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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5-7>

2021-10-14 06:02:43 作者:霞步思 来源:霞步思推荐 阅读:载入中…

  「犹5-7」“从前主救了他的百姓出埃及地,后来就把那些不信的灭绝了。这一切的事你们虽然都知道,我却仍要提醒你们。

  又有不守本位、离开自己住处的天使,主用锁链把他们永远拘留在黑暗里,等候大日的审判。又如所多玛、蛾摩拉和周围城邑的人,也照他们一味的行淫,随从逆性的情欲,就受永火的刑罚,作为鉴戒。”在犹大书的这段经文中,犹大以神的三个审判来警戒信徒,同时也指出那些假教师的罪恶,和他们将要受到神的审判。犹大首先引用旧约的事例说:“从前主救了他的百姓出埃及地,后来就把那些不信的灭绝了。这一切的事你们虽然都知道,我却仍要提醒你们”。这“从前”,指旧约时代;“主”,指耶和华神;“祂的百姓”,指以色列民;“出埃及地”,指以色列民从为奴的埃及地被带领出来(出3:7-8)。“后来就把那些不信的灭绝了”,“后来”,是指以色列民在西乃旷野(民14:29-37)。“那些不信的”,指那些发怨言、不信神能使他们胜过迦南人,最后他们都倒毙在旷野,不能进入迦南享受安息。而这里说的是指以色列人到了加底斯时,因为听信了探子的话,大发怨言,甚至要将摩西打死,返回埃及,后来神大大发怒,不许他们进入迦南,罚他们在旷野漂流四十年,直到那一代二十岁以外的人倒毙旷野为止。但按希伯来书3:9-199的记载,以色列人所以倒毙旷野,不单是因为那一次的不信和大发怨言,而是在他们整整四十年当中,都充满了试探、不信和怨言。“这一切的事”,指以色列人从前所经历的事。“你们虽然都知道”,指凡是读过旧约圣经的信徒,都非常熟悉。“我却仍要提醒你们”,“提醒”是因为信徒会时常忘记。而犹大举出这个例子,是要警告信徒,千万别以为神会姑息罪恶,也不要像假师傅们那样,把神的恩典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更不要像以色列人辜负神的恩典,在旷野放纵情欲(林前10:6-9)。神虽然用了许多时间跟计划,把以色列人从埃及领出来,却不是给他们机会放纵私欲,而是要他们作圣洁的子民。但以色列人却因不信而终于倒毙在旷野。所以不论是谁,走上了背离神的路,一定会受到该受的惩罚,神是绝不姑息罪恶的。因此犹大提醒信徒,不要像以色列人那样存试探的心,他们以为神不会那么快就刑罚他们,他们虽已听过许多关于神怎么惩治罪恶的事,却还是常发怨言。犹大也指出假师傅的行事,正类似这些以色列人,他们拒绝神的权柄,他们叛逆神,不信,却希望可以侥幸的逃过神的追究,可以用虚假的虔诚作得利的门径,这些人必定难逃神的审判。

<犹5-7>

  “又有不守本位、离开自己住处的天使,主用锁链把他们永远拘留在黑暗里,等候大日的审判”。“又有”,是指犹大提出第二个事例,是有关天使的。在此“本位”,是包括地位、岗位和本分,“不守本位”,就是越过神所给他们的范围。也就是说,这些天使犯了“蔑视神所安排他们在天上的职权”之罪,在神看来,一个不顺服神命的人或天使,都是犯了大罪。“离开自己住处”,并不是说他们被神驱逐,离开神所在的天上,而是强调他们自己因不守本位而离开神所派定的岗位。“天使”,指堕落的天使。“主用锁炼把他们永远拘留在黑暗里”,“他们”指犯了特殊罪行的天使,而不是指所有跟从撒但背叛的天使,因他们是已经被神用锁链拘禁的,而跟从魔鬼的鬼魔还未被拘禁。“永远拘留”,不是指永远拘留在黑暗里,而是指被拘留到审判之日,接受永远的审判。“黑暗里”,指比阴间更低的地狱底层的幽暗深坑,是拘禁犯罪天使的地方(彼后二4)。“等候大日的审判”,“大日的审判”,很可能是指白色大宝座前的审判(启20:10-12)。犹大在这里说及天使的事,与彼得后书2:4有类似的记载,而他们都是自己从神得到启示,而针对当时的异端说话,并把以前未发现的奥秘说给信徒知道。这些天使因不顺服神、反抗神的管理,因而拘禁在黑暗中。而对信徒的教训是:我们应当在给我们的岗位上忠心尽自己的本分,不可随便离开神所安排的地位,不论是家庭、职业、学校或教会,各人都应照着神所给我们的职责,忠心服事主。

  “又如所多玛、蛾摩拉和周围城邑的人,也照他们一味地行淫,随从逆性的情欲,就受永火的刑罚,作为鉴戒”。“又如”,是指这里所提的是另外一个事例。“所多玛、蛾摩拉”,此二城乃上古世代因为罪恶甚重,而被神判定将其一带地方倾覆,降火焚毁的代表(创19:24-25)。彼得后书2:6说: “又判定所多玛、蛾摩拉,将二城倾覆,焚烧成灰,作为后世不敬虔人的鉴戒”。“周围城邑”,指二城周围全平原的众城(创19:25-28)。“也照他们一味的行淫”,这“他们”,是指所多玛、蛾摩拉城的人,或指之前讲到的假师傅。“就受永火的刑罚”,指受硫磺火湖的刑罚(启20:10)。这里犹大用“永火”,是因为他在此所举的事例,虽然是指所多玛和蛾摩拉,但实际上却是指着这两城犯淫乱罪恶的人,所以这里所说的“永火”,并非指这两城所受的火是“永火”,而是指这两城中犯罪的人,在这两城毁灭时,也失去了可以悔改的机会,他们因而进入永远的灭亡里,受永火的刑罚。神对人罪恶的容忍是有限度的,当神报应的时候到了,就不再给人悔改的机会而收回他们的性命。这样的人死去,就是永远的灭亡,也就是永火的刑罚。所以按所多玛、蛾摩拉两城的人来说,他们是因神用天上的火毁灭这两个罪城而进入“永火的刑罚”里去的。而所多玛、蛾摩拉附近一带地方遭受天降硫磺与火的刑罚,自此永远绝于人世,成了永火刑罚的预表。“作为鉴戒”,这是说神所施行在所多玛、蛾摩拉两城的审判和刑罚,是要警戒后世的人,他们所受的刑罚如何,后世犯同样淫行之人的刑罚也必如何。神的审判一定会临到一切犯罪的人。为此,愿我们今天都要以犯罪行恶的人,要受神永火的刑罚,作为鉴戒!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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