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已老读后感锦集
《青春已老》是一本由那夏著作,湖南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6.80元,页数:304,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青春已老》读后感(一):青春已老
这本书融合了爱格著名作者那夏的所有短篇小说作品,也融合了他朋友的散文,文章仿佛让我们看到一个特别的那夏,也让人看到爱情的多重身份,也让我们听到了女主与男主的痴情和爱情纠葛,这本书是那夏的诚意之作,希望大家看这本书,让大家对爱情和青春的理解更深些
《青春已老》读后感(二):青春会老,但心不老
那那,那那子,那夏……那么多称呼中,我却只喜欢叫你那姐,因为你真的像我姐姐一样,教会我穿衣搭配、人生处事,一开始只是喜欢你的文字,现在是真的把你当成一个姐姐在喜欢。这次的《青春已老》有些故事是以前没看过的,因为没有那么早就喜欢上你,但是每一个故事都让我又哭又笑,有时候还会笑着哭,其实每一次看你的故事都会哭,因为结局大多不会好,但是哭完以后又觉得,这大概已经是他们最好的结局,最爱的人不一定要长相厮守,也许分开才会让对方幸福!最喜欢的故事没有,因为每一个故事都有不同的感受,真的让我选也选不出来。喜欢你的
日子不长,只经历了《青春2》《沧海》和这一本《青春已老》,但是我相信以后会有更多,只要你还写,我就会一直看,因为青春会老,但心不会!然后,希望你能快快写长篇哦,还有就是,现在的你好幸福啊,赶快结婚吧!愿你永远开心快乐无病无痛!
《青春已老》读后感(三):独一无二的那夏 一见钟情
第一次看到那那子的书是在高一的下学期和同学去书市,偶然间就看到了那本小说《谁的青春不腐朽》,翻看了几页就觉得文字真的很吸引我,就把书买了回去。晚上熬夜把书全看完了,泪也哭完了。然后就百度了那那子,但是还是知之甚少。第二天就去买了《末世岛屿》,又是赚得一把眼泪。之后就通过贴吧,微博来关注那那子,真的是文章写的好人也特别nice。之后把陆续出版的《沧海有时尽》《谁的青春不腐朽2》都带回了家,一口气看完,宝贝的放在书架。然后就盼着那那子的新作,说实话,我几乎没太看过那那子的短篇小说,《青春已老》弥补了我的遗憾,可是我还是错过了之前的很多。书到手以后,迫不及待的去看了,每一个故事,看到最后都让我觉得有些小心痛,那那子就是有这种让人觉得淡淡的难过的这种能力,一直看到最后那那子后记,内心还是久久不能平复。你写的故事像自己又不是自己,看故事的我却喜欢在你的故事里找自己的影子。也许那那子你不记得了,今年1月25号那天,我发了一条微博,感谢你带给我的故事,也期待着未来的故事,你居然转发了,当时我特别激动的和小伙伴炫耀,看,我特喜欢的作家转发我的微博了。前两天,我发了微博@你,结果你也给我评论了,真的很开心。看啊,我喜欢的那个作家多平易近人啊。那那子,谢谢你的文字,喜欢你的这三年来,让我知道不一样的青春不一样的爱,谢谢你的每一个故事,谢谢真实的你。可能我现在觉得小有遗憾的是,还没去过你的签售会。但是每天看你的微博,还是会觉得你其实不是一个人遥不可及的作家,就像一个邻家姐姐一样。可爱的你二二的你美美的你,我希望都是幸福的你。我喜欢现在的你,喜欢过去的你,更会喜欢未来的你。我喜欢你哀愁困惑时,也喜欢你骄傲美丽时。语言杂乱无章的也不知道自己在打着些什么字,只是想说,那夏是我喜欢了三年的作家,以后也会继续喜欢。等你未来的故事。
《青春已老》读后感(四):每一场爱情都是玫瑰?绽放又凋谢
那那子 你不是我看爱格第一篇文章的作者。 那那子 你是我看爱格喜欢的第一个作者。 每一本书 我买好看完整理好放进书柜 这成了我每次回家检查的第一个地方。 我不喜欢借书给别人 尤其是我喜欢的书 因为他们不会保护它们。 好了 现在我们来说说 青春已老。 翻开这本厚厚的事 第一个故事是那么的印象深刻。 方筝 叶遐尔✨ 我不讨厌叶遐尔 因为他拥有现在很多男生都拥有的 对爱情不安定 自私 年少轻狂 但他不坏 我喜欢方筝 因为她同样拥有现在很多女生都拥有的 喜欢上一个人 就会钟情 义无反顾 但钟情遇见不安定 有一方会认输 有一方会幡然醒悟 其实我喜欢这个结局 那一封信在方筝走之前她看到了 算作一个解释更算作一个告白 终究丑丑没有遗憾 那一封信 方筝再走之前终究没有发出去 叶遐尔心中会有一个遗憾 但他到老至死也将记住丑丑。 周宁昭 “悍妇”✨ 一直记得书里的一句话:原来一个人不爱一个人 不管你是淑女还是悍妇 都得不到他的青眼 感情不就是这样吗 总是在错过 你喜欢他 他喜欢你 其实是那么的稀少 当一个女生默默守在一个男生身边 而且和你称兄道弟时 是因为喜欢 但当你和他称兄道弟 终究他成不了你的爱情 离开也好 留下也好 你和他的感情都是你心里最美好的秘密。 欧阳乐 黑桃K✨ 有时候喜欢就是在一个微妙的瞬间 一个眼神一个动作一个笑容 都会在一瞬间将你吸引 年轻的爱情总是美好又单纯 喜欢就是喜欢阿 当一个男生喜欢上一个女生 他也会开始装逼的 如果那个女生善于发现 虽然最终没有在一起 但其中过程美好 值得纪念而回味。 看完这本书 脑海里就浮现出这样一句话 书里青春已老 书外青春正好
《青春已老》读后感(五):韶华青春的最好诠释
韶华青春的最好诠释
-----写在《青春已老》读完之后
我记得第一次读那夏的小说是在2011年的时候,那个时候心血来潮想看看原创,到处找青春杂志来看,也慢慢研究一些投稿的方法,偶然的看到了她的作品。
那本小说现在映像都挺深的,叫做《末世岛屿》,隐约回忆起来是一个非常激烈的故事,情节流畅并且语言很利索,后来一激动写了评论,那个时候想想,都是非常难忘的记忆。虽然相隔了几年,但是很清晰。
虽然自己过了看青春小说的年纪,但是偶尔也会看看杂志小说什么的,但是可能是因为作者独特的笔锋给人印象特别深刻,所以看完末世岛屿之后,虽然没有再看作者其他的作品,但对那夏这个名字印象非常深刻。
也就是在那一年,女孩子们喜欢看的杂志成群结队的开始出现,拉拉杂杂的买了太多,还处在青春文学的范畴,不知道是一颗不老的少女心作祟还是什么,后来看过很多少女杂志或者是小说作者的作品,但是印象深刻的,依旧是那夏。
在忙碌了几年之后,开始重新买书阅读,也是偶然在书店扫货,看到了这本《青春已老》,一开始被颇具设计感的封面吸引,后来买回去看,一篇篇看下来,总有些想要写点什么的冲动。
看完以后,有一种感觉,想要用这个略显文艺的标题来写读后感,青春是不老的话题,虽然短篇集的题目叫做《青春已老》但展现的却是作者的心路历程。
青春小说作者的短篇结集已经成为了一种常态,但是在这么多写手当中,有着自己独特风格的可能就是那夏了。
整本小说集从最新的中篇开始,到历年的短篇结集结束,就像是跟着作者浏览了她这几年原创的历程,从十八岁时候的《世间但余珍珠灰》到《如果风不再吹》结束,从青春到都市言情,几个短篇故事构建了属于那夏的青春文学版图,看完的时候就像是在浏览作者的心灵花园。
在作为读者的自己看来,那夏是个非常有创意的作者,这种创意来自对于自身文字的高保准严要求,这么多短篇自己最喜欢的是《世间但余珍珠灰》,年少时候的情节总是很让人记忆深刻的,为爱零落成泥碾作尘的岑珍珠那种决绝,在她后续的作品当中没有再出现过,可能也是因为这份决绝,让这个故事在许多短篇当中颇有些独树一帜的味道。而且故事情节在最后一个章节不断地拉开,一气呵成,让我想起了《末世岛屿》的谋篇布局,她总是会在关键的时候打散整个故事点,把所有线索收在一起,让你明白故事的来龙去脉并且醍醐灌顶。
其他的短篇比如有些校园风格的《可惜不是钟无艳》或者是《黑桃K爱你这些年》,有一些带着露水的玫瑰的味道,情节上没有都市言情那么抢眼,但是回味起来有一种很青涩的味道。
后续的短篇,比如说《深深深蓝》《未央歌》《洛杉矶晴有时雨》标志着作者迈向了比较成熟的阶段,我很喜欢她那种叙述时候慵懒的语气,不疾不徐的,没有那种浮躁的感觉,什么时候都给人一种懒洋洋的很成熟的感觉,如果不说《末世岛屿》出版的时间,很难想象作者写她的第一本小说的时候才22岁,真的是鲜嫩如花的年纪,但是成熟的遣词用句颇具风范。
最后说说最喜欢的也是印象最深刻的《像日夜等不到黎明黄昏》,30多个章节,写的是一个把女孩子的宠爱当成习惯然后浑然不觉这个女孩已经离开的故事。其中年轻人的挣扎,女孩的决绝和男孩的天真烂漫以及对爱的迟钝写的很到位。看的很慢,也很调动情绪。
那夏的男主角都有着一种自己的style,或有着一种自己都不知道的天真浪漫,或是有着一种意味不明的少年清新感,而在首篇当中,男主角的对爱的迟钝真是到了一定境界,或许女主真的是已经不再想要成为他生命中那个不断索取温暖的人,然后离开。
最后微微想吐槽的是,作者的短篇基本都是虐的结局,看得人心里比较堵_(:зゝ∠)_,如果题材更广泛一些,就更好了。
期待作者新的长篇作品。
《青春已老》读后感(六):一生最好非青春
这个题目,改自李大钊的“一生最好是少年,一年最好是青春”,不过在李的这句话里,青春取其本意:青葱的,草木茂盛的春天。
第一个把“青春”从季节引申到人身上的那位,实在是聪明得很。何其贴切,人生一世,草木一秋。
首先必须承认,在爱情小说这块儿,比起青春题材,我向来更中意时间跨度长的作品,比如《荆棘鸟》,比如《长恨歌》。数十年的悲欢离合从纸页中逐渐流出,真实厚重,在经历过岁月和时代的洗濯后镌刻在读者心中。
但客观讲,比起时间长短,重要的是情感。
本书收录的,是一位作者从十八岁到二十五岁创作的一些故事。这似乎更像是种检视和告别,以此为界,在整理好过去之后,复又迈向另个新天新地。
#想触碰又收回手#
“爱你是我唯一重要的事情,莱斯特小姐。有人认为爱是性是婚姻是清晨六点的吻是一堆孩子,也许真是这样的,莱斯特小姐。但你知道我怎么想吗?我觉得爱是想触碰又收回手。”
这段话出自塞林格的《破碎故事之心》,在决定写书评之际,它不期然跃入我的脑海。只因欧阳乐对黑桃,叶明朗对袁媛,程少颐对童岸,都怀揣着这样矛盾的深情,深情日积月累,最终聚集成一块巨石,缓缓沉入时光的海底。
十几岁时读岩井俊二的《情书》,被那藏在回忆里的告白以及隐忍心意深深震动。纵使一颗心百转千回,表面依旧风平浪静,是谓“轰轰烈烈自在我心”。
为什么有爱不能表现出来?因为说了也是徒增牵绊。两个人想要走到最后,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光有爱当然不够,远远不够。
如果明知是痴心妄想,开始就不要给对方念想。最残忍的是在过程中含糊不清,藕断丝连,终了时仍然要狠狠斩断。大抵有人要问,为什么小说经常那么戏剧化,人生轨迹错综复杂,充满了纠缠和苦衷,殊不知真实的生活有时更加离奇。
当我们真正陷入情感之中,自然而然会有很多顾虑和担忧,我从不认为盲目不计后果的爱是勇敢,那是自私和不成熟的表现。真正的爱是,希望对方能长久幸福,无论她是否和你走到最后。萧若茗问叶明朗,她有什么不好?叶明朗回答,不,她太好了。程少颐对自己说,只要自己守着记忆,度过余生便好。
因为太喜欢,所以不能以她为赌注;既然无法携手,那些付出你也就不必知晓,以免一直记挂。
你知道吗?爱是最后我们没有在一起。
#所谓阴差阳错#
初中时我还是个比较有情怀的人,最喜欢的英文单词是“miss”,由于它同时包含了“错过”和“思念”两个意思,忧伤又浪漫。(你问我现在最喜欢什么单词?当然是money啊)
冥冥之中大概是有注定这回事的,否则方筝和叶遐迩,珍珠和周皓森,不至于一再错过。我在看的时候想,如果他们在某个时刻改变决定该多好,可你我皆知,世上没有如果。
方筝为叶遐迩读了《瓦尔登湖》,叶遐迩却以为那是方筝喜欢的书,又为她拼了瓦尔登湖的拼图。这两个人像是对错位的拉链,永远不能顺利抵达终点。所以方筝在非洲大病一场后答应了叶遐迩的求婚时,我只惊讶于幸福来得太突然,也太不真实,果然这花好月圆还是幻景。
方筝到底有多喜欢叶遐迩,只有天知道,人人都爱他风流倜傥的俏皮话,只有她喜欢他一板一眼的认真劲。她会在叶遐迩叫出“丑丑”时变得柔软或暴躁,昵称从爱的人口中说出似乎就会变成魔咒,“甜蜜外号只得你可唤召,谁可以像你一叫我就心跳”。
《日夜》里有许多让人印象深刻的设定,比如拼图,痴迷拼图的友人曾经对我讲,拼图时最害怕遇见的事情就是拼完后才发现独独缺了一块,那样功亏一篑的感觉,真是永远都难忘。
倘若叶遐迩的心是一张拼图,方筝也用离开带走了其中一块。
这篇文章中我最感慨且觉得遗憾的,是叶遐迩始终在等待一个最合适的时机走到方筝身边,但他不明白的是,世上从来没有所谓最合适的时机。不止爱情,任何以等待时机为理由不断推迟行动的做法都是懒惰或者怯懦的表现,或者你根本就不想做。
小说的最后一个画面里,叶遐迩靠着湖边大树睡着了。安徒生有篇童话叫《柳树下的梦》,我一直记得文末克努德是在柳树下做着美梦离开了世界,梦里他和约翰妮在圣坛前交换了誓言。不知在叶遐迩的梦里,他是否也用戒指套住了方筝的无名指。
说句题外话,《安徒生童话》在我的书架里待了十年以上,那是可以从六岁读到六十岁的书。
关于岑珍珠和周皓森,我很喜欢他们的初见,让人想起《泰坦尼克号》的结局,女主角顺着蜿蜒的木质楼梯一步一步走下楼,而男主仰头看过去。
约莫是太唯美了,故而都没有圆满的归处。
命运以极富戏剧色彩的方式让二人相遇,又以同样的方式让他们错过彼此。但我相信在这故事里不存在后悔,哪怕时间倒流,他们也一样会选择爱上对方。恰似歌中所唱:如早知道夏季不再来,斜阳垂下了蔷薇仍是会开。
#我爱的不爱我#
爱是一种主观且玄妙的存在,无法像科学实验那样有精确的条件。就像周宁昭不爱贝贝,祝子星不爱司徒诩,司徒诩不爱诸葛亮亮,谁也不清楚究竟缺了什么条件。
人皆有执念,只是分深浅。爱一个不爱自己的人有多累,得不到时用尽一切办法想要得到,得到了又小心翼翼害怕一朝失去。不是所有的男才女貌门当户对都能日久生情到你侬我侬,纵然你占尽天时地利风花雪月,他若不爱你呢? 他不爱你,就足以打碎所有的喧嚣繁闹,一切便是徒劳,爱也只是徒劳。
好在仍有放下的那天。
在那那的小说里,劫后余生的人常常会彻悟,从景夜到乐薇、方筝、贝贝,再到诸葛亮亮,她们或者抓住爱人的手,或者放下不爱自己的人。也许生死边缘徘徊过的人,最知道自己应该怎样生活。
亲眼见证周宁昭保护了小绵羊,自己又为保护周宁昭失去听力之后,贝贝选择了离开;在与死神擦肩而过的那刻,诸葛亮亮决定放手。发现自己爱上某个人,和决定放弃某个人,都只是电光火石间发生的事情。
想了想,还是把《如果风不再吹》放到了“我爱的不爱我”这一栏里。
叶昭可能是所有女主角里最可怜的一个,没有周宁昭的贝贝遇见了戈瑞,放开司徒诩的亮亮还有生命和父母的爱。可是叶昭,只能孤独的葬身海底。
但至少,至少,她终于被留在那人心上,如同一道伤疤。
#若开始即写下结果#
宋氏姐妹的故事,都是在开始阅读之时即猜得到结果,或者也可说成是尚未开始,所以没有终结。
但这两个故事太坦荡了,以至于我写无可写。故事里没有误会,没有纠结,只有两个归期已定的好姑娘。
“这世界,所有人都能看到你笑,但唯独一个人,能让你放心痛哭”,宋晓迟有钟晏陪着走完这短暂一生,是真的幸运;宋晓婉能在离开之前遇见蓝垣,也少了些遗憾。
虽然我没能为这两个故事多费笔墨,但请不要怀疑我对它们的爱。直率善良的好姑娘,记忆荒谬更凄美,愿你们下世纪再一同嬉戏。
#梦里不知身是客#
我在给《沧海》的书评里写过陆路在采尔马特的梦境,梦境的确是我私心很偏爱的情节。梦作为一种反射和征兆,往往暗示着一些东西,而在这本书里,出现了三个梦境。
第一个是在《日夜》里,叶遐迩不断梦见瓦尔登湖,梦见湖中有少女的倒影,他无法看清。直至他飞跃山川河海去看瓦尔登湖,仍旧不解其意,其实何尝是要看风景,不过是为了梦中人。
第二个梦发生在《星光》里,这也是我最爱的一个。袁媛梦见叶明朗在漫天星光的夜里摆渡她过了河,然后说,我只能送你一程。看到这里你自然就明白他们会有怎样的结局,“渡”是个有点禅意的字,由此及彼,横过水面。但渡人者只能停留在原地,注定成不了继续陪乘客同行之人。
他是路过,曾演绎悲喜,并已在你的生命中谢幕了。
第三个梦中,司徒诩在绿意黯然的法国梧桐下吻了诸葛亮亮,这是情窦初开的印证,却让青涩少女错把梦境当真,以为付出就能得到回报。
庆幸的是,一梦数年后她还是走了出来,认真想着,到底要怎样的人生。
#文艺青年的诗与歌#
《青春已老》里出现了很多经典诗的身影,比如简媜的《那人走时有星光送他》,伊丽莎白·毕晓普的《失眠》,聂鲁达的《我们甚至失去了黄昏》,徐志摩的《偶然》,后记里还有辛波斯卡的《一见钟情》。
这些诗无疑都引用的都很妙,读到的刹那你会恍然大悟,发现它们和情节异常契合,以至于很难分辨出究竟是诗给了作者写文章的灵感,还是作者在构思结束后突然想起了诗。当然,无论是哪一种,都是锦上添花。
至于歌,据说大部分文艺青年都爱粤语歌,那那也不例外。
粤语歌之所以会格外受人青睐,和歌词脱不了干系。除了因为粤语歌坛有林夕黄伟文这些老妖怪坐镇之外,或许也与粤语较完美地保留了古汉语特征有关,同样的意思用粤语表达出来,往往比国语更有味道。
举个例子,薛凯琪有首歌出了国语粤语两个版本,国语版《苏州河》,粤语版《慕容雪》。国语版当然也很好,但粤语版的歌词更添婉转深意,直击我心。
在《青春已老》中,从《爱人》到《出埃及记》,从《再见二丁目》到《钟无艳》,作者借用歌曲表述的,是主角的心情。知乎上有人问爱一个人的感觉是怎样的,答案五花八门,其中某个点赞很多的回答是:突然听懂了很多情歌。
写歌的人假正经,听歌的人未必无情。
#然而#
过往岁月是悄悄凝固的琥珀,是藏在柜子底层的胶片,当做纪念已然足够。一生最好非青春,而是此时此刻,无论正值年少亦或青春将暮,都应活在当下。
世间无计留春住,但又何须留住。
行文至末尾,想起一句常常被人提到的话,于是我忍不住再次引用。
那句话是:“春有春的好,春天过去,有过去的好。”
所以何必满怀怅惘,何必长久回望,毕竟生命中的每段时光,都是好时光。
水烨 2015.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