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蔬小话》读后感10篇
《时蔬小话》是一本由阿蒙著作,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2.00元,页数:344,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时蔬小话》读后感(一):长葫芦 圆葫芦
有了阿蒙的《时蔬小话》,我对日常习见的蔬菜有了一些新的认识,比方葫芦。葫芦做瓢,葫芦籽冬天炒来喷香好吃,葫芦花儿适合夏天的晚上掐下来,举着它念咒语“葫芦花儿开啦,葫芦蜂儿来啦!”一会儿就有长须状口器的大蛾子飞来采蜜,待它把口器伸进花筒深处,手一捏住它就飞不了啦!——这是以前我对葫芦的全部认识。
姥姥家有好多瓢,最大的盛得下一只大西瓜,最小的用来挖炒荞麦面儿,比汤勺儿大一点。大瓢是用圆肚子有短柄的葫芦锯的,小瓢是用上下大中间有细腰的“亚腰”葫芦锯的,按阿蒙的说法,前一种叫“壶”,后一种叫“葫芦”。瓢既然是用来舀水挖面,是坚硬的东西,不大好跟“能吃”联系起来。我后来见到市场上有人卖一种长长的绿瓜,儿臂粗细,半米多长,外皮的光泽与质感跟葫芦一模一样,连脐部的形状也跟葫芦一般无二,我不认得它,听卖它的人说它好吃,却从来没买过。这一种阿蒙的书上也有,叫“瓠子”。
上次婆婆过生日我们回去,包饺子的时候婆婆说我们今天吃“瓠子”馅儿的,我一下来了兴致,自告奋勇把几条瓠子擦成丝。这东西不脆,也不面,擦起来有一点劲道。籽几乎没有,皮也不用去,里面是纯白的绵一样的瓤儿。我一会儿工夫擦了一大盆,婆婆又要我擦上一个洋葱,说瓠子喜洋葱。然后她把新鲜五花肉切成小丁,拌馅儿。包出来后用柴草,烧大锅,下了两锅,捞在两个高粱秸儿编的盖垫上,堆得跟小山似的。吃饺子的有十个人,每人一只碗,拣一碗,吃一碗,再拣一碗,再吃一碗,就蒜泥,我真没有吃过那么鲜美的饺子!本来饺子就是热闹的食物,人越多越好吃,吃的是个心情,是个气氛。两个人吃饺子就提不起精神,冷清得很,一个人包顿饺子一个人吃,简直是在跟荒凉叫板,向孤独宣战。
吃过了这种长葫芦,我在市场上见到嫩嫩的“壶”的时候,就起了尝鲜的心思。这“壶”比足球略小,表面有一点绒毛。去了皮儿,对剖开,里面的籽儿白白的,还没有长成。全掏出去,就成了两只嫩“瓢”,白玉似的,很好看。锅里放油,爆葱花,放少量水烧开,放切成薄片的“壶”,待水再开,放入洗净的花蛤,盖上锅盖。待花蛤全部开口,起锅上桌——这是连盐也无须放的,纯用的是花蛤本身的汁液来调味。蛤的鲜与葫芦的清气一起,醒目适口,清鲜宜人。
喜欢植物,看一看颜色,闻一闻气味,摸一摸手感,量一量长短,都是在认识它。我觉得最深的认识是吃掉它,尝一尝它的味道,让它参与到自己的生命中来——这是最初也是最终的喜欢。
《时蔬小话》读后感(二):植物故事
知道阿蒙是通过豆瓣,别人转发了阿蒙配字的植物图,字体很是清秀,皆是身边植物,始关注,继而知道阿蒙写了这本书,甚为想读。
清新而淡然的一本书,每天锅里菜场的蔬菜、植物,原来却有这么多背后的故事与渊源,阿蒙淡淡的述说让我们也回到小时候,那时的野趣、与自然的交道无疑是一抹挥不去的回忆。周末偶尔户外的出行也对那些可以食用的野菜有了浓厚的兴趣。年前读过刘克襄的《岭南本草新录》,那些可堪一尝的野趣竟然远在岭南,本地虽有部分,但更多属于异物。阿蒙介绍的诸多植物神笔比比皆是,每读完一篇如恍然呼原来如是。
书中所配的植物图案,近于大书《发现之旅》,其中有阿蒙的画作,精美而接地气,值得再读!
惜阿蒙是不是注销了豆瓣?求证
《时蔬小话》读后感(三):慢书
阿蒙的《时蔬小话》到手好多天了,可惜我一直忙。工作时间忙,业余时间把二百多集《老友记》看完,还抽空看了《X战警》和《变4》,端的好片!看着过瘾,实为避暑解乏之佳品也。看来我是把看书的时间用来看电影和电视剧了。
然而我心里的诚实小人跳出来指责我虚伪,我还是实话实说罢。其实并不是没时间看书,看片之余我又看了《读库1402》半本、海伦.巴布斯《我的花园、我的城市和我》一本、张发财《历史就这七八样》大半本和理查德.道金斯《地球上最伟大的表演 进化的证据》四章,所以是我对不起阿蒙,没有讲实话。
阿蒙的这本书到底有什么特质让人不能一气读完、要拖上好多日子呢?除了教科书之外这种书还真不多。
第一,书里“硬货”多,不好消化。我一直佩服做考据的人,把一件事物的起源、发展、现状与未来都搞得明明白白清清楚楚。这种事说起来容易,做起来百度,没有几个人真正下手翻书。看他把把原产地、野生种、传播年代路径、外国吃法、中国吃法、民间传说、科学分类、相似种一一剖析清楚,不慢慢看都对不起这一片辛苦。而且说文解字,解决许多”为什么“。看到248页第二段简直让人觉得这厮有癖,考据癖,还注音......
第二,家常口味,瓜果菜蔬。这样菜妈妈怎样做,那样瓜爸爸怎样剖,平常日子,细水长流,这样的书不适合一口气读完。本来高大上的话题,最后多落脚于日常饮食,过渡还很自然。研究它虽然应该,可吃了它更应该。有时我看他引用多了,就跳过去看他妈妈怎样做饭,第二天再回头看严正科学的那一段,这才发现这段其实也是讲人话的,还很好懂。
第三,独立成篇,独立阅读。侦探小说让人忍不住要一气看完,是因为它抽丝剥茧从头到尾讲的是一件事,如果头绪太多偏离主题就不那么吸引人了。阿蒙却是瓜果菜蔬,一样一样道来,独立成篇,彼此之间没有联系,一个讲完了就是讲完了,所以读者也不必牵肠挂肚想着甘蓝到底把白菜怎样了?慈姑与葵有没有未来?想起来看一个,再想起来再看一个,书又很不薄,看得就慢起来了。
第四,忙着抬杠。因为太过日常,有些菜蔬自认为认得太清,不过给他这么一追本溯源,不是那么一回事,于是就细细地看,要跟他抬一抬杠。比方我满心不乐意31页把大白菜和油菜画到一起,还说它们都是白菜——我们这里有比油菜更像大白菜的小白菜好么?看到这里我几乎要去菜店里拍来小白菜跟他抬杠。还有些话看得我不很懂,也要一一的找出来,这样还能看得快么?比方说:
第162页中间“番薯还忍受得了炎热,以至于它开花都选择在太阳初升的时候,来防止烈日灼伤它艳丽的花朵。”我看了三遍,终于知道他的意思是番薯开花的季节很热。
第177页倒数第5行“哈密瓜出产于中亚与新疆,是硬皮甜瓜中较早出现的类型。”我找了又找,这篇在这句话之前只出现了薄皮甜瓜与厚皮甜瓜,其中厚皮甜瓜又分网纹甜瓜和光皮甜瓜,不知道这个“硬皮甜瓜”是从哪里来的。
第235页第三段正数第6行“劲量”应为“尽量”。
抬杠先抬到这里,这本慢书我还要慢慢看下去。以前我看书多半三联,现在商务印书馆的书也多起来了。人是先得“臭味相投”才成朋友,也许我不够了解你,但并不妨碍我欣赏你。我喜爱自然,你描绘我所喜爱的自然,如此投我所好,人生何其幸运。老余这个编辑编了这本书,年高绘就家常而又温暖清新的封面,都是我喜欢的。朋友出书,我看书有所感就写出来,是为值得的人做值得的事,除了忧虑这世上值得的人太少,别的我倒还真不大关心。
《时蔬小话》读后感(四):我的读书笔记
十字花科芸薹属
野生种:芸薹,栽培种:大白菜,小白菜,芜菁,菜心
十字花科萝卜属
萝卜
伞形科
苋科
苋属:苋菜,藜属:菠菜,,甜菜
菊科莴苣属
野生种:莴苣,栽培种:莴笋,生菜,油麦菜
菊科菊苣属
栽培种:苦菊
葫芦科:
西葫芦》南瓜
甜瓜
西瓜
茄科
旋花科
番薯,空心菜
薯蓣科
山药,香芋(参薯)
天南星科
芋头,魔芋
豆科
豆芽,扁豆,豇豆
原载http://songshuhui.net/archives/89057
公众对自然的关注和好奇心,庶几可视为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标杆。这些年,看到越来越多的成年人面对一朵花、一条鱼、一只虫问出“这是什么”,我心里是很高兴的。不过嘛,在我们这样一个舌尖上的国度,上述问题往往有三个喜大普奔的后续:“能吃吗?好吃吗?怎么吃?”
颇有人为此痛心疾首,甚至上升到民族劣根性的高度,但我不觉得这三个问题有批判的必要。《礼记》里说,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由食欲驱动的好奇心是天经地义的,比如我自己投身植物学的原初动力,很大一部分就是在《中国高等植物图鉴》里寻找能吃的植物。
当然了,我也承认食欲是一种比较低端的欲望,在马斯洛的需求金字塔中位于最底层的“生理需求”;而成为一名自然爱好者甚至“博物学家”,则介乎顶级的“自我实现需求”和次级的“尊重需求”之间。这一发乎低小下、止乎高大上的精神修养跃迁,其实也和“能好怎”这吃货三大终极问题相关。一个门外汉会直接索要答案,而吾友阿蒙的这本《时蔬小话》,则是针对那些我们已经吃惯了的植物,去追溯人类解决这三个问题的过程。
解决第一个问题的,是演化本身。看见一个没有威胁的陌生生物的时候,“能吃吗”肯定是人类发自内心的第一个问题。这是演化赋予我们的生存本能,和肤色、语言、文明程度都没有关系。“XX是朋友,不是食物”的价值观是后天赋予的,这点从达尔文和华莱士这一对好基友身上可以得到印证。华莱士是个吃货,考察马来群岛的时候不停地念叨“这个鸟好吃,那个鸟不好吃”;而达尔文比较爱玩,看到缩起来的象龟就要上去跳两下,但他在《小猎犬号航海记》里很少描述观察对象的味道——大概是因为他们家很有钱,从小不缺吃的。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克制见什么都想吃的欲望需要相当多的食物资源做后盾,而我们那刚从树上下来的祖先显然是没有的。
如果见过野生灵长类动物进食的情形,你想必会对“猴急”这个词有较为直观的理解,而我们祖先的吃相多半也好不到哪去。我现在就可以脑补出一队猿人一边行进,一边把树叶捋下来揉进嘴里的场景。人类的祖先具备长距离迁徙的能力,每到一处新生境都会面临很多新的“能吃吗”问题。在以个体生命和族群延续为代价的尝试中,这些问题都默默地被解决了。这个过程持续了几百万年,却也和之前的几亿年没有什么区别。
真正的变化发生在农业文明产生的时候,人类摆脱了自然选择的束缚,开始亲手解决“好吃吗” 的问题。阿蒙写道:“公元前8000年或者更早,的的喀喀湖,一支来自亚马逊盆地的印第安人迁徙到了这里……遇到了野生马铃薯。”同一时期以及略晚,人类在东亚遇到了野生稻,在地中海沿岸遇到了野甘蓝,在华北平原遇到了野生芸薹,在中美洲遇到了辣椒和南瓜。比这些邂逅更重要的是,人类发现吃剩的种子落在土里能长出新的植株,而且还能从中选出产量更高、味道更好的个体继续繁殖下去。此时距离孟德尔发现生物遗传的规律还有好几千年,先民们完全是凭借对自然的朴素观察完成了各种农作物的驯化过程。毫无疑问,“试吃”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种观察手段。在“好吃吗”的提问声中,植物随着人类扩散到世界的各个角落,获得了自然条件下无法产生的高度多样性。看了书里的这些故事,你还会觉得吃货的问题太低级吗?
顺便说,“好吃吗”这个问题在今天已经不适用于野生的物种了。人类按自己的口味把动植物折腾了上万年,并不是白费功夫。仍然偏执地认为野生的就是比家养的好吃的人,不妨去尝尝胡萝卜那细小坚硬的野生祖先,你可以在中亚以及本书55页找到它们。
如果说“能吃吗”背后的是演化生物学的科学问题,“好吃吗”背后的是引种驯化的技术问题,“怎么吃”则更像一个文化问题。这也是本书着墨最多的部分,小到一饮一啄的情怀,大到文化多样性和人类社会的变迁均有管窥。我在这个领域没有什么心得,但看得出来作者下了很大的考据功夫。作为博物学的基础,分类学本质上是考据修订之学,所以考据精神在博物学素养中是不可或缺的。不过爱好者大可不必拘泥于系统分类或名实对应的考据,翻古人的菜谱也是很有乐趣的事情。
最后说一件和本书题材有关的小事。前些天,桔子和我打算给将要出世的孩子起一个基于某种植物的字。最初选择的字里包括菘,取《离骚》“余既滋兰之九畹兮,又树蕙之百亩”句意,名为“畹菘“——于是种了三十亩大白菜的土财主感觉扑面而来,我们俩人笑得打滚。未几,阿蒙新书付梓,展卷第一篇就是《百菜之主》。
是为书评。
《时蔬小话》读后感(六):故园的菜蔬·温情的科普
充溢着人文气息的蔬菜野菜科普书,真妙,深夜读得肚子咕咕叫
◎薯蓣因唐代宗名豫,避讳改为薯药;又因 宋英宗讳曙,改为山药。(心疼薯蓣2s!)汉语中的『薯』最早即指薯蓣。
◎娃娃菜或为奶白菜,或为抱子芥菜。
◎诗曰:采葑采菲,无以下体。葑是野生芸薹,菲是萝卜。看来天后不止走调,也接地气。
◎酒糟、糖渍、盐渍都是抑制微生物活性的方法。想到了十三上灯吃的糖渍板油馅汤圆。
◎新奥尔良咖啡的原料是菊苣根,二战时蒲公英根也被用作咖啡的代用品。
◎杭椒原产东北。“中华辣椒”源自哈瓦那周边,中古友谊长存!辣椒素是脂溶物、显碱性,因此喝酸奶可缓解辣的痛感。
◎印加人视马铃薯为“生长之母”,西班牙人摧毁了印加王国,马丘比丘是印加文明的遗迹。法国平民从路易十六的花园中偷取马铃薯栽种,马铃薯得以在法国推广普及。
◎癞葡萄即苦瓜。想到了偷摘癞葡萄被邻人擎着芦竹追赶的幼年经历。
◎木槿朝开夕落,古时雅称『朝颜花』;葫芦花暮开朝落,又称『夕颜花』。
◎藕带是莲鞭的嫩梢。
《时蔬小话》读后感(七):返璞归真为大美——关于《时蔬小话》的阅读推荐
作者:冯若燕
在一个午后,我邂逅了阿蒙的这本《时蔬小话》,立刻被里面一篇关于大白菜的文章所吸引,一头扎进、粗粗读过,又放了下来,但过后,自己的心似乎总是萦绕其上,真是奇怪啊,粗读时仅仅觉得是关于某种蔬菜的来源考证而已,但是呢,当我餐饭时看到大白菜、小青菜时总会想到,“啊,原来它们是一家呀”,然后充满了一种莫名的愉悦感;翻翻《诗经》看到“采葑采菲,无疑下体”的诗句,又会想到阿蒙书中的“大白菜”……终于,又一个午后,在明媚的阳光下,泡上一壶生嫩甘甜的绿茶,舒适安然的坐在阳台沙发里,心无杂念、思想澄明,仅仅以“看”的心态来再次翻开《时蔬小话》,这下可是一发而不可收拾了!一气读过毫无阻碍,欲罢不能,感觉心灵似乎被洗了个澡,充满了勃勃生机。
作者阿蒙,本名方杰,生长于山西太原的城市中,是一个与我同龄的80后,和我以及所有同代人一样,都有着小时候物质匮乏,与父母一起艰辛生活的回忆,长大后得益于祖国改革开放,在快速发展的城市化进程中,过上了物资丰富的安静生活。正如作者所说,那些消失的静止的风物,那些值得留存的记忆,都是时间与空间的写照,它们都是我们幼时或是上一代父母辈的回忆,所以读来让人感觉非常亲切并且充满了情感上的共鸣。
全书有五个部分“百菜之主、蔬菜之味、异域之实、疆场有瓜、时园杂蔬”,阿蒙笔下的这些日常植物们似乎都具有自己独特的个性让人读来觉得既活泼又有趣,这得益于作者非凡的文字功底和对它们的真心热爱,他旁征博引、引经据典、如数家珍的向大家介绍和描述着这些瓜果蔬菜们。
有时作者是个精通美食的老饕,如在“蔬菜之味”部分中,作者详细的描绘了沙拉制作,“一份传统而美味的凯撒沙拉……首先准备一些新鲜的生菜,从市场上买来后,洗干净用冰水微微镇过最好。选择叶子要薄脆一些的,撕成小块,垫放在盘子里。拿两片土司面包,在平底锅里放少许的蒜油把两边煎成金黄,再切成小块……”这勾起了读者对沙拉成员各种“苣菜”味道的向往,然后随着作者对整个莴苣家族的历史变迁娓娓道来,让人明白了为何人们对沙拉的疯狂热爱——苣类蔬菜清爽略苦,而人们对苦味尤其敏感,那么沙拉就是人们按照自己的味觉赋予这些食材属性的最好方式了。
有时作者是位挑剔的美食评论家。
“做莼菜的配料极为丰富,味醇的鸡汤、香气四溢的火腿,鲜味十足的笋丝,再者便是鲜嫩的鱼肉……而碧绿鲜滑的莼菜只是作为入眼的主角,在入口之后,它便倚靠滑溜溜的胶质完全消失在齿舌之间……”,这是在“时园杂蔬”部分中关于莼菜的描述,只看的让人食指大动,干咽口水,在作者笔下,藜草之羹、水中茭白、慈姑荸荠、青笋苋菜等等这些充满了人文情致和浑厚历史感的植物们在此舞台纷纷登场,“青青园中葵,朝露待日晞”谁能想到在元代《农书》中被尊为“百菜之主”的葵菜竟然慢慢的退出了我们的餐桌,以至于人们早已忘记了它的模样?
一时,作者化身为专业的地理、历史学家。
“异域之实”和“疆场有瓜”这两个部分可谓全书的精彩之处。
在作者幽默的笔锋下,我了解到原来全世界的人们都爱辣椒,辣椒家族随着人类征服世界的脚步征服了人们的味蕾,它现在已经是全世界种植面积最广的作物之一,也了解到外一辣到让人不能忍受,冰镇过的酸奶才是克服它的武器;茄类家族中的番茄曾经吓坏过德国人,他们甚至以为吃了它会变身成狼人,曾一度给它取名为“狼桃”; 经历曲折的马铃薯,一开始就在欧洲有着不公平的待遇,虽然它是英国统治下爱尔兰底层人民心中艰难岁月里的救命粮,但由于生长在地下,人们为它加戴了各种邪恶的名号。在荷兰反抗西班牙统治的独立起义中,马铃薯和洋葱、胡萝卜一起成为了起义军的主粮,从此这三种蔬菜被定为“国菜”,荷兰接受了马铃薯之后,随着马铃薯耐寒、易种高产的优点被发现,终于推广到了德国、法国和俄国,最后古老而傲慢的英国最终也以国菜“炸鱼与炸薯条”的方式接受了马铃薯。
随着人类史上一场马铃薯瘟疫席卷了整个欧洲,那些以马铃薯为口粮的国家损失惨重,最严重的爱尔兰成为了人间地狱,尸横遍野,疫病肆虐,大批的爱尔兰人背井离乡到达了美国,甚至永远地改变了整个美国的人口组成,就这样小小的马铃薯撬动了整个欧洲乃至美洲的历史,同时人们也在马铃薯疫病中开始意识到了植物多样性的重要性,这也成为现代农业技术发展的萌芽。读者在阿蒙耐心的科学普及之下,了解到番薯、山药、参薯等等薯类的不同,只因它们有的是根块发育,有的是茎块发育,人们对它们的称呼虽类同但种类并不同,种种复杂的植物科属只能让人感叹,大自然给予人们的馈赠是如此丰富。而日常所食的东西南北瓜们则是自古以来我们民族接纳性的体现,我们古老的民族没有欧洲大陆的保守,而是将异域而来的各种瓜类统统按传播方向称呼了冬瓜、西瓜、南瓜、北瓜,以至于现在好多人也都分不清那些瓜类家族的具体成员了吧。
当然,作者也是一位严密的考证学者,在“百菜之主”部分介绍了我们日常的蔬菜发展历史,作者以大白菜作为开篇第一章,引经据典,告诉我们大白菜是如何从古代的“菘”演变而来的,而“菘”又是“葑”在东汉时期,南方地区的品种演化,追溯到“葑”的历史可是太悠久了,《诗经》中也记载过“采葑采菲”的诗句,只是当时“葑”味苦,只能让那些贫困而饥饿的人们填饱肚子而已,从变化出“菘”这种没有苦味的品种开始,人们开始有意识的进行了蔬菜栽培,在隋唐时期,南北统一后,人们反复尝试南北引种。原始的“菘”更接近于南方人讲的青菜,经过人们在北方的培育之后开始发展出一个新的蔬菜品种“白菘”,到了宋朝,随着园艺技术的成熟,人们对蔬菜口感的挑剔,采用了不见光的黄化培育“白菘”,形成了质地柔软,口感鲜嫩的“黄芽菜”,这才真正的影响了大白菜的品质,在元代“黄芽菜”尚是富人所食,但随着劳动人民一代一代的培育和简化,终于在明清时期快速发展出了我们现在常吃的大白菜,北方也在清中期逐渐成为大白菜的主要产地,然后作者一股作气的介绍了小白菜、油菜,甘蓝家族、芥菜家族、萝卜家族的历史发展。
但为何以白菜为本书开篇?作者书中写道只因为白菜“无味”,正是这个特点,诠释了中国人对味道的极致追求,有形的味道可以让人迅速识别和感受食材,而无形的味道则成了可以包容一切口味的东西,谁都找不出讨厌它的理由,“大道无形”这个具有中国哲学意味的词似乎可以解释这个道理。而我则更倾向于认为作者也许是难以忘怀对儿时味道的回忆吧,每个人小时候都有“挑嘴”的成长阶段,那时对各种蔬菜怪异口感的好恶也许保留于我们的潜意识中,或者是上一代再上一代原始人的潜意识中,正因为如此,自古先秦以来就已经记载了各种将蔬菜发酵腌制的方法,用来调和人们不能忍受的味道、改善更加美味的味道,而白菜正是以“无味”的特性,得到了大家的青睐,它彰显的是我们最初始的味道,也是每个人历经了极端的酸甜苦辣咸后所能向往回归的那个最终的味道吧,自古以来的中国人不遗余力的培育白菜,中国人的菜桌上也离不开白菜。白菜,它早已潜藏进了每个人的意识形态中,形成了整个民族海纳包容的性格特征。
正如作者将“白菜”作为开篇,也表明了这是一本让人阅读之后能够安宁静心的书籍,书中所绘一菜一叶、一粥一饭都是那么的平凡而普通,却充满了生活的气息,让人读来觉得温暖安心,阅读它可以让我们停下纷乱竞争的思想,使精神之根回归到自然,也会想着春日野外踏青,夏日荷塘遐想,秋日瓜田拾趣,冬日灶台旨蓄。书中主题“那些关于灶头吃食的记忆,以及那些关于野菜时蔬的故事:是我们现在依然可以看得到、听得见、摸得着、尝的出、想得明、记得住的笔记小话”,这何尝不是我们每一个人,每一个社会发展见证者们的“笔记小话”:口口相传给我们的下一代,给未来的人们,给那些想知道曾经存在过的人,还原出存在的旧时风貌。我们既是聆听者,我们也是承载者,一代一代的人,这样熟悉而细碎的生活着,不管城市的发展如何快速,人们的生活依然离不开自然,每一个乡土风物,树木瓜果都在影响着我们,只因我们也是自然的一部分,热爱生活的人们也必定热爱自然。
《时蔬小话》读后感(八):阿蒙小话
2014年五一在天津,阿蒙第一次来这座城市,差不多快两个多月没见,我们也学着像那些电视剧里一样做作的彼此拥抱,说来认识十来年这似乎是我们第一次做如此亲昵的动作。几句闲聊之后,他说,给你一样东西,随即就拿出了成品的《时蔬小话》,还说道,你可是第一个拥有样书的人!我嘴上说是吗,真荣幸,其实心里一直翻白眼,当然我应该是第一个,要是先给别人看我怎么收拾你。不过最后这个第一本还是大(被)度(迫)的转给了扬眉剑舞。
与阿蒙初次相识还是在十年前的平安夜,天真的有十年了吗?时间都去哪儿了?当时二十出头的他亭亭玉立,我很难相信在古老的龙城会诞生这样清新脱俗类似琼瑶剧里二公子一样的人物,以至于多年后的现在我总是在拿初见时的惊艳来揶揄他:岁月这把刀究竟在你脸上动了哪些手脚?当时我们都还在读大学,脏乱臭男人味似乎是大学男生宿舍的代名词,可当我去了阿蒙的宿舍却被清新淡雅的布局震惊了,桌子上的百合花自顾自的盛开着,随心所欲又与世无争,那分明就是阿蒙自己。当然,也是从那时起,我了解到他对于植物那种近乎于固执的热爱。
我们相识的第三年,舅舅意外去世,每到清明去祭祀,阿蒙都会帮我去花市买白菊黄菊并亲自插好,我总是手捧一大束菊花坐在公交车上,引来众人的注目礼,怀念却早在到达公墓之前就已经在心中开始。而他身边的其他朋友、同学、同事也都因为有他这样一位懂植物爱植物的人而不时受益,比如从外地甚至国外带回来的植物种子如何培育,婚礼时手捧花束的量身定制,阿蒙总是不厌其烦,将植物的美好亲手传递给身边更多的人。
后来我总跟别的朋友说起他,也给他取了诸如“小清新”“花花草草”的代号,虽然现在小清新一词以沦为一个不可救药的贬义词,不过当初他对自己这一称谓还是欣然接受,后来朋友和朋友的朋友彼此之间也都成为朋友,但说起阿蒙,还是一股清新的气息扑鼻而来。每到一座城市,植物园总是他的第一站,每每经过一株植物,他都会驻足拍照,那背影孤独而美丽。今年四月底去越南,我们每遇见一种新奇的植物都先通过微信发给他,总想要靠异域特色来难住他,可植物达人果然是名不虚传,我们那些惊讶的发现却都被他嘲笑为“大陆货”“普货”,意兴阑珊之下,“普货”一词开始成为我们这趟旅行中的自嘲。
08年,我把豆瓣推荐给阿蒙,后来相当长一段时间,这个网站其实并不是我们经常讨论的范畴,他说的更多的是自己在果壳上的文字,那里可能是他最早系统传播自己对植物学认识的基地,直到有一天他在豆瓣悄然走红,伴随大自然笔记的诞生,每一次见面他总会兴奋的说起自己的关注数又增长了几百。而《时蔬小话》从构思到诞生所经历的曲折却远远要比在豆瓣走红艰难的多,从书名到选题,从文字到插图的一丝不苟,虽然我不是行家,但都会让我从一位普通读者的角度去提意见,两年多的时间,不同于专业的作家,所有的努力都在八小时以外,十三万字的内容充斥着热爱更是心血。
坚持和执拗,随心所欲又追求完美,矛盾与真实,这些看似的不可调和构成了阿蒙,也构成了《时蔬小话》的诞生,他不是一个完美无缺的人,但在这个浮躁又慌张的社会,有这样一个乐于传播文化与美好的人和朋友,却是一件难得的幸事,我们每天都被各式各样的信息充斥着眼球,有时候你也不知道哪些是真正有价值的东西,但总有一些像阿蒙这样的人,他们坚守着自己的精神家园,他们并不伟大,却在生活多么艰难时也没有放弃自己的梦想,《时蔬小话》是一本植物著作,更是一种健康的价值观输出,吹散燥热带来清凉,表象的宁静与背后的追求在此刻水乳交融,早已胜却浮华无数。
《时蔬小话》读后感(九):序言:小话·笔记
【小话·笔记】
愈冬便思想春物
春暖花开的时候,父亲打算在阳台上种辣椒。从楼下花坛里取回的土,父亲添杂了旧年托人找来的肥,实实的把沾满土锈的花盆满上。他小心翼翼的打开包着种子的纸包,用手指把种子一粒一粒的蘸出来播在土里。
父亲在农村生长,自然懂得很多和农事有关的事情。在我很小的时候,父亲常带着我在安静的田地里的读书。初春的田地刚刚犁过,父亲怕我跑远,便叫我到他身边,讲些他小时候在田里的事情给我。我喜欢听那些简单有趣的事情,就像我从未接触田地,那些田埂上开着一串一串毛茸茸的小花,让我知道世间的事情还有这么多可以任由我触碰的。
自那时起,我常常在父亲空闲之时让他讲旧事给我听。那些事情算不上故事,没有多少来龙去脉也没有多少波澜曲折,它就是父亲儿时的记忆:那些老家的花草树木,已经消逝的旧时庭院,爷爷栽植的桃李杏树,还有父亲最爱偷吃的葡萄。那些短小而简单的旧事,是父亲一点一点讲给我听的,我只是安静的听着,在心里描摹着那个并不繁茂却很有意思的田园。这只是父子之间短小的说话,这些平淡到连故事都谈不上的事情,却牢牢的镌刻在我的脑海里。我喜欢这样的事情,还为这些细碎般的说话起了一个有别“故事”的名字:小话。
或许是儿时父亲对农村生活的小话,让我产生了很多对充满旧时光泽的事物的兴趣。虽然仅有只字片语,却在漫漫的记忆中积累一个个故事。它们连着,又似乎不连着。那些日常又充满着很多消逝和未消逝的风物,就好像我亲自经历的一样,清晰的留存我的记忆里。于是我喜欢这些细碎的小话,它让我寻找到我无法触及却可以触及的这个世间。
这便是小话。在我看来,那些细碎的称不上故事的记录,都是关于自然和生活的小话。
小话有些太简单,简单到我并没有想到要把这样细碎且平淡的事情记录下来。它所承载的只是自然的记忆通交流传递给我,然后为我所感染。这些属于每个人简单平淡的情感与对自己生活过的风物交织后的结果,是每个时空所拥有的留存。它或许只是父亲认识生活的视角,或许只是我感知自然与生活的一个闪光,在我看来不值一提。
老家墙角下那棵爷爷栽下的连翘,在春日里盛开如瀑布般的金黄已经变的越来越稀疏;父亲儿时的庭院池塘在我出生前就已经填成平地;村子里记得土法酿醋的老人越来越少,那些曾经记忆里的东西,却一点一滴的逐渐被时间抹去。我们生活中很多细碎的东西,终究要随着我们老去,或许消失,或许变的难以言语。这些只存在言语中风物的消失,对于那些不曾接触的人们已经无法还原。
于是很多人想要留住记忆,他们利用便捷的工具去记录那些想要留住的东西,或是照片,或是写生,或是文字。那些静止的光影,在写生簿上勾勒的线条中填的色彩,以及成熟动人的文字,正是以这样的方式,我们可以把那些容易消失静止的风物、活动的风俗长久保存下来。我想这可以叫做笔记,把那些害怕遗忘的东西用各种方法承载下来。于是这些笔记可以留给那些想知道这里曾经存在过什么的人,让他们还原出这里旧时的风貌。
这便是笔记。在我看来,那些值得留存的记忆也罢,口口相传的小话、故事也罢,都是时间与空间的写照。
在生活中,我渐渐结识了一些朋友。他们告诉我,在变换的自然里,那些存在的,即将消失的,或者已经消失的风物是值得我们用各种方式记录下来。人的生活离不开自然,每一个乡土风物、树木瓜果都是这个自然的一部分。正是如此,我明白那些被父亲熟知的,被我熟知的,甚至是生活熟知的细碎的事物是自然的话语。我们尝试去做自然的聆听者,用我们认为可以承载的方式去倾听自然的小话,从这纷繁言语中拼建出有趣的故事。这些故事,甚至是只字片语杂糅着人类与自然情感的小话,我们都可以记录下来,做成谁都可以读懂的自然笔记。
于是我们聚集在一起,把名字叫做自然笔记。我们用真知与实践来记录,记录我们的视野和经历中:现在的,是我们活着的;过去的,是消逝不久的。而这些是我们依然可以看得到,听的着,摸的清,尝的出,想的明,记得住的。
春物在孕育,我期待它的萌动。
【这篇是书序的原文,因为篇幅问题,书里做了部分删改】
好友说这篇序要比内文好看,所以贴出来吧。
《时蔬小话》读后感(十):植物的历史
好久因为读完一本书感觉到不舍了。这是一本和走向成功无关的书,这是一本植物的历史学。为什么我们要去了解一些冷知识?我之前思考过这些问题,后来发现,同样的世界,因为我们是不同的人,而在人们眼中有了不同的色彩。
什么意思呢?如果我没有读过《天龙八部》,到了大理不会有一种熟悉的感觉,不会有一种被触动的感觉。如果我没有读过李娟,地图上的阿勒泰对我来说是不存在的地方。我的世界就这么一点点扩开。如果我的人生是一滩水,那么书籍对我来说就是墨汁,一滴一滴滴在我的身上,于是我的世界变了样。每一点都让我的情绪升起,或者是感动,或者是一种原来如此的了然。奇怪的是,我们有的时候知道些什么,但是只有亲身去经历了,才知道原来的真的是这样。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自己感觉像回到了田野上,小时候生活过的地方,那时候我和植物们还很熟悉,我知道它们的小名,就像邻家的玩伴。等我长大了,才知道他们经历了什么,才成为今天的模样。现在的我很难用语言来表达我阅读这本书时的舒适感,我只有不断地写,让我的文字可以表达出我的心情。
总之,作者是在介绍蔬菜们,但是不止于此,多少次我好像是跟着他坐在田坎上听他讲那些奇奇怪怪的知识,有的早已在我的记忆里,只是等待着作者唤醒。
读书的这种滋味,真是妙不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