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言疑云》的读后感大全
《证言疑云》是一本由(英)多萝西·L.塞耶斯著作,新星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4.00元,页数:287,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证言疑云》精选点评:
●不怎么样。。。
●三星。平平淡淡的作品。
●柏帛丽风衣了解一下。
●情节略显简单,但是已经能看出塞耶斯作品的特点。讲故事手法好,穿插的幽默点也非常有趣...温西系列一直是值得看的小说,基于这一点加了一星
●温西勋爵真·贵族,塞耶斯笔法细腻入心,推理方面别太计较。
●塞奶奶这本实在是太无聊了,结局也很坑爹。而且看了这么几本我实在是对她笔下那个杰克苏侦探无感。
●一层层剥开真相的手法很经典很棒~可惜温西公爵木有机会和本特童鞋发展关系了T T
●完爆红鲱鱼啊
●不如想象中罗嗦,剧情还是很紧凑的,有不少有趣的地方,还有些台词让人深刻,比如男仆对爵爷说得“太活泼的人总会被缺乏想象力的人认为有所误导”还有那个信件中所说“我还没坚强到能说出你对都我做了什么”……总之塞耶斯还不错,尤其是在我越来越不能容忍克里斯蒂那令人窒息的简练后,不过同样的,也感觉缺了点什么东西,说不清是什么
●开始看着还不错,可惜我对里面冗长的法庭程序感到乏味,情节基本上存在于人物对话之间,这本来无可厚非啦,可惜略有些看不下去……
《证言疑云》读后感(一):未能实现的文学性
塞耶斯无疑深具野心,《证言疑云》每章前的引用,文中多处显示的引意、句子,都显示出塞耶斯想把侦探小说写的更具文学性。
然而,这种尝试无疑很失败。
这一系列引用,反而使得小说显得絮叨,不明所以,也显得卖弄过分。
加之翻译实在称不上流畅明白,更使得这本书在很多时候显得语义含糊,莫名所以。
有人说塞耶斯是克里斯蒂后最好的女侦破小说家,实在言过其实。
《证言疑云》读后感(二):dreaming and northing
费瑟斯通先生是一个非常奇特的人,可是——我不知道,他可能非常聪明,不过有一个吝啬鬼的名声。他从来不买一件新外套,从来没有休过假期,一直孤身一人没有结婚,终其一生居住在一间黑暗、狭窄的房间里,是一个无人委托诉讼的律师。但是他从他父亲那里集成了大笔遗产,就放在哪里让它不断增值。这些波尔多是那个老人留下来的,老人死于1860年,那时候我的当事人34岁,他——我的意思是儿子——96岁的时候死的。他说即使完成预期的目标,那也没有什么值得高兴的,所以他生活得像个隐士——什么都不做,但是他计划了所有他想做的事情。他有一本记录详细的笔记,包罗万象,一天接着一天,这些幻想的记录存在于他的笔记本中,但是他在现实总从来不敢尝试让它们真正实现。日记中描述了他与他梦想中的完美女人的幸福婚姻生活。每一个圣诞节和复活节,他都隆重地拿出一瓶1847年的波尔多放在桌子上,然后在朴素的晚餐之后,再隆重地撤走,完整未开。每一个圣诞节,他都诚挚地希望能够在死后获得幸福,可是就像您看到的,他把一切幸福都拒之门外。他死后留下这句话:“忠诚一生的人。”——终其一生,都没有作出任何尝试。一个非常奇特的人,非常奇特——远远缺乏现代年轻人的冒险敬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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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为什么,读完故事,(by the way 很不错的侦探故事)费瑟斯通的故事总是留在脑海里啊。。。
《证言疑云》读后感(三):平淡的作品
这是看的第三本塞耶斯的书,之前两本是《九曲丧钟》和《贝罗那俱乐部的不快事件》。相对比来说,本书既没有《九曲丧钟》里那宏大的诡计,也没有《贝罗那》里那严谨的推理。算是最差的一本了。
首先,本书在谜面上并不吸引人。一个男人死在丹佛公爵家花房中,而半夜两三点莫名其妙跑出来散步的公爵被认为是最大的嫌疑人。而当时在场的证人们的证言也都前后出现了较多的矛盾。这种情节在黄金时期的作品里一抓一大把,没什么新意。而且整篇故事都围绕这一个案件展开调查,显得有些单调。
其次,作为侦探的彼得·温西勋爵在本案中的表现并不出彩,甚至还不如作为配角的帕克警官。除了第一次勘察现场时,勋爵表现出了福尔摩斯式的观察力和判断力外。之后的调查中,勋爵都像一个没头苍蝇般游来逛去。可是线索却像赶着送上门一样落入他的嘴里。无论他走到哪里,都会有某个人带着线索被他碰到。这也充分应验了“有福之人不用忙,无福之人跑断肠”这一说法。如果要算运气最好的侦探,彼得勋爵真的可以排上名次了。
再次,真相比较坑。这种真相应该是会让很多人骂娘的,具体就不说了。可是最后的解答居然是……完全没有什么诡计和推理,全都是巧合……
最后一点是我个人原因,那就是塞耶斯喜欢在人物对话里加入很多英国幽默因素,也许英国人对次会感到很有意思,但是对于我来说可算是味同嚼蜡了。
由于以上的问题,本书对于一个喜欢诡计和推理的推理迷来说可算是十分乏味和平淡了。但是如果作为一般小说来说,本书也算是比较有意思了。
塞耶斯在本书中反复强调了当时的英国贵族与平民生活的差异。包括贵族受审时有什么特殊的仪式。反映了阶级不平等的社会状况。其中英国贵族们那些死要面子活受罪的性格也颇令人印象深刻。
塞耶斯的语言表达能力很强。对人物的描写颇为传神。其中有一段彼得勋爵在迷雾中不幸陷入沼泽的情节描写的尤为生动。这在整本都显得平淡的书中投入了一块石头,使得平静的湖水也泛起了丝丝涟漪!
另外,之前也提到过,温西勋爵在第一次的现场勘查中,表现出了如同福尔摩斯般的能力。包括对脚印的跟踪,吸墨纸上的痕迹,碎布片等等……然后依据这些线索拼凑出了一幅嫌疑人的图像。这让我想到了塞耶斯对福尔摩斯的推崇和研究。而这段推理也算是本书中推理方面唯一的亮点了。
《证言疑云》读后感(四):多萝西•L.塞耶斯的风格之作
如果说在那个群星璀璨的黄金时代,阿加莎·克里斯蒂是在长街咖啡馆门口坐着的一位双手捧着咖啡杯,凝视远方夕照的少女,约瑟芬·铁伊是一位斜戴着小巧的女士礼帽,游走在伦敦博物馆中的少女,那么多萝西·L.塞耶斯就是一位踟蹰于古典宫殿走廊中,吟咏着华丽诗句的少女——他们是三位古典推理黄金时代的女神——克里斯蒂得之浪漫,铁伊得之端庄,塞耶斯则得之华美。
多萝西·L.塞耶斯从1923年开始出版自己的第一部侦探小说,到1939在完成彼得·温西勋爵探案系列后封笔,前后十六年,创作了11部长篇小说和4部短篇故事集。从其创造的彼得·温西勋爵这一侦探形象我们可以看出,多萝西·L.塞耶斯笔下的侦探是一名贵族,他身着华美的服装,手握马六甲白藤杖,举止优雅、风趣幽默且思维敏捷,是一位传统的不折不扣的英国贵族绅士,而与之相匹配的,多萝西·L.塞耶斯的侦探故事也往往发生在所谓的上流社会、贵族圈子里。虽然塞耶斯本人出生于牧师家庭,但是我们知道,19世纪末的时候,宗教家庭是最容易受到高等教育的,所以塞耶斯从小就接受了非常良好的教育,她精通多国语言,而且爱好广泛,诗歌、音乐、戏剧等都是她的最爱,当然,包括神学。所以多萝西·L.塞耶斯的创作往往有着巨细靡遗的描写、典雅华美的辞藻、偏重社会性的论述和与宗教难解的情结。
《证言疑云》出版于1926年,是多萝西·L.塞耶斯继处女座《谁的尸体》后的第二部作品。描述了一桩发生在贵族之间的案件:
近日,一桩凶案惊动了假期中的彼得·温西勋爵——丹尼斯·卡斯卡特上尉于星期四清晨三点被人发现死于里德斯戴尔公馆的花房门外。公馆日前被温西勋爵的哥哥丹佛公爵租用来度假,丹佛公爵夫妇邀请了马奇班克斯上校、弗雷德里克·阿巴斯诺特夫妇、佩蒂格鲁·罗宾逊夫妇等一众社会名流来此相聚,日常以打猎、游戏、宴会进行消遣。有证据表明,凶案发生当天,丹佛公爵曾经跟卡斯卡特上尉大吵了一架,上尉当时就愤而离开,随后就死在了花房外,死者身边的枪被证明属于丹佛公爵。但奇怪的是,当事人有的说是午夜没到听到的枪声,有的说是三点左右听到的枪声,大家的证词好像充满了矛盾。但没有疑问的是,丹佛公爵被控谋杀。对此温西勋爵大惑不解,于是决定亲临公馆,彻底揭开这场证言疑云……
在这场案件中,故事的主人公几乎清一色都是有着令人尊敬的身份的贵族,当事人丹佛勋爵、死者卡斯卡特上尉、侦探温西勋爵,当事人或牵连者也基本都是上流社会圈子里的人士;故事放生在一座被称为里德斯戴尔的公馆中,这是贵族们的度假别墅,远离尘嚣,是绅士和贵妇们觥筹交错、午后闲话、打猎游戏的最佳场所;案子最后的解决是一场法庭戏,不同于一般英国的大法庭或者巡回法庭,这是一个针对特殊对象的贵族法庭,甚至还有皇家的仲裁官,里面的辩论和叙述既有法律性,又有贵族性。
在这部小说中,我们可以充分领略到多萝西·L.塞耶斯细腻和诗意的文笔。比如当温西勋爵“……调查公馆之后茫然无头绪,穿越沼泽,走向远方的农场的时候,作者是这样描述的
每隔一定的路程,小路上就会出现结实的白色标杆,周围围以篱笆。沿着标杆似乎可以走到谷底,因为往左边几码的地方地面凹凸不平,杂草丛生,中间是一片黑色的沼泽,任何比鹡鸰重的东西掉到里面都会只余下一连串的小气泡。温西的脚下躺着一个已经被踩扁了的空的沙丁鱼罐头盒,他弯腰捡起来,甩手使劲扔进沼泽地。罐头盒落地时发出像湿吻般的声音,随后消失在远处。这种本能的反应立即刺激了正处于沮丧中、正沉溺于犹豫中的人,彼得忧伤地斜倚在篱笆上开始放任自己浮想联翩:(1)希望破灭之后的空虚寂寥;(2)人类的性情不定;(3)初恋情人;(4)理想主义的衰退;(5)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后果;(6)婴儿潮之后的生育控制;还有(7)自由意志论的荒谬。不管怎样,现在是他的情绪低落期。想完这些,彼得觉得自己的脚都冻得发麻了,胃里空落落的,而他还有几英里的路要走……”有英格兰广袤原野和乡村的描写,有人物在满怀失意中的行动,有寄托着作者思绪的联想,也有难以描述的怅然若失的感觉,情感非常细致。除此之外,时不时插入几句莎翁的《哈姆雷特》或者《亨利四世》的诗句也是多萝西·L.塞耶斯的拿手好戏:
“是吗?”彼得说,“忠实的猎狗欢迎浪子的归来。一家人其乐融融,‘好久不见了我的儿子’。喜极而泣,哽咽难言,成堆的啤酒提供给高兴的佃农们,人们围炉狂欢,直到房椽上的铃铛和烤火腿都滚落到地上一起欢乐。晚安,可爱的王子,直到牛群回圈,直到野狗在耶斯列吃掉耶洗别的尸体,每一个雪白冬日离去的时候,都会迎来一个新的春天。我猜想,”他自言自语地加了一句,“他们刚刚喝完茶。”虽然在文学描述上汪洋恣肆,但是多萝西·L.塞耶斯骨子里还是非常传统的古典推理作家,她笔下犯罪现场的描述非常详细,甚至有些繁琐;她对物证的描写细到毫发,一块裙子上的血迹有多大,应该如何采样都有着细致的描述;她笔下的人物性格鲜明,即便是配角,也往往能够在一两次对话中闪现出亮色,比如侦探帕克,这位温西勋爵的好搭档既不抢戏,又充满了自己的思考力和行动力,性格果敢、意志坚定,完全不同于福尔摩斯笔下苏格兰场侦探傻乎乎的形象。再比如丹佛公爵的妹妹玛丽·温西,这个出身贵族却向往爱情和自由的女孩子既任性又敢爱敢恨,她“若为自由故,一切皆可抛”的性格形象十分鲜明,作者借她之口说出了在当时看来还尚属超前的“男女平等”思想:
“为什么不能?”玛丽说,“乔治不相信那些关于财产的老旧观点。另外,如果这些财产给了我,那就是我的钱。我们认为男人和女人都是平等的。为什么我们要认为财产多的那一位就可以把握家庭主动权?”而且在对待爱情的观念上,多萝西·L.塞耶斯也跟阿加莎·克里斯蒂一样,有着不凡的执着和无比的坚定。虽然在这个故事中,有上流社会常常发生的出轨、包养情妇、打着婚姻的幌子谋取豪门家财等行为,但是作者都进行了一一批判,而令人印象最深的是玛丽跟社会主义者兼恋人戈伊尔斯最后那句决绝的控诉:
“我不在乎你是不是个凶手,”玛丽小姐痛心地说,“但是我很介意你居然是这样一个浑蛋。”至于彼得·温西勋爵这个侦探形象,我谈不上多喜欢,一位出身贵族、不是以探案为生的侦探总会让我们有种莫名的疏离感。其实彼得完全不需要探案,他学识渊博,可以从事很多方面的研究:
他是一位精通五六种语言的让人尊敬的学者、懂得欣赏并且还有些表演技巧的音乐家、毒理学专家、善本收藏者,还经常出入各种社交场合,是一个感觉论者。他可以在星期日中午十二点半戴着大礼帽、穿着双排扣礼服在海德公园边散步边阅读《世界新闻》。他对于未解事物有着强烈的激情,会到大英博物馆寻找晦涩的小册子来研究所得税收税员的情感史,以此来对比自己的情感走向。但是温西宁愿选择拿着放大镜趴在地上寻找物证,有时候甚至还要冒着生命危险,因为在他心中,侦探并不是消遣,而是内心对于未知的渴望:
他喜欢侦探工作,这种喜欢就像有时生活显得穷极无聊,他有可能以另一种心态或身份沉溺于印度大麻一样——因为它的刺激性特征——但他还是缺乏侦探的基本气质。来拜访格里德山谷,他并没抱多大的期望,否则,他很有可能盘查出所有他需要的信息,方法就是向门口那个郁郁不乐的男人精心地展示一下自己的财气。帕克很有可能这样做,他做侦查工作是有报酬的,而不管是他的自然天赋还是后天——在巴罗因弗内斯文法学校——所受的教育,都不会促使他迷失于不合理想象的细枝末节中。而对于彼得来说,这个世界在他眼中就是一个由枝节问题组成的有趣的迷宫。我想从这点上来看,彼得·温西勋爵也许跟其他侦探相比,并没有什么不同吧。
其实从纯技术角度来看,多萝西·L.塞耶斯的这部作品不算上乘。首先几乎可以说没有诡计,看完结果自然会明白,可惜了作者对凶案现场无比细致的描写;期待中温西破解每一句自相矛盾的证言的过程也是雷声大雨点小,失望大于期望;卡斯卡特的爱情故事本应该是重头戏,可是却并不感人,反而农场主夫人更加抢镜;最后贵族法庭的辩论戏份不够激烈,倒是有些像流水账,这是一大败笔。不过多萝西·L.塞耶斯的故事从来就不讲技术性,文学性和社会性才是她重点探讨的,毕竟她笔下的侦探故事更加接近于文艺小说。
此外,新星版的注解中提到一本叫做《五个诡计男孩》的侦探小说,作者是弗兰西斯·毕丁,著名电影《爱德华大夫》就是改编自这部小说,可惜中文版并未引进,非常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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