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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人称单数读后感10篇

2018-07-14 04:52:01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第一人称单数读后感10篇

  《第一人称单数》是一本由(英)威廉·萨默塞特·毛姆著作,译林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36.8,页数:268,特精心网络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第一人称单数》读后感(一):冷漠旁观

  贞洁:扑面而来的“我”对女性的某种不喜的情绪,在这篇里面随处可循。或用先扬后抑,或直白嘲讽坦白说,身为女性,倒觉得说的一针见血。也许保持理智会很痛苦,甚至不近人情,但情感用事往往会走向可悲可控地步

  故事还是一个有趣的故事,人物也相当鲜活。题名的贞洁一说讽喻感极强,当然也代表作者观点。一个上了年纪女人,当获得年轻男人猛烈追求时,彷佛就忘记了现实,只记得那种热烈感受;而丝毫不清楚年轻男子不过是出于虚荣肉体,以及寂寞作祟罢了。同样的情况男女位置倒换一下,就截然不同。中年的男子配年轻的女子。中年男子当然也有忘乎所以的那种情感体会,更多的却是征服荣誉感,而年轻女子不是真爱就是金钱至上了。这样一比较,男女的表现差异显得多么有趣。故事“我”是赞同婚内肉体精神出轨玩一下,然后玩好后再回归家庭就好了,比起贞洁的想要抛弃一切纯精神出轨要聪明的多。这就是男性思维。不可否认,在这种年纪这种状态下追求所谓真爱,是成本巨大的,因为真爱还不是独角戏,要保持两个人一致。所以大部分情况就是又不是真爱,又傻傻的活在了幻想里。如果故事中年女人稍微现实一点,故事也就按照“我”期望的脚本出演了。

  整整一打:这一篇维持并且递增了“我”对女性无言的嘲讽,写得深刻,入骨。虽然我很反感这样露骨的描写单身女性,但心底里,又有一个声音表示赞同。其实有时候女人并不在乎男人是否真的长相翩翩,聪明幽默赚钱,女人在意的就是对方关心体贴和所谓的爱。至于愿意花光自己积蓄这一点,正如现今被重婚的女性一样,她们贪婪,一方面享受男人的关怀备至,一方面又幻想男人多金专一,随后就没有脑子思考其他了。这么血淋林的说出来真是满身不舒服。单身女性的寂寞,虚荣以及渴望爱促成了这样的现实。于是最后凑成了一打。我特别想提的另外一点是作者的语言描写,虽然大部分相当直白,有些却用的相当巧妙,细细品味,别有妙处。例如本篇中“那一排排的出租房屋就像是一些邋里邋遢的老处女在苦等着永远不会露面的情人”很值得玩味。另外集齐一打先生的话“我虽然非常喜欢吃羊身上最好的那块肉,但这块烤肉如果已经冰凉了就没有味道了。”男性就能这么实际的看待情爱。或许简单的看中容貌确实非常省事

  人性难测:这是一个男人活在幻想里的故事。幻想心爱的女神完美无暇,最后发现女神原来是和想象完全不一样,还兼具毫无道德,堕落的行为不以为然态度,瞬间幻灭,万念俱灰。正如书中的那句“我对她的爱燃烧了那么多年,然而在瞬间就死掉了。我现在只要想到她就感到恐怖。”作为读者,我是喜闻乐见,并且幸灾乐祸的。毕竟这样的男人小说中不多见,难得描述男人直白的愚蠢。盲目的爱一个人而不真正深究其本质,其实有点好笑。这就像你只爱对方的优点,没注意过对方还有缺点,以为是没有的。可是却没想过优点是谁都爱的,不差你一个的。所以你的爱并没有特别之处,至少对于对方而言是这样的。因此,我还是会认同包容对方的缺点,甚至觉得可爱,这样的爱才能够加真实,对于对方而言才是独一份的。这样才能使双方契合,维持很久。当你看到了别人看不到的她,而她也愿意在你面前展现人前不会展现的一面,才会真正得到她的爱。反之就很有可能流于表面,以痛苦万分收场的。其实人性并没有那么难测,只是你闭着眼去看了,那么看到的自然是你自己想象的样子,而非真实。当然话说回来,比起奥赛罗来说,这也不算是个悲剧了。毕竟奥牵扯到了可怕嫉妒心和彼此间的信任,又是另一个话题了。

  简:如果硬要给作者的小说们定义悲喜,我想这篇算的上是个喜剧,虽然有些荒诞不真实。但是坦白说简整个人物给人的感觉竟然是非舒服的。关于她的故事重点不在于老少恋,而在于人是否需要披上一层华丽的皮。简会认为她始终是那样的人,惹人发笑,具有幽默感不过是说了实话。而作为她那位小丈夫,则是很早就发现了她这一点,通过改变她的外表,让她从默默无闻成为了人人喜爱。简能成为无价之宝原因在于她能一语破的,就像她描述她的弟媳:“也许是你看待一件事情时只看到了表面现象一句话就描摹了一个人。这确实是可怕的,也是对人有致命吸引力的。但是,话说回来,没有外表这层皮,人们没有机会去发现到简的内在。这个故事是这样的巧合,又是这样的不可思议。还是用莎翁这句话作为结语:“岁月带不走她的容颜年华不能使她老去。”这也是每个女人所希翼的。

  异国他乡: 并不是太了解犹太人风格。但是这种整个故事基调和这一家子犹太人的感受却很能理解。因为太多中国人也面临这样的问题了,移民变成华裔,为自己成为他国人孜孜不倦一辈辈努力着。似乎把所有的学像了就能成为其中一员,但就这个故事而言,在英国人眼里,这一家子依旧是犹太人,而且骨子里透出来的犹太基因潜移默化,不知不觉。而且你会发现,还是哪里人嫁娶哪里人。洗了两三代,最后还是以本来的习性自杀了。这就是本篇异国他乡的解读。我倾向认为没必要逼自己舍弃原本东西,因为有些与生俱来,并不是后天想改变就能改变的了的,另外真正的尊重从来不会是建立在舍弃自身伪装而来的。

  灵机一动:看到这一篇时,我已经没有盎然的兴致了。看完也觉得失望,作者的写作风格有些千篇一律似曾相识感。看多了就感觉索然无味了。人物似乎都是相似模式。这一篇最大的噱头就是以成功女作家畅销小说起头,吊足了胃口,然后又是勾勒出一个婚内出轨,最后毅然决然和小三幸福快乐在一起,原配也没倒霉反而成名的皆大欢喜的故事。尽管现实也许就是这样,但小说未免还是有凉薄感。而整个故事以第一人称来写的感受有种特别冷漠的旁观者姿态

  《第一人称单数》读后感(二):严重审美疲劳

  去年从《作家笔记》始集中看了一些毛姆,除了有些新意另类的描写马基雅弗利的历史小说《过去与现在》,其他很多故事基本都是套路叙述方式都似曾相识,看起来可以一目十行。在《巴尔扎克对毛姆的影响》篇中,已对他受巴尔扎克影响的叙述方式等方面找了一些明显的例证。

  偶尔心绪不静阅读状态不佳读不进其他费脑的又随意拾起一本来看,目的在于调节放松、消遣、娱乐下,这不也正是毛姆宣称写作的目的吗,说一本小说的生命期是90天。还是更喜欢严肃的契诃夫、莫泊桑,不过这样比较对毛姆也不太公平。然而8分多的豆瓣评分完全是虚高,其实也就5、6分才算不失公允。

  依旧有巴尔扎克影响的影子若隐若现,如叙述方式,人物外貌和家庭内部装饰描写,但给人严重掺水的感觉,每个故事无甚深意,啰嗦且有拼凑之嫌,主题一再重复人生厌,是圈钱的吧,跟如今国产电影一样?

  每个故事都是故事中人讲述,巴尔扎克及莫泊桑的叙述手法都被毛姆用滥了,真是毫不客气的“拿来主义”。依旧是第一人称的“我”不厌其烦东奔西走串起故事情节,时不时地来个立刻消失“不在现场证明”,再见时又是个出人意料结果。拉几个人就凑成一篇小说?看《马来故事集》时就有这样感觉,觉得是《流水线小说生产者毛姆》,虽然马来这个东南亚的热带故事背景对我还是有点吸引力

  比如《异国他乡》,写了想融入英国主流社会掩耳盗铃地掩饰自己犹太人身份的一家,可惜基因是无法改变的,不知如今美籍华裔之类的移民会否有同样的境遇,一味地想成为自己本来不是的人。犹太人家庭妥协采取给儿子两年试用期来检验是否真有艺术天赋,跟巴尔扎克初出道时家庭给试用期让他扑腾一下的场景不是一模一样?又是拼凑且更啰嗦。人物跟拉里还是如出一辙

  有两篇都提到身份高贵的人跟仆人在一起。 《人性难测》和《灵机一动》。一个是心目中高贵的女神竟跟二等男仆在一起,一个是离开艺术家妻子跟女厨娘私奔。又是出人意料的脱离常规离经叛道,毛姆的最拿手

  毛姆爱写婚外情三角关系,还爱写老妻少夫,真够八卦俗套的。如中篇《剧院风情》及这本的短篇《简》,不厚道地猜是毛姆自己喜欢年轻人缘故吧,他是多么渴望永葆青春啊。如在《异国他乡》中:

一个老家伙想要一辈子都当男孩,想要与男孩们混在一起;想要说服自己,认为他们能把自己视为同龄人而接纳,那他就太可笑了。

  如果有读者从这本开始接触毛姆,大概还觉得挺津津有味,读多了的读者则味同嚼蜡,弃。消遣一下尚可,反正多是上流社会宴会啊什么的,按如今的说法,毛姆首先是一个热爱奢华上流社会各种享受的生活家,实用主义者,无他。

  总结出两点个人感觉:1,小说里的人基本都是无性别。2. 小说里的家庭成员关系都很怪异父母子女之间,夫妻之间。

  《第一人称单数》读后感(三):枕边故事朗读者毛姆叔叔

  2016.4已阅

  《贞洁》

  刚开始挺羡慕查理和马热丽的关系 她总会迁就 但是爱情的巨轮真的是说沉就沉 错把性饥渴当作爱情真是可怕

  《整整一打》

  有些喜欢旧时英国古板的生活方式 重婚男玩的就是套路 集齐十二个妻子可以召唤神龙 确实 对女人对爱的态度描述很到位

  《人性难测》

  卡罗瑟斯对贝蒂的爱是深是长 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 感情是两个人的事 一厢情愿的感情就让它沉沦吧

  《简》

  奇妙的老少恋 年龄不是距离 不说了 我要去幼儿园找我的对象

  《异国他乡》

  梦想是梦想 总有人号称追梦 却不量力而行 多少漂泊在北上广的年轻人耗费自己的时间在一些不可能的事情上 说的好听情怀 难听点说就是装逼

  《灵机一动》

  不太喜欢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 有点强势 最后阿伯特和厨娘在一起挺好的 不是磨得血肉淋漓变得圆滑的我和同样圆滑的你契合 而是我的每个棱角温柔都能恰好与你的骄傲和示弱完美契合

  《第一人称单数》读后感(四):人性难测

  这部短篇小说集我居然看了两遍,第一遍的时候感觉非常好,不过没过多久就忘光了,于是又看了一遍,感觉已大不如前。

  六个短篇讲的都是婚姻家庭的故事,如果非要硬生生的给它们加一个统一的主题的话,我觉得可以用其中一篇的篇名来概括,那就是:人性难测。

  世人对婚姻家庭的想象一般来说还是比较容易刻板印象的,无非是一些老掉牙风流韵事、夫妻相看两厌又凑合在一起等等,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坏,就那么着吧,等到年龄足够了,会发现年轻时纠结的那些忠诚、谁爱谁多一点、匹配、道德约束等都不值一提,活着并且开心重要,如果有这么一个人让你有这种感觉,你不会去苛求他非要做一个圣人不可的。

  见多识广又对人性深刻了解的毛姆在这一领域是很有发言权的。所以你其实是不大容易看到他在谴责谁,或者赞扬谁,或许会有温和讽刺,但一定没有尖刻嘲笑世俗的道德标准在这里并不适用,毛姆是在用一个经历世事后以宽容眼光打量尘世中人的智者口吻向我们讲述这些故事的,人性难测,何妨宽容平和的看待这些男男女女呢。

  《贞洁》的故事非常具有现代性,而且给我们提供了一个解决方案,在和谐的婚姻关系里如果一个人受不了诱惑,那么就去出轨好了,肉体的满足是很容易的,但精神上的和谐难求,倘若为了身体的贞洁而去破坏和精神谐的婚姻简直愚蠢死了。《整整一打》则更像现在的某些社会新闻了,一个吃软饭的骗子到处欺骗略有资财的老女人,还自诩给了她们追求的感觉以及在教堂举行的婚礼,简直不要脸到了极点,但是还是有人心甘情愿上当,就像前一阵很火的那个女德班,那些女人未必不知道丁璇这种人讲的都是狗屎,但却也是救命稻草一根,面对这种现象你要怎么说呢,骗子可恶,被欺骗者愚蠢,但就是有愿打愿挨的人存在。《人性难测》算是对直男的嘲笑了。为什么你风度翩翩、颇有社会地位财富,而且几十年如一日付出真心,仍然得不到心爱的女人?这女人居然还委身于一个万般不如你的底层人士,简直有毛病。所以啊,人性难测,世事并不总是遵循标准规则,别人心里想什么,想要什么,你根本就不可能知道。就像直男癌眼里女人只想要自由却不要安全保障完全难以理解,但是人心就是这么复杂。《简》就更有趣了,一个二十来岁的小青年去追求一个四十多岁的老女人,所有人都以为他是图她的财富,但所有人都错了,他只是爱她的聪明和独一无二,最后是老女人抛弃了小鲜肉,让小鲜肉大为伤心心悦诚服。所以见多识广是很有必要的,这一点对当今的我们更有启发。《异国他乡》讲了一个毛姆惯常爱讲的主题,年轻人为了艺术抛弃优渥的生活,由于有《月亮与六便士》、《刀锋》,此故事显得相当无聊,不表。《灵机一动》对附庸风雅的文学界人士大大讽刺了一番。这些文艺圈里的人自以为高雅高贵,瞧不上凡世俗物,却不知道供养自己的正是这些不登大雅之堂的东西,你的侃侃而论在别人那里味同嚼蜡,所以文艺沙龙的男主人带着厨娘一起私奔了。不过毛姆也没有过于嘲笑自己的同类,女主人仍然保持了她的骨气以及作为文学家的傲气,强扭的瓜不甜,既然不是一路人,就没有必要非在一起了。

  这部集子里最不喜欢的一篇就是《异国他乡》,与其它几篇有点格格不入,主题也因为写了太多遍而显得乏味。其它几篇则相对统一,这些故事放到今天也完全不过失。虽然作者的道德评价是温和而多元的,但是仍然能从中读出一点教诲的意味,那就是要做一个明智的人,不要做轻率之事。

  《第一人称单数》读后感(五):毛姆叔叔为什么有魅力

  翻开毛姆叔叔的短篇小说,每则开头,他都是啰啰唆唆拉拉杂杂地讲着与故事无关的废话,许久才切入正题,身为他的脑残粉都忍不住想吐槽了,这是篇幅有限的短篇小说啊。好在正题的叙述也扣人心弦,讲故事的高手就有这样的本事一边骗着稿费,一边不影响读者的阅读心情,姑且把他人物背景过长的铺陈当作酒吧长谈的开篇,耐心听他讲下去吧。

  六个短篇里,有两则收录在同是译林出版的《毛姆短篇小说选集》里,重读一遍,属于英式小品风格,因为毛姆叔叔的文章可读性强,也未觉生厌。故事无外分为两类,或是为爱情,或是为理想,也有两者兼而有之,离经叛道不走寻常路,也不被世俗看好,结果分崩离析(是的,毛姆不写励志故事)。没有对人心的深入观察是写不出这样的剧情的,他是这样冷静,就像你头脑发热的时候用嘲弄和不屑唤醒你的人,很可能唤不醒你只会招你讨厌,但事后回想起来又觉得他把一切都看透了。

  总结一下为什么毛姆叔叔这么啰嗦,还是受众广泛,至少我还是乐此不疲逐行翻看,换作是雨果这种砖头式的废话,早就一目十行跳过去了。

  首先是基于一种窥视心理。毛姆的故事很多都是有身份的家庭的风流韵事,叙述者作为一个旁观者充分发扬八卦精神刨根问底,他交游的那些当事人的朋友不是一支烟一杯酒就倾诉欲爆棚的损友,就是和当事人感情错综暗流涌动的八卦主妇,总能把内中隐情抽丝剥茧(当然,这本来就是毛姆叔叔编排好的,不说破谜底他才忍不住)。

  其次是猎奇心理。剧情中总包含一些难登大雅之堂或者要被世俗讥诮的点,偷情啦私奔啦重婚啦通通不在话下。不反叛不逃脱就变成流水账了,人物个性的彰显都要仰赖于此。像《异国他乡》这种年轻人追求艺术理想血气方刚的行为本来也属常见,作者觉得给他一个扭曲的种族观念的家庭还不够,还得加上一个染血的结尾才够劲,真的是为可读性考虑至深的良心作家啊。

  再者是意料之外的结局(不过读多了推理小说,这种程度的意外也算不得意外)。一般而言,尤其是在感情世界中,往往旁观者清,以第三人称叙述的好处就是可以随心所欲发表评论,旁观者也都控制不住好为人师的冲动,明里暗里都要评头论足一番。如《贞洁》里面马热丽出轨、《简》里面主人公嫁给小她27岁的丈夫之类的,不论真情假意的朋友都难免要劝上几句,甚至是预言一下他们的未来。通常来讲,预言的结果都算正确,预言的细节跟真相相反或是风马牛不相及,读者诸君自然也有自己的判断,如此紧锣密鼓追踪剧情,想根据自己的推断寻求印证,也就进入到剧情中了。

  最后,就是读者的自我满足。鉴于毛姆这种旁观者半对半错的预言,读者或部分支持,或完全反对(一般读者都知道小说结局不会和剧中人预言的一模一样,多少会有点揣测吧),等到剧情发展到底,读者或多或少觉得自己猜出了结局,真是观察细微,洞察人心啊,掩卷非常满足。

  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稿费既足,可读性又强,有意无意地取悦了读者,毛姆叔叔才是最大的赢家。但那或许也是毛姆叔叔始终被认为是二流作家的原因所在,没有猎奇,没有骇俗,琐碎小事中体察人心,平淡生活绝佳的代入和感悟,才算是某些人心目中真正的大师级文学功底。

  ——乙未年读毛姆《第一人称单数》

  《第一人称单数》读后感(六):为他人着想的善良

  我写了几百字的书评,手抖一下,便全部丢失了。但是真的觉得这本书值得推荐,所以就重新发挥吧。

  读 这本书的感觉,要上一次读他的的《卡塔丽娜》要好很多,嗯,首先,这本书的故事讲诉的力度很够,另外故事中的波折设定的很巧妙。

  但是最重要的、也是最吸引我的是,我仿佛终于找到了一个说话虽然跑题但是依然吸引我继续阅读的作者,怎么说这个跑题呢,或许并不是跑题,因为这本书是第一人称的方式书写的,难免在叙述一段别人的故事的时候,说说一些其他的。

  但是反而这种给人随意感的叙述口吻,让我觉得这个作者与人很亲近。至少,如果现实中真遇到这样一个人,我想他肯定很吸引我,因为你在听他讲故事的时候,真的有一种好像从来没有听过故事的感觉。

  就好像走进一场寒冷的冬季,然后偶然被一个陌生人邀请在暖炉前喝茶聊天,虽然萍水相逢,但是你听这个陌生人说话的时候,却出奇地有一种亲切感,好像是遇见了那个你多年没见的邻居,然后听他讲些这些年发生在他身边的故事,并且讲诉的内容,虽然看似与你没有任何关系,但是从人性和心理的角度来考虑,这些故事中所包含的东西,好像又与你那么密切,即使真的和你没有任何关系,但是在很大程度上,他描述的那个人,你也会觉得很熟悉,好像你身边的他,或者她。

  并且在这个讲诉的途中,他还会突然停下来,做些什么,如捯饬一些炉火,给茶壶添点儿茶,然后又不紧不慢地继续说刚才没有讲完的故事,整个讲诉与“聆听”的过程,氛围很随合轻松。

  对于故事,在结尾的时候,总给我一种很惊讶的感觉,虽然有些情节我预先能够预料到,并且结局也是如我想象那般发生,但是还是避免不了一场令人清醒的冲击,为什么呢,?因为毛姆爷爷就是毛姆爷爷,不按常理出牌呀,如其中一个故事,小伙子希望破灭,有自杀倾向,然后毛姆爷爷在最后确实给安排的结局是开枪自杀,但是这种情感,毛姆爷爷确实这样处理的

  “乔治没有去散步。也许是他想起了狩猎季节即将开始,于是走进来机械库。他开始清洗他母亲在他二十岁生日时送他的那把枪。自打他到德国以后,这支枪就再也没人使用过,突然,一声枪响把仆人们吓了一跳。他急忙奔向机械库,发现乔治躺在地上,子弹从他的心脏部位穿过,显然这支枪上的子弹是上了膛,乔治摆弄这支枪时,不小心走了火,正好射中他自己。人们经常可以在报纸上看到这类消息。”

  看看,这情绪处理的多么不按常理。

  对于毛姆爷爷把乔治自杀的事件,按一场意外事故来处理,我之后也理解了,

  是因为毛姆爷爷说“我想,人真是个奇怪的动物,他们生活在这个冷漠而充满敌意的世界上的时间这么短暂,怎么会费尽心思去给自己造成如此之大的痛苦呢?”

  对,这个世界已经那么残酷冷漠了,那么在给读者讲诉这个悲伤的结局的时候,就不要那么令人心碎了,把一切的社会罪恶根源导致的悲剧,都归结于一场意外事故吧,至少这样,这个世界上的阳光就还会懂得温暖。

  想起民谣歌手大冰书中的一句话“文化用四句话来表达 就是:根植于内心的修养,无需提醒的自觉,以约束为前提的自由,为他人着想的善良。”

  最后一句 "为他人着想的善良” 我想,对于一个文学创作者来说,真的很重要。虽然大冰和毛姆爷爷之间风马牛不相及,但是他们对文学中”为他人着想的善良“方面的理解,让我找到了他们的共性,也是一个文化传播者应有的品质。

  但是可惜的是,现在很多文艺工作者,在这一点儿,虽懂却难以赋于实践。

  所以,单凭这一点儿,我喜欢毛姆爷爷故事,更喜欢毛姆爷爷讲诉的口吻。

  《第一人称单数》读后感(七):文人都不爱买书啊

  毛姆两次在这本书里面不无感叹的说到,那些广受文学评论家好评的书籍都卖得很差,因为文人们比起花钱去买书,更喜欢不花钱看书。虽然自己身为一个“文人”,但他对于“文化圈”里这种装腔作势、自以为了不起的骄傲又充满了不屑,这在《灵机一动》里表现得最为明显。

  福雷斯特夫人的书受到文艺圈的赞扬,她自己因此也在文化圈有了很高的地位。但是不管是她的书,还是她的生活,都像是漂浮在空中一样,远离真正的生活。出版她的书只能赚取名声而无法赚钱——她的书卖不出去。她依靠丈夫生活,表面上尊重丈夫并维护其尊严,但暗地里又看不起他。但在她生活中她最看不起的丈夫,却又让她写出了她最受欢迎的书,换言之,让她能够赚钱的书。但她却告诉别人这是她自己的灵感,没有提起丈夫一句。

  毛姆是一个重视实际生活甚于生活中那些虚荣的意志的人。还记得在《马来故事集》中有一个短篇叫《天涯海角》,殖民地的长官劝解妻子出轨的种植园主,原谅妻子并与其好好生活。或者在《圣诞假日》中原谅了卡斯汀洋。虽然痛苦,但因为对妻子还存在着爱,比起为了面子或者自己的“尊严”,选择给予妻子支持并原谅妻子,他们最终过得更加幸福。在这本短篇小说集里的第一篇《贞洁》,就讲了一个相反的例子,为了在婚姻期间保持对丈夫的忠诚,最终葬送了丈夫的性命。道德、尊严都给不了人幸福。另外一个例子,在《人性难测》中按照自己的性情生活,在那个各阶级之间界限分明的时代,和仆人一直维持着请人关系的交际花女王倒是过得很自在幸福。

  说到幸福,这本小说集里还有另外一个有趣的故事《整整一打》,和12个女子结婚的重婚贩,声称自己让每一个妻子们都过得非常幸福,而自己也非常享受婚姻生活。而那些妻子们,大多数也都认为自己在婚姻期间很幸福,并愿意这位重婚犯回到自己身边。那么幸福是什么呢,是为你买礼物的一份心意,是对你的认同。,是即便你已经青春不再,也依然把你当作宝贝,捧在手心上。也许真如这个重婚犯所说的,因为这一段幸福又充满的经历,值得付出所有的财产呢!

  啊,人生的体验是多么重要!

  最后再说《简》,毛姆真是塑造了太多可爱的女子,简也是其中一个,五十多岁的她带着财产嫁给了一个小她27岁的男人,并愿意为他尝试着改变。最终吸引到一个自己爱的男人后,又与年轻的丈夫离婚嫁给了自己爱的人。并及时离开了这个让她成为最有名的派对女王的地方。最聪明的女子大概就是这样,抓住每一个让自己过得更幸福的机会,不理会周围的人对自己的看法。

  生活,生活真是太重要了,以至于任何不能让自己过得更好的意志都应该抛弃啊。

  《第一人称单数》读后感(八):颇具幽默的老年爱情

  读到第三篇的时候,我猛然发现这本书写的会不会全是关于中老年人的爱情生活,事实证明,除了《异国他乡》一篇外,其余篇目全是,这是一种颇具玩味的巧合。毛姆塑造人物的技法已然相当卓越,每一篇的主角个性都令我印象深刻。 先来说说《贞洁》一篇,查理尽管长相平平,却有一个年轻的妻子,虽然岁数相差悬殊但也幸福快乐。直到他的妻子——马热丽在44岁时认识了青年莫顿。莫顿不风趣幽默甚至毫无吸引人的特质,看似不会擦出火花的两个人,竟然暗生情愫。显然,没人会觉得这是正经的恋情,甚至当查理认识到这是个事实的时候,也认为他的妻子是一时激情罢了,完全是一个玩笑。而查理对年轻的马热丽比之马热丽对年轻的莫顿,这耐人寻味的对比,莫不是一种有趣的揶揄吗?女人,总是会被那个让她原本波澜不惊的生活中泛起一丝波浪的人所吸引,不可自拔。当她的丈夫逝世的时候,原本以为迎接来的将会是与恋人厮守一生的期盼,等来的却是他不置可否的心意。人心的变化之快真是难料啊,当他回归往日的生活之时,那一时的热浪也渐渐归附于大海的平静潮水之中。 《整整一打》的故事非常之精彩,即使在掩卷之后,重婚者莫蒂默的形象还是如此深刻,就这样老处女波切斯特小姐成为了他凑成一打的最后一位妻子。就是这样一个荒唐的重婚罪对于他而言却是不可思议的欲加之罪。人物的个性色彩非常鲜明,甚至讨喜。以至于当我们站在道德层面上批判此人之余,仍会觉得他也有可爱之处。 在《人性难测》里刻画了一位神秘的遗孀贝蒂,风韵犹存、不失魅力,卡罗瑟斯把贝蒂捧上了神坛般的女神位置,尽管屡次求婚失败,却仍自以为他必定会是她的最后选择,因为放眼船上的周围人,他比任何一个人都要耀眼。颇为讽刺的是,最后他却发现她和那个不起眼的司机私通。实在是一场好戏。男人有时候就是这么的自负,却不知女人内心真正想要的是什么。 我非常喜欢简这一人物。托尔夫人自认为比简更加高贵优雅,在她看来,已步入年老的简与她年轻的丈夫不会走到最后,正如托尔夫人所料,的确如此,但简把她年轻的丈夫甩了却是我们的意料之外。在《简》这一段故事里,我为毛姆的风趣感到由衷的欣赏。他很擅长营造一种滑稽的画风,这由简前后形象的差距可以明显体会到。简看似不如托尔夫人高明,却活得更潇洒,乐得自在,这样一个有魅力的女人生活中真是少见。诚然,女人的价值在于自身,而不是依附于男人之上,女人可以决定自己嫁给任何人,只为自己的快乐与自由。 《异国他乡》的少年经过多年的努力,不顾家人的反对,只梦想成为钢琴家。在最后评判的那一天,当知道即使他用一千年的也成为不了钢琴家时,他选择了开枪自杀,没有人知道是否是枪支走火,但是在我这个读者眼中看来,也许前者的答案更令我信服。在现实中,对于有抱负的人来说,完成梦想莫过于一桩美事,但,万一这条路是错的呢?没有人会给我们答案,所有人都告诉我们要加油,即使跌倒也要努力爬起来,但,万一,我错了呢?如果没有天赋,如果一位物理学家永远成为不了爱因斯坦,你会选择告诉他放弃还是加油?放弃之后,除了成为物理学家这一伟大的人物之外,他又该作何选择? 在《灵机一动》中,我们不难发现,文学之于上流社会来说,俨然是一种必备的社交利器,女主角福雷斯特夫人才华横溢,但写的小说只带来了名声却毫无利益可言,而在她的丈夫阿伯特眼里,美食才是他的热爱。在这里面有两层颇具戏剧色彩的情节:第一是当同样热爱美食的厨娘选择离开的时候,阿伯特竟也追随她而去。他受够了文学,受够了一切的矫揉造作,受够了毫无意义的熏陶,受够了妻子的无趣社交。他只爱美食,而福雷斯特夫人却从不知道。反思现在的恋人之间,我们从不曾互相了解,从不曾互相理解,我们只是不断给予却忘记问彼此的需求;另一层,便是一向对文学充满敬爱之情的福雷斯特夫人,阿伯特与厨娘建议她写推理小说,当然她同样也没想到他们都喜欢推理小说。虽然她犹豫这会为她带来翻涌的抨击之声,最后却仍决定创作推理小说。可以看出她认为写推理小说虽有损她的名誉,但是为了利益她还是选择了。不知道在文学圈里,推理小说的地位是不是也有一丝微妙? 不可否认,毛姆确实在编故事这一能力非常上出色,每一篇的可读性都很高。读罢全书,叹服他的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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