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老婆犯法啊?”——比家暴更可怜的是女性的自我物化
文 / 天湖小舟 图 / 网络
微信:天湖小舟()
在网上看到了这样一个视频:四川泸州的一位男子醉酒后回家,看到妻子和一位陌生男子说话,便认为对方给自己戴了绿帽子,对着妻子就是一顿暴打。
警察赶到后,控制了醉酒男子,并将他的妻子送到医院救治,经检查,这个可怜的女人一共被打断了14根肋骨。
面对警察的讯问,这位男子毫无悔意,还理直气壮反问道:“我打老婆犯法啊?”
目前,该男子涉嫌故意伤害罪已被刑事拘留。并不是说自己的女人,就可以随意殴打,每个人的生命都是受保护的。
在男子的意识里,老婆是自己的“私人物品”,既打得,也骂得,高兴了哄两句,不高兴了就拳打脚踢出出气。反正我当初是花了钱把她娶回来的,我想对她干什么,跟任何人都没有关系。
把女人“物化”,这位男子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
早在三国时期,刘备就曝出自己的“经典名言”,几千年来被男人们津津乐道,奉为真理:“女人如衣服,兄弟如手足,衣服破,尚可缝,手足断,安可续?”
小品中,有一段台词是这样的:“我跟我老婆从订婚到结婚,花了四万块钱,她24岁嫁给我,假设84岁离开这个世界,也就意味着在我们家生活了60年,21900天,平均一天1.826元,她要为这个家打扫卫生,照顾老人,下地干活,还要给我生孩子,一天不到两块钱……”
节目播出后,上述台词引起网友质疑,称这段台词为物化、侮辱女性。
山东卫视2018春晚节目组对此表示歉意,承认部分台词的确会引起观众、特别是广大女性观众的误解。为避免误会进一步扩大,山东卫视已经在节目重播及网络传播中,对该段有争议的台词进行了删除处理。
把女人当成一种工具,*裸地明码标价,甚至把两情相悦的婚姻关系计算成了雇佣关系,妻子不再是生命中最重要的陪伴者,不再是生命的另一半,而成了廉价清洁工、免费保姆和生育工具……
如果婚姻中没有了爱,丈夫只是把妻子当成可以“物化”的一种工具,没有尊重,没有爱,妻子仅仅是被冠以了丈夫姓氏的私有“禁脔”,那么,婚姻就不再是爱情的归属,而是葬送人权的坟墓。
就像张爱玲说的那样:婚姻若是为了维持生计,那婚姻就是长期卖*。
然而,可悲的是,不仅男人们在物化女人,女人们也在后知后觉地自我“物化”。
罗马尼亚的一位18岁的女孩子,在网上拍卖了自己的初夜,被一位商人以170万英镑的价格买走了她的初夜。
不少女性以裸照为抵押而贷款,她们中最小的17岁,最大的47岁,超过60%的借贷者是在读女大学生。
大部分女生借钱的抵押条件不仅仅是*照片,有的甚至还备注了“*”,甚至“肉偿”。
她们中大多数仅仅是为了一个包包、一个手机,或者一件好看的衣服,就通过这种极端方式贷款消费。
在她们的意识里,自己的青春、容貌甚至肉体,可以轻松的打上标签,像明码标价的商品一样,换来她们所需要的金钱,并且颜值有多高,额度就有多高。
她们把美貌当成了一种可以轻易获取任何资源的资本,并且毫不珍惜地拿来交换。
而在这场“裸条”事件中,那些把自己标价换钱的女孩子们,大都被折磨得生不如死:
通过裸照借了1000元的小A没有按时偿还债务,于是被迫“肉偿”,已经自杀了好几次,每天都生活在恐惧和悔恨中;
23岁的美女小C,因为虚荣心作祟,想拥有和同事一样的首饰、包包,裸贷了几千元,可是一年之后,几千元利滚利,变成了600万。父母的电话被追债人打爆,卖了一套房子替她还债,可这些还远远不够,她只好选择了“肉偿”……
茨威格曾经在《断头王后》里写过一句著名的台词:她那时候还太年轻,不知道所有命运赠送的礼物,早已在暗中标好了价格。
比起男性对女性的物化,女性们的“自我物化”,更让人寒心,也更让人可怜。
知乎上有一个问题“大家怎么看待时下很多中国女性物化自己的行为?”
有一个回答是:对于大多数的男生来说,能够吸引到他们的往往正是倾向于物化自己的女生。
恋爱时,男生如果对自己说:“你是我的女人”,就觉得自己有一种被封后睥睨六宫的感觉;
谈婚论嫁时,男方要有车有房有存款有积蓄,彩礼的多少显示了自己在他心目中的重要程度和他对自己的珍爱状态;
结婚后,“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观念,让她们即使面对男人们的不忠不爱,哪怕是面对“当妈式择偶、保姆式妻子、丧偶式育儿、守寡式婚姻”四大不幸,也不会轻易选择离婚……
人必自侮,而后人侮之。你把自己当成物品,就无法从别人那里获得“人”的尊重。
台湾知名导演丁乃筝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过这么一段话:我看见媒体常常鼓励说:女孩子最大的成就是嫁进豪门,我觉得这很可怕,不可思议,原本我们受教育然后出来工作,意味着我们有更多自主性,但是现在并不是,女性出来工作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物质欲,满足不了就想嫁进豪门。
她的这番话,一针见血。
在媒体和舆论的引导下,一些优秀的女性,也不自觉的把自己物化,片面地认为,自己穿的衣服、戴的首饰、背的背包,就直接等同于自己的能力和地位。有多少优秀的女性,在职场上果决干脆地打拼、奋斗,可一旦过了28岁,就诚惶诚恐,唯恐自己成了“剩斗士”,一门心思只想找个好男人嫁了,最好是不用出去奋斗,当个全职太太的那种。
在不知不觉里,女人就先把自己“物化”了。
生而为人,何其有幸。
我们有手有脚,有头脑,有能力,为什么要物化自己呢?
- END -
*作者:天湖小舟,公益人,独立作者,出版小说集《此去经年》,《有事就联系,没事各忙各的》,公益团体——普力联益会发起人、会长,喜好读书,闲暇时间写字。公众号:天湖小舟(t)。新浪微博@天湖小舟。
*文尾曲:张韶涵《隐形的翅膀》。
天湖小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