已黑暗一片。

  如果走到世界尽头,可以遇见你。

  《在世界尽头遇见你》读后感(五):听见的听,风雨的风

  在世界尽头遇见你,你好,听风。

  苏格兰是一个很古老城市,那时我知道苏格兰有圣安德鲁斯,几乎每个高尔夫球手的梦想圣地

  他们相遇在苏格兰,冷欢与他的第一面,没有招呼,没有客套,他满满的伦敦腔:能借个火吗?

  那时他还不知道她是冷欢,想必他刚开始也是有心的吧。

  名欢,唯愿一生无忧。这句话,这个名字,究竟改变了什么?

  听见的听,风雨的风。

  听风,观雨。原来他的出现,从来就不单纯

  除夕夜的告白,冷欢多么勇敢,多么坚定,倒数十秒,她选择了不逃避诚实面对自己的心。

  听风早就爱上了冷欢而不自知,也不是不自知,他不允许自己爱上视为仇人女儿吧,但早就已沉沦,该如何自拔?

  我会一直站在这等你,一直等一直等。

  我不来找你,你等有什么用。

  他对她,亦从来不曾忍心。

  世界的尽头相遇,叶听风,冷欢。

  《在世界尽头遇见你》读后感(六):我有所思在远道

  名欢,唯愿一生无忧。

  我在心里刻画冷欢的样子,她多美啊,弗朗明哥舞的热情病情绝望,爱情里百转千回坚强生动的让人心疼,是故事,也是事实

  大一日语课,学到这样一句:私はいつまでもあなたのそばにいたいです。我想永远在你身边。可永远有多远?于你我,是很远的将来,年老色衰,于冷欢,是明天,每一个明天,也许是依旧年轻模样

  所以是世界的尽头,我兜兜转转,将自己流放,我已经猜到我生命的长度,可是却在盛开过后,枯萎之前遇到了你,我多喜欢你,穿过倾盆大雨拥抱你,横跨国家追随你,却在你给我的爱情面前失去勇气,曾以为病情是最后的退路,不想是最大的阻碍,所以害怕失去,害怕失去我之后的你的模样。

  拟结百岁盟,忽成一朝别。如果可以,我多想再看着你微笑宽容冷漠,目光坚定。

  听见的听,风雨的风。

  “抱歉我因为最差劲理由接近你,也用了最糟的方式爱上你。”

  世界小的像一条街道,我们相遇了,“能借个火吗?” 你点点头,省略了问候

  “跳支舞如何?” 故事就这样开始。

  给我你的五年,让我陪你走过这一生,就当做是一场梦,梦醒,已无佳人在侧。

  闲云潭影日悠悠,物换星移几度秋。我垂垂老矣,欢,你可还记得我的模样?

  爱情里的问题幼稚

  我和你妈妈掉海里你先救谁。

  下辈子要不要还在一起。

  老了以后,你先离开我先离开。

  可冷欢却没法给听风这样的选择,因为注定是她先离开。

  我多希望结局可以狗血一点,冷欢治愈,从此和听风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天伦之乐儿孙满堂,共享。

  “老是输,就赢过你。”

  于听风,天上人间,也只得一个冷欢而已。

  于冷欢,输给时间,却赢得了听风。

  假如爱不是遗忘苦难也不是记忆。

  所以他们在世界的尽头相遇。

  《在世界尽头遇见你》读后感(七):有一种我爱你是:此生浮华盛世只想与你共——致听风

  喜欢《听风》这个故事,其中听风的因恨而爱,冷欢的因爱而爱。

  于自己的工作环境来说,似乎在医院工作的每个人都会多多少少带有那个地方特殊的味道,如消毒水的味道、如中药的味道。

  在中药中,中药分有四气五味。

  四气,即寒热温凉。

  五味,即甘、咸、辛、酸、苦。

  如果以药喻人,以药喻情,会不会是另一番境象。

  朱砂,性微寒,味甘,有小毒,归心经。

  张爱玲于《红玫瑰与白玫瑰》中写道:“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于叶听风而言,冷欢不管是白玫瑰还是红玫瑰,她从来都是他心口上的朱砂痣,无法抹去。不管时光如何流逝,不管冷欢离开他多久,她永远活在他的心中,冷欢永远都是叶听风此生最美的风景。

  朱砂,有小毒,归心经。爱情于他们而言,是不是明知前方是万丈深渊,却仍笑着走下去。

  纵使听风天生凉薄,但是他把他仅剩的温暖都给了冷欢。这就是甘。

  爱情,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人参,性微温,味甘,微苦,归脾、肺、心经。

  听风和冷欢的爱情是美好的,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何其有幸,这是给他们的温暖。

  曾在网上看到一段话:1个宇宙,九大行星,204个国家,809个岛屿,7个大洋,77亿人,我竟如此幸运,可以遇见你。

  听风的因恨而爱,爱到最后放下了恨,放下了自尊;我想,任何东西在爱的面前都不值一提。

  冷欢的因爱而爱,爱到最后放下了爱,这是苦。因为爱而放弃爱,因为太过深爱而不爱。或许会有人说:“为什么不在有限的时间里好好的爱一个人?”

  《后会无期》里有一句台词:喜欢就会放肆,爱就会克制。这就是完美的解释。

  爱到深处无声无息,纵使后面两人各自小心翼翼的掩盖自己的心思不让对方知道,小心翼翼的维系着两人间那脆弱的牵绊时;爱一个人不是成为他/她的负担,而是希望对方能过得更好,即便没有自己的情况下,当然最好有你。

  桂枝,性温,味辛、甘,归心、肺、膀胱经。

  书中写道:如果她只剩下一双残缺的翅膀,挣扎着不能飞翔,那么他宁可亲手折断它们,带着她走。即使疼痛在所难免,他只想让她知道,从今往后,她的幸福,只有他能给,连她自己也休想争夺。

  在写书评起稿的几天中,一直在单曲循环一首歌,歌词中有:

  你比谁都还了解我

  内心渴望比表面来得多

  所以当我跌断翅膀的时候

  你不扶我但陪我学忍痛

  书和歌词是如此之像,听风是了解冷欢的,执意要把那个自私的、纵使自己时间不多却想和他在一起的冷欢给逼出来。

  辛散寒,冷欢的出现,爱上冷欢的表现,是不是代表她有把他心中那冰冷的仇恨给驱散了?有吗?

  甘补虚,《圣经》上说:上帝趁阿当睡着之时,从他身上抽出一条肋骨,创造了夏娃,从此繁衍了人类。也从此,男人身上就少了条肋骨.男人只有寻到属于自己身上的那条肋骨,才是完整的自己。

  冷欢是不是听风缺失的那条肋骨,拥有了她,他的生命才会完整。

  芒硝,性寒,味咸、苦,归胃、大肠经。

  在中药学中,咸味药,有软坚散结的功效(我知道咸味药有泻下攻积的作用,但是咱在这文艺一点啊...)

  谁说过:先爱上的人,就赋予了另一个人伤害自己的权利,先爱上的人就先输了。

  冷欢遇见他,喜欢他,爱上他,离开他的每一次的落泪,是苦还是咸,还是两者皆有之?

  咸,软解散结,冷欢的每一次的眼泪,听风你的心墙会有崩塌吗?

  书中的你:

  “我只想告诉你,想找你报复是真的,刻意接近你是真的,但我动了感情也是真的。”

  “抱歉我因为最差劲的理由接近你,也用了最糟的方式爱上你。”

  “你愿意再给我一次机会吗?”

  是不是她的眼泪软化了你固若金汤的铠甲、摧毁了你那高耸的心墙?!

  有一个人,教会了你怎样去爱,但是,现在的你终于会爱了,可是她却不要你爱了。这样的感觉苦吗?

  没错,先爱上的人就先输了,但是并不代表后爱上的人就赢了;爱是相互的,听风这个后爱上的人爱得小心翼翼、爱得不知所措、爱得心疼。

  听风,在她说“我恨你”时、她逃离你的那两个星期的时间里,你那被冷欢温暖得太久而忘记寒冷的心,有没有不适应?!

  莲子心,性寒,味甘,归心包经。

  心包是心的宫城,心为君主之官,不受邪,心包代受。在《灵枢.邪客》中:“诸邪之在于心者,皆在于心之包络。”

  刮痧课上,老师说过:病入膏肓是指病邪已经侵入到心包了,此时已经无可救药了。

  如果爱是一种病,那每一种深爱是不是都已经病入膏肓了,一如最初爱上听风的冷欢,一如最后爱上冷欢的叶听风,一如最后最后相爱的他们。

  喜欢《听风》这个故事,虽然是悲局,但是很让人心疼,心疼他们。

  如果每个人都有一味与自己想像的中药的话,我想:

  于叶听风而言的冷欢是:天竺黄,性寒,味甘,归心、肝经。

  于冷欢而言的叶听风是:大、小蓟,性凉,味甘、苦,归心、肝经。

  他们的爱情如太子参般,性平,味甘,微苦,入心、脾、肺三经。

  惟愿每个女孩都能遇到自己心中那个如父如兄、能宠你的叶听风。

  其实,只要你爱他,他刚好也爱你,他就是叶听风。

  爱情没那么复杂,只要相爱就好。

  我于世界的尽头遇见你,我于世界的尽头爱上你,却不能和你携手走到生命的尽头。

  《听风》给我的感觉就是,有一种我爱你是:此生浮华盛世只想与你共。

  《在世界尽头遇见你》读后感(八):爱是不求回报的付出

  爱情和鬼一样,说的人多见的人少。遇见那个对的人的概率不到万分之一,多少人都是找一个各方面合适的,搭个伙,一起过日子罢了。我想这就是为什么那么多人喜欢看言情小说的原因吧。因为生活中无法寻觅,所以只能寄托于小说。

  文中,她说:“我能从一千个从我身边经过的人中听出你的脚步,因为那九百九十九个人的脚是踏在地上,只有你是踏在我的心上。”说的多美,这样的爱情,令人为之动容。

  至于它是怎样开始的,又是怎么结束的,又有什么关系呢?

  也许他开始的目的不纯,可最后痴情如许。也许她红颜薄命,可她却永远留在那个人的心中。他们的故事,或许不够团圆美满,但足够婉转动人。

  想和你在一起,已经成为我的本能。我可以放下往事,只为陪伴在你身侧。

  爱是不求回报的付出,知道你不会爱我竟可以成为我放心说出我爱你的理由。

  《在世界尽头遇见你》读后感(九):听见的听,风雨的风

  只记得那时还在读书,看过听风很长一段时间。晚自习过后躺在床上,听广播剧。

  【听风遇到冷欢的第一面,满满的英伦腔调说:能借个火吗? 后来听风说:以后没我的允许,不要随便过来。 最后听风说:知道吗,每个人都有弱点,都有最怕痛的地方,而你,就是我的痛。】

  我那时边哭边想,我也要找一个像听风一样得男人。

  冷欢是一个柔弱又坚强的女子,所以爱的勇敢且坚定,知道听风的目的还是承认自己爱上了,难以自拔,不想自拔。听风和冷欢,仿佛是天生一对,不该错过的一对。

  等了那么多年,终于等到了出版,错过了喜欢,错过了情浅,错过了那么多,我怎么舍得再错过听风,爱美景,等依然。

  《在世界尽头遇见你》读后感(十):梦一场

  谁的青春没有幻想过?谁的相遇没有预谋过?谁的期望没有落空过?谁的悲伤没有停止过?谁的爱情没有勇敢过?谁的等待没有实现过?谁的一生没有漫长过?快乐总是那么相似,悲伤的故事却各有不同!

  一场突如其来的病改变了她的人生轨迹,毁掉了所有的平凡少女幻想。任性地远走他乡,强装着孑然一身的傲气游戏人间,不曾想却遇上了一个他。从此所有的欢喜哀愁都因为他,痛也罢,乐也罢,个中滋味自己尝。若生命的恢弘盛宴再来一场,我想她依然会甘之如饴地选择掉进他设的局,只因为自己爱过一次,那种无法言喻的美好,让她如扑火的飞蛾般不顾一切。谁又能说飞蛾太过固执,只要快乐过,耀眼过就不算白活。

  他本以为自己只是个看她弥足深陷的导演,不曾想也不能自己地沦陷了,沦陷在她甜蜜的诱惑中。众人皆醉又如何,只要有你陪,管他是天堂还是地狱。过往云烟横亘在两人之间,来了又走……

  看过很多小说,听过很多虐心磨人霸道的故事却一直不改变我对《在世界尽头遇见你》的喜欢。就好像走遍了全世界,看过很多的风景,依然钟情于这一处,依然对这一处念念不忘,因为走多了看多了就知道了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这也是旅行的意义。何其有幸,我还没走到世界尽头,就于遇上了你,享受了有你陪伴的青春。

  曾经相遇,无论结果,已胜过从未谋面。海市蜃楼又如何,至少带给人们美好的象过。我们都是有故事的人,希望有一天能在美丽的夕阳下细数往事,交换心得!

  姐姐love u~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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