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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男权传统的樊篱读后感锦集

2021-01-29 01:35:46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走出男权传统的樊篱读后感锦集

  《走出男权传统的樊篱》是一本由刘慧英著作,三联书店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9.80元,页数:224,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走出男权传统的樊篱》精选点评:

  ●刘慧英老师对中外文学作品中的男性霸权意识进行了彻底的清算和犀利的批判,她意识到男性作家的传统男权的女性价值尺度,是一种人类集体旧意识,很多男性作家难以跳出这一窠臼。甚至女性也会成为男权文化的消费者和实践者。

  ●理论和文本细读的杂交体

  ●很有启发,我的女权著作启蒙。

  ●1844 在茫茫书海里与这本90年代的作品相遇,应该有其不可言说的必然性。此书文字非常符合现代人的阅读习惯,读来酣畅有力,不停的在大脑中引起各种震动和风暴。虽结尾篇关于未来女权主义的走向并没有给出特别有力的主张,但能感受到作者写就此书时作为一个现代女性知识分子的责任心了。此书写于10平米的陋室,是对当下消费主义鲜明的对比了。希望自己将来也能以这样的赤子之心对待写作。

  ●女权主义存在一个根本性的问题:那就是女性是该追求与男人平等还是充分发挥女性的特质,然而什么是女人的特殊性又是个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书中总结的才子佳人模式、诱奸模式、社会解放模式很到位很精准

  ●太浅显了

  ●女性角色的建构,到处是男权世界的陷阱,而重新建构又是多么任重道远啊。

  ●基本上都是剛分析到點子上,這一章就結束了。與其說是文學批評,更接近雜談吧。對紅樓的分析我以為是胡說八道。參考文獻書目也大體沒有超出我大四列的單子。

  ●把握一直以来想得很多很模糊的东西说的有条理 但是依然无法找到“答案” 总之还是收获颇多的

  ●很好。旁征博引,举例翔实,逻辑清晰。论述托尔斯泰的男权立场一段尤为赞同,纵使托翁多么伟大多么勤于道德完善,他终究是局限于男权视野的。证据就在他笔下的人物和他的夫人索菲亚身上。

  《走出男权传统的樊篱》读后感(一):批判的反馈

  女性文学读到最后是种无法摆脱的悖论状态,可以怨艾可以无可奈何可以反叛,但最后总是一种荒芜,阶段性质的抗争最后能到达哪个高度?徐坤的《双调夜行船》和刘慧英的《走出男权传统的樊篱》,两本书的构架无非是一种梳理和归纳,将各个主题的历史流程和创作心态融进具体文本的读解中,但读后对女性整体反抗的绝望感和无出路更加强烈。私语,镜像,身体,颠覆。多元的写作主题在一种时间上穿越的旅程中遭遇了某种不可言说的痛彻感。无论是戏谑调侃或是命名自己的反抗活动,在“身份”这种文化权力争夺的词语建构出的社会性中,都显得那么悲观而绝望。无论是争夺的权力还是解放的身体,都不可避免的陷入到一种叙事或命名的陷阱中,这种致命的分离性让女性失语,只能作出一种外围的游走,但这种游走本身也许就是重要的,在一个价值崩溃,终极消解的社会状态下,与其建构一种对立的叙事和命名传统,不如在周围的游走中通过自身的思考和对于命运的主宰使写作本身变的更为主动,以此凸显出女性个人的存在事实和主体的大写,这些比某些体系的颠覆或重构更加重要。而事实上,这种无可言说的悖论之旅在经过了积淀和主动的梳理之后开始变的明晰,她们破坏一个男权传统的限制,她们破坏了一种语言上的被命名的优雅感觉之后又重新回到一种平和的对话状态,她们从决绝变得更为策略,在一些关怀人性的统一命题上,和谐的生存毕竟要比对抗的姿态更容易为人接受,为人,或为男人,这其实也许是一种自信和俯瞰后的感觉。

  《走出男权传统的樊篱》读后感(二):西方女性主义理论的应用范式

  “女性文学”是什么?是女作家创作的作品?是针对女性读者受众的文学?为何要在文学传统中分离出“女性”或者“男性”的文学呢?刘慧英在本书开篇都做了解答,她将女性文学的批评范畴进行了重新界定——文学史中关于女性生存与解放所做的思考。

  本书以西方女权主义文学批评为依据,用新批评的方法对文本进行内部研究,试图建立一种女性立场的批判范式。

  刘慧英首先将女性的主体性意识作为全书的核心,并以此为支点批判着文学传统中男性霸权的审美趣味。她将中西方文学传统中对女性的书写分为三种程式——“才子佳人式”、“诱奸故事式”、“社会解放式”——以揭示男权文化对女性主体“空洞化”构造的真相。

  在这三种程式中,女性的姿色是获得男性青睐的砝码,封建社会中的“三从”传统(从父、从夫、从子)深刻的影响着女性对男性的依赖,于是文学中的女性以一种美丽、贞洁、贤惠的面貌迎合着男性对性别角色的期望;其次,大多数女性悲剧中,“命运”一词成为了女性没有独立人格的伪饰,当她们被贵族少爷玩弄,不得不走上绝路时,作家们则无意识的将批判的视角归罪到“封建意识”、“命运的捉弄”,而忽略了从女性自身的价值出发去寻找和确立她们存在的意义;最后,“社会解放程式”则是将女性集体放入了政治的祭坛,“爱情与性”成了特殊年代的语言禁忌,文学作品中的女性成为社会变革给个体带来解放的最好证明,“自我”被纳入了集体的洪流,女性的所指就单一的指向了“白毛女”式的“新社会把鬼变成人”了。

  此外,女性在“爱情”、“性”与“自我”的选择时,同样存在着失衡的焦虑。

  在男权传统中,“好女人”的标准有二:其一为“牺牲独立意识,将生命奉献给男人或家庭”,其二为“在人格与事业上成功,成为「同男人一样的人」”。上述两点皆以牺牲女性生活的全面性为代价,将女人存在纳入男性社会机制运转的轨道。在两性爱情中,女性的忠贞不渝成为被歌颂的主题,但潜藏在内的,也是被“物化”的女性本身,如同凌叔华笔下的《绣枕》那样,无论女性外表多么华美、内在多么充实,只要在男权的历史意识的框架下都会沦为被随意丢弃的物品罢了。对于这种困局,鲁迅在《伤势》中则给出了答案——“人必生活着,爱才有所附丽。”个体的自由乃是获得爱情(或者其他)的最低准则。

  同样,由于千百年来的儒家传统的沿袭,“性”在文学再现中始终处于失语的状态。到了现代文学阶段,“性书写”在觉醒的同时也被赋予丑陋、肮脏的批判成分。在这种对性的畸形认识下,男性与女性都陷入了这种不自觉的文化心理,进而将“情”与“性”分割开来——前者为纯洁的、美好的;后者为污秽的、下流的——逐渐衍生出“无性之爱”与“无爱的性”两种情欲模式。前者如郁达夫《沉沦》,将少年性欲的本能转移到对国家的悲叹中;后者如贾平凹《废都》,各色女性对庄之蝶献身,无外乎是“与名人身份挂钩”的崇拜和虚荣作祟的产物。无论两种模式的性爱在这种文化系统中最终只能向道德观念屈服。

  总之,综合上述对作品与文化模式的分析后,刘慧英中国的在女权主义批评建设方面提出要“注重女性独特的经历和感受;要深入挖掘女性经历和感受中最本质的东西。”

  中国的女性主义批评还在不断的发展和探索,愿作家与批评家创作出更多长青的作品。

  《走出男权传统的樊篱》读后感(三):走出男权传统的樊篱全书笔记

  《白毛女》经过多次修改后,已无任何女性所指(不论是传统的男权意义上的所指,抑或是社会制度和生活所赋予的所指)46

  历史在发展中讲逐步改善和提高自我的地位,然而历史又证明在以后的几十年间“自我”的地位并未提高, 而是下降了,“自我”被纳入了制度运转的轨道,并强化了“螺丝钉”的意识,从而在政治文学等各个方面取消了“自我”存在的价值。 50

  “社会解放程式”中女性形象成了由社会性的男女平等遮掩下的一种性别存在,成为一种空洞的能指。 56

  革命在多大程度上给这些革命队伍中的女性个体带来了变化和进步? 58

  落后和专制的社会形态对女人的压抑和璀璨远胜于男人,女人唯一正当的人生途径就是通过男人-丈夫或情人找到自我。 63

  黛玉-坚贞且封闭 64

  安娜-爱本身就是生活的本质;试图将自己和渥伦斯基各自的自我空隙完全填满。

  渥伦斯基-爱只是生命的一部分,是生活的一种调剂,是实现生命价值的一种方式

  托尔斯泰揭示了一种爱情悲剧的实质,它既不是婚姻这层外壳,也并非是变心与否或另有新欢之类的,而是一种失控了的不和谐-两颗相爱的心在某种缝隙,某种隔阂下的偏离以及情感的空缺。这种至爱的困惑是不会有终极答案的,因为 它面对的是无尽浩瀚的人生海洋,生活本身是一个多面体。69-71

  自由固不是钱所能买到的,但能够为钱而卖掉。 82

  回来就是屈服于封建男权的统治,继续与男权女性价值观念认同。 89

  女性对男性的传统评判标准和价值取向是否是女性突破男权束缚的最关键或最后一道堤防? 105

  自然母性-自然父性、雄性 113

  重要的不是上帝已死这个事实本身,而是这个事实所带来的后果。尼采在这个空前的大崩溃中,看到了从所未有的希望。 118

  但他独独缺乏了一种性爱与情爱的高度和谐统一,他太爱自己了,他不能为爱情而抛弃或牺牲已有的。132

  男女的社会地位与家庭位置是有孔教决定的,但他们的性关系则主要由道教观念所支配。 男女关系在正统的儒家文化意识中被严格地局限在“卧室”之内。 正统的儒家文化始终代表着男权主义权力- 克己 133

  菲勒斯中心 135

  他内心里希望得到一点女人的温存。 139

  母亲原型和妓女原型 145

  社会思想家马尔库塞指出:来自外部的压抑还得到了来自内部压抑的支持,因为失去自由的个体把他自己的主人以及命令都内向投入了他自己的心理机制。 149 (压抑)

  女性作家要注意的两个方面,一 注重女性独特的经历和感受,尽力超越男权社会的种种价值标准,二 尽力避免直白简单的自我宣泄。165

  弗洛伊德将文学艺术看作是人的一个避难所-通过文学渠道人们可以使自己的潜意识以及一些无法实现的欲念得以正当的输出和释放-精神疗法之一 167

  usan朗格区分自我情感宣泄和艺术创作的界线: 艺术表现的是语言无法表达的东西-意识本身的逻辑。 艺术有它独立的内在的规律,艺术家应在自己的作品中创造一个本质上区别于现实生活和实际经验的世界,应该与更广泛的人类情感相拥抱。文学需要创新哪怕一个细枝末节。 168-169

  自我抄袭 170

  本色演员和性格演员 174

  她将文学仅仅当作是一种沟通人类心灵的工具,她的立足点是社会和人生,而不是文学的文体建设和创造,她尚未在文学创作上达到完全的自觉境界。 184

  将已经确立的男性标准作为女性自强的目标和检验自身发展或个人价值的尺度,不过是历史所造就的最便当的权宜之计。 198

  对女权主义这一头衔的畏惧-女性的自卑 205

  《走出男权传统的樊篱》读后感(四):读书笔记

  (作业)

  一、启示录 作者通过各种详细的列举从诸多方面(女性形象“自我”的空洞化、爱的困惑、无性的爱和无爱的性、女作家的地位等等)对文学中男权意识进行了深刻地批判。李继凯在评价该书的时候认为它是“一份精警透辟而又发人深思的启示录”。就我个人而言,对我的启示主要是下面几点: 启示一:对常见的文学现象的批判。如《序言》中王蒙说到“刘慧英的书稿的价值在于提出了这些我们视而不见的问题。它开始动摇了我们一些习焉不察的传统男权观念,使我们开始把问题作为问题来看,使我们对于许多天经地义源远流长的东西进行新的观照与思考”,该书深刻地剖析了一些文学现象背后隐藏着的男权意识。从常见的三种故事程式——“才子佳人程式”“诱奸故事程式”“社会解放程式”说起,在这些故事程式里的女性或者是徒有“貌”,或者是缺乏自主性,或者是僵硬化,女性形象成为一种“空洞能指”,变得空洞化。而男性形象,在一开始却大多是所谓的“男子汉”形象——坚强刚毅、强胜伟岸,而后才走向了“诋毁男子汉”。但这种“男子汉”形象本身是承袭着一种传统价值观念对男性形象的假定,这种假定则是来自于“男权主义系统化了的制度和观念”,那么在现实生活中“男子汉”形象并不存在,男性与女性一样同样有着怯懦和胆小,并非坚不可摧的象征。 再来看在文学作品中男性和女性对爱情的态度:女性总是向往着忠贞不渝的爱情,愿意为了爱情牺牲自我,把自己一生都托付在爱情上或者某个男人身上。而后出现了事业上很成功、放弃了家庭的女性,却是成为了“同男人一样的人”。男性却往往是把爱情放在一个更为次要的地位,更愿意为国家、为事业奉献出自我。最常见的一个例子便是唐明皇舍弃美人选择了江山,并且这样在历史上往往得到的是赞赏。倘若是选择了美人,想必是会被骂作“昏君”了。当然,很难说孰是孰非,但可以看到这种不合理性。这里作者提到的一个概念“菲勒斯中心”权力很好地解释了这一现象的存在,男性是优于女性的,男性总是与事业挂钩,而女性却含有一种屈辱和卑贱的意义。而文学中“无性的爱”和“无爱的性”的存在,也是与“菲勒斯中心”权力相关。“由于女性处于等级社会的最底层,一切社会性活动均与女人无关,女人被禁锁在家庭、性爱等封闭性圈子内。”这种“菲勒斯中心”意识渗透在不少文学作品中,我们必须要走出“菲勒斯中心”话语的缠绕。 此外,常见的文学现象还有历史上女作家地位总是不及男性。这一现象背后的原因除了“以男性为中心的历史所命定”,作者更强调的是女性自身的原因,女作家更多地是出于情感宣泄的需要创作,在文学中发泄自我,而缺乏了文学的文体自觉和艺术形式上的建树。但于我个人而言,我更倾向于正是这种社会历史的因素,才导致女性局限于这种狭窄的圈子之内,女作家的创作才集中于爱情、家庭之类的题材上。不过这可能又走向了作者在第二章中所批判的故事程式中的一个观点“将人物命运完全归结为特定的社会地位、历史环境中”。当然,有女性自身的原因在,只不过是我认为应该更注重“以男性为中心的历史所命定”的这一原因。 启示二:解构女性的生存状态,在反本质主义的思维中走出男权传统的樊篱。这集中体现在第六章中,作者提出了常见的两种女性的生存状态:一是 “贤妻良母”型,回归传统;二是追求个人享乐的“自由女性”或者追求个人事业的“女强人”,背弃传统。作者对这两种女性的生存状态都进行了解构:第一种回归到传统中,但这种传统又恰恰是在男权主义文化中所建构起来的,甚至是为男权主义所推崇的。第二种背弃传统,这实质上是“女扮男装”,女性向传统的男性角色规范认同,逐渐丧失了“女性特质”,已不再是“另一个”或“另一种”的存在了。那这样不行,那样也不行,女性应该走向何处呢?这里作者说“答案是没有的!”也如克里斯蒂娃的宣告“妇女不能被界定”。也就是一种反本质主义思维,什么都不能被定义。这也是对我启发最大的一点,因为在此之前以为追求事业的“女强人”是已经走向独立了,也没有再依附于男性,是达到了一种男女之间的平等了的,但殊不知,这只不过是从一种陷阱落入了另一种“男权文化的男性角色陷阱”,还是没有真正地走出男权传统的樊篱。 作者还引用了大量学者的观点说明了“女性”概念和范畴的不可定义:克里斯蒂娃的“这个不是”“那个不是”;“拒绝建构任何事物”“解构一切事物”等等。妇女解放是没有现存的模式可以参照和效仿的,它“必须超越以往的种种历史形态进行一种新的设计和创造”。 启示三:中国女性解放的道路艰巨而漫长。首先是,中国女性解放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中国女性的集团意识依然十分薄弱。作者详尽地列举了很多文学流派,指出却从未有任何一位女作家要组建女性文学社团和流派。二是缺乏对女性终极关怀的执著。女作家总是企图“超越”自身的性别,或者说是一种“置换”,而不是一味地关注女性。三是男权文化的强大。其次是,妇女解放实质上是一场文化改革,仅仅是制度和政策上的保障是不够的,还需要建立一种充满完美人性的文化模式,要从意识深层和文化观念来使妇女彻底摆脱压迫和歧视。而现今,经济等方面是否保障了女性平等还有待商榷,然而还有文化和意识观念层面,可以感受到是非常艰巨而漫长的。 二、对文本的一些细节的疑惑 在阅读该书的时候,获得启示的同时,也对不少地方产生了一些疑惑,以下是我的一些拙见: 第一,书名的副标题为“文学中男权意识的批判”,但书中有些地方却出现了对现实生活中男权意识的批判,将文学与现实生活二者混淆在一起。例如,在第三章的第二节中,作者拿现实生活中真实存在过的人物——托尔斯泰和文学作品《伤逝》的人物——涓生进行对比,说明两人都是将女人作为他们生活中的一种工具,要求女人达到一种依附于自己的同步状态。在第四章的第一节中,作者同样是拿历史中真实发生过的故事——唐明皇与杨贵妃和文学作品中的章永璘、周兆路放在一起来论述,说他们都是“男权文化直接哺育的产儿”。不可否认,文学与现实是有着紧密的联系的,但把这二者放在一起是否恰当呢?个人认为是有些不恰当的。虽然二者可能是存在着一定的相似性,都可以证实作者所要论述的观点,但这毕竟是在两个不同的世界里,一个是文学创作的艺术世界中,一个是真实的现实世界中。再者,副标题既然是“文学中男权意识的批判”,那么更应该针对的是文学中存在的男权意识。 此外,还有第五章的第二节,在论述丁玲的时候,作者提到丁玲后期的作品表现出了“自我的隐匿”,这则体现了丁玲女权思想的退化。关于这里,个人觉得有待商榷,文学作品中表现出来对女性的回避就代表着作者本人的女权思想的退化吗?可能作者仍然具有女权思想,只是出于某种特殊原因没有在文学作品中表现出来。 第二,第二章作者所归纳出来的这三种故事程式——“才子佳人程式”“诱奸故事程式”“社会解放程式”,个人觉得很主观,没有特定的标准和依据。就像叙事批评中对叙事结构分析时需要抽取的深层结构,是具有片面性的。也就是说,作者所归纳出来的三种故事程式都是为作者所想要论述的这一观点——女性形象“自我”的空洞化服务的。当然,作者也没有说这三种故事程式囊括了各种文学作品,但从某种程度上看或许有些片面了些。 第三,书中有些地方的论证有点点不严谨。例如,在第三章第二节的论及托尔斯泰的时候,认为托尔斯泰是个十足的男权秩序的鼓吹者和维护者。先不论托尔斯泰是否是男权主义者,但这里作者后面紧接着却是引用了他女儿所说的话来证实这一点,是否有点不恰当呢?个人认为,他女儿的话并不具有权威性,也许他女儿是在带有偏见看她的父亲。而且前面还提及了是“根据托尔斯泰的文学创作及大量的史料记载”得出托尔斯泰是男权主义者,那么这里为什么不用托尔斯泰本人的一些话或者他本人的文学创作来证明呢?这样不是更具有说服力吗? 第四,作者非常强调这种内部的因素,强调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而认为外部因素是次要的。在论述第二章的“诱奸故事程式”时,作者认为“社会和历史等种种外部因素是先决条件,是作为主体的人无可否认的前提,而个人的抉择行为才是决定个人命运的关键,才能形成各种各样具有艺术魅力、充满个性色彩的故事”。可以看到,作者似乎有一种“人定胜天”的思想。就拿《雷雨》来举例,侍萍和四凤都是在这种不为人意志所左右的神秘力量“命运”的安排下一步步走向悲剧,作者对于这一点是批判的,认为四凤缺乏自主意识。但我觉得,恰恰是“命运”这一主题,才使得这部文学作品如此熠熠生辉,具有强大的艺术魅力。而在第五章,作者阐释女作家地位低于男作家的原因的时候,同样也是更加强调的是女性自身的原因,而没有花过多的篇幅去对社会、历史等等这种外部的原因进行解释。 总体上,我还是从本书中收获了很多,这本书还有很多值得思考和探讨的地方。 参考文献: [1] 李继凯.女权批评:解构与比较——评刘慧英《走出男权传统的樊篱》[J].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1996(04):276-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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