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之旅》读后感100字
《东方之旅》是一本由(德)赫尔曼·黑塞著作,上海三联书店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2.80,页数:168,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恰好对共济会光照会异常好奇的年份里看了这本书。。。导致看出了一些政治的意味。追求哲学和美学到极致的组织是不是难免走向政治呢
●行动即为内容。这三篇都如自剖一般,趋向对自我的疑惑和告解,还蛮有意思,而且翻译得也很不错。
●很有价值的黑塞作品,《东方之旅》部分读第一遍思路略含混不清,待重读.
●赫尔曼·黑塞#3 阅读之中颇为受阻(可能是开头当成游记的缘故) 文末的说明很有必要
●完全不一样的风格,充满奇幻色彩,跨越空间与时间的寓言性质的故事。简介里提到的十八世纪盟会小说是什么?搜不出来。
●不读后面邱柯斯基的解读简直没法读懂黑塞的原文。他必兴旺,我必衰微,象征对精神价值的永恒世界的崇高服务。趁着自己还在象牙塔内多思考值得的问题吧。
●这...有时候我就怕这样的书,看起来每一句都有道理,放一起却不知道讲了个啥。有种玄之又玄的感觉...
●这本小书还需再过一段时间重读下。
●也许过一段时间再重新读一遍吧……
《东方之旅》读后感(一):Hesse——传钥者——已到达
据书后的那篇解析所言,Bundesroman(盟会小说)因为本身体裁的局限性而完全缺乏文学价值, 才有了后来的发展版本:Bildungsroman(教育小说) E.T.A·霍夫曼的《金宝瓶》(部分), 歌德的《威廉·迈斯特》, 诺瓦利斯的《奥夫特尔丁根》(未完成), 凯勒的《绿衣亨利》等 都是非常出色的作品。 这种类型的小说一般都以一种“失却”(通常是失去了那个“她”)作为契机,走上了在世俗中寻求成熟与教养等外物的道路。最后在某种契机下,获得了世俗的认可,自己也接纳了世俗的“浅薄性”,并收获了...... 这样的传统套路。 但这其中,《金宝瓶》和《奥夫特尔丁根》算是异类。 《金宝瓶》的主人公安泽尔穆斯的选择是抛弃了世俗(他的宫廷顾问职位与喜欢宫廷顾问丈夫的“未婚妻”薇罗尼卡),完全选择了为“神秘世界”献出全部。最终,他却因此却获得了更具美学性的理想之实现(蓝眼的塞佩蒂娜,骑士庄园——不可描述的)。 《奥夫特尔丁根》没写完,但据诺瓦利斯透露,他似乎想让主人公海因里希“反着来”:不是让自己的诗艺最终与世俗和解,而是让世俗被自身那卓绝的诗艺完全诗化。 我想,这大概也是为什么黑塞如此推崇那两位作者的原因了吧。(文中关于他们与其作品的引用/致敬出现得极多) ——这三位看来,应该都早已一起进入了“那个不再需要时间的王国”了。
.当读到法蒂玛的名字时,竟突然让我后脊起了一阵寒战:在选择作为“我的那一位”的艺术对象中,我选择的也是Fatimah al-Zahra这个称呼!!(虽然我一般称呼她为Zahra),这已经是第几个同时性与无时间性带来的共感了呢...... 反正,我觉得自己越来越明白何为“他必兴旺,我必衰微”了。
《东方之旅》读后感(二):回归是一种超越
摘录,觉得很好:
A journey through time and space that emphasizes imagination and spirituality.
是一个穿过不同的时间和空间的旅程,强调了幻想性和精神性。
The novel contrasts the more linear, rational way of thinking of the West with the more cyclical, relational way of thinking of the East.
这本小说对比了一种西方的直线的、理性的思维和一种东方的循环的、相关的思维。
The text utilizes a semiautobiographical narrator to setup a meta-perspective: writing is a journey.
为了建构一种元整的角度,这本小说应用了一个半自传性的叙述者:创作是一种旅程。
理解的关键词:
Failure 失败Spirituality 精神性Pilgrimage 朝圣之旅Suspicion 疑心Trial 审判,困难Self-accused 自我指责
ildungsroman成长小说类型
Transcendence超凡;自我超越The text presents a transcendent “self” that leaves behind the “I”, the frail singular human, and the weak parts of self to reach a higher plane.此文本表述了一种脱离“本我”(一种虚弱的、个体的人)的超越自我,这是一种摆脱自我的弱点以后,能攀上更高层的可能性。
The Return is finally a transcendence.
ecoming “at one with . . . . ”
回归是最终能达到超然、超凡、超越的可能性,使自我统一、成为一体。
《东方之旅》读后感(三):语言乏力之处
要不是最后附录的一篇邱柯斯基写的《<东方之旅>的象征性自传》,我读完这篇就是一头雾水、不明所以,本来是因为昨天读完《玻璃球游戏》想找据说渊源极深的《东方之旅》来看的,结果发现《玻璃球游戏》我尚可领悟一二,这个短短的五个章节的中篇我看不懂了。结果读完附录的解析文章,我面前打开了一扇小说文学的新大门,我彻底折服在黑塞的脚下,对,不是早期的《悉达多》,不是最后的《玻璃球游戏》,而是这个短中篇。
这个小说构建了一个新的世界,但是读者不再是世界的旁观者,真正成为了一个参与者,它没说出来的话比它说出来的话要多得多,也只有听到了这些没有被说出的话,才能理解它的伟大之处——即使你还不能理解那些话。
我接下来说的,绝大多数都是读了那篇解析文章之后恍然领悟的内容,并没有什么新意,但是对于我自己而言,它的意义非常大。
首先,这是一部“盟会小说”,或许有点不合适,但是它让我想到了《达芬奇密码》、想到了神盾局、想到了共济会、想到了曾经在网上流传的控制世界的神秘力量……“盟会小说”有点像《水浒传》或者唐的家族,不过不同的是,在黑塞笔下,不是为了描述一个团体的兴衰,而是专注于个人与团体的关系,并在这种追寻当中达成心灵的完善、升华、醒悟。这是他毕生孜孜不倦的追求。我大概很幸运,看了黑塞的三部作品:《悉达多》算是早期,他让个人达成完善的方式是某种技巧、途径、修行;《玻璃球》是晚期,这种方式已经成为了融于团体,向广博的世界中寻找完美之道(如可乃西特的入世);《东方之旅》恰好是转折,是一个过程,讲了一个信徒如何从自我主义融于团体,融于某种更加崇高的精神世界,达成了升华。
然后是我最想说的,这部小说的艺术技巧。一开始我把它当作一个有点神秘感的故事,甚至看到一些很魔幻的象征意象:一个追随某个宗教团体的信徒,走在向往东方的朝拜之路上,不断地穿梭空间和时间的领域,遇到一些人,也告别一些人,开始一些事,也结束一些事;没错,里面有一些句子让我看上去很疑惑,不解其意,略作苦思之后只好跳过;可是,读到第三章,这位讲述者忽然脱离了朝拜旅程(实际这已经是很多年之后的事情),而这各宗教团体似乎也已经土崩瓦解,而“我”却想要把那段事情记载下来,当“我”发现了“我”的无能为力之后只好去请教另一位写作者,他激动地向“我”揭露了写作这个方式在记载思想和历史方面出现的语言危机——一切所记所思,化作文字便已失去本意。接下来的两章,“我”转而去拜访曾经朝拜之旅中一位中途失踪的仆人,但却惊讶地那位仆人已经成为一位圣人,他的真实身份竟然是那个依然庞大依然生机勃勃依然神秘流转的团体的首领,故事在“我”和他的转化中戛然而止,意味悠长,但又没有任何可以解读的余地。
在这里,我们应当注意到在故事一开始就讲明的加入团体的誓约之一:绝不可以将团体的经历和秘密泄露。当有人叛出团体时,领队说了这样一句让我实在不解的话:“记住,你曾经发誓对不信者保守盟会的秘密。由于我们看到你已经忘掉了这个秘密,所以你将无法把它传给任何人。”我在读的时候不解其意,我在读完之后恍然大悟。在我们阅读时已经无形之中遵守了这一誓言,成为了这个故事中的一分子:讲述者在写这本《东方之旅》时,已经处于一个实际上背叛了盟会的人的状态(他的讲述试图已经违背誓约),于是,由于这个誓约,他一旦开口,就无法将真实叙述出来,所以我们看到最后,也无法理解盟会的真正的秘密、真正的实质、真正的存在形式。这是语言的乏力,是叙述的危机,是无能也是无可奈何——忽然让我想到禅宗的“以心传心”,智慧无法用教育(在此处教育具象化为言辞)传授,只能通过自身感悟,每个人感悟会不同,但终点都是通向那个大而融合的完善之境。
这是一部有着浓郁的自传性质的小说,很多细节以及故事的整个脉络都影射了作家的人生以及思想道路。我想,或许黑塞的目的并非告诉我们他的领悟内容、他的思想(他也无法告诉我们),而是启发一种方式,一种感悟,一种召唤,一种向着最高境界的思想和谐不断前行的鼓舞。他向我们展现了一种可能。
(2016/12/22)
《东方之旅》读后感(四):赫尔曼·黑塞,达致永恒的个体
1
《东方之旅》这部中篇小说,完成于1932年,正是纳粹德国正式诞生的前夜。这一年赫尔曼·黑塞55岁,这位不受纳粹欢迎的作家,和他第三任妻子离开德国,隐居在瑞士卢加诺湖畔。他每天写作、思考、修剪花木,和他的猫一样独来独往,沉默少言。他在《东方之旅》中,虚构了一个神奇的秘密盟会。这个盟会具有悠久的历史和传统,聚集了一大批艺术家和知识分子,而且古今东西文化史上无数重要人物,老子、柏拉图、色诺芬、毕达哥拉斯等等,都曾是盟会的共同创立者和重要成员。
盟会成员不是基于现实利益,而是基于共同的精神和艺术追求,共同的对魔法的信仰,才聚集起来,一起参加「东方之旅」。在小说中,「东方不仅是一块国土和地理上的概念,而且也是灵魂的家乡和青春。它是处处皆在而又处处不在,它是一切时间的联合。」
对应地,东方之旅,既涉及无限的空间,又叠压了过去、现在和未来。「我们朝东而行,但是我们也旅行到中古时代和黄金时代;我们流浪穿过意大利和瑞士,但偶尔我们也在第10世纪度过一夜,跟那些族长和小神仙住在一起。」可见东方之旅的实质,是一场精神领域的跋涉。
它等于是将黑塞超越时空的艺术探索之旅、灵魂体验之旅,以象征味道很浓的小说的形式,固定在纸面上。
紧接《东方之旅》之后,黑塞又花费12年,创作出最后一部小说《玻璃球游戏》。而《东方之旅》与《玻璃球游戏》之间,有密切的承递关系,这是晚年黑塞自己说的,「如我所计划的那样,当《玻璃球游戏》成为我最后的重要诗作时,我的内心世界之最后阶段——它以《东方之旅》为开端——将被完整表现出来。」
因此,《东方之旅》往往被读者视为黑塞的「精神自传」,是理解黑塞晚期创作时不可错过的门钥。
2
这场东方之旅的叙事者「我」,在旅程中认识了一位博学多识、深不可测的仆人里欧。
里欧这个人,单纯、朴实、亲切到「好像不存在」、与一切和谐相处、能和飞禽鸟兽沟通(令人联想到天人合一的自然属性),自愿加入队伍做最低等的服务性工作。他简直不像是一个真实存在的个人,而更像是一种根本观念的化身。
「我」曾经向里欧请教这样一个问题:
「不管艺术家的人格多么生气蓬勃,多么可爱,他们想象中的人物却毫无例外地比这些诗人和创造者自己,要更加活跃,更加美丽,更加幸福,也更加优雅,更加真实……为什么艺术家有时候显得只是半活而已,而他们的创作物却这么无可争辩地活生生?」
这可以理解为,黑塞在向「艺术家如何获得永恒性」发问。里欧回答「我」说:
「跟做母亲的恰好一样。她们生了子女,给他们哺乳,给他们美丽和力量,她们自己就变得看不见,而且没有人再问起她们……法则规定它得这样。服务的法则。想长寿的人必须服务,但是想统驭的人却不长寿。」
里欧的回答叫人摸不着头脑。而小说的结尾更是诡谲:
仆人里欧的突然失踪,引发了东方之旅的成员们信念动摇。「我」因为背叛盟会的精神宗旨而被开除,经历十多年的波折后,「我」终于找到了仆人里欧,并且惊讶地发现了里欧的第二重身份,他既是奴仆,又一直是盟会的领袖和精神核心。
于是「我」在一片迷茫中走进盟会的秘密档案室,从其中一个盒子里取出一个「双面人偶」,一张脸是我,一张脸是里欧,两人的塑像背贴背,合并成一个古怪的塑像整体。透过透明的塑像表面,我看到我的塑像内部正在溶化成一种液体,缓慢地灌注到里欧塑像的内部中去。
如何理解里欧所说「服务的法则」,以及小说结尾暗示的我与里欧的关系,很可能是解读这篇小说主旨和晚年黑塞思想的关键。而这种解读,又要放在黑塞对个体发展阶段的思想变化中去把握。
3
黑塞一生创作的大致脉络,是对个体性的追寻和描写。他在评价自己1907年的成名作《彼得·卡门青》的主人公时说:
「他的目标和理想并不是成为一个社团中的一分子,成为一项密谋的知情人,成为一次合唱的一个声部,他寻找的不是集体、不是伙伴、也不是顺从,而是它们的对立面。」(请注意,彼得·卡门青和《东方之旅》中朝思暮想欲成为盟会一分子的「我」,目标和理想似乎是恰恰相反的)
在黑塞的前期作品中,认识、追求和坚持「我」这一个体的独特性,是最重要的人生目标,而社团和整体,往往构成对个人主体性追求的障碍。在《彼得·卡门青》之后,他又写了《在轮下》《悉达多》《荒原狼》等等小说,这些作品正如美国普林斯顿大学邱柯斯基教授的研究中表达的那样,是进一步描写了一些独特的个体,朝着一个与团体相反的目标或个人强烈感受到的一种模糊的理想,不断挣扎、奋斗的过程。
而黑塞晚期的创作中,按邱柯斯基教授的说法,「不再有一位朝着模糊的理想奋斗的主角,而只有叙述者试图加以解说和表达的一个中心理想」,「《东方之旅》和《玻璃球游戏》中,写作重点转移了:理想本身移动到故事的中心,而个体则退到周围去……团体已经超越了个人,这一项事实由于主题强调服务的理想而被加强。」
也就是说,晚年黑塞是把自己想要表达的某种根本性的观念(即仆人里欧所说「服务的法则」),放在小说叙述的核心,而针对个体的叙事退居二线。于是他的晚期小说,放弃了前期作品的主观浪漫情调,和中期作品大段大段的内心独白、心理分析式写法,而变得充满抽象的象征。
这种写作重点的转移、叙事风格的变化,大概与晚年黑塞关于个体认识的思想转变不无关系。
4
1943年,恰恰是完成《玻璃球游戏》的这一年,黑塞在给读者的回信中区分了两个「我」:
「我们每个人身上都有两个我。谁始终知道,其中一个我从哪里开始,另一个我在哪里结束,谁就是不折不扣的智者。
主观的、经验的、个体的我,总是变化多端,随心所欲,在很大程度上受外界影响。这个我教给我们的,无非是如《圣经》中讲的那样,我们是一个相当孱弱、固执、沮丧的种姓。
而另一个我,隐藏在前一个之中,与之相融合,但绝不与之相混淆。这第二个崇高、神圣的「我」(印度人的阿特曼,您将它与「梵」相提并论)不是个体,而是我们在神明、在生命、在整体、在非我和超我中所占据的那一部分。」
这里的两个「我」,按马剑的专著《黑塞与中国文化》中的说法,是理解晚年黑塞个体思想的关键。
感谢马剑的提醒,我们可以对《东方之旅》这部欢迎多元性解读的小说,提出一种可能的解读:
在里欧突然失踪后信念动摇的小说主角,是黑塞的第一个「我」,这个「我」容易受外界环境影响;与万事万物和谐共处的里欧,是晚年黑塞的第二个「我」,这个我的精神气质很像黑塞所钟爱的道家的老子,这个「我」与其说是一个人,不如说是一种艺术之神的人格化,一种终极「大全」的人形化,或者超越个体的永恒智慧的化身。
这两个「我」一体两面,都是黑塞人格的一部分。第一个「我」精神不够纯粹,需要经历十多年的折磨,寻找第二个「我」,然后再次进入盟会这个融合东西方文化和精神的集合体。最终第一个「个体我」将会消溶、灌注进第二个「智慧我」之中。而达到「智慧我」,才能成为盟会的核心,也就是化入悠久的精神传统中。
「想长寿的人必须服务」,或许是说,人类个体发展过程的最后一步飞跃,需要遵循「服务的法则」——也就是说,自愿成为神圣的艺术的卑微仆人,是献身于超越性的人类精神共同体的核心体现。一个人若能在这种抽象共同体中溶化作为个体的自我,就可能最终超越个人的局限,而达到不朽的灵魂境界。
在二战之前动荡的时局中,饱受精神折磨的黑塞,也曾这样表达他乐观的一面:「我们不能隐瞒,人类的精神正处在危险之中,接近毁灭。但我们也不能隐瞒,我们相信人类的不朽。」
《东方之旅》正是呈现了这种不朽的人类的实现过程。或者不妨用黑塞点评《浮士德》时说的另一句话来总结:「一切智慧都是永恒的,它与个人无关,因为一切智慧最终消除了个人。」
《东方之旅》读后感(五):关于《东方之行》的思索(附《森林人》)
12:中国人作为一个民族比我们落后的地方主要在于缺乏完善的外在文明,例如机器大炮诸如此类的东西比我们落后,然而并不能用这类东西来衡量文化。P13:我们应当感到欣慰,在地球的另一个半球上存在着如此坚固如此值得尊敬的相反一极。P32:对于我来说,更美好的和无比重要的是那种一再以所有的感性和新鲜感不断重复的经验,就是不仅仅是东方西方,也不仅仅是欧洲亚洲行程单元,超出这个之外还有一种归属感和共同体,这就是人类。以何种态度面对弱势文化,侧面反映的是一个文明的品质;“有朋自远方来”是“不亦乐乎”还是“虽远必诛”,展现的是一个文明的高度;能正确对待本国文化,并且恰当评价他国文化,考验的是一个文明的韧性。客观、尊重并不会显得卑微,相反虚伪、自负也并不使自己变得强大。
P23:我知道怎么去区分法国人和英国人、德国人和意大利人,巴伐利亚人和施瓦本人、萨克森人和法兰克人,但最终只从英国人哪里获得了一个这样的印象,这是一个在其特征上富有涵养的、以种族和历史为自豪的民族共同体,那些“低等”的民族跟这一切无关。在华人那里,我第一次见到一个民族的统一性如此绝对地决定一切,以至于所有的个别现象完完全全地泯灭了。从外在的和绘画的角度来看,人们也可以从马来人、印度人或者黑人那里获得同样的印象、肤色、民族服装和生活习性,以高度的显而易见的一致性,将这些大众给统一化了。但是从一开始,文化民族这个印象就一直存在于中国人之中,一个在漫长的历史中形成并塑造起来的民族,在其自身的意识中并不是想后看,而是放眼行动中的未来。中国人的统一性来自于几千年儒文化、专制集权下形成的思想统一性。相较于“训练 ”,也许说“驯化”更合适。但也不尽然,这种高度的思想统一性反作用于我们自身,形成了特有的民族气质,当驯化的目的逐渐被取代、被淡化直至消失,驯化就内化为性格,“谦卑”就转为“谦虚”,“恭敬”就转为“尊敬”,“屈服”就转为“服从”……所谓“扬弃继承”,物质可“弃”,思想亦可“弃”,然性格难“弃”,因此这些性格又决定现在,并持续作用于未来。
P54:我们再看看印度的伦理,它是深深的根植于印度思想中的确信,亦即现象世界是毫无价值的,通过灭绝欲望和苦行才有可能获得拯救,这种伦理由衷而荒诞的与极美的神话和混乱费解的教条主义相结合。P60:就我的理解,涅槃意味着个体对一种尚未割裂开的整体的回归,是迈向个体原则之后的拯救的一步,用宗教语言来说,就是个体能回归到整体灵魂,回归到神。P81:如果说印度精神侧重于灵修和虔诚,那么中国思想者的精神追求主要针对实际生活、国家和家庭。大部分中国智者最关切的事情,就是如何成功的治理好国家,让所有人安居乐业,这也是赫西俄德和柏拉图的愿望,他们同西方的斯多葛学派一样崇尚自我、克制、礼貌、坚韧、沉着冷静这些美德。此外还有一些形而上学、注重自然力的思想家,排在首位的就是老子和他的追随者,充满诗意的庄子,佛教传入中国以后,中国发展了佛学的伦理道德,慢慢形成一种极其独特非常有效的形态——禅宗,它跟印度佛教一样,在当今的西方世界有着显著的影响力。众所周知,一种同样记忆高超精美的造型艺术也伴随着中国智慧而产生。……我们要祝愿中华民族在经历了这段混乱迷茫的时期以后,仍然保留着美好的品质和天赋。P102:在这方面人们往往变得较为片面和狂热,从而忘掉和伤害了在基督教对欧洲还通行的一些规则。人们像对待猎物一样追逐、撂倒受到惊吓的当地人,受过良好教育的欧洲人,在美国、非洲和印度的所作所为,简直就像是一只闯进了鸡舍的黄鼠狼。即便人们不带着特别的敏感性对这类事情进行观察,也会觉得这些事做得太令人发指,是在进行粗暴野蛮的抢劫,而传教运动也同样让家乡民众羞愧、气愤和愤慨,传教活动建立在完全正确和良好的愿望之上,原本希望那些可怜无助的异教徒和原始民族,能从欧洲得到些火药和烧酒之外的东西以及更好、更高级的东西,而家乡民众这些情绪的结果则是有序的、正派的殖民活动。以“种族”和“历史”为豪的欧洲人,到了别人的土地即刻变身“一只闯进了鸡舍的黄鼠狼”,家规再演也不代表不可以在领居家撒泼打滚。可见行为的统一性并不高尚于精神的统一性,假设高贵、谦和只是一种外在的标榜或贵族的符号,那么这种本身反自然的标签,被毫不留情的撕下,就并不是一件不可预见的事情了。
摘录一篇《森林人》(赫尔曼·黑塞)
森林人
在年轻的人类还尚未分布到地球各处时,在最早的时代的开端,那时有森林人。这些森林人凑在一一起,胆小地生活在热带的原始森林的笼罩下,他们不断地与他们的近亲,也就是猴子,争斗。在他们的所作所为之上只有一个唯一的神灵,同时也是他们的唯一法则, 那就是森林。森林是故乡、庇护所、摇篮、窝和坟墓,人们没法想象在森林之外还有生命。人们避免闯到它的边缘,那些因为在狩猎或逃跑中命运不济,被赶到森林边缘的人,过后都哆嗦着害怕地说起外面的那片白色的荒芜和空虚,看到那里可怖的虎无在致死阳光的烤晒之中闪耀。那时生活着一个年老的森林人,他在几十年前被野兽追逐,逃到了森林最外部的边缘,不久后就瞎了。他现在成了祭司或是圣者类的人物,名叫马塔达拉姆(目光内省之人)。他创作了神圣森林之歌,供下大暴雨时唱,森林人都听他的。他用肉眼直视太阳,却没有因此死去,这成就了他的声望,这也成了他的秘密。
森林人的个头很小,棕色皮肤,毛发很浓,他们行走时身体前趋,长着惊恐的野兽的眼睛。他们既可以像人那样,也可以像猴子那样行走,在森林的树枝上和在地面上都同样觉得安稳。他们还不知道有房屋,但是已经会制造一些武器和器具,也会制作一些首饰。他们懂得制造弓、箭、矛和用坚硬的木头来做木斧,用柔韧的树皮来制作项圈,穿上晒干的浆果或者坚果,他们也在脖子,上和头发上戴着贵重的物品:野猪牙、老虎爪、鹦鹉羽毛、河中的贝壳。一条巨大的河流从无尽的森林中穿过,只有在黑暗的夜晚,森林人才敢步人河岸地带,有很多人根本就没见过这条河。胆子大一些的有时在夜晚悄悄地潜人这个地带,小心翼翼地躲藏着,这时他们看见大象在幽暗的波光中戏水,透过下垂的树梢朝上望去,看见由红树的众多枝杈织就的网络上面挂着闪烁的星辰。他们从来没有见过太阳,在夏天看到太阳的倒影被视为是极端危险的。
那个以瞎子马塔达拉姆为首领的森林人部落中还有一个年轻人库布,他是年轻人和不满者的代表和领袖。自从马塔达拉姆老了,变得更加贪恋权力之后,就出现了一些不满者。直到这个时候,盲人享有特权,他可以从其他人那里获得食物,别人也来向他寻求建议点子,唱他的森林之歌。但他慢慢地引入了一些新的烦琐的习俗,他自己声称,这些都是森林之神在梦中给他的启示。一些年轻人和怀疑者说,这个老家伙是个骗子,他只思着自己的好处。
马塔达拉姆最新引进的习俗是庆贺新月升起的仪式。在这个仪式里,他自己坐在人们困成的圈子的中央,敲击牛皮鼓。而其他森林人则必须长时间地边围绕着圈子跳舞,一边唱着《你好,橡树》之歌,直至他们筋疲力尽地跪倒在地上。然后每一个人都必须用刺来刺穿自己的左耳朵,年轻的女人们则必须被带到这位祭司面前,由他用刺来穿透耳朵。
库布和几个同龄人拒不接受这个习俗,他们努力着,说服年轻的姑娘们也奋起反抗这个习俗。一次他们有望获胜,冲破祭司的势力。那个老人又举办了新月节,并刺穿年轻女人的左耳。一个年轻女子痛苦地大声喊叫起来,奋力反抗,而这位盲人一下将刺捅进了她的眼睛,眼珠子掉了下来。这个姑娘喊得如此绝望,所有的人都跑过来看,当人们看见出了什么事的时候,都深受震撼,愤怒地沉默了。 但是当年轻人挤进来过问这事的时候,库布大胆地抓住祭司的肩膀,老人在他的鼓前站了起来,用嘶哑的嘲弄的嗓音发出了一个极为可怖的诅咒,所有的人都害怕地逃离,年轻人的心也出于震惊而冻僵了。那位老祭司说了几句话,这些话的具体意义却没有一个人能够听懂,但这些话的架势和语调听着却疯狂而令人悚然,像是在事神时用的令人害怕的神圣语言。他诅咒着年轻人的眼睛,禿鷲该啄去他的眼睛,他诅咒他的内脏,他预言,总有天这些内脏会在宽阔的荒野上的毒日下暴晒。然后祭司在这个时候比任何时刻都更加具有势力,命令把刚才那个姑娘带到跟前来,然后用棘刺捅瞎了她的第一只眼睛,所有的人都带着震惊看着这一切,但是没有人敢大声喘气。
“你会死在外面的。”老人诅咒着库布。从那时开始。人们都开始躲避这个没有任何希望的年轻人。“外面”——就是说:在家乡之外,在遮天蔽日的森林之外!“外面”,这意味着恐惧,太阳烤灼和火热的、死亡的空洞。惊恐的库布逃得很远,他看到,有人避开他,他就将自己藏在一个空树干里面,陷人绝望之中。他白天黑夜都躺在那里,在对死亡的恐惧和坚守之间摇摆不定,全然不知,他那个部落的人是否会来打死他,或者太阳自身会从森林外蹿进来,包围他,围剿他,杀死他。但是既没有箭也没有矛飞至,更没有太阳或者闪电光東,到来的只是一种极度的疲惫和饥饿的辘辘声。库布又站了起来,从空树干中爬了出来,他很冷静,几乎感到有些失望。
祭司的诅咒一点也不管用。”他有些奇怪地想着。 接着,他去找些食物。他吃了此东西之后,觉得四肢内又有了活力,骄傲与仇恨又回到了他的灵魂中。现在他根本就不想回到他的部落中去。现在他要成为一个孤独的 ,被赶出来的人,要成为一个让人们恨的人,要对祭司——这只瞎眼的畜生——发出最深的诅咒的人。他要自己一个人待着,要总是自己个人待下去, 但在此之前,他要复仇。
他一路走一路想。他仔细地回想了一切,想到当时是什么引起了他的怀疑,什么看起来像骗局,想得最多的是祭司的那只鼓和他的节日仪式,他越是思考,他自己一个人待的时间越久,就看得越是清楚:是的,这是个骗局,一切都是欺骗和谎言。因为他已经到了这一步,所以他就想得更多,他将觉醒的不信任完全指向一切,一切被人视为真理和神圣的东西。例如森林之神和神圣的森林之歌是怎么一回事?噢!根本什么都不是,这也是骗人的!他克服了心头上的震撼,开始唱那首森林之歌,用嘲弄和蔑视的声音来唱,将所有的词语都颠倒过来,他喊了三遍森林之神的名字,这个名字除了祭司之外别人都不许喊,否则要被处死。而四处安安静静的,没有风暴,也没有霹雷打下来。
几天过去了,几周过去了,这个孤独的人就这样漫无目的地走着,他的眼睛四周是皱纹,目光变得锐利。他也做一些从来没有人敢做的事情,在月圆的夜晚来到河岸边上。在那里,他才见到月亮的倒影,然后又看到圆月本身和所有的里星,他用眼睛长久地大胆地注视着这一切,但是他没有受可任何伤害。整个月夜他都坐在岸边,陶醉地沉浸在以前被来上的月光之中,他整理着自己的思想,灵魂中涌起了很多大胆而吓人的计划。月亮是我的朋友,他想着,星星也悬玛的朋友,但是那个老瞎子是我的敌人。“外面"有可能会比我们的里面要好很多,也许什么神圣的森林之类都不过是些瞎扯!一天夜里他突然想到了一个大胆而极好的点子,这可比其他人都早了好几代。他想,大概可以用柔韧的树皮把几根树干绑在一起,然后坐在上面,随着水流漂到下游。他的眼睛闪闪发光,心跳加快。但是没弄成,因为河里面全是鳄鱼。
这么说看来除了离开森林的边缘 如果有个森林的边的话——就没有什么道路可以通向未来了, 然后把一切交付给热浪滚滚的空无,交付给那个恶毒的“外面”。太阳那个大怪物,也必须找到,必须经历它。因为一谁知道呢?——到头来保不准那个古老的有关太阳很可怕的说法也只不过是一个谎言!
这个想法,一连串大胆、热烈、疯狂的想法中的最后一个想法,让库布激动得浑身发抖。在这之前,所有的时代还从来没有一个森林人敢于自愿地离开森林,自愿地暴露在可怕的阳光下。他又走啊走,走了无数天,脑子里一直回旋着那个想法。终于,他鼓足了勇气,在一个明亮的中午,他颤抖地朝着大河的方向悄悄地溜过去,他暗中接近了波光粼粼的河岸,用紧张的眼神在水中寻找太阳的倒影。光艺晃得他的眼睛生疼,他飞快地闭上眼睛,但过了一会儿之后,他又敢看了,然后再来一次,成功了。这是可能的,是可以忍受的,这甚至让他开心和充满勇气。库布取得了对太阳的信任。他爱太阳,尽管据说太阳会杀了他,他恨那个古老、阴暗、腐烂的在林,在森林里,那些祭司信口胡扯,而他,年轻而勇敢的人,却被损毁、被驱逐。
现在他的决定成熟了,他像采集甜美的果实那样开始行动。他手中拿着一把由硬木制作的新的、顺手的锤子,他给锤子配了一个细细的、轻便的柄,他在第二天一大早就开始寻找马塔达拉姆的足迹,找到了他的行踪,找到了他本人,一锤子砸在他的脑门上,看着他的灵魂从他的弯曲的嘴中飞出。他把自己的武器放在他的胸前,以便人们知道,这个老家伙死在谁的手中,在锤子的平整的一面,他用一块河贝的碎片用力地刻上了他对太阳的描述,一个圆圈和几道直线的光芒:这是太阳的图案。
他勇敢地踏上了前往“外面”的行程,从早到晚一直朝着一个方向前进, 夜里就睡在树枝上,到了早上再接着走,走了许多天,走过溪流和黑色的沼泽,终于穿过一片上升的地块和长满青苔的大石板,他先前还从来没有见过这些东西,终于路越走越陡,被峡谷拦住去路,走进了山中,一再穿过没完没了的森林,一直到最后他有此疑惑和难过,他想着或许某个神确实禁止森林的产物离开家乡。
他走了很久,一直向高处走,越走越高,越干燥,空气越稀薄,一个晚上他意外地来到了森林的尽头,森林在这里终止了,大地也跟森林一起终止,森林在这里冲人空气的虚无之中,就像是在这个位置上世界下子解开成为两半。 除远方的一抹红色和天上的儿颗星星,就什么也看不见了用为夜幕已经降临了。
库布在这里坐在世界的边缘,他把自己牢牢地绑在一棵攀缘植物上,这样他就不会掉下去。在灰暗和极度的紧张兴奋中,他蹲着度过了一夜,他一夜没闭眼 ,清晨天刚蒙蒙亮,他就耐不住用双脚站了起来,全身弯在虚无之上,等待着白天的到来。
美丽的黄色光带在远方微微地闪光,天空仿佛在期待中抖动,库布也在颤抖,他还从未隔着巨大的空间看着白天的形成。黄色的光束燃烧起来,太阳突然从巨大的世界峡谷的另外一边猛然跃入空中,硕大而火红。它从一个无限的灰色的虚无中跳出,那个虚无随即变成蓝黑色:大海。
“外面”在这个颤抖的森林人面前揭开了面纱,呈现在面前。在他的脚下,山俯冲而下,一直冲人一个无法识别的,烟雾笼罩的深处,对而一座粉红色的、珠宝般的岩石山昂然挺立,边上是遥远而巨大的黑色的海洋,白色海岸蜿蜓曲折与岸边摇曳的小树起伸展过来。 在这一切之上, 在这上千个新的、陌生的、巨大的各种形态上面,太阳升起了,将灼热的光芒酒遍这个世界,世界在欢笑的色彩中燃烧。
库布无法直视太阳。但是他看到了它的光在色彩的洪流中涌向山峰、岩石、海岸和远方的岛屿。他倒下,将自己的脸贴近大地,在这个光灿灿世界的诸神们面前。啊,他是谁,库布?!他是一只渺小的、肮脏的动物,他到此刻为止的人生都在一个茂密森林中的一一个昏暗的洞穴中度过,畏惧而阴暗,听命于不人流的角落中的神衹。但是这里是世界,他的最高的神是太阳,他的森林生活的长久的可鄙的梦魇已经过去,现在已经在他的灵魂中消失,就像那个死去的祭司的苍白的图像。库布手脚并用地向着深渊爬下去,向着光和大海爬过去,在飞掠而过的幸福的陶醉中,他的灵魂中颤动地闪现着一个梦幻般的预感,一.个明亮的,由太阳统治的大地,在这片大地上,明亮,被解放的生物在光明中生活,除了太阳不必再听命于任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