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贝斯的丽莎 别墅之夜》读后感锦集
《兰贝斯的丽莎 别墅之夜》是一本由[英] W. S. 毛姆著作,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11.10元,页数:236,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兰贝斯的丽莎 别墅之夜》精选点评:
●练达洞悉的毛姆同学把我含之未出的话喷薄而出。我作为一个地球人,清晰表达自己的想法、感觉、判断还需操练。《兰贝斯的丽莎》略读,包括狄更斯的书,我对贫民窟主题的小说一直没什么兴趣,可能就是因为其中“没有一个绅士”。《别墅之夜》还行,我和玛丽一样想象过自己去解救什么人然后受到由衷的感激,可一无所有的我可以拿什么给别人呢?只有用我的心换你的心,我明白——我不要你的感激,我要你爱我......他以为她是爱他,真实却是她怜悯他,可你我都不需要怜悯,我们一样如饥似渴地吮吸情感的蜜露,没了它我们不会像失去空气立刻死掉,却只能干瘪瘪地活着,对于一颗敏感轻盈的心,宁可死去。“你叫我不要忘记你。我将忘记,而你却忘不了。”——他在乎她直抵绝望之地,即是死境。
●可能是早期作品第一个故事很糟糕 别墅之夜好一点 尤其是对于埃德加得知青年自杀后想脱身又强撑脸面的心理状态写得很精彩 有戏剧的影子 劳利是个很有趣的人呀
●《别墅之夜》太适合改成电影了吧,女主角就用伊娃格林好了。
●兰贝斯的丽莎可能只能给三星,然而毕竟两个故事在同一本书里嘛。
●《兰贝斯》糟糕透了…
●別墅之夜寫得比較好
●《兰贝斯的丽莎》是毛姆的处女作,确实显得稚嫩。《别墅之夜》却圆熟老到,故事紧张好看,对人性的洞察更是入木三分,算得上他最出色的小长篇之一。
●兰贝斯的丽莎 真是挺糟糕的,好像是他第一个作品? 别墅之夜 倒是很棒啊,好喜欢劳利那个人物
●个人认为毛姆的小说都值得一读。最喜欢这篇《兰贝斯的丽莎》。那种微妙的气氛和感觉,真不知道一位男性作家是如何能够写出来的。《别墅之夜》在感觉上相对就比较一般,虽然故事也有些意思。
●俗套的故事被讲得很好。
《兰贝斯的丽莎 别墅之夜》读后感(一):女人的命运
都是写给女人看的书,让人印象最深刻的是文中关于兰贝斯这个贫民窟的环境以及那边的人的描写,非常真实。
丽莎的命运或者和现在不少女人的命运是类似的,为爱而爱,却缺乏理性的思考,以至于丢了性命。
《兰贝斯的丽莎 别墅之夜》读后感(二):上不上,下不下。
《兰贝斯的丽莎》让人想起左拉的《小酒店》,但毛姆显然不如左拉了解下层小市民,除了细致的街市的描写,故事、人物都显得牵强、粗略、生硬。
这本书选的另一篇《别墅之夜》写的上层社会,也显得蹊跷,情感逻辑怪异。
总之不像《月亮与六便士》里所写的中产阶级,怎么看怎么像那么回事。难道毛姆也是靠写新兴中产阶级起家?
《兰贝斯的丽莎 别墅之夜》读后感(三):越正经的人就越会被坏坏的人吸引,想和他们成为朋友
《别墅之夜》里的情节一直让我想到《了不起的盖茨比》,玛丽和黛西一样胆小又贪慕虚荣,当然不得不承认,在每个时代,大部分女人仍然有此心理。
想用“宿命”二字,如果玛丽在埃德加开始求婚时就答应他,那很可能在那个时候就跟他离开了别墅,当然也不会有后来碰到惹出一堆麻烦事的穷小伙,以及嬉皮的劳利。在她向劳利求助的时候其实就该想到向那样的那人求助必定是要有所回报的,不过很有意思的发现是,有时候越是正经的人就越会被坏坏的人吸引,想和他们成为朋友,这点在《丽莎》那篇里也读到过同感。
第二次读毛姆,简单的小说却有种被吸引的感觉,会读更多。
《兰贝斯的丽莎 别墅之夜》读后感(四):《兰贝斯的丽莎》
《兰贝斯的丽莎》
毛姆
开始读几页,觉得写得非常笨拙。但是这种坦克式的推进,还是让一个落入俗套的故事变得异常震撼。余华说自己也开始正面强攻了,比较典型的一笔便是将宋凡平被殴打致死的场景,详详尽尽地写了下来。我必须承认,余华的这个尝试,至少在这一幕的描写上是成功的。他终于将一个美好的人撕裂得粉碎、撕裂得心碎。
毛姆写丽莎和吉姆老婆打架的那一幕,便是一个美丽的第三者彻底撕裂的过程。为了让丽莎受尽足够的侮辱,毛姆让警察远离了现场,让善良的汤姆得知讯息太晚,让太多的看客分成了两个阵营(他们竟然做起了临时的拳击教练)。人高马大的吉姆老婆和瘦弱美丽的丽莎完成了一场不对等的角逐,最后竟然以丽莎的胜出告结,这个绝望的人依靠自己豁出去的反击,将对方击退。但正如《37度2》里贝蒂在太阳底下最后的一只微笑一样,这个能够宽慰人的胜利,不能改变次日丽莎死亡的结局。丽莎喝酒后,精疲力竭,发烧,进而小产,医生告诉她的母亲,不治。而她的多生育的母亲则和别的妇女热谈保险——是啊,前几天我还在想,这种钱都是白费的,可你瞧,并不白费。
而正是从高潮之后陡然的跌落,使人能够体验到丽莎这个生命,在人群中非人的结局。丽莎有自己的爱情,但这个爱情受到了社会的诅咒,她进而从社会的中央被驱赶到社会的边缘,从一个美丽的施予者变成一个人情的乞讨者。毛姆写出这个社会故事时,和马尔克斯写〈一场事先张扬的谋杀案〉一样,遭遇到了“无法逃避”、“无法撤退”、“无法和解”的诱惑。也许余华的〈一种现实〉也是这样。就是只要主角踏上了那个跑步机,剧情便慢慢加快,然后越来越快,然后主角被摔死了。没有别的选择,作者从不是仁慈的上帝,要将其救出这个魔鬼的圈套。
有时候,这是为了控诉;有时候,这仅仅只是为了坚决一点。
我一直很头疼〈都兰趣话〉里那篇贵夫人钓外省青年的文章,我改写它是想让这个可怜的外省青年死于贵夫人的圈套。但是原作者却让他们欢喜地迎来了幸福——巴尔扎克竟然让那心如蛇蝎的女人良心发现,和这个色胆包天的外省青年,结合了。
岂有此理。
《兰贝斯的丽莎 别墅之夜》读后感(五):兰贝斯的丽莎
这是一个发生在未特别注明年代的故事。所有的事缩微在维斯敏斯特桥大道旁的兰贝斯地区,那条短而直的小街里。
这是个建筑千篇一律的地区,楼房与楼房间几乎是一条直线的平整,呈现着并不成旧的黯淡灰色。在这个地方,姑娘们有着差不多的名字,波莉、弗洛丽、丽莎、萨莉……
生活在在这里的丽莎和她所有的同龄女孩一样,一边被贫瘠的生活打磨着,一边肆意地挥霍着青春的乐子。
如果不是在那天下午的纵情热舞中被意外的那个男人强吻,她完全可能和任何这里的一个年轻女孩一样,嫁给某个适合结婚的对象,而后不断地为现实的婚姻买单,用繁衍再繁衍的方式填满整个生命轨迹。
丽莎出众的容貌是这个灰暗地区的一抹亮色,她自己也深知此项,所以当那个一直在她身边敬献殷勤的男孩汤姆表述了自己的衷肠之后,她觉得自己有必要用坚决的行为拒绝这份看不上眼的表白。丽莎的拒绝倒不是为了汤姆的条件不能尽如人意,只是,她潜意识里对爱情的向往和期许蛊惑,对令她懵懂的意外心生向往。她是没理智的人吗?也未必。在她们这个时代里,道德还是有一定的束缚力的。只不过,一个少女对未来的梦幻期许使她不自觉地用幻色看待这黑色的现实。也许对年轻的灵魂来说,现实越压抑,她渴望自由爱情的向往就会越深。
其实不管在哪个时代,女人对婚姻认识,与她对需要背负和承受的东西和她对配偶的拥有权是对等的。她可以在婚姻里被折磨得狼狈,但一定不会放弃对配偶身体的约束力。当丽莎把实现自己爱情理想的视线转向一个有婚人士,她把道德和底线都放弃了,在自掘的深坑里直接走进了坟墓。
本篇直指社会低层女性,既是对女性在进入婚姻生活后便沦为生育机器、沦为男性生活的附属品,来不及对生活作出思考便衰竭的生存状态的同情。又是对男性除了喝酒之后把生存压力变成暴行在妻子身上发泄这个恶习的怒斥。也是对男人、女人最终把烈酒变成生活习惯的同情。老实说,这本书的基调和毛姆的其他书很不同,丽莎这人儿我并不喜欢,但剖析的东西是值得思考的。
丽莎的结局虽然悲惨,在我看来是她自作自受的选择。黑暗的故事让人警醒,其实不管在哪个年代,人只有不放弃对自己的要求和约束,不纵容贪欲情欲,有清醒的底线意识,才会获得幸福是人生。而这一点,就世风日下的现在来看,更显得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