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钟》的读后感大全
《骨钟》是一本由[英] 大卫·米切尔著作,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78.00,页数:634,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骨钟》精选点评:
●只能说,太能写了……
●大卫·米切尔的每一本书都让人耳目一新,总是在文本或题材上有创新,挑战读者对于严肃文学和通俗读物、虚构和非虚构的界限划分,对于这本书可能遇到的批评,在作家那一章节里,他已经自己帮评论家们做出了总结。他对于故事构架的把控性,对于多种文学语言的娴熟,对于英国文学的博闻强识、随手拈来,再一次让他的“半奇幻”实验获得了非凡的成绩。
●有点太过于好读了,虽然厚成砖手都差点拿脱臼还是很快就读完了。以往故事的角色轮番上场,感觉是一个阶段的总结之作,至此“大卫·米切尔世界观”也圆满达成了,完成度非常高,恭喜。真心佩服大卫·米切尔的超高难度写法,每次都是浩如烟海的信息量和各种让人眼花缭乱的复式叙述(这本还算克制的),过于酣畅了,会有戒断反应的!
●啊……终于看完了,不是很喜欢最后一章,末日废墟什么的不是我心中的未来,虽然它比我心中的未来更有可能真实发生。荷莉的一生真的波澜壮阔且平淡漫长啊。还是骨钟师好,像马里纳斯那样,还能偶尔开下金手指,就是太孤独了。总之我看完之后还是有点难过的,或者说是怅然。
●神作!!!而且大卫·米切尔宇宙已经初步构建完成。
●一个疑问:为什么小说中的Horology会被翻译成“骨钟派”?注意到小说中的设定“骨钟(Bone Clocks)”指的就是凡人和普通人,那骨钟派和“普通人派”有什么区别?况且“Horology”本身就和“骨钟”这个词没有半点联系…纯粹个人见解。第一次看原著的时候有想过“时械师”这个名字
●得先耐心看三百页,让细节全都汇集在一起。
●一贯高水准,在世事表象之下构建自己纵横的宇宙。结尾引用雪莱的诗,自由潇洒的轮回观,以云这个意象作概括再合适不过:死亡不过是行经漫漫长空落入衣冠冢,而后,太阳照常升起,水汽再度浮升。 觉得遗憾的是,奇幻设定写出来像闹着玩,骨钟派与隐遁士的塑造不够有力度。以及,David Mitchell绝对值得更好的翻译。
●从《幽灵盗笔》《云图》《九号梦》《雅各布德佐特的千秋》一路看下来,DM从来没有让人失望过!作者其实是这样描述这本书的:“赫尔希,你是想告诉我你在写奇幻小说吗?”“我吗?不可能!或者这本书只有三分之一的奇幻情节,顶多一半。” “一本书不可能是‘半奇幻’的,就像一个女人不可能‘半怀孕’一样。”唯一的缺憾在于好不改变句子结构的翻译,以及女译者把我们熟知的“发蜡、摩丝”之类的东西翻译成“慕司”,还tm以为蛋糕呢,你说糟心不糟心!
●前四章是屎,第五章是香香的屎,第六章是臭屎。总之都是屎。
《骨钟》读后感(一):大卫米切尔的进化
600多页,终于看完了,我的阅读速度还不错。 本书有点像作者之前的作品《雅各布德佐特的千秋》的进化体,这不光体现在后者中诸多人物来打酱油,更多的体现在以下两点: 1. 结构更好地为内容服务。《骨钟》采用冰火那样每章 POV第一人称视角变换,用人名建立关联——第一章的重要人物在第二章打酱油。 这里必须要提起作者之前的名作《云图》《九号梦》 《幽灵代笔》,这些小说结构新奇又突出,令人惊艳。但除却结构外,故事也就那样,没什么了不起的,当时就怕他只剩三板斧。没想到后面《雅各布德佐特的千秋》写得像纪实文学或历史文学,充分体现了他扎实的写作功力,而《骨钟》则是坚实大地上健康茁壮的产出。 2. 现实和幻想的结合。《千秋》后面几页突入玄幻,令人大吃一惊,而《骨钟》则从刚开始就在极其现实的叙事中,插入幻想元素,直到倒数第二章,变成哈利波特般的灵界大战。更令人吃惊的是:最后一章变成了废土流——不是普通的反乌托邦废土流,而是让读者看到如今的文明世界如何一点一点变成废土,人们如何一点点失去网络通信电力食物和安全。读起来真是吓skr人,很难没有代入感。 曾经听过有人说:如果你要骗人,需要说95%的真话加5%的谎言。《骨钟》没有让人相信它的灵界设定,倒是让人对荒蛮的未来不寒而栗。 读这本书,总在让我思考一个问题:文学是什么?如何区别于小说? 《骨钟》这本书无疑是可以被称为文学的,但比起《大师与玛格丽特》《罪与罚》等,又没有那样震撼人心。 书中提到一个观念:如果一个作家,书中写到写作、作家或自己,那他的想象力差不多就枯竭了。 好的作品来源于作者对人性的认识,而不是道听途说的经验。
《骨钟》读后感(二):英国小说界新星的力作
这本小说是英国作家大卫 米切尔的最新力作(原作完成于2014年)。这个作家上一部较为知名的小说是《云图》(The Cloud Atlas),被《黑客帝国》的导演沃卓斯基姐弟翻拍成了汤姆汉克斯主演的同名电影,不过不成功,主要原因是原著小说时空跨度宏大,极为精彩,翻拍难度太大。
电影《云图》剧照
David Mitchell其人,他的下一本书是《我住在她的房间上面》,有关音乐
本书与《云图》差不多厚(喜欢沉浸在米切尔的英式幽默、奇思异想的虚构世界的读者可以过个瘾,再度体验废寝忘食的感觉),同样讲了6个故事,跨度也非常大:从英国小镇的家庭日常,到剑桥大学的坑蒙拐骗、苦心钻营,再到19世纪的俄罗斯农奴子弟,伊拉克战地记者的心路历程,中国上海、澳大利亚珀斯、加拿大蒙特利尔和多伦多的场景设置,和人类社会的荒芜未来。与《云图》一样,本书主题其实也有关轮回、善恶以及人类未来,部分人物甚至与《云图》有关联。这两本小说都入围了布克奖。著名畅销书作家斯蒂芬 金称本书“精彩绝伦”。
虽然是半奇幻小说,但作者写现实生活的前4个故事反倒比后两个奇幻和科幻方面的要精彩、风趣。
我有些讨厌书中的烟、酒、声、色,可是,除了这些,普通人的生活还剩下什么?
英格兰才子想象力、阅读涉猎广度、文笔让人惊叹,书里有很多地方让人忍俊不禁,也有很多地方充满对生活的思考:
“女人需要感觉被爱,才能有性;男人需要有性,才会感觉被爱。”
“假使爱情是一场陶醉的梦境,那么婚姻就是闹钟。”
“男人结婚时希望对方永远不会改变,女人结婚时希望对方会改变。结果双方都失望了。”
“养育子女守则第一条就是:千万别吵醒睡得正甜的孩子。”
“四十岁过后,保持可乐的秘诀在于不照镜子。”
“谦虚其实是虚荣心那更为狡猾的同父异母兄弟。”
“Ever tried. Ever failed. No matter. Try again. Fail again. Fail better.” (Beckett)
艺术蚕食它的创造者。
加拿大读书会微信号:careaders
《骨钟》读后感(三):大卫米切尔的千秋——读《骨钟》
大卫米切尔的千秋——读《骨钟》
在本书第四部分,作者借角色之口戏谑了一下自己的作品——首先,《骨钟》确确实实就是一本“三分之一奇幻”,“顶多一半奇幻”的小说;其次,小说里克里斯宾赫尔希这个被“有什么比作家创造出作家角色更能证明创作力枯竭”这句恶评击中的作家,正是本书作者大卫米切尔创作出来的作家形象。
此外,小说中调用了许多作者之前小说中的角色形象,这种安置彩蛋的“花招”在其先前的作品中已屡见不鲜,而在《骨钟》更加肆意。小说中两个重要人物:马里纳斯和雨果拉姆,就分别来自作者的《雅各布德佐特的千秋》和《绿野黑天鹅》,在其他角落中也常见其他作品中的角色。简直要以为作者的究极目的是要创造一个“米切尔宇宙”——某种意义上,小说里骨钟师马里纳斯,有着穿越世代的生命力和阅读别人思维的超能力,可算是一个“米切尔宇宙”最大的代言人了。
小说分为6个部分,按照时间顺序,以主角荷莉赛克斯及其周边人物的POV(看到豆瓣的一些访谈资料,米切尔确有被问过如何看乔治马丁)方式讲出。每个章节多数(大于2/3篇幅)都是描述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角色们再正常不过的生老病死、喜怒哀乐,只有少数篇幅,出现了奇幻的情节——代表正派的骨钟师与代表邪恶的隐遁士跨越世纪的对战。一些隐线情节埋藏得确实精妙,比如弟弟的迷宫、附身于荷莉的澳洲土著、书评人的斗殴等,让人不禁来回翻阅600多页的书也要找到前后的回音源头。
那么,如何阅读这本“半奇幻,顶多三分之一奇幻”的小说呢?或者说,当我们在阅读《骨钟》时,我们在阅读什么?
如果只是奇幻部分,对想过奇幻瘾的读者来说有些欠缺成色。以第五部分(全篇奇幻成分最足的一章)为例,骨隐大战的突然出现了一些如“灵力瓦数”这样游戏般的新词;另外,适应了以缓慢节奏描写人间常态的读者们,一时也难以调动想象力去丰富那个在幽暗的教堂里,有两波超能力者对射灵力弹的场面;最后,魔法输出为零的女主角,以一记擀面杖物理攻击搂倒大BOSS的荒诞场面,似乎也不够出人预料。
我以为,这本《骨钟》的最佳打开方式是当成一部个人史与社会史叠加的小说。虽然通过骨钟派的超自然能力,作者讲述了一段沙俄时期的社会,但小说大体的时间线还是局限在一个人(荷莉)的一生所能经历的——1984年(正是这个年份)的英伦,到世纪初的伊拉克战争,再到30年后文明开始坍塌的世界(《云图》中的最后一个故事就是米切尔预言的文明坍塌之后的样子,《骨钟》的这章更像是一个坍塌的过程态——尽管作者本人似乎对未来世界并不持极端的悲观态度)。这里面我最喜欢的是记者丈夫关于伊拉克战争的POV,战地报道与婚礼派对来回切换的一章,镶嵌在时代格局下的家庭矛盾与个人矛盾徐徐展开,死亡悄无声息却随时可至,这多少也让在后面的章节中,丈夫、女儿的意外身故有了情绪的缓冲,让读者得到一种“可以接受,却挥之不去”的难过。另外,原油危机也算是为末世预言埋下了伏笔。
可惜,有这种读后感的段落并不多,多数情况下,通过个人的颠沛流离与时代的终结徐徐浸入的悲恸感,却一直在与骨、隐两派超自然现象带来的跳脱感相互角力、消解,没有形成一股合力。
英伦作家多数都有独特的风格,而如米切尔这般接地气,不排斥“洒狗血”的作家却不多见。我以为,《骨钟》并不是一本其大胆突破原有风格的尝试,大到世界观建立小到伏笔设置,都不出读者的预期。于是这就产生了一个小说中也吐槽过的问题:我们阅读一个风格熟悉的作家时,究竟在期望阅读什么?是按照同一个模板的流水线产品,还是在另一个不擅长领域里演砸了的转型首秀?多数情况下,读者是苛刻的,希望固守的作家改变,也希望改变的作家回归。这大概和“劝失足从良,盼良家下海”的心态差不太多吧。好的作家似乎有种驾驭两种心态的本领,恰似风骚撩人却又欲拒还迎的妇人。
在最后且祝愿大卫米切尔的“千秋宇宙”再结新的硕果吧。
《骨钟》读后感(四):《骨钟》里的文学课
在《克里斯宾·赫尔希的孤独星球》一节,大卫·米切尔创造出一个玩世不恭、言辞犀利的作家赫尔希,出生英国文化世家(因此很多人觉得像在影射马丁·艾米斯),借着赫尔希之口,大卫·米切尔纵论文坛,顺便移花接木地写上了他自己参加上海书展的印象,以及他自己对于文学创作的看法。
比如,对于《骨钟》一书可能遇到的恶评,大卫·米切尔借赫尔希之口做出了总结:“一,赫尔希(米切尔)无所不用其极地想避免陈词滥调,以至于每个句子都像美国告密者那样被饱受凌虐。二,全书以“世界现况报告”方式呈现,却又发展出与之强烈冲突的奇幻情节,让人不堪卒读。三,有什么能比作家创造出作家角色更能证明创作力蓄水层已告枯竭?”
第二条尤其表现出大卫·米切尔的清醒:有什么比奇幻情节更能摧毁一个作家试图表现当今世界状态的努力呢?读者和评论家们都喜欢先入为主地给作品贴标签,好像非得是中规中矩的现实主义小说或者闪闪发光的“非虚构”才能表现作家对于现实的严肃思考,出来的作品才可以称为“严肃文学”,加上奇幻,顿时降格成了“奇幻文学”“通俗读物”。
“想象《索拉里斯星》透过《龙纹身女孩》遇见诺姆·乔姆斯基,再加一点《双峰》。”
“赫尔希,你是想告诉我你在写奇幻小说吗?”
“我吗?不可能!或者这本书只有三分之一的奇幻情节,顶多一半。”
“一本书不可能是‘半奇幻’的,就像一个女人不可能‘半怀孕’一样。”
——评论家估计最怕遇到这种难以定义和归类的作家:“半奇幻“?天啊,太不严肃了!他们的第一反应必然像赫尔希的经纪人。可是米切尔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就是写了一本“半奇幻”的小说,这一点上,他自己确实任性地像“英国文坛的野孩子”。其结果自然如他所预料,这本书虽然入围2014年布克奖长名单,但最终败北,被视为科幻小说拿了个2015世界奇幻奖。
像大卫·米切尔,像玛格丽特·阿特伍德,我之爱他们的原因,恰也正因为其难以归类,不断翻新,总是在超越自己,模糊一切给定的界限。
米切尔借赫尔希之口表明了心迹:“作家如果不改变观点,就只能没完没了地写着同一本小说,或者沦落到纽约北部大学教那些好命小孩无创意写作。”
作为一个博闻强识、视野开阔的作家,讲讲创意写作其实并不是什么难题,赫尔希在冰岛演讲时就给大家讲了小说创作的常用手段:“揭示人物的心理复杂性、重视人物的性格发展、让一名杀手出现在一段场景的结尾、让坏人身上有道德闪光点、让正面人物身上沾染一些污垢、为后面的情节提前制造预兆、用回闪方式讲述以前的事件、巧妙地误导读者……”
除此之外,赫尔希(米切尔)在书里还零碎地提及他对别的作家的看法,整理出来倒挺像一堂文学课——
谷崎润一郎的《钥匙》……日记式叙事法表现得很精湛。 p400
我最喜欢的句子,出自菲利普·罗斯《人性的污秽》:“什么都不长久,却也没有什么会过去;正因什么都不长久,所以没有什么会过去。p406
·摩尔(《印度之行》),福斯特最出色的作品,他笔下最出色的人物。p412
如果拿着枪逼我选出二十世纪最佳战争小说,我会选诺曼·梅勒的《裸者与死者》,这本书是唯一一本从德国观点“掌握”壕沟战真相的战争小说,主要力量在于站在对方立场看事情……真是拙劣的产品命名,《裸者与死者》听起来像恋尸癖操作手册。p312
第一手战争小说的始祖应该是斯蒂芬·克莱恩的《红色英勇勋章》。p313
它不断出现在我眼前,角度古怪,尺寸异常,拒绝让我到达。《爱丽丝镜中奇遇记》里有一座山也是这样,最后爱丽丝放弃前往,才终于抵达,或许我也来试试。p340
他理光头,整个人像《蝇王》里的小猪,软塌又难看。
如果你用欧洲语言创作小说或诗歌,你手上那支笔,曾经是握在冰岛人手上的鹅毛笔。不管你喜不喜欢,不管你知不知道,无关紧要。如果你选择用散文来呈现世间的美丽、真理与痛苦;如果你选择用对白与动作来为人物增色;如果你选择用小说来结合个人、往昔与政治,那么你跟七八九百年前生活在冰岛的作者追求着相同目标。《尼亚尔传说》的作者挥洒的叙事手法,跟后来的但丁与乔叟,莎士比亚与莫里哀,维克多·雨果与狄更斯,赫尔多尔·拉克斯内斯与弗吉尼亚·伍尔芙,爱丽丝·门罗与伊旺·莱斯,如出一辙。神话是世上最早的小说。p390
《骨钟》读后感(五):这才是当代作家应该写得一本小说——这不是一篇书评
作者在第四个故事里有这样一段对话:
“想象《索拉里斯星》透过《龙纹身女孩》遇见诺姆·乔姆斯基,再加一点《双峰》。”
“赫尔希,你是想告诉我你在写奇幻小说吗?”
“我吗?不可能!或者这本书只有三分之一的奇幻情节,顶多一半。”
“一本书不可能是‘半奇幻’的,就像一个女人不可能‘半怀孕’一样。”
其实这就是大卫米切尔对这本书的一个戏谑的短评,也告诉我们这是怎样的一个故事。
而在我眼里,这本书其实跟奇幻并没有太大的关系,是靠奇幻的情节串起了整个六个故事。而这六个故事却是英国社会,乃至整个世界都在关心的发生过的,发生着的以及将要发生的故事。
故事一:霍莉赛克斯在十五岁的夏天因为一个哄小姑娘上床的大学生而离家出走,来到一个农场做采摘。这个故事最重要的是和她一起同住的室友告诉她:不管你现在经历着什么,但离家出走会让你经历的痛苦远远超出你自以为在家要经历的——“是后者的二十倍”。一个成年人,尤其是有了女儿的成年人,读着这篇故事,一定会为女儿的未来担忧,因为青春期的小姑娘是那么单纯、渴望爱情、渴望独立但她的大脑却容易被冲动和偏激拐走。
故事二:雨果拉姆爱慕虚荣,在剑桥全是贵族子弟的圈子里能让他保持尊严的就是他深深隐藏的虚伪以及精于算计的狡猾手段。友谊在金钱面前不值一提,尊严在荷尔蒙分泌下可以唾弃,为了睡到一个姑娘不惜死缠硬磨。可是有多少青年就是这样的,尤其在中国的今天,他们追求的一切不正是雨果拉姆所追求的嘛?
故事三:艾德布鲁贝克——这个在霍莉十五岁时帮助了她的小男孩——独立而又勇敢,成年之后与霍莉成婚,并且当了一名战地记者,最终死于叙利亚的采访现场。他与霍莉成家有了一名六岁的女儿,人到中年,面临的就是事业与家庭的矛盾。一个男人的责任与逃避,男人和女人永远对立的视角(哪怕他们已经是夫妻)。这个故事尤其精彩,在海湾战争的伊拉克采访不停闪回在雪伦婚礼的那一天,临场感十足,活生生把读者带入了那场卑劣无耻的“正义战争”中。
故事四:克里斯宾赫尔希被誉为“英国文坛的野孩子”,这一章简直就是大卫米切尔的自嘲之作。除了开头时提到的那段对话,他还说:“赫尔希无所不用其极地想避免陈词滥调,以至于每个句子都像美国告密者那样被饱受凌虐。”“全书以“世界现况报告”方式呈现,却又发展出与之强烈冲突的奇幻情节,让人不堪卒读。”“有什么能比作家创造出作家角色更能证明创作力蓄水层已告枯竭?”。这些句子的出现就是宣告着一个成年作家的自我解嘲、自我怀疑、自我否定的状态。当名利成为追求目标,当被赞美和褒奖成为习惯,一个批评的声音就可以把批评者送进哥伦比亚监狱,而之后的好多年在良知的拷问下对于自己的虚伪饱受煎熬。看起来大卫酷爱一些冰岛的作家及其文学,他说“如果你用欧洲语言创作小说或诗歌,你手上那支笔,曾经是握在冰岛人手上的鹅毛笔。不管你喜不喜欢,不管你知不知道,无关紧要。如果你选择用散文来呈现世间的美丽、真理与痛苦;如果你选择用对白与动作来为人物增色;如果你选择用小说来结合个人、往昔与政治,那么你跟七八九百年前生活在冰岛的作者追求着相同目标。《尼亚尔传说》的作者挥洒的叙事手法,跟后来的但丁与乔叟,莎士比亚与莫里哀,维克多·雨果与狄更斯,赫尔多尔·拉克斯内斯与弗吉尼亚·伍尔芙,爱丽丝·门罗与伊旺·莱斯,如出一辙。神话是世上最早的小说。”所以我们也看得出来,他的意思是说我的成长小说里加上“三分之一的奇幻,顶多一半”它依然是部不错的小说,因为“神话是世上最早的小说”。
故事五:马里纳斯,他(她)犹如就是上帝,从他的嘴里细数时间的漫长。这一章是真的奇幻小说了,可奇幻小说难道就是脱离了真实?我更愿意把这一章读成微缩版的《百年孤独》。
故事六:老年的霍莉来到了一个黑暗年代。可笑的是这个年代里最为强大的国家是中国,世界上最牛逼的城市变成了上海、重庆。那个时代由于今天的石油谎言导致了资源匮乏,日益依赖网络的生活方式戛然而止。一切回到了中世纪,弱肉强食。这个故事最富寓言性,也是为什么我写这段文字的原因,因为我曾经这样说道:今天的科技进步就好像人类驾驶着一列高速运行的火车,人们为这列火车越来越快的速度欢呼,而不知道铁轨的尽头是一望无际的深渊。今天我们的生活方式完全是一种断子绝孙式的——疯狂的享用、体验;无休止的消耗资源且泰然自若;毫无敬畏的发言与专断——这一切也似乎只有走向灭亡才是最好的归宿。
每一个故事中间自有人物关联,而这些关联也恰好是大卫一直为傲的结构上的精巧,而我就没必要勾勒出这些关联从而剥夺大家的阅读乐趣了。
这当然不是书评,这只是我对这本小说的理解。一路读着大卫的小说过来,你会发现这位畅销书作家的视角越来越严肃,你会发现他对当今人类社会的不悦,这种不悦里甚至带着绝望。他试图去歌颂个体的努力与人性的美好,而这种歌颂也仅仅是以挽歌的形式,于是他在读者中寻求共鸣与安慰。与枪杀了克里斯宾赫尔希的索雷欧摩尔小姐大声疾呼的方式不同,大卫采用霍莉式的方式迎接未来——知晓一切但选择沉默,因为群体喧嚣的年代你振臂呐喊的不同声音只会让你自己被关进精神病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