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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种起源的读后感10篇

2018-07-24 04:34:01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物种起源的读后感10篇

  《物种起源》是一本由[英] 达尔文著作,译林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5.00元,页数:399,特精心网络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物种起源》读后感(一):《物种起源》又有新中文译本

  转载《中国科学报》 (2013-11-29 第14版 读书)

  作者:洪蔚

  近日,译林出版社“译林人文精选”丛书推出《物种起源》新的中文译本。该译本与时下通行的《物种起源》中译本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版本选择

  在1859年至1872年间,《物种起源》一书总共出了六版。其中第一版与第二版相隔只有一个半月。在其后的12年间陆续出版的四个版本中,达尔文作了大量的修改,以至于第六版的篇幅比第一、二两版多出了三分之一。

  根据该书的译者苗德岁介绍,达尔文在后四个版本的修订过程中,为了回应时代人的批评,作了连篇累牍的答复,甚至是“违心”的妥协,以至于越来越偏离原先的立场

  因此,苗德岁没有选用在20世纪前80年通行的、大多中文译本选择的第六版,而是选用了牛津大学出版社“牛津世界经典丛书”采用的第二版。

  在谈到第二版与第六版的区别时,苗德岁表示:“现在看来,限于当时的认识水平,当时对他的批评很多是错误的,而他的答复往往也是错误的。结果,新增的很多零乱线索内容完全破坏了他第一、二版的构思精巧、立论之缜密、申辩之有力、行文之顺畅文字之凝练。”

  在2009年达尔文诞生200周年、《物种起源》问世150周年之际,江苏南京凤凰传媒集团旗下的译林出版社,经古生物学家、中国科学院院士周忠和推荐,约请美国堪萨斯大学古生物学家苗德岁,重新翻译《物种起源》。

  苗德岁是1978年“文革”后首批考入中科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研究生,1982年赴美留学取得博士学位后,在美国高校工作至今。

  对《物种起源》的最新中译本,周忠和对记者作出了这样的评价:从语言上说,苗德岁的中、英文功底都非常出色,而且对英美文化有很深的了解;从科学性上说,进化论建立的主要基石地质学和生物学的知识理论作为古生物学家,地质学、生物学是苗德岁倾注多年的领域,再加上译者花费了很多时间精力来翻译此书,因此,这本《物质起源》的新译本,无论从语言水平,从科学性上说,都堪称国内目前最好的译本。

  译者在功能对等的原则下,除了在词汇和语义上寻求双语间的对等之外,更注重译文原著风格文体的对等,因此,新译本《物种起源》在忠实原文同时,极少佶屈聱牙的西式句子

  《物种起源》读后感(二):达尔文与无限猴子定理

  Ⅰ.书评正文 ——————————————分割线—————————————— 无限猴子定理指出:假设有无限只猴子在无限时间里随机打字,那么,它们能打出所有可能的文章。 在现实世界,既没有无限只猴子,也没有无限的时间,更没有无限空间保留猴子们随意输入的所有结果。 因此,现实中的无限猴子定理更类似于:(依靠繁殖)数量众多近乎无限的猴子,在漫长近乎无限的时间里随机打字,每时每刻,它们输入的内容受到筛选和累积的双重作用——不符合筛选规则的内容被删除,符合筛选的内容留下并成为猴子继续随机输入的基础。随着这种随机输入、筛选、累积过程的不断深入,猴子们能够卓有成效地打出符合筛选要求的大量以至于近乎所有可能结果。 许多现实事物演变的背后似乎都暗藏着这种改良版无限猴子定理的力量,例如,生物演化与学术进步: 在生物演化中,DNA的复制性带来了数量繁多生命,这些数量繁多的生命类似于数量众多的猴子;DNA复制的不完美性带来了生命间微小差异,这些多种多样的随机差异近似于猴子们的随机输入;由于外部环境有限,生命体的随机变异同样受到筛选、累积的双重作用(自然选择)——不利于生存(包括繁殖)的变异被淘汰,有利于生存(包括繁殖)的变异得到保存,并经遗传继续发展。随着随机变异、自然选择筛选、累积的不断进行,最终,与猴子们能够打出符合筛选要求的大量可能结果相似,生物也能演化出符合自然选择的多种匪夷所思完善表现形式。 例如,仅仅通过演化,蜜蜂就完美地建造出了最适合自然选择的消耗最少蜂蜡容纳最多蜂蜜的蜂房。 在学术进步中,拥有繁殖能力的人类近似于数量众多的猴子;他们提出的百花齐放思想,则类似于猴子们的随机输入;由于真理的可检验性,人们提出的丰富想法同样受到筛选、累积的双重作用——不符合真理标准的思想被舍弃,符合真理要求的思想得以保存,并经后人学习思考继续发展。随着思想绽放实践验证筛选、学习思考累积的不断递进,最终,也与猴子们能够打出符合筛选要求的近乎所有可能结果相似,人类也能够作出符合真理标准的多种惊世骇俗严谨的理论篇章。 正如,仅仅经由学术进步,达尔文就创作出了符合真理要求的传世经典《物种起源》。 现实版无限猴子定理的力量不仅体现在它能够演化出完美的蜂房、经典的《物种起源》,它的可怕之处更在于,无论猴子们输入什么,最终结果早已注定;无论哪只猴子多么的天赋异禀,推进了多么海量的内容,对最终结果而言,多它一个不多,少它一个不少。即便没有这只猴子,终究也会有其他猴子输入同样的内容。 在《物种起源》一书中,发现自然选择规律的达尔文就曾猜测,即便没有蜜蜂,假以时日,正在演化的墨西哥蜂仍可能建造出同样完美的蜂房。 而对于达尔文本人来说,更是如此。他在1837年结束环球航行之后,带着收集的大量材料回到英国,开始潜心研究、创作和完善《物种起源》的内容。二十多年后,在达尔文仍在修订《物种起源》时,一个叫华莱士的年轻人给达尔文带来了巨大困扰。他在给达尔文的一封信中,比较系统地阐述了自己对物种起源的理解。这些理解不仅与达尔文的想法十分相似,甚至连使用的一些术语都与达尔文正在撰写的书目中的部分章节标题完全一致。最终,达尔文与华莱士联合宣布他们的发现,在1858年7月1日的林奈学会上,他们的论文被一同发表。换言之,即便没有达尔文,假以时日,华莱士也可能作出同样的学术篇章。在这里,并不是说达尔文的成就不够伟大,只是,事物演化的规律必然如此。 达尔文发现了与现实版无限猴子定理相差无几的物种演化规律,从此,人类关于生命道理疑惑得以解答。然而,在随后的时间里,两个更加尖锐问题开始凸显: 1.从演化规律看,无论猴子输入什么,结果早已注定。但从猴子的角度看,无论筛选规则是什么,演化规律都给不了它们希望输入内容的答案。因此,即便达尔文发现了生命演化的规律,有关生命意义的解答,仍需我们每个人自己去追寻。 2.在发现演化规律后,上帝仍然未被“杀死”。演化之初,甚至演化之前,猴子、时间、空间、规则是被何以创造,又或是何以从无到有诞生。对于这个浩瀚世界的终极答案,我们仍一无所知。 ——————————————分割线—————————————— Ⅱ.本书精简笔记 一、人工选择的推论 1.未知的变异规则: 家养动物、栽培植物变种、亚种间具有显著的差异。 关于差异的产生原因,主要有两种猜测:1.外界环境的直接作用;2.习性的用进废退。 若将变异归因于环境直接作用,则无法解释,在完全相同生活条件下,同一果实生出的树苗以及同一窝里下出的幼仔,有时候相互间差异极大;若将变异归因于习性的作用,则只能解释部分微小变化,无法解释更为显著的差异。 因此,达尔文认为,一些轻微变化可以归因于习性、生活条件的作用。除此之外,仍有重要的变异规则尚未明了。 2.重要多样的可遗传变异: 一些非常罕见偏差,既出现于亲代,又重现于子代。这种显而易见的遗传返祖现象正是随后达尔文推理出人工选择、自然选择的基础。 “任何不遗传的变异,对于我们来说,皆无关紧要。但是,对于能够遗传的结构上的差异,则其无论是轻微的,或是在生理上相当重要的,它们的数量和多样性却都是无穷尽的”。 达尔文在此凸显了可遗传变异的重要性与多样性,为后文的推论埋下了伏笔。 3. 家养动物不可能都起源于不同祖先: 家养动物间的性状差异远大于自然条件下动物间的性状差异。 若假设造成此现象的原因在于人类家养动物具有强烈的遗传变异倾向,则未开化的人类根本无法知道动物的变异性并据此来做出选择,故此假设不能成立。 若假设造成此现象的原因在于人类的家养动物都是起源于不同的祖先物种,则按此假设,仅在欧洲一处,就应当至少生活着二十多个物种的野牛,二十几个物种的野绵羊,故此假设也不太可能。 若假设造成此现象的原因在于杂交导致,则根据试验的结果,杂交无法形成稳定的性状差异,故此假设也站不住阵脚。 综上所述,达尔文认为,家养动物不可能都起源于不同的祖先物种,造成它们间显著性状差异的原因仍待推敲。 4. 所有家养鸽种均起源于岩鸽与其地理亚种: 家鸽有短面翻飞鸽、英国信鸽、侏儒鸽、凸胸鸽、浮羽鸽、喇叭鸽、扇尾鸽等多个品种,每个品种间差异巨大。 博物学家认为这些鸽子都是从岩鸽传衍下来的。而且,关于这些鸽子的一些事实,也值得注意:岩鸽是石板青色的,尾部白色,尾端有一深色横带,翅膀上有两条黑带。一些半驯化了的品种和一些显然是真正的野生品种,翅上除有两条黑带之外,还分布着黑色的花斑。这几种斑、带,并不同时出现在全科的任何其他的鸽种身上。在任何一个家养品种里,只要是彻底驯养好了的鸽子,所有上述斑、带,甚至外尾羽的白边,均能发育完善。此外,这些鸽子两两均能产生能育杂种,杂种后代也很容易获得这些岩鸽的性状。 由于像信鸽、翻飞鸽、凸胸鸽和扇尾鸽这样差异巨大的不同动物,产生的杂种很难有能育的。由于人类不可能曾使七个或八个假定的鸽种,在家养状态自由地繁殖,且全然未见于野生状态。 据此,达尔文推测,我们所有家养的鸽种都是从岩鸽及其地理亚种传衍下来的。 为支持上述观点,达尔文举出支持事例:第一,已发现野生岩鸽能在欧洲和印度被驯化,而且它们在习性和很多结构特点上,跟所有的家养品种一致。第二,虽然英国信鸽或短面翻飞鸽在某些性状上与岩鸽大相径庭,然而,把这些变种的几个亚品种加以比较,尤其是把从远方带来的亚品种加以比较的话,我们即可在结构差异的两极之间连成一条几近完整系列。 5.同一物种的家养族群是由于人工选择导致性状分异: 在外界环境、习性无法解释同样起源于岩鸽的信鸽、翻飞鸽、凸胸鸽和扇尾鸽之间的巨大差异的情况下,达尔文作出假设:“差异产生的关键在于人类的积累选择的力量——自然给予了连续的变异,人类在对己有用的某些方向上积累了这些变异。” 人工选择完美地解释出了家养生物间显著差异的形成原因、家养动物性状差异远大于自然动物性状差异的现象原因以及同一物种下不同家养品种的形成过程。 为进一步支持人工选择的论点,达尔文举例如下:植物培育者每次栽培,都会清除掉那些偏离适当标准植株的种子;动物养殖者也是如此,不会粗心大意到允许最劣的动物去繁殖的地步普通鹅莓在培育者选择栽培后,大小稳步增长经过类似的选择过程并通过细心的训练,英国跑马的整个体格在速度身材方面,都已超过了其祖先阿拉伯马;经由一系列无意识的选择,巴克利先生和伯吉斯先生所养的两群莱斯特绵羊已经差异巨大,以至于从它们的外貌上看,简直像极其不同的变种。 二、生存斗争 1.自然条件下,生存斗争无处不在: 在自然环境,所有生物都有着高速繁增的倾向。无数记录实例表明,各种动物在自然状态下若遇上两三季有利的环境的话,其数目便会有惊人的增长。 大象被认为是生殖最慢的动物,按照它可能的最低自然增长速率“每对大象从三十岁开始生育,一直生育到九十岁,其间共计产出三对雌雄小象”做计算。则仅仅只需五百年的时间,大象的数量就能从雌雄一对增长到近一千五百万只。 自然环境资源有限,无法支撑几何比率增加的动物个体。由于产生的个体数超过可能存活的个体数,故生存斗争必定无处不在,不是同种的此个体与彼个体之争,便是与异种的个体间作斗争,抑或与生活的环境条件作斗争。(此处表述的“生存斗争”具有广义与隐喻的意义。它包含着一生物对另一生物的依存关系,而且更重要的是,也包含着不仅是个体生命的维系,而且是其能否成功传宗接代。) 2.复杂的生存斗争实例: 自然界充斥着环环相扣、层层交织的生存斗争。同一地方势必相互斗争的生物之间,其彼此消长以及相互关系,是何等的复杂与出乎所料。 例如,在斯代福特郡,同样性质的一片荒地,仅仅将其中的一部分打围、开垦,种上苏格兰冷杉,种植部分相对荒地就会产生极为显著的变化。不但种植部分植物的比例会完全改变,且有十二个不见于荒地的植物种类在种植区繁盛,甚至有六种未曾见于荒地的食虫鸟,开始在种植区内经常光顾。 又如,在一些村庄与小镇,仅仅是由于猫类数量相对城市更多,就会使得田鼠数量相对城市大幅减少,进而导致野蜂与野蜂窝数量相对城市大幅增多。 也如,在巴拉圭,当地的食虫鸟类通过捕食控制着蝇类的数量,而蝇类又通过在脐中产卵的方式抑制着牛、马的数量。因此,倘若巴拉圭的某些食虫的鸟类增加了,蝇类就会减少,牛、马便会呈野生状态成群结队地游荡。 3.同类型斗争通常最为激烈、高度多样性能支撑最大数量生物: 同种的不同个体、同属的不同物种在习性和体质方面,通常具有一些相似性,故当它们彼此间遭遇竞争时,它们之间的斗争,一般要比不同种的不同个体、不同属的不同物种之间的斗争更为激烈。 例如,把几个小麦变种播在一起,再把它们的种子混播在一起,其中最适于该地土壤或气候的、或者繁殖力最强的变种,便会战胜其他变种,产出更多的种子,结果不消几年,便会取代其他的变种而一枝独秀。 又如,近来一种燕子在美国一些地方扩展了,致使另一种燕子的数量减少。 也如,近来在苏格兰一些地方,檞鸫的增多,造成了歌鸫的减少。而在俄罗斯,自亚洲的小蟑螂入境后,到处驱逐同属的亚洲大蟑螂。 同样的道理,习性、体质方面差异巨大的不同类型生物,它们之间的斗争,一般要比同类型生物之间的斗争较为缓和,这就使得在自然界中,高度的构造多样性能支撑最大数量的生物。 例如,在一块土地上仅播种同一物种的草,而在另一块相似的土地上播种若干不同属的草的话,那么,后者便可以由此收获更多的干草。 也如,在两块同样大小的土地上,一块只播种一个小麦变种,而另一块则混杂地播种几个不同的小麦变种,那么,后者便能够由此收获更多的小麦。 三、自然选择 1.自然选择: 在自然环境,由于生存斗争的无处不在,任何物种个体的任何微小变异,倘若对该物种的个体有利,这一变异就会倾向于使得这个个体得以保存,随后这一变异通常会遗传给后代,其后代也因此有了更好的存活机会。 达尔文把这种自然条件下微小(倘若有用的)变异被保存累积的原理称为“自然选择”,以昭示它与人工选择的关系。并作出表述:“人类利用选择,确实能产生异乎寻常的结果,且能令各种生物适应于有益人类的各种用途。但是,自然选择的蓄势待发、随时行动的力量更加强大,它无比优越于人类微弱的努力,宛若天工之胜于雕琢。” 2.性选择: 性选择并不依赖于生存斗争,而是依赖于雄性之间为了占有雌性而进行的斗争,其结果并非是败者而亡,而是败者少留或不留后代。 性选择并不像自然选择那么严酷无情,一般情况下,胜利依靠的不是在自然选择中相当重要的体格强壮,而是雄性所独有的特种武器。无角的雄鹿或无腿距的公鸡,留下后代的机会便很少。性选择,通过总是让胜者得以繁殖,笃定赋予了雄性的特种特征。 达尔文相信,当任何动物的雌雄双方具有相同的一般生活习性,却有着不同的构造、颜色或装饰时,这些差异虽不能全部归因于性选择,但也主要是由性选择造成的。 3.性状分异: 自然选择保存对物种个体有利的微小变异,生存斗争同类竞争最为激烈,两者共同作用的结果即是性状分异——同类中变异更完善的生物会逐步淘汰掉完善程度较低的中间环节生物,最终导致留存的变异生物有着相对原物种巨大的性状差异。 譬如,假定有三个绵羊变种,一种适应于广大的山区,一种适应于比较狭小的丘陵,第三种适应于广阔的平原。由于平原、山区的生活环境更为宽广,变异的物种个体更多,自然选择在改善品种上要更快些,最终,改善更完善的平原、山地绵羊倾向于取代改善较少的丘陵绵羊。 四、自然选择的难点解答 1.过渡类型何以难见: 达尔文认为,过渡类型难见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一、一些现在连续的区域当年可能处于隔离状态,中间地带的缺失导致难以产生较为明显的过渡类型;二、当两个变种形成于一片连续地域的两个不同地方时,常会有一个适合生存于中间地带的中间变种形成,但出于性状分异,两个不同地方完善类型的产生通常使得中间地带的过渡类型趋于灭绝;三、地质记录的不完善,使得本来就难见的过渡类型生物其化石更加罕见。 2.完美的器官、特殊的习性何以产生: 完美的器官、特殊的习性,若是相信它们能够通过自然选择而形成的话,足以让任何人感到头晕目眩。然而,无论何种完美器官、特殊习性,只要我们了解了有一长串不同复杂性的各级过渡阶段、且每一阶段对生物本身皆有裨益的话,那么,在变化着的生活条件下,通过自然选择而获得任何可以想象到的完善程度,这在逻辑上并非是不可能的。 在完美器官方面,眼睛如何完善形成一直是一个难以解答的问题。然而,当我们放眼于节肢动物,我们就能发现一些过渡类型,譬如在某些甲壳类中,存在着双角膜,内面的一个分成很多小眼,在每一个小眼中有一个晶状体形状的隆起。在另一些甲壳类中,一些色素层包围着只有排除侧光束方能恰当工作的晶锥体。鉴于这些现生生物的数目与已灭绝类型的数目相比是如此的渺小,那么,就不难相信,自然选择能把一件被色素层包围着的和被透明膜遮盖着的一条视神经的简单装置,改变成为节肢动物的任何成员所具有的那么完善的视觉器官。 在特殊习性方面,许多难以解释的特殊习性背后,同样存在着明显的中间阶段实例。例如,在陆生食肉动物转变成水生习性动物方面,水貂正是一个鲜明的中间实例:水貂的脚生有蹼,它的毛皮、短腿以及尾巴的形状,都与水獭相似。水貂夏天入水依靠捕鱼为食,但在漫长的冬季,它便离开冰冻的水体,像其他臭鼬类一样,捕食鼠类及其他陆生生物。这种鲜明的中间阶段实例,同样让我们相信,特殊习性通过自然选择形成并非不太可能。 3.奇妙本能何以产生: 蜜蜂依靠本能建造的蜂房,构造精巧至极,达到了耗用最少蜂蜡,容纳最大可能蜂蜜的效果。要解释蜜蜂奇妙的筑巢本能是何以通过自然选择产生,同样十分困难。然而,若我们放眼于其他蜂类的相似本能,一切便会一目了然。 在极完善的蜜蜂筑巢本能与极简单的土蜂筑巢本能之间,有着正在完善的墨西哥蜂的筑巢本能。墨西哥蜂能营造几近规则的圆柱形蜡质蜂房,这些蜂房总是被建造成相互靠近的程度。在蜂房靠近得倾向于交叉的情况下,墨西哥蜂会将其间的蜡壁营造得完全平坦避免交插或穿通。当一个蜂房与其他三个蜂房相接时,由于其球形大小几近相等,故在此情形下,往往且必然是三个平面连成一个角锥体。由于相接蜂房之间的平面壁并不是双层,所以显然墨西哥蜂能采用这种营造方式省蜡。 达尔文猜想,倘若墨西哥蜂以某一特定的间距营造其球状蜂房,而且造成同样大小,并将其对称地排列成双层,那么,最终结构大概如同蜜蜂的蜂巢一样完美。达尔文将自己的这个想法致信于剑桥的几何学家米勒教授,米勒教授研究后告知达尔文他的这种猜想是完全正确的。因此,达尔文认为,由于倘若墨西哥蜂能把其蜂房造得比目前更为靠近些,并且在任何方面都比目前更为规整些,这将会对它有利,所以,随着自然选择的累积,假以时日,墨西哥蜂或许也能筑造出像蜜蜂那样完善的蜂巢。 五、谱系分类 自然选择和性状分异的共同力量可以使得同一祖先的生物演化出多个后代物种,因此,达尔文判断,谱系分类是对生物而言最恰当的分类方法。而对于谱系分类,达尔文认为,只有当性状揭示了世系传衍时,方在分类上具有真正的重要性。 在自然选择普遍累积着与生存密切相关的特殊习性变异的情况下,可以作为一般规律的是,体制结构的任何部分与特殊习性关联愈少,则其在分类上就愈加重要。譬如,欧文认为生殖器官作为与动物的习性和食物最不相关的器官,能够非常清晰地显示真正的亲缘关系。也如,达尔文认为植物的生殖器官连同它的产物——种子,在分类上十分重要。 发育不全或萎缩的器官经常是揭示世系传衍的显著线索,因此,这种器官无疑在分类上通常有着极高的价值。例如,幼小反刍类上颌中的残留牙齿以及腿部某些退化的骨骼,在显示反刍类与厚皮类之间有着密切的亲缘关系上,是极为有用的。也如,布朗曾经极力坚持,禾本科草类的残迹小花的位置,在分类上极端重要。 大多数动物在胚胎时期无需自行活动维持生计,因此,动物胚胎的变异普遍未受到或较少受到自然选择的累积。出于这种规律,动物胚胎在大多数情况下,在揭示世袭传衍的分类上具有巨大作用。例如,灵缇犬与斗牛犬虽看起来大不相同,但其实它们是亲缘关系很近的不同变种,它们幼崽之间的差异量远未达到成体间的差异量。也如,驾车马与赛跑马亲缘关系很近但看起来差别巨大,它们幼崽之间的差异同样远少于成体间的差异。

  《物种起源》读后感(三):书是好书;只是翻译太差

  收到书以后,先看了序言和译后记,很感动,因为作者的文笔确实不错,也很符合我的语言习惯。于是迫不及待地看正文,结果很失望。虽然作者极力想去模仿达尔文那个年代的语言风格(译后记中称为“原著的古风”),而且我不否认这种风格也有很多人喜欢,但显然译者并没能很好地做到这一点。另外,这部译著也存在译文的语序没有按照中文的语言习惯进行前后调整的问题,这也是众多英译汉著作的通病。这让我想起一个成语:邯郸学步。英语学多了,反倒不会说中国话了。至于其中的缘由,该有很多。虽然很感动作者选择第二版作为译著的蓝本,我也觉得这样做很好,但作为文化交流,是否应该更注重思想的清晰表达?如果这本译著也能出第二版,希望可以翻得更好。

  《物种起源》读后感(四):别让孤陋和误解蒙住双眼——谈《物种起源》编辑体会

  最初接到《物种起源》的编辑任务时,心中不是没有疑问的:“这本毫无新鲜感的‘老书’,国内有那么多译本,还有必要重新出版吗?”当获悉该书是我们的副社长和其他编辑人员几经周折,终于请到著名的古生物学家苗德岁执笔翻译时,我的疑问更是加深了。然而在经过一系列编辑、宣传,以及衍生工作之后,我不禁感叹当时的自己竟如此功利地看待这大有潜力可挖的经典著作,当真是“未受过高等教育”的愚人呀!

  对国内的很多读者而言,苗德岁这个名字或许相当陌生。但他在国内外的古生物学界,却是赫赫有名:他是唯一获得古脊椎动物学界的最高奖——“北美古脊椎动物学会罗美尔奖”的亚裔。由于苗德岁本人是古生物学专家,又是一位资深的中英文编辑,所以《物种起源》的编辑工作进展得可谓异常顺利。更多的时候,我这位“责编”只是像小学生听苗先生“上课”,在他的指点下进行工作,并时不时地为自己的孤陋和误解而羞赧。

  第一课是“版本研究”。众所周知,《物种起源》在国内已经有了诸多译本,多是以原文第六版,即达尔文生前的最后一版为母本的。那么再重译一次,该选择哪个版本呢?为了解答这个问题,苗先生在动笔翻译前,做了大量的“版本学”研究工作,最终选择了从未被国内翻译引进的原文第二版。这样做的原因是:达尔文生前由于其“四惧”——宗教迫害、与人争论、夫妻不睦、财产安全,以及当时的科学局限,不得不在《物种起源》出版后一遍遍地修改自己的观点,不断地做出妥协和退让。以致到了第六版,虽然书的内容比第一版增加了四分之一,但其观点却变得支离破碎,甚至出现了不小的倒退,其中最主要的一点便是对“造物主之神力”的承认。相比之下,与初版相隔一个多月面世的第二版不仅改动极少,而且修订了第一版的不少拼写和印刷错误,反倒更能诠释达尔文原本的思想。

  第二课是解释“世人对达尔文的误解”。在编辑苗先生的译稿时,我发现有很多重要的概念,苗先生的译法与我们熟知的说法相异,例如“进化”被译为“演化”,著名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变成了毫无煽动性的“自然选择”。我原以为这种变化只是苗先生对文字的雕琢,却没想到,站在科学的角度,这里面可是大有文章:“进化”是单行道,朝着更高的方向变化;而“演化”是多条线发散进行的,有利的演化存活下来,不利的演化则死亡消失。至于,“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则根本不是达尔文的观点,他只提出了“自然选择”。虽然从第五版开始,达尔文引用了斯宾塞的“适者生存”一语,但“他对此却是不无警戒的,还感到非常后悔”。当《物种起源》传到中国后,由于清末国势积弱,为了救亡图存,译者严复又加上了“物竞天择,优胜劣败”这八个字,将纯粹适用于生物界的达尔文主义引入了社会学的范畴——这便是国人对他的另一大误解了。

  如果说前两课是苗先生以生物学家的身份,对我这个因“跨行”而两眼一抹黑的编辑进行科普的话,那么这第三课,苗先生却实打实地以一位老编辑的身份告诉我,编辑工作容不得半点“想当然”。在《物种起源》的第十一章中,达尔文讲到了种子是如何被鸟类从一个大陆带到另一个大陆上的:鸟类吞下的谷粒在未进入砂囊之前,先存储在嗉囊之中,它们在迁徙的途中被猛禽撕裂,嗉囊中的谷粒便落在了途经的大陆上。看稿时,我见“嗉囊”一词反复出现,而“砂囊”则只出现了一次,便想当然地将“砂囊”统一改成了“嗉囊”。这一处误改被苗先生敏锐地发现,他不仅指出了我的错误,还详细地讲解了鸟类消化的原理。他说,凭借多年的编辑经验,可以猜到我为何会这样改,但是科学容不得半点偏差,若不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下笔改动之前一定要多查多问,否则将会“差之毫厘,谬以千里”。羞愧如我,怎能不将这一课牢牢记在心上呢?

  译林版《物种起源》面世之后,收获了生物学界和读者的诸多好评,并且很快加印。作为责编,我不敢居功,亦不敢掠美,唯有钦佩前辈的眼光,以及苗先生的博学和严谨。唯一可以自喜的,通过编辑该书,学会了不要让孤陋和误解蒙住编辑的双眼,也让自己又朝“杂家”和“合格编辑”的目标更进了一步。

  《物种起源》读后感(五):译到精时堪称奇——评译林版《物种起源》 by 周忠和

  2009年是达尔文诞辰200周年、《物种起源》面世150周年。2012年10月,英国《新科学家》杂志公布了最具国际影响力的十大科普书籍的评选结果,《物种起源》排名第一,并被称为“有史以来最重要的思想”。《物种起源》问世以来,印行了无数次,翻译成30多种语言,可见其传播之普遍、影响之深远。尽管时隔150多年,对我们来说,《物种起源》远非只是一部可以束之高阁、仅供景仰膜拜的科学历史元典,而是一泓能够常读常新、激发科研灵感的源头活水。

  达尔文在“绪论”中写道:“我期望读者会对我论述的准确性给予一定的信任。”今年10月,美国堪萨斯大学古生物学家苗德岁倾力重译的《物种起源》,可谓译到精时堪称奇。

  按严复的“信、达、雅”标准衡量,本译本即便不是满分,恐怕也相去不远。先说“信”,读者会注意到作者不仅纠正了前人误译和漏译的地方,而且对很多微妙的英文词隐义的汉译都处理得恰到好处。再说“达”,达尔文原著中维多利亚英语的长句式很多,但译文中极少佶屈聱牙、冗长的西式句子,读来十分顺畅。至于“雅”,译者把“directly opposite to”译为“南辕北辙”,把“obscure”译成“扑朔迷离”,把“like produces like”译成“龙生龙、凤生凤”,把“There is grandeur in this view of life”译成“生命如是之观,何等壮丽恢宏”,惟妙惟肖。

  本译本不仅是语言译本,更是学术译本。单是译者在书前写的《版本说明》,便反映出他对版本学的研究之深入。译者选择了牛津大学出版社的《牛津世界经典丛书》2008年修订版的《物种起源》第二版为蓝本,以反映20多年来达尔文研究的新潮流。而通行的《物种起源》中译本几乎全是第六版。原耶鲁大学研究生院院长、著名古生物学家和达尔文学者汤姆荪曾说过,如果要举出经典名著中修订本不如初版的例子,《物种起源》就是最好一例。本书译者具有坚实的地理学、生物学基础和广博的人文背景,从版本选择到校正牛津版书中的错误,及至撰写的“译者序”“译后记”“译名刍议”以及少数有节制的译注,均能折射出他的深厚学养。

  先前的《物种起源》中译本,多是三人以上合作完成的。同一本书,多个译者,互相间在文字理解及文体风格上的不尽一致,几乎是不可避免的。而本译本从头到尾给人以阅读的愉悦,读者先读绪论的第一段、再读书末的最后一段,语言风格一脉相承。仅为青年学子学习英文、中文起见,本书也该印行英汉对照的双语版。

  周忠和 《 光明日报 》( 2013年12月24日 13 版)

  《物种起源》读后感(六):On the origin of species.

  花了五个多月的时间,断断续续终于读完本书,理解程度相当于囫囵吞枣,对其中许多思辨言语还不甚理解,需要找时间反复琢磨。

  记得大学室友问过一个问题:为什么说达尔文的自然选择学说的一个不足是“没有对环境条件如何对可遗传变异进行选择作出科学解释”?当时我刚好在看《物种起源》,于是饶有兴致地想回答这一问题。有人说当时还没有遗传和变异的概念,但我发现书中有提到这两个词,于是我反驳达尔文的自然选择学说应该有提出这两个概念,只不过他没有像孟德尔一样发现遗传学规律。这个观点在随后的阅读中得以证实。而我自己的理解是:环境条件是指达尔文说的生活条件。达尔文把自然选择和生活条件作为影响变异的两个不同的原因。他认为变异应当直接归因于自然选择的积累,认为生活条件只起到很小的间接作用,但其实环境对可遗传变异是有重要影响的。这是我自己对于一个问题的思辨过程。但只是我目前的理解。

  全书最后一段让我感受到“生殖”之意义重大,它伴随着遗传变异生长发育,是新生命的开端。

  凝视纷繁的河岸,覆盖着形色色茂盛的植物物,灌木枝头鸟儿鸣啭,各种昆虫飞来飞去,蠕虫爬过湿润的土地;复又沉思:这些精心营造的类型,彼此之间是多么地不同,而又以如此复杂的方式相互依存,却全都出自作用于我们周围的一些法则,这真是饶有趣味。这些法则,采其最广泛之意义,便是伴随着“生殖”的“生长”;几乎包含在生殖之内的“遗传”;由于外部生活条件的间接与直接的作用以及器官使用与不使用所引起的“变异”:“生殖率”如此之高而引起的”“生存斗争”,并从而导致了“自然选择”,造成了“性状分异”以及改进较少的类型的“灭绝”。因此,经过自然界的战争,经过饥荒与死亡,我们所能想象到的最为崇高的产物,即各种高等动物,便接踵而来了。生命及其蕴含之力能,最初由造物主注入到寥寥几个或单个类型之中;当这一行星按照固定的引力法则持续运行之时,无数最美丽与最奇异的类型,即是从如此简单的开端演化而来、并依然在演化之中;生命如是之观,何等壮丽恢弘!

  It is interesting to contemplate an entangled bank, clothed with many plants of many kinds, with birds singing on the bushes, with various insects flitting about, and with worms crawling through the damp earth, and to reflect that these elaborately constructed forms, so different from each other, and dependent on each other in so complex a manner, have all been produced by laws acting around us. These laws, taken in the largest sense, being Growth with Reproduction; Inheritance which is almost implied by reproduction; Variability from the indirect and direct action of the external conditions of life and from use and disuse a Ratio of increase so high as to lead to a struggle for Life,and as a consequence to Natural Selection, entailing Divergence of Character and the Extinction of less-improved forms. Thus from the war of nature,from famine and death, the most exalted object which we are capable of conceiving, namely, the production of the higher animals, directly follows. There is grandeur in this view of life, with its several powers, having been originally breathed into a few forms or into one; and that, whilst this planet has gone cycling on according to the fixed law of gravity, from so simple a beginning endless forms most beautiful and most wonderful have been, and are being, evolved.

  《物种起源》读后感(七):《物种起源》:版本学及其他——苗德岁(zz)

  来源:http://epaper.gmw.cn/zhdsb/html/2014-01/29/nw.D110000zhdsb_20140129_1-09.htm?div=-1

  编者按:译林出版社日前出版由现供职于美国堪萨斯大学自然历史博物馆暨生物多样性研究所的苗德岁教授翻译的《物种起源》。在前不久举行的“新译《物种起源》出版沙龙”上,中科院院士、瑞典皇家科学院外籍院士张弥曼教授,中科院院士、美国科学院外籍院士周忠和教授对这一新译给予了高度评价,苗德岁教授做了精彩发言,讲述了《物种起源》及其新译本背后的故事。作为经典名著,《物种起源》在国内已有很多译本,现在还有必要重译吗?在达尔文生前,《物种起源》总共出版了6版,以前国内均选择最后一版翻译,苗德岁则选择了第二版进行翻译,这是为什么?关于达尔文和《物种起源》,国际上有哪些新的研究进展?苗德岁在对这些问题的回答中传达了很多新信息,现我们整理成文(参考了书中“译者序”等文字),以飨广大读者。

  翻译缘起

  最开始译林出版社的编辑黄颖女士找到周忠和院士,忠和向出版社推荐了我,但我几乎未加思索便婉拒了。为什么呢?因为我知道,翻译《物种起源》将是一件太过艰巨的任务。黄颖是我南大的校友,她很有坚持精神,也很有策略,有一搭没一搭地跟我保持着邮件联系。2010年暑假我去南京地质古生物研究所访问,她提出请我吃顿饭。饭局上还有时任译林出版社人文社科编辑部主任的李瑞华先生(现为译林出版社副社长)。席间,他们也没触及翻译《物种起源》话题,只是希望我有暇时,可以给他们推荐甚或翻译一些国外的好书。几个月后的圣诞节前夕,小黄给我发邮件说,她又找了别的译者,但是感觉译文还是没有达到他们期望的水准。她说,如果世界上有一本书值得翻译的话,还有比《物种起源》更值得你亲自翻译的吗?她又给我戴高帽子,说如果在华语世界有一个能翻译这本书的人,除了苗公您,还能找到谁?高帽子加激将法,让我如何拒绝?我马上回邮件说,就凭你这句话,这活儿我接了。邮件一发出去,我就后悔了,但是你知道电子邮件可以send,但没有un-send键。我只能硬着头皮投入这项工作了。

  伟大的《物种起源》

  我在译序里说:“名著如同名人,对其评头论足者多,而对其亲阅亲知者少。达尔文的《物种起源》便是这一现象的显明例子之一。”据我的观察,即使相关领域的科研人员,也大多无暇通读或精读这部著作。所以我常跟年轻朋友们说,尽管你们现在压力很大,要追踪前沿,要发表文章,但还是要看一些“闲书”,因为这样的阅读在你以后的研究中会给你想象不到的启发和灵感,像《物种起源》这样的名著尤其如此。

  《物种起源》是少数几本可以称得上改变了世界的书,这样的书还有大家熟悉的《圣经》,马克思的《资本论》等等,它是这一级别的名著。《物种起源》发表到现在已经155年了,尽管生物学、地学有很多新的进展,但达尔文所建立的理论框架依然巍然矗立,它经受住了时间的考验。现在的很多学科,像生物地理学、动物行为学、生态学等等,尽管达尔文的时代还没有这些学科的名字,但是达尔文这本书已经为这些学科打下了基础。再过150年,这本书也不会过时。我在翻译和研究的过程中,确实对达尔文崇拜得五体投地。达尔文那时并没有我们今天这样的研究条件和知识基础,他能够写出这样一部伟大的著作,太了不起了。

  为什么选择第二版

  为什么选择第二版为翻译底本呢?达尔文生前,《物种起源》共出版了6个版本,其中第一版和第二版相隔时间很近。按照达尔文本人的说法,第一版是1859年11月24日出版,第二版是1860年1月7日出版;达尔文研究专家派克汉姆查阅了该书出版社的出版记录,则认为第一版是1859年11月26日出版,第二版是1859年12月26日出版。也就是说,第一版和第二版相隔只有一个半月或一个整月的时间。第二版甚至没有经过重新排版,相比第一版的改动也很少。根据派克汉姆的研究,达尔文在第二版中删除了9个句子,新增了30个句子,此外还有一些印刷、标点符号、拼写、语法、措辞等方面错误的更正。在其后十二年间的第三(1861)、第四 (1866)、第五(1866)、第六(1872)版中,尤其是自第四版开始,达尔文为了应对别人的批评,做了大量修改,以至于第六版的篇幅比第一、二版多出了三分之一。正如我在“版本说明”中所写,“限于当时的认识水平,那些对他的批评很多是错误的,而他的答复往往也是错误的”。譬如他越来越求助于拉马克“获得性性状的遗传”的观点,这就偏离了他原先正确的立场。鉴于此,当今的生物学家以及达尔文研究者们,大都垂青与推重第一版;而近二十年来,西方各出版社重新印行的,也多为第一版。然而,牛津大学出版社的“牛津世界经典丛书”的1996年版以及2008年版,却都采用了第二版,理由很简单:与第一版相比,它纠正了一些明显的错讹,但总体上没有什么大的改动。最终,我采用了“牛津世界经典丛书”2008年版为翻译底本。

  也许更好的选择是第一版

  但我现在又稍微有点后悔,也许还是应该翻译第一版。为什么呢?第一版出来一个月(或者一个半月),达尔文就向宗教界做出了妥协,第二版所做的改动就体现了这些妥协。比如说卷首引语(国内其他译本都没有译),第一版里面卷首引语只有第一段和第三段,第二段是第二版加上去的。这段引语出自巴特勒《启示宗教之类比》,其中写道:“……所谓‘自然的’事物则需要或预先假定有一个智能的实体不时地或在预定的时段进行干预,使之保持其特性。”你可以看到,这里有取悦于宗教界的意思。还有全书结尾处写道,“生命及其蕴含之力能,最初由造物主注入到寥寥几个或单个类型之中”,第一版是没有“由造物主”几个字的。另外书中还有一处,引用了宗教人士Charles Kinsley给他的信中的话,说是他注意到达尔文对宗教情感的尊重,这也是第二版新增的。这三处,应该都是违心的让步。所以,原耶鲁大学研究生院院长、著名的达尔文学者Keith Thomason曾在“The American Scientist”的专栏文章中指出:若是在科学经典著作中举出修订版不如初始版本的例子的话,那么《物种起源》便是经典的一例。甚至可以说,《物种起源》的修订是一版不如一版。

  《物种起源》一版不如一版

  为什么说《物种起源》一版不如一版呢?举两个例子。一个是遗传机制问题。达尔文知道有遗传这回事,小孩子生下来像爸爸,这就是遗传,达尔文也知道有变异,但是究竟遗传是怎样进行的,变异又是怎么回事,他不知道,这困惑了他一生。有人向他提出这个问题,他就试图给出自己的回答,并写在了后面各版里,现在看来,这些回答都不正确,可以说毫无意义。

  还有地球年龄问题。著名物理学家开尔文(Lord Calvin)提出,说你讲生物的演变是渐变的,这个过程非常缓慢,地球的年龄有没有提供足够的时间让生物从无到有,并演化成今天这个模样呢?这个问题又让达尔文手忙脚乱,到处找地球年龄方面的证据。开尔文提出地球年龄为一亿年,现在我们都知道,地球年龄远长于此,所以有足够的时间供生物演化。达尔文在这个问题上花费很多笔墨,现在看来也都是多余的。而且,这些增补打乱了第一版结构的严谨,逻辑的缜密,行文的流畅。所以在今天,大家基本上都不看第六版了。

  《物种起源》的语言

  关于《物种起源》的研究一直是学界热点,其中有的研究对其语言特点和文学性有深入讨论。当时写作的时候,达尔文既要考虑要说服科学界的人,又要说服大众,而且当时是科学发展的初期,不像我们现在有很多专业术语,有很多jargons,所以达尔文在书里用的是弥尔顿和莎士比亚的语言,非常典雅。有人说,看到《物种起源》,就看到了Charles Dick-ens的George Eliot 的影子以及George Eliot 的Middlemarch的影子。这就是说他使用的完全是文学语言,非常美。但这个文学语言是维多利亚时期的,对今天的人们来说,并不好懂。

  达尔文的“四怕”

  达尔文的一生有“四怕”。一怕触犯宗教,这也就是为什么他写出来之后,等了20年才发表。第二他很爱他的妻子,他的妻子艾玛是个虔诚的基督教徒,结婚之前,他跟艾玛说不信仰(上帝),艾玛说只要我们相爱就行,但是我们今后不会在天堂相见的,正因为如此,他非常不希望伤及艾玛的宗教情感。第三怕与人论争,不愿陷入旷日持久的论战。第四怕是最莫名其妙的,他一直没有经济安全感。他是富二代,家里极为富有。他让大儿子学金融,让他管家、投资。他稿费也赚了不少。他跟艾玛结婚的时候,艾玛家的陪嫁和他爸爸给他留的钱已经很多,到他去世时,他的家产相当于现在2700万英镑,天文数字。有人说他当时要是雇一个年轻的懂德文的助手的话,就不会一直被遗传和变异法则所困扰,因为那时德国的孟德尔已经搞清楚了遗传的机制,并发表了论文,如果有一个懂德文的助手,也许他就能在生前接触到孟德尔的发现了,可是他连个助手都不请,很抠门儿。

  进化论与宗教的关系

  尽管达尔文的宗教信仰很早就产生了动摇,但是你要注意,达尔文从来没有说过自己是无神论者。他说自己是不可知论者(agnostic)。而且宗教和科学,神学和科学,现在国外大家基本上达到一个共识:它们是属于两个不同的范畴(sphere)的东西。宗教是信仰,科学是科学。引人注目的是,当今英国著名的古生物学家Conway Morris,现在是天主教的科学家代言人。他研究生命起源,现在他相信生命起源是神创的。像诺贝尔奖得主Berkeley等很多一流科学家也都是信教的。进化论与宗教的关系在欧洲不太成问题,但美国的情况有些特殊,美国的原教旨主义者很有势力,很保守,你到欧洲问大家信不信进化论,大家都信进化论,即便他信教,他也相信进化论。美国不一样,美国有33%的人因为宗教原因不信进化论。

  马克思赠书给达尔文遭拒?

  有一个说法,马克思要把《资本论》献给达尔文,但达尔文拒绝了。这是误传。在《物种起源》出版之后,马克思的《资本论》第三卷刚好出版,马克思就签了名送给达尔文,是德文版,这本书现在还在达尔文故居的书橱里。后来,马克思的女婿写了一本书,要献给达尔文,达尔文没理。马克思把书献给达尔文遭拒这个说法流传很广,很多书里都写了这件轶事,但这纯属张冠李戴的误传。

  《物种起源》读后感(八):從長頸鹿開始,但遠沒有結束

  苗德嵗先生在《譯者序》一開篇寫道:「名著如同名人,對其評頭品足者多,而對其親閱親知者少。達爾文及其《物種起源》便是這一現象的顯明例子之一。」這讓我很慚愧。

  長久以來,除了知道人是從「猴子」變來的(這其實不是《物種起源》的直接結論),我對「進化論」的認知差不多等於這個不知從來哪裡聽來的例子——古長勁鹿本來沒有那麼長的脖子,但非洲草原的食物競爭過於激烈,長頸鹿的祖先為了生存轉而採食樹梢上的葉子,脖子終於越變越長,直至變成今天的長頸鹿。——這是「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的明證。

  乍一聽這個例子講得通,但仔細想想反而疑竇叢生:

疑點一:方向的選擇。生存的方式多種,為什麼古長頸鹿選擇了採食樹梢的葉子?為什麼不變成可以食用更多種類的地面植物?為什麼其它的動物沒有跟著這個方向變化? 疑點二:過程與試錯。長頸鹿的脖子變得足夠長,肯定不是一兩代的事情。在長到足以採食樹梢葉子之前,他們吃什麼?如何能生存?如果它們都餓死了,變化如何延續?如果它們在初期仍然採食地面植物,難道在長到足夠高度後,便能突然改食樹葉麼?它們又如何知道長到多長的時候該停止? 疑點三:變化的方案如何在種群間傳遞。即便通過了試錯,它們的脖子成功變成了預期的長度,這套變化方案如何傳遞給其它種群?如何能讓所有的長頸鹿都變成一樣的長度呢?難道所有的長頸鹿都同時參與了之前的變化麼?

  這是我讀《物種起源(The Origin of Species)》的緣起。這些長久困擾我的問題終於得到了澄清,但並非是達爾文在書中直接解答了這些疑問,而是我發現這個長頸鹿例子根本是不對的。這個例子里的理論實際上是法國生物學家拉馬克(Jean-Baptiste Lamarck, 1744-1829)提出的。拉馬克提出的「用進廢退」與「遺傳性獲得」理論對達爾文的學說有很大的影響(尤其在後期),但他對長頸鹿變化原因的解釋與《物種起源》中提出的「兼變傳衍(Descent with modification)」理論卻大相徑庭。

  若按照達爾文的理論,長頸鹿的起源或許可以這樣解釋:遠古的長頸鹿祖先產生了眾多變異了的後代,他們在構造上略有區別,比如有的脖子長,有的脖子短——但需要特別注意的是,並非某一隻脖子50公分長的古長頸鹿突然生出一隻脖子500公分長的幼崽,他們最初的差別應當很小——但比其他動物以及脖子稍短的同類,那些脖子稍微長一點的古長頸鹿逐漸能獲得更大的生存機會(或不限於採食樹葉)。同樣,它們的後代依然會產生眾多變異,其中脖子更長的長頸鹿便逐漸佔據越來越大的優勢,并留存下來,通過超過人類想象力的漫長時間的累積,一直長到今天我們看到的長頸鹿的樣子。(同理,你可以想象,古長頸鹿變異的後代也不僅執著於脖子的長短,它們也可能在其他方面不斷累積變化,終於變成「另一種」動物,不再是長勁鹿了。)

  比較長頸鹿起源的兩種(均不完美的)解釋,或許有助於我們理解接下來要說的達爾文的「兼變傳衍」理論。

  以我極粗淺的理解,「兼變傳衍」(即「生物演化」)理論有幾個基本核心——「變異」、「遺傳」以及「自然選擇(Natural selection)」,其中自然選擇里特別需要注意的是生存競爭(或稱生存鬥爭)。這幾方面共同作用,假之以無比漫長的時間,地球上便由單一生命演變出了種類不可計數的物種,而物種的實質就是變異達到了穩定程度的且積累了足夠的量的變種,至於屬、科等更大的分類則是這些分異之間在質與量上的人為歸納。所以,理論上所有的生命——現生的以及滅絕了的——都可以按照一個譜系進行排列,找到自己的位置,這個譜系就是「生命之樹(Tree of life)」。

生命之樹 Tree of life

  具體而言,所有生物都有變異的傾向,變異可能是偶然發生的,且只會緩慢、持續、不顯著地發生。變異性受到了很多複雜法則的支配——它受生長相關性、器官的使用與不使用,以及周圍物理條件的直接作用所支配。同等重要的是,變異是可以遺傳的。

  另一方面,所有生物皆依幾何級數在高度地繁增,因此生存鬥爭無可避免,自然選擇的力量也在此展現。自然會以有利於該生物為原則,保存、累積并遺傳那些能幫助該生物適應生存競爭的變化,無論是整個體制結構、構造或習性、本能等。自然選擇僅能通過累積些微的、連續的、有利的變異來起作用,它並不能產生巨大或突然的變化,這便是所謂「自然界中無飛躍(Nature non facit saltum)」,該過程所消耗的時間恐怕是超過人類的理解能力的。自然選擇從來不會在一種生物身上產生任何於己為害的變異,也不會以有利其他生物為改變之方向,換句話說,變成別人更美味的食物從來不是自然選擇的方向。另外,與一般的理解或有不同,達爾文認為比起物理條件,如地理、氣候條件、食物等,生物之間的競爭關係是影響自然選擇的更為決定性的因素。

  由於每一種生物都趨於依照幾何級數的繁殖率在數目上過度增長,又由於每一物種的變異了的後代,愈是在習性與構造上更加多樣化,愈有可能在自然經濟組成中攫取更多大為不同的位置,因此自然選擇便經常地趨於保存任何一個物種的最為分異的後代。在漫長的時間中,作為同一物種的各個變種特征的一些微小差異,便趨於擴大為同一個屬的物種特征的較大的差異。新的、改進了的變種,不可避免地要排除并消滅掉較舊的、改進較少的以及中間的變種;因而物種在很大程度上便成為界限確定、區別分明的對象了。這種大的類群不斷增大以及性狀不斷分異的傾向,加之幾乎不可避免的大量滅絕的事件,便解釋所有的生物都是依照類群之下又分類群來排列,所有的類群又都被包括在少數的大綱之內,於是,所有的生物都能按照共同的譜系歸在一起了,並可以推導出現生生物與滅絕了的生物都是從共同祖先傳衍下來的。

  達爾文(Charles Robert Darwin, 1809-1882)在1831至1836年間,隨同英國海軍勘測船小獵犬號(Beagle,亦譯「貝爾格號」)參與了那次著名的環球考察。1839年出版的《小獵犬號航海記(The Voyage of the Beagle)》使得達爾文為人所知,但和傳言不同,他並不是在那次航行期間產生出物種起源理論的。五年航行期間的見聞,使得達爾文對當時主流的物種起源說產生了動搖,但他從一個正統的基督教信仰者轉為一個徹頭徹尾的演化論者,則是在他完成環球考察回到英國兩年後才開始的。

Voyage of the Beagle

  當時絕大多數學者與普通人相信的物種起源說可總結為「特創說」——即物種是固定不變的;(造物主)在同一時間(或不同時間)在不同地點逐個分別地創造了各種生物(且都是為了人類的利益)。你可以發現,其實教會也已經做了不少妥協與改變。因為自從1492年哥倫布發現美洲,大航海把世界各地各種顯然不在諾亞方舟乘客名單上的物種帶回了歐洲,對《聖經》的世界觀造成了衝擊,教會與學者只得不斷「完善」聖經對世界的解釋,及至達爾文的時代,便有了「特創說」。

  達爾文的學說太過驚世駭俗,所以他一直不敢不表。直至1858年,華萊士(Alfred Russel Wallace, 1823-1913)在馬來群島進行有關物種形成的調查文章與達爾文的觀點頗多相似,增強了達爾文對自己學說的信心。於是兩人以共同署名的方式,在1858年的倫敦林奈學會上宣讀了論文,正式發表了有關物種起源的看法。次年,《物種起源》出版。

  從完成環球考察到正式發表學說,中間過去了二十年,可以想象達爾文對自己新學說的忐忑。他下足了功夫研究博物學、地質學、古生物學、生物學、生物地理學、生態學、胚胎學、形態學、分類學等各種知識,并努力蒐集了很多證據,以應對可以預見的辯難。

  《物種起源》這本書基本可以分成兩部分,前一半在闡述「兼變傳衍」的學說(變異、生存鬥爭、自然選擇),而後一大半則是在應對他可能受到的挑战。對達爾文學說的幾個主要的難點在於:

過渡類型。若物種是通過其他物種的極細微的變化逐漸演化而來,那為什麼沒有發現本應該隨處可見的不計其數的過渡類型?為什麼我們見到的自然界是涇渭分明,而非混沌不清的? 特殊習性與構造,極度完善與複雜的器官。一種動物的構造與習性,可能從某種習性與構造與之完全不同的動物變化而成的麼?自然為什麼會產生一些無關緊要的器官,又能演化成如同眼睛那樣精妙複雜的器官? 本能。本能的獲得與改變是否也能通過自然選擇而實現?如蜜蜂造蜂房那樣奇妙的本能。 雜交與生育能力。物種之間雜交的不育性及其後代的不育性,而變種之間雜交時,其能育性則不受損害,這該如何解釋?

  通過達爾文的理論,這些問題都得以合理又巧妙地解釋。尤其針對第一個大難點,他提出了地質記錄的不完整性,以及生物的地理分佈的一些假說,還修正了分類學的很多觀點。總之,如果你讀完這本書,你會對「大膽假設,小心求證」這句話有特別深刻的體會,同時也會為達爾文能把科學論文寫得如此漂亮而擊節叫好!(其實大科學家有不少能寫一手好文章,比如愛因斯坦、楊振寧等等。)

  必須說明的是,生物演化說並不是達爾文獨創的。從《物種起源》的第三版開始,達爾文加入了一篇文章《人們對物種起源認識進程的簡史》,裡面提到了很多曾提出類似觀點的前輩或同時代的學者。其中首推本文提到過的拉馬克,還有早在1795年就提出物種是統一類型的各種蛻變物(degeneration)的聖提雷爾、威爾士博士(Dr. H. C. Wells)、赫伯特牧師(Rev. W. Herbert)、格蘭特教授(Prof. Grant)、以及早在1831年就提出與達爾文、華萊士近乎一致觀點的馬修(Patrick Mathew)等等,恕不贅述。

  達爾文的學說終於為人類合理地解釋了世界上眾生的來源,但它並非終點,相反,他只是打開了一扇新的大門,等待後人去探索。比如變異為什麼會發生,變異的機制到底如何,那些「非物質」的變異(諸如夢、精神疾病、智慧等)到底是怎麼回事,「兼變傳衍」是地球的法則還是宇宙的法則等等,是我讀完后的新問題。這本書也幫我更新了不少「舊知識」,比如生物滅絕曾多次大量地發生過,而生物又是由少數的種類逐漸演化出來的,所以當今物種的消失並不出奇,假以足夠漫長的時間,地球上又會佈滿各種各樣的生物,只是,任一物種一旦消失,便再也不可能重現了。基於同樣的道理,阻止物種的變異,極端如克隆人,是一種自取滅亡的選擇,至少在人類可以理解的時間範圍內,而基因編譯,則是直接人為干預了生命最本源的變異過程,結果難以逆料。至於人類種群中的特殊個體,如不同的性傾向,甚至畸形等,都是無方向變異的結果,而且性傾向的變異似乎達到了某種穩定的程度,只不過現在面臨的不再是自然選擇,而是人類文化的選擇了。

  甚至對於「進化論」這個約定成俗的翻譯,我也有些異議。按書中原意,「進化(progressive evolution)」的說法當然是說得通的,但達爾文是審慎地使用這個意思,因為生物的演化以適應生存競爭為目標,並沒有明顯的方向,各個變異自有其用處,更沒有價值判斷在其中,所以我認為「演化論」——甚至嚴幾道所譯的「天演論」——或是更準確的表達。

  當然,達爾文的學說儼然是當代的哈姆雷特,千人千面。《物種起源》一共有六個版本,從第一版出版之後,達爾文就受到了巨大的壓力,所以後面(尤其自第四版開始)為了應對別人的批評做了大量的修改、答覆、甚至「違心」的妥協,以至於越來越偏離其最初的立場。比如大家熟知的「適者生存(the survival of the fittest)」,並非達爾文一開始的觀點,而是在第五版中加入的,採納的是斯賓塞(Herbert Spencer, 1820-1903)的學說。正因如此,當今的生物學家以及達爾文研究者們都青睞第一版(1859.11.26)或第二版(1859.12.26)。

  最後我必須要感謝本書的翻譯。目前通行的《物種起源》中譯版多為第六版,我所讀的是苗德歲先生翻譯的第二版(相對第一版,僅修改個別明顯的錯誤,總體並無不同),按苗先生的說法,這兩本其實是「十分不同的書」了。我非常慶幸地選擇這個譯本,也非常感謝苗德歲先生的翻譯——若說其「信、達、雅」三美兼具,應不算過譽。在讀書之前我比較過不同的版本,甚至包括我的精神導師錢賓四先生的子嗣錢遜的譯本,我當時並不知道這書有六個版本,所比較的只是翻譯質量,這個本子脫穎而出,維多利亞時代的英文都能「原汁原味」地還原到中文里,真是非常地了不起。

  感謝達爾文,感謝苗德歲,這是一趟美妙的知識之旅。

  《物种起源》读后感(九):此版翻译实在令人难过!

  长句子翻译的非常晦涩,而且不符合中国人的阅读习惯,完全是按英文从句套从句的句式来翻。总之很多分析类的句子,你读十遍也未必能理解含义。只有叙述性的句子比较好理解。文字上别说生动,就连顺畅都难以达到。

  这并非内容专业深浅的问题,而是中文翻译的能力问题。如果翻译的句子别人看了那么费劲,自己觉得很符合原文又有何用呢? 自我感觉良好的人经常犯这个病。

  特别注意:此书本身就较为专业,比较难懂,但专业词汇没有任何注释,如果你不是学生物的,保准处处碰壁。可能译者希望大家一边翻书一边百度吧。或者译者根本不希望非生物学专业的人看。

  总之看了很多翻译的著作,一些学术性的确实不太好翻,但是起码有些能做到文笔流畅,比如前几天看的《崩溃》,两名译者并没什么名气,但译文很流畅。

  买这版《物种起源》真是有些后悔了。如果读者只是普通大众,希望学习一些自然选择的知识,可能选择一些普及版的更好,太专业的论证没必要硬啃。

  《物种起源》读后感(十):“适者生存”是达尔文的本意吗? ——读《物种起源》新译本

  有些书是用来激励人生的,有些书是用来改变人类的。达尔文的《物种起源》不仅改变了一个学科,而且改变了全人类的思维方式、认识方式和行为方式,值得读了再读。它被誉为“科学界至今为止最重要的书。”

  5年前在纪念达尔文诞辰200周年、《物种起源》出版150周年的时候,科学界曾发起倡议,请大家重读这本书,其中最主要的考虑是,知道这本书的人很多,但真正读过它的人很少,因此能领悟其深刻思想和广袤内涵的很少。在西方是如此,在中国可能更甚。从严复先生开始的对达尔文进化论的通俗性传播,一方面使得中国成为世界上对进化论接受程度最高的国家之一,另一方面也使很多国人对进化论一知半解、不求甚解,甚至道听途说、以讹传讹,鲜有继承和发展。例如,人是由猴子变来的说法几乎连没怎么上过学的老百姓也可能知道,可是这种说法中的错误,即使中国当代最顶尖大学里的一些教授也不知晓,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例如,某著名大学的教授曾和我讨论过如下问题:“你们搞进化的说人是由猴子变的,那么将来等到猴子变成了人,人会变成什么?”而一位出租车司机师傅的疑惑是:“我一直在想,现在的猴子还真的能变成人吗?这理儿好像不顺啊!”

  对“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个童叟皆知、且对中国近代的发展进程有重大影响的思想的曲解是另外一个典型的例子。严复先生对它的引入,开启了中国民智,唤醒了民族自强,有它积极的意义——西方列强称霸世界强调适者生存,仅凭着厚德载物的修养难以避免被弱肉强食,中国人需要奋起抗争,在竞争中重新崛起。但是现代中国社会,却把这一概念滥用到了极致,以至于达到了一切在于竞争,唯有最强者才能拥有一切,并且不惜为了一己之利而不择手段的地步。姑且不说这种社会达尔文思想本身就是片面的,即使自然界中的生物进化也并不是简单的如此恶性竞争。实际上,“最适者生存”(Survival of the Fittest)的说法不是达尔文的原始真实想法。他从《物种起源》第5版开始才把英国社会学家赫伯特·斯宾塞的这一表述借用到自己的著作中,原因之一可能就是借名人效应尽快地巩固他的学说。虽然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诸如此类颇似“画蛇添足”的修改却使得《物种起源》的最终版本(第6版)在许多关键点上背离了他原始思想的光芒,甚至将人导入迷途。

  然而,国内流传最广泛的《物种起源》译本却都是第6版,因此,不客气地说,国人所接触的不过是编辑过的达尔文思想,很长时间以来这是一种莫大的遗憾。终于,该书的第二版经苗德岁先生翻译由译林出版社出版发行了,这实在是一件幸事。《物种起源》第2版是在第一版发行后一个月左右出版的,主要是对第一版的印刷、用词、句法、语法等错误进行了修改订正,也有一些增删,但重大修改仅有20几处,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有4处,都在最后一章,而它们却是动摇了达尔文的4处:在其中两处达尔文表达了最初的生命形式是由造物主赋予的妥协思想,另一处强调了他的理论是关于从少数创造出来的类型的基础上如何进化的,而第4处则指出他的理论并不会动摇人们的宗教情感,并加以举例证明。达尔文试图通过这些修改回避跟宗教的矛盾,想表明他并不反对宗教神学,他的理论也与创世论并不相矛盾。虽然“造物主”(Creator)和“被创造”(Created)这些词富有歧义,但在达尔文使用的那些语境下可以说没有歧义。因此,这也许是他的真实想法。在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谈论生物进化就如同是犯罪,达尔文自己曾形容,承认进化论“像是承认自己是杀人犯”。尽管这些修改是我最不敢苟同的,我也还是更喜欢读第1版,但是第2版是最接近达尔文的原始思想,并且纠正了第1版中很多印刷、句法和用词错误的版本。苗先生的译文可谓匠心独运,雅致老成。读者通过习读它,可以聆听达尔文的真实心声,领略旷世伟人思辨之严密、治学之严谨和为学之艰难。

  本文作者为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副所长张德兴

  文章刊于《 中国青年报 》( 2014年07月01日 10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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