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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卫·戈尔的一生》经典观后感10篇

2017-11-21 21:48: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大卫·戈尔的一生》经典观后感10篇

  《大卫·戈尔的一生》是一部由艾伦·帕克执导,凯文·史派西 / 凯特·温丝莱特 / 劳拉·琳妮主演的一部剧情 / 犯罪 / 悬疑类型的电影,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观众的观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大卫·戈尔的一生》观后感(一):从法律角度谈谈死刑

      看完电影,就是震撼。一部真实、普通、平凡——充斥着人性的弱点、光芒、错误、纠结、抉择、责任——而发人深省的电影。
     我是带着不赞成死刑的观点来看这部电影,所以很容易就代入并接受这部电影的主题和传递的价值观。而真正令我纠结的是一个有外遇的父亲丈夫,是否值得被原谅的问题。如果这个男人是真的为了家庭妻子孩子努力约束自己,那么应该是值得被原谅;而如果这个男人,并不深爱他的妻子,并不愿意为家庭付出而将所有的重心放在他的事业或其他性欲上,那么这个家庭抛弃他,并没有错。
     这是我所以称这部影片的真实和平凡——这正是每个普通家庭都面临的问题,家庭的情感和个人欲望的纠缠。这部影片没有给出答案,但是可以看出这个男人在事业上的伟大,并不能掩盖身为普通人的缺陷。
      略过人性的弱点部分,进入死刑。
      我是坚定的反死刑论者。我反对的是ZF执行死刑,而并不是以牙还牙。我想多数人包括我自己会支持死刑的原因是感性。当我们代入自己的时候,我们很容易就会想到,如果一个人杀害了我们最亲近的人之时,那么,无论如何,我宁愿不要任何赔偿,不接受任何道歉和劝解,我只要那个人死!只有这样,我才觉得我对得起TA,对得起自己的良心。这是任何一个正常人都能想通的逻辑。
      作为一个法律从业者,我必须回归理性,分析一下这种逻辑存在的合理性与局限性,以及废除死刑的真正含义。
       法律从来都不是绝情的,而是从一个宏观的角度来维护整个社会的秩序,是一种社会的一般规则。而死刑是一个社会的宏观考量吗?不,那更像是一个泄愤工具和杀人的武器。法律的无情,可能具体到个人身上,会显得明显,因为没有体会到个人的特殊情况,但是如果放开这个口子,会造成更严重的后果。死刑就是这个口子,而在中国,是打开的。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就会发现法律与社会歌颂的道德——或者说感性认知——之间的矛盾。如果一个小孩知道自己的父母肾脏衰竭而同意摘除自己的肾脏,媒体和报纸会歌颂这个小孩的优良品质,会鼓吹这个小孩的高尚品德,而在法律上,如果有一个医生动刀摘除小孩的肾脏,那这个医生很可能被判处故意杀人罪致人重伤,至少十年以上徒刑。
       为什么?因为法律规定未成年人对自己身体造成重伤的承诺“”无效“”。意思就是小孩没有权利决定自己身体是否被主动重伤,对于医生来说,法律认为小孩没说过这句话。为什么法律会这么不近人情?因为这个口不能开,一旦打开了这个口,以小孩的认知能力,尤其是十岁以下小孩的认知能力,贩卖器官在中国就等于默认合法了。只要任何一个器官贩子花言巧语骗得小孩同意,那么,一个新鲜的器官就会在运输的班机上跳动。那将会是全人类的噩耗。
       同理,对于死刑的感性认知也是一个口,这个口打开了,会放出什么洪水猛兽呢?ZF。中国的死刑人数是排名第二国家的几十上百倍——在电影中也特意拿中国来作对比——多了几千人,而排名第二的国家人数不足百,这个数字触目惊心。作为一个法律业者,从法学理论出发,第一,每个人的生命权都应该得到保证,没有任何个人和机关有权利处分另一个人的生命,生命权,是人的基本权利;第二,从性价比看,“”以牙还牙“”的社会后果是两个家庭的破灭,而法律的初衷是维护社会稳定,是降低风险而不是创设风险,很显然,死刑违背了这个原则;第三,从真实社会来看,并不是每个杀人犯都罪无可恕,有太多的激情杀人和不得已,是可以被理解的,如果我们的亲人因为杀人而被处死刑,不允许任何改过的机会,我想我们都会辩护,这个人也是有血有肉的人,TA的成长,伴随着无数人的期盼感情、寄托,TA有自己的善良,TA有自己的感情爱人甚至孩子,或许还有深沉的愧疚与改过自新奢望,TA不是坏人,TA对社会没有危害,TA对自己的家庭还可以有贡献,TA还想弥补受害者的家庭,请给一次机会行不行?如果一个人死了成了事实,为什么要用另一个人陪葬的方式来做结束呢?其实可以有很多方式;最后,死刑沦为了某些ZF私人的工具。没有人和组织有权利执行死刑。
       高额的赔偿金、超过生命界限的监禁期等等,具体情况具体对待,给公正的法官充分的自由裁量。给改过自新的人回报受害者的机会,让冥顽不灵者承受比死亡更痛苦的煎熬。
       反对死刑,不是反对情感,而是从一开始就不应该有任何组织和个人存在决定他人生命的权利。若有死刑,谁来执行?

  《大卫·戈尔的一生》观后感(二):死即是生

拉康哲学的重点:幻想必须超越现实,因为在你到手的那一刹那,你没办法也不会再想要它,为了继续存在,欲望的客体必须永远无法达成,你要的不是它本身,而是对它的幻想,欲望与疯狂幻想相辅相成。这正是巴斯可所谓的真正的快乐,来自对未来快乐的白日梦。不然我们怎么会说“猎比杀更为有趣”,或“小心你许下的愿望”,不是因为你会得到它,而是因为一旦得到它,你再也不会要它。心想事成的人绝对不会快乐,最符合人性的真谛是,尽力活在你的想法和理想中,不要依据你达成多少欲望来衡量你的生活,而应该已获得多少真诚、怜悯、理性甚至自我牺牲的时刻来衡量。因为到头来衡量我们平生轻重的唯一标准,取决于你如何看待他人的生命。生命在某一点某个时刻,当你的心智超越欲望、迷恋,当你的习惯战胜你的梦想、你的损失,死亡也许是件礼物。有些人不是为自己而活,却可以为理想而死。

  《大卫·戈尔的一生》观后感(三):无论事情本身是对还是错,我敬仰愿意为理想做些什么的人

    The Life of David Gale 是关于殉道者的故事
     首先,我不知道他们本身做这样的事情是对的还是错的,毕竟任何人的生命都是值得尊敬的,哪怕是自己的,因此自杀其实是有罪的。他们只是为了证明一个道理就杀掉了两个人:康丝坦斯,和大卫,将另一个人变成了罪犯。这种代价其实是非常的沉重的,任何需要付出生命的代价都是沉重的。我不知道这样到底是值不值得的,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价值观与生命观,有人愿意为自己珍而重之的东西放弃生命我们也是无可厚非的。
  其次,我要表达对于大卫戈尔的敬重。一个人孤寂的呆在监狱里六年,而没有放弃自己最初的梦想,甚至最后从容的赴死。这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得到的,因为即使是为了梦想大卫也付出了过于沉重的代价。他最初就把自己定位为殉道者然后就一直践行自己最初的最初的诺言。其实,就像那个记者所说的他们最初可能只是想要大卫去监狱呆一段时间,然后证明他是无罪的,说服当局废除死刑。康斯坦斯之于大卫是朋友,是知己,是志同道合的同志,是亲人,是相互搀扶共同前进的人。康斯坦斯是一定是不愿意看大卫赴死的,那样一个柔软的女人会为死囚犯而落泪,愿意为他们从容赴死,她怎么会对大卫这样残忍呢?而大卫也深深的了解Dusty Wright 的为人,知道他是那样激进的人,也知道他可能会做出非常激进的事情,但是他即使知道了,他还是坚持了下来,我们知道一个人愿意为梦想昏一下头很正常,但是他坚持了六年每天看着自己的生命被别人捏在手上,他是痛苦的,但是我也相信正式这种痛苦让他也了解到了所有死刑犯的痛苦,他开始更加坚信自己的想法,去为那些人殉道。我相信在康斯坦斯自杀的时候大卫是不在的,因为他那样珍视自己的一个朋友。第一盘录像带放到最后的时候只有Dusty Wright痛哭着倒在康斯坦斯面前而没有大卫任何的迹象,我更加愿意相信大卫是后来才看见这件事情的人,他明知事情已经这样了他还是温柔的触摸了康斯坦斯的脸,留下了指纹,他愿意去成全自己的朋友。还有,他最后给了那个记者的录影带也是想让她知道,我从最开始就是知道并且愿意为此殉道的,你无须自责。大卫是这场悲剧里最大的受难者,我们只能将尊敬给他。
  其三,我想谈一下康斯坦斯,这是一个真正正义,无私,博爱的女人。她珍视任何人的生命但是却为了别人的生命献上了自己生命。但是她是一个理想主义的笨女人,她远远不如其他人更加理解人性,因此才会做出这样一件事情来,她想要靠自己即将逝去的生命做些什么,但是一定不曾想到他的朋友真正为她失去了生命,她太不了解他们了。
  Dusty Wright我想说他真的没有后悔吗?有吧所以最后明知道那个电话是骗局还是离开了屋子为女记者找录像带提供了机会。在最后一刻他是有心软的,他在屋外看见记者拿着录像带离开了应该也是松了一口气的吧!但是无奈女记者的车子是真的有问题的,这在最开始就已经有过铺垫了,只能说命运最终没有放过大卫戈尔。Dusty Wright他还是遵循了自己对朋友的所有承诺。
  生命始终是是一个奇迹,对于死刑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看法,我对此不能说些什么,但是的确大卫戈尔向我们证明了冤案的确是存在着的,留下那些人的生命或许某一天他们就有了沉冤得雪的机会。

  《大卫·戈尔的一生》观后感(四):令人震撼的理想者

哇哦!看完之后的第一感觉,哇哦,震惊!震惊的无以复加。在最后的几分钟时还为大卫戈尔捏一把汗,还想着贝西的录像带能不能送到,一定要送到!在宣布大卫已经处死,贝西跪下痛哭时,那种无以复加的惋惜之情还深深地揪紧我的心脏,但几分钟之后的结局就给我来了个大反转! 天呐!一个人为了梦想,到底还能干出什么?!还能有多疯狂?!精心策划一场谋杀?用自己的一切,名也好,利也罢全部毁于一旦,去做这件疯狂的事?!这件名为理想的事!这种疯狂的专注和执着太令人震撼!震撼到心酸! 世界上还有这么活着的人,可以为了梦想,去不择手段,去竭尽全力!去拼尽一切! 我很佩服!同时又跟心痛

全片弥漫的这种悲剧英雄主义色彩让人在影片结束,久久不能平息思绪。

向大卫戈尔们致敬!

  《大卫·戈尔的一生》观后感(五):《The Life of David Gale》人设Bitsey Bloom(贝茜•布鲁姆)分析

  作用:
* 主导剧情走向,展开故事情节。
* 通过结尾双重反转和Bitsey的两个阶段的情感变化,来最大化观众的代入感以及即刻观影体验。
 疑问:人设存在冲突
            Bitsey角色的设定,对于已经计划以自己的牺牲来实现理想的Gale是一个很冲突的因素,因为Bitsey的调查很有可能会成为计划失败的主要原因。Gale也过多透露了牛仔男的信息,引导两人找到最后可以“证明”自己是无辜的证据。Gale的不明确态度,牛仔男寄给二人组的录像带和看到二人组拿走后那嘴角上扬都说明两人都未准备好面对Gale的处决,他们在寄望一个不稳定因素去改变这个疯狂的计划,而Bitsey就是那个完美人选。如果没有出现不定性因素(汽车抛锚),gale的结局可能真的是被救了下来。但电影却因此违背前面Gale所要表达关于Kang的理论,编剧无奈选择了一个汽车抛锚的老桥段,借机将(伪)悲观主义主控思想达到高潮。到此,电影这才牵强地达到了「为了理想不惜牺牲」以及「一个人的价值在于尊重他人的价值」的极端理想主义者思想。

  《大卫·戈尔的一生》观后感(六):死亡是恩赐也是宽慰。

忍着偏头痛看到夜半,录像里大卫·戈尔平静的转身时我并未感到震撼或者一阵战栗之类,可能是因为康丝坦斯的自杀我大概猜到一二。反而是贝西抱着录像带狂奔推开示威人群后,州长宣布戈尔已被执行死刑,另一方支持者在欢呼雀跃而她跪在地上悲恸的大哭,这一段更让我触动。信仰太高远,良心太锐利,更多的是普通人的苦苦追寻和挣扎求索,既没有力挽狂澜的气概,也做不到无动于衷的漠视,所以拼尽全力只能攥紧手心的那把“自由钥匙”。 可能我还是愚钝而浅薄,既没有可以为之献身的信念,甚至无法理解“废止死刑是必然的事”,也不知道是否会在法律和道义面前踌躇,但我始终认同康德的所说,内心的道德法则是崇高而令人震撼的。我们制定法律建立框架不是为了限制而是为了自由。 身患绝症的反死刑领导者,被诬告落难的哲学教授,最终策划了“以死殉道”。越到后面越有些揪心,我不好说戈尔和康丝坦斯的牺牲是伟大的,但这是他们共同的信仰和不约而同的选择,可能也是最圆满的结局。你可以说这是遵于内心信仰呼唤的崇高献身,也可以说是被命运逼到死角的绝望反击——我失去了一切两手空空,徒有一个尚未实现的理想,为之一搏,不吝生命。 还有一些感触,当戈尔回忆起曾经生活的点滴,当他带着儿子的玩偶失魂落魄,当他最后一餐是对孩子尚未兑现的承诺,当他说我希望他能知道父亲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当他留下钱和道歉的明信片,他安排好一切,却依然充满牵挂,他会舍不得,却仍义无反顾……此刻他不止是个信仰斗士,然而更让我敬仰。 “我们花一辈子时间企图阻止死亡,吃饭,发明,相爱,祈祷,搏斗,杀戮,但我们对死亡了解多少呢?因为没有人回得来,但是生命的某一点,某一刻,当你的思想超越了欲望,不再沉迷,当习惯打败了你的梦想,当你失去……死亡也许就是恩赐。”是戈尔最后对贝西说的话,令人迷惑,但在一切都结束时再回想起来似乎是也是对旁人的最好的宽慰。

  《大卫·戈尔的一生》观后感(七):《大卫·戈尔的一生》:真的猛士

作为世界上最古老、最严厉的刑罚之一,死刑走过了数千年的历史。从古代残酷的火焚、炮烙、凌迟、车裂,到现代的斩首、电椅、枪决、注射,随着文明的进步,死刑也经历了由野蛮至人道的变迁。不过,无论执行手法如何改变,死刑的目的一直未变——剥夺犯罪者的生存权,并用以震慑及教育将来有可能犯罪的人。
对于是否该废除「死刑」,历史上的争论始终不绝于耳。到了近现代,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逐渐废除了这种刑罚,目前全球仅有不到三分之一的国家还保留死刑,但在这些国家中亦不乏发达国家。就拿《大卫·戈尔的一生》该故事的发生地美国来说,仍有一半以上的州保留着死刑,而美国本身也可看作是「是否废除死刑之争」的典型。
在美国,人权组织主张废除死刑的理由有两条,一是司法系统的不完备容易导致草菅人命,二是死刑案件既耗时又费钱(平均一件死刑案的审理费用要超过50万美元)。在本片中,以大卫·戈尔为首的人权组织确实也以此作为废除死刑的依据。就个人观点,我不认为有死刑的国家就是落后与非人道,这是由各国不同的国情、文化和实际情况决定的,绝不能一概而论。当然,这是题外话,点到为止。
虽然《大卫·戈尔的一生》仅收获了柏林电影节最佳导演奖这一项提名,但从完成度上看,这部电影有着极高的质量。本片的情节相当完整,从贝茜受命入狱采访,到最后收到大卫·戈尔的录像带真相大白,线索清晰、逻辑精确,既有纪录片般的真实性,又有悬疑片般的娱乐性。同时,剧本在悬念的控制上把握得很好,一方面达到了一波三折的效果,另一方面也让观众觉得这么一个故事是有现实感和可信度的。
自耶稣以降,凡为真理或信仰受苦殉道之人皆被称为殉道者。虽然「废除死刑」是否真理还在两说,不过作为一种信仰,大卫·戈尔以及康斯坦丝·哈拉维却是当之无愧的「殉道者」。我们可以质疑他们的理想,也可以不赞成他们的行为,然而他们对信仰的执着和献身精神不得不令人肃然起敬。鲁迅在《记念刘和珍君》一文中写道:「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这是怎样的哀痛者和幸福者?」这句话用在他俩身上也极为贴切,他们的赴死无人逼迫、慷慨从容,虽不能在有生之年看到自己为之奋斗的事业功德圆满,但若对此有所助益,又何尝不是一种幸福?
有趣的是,在本片中出色演绎「大卫·戈尔」一角的凯文·史派西曾在《七宗罪》中饰演了变态杀人犯「约翰·杜」,这两个角色虽然看似风马牛不相及,但却都有「殉道」的属性。大卫·戈尔为了达到废除死刑的目的,不惜身败名裂,乃至用自己的「死刑」来作为交换;而约翰·杜作为一个自命的审判者,也甘用自己的生命完成七宗罪孽的最后拼图,以达到「布道拯救」的目的。两者在精神领域有着极其相似的偏执,只是一善一恶,予人截然不同的观影感受。
最后提一点值得玩味的地方,如果大卫并非妻离子散、名誉尽毁,而康斯坦丝也没有身患绝症,那么他们还会作出这样的选择吗?或许,从第一个殉道者耶稣基督开始,「殉道」便不完全出于自觉,毕竟死亡不是最佳的手段,生命的价值终究高于一切。

  《大卫·戈尔的一生》观后感(八):理想的极端奋斗

   意料之外又情理之中的结局。这部电影的色彩给我的感觉有点像《穆赫兰道》(……根本看不懂),那种神经质的镜头也挺像的。
    大卫戈尔和康丝坦斯是一批反对死刑的高知识分子,他们游行和州长对抗争取取消死刑,但在与州长辩论时被州长要求举一个实例给击倒,为结局买下了伏笔。大卫戈尔是个风光无限体面的大学教授,但生活被强奸丑闻击倒,本来就岌岌可危的婚姻家庭也就此崩塌,他还失去了他的生活与精神支柱儿子,他失去工作,酗酒、颓废,进入破罐子破摔的状态。
   康丝坦斯对于自己的理想事业有着极端的追求,为理想事业而“奋斗终生”。像她这么极致追求的人在得知自己有绝症之后会访求自己的理想事业吗?死都不会!
   所以一个破罐子破摔的人和时间紧迫的理想追求者就自然而然的放弃自己成了理想殉道者,成为了打州长脸的实例,记者自然也是在他们的计划之内,是他们打州长脸的工具,和大卫向孩子证明自己的渠道。
   如果大卫没有经历强奸案件,没有失去一切尤其是自己心爱的孩子他会这样做吗?绝对不会!从影片中可以看出来孩子是他的一切,他的精神支柱,他不可能抛弃孩子的。如果康丝坦斯没有得绝症会这样赴死吗?……不一定。因为她确实挺疯狂的……
   其实我不太赞同他们这种理想殉道的极端行为,因为他们只是用自己的死亡证明个例,而且是精心策划的个例。
    
触动最深的镜头:
                               大卫的看着自己的最后一餐(开头儿子想吃的早 餐)这确实挺虐的……
                                
                               贝茜拿到了证据但是却已经迟了以后在人群前的痛哭(看看一个小姑娘被你们给捯饬的)

  《大卫·戈尔的一生》观后感(九):和殉道无关的一场报复性自杀

到底是谁说大卫戈尔在殉道?我不认为他殉道而死。
我觉得大卫戈尔要求作为一个谋杀加强奸犯死去,是他对法律本身,法律的制定者,和他周围的人事的嘲讽,而不是所谓的殉道。
殉道,我的理解是,狂热的信徒以自身为献祭来追求某信仰目标。但是仔细回想一下电影中,大卫本人其实不是狂热的废除死刑支持者,是的他是支持没有错,但是真的有狂热到到要献祭的地步吗?
我不认为有。
事实上,狂热地毕生追求废除死刑并以此为人生目标的,是“被谋杀的受害者”康斯坦斯,也是她和那个cowboy助手比大卫戈尔本人更加激进,大卫只能说支持这个程度而已。
回想一下,当他第一次被起诉强奸,又被保释以后,他周围的人对待大卫的态度:
老婆本来就出轨,这下好了,彻底不回来了;
还带走了他的宝贝儿子,(kevin spacy和儿子的互动真的太暖(虽然此时谈演技太冷血了一点但是演技真是跪服,儿子被带走的时候每个观众都能深切地感觉到他的痛苦;
打电话给老婆,有了名正言顺的被拒接的理由;
再也不能探望甚至打个电话给自己的儿子;
周围的女士在他打招呼的时候避之唯恐不及;
别人在电话里谈论他的时候,称他不能控制自己,甚至酗酒成性;
等等等等
试想,对一个哈佛毕业,名校教授,这样高智商高自制力的人而言,能力和人格受到这样的侮辱和蔑视,是什么样的心情,是什么样的感受,长久以来的成功和骄傲,一夜之间被一个诬告自己的女人颠覆,突然就成了强奸犯,突然自己就一文不值,接下来接连遭遇被工作单位解聘,应聘失败。
那么我想他选择的是报复性的自杀,而不是殉道。
根据他和女同事康斯坦斯共同策划这起事件来看,可以推测他和康斯坦斯是探讨过然后才采取共同行动的,采取的方式是:伪造强奸女同事再谋杀之,致使他入狱并执行死刑,以证明确实有无辜的人因死刑而死。
又是强奸,为什么非要又强奸呢,如果要达到被执行死刑,那么直接伪造康斯坦斯的死亡就可以,这样他直接作为一个谋杀犯死去。
所以这个强奸的部分,还是私以为他在讽刺和抗争州政府和周围的人对自己不公的待遇:女方身体里存留有自己的精液难道就能够说明是被自己强奸?
甚至包括和康斯坦斯的sex,台词上和上berlin的那次sex也有很大的相似之处,感觉就是导演很明显地再暗示这两次sex对大卫而言将会起到一个相同的效果,说是大卫和康斯坦斯两个人精心策划的也说不定。
大卫提到很多次,最希望儿子能够理解他爸爸不是一个强奸犯,不是一个杀人犯,我想也在于此,强奸这个罪名对他而言真的是侮辱。
其实没有必要争论他是否应该殉道,是否以正确的方式追求信仰,事实上他只有suicide一条路可以走。促使他采取这个举动的原因不是信仰,而是环境的压迫。
简而言之,殉道的是康斯坦斯,而不是大卫戈尔。

  《大卫·戈尔的一生》观后感(十):联想起村上君说的“人模仿概念”

这部电影久闻大名,一直想看。直到前阵子装了宽带,开通了电视,发现电视上有许多高分电影,然后周末宅两天没怎么出门,在家吃瓜看电影和纪录片(看了一半村上书里提到的西部片《不可饶恕》)。看的第一部就是这个,也没大家说的那么震撼。

今日看《终究悲哀的外国语》,生活在外国的村上君势必就自己的体验和观察方方面面比较异国文化和本国文化的差别,说到学习外语及翻译方面问题,说到日本的文化和各种体制,比如讲外派到美国的政府官员和有名公司“精英”们的阶级意识和趾高气扬(《“金字塔”景观》);还有比如说单纯在跑步方面(在美国跑步 在日本跑步),各种各样繁琐的开幕式环节,各级领导陈词滥调千篇一律的发言(唉,周末早上楼下某培训班经常大声扰民,今早估计是什么结业仪式,老师小朋友一个个上台读稿发言,我躺在床上听大家嗓音不同地拿腔拿调地念稿子,真是的祸害小朋友,从幼儿园学前就开始雏形了,直到大学毕业参加工作甚至丧葬会还会一脉相承,还要经历N次这些场面。老师讲到“茶余饭后的骄傲”,眼前浮现几个妈妈婆婆互相闲唠嗑秀孩子的场景,“茶余饭后”,这成语用得怪别扭的。),反而最不考虑的却是最核心最该为主角的跑步者和跑步本身,只是想着把这件事“办得像那么回事”和“别出什么差错就好”,简直在说我们嘛,顺便联想起哪里看到说某些东方文化是“耻文化”,大家都求但愿我自己别出差错丢脸,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根据现实情况来说,确实是这样的。

《关于精力旺盛的女人们的考察》中从feminism说开去的后日附记中,村上君如此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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