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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女人一个店

2020-06-30 06:15:11 作者:尘子 来源:文人不相轻 阅读:载入中…

三个女人一个店

  作者:尘子

  昨天晚上准备睡觉前,了一下微信上的信息小区超市买菜群的吸引了我,于是一条条看下去。原来关门的原因在这里。

  小区新开了一家生鲜超市,六月初开的,还没到一个月。

  端午节第二天晚上,超市买菜群看到信息,说第二天休息,今晚上超市里肉类水果半价出售。

  昨天晚上我们几个邻居散步的时候发现超市还是锁着门,觉得奇怪,不是说休息一天吗?怎么还在关门?

  看了群聊信息,才明白,超市两个合伙人闹掰了。

  看了她们争论的话,核心问题其实是钱的问题,财务透明,两个人一对帐就吵架,一个人于是要求退出,要拿回自己的钱。

  我不由地想起我曾经和人合伙开店的事。

  那时我还住在部队大院,部队在粤西一个偏僻村子附近。

  随军家属可以在部队里服务社上班。我们习惯称服务社为小店。

  部队提供场地,不占一分收益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要进服务社的家属,先由自家军人打一份书面申请交到部队后勤处,然后由后勤处安排进哪个服务社。所以合伙人是不能自由选择的。

  部队里总共有四个学兵分队,每个队有一个小店,家属不能在丈夫就职的学兵队的小店上班。

  有时候过一两年,后勤处又把这些家属们,像洗牌一样,重新安排一次,所以没有固定的合伙人。

  没随军前,我总以为军人都是保家卫国卫士,能嫁给军人的女子,不说个个都如韩素云一样,起码是个明事理的人吧?

  但是进小店后,就让我大开眼界

  小店每天营业收到的钱,都要清点,然后做个简单现金日记帐,下班后再把钱交给第二天值班的人。一般是三个人一个店。

  没有进去小店上班之前,经常听到老嫂子说服务社家属们之间的矛盾。海哥和我一样,都觉得奇怪,不就是卖个东西吗?能有什么矛盾?

  每个家属进入小店都要交一笔钱。这个钱,是老嫂子们遗留下来的规矩

  比如每个小店总会添置东西,热水壶电视机风扇,以前还有老嫂子们做饺子馄饨的锅碗等等,这个就是固定资产,花了多少钱,这个店的家属们平摊。过一年,减个十块还是二十块折旧费,折旧费具体多少,不记得了,反正不多。或者重新洗牌的时候,接收其他小店的固定资产时也是如此。还有店里有多少存货,接手的人,也要连存货一起接。

  打个比方,甲因为丈夫转业,或者调去其他单位,要退出来,就由新来的把甲那份固定资产的钱,给甲。如果没有新人进来,剩下的两个人各承担一半钱,甲拿钱走人。

  我觉得还是很合理的,大多数家属都觉得合理,也都是这样过来的。

  但是有的家属就很赖。

  有个家属,简称她A吧。

  她就不这样干。在一次洗牌中,她就是不给另外一个嫂子的存货钱,两百块左右,理由是说那些货不好,其实根本不是质量问题。

  这个嫂子是个特别和善的人,她看A就是赖着不给,也懒得和对方纠缠,钱不多,不和A一般见识。

  A不单赖着那个嫂子的钱不给,还想赖着一个小家属的钱。

  小家属简称Y,曾经和我一个店的,后来她丈夫调去东莞,她就退了出来。我那时候也不喜欢小店的气氛,就以自己要读书为名,退了出来。那时确实在参加自考,报考了中山大学汉语言本科。但最主要的是讨厌小店的气氛。

  当时部队一把手的老婆,简称她大嫂子吧。大嫂子很关我,这一点我是一直记在心里的。因为她是大队一把手的家属,那时海哥只是一个小队长,相差了几级,所以,我和这个大嫂子,并没有过深的交往。当她得知我退出来后,她打内部电话到我家,劝说我去上班。我说四月份要考试,她说那考完就回来上班,在服务社上班总好过去外面打工,去外面打工,出去坐车不方便,还照顾不了孩子,在小店,多少挣点钱也好,到时让你们家那位再打个书面申请就行。

  于是那年四月份的时候,海哥打了书面申请。很快,后勤处就批了下来,并给小店和我都发了书面通知,让我在什么时候去上班,让小店哪天做好盘点交接工作。

  我和Y退出来后,上班的家属越来越少,也没有新人进来,A被安排到了我们那个店。于是,那个队的小店只有Z和A两个人上班。

  Y当时离开时,我也离开,新的调整还没有下来,Y就没有拿固定资产,等新的调整下来时,谁进这个小店就找谁拿那份固定资产。

  原本我和Y、Z三个人一个小店的。

  我即将回去小店上班,我和Z原本是那个店的,就相当于A接手Y的那份固定资产,A就要付固定资产的钱给Y,大概一千五百块左右。

  Y得知服务社开张后(部队服务社的生意都是季节性的,来一批兵,服务社就开张,结束了,只有本大队的人,就不开,因为人很少),就从东莞坐了几个小时的车,来到湛江,住在我家里。

  当天下午,我和Y一起去小店,我是跟A说我即将上班的事,过去和她们打个招呼,后勤已经发给她们通知。Y则是去拿属于自己的那份钱。

  谁知,我们到了小店,Y问她要钱,她左扯右扯,就是不给。我刚开口说我上班的事,A就火了,声音大得像吵架,说,你等我们通知,让你来你再来。

  我说,后勤处不是已经发了通知给你们,让你们哪天盘点,我哪天上班吗?

  A大声吼道,后勤处管不了小店,大队长也管不了小店!这是家属之间的事!

  在小店附近训练的兵们伸个脑袋来看。

  我和Y,离开了小店。

  Y在我们家眼泪都出来了,她的孩子还很小,才几岁,本以为拿到钱,第二天就可以坐车回东莞,可是,看A,一点都不想给的样子。一千五百块,对于有钱人不算钱,但是对于清贫的军人之家,不是一笔小数目,更何况,这是属于Y应拿的钱。

  晚上我们趁着兵们收看新闻联播时,又去了一次小店。

  我们三个人站在小店门外的草坪上说事。

  这次,A简直就是嚎啕大喊,说我们骑在她头上拉屎,说我想进小店就进来,想出去就出去,把小店当什么啦?说那么多货,不卖些出去,盘点多累?

  对于该给Y的钱,就是不说给。

  她一手叉着腰,一手伸出食指,像剁菜一样有节奏地动着,指着我们,嘴里喋喋不休地吐着词。有个和我熟悉的班长听到她的声音,来到小店门外,问我,嫂子,发生什么事啦?下午就听到小店里在吵。我说没事,下午也没吵,这个嫂子嗓门大了一点。

  A的丈夫来了,把钱给Y,让Y当场写了一张收条,并对我说,不要管她(A),按通知办事,该哪天上班就哪天上班。

  A嚎啕得更厉害了,一手捂着胸口,一副极痛苦的样子,说,别人的老公都没来,你来干什么?你老婆被人骑在头上拉屎了你知道吗?A的丈夫大声说,你不说话行不行?

  又对我说,你不要管她,她的工作我来做,你按时来上班就好。

  A的丈夫和我是老乡,看着A那副痛不欲生的样子,我突然觉得她好可怜,让我推迟去上班,又不说具体哪一天,无非就是两个人分钱比三个人分钱,分得更多点。

  唉,何苦呢?

  于是我走近她,拍着她的背,说,嫂子(她丈夫比海哥年长几岁,职务和海哥一样,都是教研室主任,只是不同科室),别生气了,别生气了,是我不好,这样吧,一个星期,比通知上的时间晚一个星期,某天我上班。

  A一下子安静了下来,说,好的。

  我和Y回到家,海哥问我们俩,事情办得怎么样?Y的钱拿到了。我和A说好,一个星期后我去上班。

  海哥声音提高,说,为什么要推迟?

  我说,看她那个样子,我不想纠缠下去,让点步算了吧,不就是少挣几天钱的事吗?

  海哥说,在家里和我吵架,你伶牙俐齿的,在外面没用得很。

  我笑了,说,你是我老公啊。和她犯得着吗?而且,我觉得我今天晚上表现很好啊,以前我会被她们气得哭,今晚我很冷静,我从来没有这么冷静过,我觉得她才是真正的可怜之人。

  我们三个人正说着话,A的电话打过来了,对我说,尘子,今晚上的事,你不要生气啊,我是对事不对人,以后等你上班了,我们好好相处。

  她是什么样的人,我已经领教过了,以前只是听别的嫂子说,现在是我和她打交道的亲身经历。不可能完全做得到好好相处的。

  但是,一般情况下,我是能忍的,只要别太过分。

  后来我在当地找了一份事业单位的工作,再一次退出了小店。而小店随着部队换领导,也进行了改革。

  四个小店合成了一个大店,部队管理起来,有收银机,有监控录像,每天的钱都清点,做账,交到后勤处,由军人保管,第二天再交给值班的家属,营业利润部队不拿一分钱,全部由上班的家属分。

  A打电话给我说,现在我们被压制得好惨。

  我倒是觉得,这是对实诚的人是一种保护。

  以前,我们店里有个本子是专门记录自己拿店里的东西的,自己拿了自己记。然后盘点分钱时,把各自拿了东西的成本钱除掉。

  我经常是记账最多的人。而A常常有不记账的时候,这是兵们主动跟我说的,说每次她值班,都会给她的狗喂火腿,喂牛奶。而这些食物,却很少被记录。但是我从来没有指出来过,不仅仅是因为这是听来的,更重要的是,我不在乎。这点东西值多少钱?贪这点小便宜也发不了家呀。

  还是那句话,只要不是太过分,睁只眼闭只眼就算了,不值得计较。

  合伙开店,靠得就是互相信任。像我们那种没有收银机,没有监控录像的小店,做事情都是凭良心。越是没有监管,越要慎独,不要放任人性里的恶出来。如果天天怀疑这个那个的“为什么她上班营业额少”,那困扰的是自己,也会让合伙人之间关系不好。我觉得做生意,不可能天天营业额都一样的,何况是在部队里的小店?如果这一天,训练时间紧,军人没时间出来消费,营业额少不是很正常吗?即使训练时间一样,有可能人家今天消费多点,第二天就可能消费少点。

  Y于2012年随丈夫工作调动去了东莞,2013年4四月份,她回湛江拿固定资产的钱时,我们见过面后,再也没有聚集过,但我们至今还在保持联系。

  我们一起合作时,大家相处得很好,虽然我年长她很多,但是我从来不会以大欺小,如果我有事,让她替我上班了,我一定还班给她,替她值一天班。而她也是一个很温婉的女子,一直对我很尊重,我们都爱好文学,有共同的话题。

  后来我才知道A的老公为什么去小店,主动把钱给了Y,原来是大嫂子把他说了一顿。

  大嫂子后来得知我推迟几天去上班后,问我为什么不跟她说,她说,有我们给你撑腰,怕什么?

  我当然感激大嫂子对我的爱护之情,但是我觉得能屈能伸,也是一种优点,我在小店上班的经历让我变得越来越坚强成熟。

  我、Z、A三个人买的一台电视机,随着小店的合并,Z把它处理了,卖了六百块钱。

  当时我已经在地方找了一份工作,Z一直没给我,过了很久,我才想起这事,我们还有一台刚买没多久的电视机,不知道处理了没?

  Z告诉我,两个多月前就卖了,六百块,每人两百,她那份已经拿了,我那份在A手上。

  我联系A,A回信息说,明天拿给你。我说好。

  第二天,她又发信息我,说,今天我出去了,明天拿给你。我说好。

  第三天,她又发信息我,说,等下个月发工资了再给你。

  我回复道,没事,等你们家什么时候有了两百块钱再给吧。

  信息发出去,我就不期待这两百块钱了,她以前又不是没干过赖钱的事。

  但是,这次,却让我意外,后来过了一段时间,她让她孩子送过来了。

  我们住一个院子,走路两分钟就到彼此家里的距离。

  这个嫂子也不是什么大坏人,比如,汶川地震时,听说她个人也捐钱了,虽然不多,也是善行。

  所以,人,没有绝对的好人,也没有绝对的坏人。

  合伙做生意,互相信任很重要,财务一定要公开透明,店里有什么事,要互相沟通,知会对方一声,不能独断专行,各自权责要清晰。即使两个人不能再合作下去,做不成朋友,也没必要成为仇人。

  和我一起开过店,到现在还保持联系的家属,有两个,一个在东莞,一个在佛山。

  一般情况下,我是能忍的,但如果欺人太甚,我一定会绝地反击。

  所以我和那个Z嫂子,只有小摩擦,没有大过节。我退出服务社后,有一次我带孩子去海滩边玩,遇到她,她主动跟我打招呼,说以前工作上的摩擦大家都不要放在心里,大家还是朋友。

  见面打声招呼就好了,当然不会有深的交往,我和她终究不是一类人。但是我仍然会祝福她过得好。

  草于2020年6月29日,广州

  注:文中图片是一位战友在老部队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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