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杀论》读后感锦集
《自杀论》是一本由[法]埃米尔·迪尔凯姆著作,台海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39.00元,页数:432,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自杀论》精选点评:
●打这一颗星我都觉得不值 什么破翻译 很浪费读者的时间好么!
●什么破比翻译 侮辱智商
●翻译绝了 机翻感
●全书十余处错别字,翻译水平犹如过山车,从第二编开始逐渐大面积的惨不忍「读」,299页「把投身于偶像的车轮下的雅思当作有福气的盲目追随者的宗教热情」,严正怀疑是机翻的内容;400页能把「20世纪」译成「21世纪」;更毋言153页「而每1000名天主教教徒中152人事(是)文盲」、185页「但也没有被正事(视)它未曾有影响」这种垃圾情况。请问谢佩芸、舒云、南海出版社,你们有什么想不开的非要卖弄无知、出来丢人?
●好像这个版本翻译比较烂,有些地方很难理解……以及我觉得有些表应该配图,好像是这版本的问题……突然不敢用它写读书笔记了orz
●是论译本重要性的典范了,隔壁商务印书馆评分8.3,这本6.9…… 不过因为涂尔干和书本身,还是要给5星的。
●几个世纪以前的数据,宗教和道德角度表述的自杀影响,极具社会性的行为,还是得看东方社会的分析更贴合些
●没读完
●读着太累 不过里面对于数据的分析角度 让人很受启发 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 从社会学角度研究自杀 还是很有意义的 而且感觉很有社会责任感的样子嘿嘿
●终于读完了
《自杀论》读后感(一):三种自杀形式
先说一下,我看完以后,去翻了豆瓣才知道原来这版译本不是很好,有些错别字也增加了阅读的难度。中间去刷了一下b站关于《自杀论》的课程,才看完。
涂尔干应该是第一个把“个体自杀”提到社会学的角度的人(不亏是社会学巨头之一),此外,在b站课程里还提到了,他利用了多元分析的思想(那个年代也太不容易了)
当然,前面关于论述非社会性因素导致自杀的部分很精彩,导致我本来更感兴趣三种自杀的分类,结果还是看完了。总而言之就是:非社会因素对于自杀这件事而言,只是作为诱因而非决定性因素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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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正题。后面讲述社会原因导致自杀的时候,他分了三种类型的自杀:利己性自杀,利他性自杀,反常的自杀(失范性自杀)。
里面最让我印象深刻就是,他提出了一句话:
利己性自杀:个体看来他是有权选择自杀的,既社会团体对他的约束力很小。而利他性自杀,则是个体看来,他背负自杀的责任。
这个“权”和“责”很妙。一下子就让我对于这两种自杀模式的理解更加深刻了。
最后说到反常性(失范)自杀。看到这的时候,我首先想到的是“动态平衡”这个术语,它不光存在于生物学,我感觉它无处不在。简而言之就是平衡被打破,个体怎样都无法建立起新的平衡,最后选择自我毁灭。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在社会急剧变化的时候,自杀率会上升的事(ps.如果是之前社会凝聚力较为松散,突然凝聚力上升的情况,又是另一说,比如国内疫情处理的情况导致国民的凝聚力空前上涨,对未来的生活充满希望。)
以上,粗略的做出了总结。
我要换一个译本看一下。
《自杀论》读后感(二):读后记(不算书评)
关于本书内容: 作者通过对庞大数据的例举、分析,得出、推断出以下结论: 首先,自杀并不是心理、种族、遗传问题,与自然因素(常被提及的有温度、地理位置)间也无因果关系。 作者根据社会因素对自杀进行分类:利己型自杀、利他型自杀、无目的自杀,并探讨了不同类型自杀所产生的原因。其中,作者对利己型、无目的型自杀给出抑制方向:一定要重新进入社会、建立社会关系、参与社会组织,但是此社会(社会团体)必须要有&实施一致的纪律、道德评判标准,并且与每个成员有着较紧密的联系、每个成员有责任和义务对此社会(社会团体)负责。通过对几种社会组织的考量,作者认为:现有的政治团体(更多考量的是国家;与成员联系弱)、宗教团体(控制成员思想自由)、家庭组织(现代的家庭组织已变质,“家庭”作用微弱)均无法达到抑制病态自杀的作用,只有职业团体在未来社会中可以实现这一作用。 然而,在婚姻状况中发生的利己、无目的型自杀却不能以此方法达到抑制,因为婚姻状况的本质是男女两方利益、分工的对立。此状况只有在深入研究婚姻及演化过程后,才可能得出有所帮助的解决方案。 最后引文中一段概括利己型、无目的型自杀原因,及我们要去努力的症结点: “就像自杀本身不是因为人想在困难中维持生存才发生的,阻止它的方法并不是减少人们在困境中挣扎的难度,或者是使生活变得更轻松。如果当今时代比以往发生更多的自杀事件,这并不是因为,为了生存下去,我们必须要比前人付出更艰辛的努力,也不是因为我们合法的需求得不到满足;而是因为我们不再能意识到合法需求的限度,或者说是不再能感知我们努力的方向。” 关于译本: kindle上只有台湾出版社 2016.9 谢佩芸 舒云译本,不知道此版纸质书如何,电子版里的错字至少得有10处,语句顺畅程度先不说,对数据趋势的分析都出错。好在是业余读者,专业的人看到会不会被气死。 关于读本书的初衷及收获: 初衷来自于对自杀的迷思:初中开始“去死、自杀、死亡、没有意义”这样感受和念想一直在内心缠绕着我,直到大三某一天早上醒来彻底的感受到无意义以及目之所及处皆为痛苦时才正式反思为什么。为什么我会这样、死是不是出口、如果是出口是不是个“好”的出口、我应不应该去死&为什么。这种痛苦和反思一般和别人说来,别人是不会在意的,感觉还算玩的来的人如此男朋友也如此。好在我不是一心求短时间内死去的人,好在仍想去追寻一些意义,好在觉得死不是一个人的事情,好在我不断的暗示自己先活下去。 收获: 《自杀论》很早前就听说过,但之前一直没有入手,因为之前一心求死,最近痛苦倍加但知识及对待人生、人们、生活的态度有所转变,所以求活。所以开读《自杀论》。 学到了求生的方向。 我不应该去死,我应该建立意义。
《自杀论》读后感(三):关注社会,远离自杀
涂尔干认为,自杀是一种社会现象。自杀通常是那些生无可恋、一心求死之人的行为。一个人放弃自己的生命,有着丰富的道德和社会意义。
“敏感的人一生都在越狱,因为他的心就是牢狱”。塞利卡说过,折磨我们的痛苦不在我们所处的环境中,而在我们的心中。我们没有力量承受一切,不能忍受痛苦,不能享受欢乐,对一切都感到不耐烦,丝毫不能体验到新的感情而寻死。
面对内心的痛苦,自杀不失为一种越狱之门,但始终不为道德所容许。世俗的律法和神圣的宗教都认为,人生神圣不可侵犯,包括他自己。在古希腊城邦,自杀要得到元老院的裁定;穆罕默德认为,人只能按照真主的意旨去决定生死;天主教徒坚信,自杀的人进不了天堂。
虽然存在一种利他主义的极端行为,通过自杀来肯定自己、利益他人。但在涂尔干看来,在利他主义中,自我不是本身的财产,他本身就夹杂了一些不是他自己的东西,他们的目的已经超出了他本身的存在。丹麦战士以自杀避免病死在床,哥特老人以跳崖解决生活之困,日本武士以“介错”报主人之恩……,这些都不是站在自己的立场,更多的是受道德的约束、他人的期待、身后的利益……。
在不受外力干扰的情况下,能够对抗自杀的唯有自己的内心和社会环境。涂尔干认为,家庭和社会是防止自杀的有利屏障,家庭越团结,社会越集中,对自杀的保护作用就越大。人接受的束缚不是物质上的而是道德上的,是社会给予的,他逃避了身体的束缚,但臣服于社会。
一旦人们脱离传统社会的束缚,就会产生自杀的欲望。为什么犹太教徒的自杀率相对较低,因为犹太教社会团结度高,宗教强制性不留给个人意志的空间,对自杀形成一种免疫力。这就是知识分子较平民白丁更易于自杀的原因。学问越多,意志越自由,于是越反动。在高度文明的当今社会,高智商的焦虑人群几乎成了精神贵族。
思想独立、信仰多元,这也是新教德国和禅宗日本自杀率居高不下的原因。路德改革后,德意志基督教不再受旧教规的约束,不需要通过教父的指引与上帝交流,每个人都按自己的意志布道施礼,思想独立催生社会多元,个人意志凌驾于社会道德,自杀率日益上升。日本也是这样,禅宗属于密教,尊重个人的修行,每个人都对佛的教导有不同的理解。这也促使了日本社会更加关注个人的道德,尊重个人的自由。“宅”,将自己装在套中,不干涉别人的世界,也不让别人进入自己的地盘。大前研一认为,日本已进入“低欲望社会”:不买房、不结婚、不生育。日本年轻人的自杀率一直位居前列,已经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
自杀损害了社会。自杀使道德准则的基础,联系社会成员的情感纽带受到伤害。
人的一切权利来自社会,他没有反社会的特权。关注社会、溶入社会、建设社会,远离自杀,才是唯一正确的选择。
《自杀论》读后感(四):自杀论读书笔记——从出生到死亡,你有多少次自杀的机会
翻译的太烂,无力吐槽。
自杀论读书笔记——从出生到死亡,你有多少次自杀的机会查理芒格曾说——如果我知道自己会在哪里死去,我就永远都不去那儿。
那么如果知道自己在哪种状态下自杀,直接避免自己进入那样的状态就好了,下面就聊聊什么样的场景会选择自杀。
一,自杀——作为一种社会现象自杀是种很奇怪的现象。一般而言,自杀率在一个国家、民族一定时间内呈现稳定状态。甚至于可以这样说,自杀对一个民族或国家的全部成员来说是个概率问题。在任何时候,自杀人数是由社会道德规范所决定的。整个社会群体的倾向,不经意间在人的社会化过程中形成影响,导致了部分人会选择自杀。
自杀往往没有特定的原因,但似乎哪一件事都可以成为自杀的原因。偶尔被骂会自杀,丢掉工资会自杀,考试没考上会自杀,天气不好还会自杀。从本质上讲,自杀的产生与否取决于引起自杀的原因作用与个人的强度。
二,从自然出生到自然死亡——来自自杀的威胁排除到当代社会对人本性的扭曲作用。人从出生到死亡,一般而言,儿童与老人是最不可能自杀的。儿童还没能形成对这个世界的完整认知,对一切都存在好奇,同时觉得一切都有意义。至于老人,则通常会对生命有了更多的认识,开始认识到生命的可贵,开始惧怕死亡,更勿论自杀了。
如果一个人是男性,那么他如果早结婚的话,相比于未结婚的男性同龄人,通常会有更高的自杀倾向。而20岁后结婚的男性,相对于男性同龄人,会因为家庭的存在而对自杀有更强的免疫性。而至于丧偶男性,自杀的概率比同龄配偶尚在的男性更高,但比无配偶男性更低。
如果一个人是女性,那么由于社会上普遍的女性主内状态,其不太容易受到外界的刺激,产生自杀倾向。但是,丧偶女性在男性配偶去世后具有相当高的自杀率。
而现今,由于青少年自杀不再是个例,农村老人自杀甚至成了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究其原因,无非是社会压力与社会责任的束缚。青少年被过早地剥夺了对这个世界美好的想象与好奇,对生活不抱希望,同时自控能力有限,选择自杀也不足为奇。而至于老人,则因为自身所面临的社会压力,更多地体现为利他性自杀,即为他人利益考虑自杀,可能是为了给子女减轻负担,也有可能是为了遵循特定的习俗。
三,财富、知识、宗教对自杀的影响有的人常说,何以解忧,唯有暴富。真的一个人暴富之后就无忧无虑,不再会产生各种厌世想法自杀吗?答案显然不是的,相比较而言,穷人的自杀率反而会比富人的自杀率要低。也许,穷人本身就没什么东西,一点点东西就可以让其满足。而对于富人来说,要想获得与同等幸福必须得到几何倍数于穷人所得。而由于现实资源的有限性,往往不具备很强的现实性。长此以往,焦虑情绪产生,反而更容易产生自杀行为。
似乎有这样的一个现象,人掌握的知识越多,越容易自杀。乍看一下,这似乎将知识归之有罪。实际上,知识并无罪,知识只是通常完成了对传统观念的颠覆。当知识处于迸发时期时,也是群体凝聚力处于较弱的时候,自然而然人容易自杀。
最后,宗教对自杀的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宗教往往提供了一套完善的行为模式,供成员参照。宗教能够凝聚绝大多数的成员,使他们处于整个的集体状态,而不是以个体游荡在社会中。宗教为人们提供了一种归属感,有些宗教也将自杀作为道德瑕疵予以规定说明,强化了宗教人士对于自杀的免疫能力。但是,也有部分宗教会鼓动人们自杀,在宗教化部分人们的思想后,这些人对于宗教描述的痴迷以及自我认知的消弭,各种自杀行为便会接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