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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与蓝读后感精选

2020-11-08 02:55:55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黑与蓝读后感精选

  《黑与蓝》是一本由[英]伊恩·兰金著作,新星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8.00元,页数:545,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黑与蓝》精选点评:

  ●不夠尖銳,不夠痛,督察。

  ●本来人物就多,居然同一个人名字前后都有一些差别,校对啊校对你在哪里。

  ●还好哒,虽然名字到后面有几个联系不上了。。。其实就是尽量淡化案子, 调子到好,虽然前奏很长,节奏慢,其实还是能入戏,倒是很想英剧的侦探剧风格

  ●野心不小,雖然很厲害,但還是不愛歐美系推理喔。

  ●没办法我知道自己会喜欢 就像喜欢《长夜》那样

  ●居然又是描摹社会新闻,千丝万缕,看得头都大了,内存加载不过来,可伊恩竟还能把这张网编的平平整整,拿去捕鲨鱼,真大手,可惜还是典型的侦探小说,想看点儿不一样的了。伊恩也是妥妥的文艺青年啊,梦想成为六十岁的摇滚巨星的可爱老头,和尼克·霍恩比一样喜欢炫耀音乐知识,有这样的名师指导,倒还真好奇罗琳的布谷鸟写的怎么样了。“作为一个警察,他生活在人们的过去之中”,不断回溯寻找证明,成为时空中的穿梭者。

  ●人名记忆障碍症复发,虽然读着略为痛苦,但不妨碍这书成为一本出色的小说.

  ●文笔和翻译都很不错的小说,可惜人物略多,看到后来很多线索都忘记了,结尾读来也就没太大劲头了。不过阅读体验还是很棒的,主角雷布斯塑造得很立体,书里也处处体现出当代苏格兰特色。比较适合改编成电视剧。

  ●到底谁把它放到加拿大这排的啦

  ●书名英语更有feel,毕竟是有很多引申义的,不太喜欢这位作家,这部构架挺好但还是不戳我

  《黑与蓝》读后感(一):不要埋怨一个只有两种颜色的世界

  有首诗叫《寻隐者不遇》,讲述了一个驴友进山寻访在野的潜在大官的故事。作者贾岛,先当和尚,还俗后“屡举进士不第”,又遭贬边远地区病死。他为文最好推敲,写的也累,读的也累。

  《黑与蓝》这本书不能不让我想起这种风格,像用文字织网,读者是一只只猎物,焦灼却只能缓慢地慢行,作者却像蜘蛛一样随时抛出如丝妙语麻痹神经。

  如果换一个作家来写,《黑与蓝》很可能成为一出惊心动魄充斥着追逃的007故事,但贾岛的知己伊恩·兰金的精力却放在字句上,一种明快的叙述与挣扎不脱的黑色气氛相互矛盾纠缠,以至于原本简单的擒凶戏被文字越裹越厚,最终居然恰是一场戛然的寻隐者不遇。

  其实伊恩·兰金在对这本书的解说中也提到了痛感上天对己不公反而使他拥有了创作的激情与灵感,从这个角度看去,他和他笔下的雷布思的确有点像在潦倒中发狠,用自己的才能点亮浓黑乌夜的寒郊瘦岛。

  伊恩·兰金创作的态度是真诚的,就像他的作品直接奔着奖项去的目的一样真诚。

  《黑与蓝》中引用了大量的流行歌曲与歌词,这原本是初学小说创作者用来占页数的秘技,可他采取了一种直接用歌名或歌词当做隐语点缀情节的方式,显得别致,也令译者不得不加入大量注释,这反而提升了作品的格调。再加之从作品题目的由来到内容,再到作者自身的经历,无不与音乐有着密切联系,如此写法使对于简单情节来说显得太厚的作品拥有了旋律感,像压抑着黑金鼓噪的蓝调,如文字本身般绵密而怀旧。

  这也是它斩获大奖的原因。欧美奖项的评委与日系奖项的评委在一件事情上风格一致,那就是总喜欢把奖颁给看上去很不符合传统推理或侦探小说特征的作品,这源于一种自负和恐惧,分析起来太复杂,从略。

  不要埋怨这种密密麻麻的黑暗与愤怒情绪,这个世界总有你未曾见识过的更加寒冷的地方。

  其实伊恩·兰金在坚定的写作中一直试图与读者和解,很多引人发笑的热络句子事后想想非大手笔不能为之。这其中我假装最为不解的就是势必成为名句的“作为一名警察,你与工作搭档的关系要比与生活中的配偶更密切。在你加入刑事调查组的时候,他们会给予你一次亲切的握手和一张纸。 那张纸是日后才会生效的离婚判决书。”啊,我从此好害怕男同事……

  (终于,偏走了……)

  其实对于这本在结尾处憋屈了我半天的书我本不想说这么多,并且决定抛弃这个人的作品以示抗议(虽然上次读《不可忘却的游戏》时我就觉得这个人的书虽然看得累死但很有嚼头),结果忽然发现楼上这篇热爱宣言,我就决定抱怨两句。可某同学一句“这老兄用这种势头连说了十八本,这还只是其中一个系列”激发了我无限的斗志,我决定追下去……

  《黑与蓝》读后感(二):冷酷世界渐入佳境

  要以千字的篇幅为《黑与蓝》写一篇书评实在是一件颇具挑战性的事,尤其是在我还必须先写一段关于作者的八卦的情况下——当你在谷歌图片中搜索伊恩•兰金这个名字,会发现满屏的装腔作势的照片,它们看上去就像是为《时代周刊》拍摄的封面,但其实最终只会成为扉页上的豆腐块;除了写侦探小说,兰金的乐事之一是操着正宗的牛津口音朗读自己的小说,这大概与他曾是一支短命朋克乐队主唱的经历有关;写到得意处,他会写邮件给他的美国同行迈克尔•康纳利炫耀,“嘿你觉得这个点子怎么样?”;当J•K•罗琳搬去和他做邻居后不久,他就向某小报报料,说自己的妻子看见罗琳正在写侦探小说,而浑不顾小报可能从这一小道消息背后挖出的暧昧联系——这样一个超级爱现的家伙,同时也是当代最伟大的侦探小说家之一,被詹姆斯•艾尔罗伊誉为“苏格兰黑暗之王”。

  《黑与蓝》是系列小说中的第三本,从这本收获了金匕首奖和爱伦坡奖提名的鸿篇巨制开始,兰金完成了从新锐到大师的蜕变,“雷布斯”系列侦探小说开始步入殿堂级行列。你还没读过前两部?没关系,反正不管怎样,《黑与蓝》都是一样难读。你最好有个心理准备,《黑与蓝》的阅读体验与“流畅”、“爽快”、“刺激”等形容词相去甚远,与一个月的连绵阴雨带给人的感觉倒是颇为相似。兰金的笔调极为简练冷酷,笔下的苏格兰与他快乐生活着的那个苏格兰犹如阴阳两界。如果连这样你都能爱上这家伙写的书,那么恭喜,你已经不再拘泥于诡计与结尾逆转那样的庸俗技巧,而开始领悟到了自雷蒙•钱德勒一脉相承的“冷硬派”侦探小说看待这个世界的方法。

  在《黑与蓝》中,警探雷布斯依然是那副鸟样——离异、酗酒、烟瘾极大,且我行我素,从不知道怎样与人相处,同时也像被激怒的公牛一样至死不肯放弃,却又心存悲悯之心,只差每集睡一个女人,就是一个“冷硬派”侦探的范本。但《黑与蓝》中却没有此等香艳场面,有的只是真实到令人沮丧的现实——兰金笔下的侦探可没有一本书只办一个案子那等好命,命案一宗接一宗的同时,办公室政治、被排挤、被怀疑,甚至被攻击也是家常便饭,再加上腐败、犯错、引咎自杀的老友等等酸涩的佐料,共同烹制成《黑与蓝》这一道大菜。

  雷布斯并没有“独行侠”的身手,也没有过人的智慧,所以由他解决的案件远称不上精彩漂亮。但你会惊异于作者竟能将破案过程铺陈地如此翔实,却丝毫没有炫技之感。兰金自称——你们看到的是侦探小说,但我却只是当普通小说来写,在写到结尾之前,我也和你们一样不知道凶手是谁,案子会怎样了解。以他爱耍酷的个性,这番话自然不可尽信,但看过《黑与蓝》之后,你明显可以体会到,他写作时所遵从的,绝不是侦探小说界通行的那一套“游戏规则”。

  对兰金这样一位侦探小说家中的异类感情复杂,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布克奖得主詹姆斯•凯尔曼曾当众说:“如果诺贝尔文学奖颁给苏格兰人,那一定是给哪个狗屁侦探小说家或者什么破儿童文学作家。”——谁都知道他说的正是伊恩•兰金和他的有钱邻居,但这究竟算是贬低还是恭维,估计凯尔曼自己也搞不清楚。

  《黑与蓝》读后感(三):摇滚,朋克,或者轻度精神病患者的兰金

  第一部分 空无一人的首府

  第二部分 轻声细雨

  第三部分 毛皮靴城

  第四部分 死寂的原油

  第五部分 梦中的恐慌

  第六部分 地狱一般的北方

  以上是书中各个章节的标题,说实话是充满诗意的各个小标题的名字吸引我从图书馆捧起这本书的。

  “黑与蓝”这三个字让我联想起了国产电视剧《黑金》,《黑洞》,《黑冰》三部曲,脑海里浮动着王志文和陈道明两张瘦削、阴郁的脸。 然后拿起来翻了几翻,看到作者的照片我想起来了,去年借过他另一本书《任血流淌》。 当时拿回家翻了几页就甩到一边,然后一个多月后借阅过期了又匆匆忙忙跑到图书馆还了此书。 兰金的这张照片让我联想起美国西海岸那帮电影明星,叛逆,张扬,故作姿态;犹如流水线产物般庸俗不堪,当时又有想把这本书重新放到书架里面的冲动。

  凑巧那天要找的几本书要么被人借走,要么找不到,或许冥冥中有天意吧,最终我放弃了把书重新塞进书架的想法。

  然后和女朋友坐在图书馆里,她翻看着她的杂志,我翻看着这本书,我记得那天是晚上,离图书馆闭馆还有半个小时,我打算在这半小时内看个开头,如果有点意思的话今晚就借它了。

  《黑与蓝》的头开得不坏,我被其中一句逗笑了:

  “你们不打算控告我吗?”

  “你一定会被控告,罪名是浪费警察的时间,你会被关进索腾监狱,和一个喜欢肛交的家伙住在一起。”

  遂在闭馆之前借走这本,然后回到家当天晚上看了不到50页,接着就是临近春节了,一大堆琐事,烦心事,纠缠在一起,根本没有看书的心情。 就这样半个月内断断续续看完第一章,感觉自己像个应付考试的学生在完成作业,其中滋味如同鸡肋,弃之不舍,读之无味。

  大年初5,差不多闲了,重新拿起这本书故事情节和人物姓名大都已经忘得差不多了,不得不重新回到起点,重新再看一次。(估计这个作者的作品都要得一口气看完)

  初5那天看完了前两章,渐入佳境,想起了以前某人评论雷蒙德钱德勒“每一页都有闪电”。 但是感觉这个作者语言没有钱德勒干净,简洁,有点罗嗦了。 主人公又歇斯底里像个摇滚警察,时不时得痛哭流涕,让我联想起好斗的比特犬。 可以感觉作者是很用心地去写作,但是有些地方太用力过度了。 可能作者有点把这本书当成他的摇滚试验场了。

  初6看到第4章,此时已经用雷布斯的视角写到“圣经。约翰”了,说来也奇怪,当作者写到那段的时候,我知道那个和雷布斯闲谈的高个子老头不是闲笔,后来果然印证了,难不成我和圣经约翰有心灵感应,呵呵。

  初7晚上看完了全书,相比于两个风格类似的前辈:雷蒙德钱德勒和劳伦斯布洛克, 兰金简直是话唠。 但作品自有他的生命力。 我曾经想过作品字数砍掉一半是否更紧凑,更加吸引人看下去? 答案是肯定的也是否定的,字数少了,看完整本书的人或许会多点,(豆瓣才37个读完的) 读者也可能少点煎熬; 但是兰金磅礴气势会被削弱,这本书或许也就不会得那么多奖了。 这本书是靠这么多话撑着的。

  一开始我不习惯兰金和雷布斯,一个四五十岁的老警察怎么和现在的大学生似的,像个小愤青,感觉有点刻意和做作。 但是越看到后面越觉得,其实真实就是如此,兰金就是这样,雷布斯就是这样,他们本来就是这样人,一点也不做作。

  总之一句话,坚持读下去,只要你忍受了兰金的这种风格,那么到后面你就会喜欢上这种风格; 但是你读了一半还是感觉和作者这股轻度癫痫的气场不对味的,我劝你放弃,别浪费时间了。

  最后,看到那位兰金粉丝兄弟的书评,得知大叔是在得知儿子患病的时候写的,我知道这种感觉,因为我看书的这段时间正经历兰金当年身上的事情, 我感同身受,所以这部作品不是虚的,绝对是有血有肉的,兰金不是在进行摇滚实验,其实是对生命的一些感悟。

  《黑与蓝》读后感(四):所有那些细密的暗色线条

  说实话,我不知道要如何给别人讲这本书。

  相信拿到它的人,甫一翻开,会先倒抽一口气。文字的密度就像山一样直观地压了下来,每一页满满的都是字,都是字,都是字。

  而作为逐字看过这本书五遍以上的人,我不认为这些字里有废话和闲笔。

  但你如果问我这本书讲了什么,我还真的……组织半小时的语言仍然说不好。要是我能轻松把它讲解清楚,或者哪怕是写篇论文把它说清楚,我就可以到爱丁堡去进修文学了——这本书是苏格兰大学教程大纲里的选修读物。

  同时它还背负着那些金光灿灿的奖项和提名。金匕首,爱伦坡。

  所有这一切,足以让人对它敬而远之。无论是英文原版,还是之前台湾出的繁体中文版,得到的评价都趋向两级:没有耐心看下去,或者爱不释手溢美之辞喷薄而出。

  作为一个非常喜爱它的人,我也同样承认:这本书并不太适合作为整个系列的入门书。用它来入门太挑战自我了,没有前几本的逐步铺垫,很难一下子啃下如此有分量的一本。如果用它入门都能顺畅地爱上兰金,那么恭喜你找到了和自己的气场最吻合的作家。

  如果把一具尸体当做一个兴奋点,那么这本书里有十一具尸体,每一具都附带着相应的漫长调查。它们牵涉到两组大谋杀案,一件陈年冤案和三起独立的谋杀,同时采用警方和罪犯双重视角的叙述,并夹杂着贩毒、环境保护和家庭暴力这另外三项议题。除了完成这些新角色,作为系列作品中的一部,它还需要为至少三段在多部作品中延续的友情提供精彩的独立段落,同时与其他系列角色维持水平以上的延续性人物关系。

  最后,每一个案子都要真相大白,每一个议题都要讲出深度,每一个人都要有始有终。

  为什么兰金会说“我觉得我完成了从学徒到师傅的飞跃”,看完这本书就明白了。这样庞大的设定和这样高的完成度,他终于做到了;站在这个顶点,可以笑傲江湖。

  写这本书的时候,作者经历了人生的最低潮——自己的儿子被确诊患有无法治愈的遗传疾病。他的愤怒和焦虑忠实地传递到笔端,最终造就了整个系列中最阴郁,同时也可以说层次最丰富的一本书。他暂时离开了自己笔下永远的主人公爱丁堡,把视线投向冰冷的北海,在更严酷的自然和人文环境中寻求自我救赎。书里是这样写的:

  雷布思突然迫切地想抓住什么东西。这绝不仅仅是风的缘故,而是脚下的一切瞬间都变得脆弱不堪。来之前,他一心盼望接触石油的颜色和气味,然而现在,他在这里见到最多的并不是石油,而是海水。他的四周是浩瀚无垠的北海。比起这一小块“焊接金属”来,北海大得无法形容。它潜入了他的肺脏;它像利器般刺痛他的脸颊;它掀起澎湃的巨浪吞噬他;它似乎比头顶之上的天空还要广阔。和其他人类无法对抗的自然力一样,它是一个始终存在的威胁。(p270)

  这段话里,我完全相信他写的不是海洋,而是命运。

  黑色石油,蓝色海洋。

  被黑色与蓝色主宰的,鼻青脸肿的人生。

  而兰金这样形容这样的人生:

  这似乎是某个更大体系的一部分,一系列意外事件共同起舞,构成了一个彼此交织的整体。父亲和女儿、父亲和儿子、背叛,以及我们有时候称之为记忆的错觉。过去的错误仍在耳边喋喋不休,或者被虚情假意的忏悔掩盖。一具具尸体随着岁月流逝而四下散落,多半湮没与人们的记忆深处,除了凶手外无人记得。往事腐败凋零,或者像老照片一样渐渐退色。结局……没有韵律,也没有理由。它们就这样不断发生。你死了,消失了,被人遗忘殆尽。你仅仅变成了一张老照片背面的一个名字,有时候甚至连这都不是。

  杰思罗·图尔有一首歌叫“活在过去”。长久以来,雷布思一直被这首歌的旋律俘虏。这是工作造成的。作为一个警察,他生活在人们的过去当中:犯罪事件发生在他抵达犯罪现场之前,目击者的记忆被彻底清查。他简直变成了一个历史学家,而且这种角色已经融入了他的个人生活。幽灵和噩梦在他的脑际回荡。(p508)

  我一直非常喜欢兰金的文字本身,英文的美感表露无遗。很少有人能用如此简洁的词汇和句式给我留下“这文笔太好了”的深刻印象。我不知道这是怎么做到的,是靠犀利的选词,精确的意象,还是漂亮的节奏,甚至仅仅只是因为中我萌点,实在难以说清。译文其实已经很不错,基本对得起原文了。仍有遗憾之处,实属中英两种文字间天然的鸿沟,难以强求。

  但这样的文字依旧不是那么“好读”。我相信会有不少人在看了四分之一,三分之一,甚至坚持到二分之一时惶惑地抬起头来,想着同一个问题:难道……会一直这样吗?

  等到沉一口气继续看完,他们会再次抬头,想着:……原来真的一直是这样的。

  然后有人郁郁地扔开,有人沉默地体会到一种并不那么让人快乐的充实感。

  也许有人会拿起再看一遍,然后终于理清每一条线索是如何连接的。

  兰金的书总是像繁难又细腻的钢笔素描画,每一根线条都短而细,正如他的句子简洁有力毫不拖沓。然而句子密密地堆叠,线条逐渐成网却依然根根清晰,由一斑描出全豹,由骨骼长出血肉,最后画出的作品是如此罕见的立体和真实。

  最重要的是,所有这些画都没有色彩。它们是比照片还要仿真的素描,一切美丽都体现在线条的运用上——因为这个画师对自己的基本功太有自信。

  他写作,只是为了在平行世界里点亮他想要的天空。

  我喜欢他,所以努力想要介绍给更多的人。但他能不能抓住你的心,完全要靠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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