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的读后感10篇
《英雄》是一本由[英]保罗·约翰逊著作,中信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8.00元,页数:356,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英雄》读后感(一):说英雄,谁是英雄
二十世纪是英雄主义的余晖,仿佛是为了让人们能够将这落幕的一刻更清晰的印在脑海中一样,历史上诸多伟大的名字在人类历史上最大的两场战争中横空出世,共同奏响了英雄主义的最后一个乐章。
不是英雄难寻,实在是世事难料。科技的伟力和资讯的泛滥替代了口耳相传的史诗,最后一个被青年人视为英雄的切*格瓦拉死于理想之后我们很少在能见到哪个人可以在历史上留下自己的名字。新一代年轻人的精神偶像是乔布斯、索罗斯和C罗,而他们共同的特点都是有钱。
我们为何需要英雄?或许正如保罗*约翰逊在《英雄》一书中所述,英雄源于某些理性甚至非理性的人们狂热的将某个人奉为英雄,换而言之,英雄即为众人意志的集合,是人们理想与意志的外延,当某个人——通常是做出惊人壮举、同时具有超凡能力的某个人——的行为体现了一个群体的意志时,这个人就有可能被拥戴成为英雄。英雄往往像一个引子,引出了一段跌宕起伏的光辉岁月,又像是一段序言,书写了一篇传奇史诗的开端。时势造就了英雄,当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时候,万千人的意志将汇聚成为一股伟大的力量,而那些卓越的人物在挺身而出的那一刻便注定成为这股伟大意志的代言人。
这本《英雄》中约翰逊选取了三十余位英雄人物——当然,可能有人会对玛丽莲梦露也位列其中嗤之以鼻,但如果按照汇聚了诸多女性的憧憬与向往这点来判断的话似乎称梦露为女人中的英雄也无不可。作为一个对人类史与文明史颇有研究的学者,约翰逊显然不仅仅想与读者们分享这些英雄的所作所为,他更愿意按照时间顺序将这些英雄一一分类,从而让他得以同我们讲述这些英雄是如何推动了他们所在的那个时代,或者说是如何被他们所在的时代推动的。
当然,作为一个撒切尔夫人的死忠,一个坚定的保守主义者,约翰逊理所当然在书中摒除了东方的英雄。他对西方文明演变过程中的这些英雄人物大多也抱着一种复杂的感情,一方面那些战功彪炳的英雄们是历史的主角,是无法绕开的名字,但另一方面,正如他书中所言“真实的情况时,因为不太愤世嫉俗,作为一个对人类天性不抱幻想的现实主义者,公爵不赞成搞英雄崇拜……他尽了所有努力,用了不少的献血来扑灭这种英雄崇拜”。于是在《英雄》这书中出现的除了传统意义上的强权英雄们以外,也有诸如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玛丽莲*梦露和帕梅拉*贝瑞这样的非传统英雄们。(但是或许是因为作者政治倾向的问题,马丁路德金这样的民权英雄却未见诸其笔下,不得不令人扼腕。)作者试图淡化英雄们血脉中伟大的那一部分,将他们还原成一个凡人,一个一般意义上的普通人。英雄之所以成为英雄,是因为他们所秉承的意志或是精神,而非他们本身具有的天赋。恰如纳尔逊所秉承的是英格兰开拓七海的野心,林肯秉承的是自由与不屈的意志,戴高乐秉承的是熊熊燃烧的爱国心一样。
或许这就是我们这个时代无法出现英雄的原因,在这个提倡享乐与自由的时代,再没有一个伟大的意志能够让所有人为之疯狂。那些具有成为英雄潜质的人们,只有在时代的夹缝里发出嘶哑的吼叫声,然后就会被人们默默的遗忘在角落里。这是时代的幸运,也是英雄的不幸。
何为英雄?这本书的名字叫《英雄》,我不禁一次地问自己,什么样的人能成为英雄?也许它会给我答案。
作者保罗•约翰逊,英国著名历史学家。著名作品有《论知识分子》、《美国人民史》、《英国人民史》等。本书属于传记性随笔的结集,有十三章组成,每一章都有一个主题,笔者会选用几位英雄来展现这个主题。从古到今的英雄很多,作者用了他独特的见解来表达着所谓的英雄。他采用了真实的历史材料,来完整的描绘出英雄的真面目。
所谓英雄,作者说:“我尽可能宽泛的概念来界定英雄人物,事实上,只要某一个人被一个理性甚至是非理性的人长期坚持不懈地热烈拥戴为英雄,他就是英雄。”个人认为作者是一个公平人,他没有对女性的偏见,书中提到了许多的女英雄。包括布迪卡,玛丽一世,玛丽莲•梦露等。涉及方面广泛,从战争中的英雄,政治中的英雄到文艺中的英雄。
在书中众多的英雄中,给我深刻的印象的有两位,一位是林肯,一位是就是玛丽莲•梦露。作者笔下的林肯,让我觉得临他很近,他的人格魅力很强大,他的主要成就就是美国的南北战争,废除了奴隶制度,维护了国家的统一。想像一下,如果美国没有南北战争,没有废除奴隶制度,那么现在的美国是否还是现在这个科技等各方面都先进的国度。林肯,我心中的英雄,就算他被刺杀而亡,但是他永远留在历史的英雄榜上。
玛丽莲•梦露,美国电影史上的耀眼明星,可是她早早的就告别了人世,让无数的粉丝心碎。通过作者地描述,我知道她一生都生活在恐惧中,对镜头的恐惧,也许当年她不走上演艺的路,可能她会活得很好。人生要经历起起伏伏,一定要看得开。只有36岁的玛丽莲•梦露她选择了死亡,她给后人带来的思考和警醒。
看到玛丽莲•梦露,我不禁想起同年去世的张国荣和梅艳芳,他们应该也属于香港艺术上的英雄。我不算是他们的粉丝,但是当他们的死亡噩耗来临时,我也静静地坐在床上。张国荣在电影上的表演,尤其那部《霸王别姬》堪称完美,他的歌曲《当爱已成往事》我至今还在循环播放,我不属于他那个时代,但是他依然存在我的时代。梅艳芳的执着和敬业让我看到人生可以有另一种活法,她完全属于自己,属于舞台。有人说,张国荣和梅艳芳应该是一对璧人,一人过世,另一个人也无法独活,不知道是真还是假,可是他们真的在同一年过世,香港的娱乐界损失两大巨星,在国内也掀起了追忆的浪潮。有时还再看他们在舞台演艺的《芳华绝代》,不禁感叹,他们给我们留下了那么灿烂的星光。
英雄,是什么,其实他可能是大家都称赞的,可能是一颗灿烂的星星,可能是无名的小卒但坚持努力。我心中的英雄其实就是那不怕困难和艰辛,勇敢面对生活的人。
aul Johnson(保罗•约翰逊)生于1928年,今年已经87岁了,他是英国著名的历史学家。由于他的研究横跨千年,也由于他的年岁之高积淀丰厚,写出的名人传记才能如此的有理有趣。他写了好几本名人传记,根据人物的不同领域分别收录,这几本书是写文学艺术大师们的《创作大师》,写思想界泰斗的《知识分子》,还有这一本让人热血沸腾的《英雄》。约翰逊的思想活跃见解精炼,运笔纯熟,将枯燥的故事叙述变成了智慧和品格绽放的表演,智商和学识上的优越,在阅读中直接朝我碾压过来。一般阅读8万字的小说,我需要两到三个小时,而这本19.6万的散文传记,却让我扎扎实实读了有十个小时吧。原因是很多句子很亮眼,让人忍不住慢下来多看几眼。这种感觉,并不是每本书都能给的。
本书一共13章,每章的小标题都很有意思。例如第五章,“斧头时代的英雄”,写了从1077年到1745年在伦敦塔被处决的多位英国历史上的重要人物,包括琴•格蕾女王。最后一位在此被处决的是罗瓦特勋爵。没有什么比王朝野心更错综复杂的了。昨日是女王的皇冠和权杖,今日是监狱冰凉的石壁和砍头的斧子,用剑执行死刑是一种优待,还需得到御批。宗教冲突在扬起斧头这件事情上也责无旁贷,政治犯们同时也是新教与天主教斗争的牺牲品。他们终归是成了塔内的冤魂,但在面临死亡的时候,他们常常表现出令人敬仰的高贵。那些精妙的论辩虽然没有在愚蠢的审判者面前救出自己,却成为了我们认识英雄的绝好材料。那个时代,出身名门的小姐痛苦而焦虑,她们不过是长辈们野心和残忍的牺牲品。或许她们在命运面前早已屈服,阅读和学识给了她们超脱有限生命的态度,面对死亡也坦然而平静。
第6章和第8章讲了美国历史上几个著名的政治人物:华盛顿、林肯和在南北战争中作为南方将领战败的罗伯特•E•李。这三位人物在约翰逊的笔下,都放射出无穷的魅力。从战火中走出来的爷儿们往往更具神秘的魅力。战争的残酷和热血,生死未定的赌局却会有种种可能改写,处理复杂的利益关系——任何一个战士都会让人肃然起敬,何况这些出色的将领。华盛顿如我印象中的那样,早起,积极向上,思想绝不闲散。在诸多不利的因素下,依旧战略清晰、明智、前后一致,而且以钢铁般的意志从开始保持到结束。印象中华盛顿有14条处事准则,高中时还摘抄下来以自警,至今只记得一句,“平静,至少表面绝对平静”。这是一个不曾谋面却以高贵人格和高度自律精神折服人的英雄。林肯从底层走到总统宝座的道路充满了曲折,让他的英雄之路看起来比较亲民。他靠着自我教育的学习完善了人格和语言,使他的语言充满活力,曾为律师的他言语严谨,他的书信稿和演讲稿滴水不漏,令人惊叹。林肯是一个务实的人,他总是对事件做出反应,而不是试图控制事件,这一点和华盛顿在各种不利因素中依然能从战略高度上做出战争的应对并坚持到底有些相似。而林肯的对手,南方军队的罗伯特•E •李在道德上的高贵也为人称道,但是这道德居然成为了他的缺点。他过于谦虚谨慎,以至于在战争中失去了许多克敌制胜的出手机会。历史或许并没有我们想象的吝啬,并不是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倾轧,就像失败的李,依旧得以被一个出色的历史学家列入英雄的行列。李和林肯都没有留下什么遗言,约翰逊说,“度过了这样的一生之后,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本书的出色之处全在于约翰逊的思想之美妙文采之绚烂,不足之处在于有些地方翻译之后,句子的主语不清楚了。由于英文文法和汉语文法的差异,几个人物出现在一个句子里,要将英文很好地转化为汉语并且保持逻辑和主语的清晰,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当下的时代还需要英雄吗?我觉得是要的。在生活日益被娱乐节目填充的时代大背景,在我们忙碌于房子车子的时间表里,抽出一点时间与那些伟大的灵魂交谈,可以给我们继续前进的力量,继续对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理想的向往。即使我们不能成为英雄,我们也可以一点点战胜自己的软弱和庸俗,赢得那么一点点英雄的华彩。
《英雄》读后感(四):遗憾啊,梦露没有遇到维特根斯坦!
玛丽莲·梦露有着悲惨的童年和少年,几乎没有受到过任何实际教育,这一份巨大的空缺让她渴望更多的“文化”。当女演员简·拉塞尔建议她:“工作完以后为何不来跟我们一起读读《圣经》?”她的回答是:“我自己有书读,弗洛伊德。”摄影师曾经拍下她入神地捧读《尤利西斯》的照片,那不是作秀,梦露是个虔诚的读者,刻薄地说,一个“伪知识分子”。正是因此,她不大愿意和男演员接近,而另一个方面,“任何一个心不在焉的教授都有机会”。这也就说明了她的第三次婚姻:剧作家阿瑟·米勒,别人看来的“不搭”,从她的心理需求上看,合适。写到这里,保罗·约翰逊俏皮地补了一句:“她没遇到维特根斯坦实在是天大的遗憾。”
从严格意义上讲,保罗·约翰逊不能算“历史学家”、但却是杰出的“历史作家”。1928年出生于英国曼彻斯特,父亲从事艺术教育。约翰逊从小接受耶稣会的教育,大学上的牛津莫德林学院,导师之一是著名史学家泰勒。毕业后加入英王皇家步兵团、随后是皇家教育团,驻扎在直布罗陀。此后他在巴黎从事新闻记者职业,政治立场左倾。1955年回到伦敦,受雇于《新政治家》,在1969年巴黎学生运动时曾对学生采取赞同的态度。后来,约翰逊的立场逐渐转向保守的右翼,到70年代后期他成为撒切尔夫人最亲近的顾问之一,并为其捉刀撰写一些演讲稿。作为支持保守党的著名知识分子,约翰逊一直是个活跃的政治人物,反共,2006年获得乔治·布什颁发的总统自由勋章。从50年代开始,约翰逊就是个勤奋而多产的作者,差不多以每年一至两部的速度出版历史、时政、艺术、宗教类著作。从80年代开始,他的专栏文章遍及英美媒体,包括《观察家》、《每日邮报》、《每日电讯报》、《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等等。在英语世界的风头之健,大约可以与西蒙·沙玛和尼尔·弗格森三足鼎立。
约翰逊自述说,自1954年开始给《新政治家》写“个人档案”,短小的传记性随笔就深深吸引了他,事实、评论、性格分析、钢笔肖像画(大约受父亲影响,约翰逊是个业余画家)、还有大量轶事,这种混合风格结合了历史、新闻、评论与艺术,恰是他的所长。半个世纪以来,他写了上百篇这样的随笔,但从未收录成册。直到1988年,《知识分子》出版,《纽约时报》书评说:“约翰逊揭露了这些伟大思想家干过的所有缺德事,读来很有趣。”此书招致的欢迎和抵触同样热烈。到2006年他出版《大师》和2007年出版《英雄》,老读者们对那一部炸弹般的《知识分子》依然记忆犹新。
算起来,在约翰逊作为畅销历史书作者的生涯中,他为之独立作传的人物就包括了亨利三世、伊利莎白一世、拿破仑、华盛顿、丘吉尔、达尔文,外加他写过英国人的历史、爱尔兰人的历史、犹太人的历史、埃及的历史、文艺复兴的历史、天主教的历史,因此写这本《英雄》直如探囊取物。《英雄》作为一部传记性随笔的结集,写了13章,收入30个人物,大部分是“合传”,在一章里容纳二人、三人、四人乃至五人。
有一些传主入选“英雄”席位当毫无争议,比如参孙、大卫、亚历山大大帝、尤里乌斯·凯撒、华盛顿、纳尔逊、惠灵顿、林肯、李将军、丘吉尔和戴高乐。如果从和平主义的视野看,很多战争英雄,也可以视为战争罪犯,“崇拜英勇的杀人者自有其危险”,约翰逊深明这一点,经常要跳出来理性批判一下。可是归根结蒂,“主要的标准是公众的裁决,而裁决是武断的、怪异的、往往毫无理性(又反复无常),这点让此事有点尖酸的况味。”没办法,大众还是最钟爱“战争英雄”,当然,从民族主义的角度说,一个民族的英雄或许是另一个民族的罪人,比如法国人和英国人看待拿破仑——在这个至关重要的问题上,约翰逊绝没有冒英国人之大不韪。
约翰逊的个性体现为,除了大众公认,他也勇敢地夹带个人私货,还振振有词地辩护说自己“尽可能以宽泛的概念来界定英雄人物,事实上,只要某一个人被一个理性甚至是非理性的人长期不懈地热烈拥戴为英雄,他就是英雄。在这本文集里,我放入了一两个我个人认为的男女英雄,因为我认为个人癖好在英雄崇拜中合情合理。”——那些希望看到英雄史观或者英雄理论的读者难免失望,这里只有“形象”,没有“抽象”。值得一提的是,约翰逊有些怕老婆,又长期有个情人,在本书中倒是很女权主义,女性占了快一半,比如犹太先知底波拉和女英雄朱迪斯、不列颠女英雄布迪卡、诗人艾米丽·狄金森、书信作家简·威尔斯·卡莱尔、女演员梅·韦斯特和玛丽莲·梦露、首相撒切尔夫人、乃至《每日电讯报》的老板夫人帕梅拉·贝瑞。
通读本书总会被一个个跳将出来的“我”所打断,因此我相信,如果耐心把约翰逊忍不住与传主们“套近乎”的地方一一列出来,一定会发现这部书几乎就是他私人的“万神殿”,甚至悄悄地,贯通了一部他的个人历史。他爱八卦别人,我也来这样扒一下吧:
第一章:底波拉、朱迪斯、参孙和大卫。约翰逊言及一系列的艺术作品,一系列的著名博物馆,暗嵌着他自己的艺术生涯——他还写了一部《艺术的历史》呢。重点大约是这里:“我与大卫生活在一起,我伦敦家中的暖房里,大卫脚踩巨人头颅的雕像——韦罗基奥一个青铜雕塑的复制品占据主要位置”。而温室外的花园里,还有仿制的多纳泰罗的大卫像。
第二章:亚历山大大帝和尤里乌斯·凯撒。20世纪30年代,约翰逊用《高卢战记》第一卷第一章开始研习拉丁文。印象最深的是凯撒的最后遗言:“还有你,布鲁图?”又,他学过十年拉丁文八年希腊文,对此二位定是熟悉异常。
第四章:亨利五世与圣女贞德。约翰逊在牛津大学读本科时,女王学院正对圣埃德蒙厅的部分是向外突出的,因为那里一度有亨利五世的寝室。“如果我必须选一位英格兰历史上无污点的英雄,那么这个人就是亨利五世。”那位法国女英雄呢?约翰逊嘲讽法国人不把贞德当回事儿,倒是英国人萧伯纳的杰作《圣女贞德》感人至深。
第五章:莫尔、格雷夫人、苏格兰玛丽、伊利莎白一世、雷利爵士。约翰逊服兵役时,伦敦塔是皇家火枪团的总部,“我还记得与长官们在阴森的塔墙内共进晚餐的情景”,因此写写伦敦塔关押过的四个著名囚犯,题中应有之义,然后捎上一个未在伦敦塔关押过的(苏格兰玛丽一世),就是简明的都铎王朝史,英国人很少有拒绝写这个王朝的意志力。
第六章:华盛顿、纳尔逊、惠灵顿。约翰逊在英国军队做办公室实习生的时候,司令官告诉他:“留心那些小个子将军”。于是,他写了1.91米的华盛顿,1.62米的纳尔逊,介于二者之间的惠灵顿。
第八章:林肯与李。1994年,约翰逊在一份拍卖目录上看到林肯写给路易斯安那州州长的一封信,含蓄地建议该州给予有色人种选举权。约翰逊认为,这封信“很好地揭示了林肯含蓄、敏感和直觉的一面”,外加林肯型的妙语。
第九章:维特根斯坦。1947年,约翰逊18岁,是牛津大学莫德林学院的一名本科生。在一个导师出席的晚餐场合,同桌的人向他耳语,“那是维特根斯特”,“我之前从未听说过这个名字,但我是个前途有望的小伙子,因此我说:‘天哪!’”
第十章:帕梅拉·贝瑞女士,《每日电讯报》集团老板的夫人。约翰逊显然是她的高级宴会的成员,有机会接受她的恭维:“她对我说:‘有人说到看不见的手了?’‘是的,亚当·斯密在《国富论》里。’‘噢,好呀,亲爱的,你真是什么都知道。’”
第十一章:丘吉尔与戴高乐。丘吉尔没有联系上。但是戴高乐,约翰逊写了一次新闻发布会,戴高乐说:“对我来说,欧洲是但丁、歌德和夏多布里昂的欧洲。”约翰逊不失时机地提问:“莎士比亚呢?我的将军?”“戴高乐极度厌恶地朝我飞了一眼,然后暂停了一下,想了想,用他纪念碑式地耸肩给了一个经典的表示:是,莎士比亚也是。”
第十三章:里根、撒切尔与约翰·保罗二世。有关里根:“我们第一次相见时,他紧张地看了一眼总是装在他左手口袋的提词卡,说,‘保罗,再次见到你真好。’”“第二次,他跟我在一组新闻摄影师面前握手(我至今还有这张照片),低声对我说:‘别看我,看镜头’。”有关撒切尔夫人,他们在牛津时就认识,当她当选为保守党主席一年以后,约翰逊与她同时出席一次会议,约翰逊以身当箭牌,不让吹来的风影响撒切尔夫人的完美发型。他帮助撒切尔夫人准备演讲稿,为了纠正撒切尔夫人打桩机一样的语音“试着上点演说课”。他还亲耳听到一些关键性的名言,包括:“我喜欢统治”。关于约翰·保罗二世,约翰逊第一次瞥见他是在他将要进入推选他的秘密会议时,“作为教皇候选人被指给我看的”。后来保罗当选为教皇,来坎特伯雷向圣托马斯·贝克特的圣祠致敬,约翰逊也在现场。
所以说,这些人物之所以得以入选此书,除了自身有英雄素质——独立的头脑、果断行动、坚持不懈的能力、以及最重要的、勇气——还需要与约翰逊本人有着某种“个人关系”。相比于全书中时时出现的颠覆性爆料,这一点也颇能说明约翰逊本人的“勇气”。
至于我本人,并不是一直喜欢这个“左撇子、红头发、英国天主教徒、反共主义者”,但是偏偏他的一句话令我有知音之叹,因此不拿稿费地打了这么多字:
他确信,“最后一位伟大的画家是约翰·辛格·萨金特,卒于1925年,此后艺术史上的20世纪是个令人沮丧的世纪,未来的人们回头看我们时,会认为我们都是疯子。”
戛然而止。
关灯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