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歌
音乐确实是个好东西,听了使人能触发万般感受,有心酸的,有幸福的,有快乐的,有伤心的,有五味陈杂的等等,时不时的听下歌,真的觉得是一种享受。
读初中的时候,我为了能听歌,跟父母撒了个谎,理由是英语老师说要大家在空闲时间听英语,所以要一个复读机。复读机,在现在看来,是个很老的东西了,估计很多现在的学生都不知道复读机是什么。
它是那种可以放磁带,可以录下自己的声音反复听的小机器。那个时候也不贵,几十百把块钱,当我说出这个理由的时候,爸妈很快就同意给我买。
在拿到复读机的那一刻,别提有多高兴了,但是表面上还是要装装样子,就拿着老师发的英语磁带在那里听了半天。其实当时我根本就没听进去英语,更多的还是在想,我什么时候去买几盘偶像唱歌的磁带。
为了那几盘唱歌磁带,我真的是省吃俭用了大半个月,每天的早餐钱都会省一半出来,就为了去买当时很红的歌曲磁带。当我走进音像店的时候,目的很明确,我说:“老板,给我一张林俊杰的,一张刘德华的,一张混合的歌曲磁带。”
每张磁带的歌曲大概是十首歌的样子,当我把买来的磁带放入复读机的时候,别提有多兴奋了,迫不及待的拿着耳塞听了起来,那个陶醉啊,比吃了超多的零食都要开心。每天睡觉之前,都会把那些歌都听一遍才能睡着。
那三盘磁带,被我整整听了两年,那几十首歌我都背得滚瓜烂熟了。后来慢慢的出来了DVD,MP3,MP4,这些在当时对于我来说是属于高档的听歌设备,我不敢跟父母开口买。看着那些有如此高档听歌设备的同学,我心里还是挺羡慕的,有一次在宿舍的时候,看着那个有MP3的同学要休息了,就借了他的听了一晚,里面的歌太多了,音效也比那磁带强太多了,听着听着就快天亮了。
我也觉得很奇怪,他们听歌都是听着听着睡着了,而我一直是越听越兴奋。到后面手机有了听歌的功能之后,这些设备基本就淘汰掉了,那复读机也早就不知道丢哪里去了,但是那三盘磁带我却一直没舍得扔,藏在储物柜的箱子里,我觉得这是陪伴我几年的让我开心的东西。
如今已经过去二十年了,但是我依然保持着听歌的习惯,偶尔还会唱上几句,当听到喜欢的歌,就反复循环重复的听,直到自己学会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