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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民主的理路读后感100字

2020-12-12 00:17:45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自由民主的理路读后感100字

  《自由民主的理路》是一本由江宜桦著作,新星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2.00元,页数:349,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自由民主的理路》精选点评:

  ●现任台当局“内政部长”,又一个“学而优则仕”~~

  ●太佩服台湾学者把理论写得举重若轻的本事。每一篇都深入浅出,包含洛克、康斯坦丁、孔斯坦(康士坦)、托克维尔、约翰密尔、汉娜阿伦特等人的思想,很有启发的入门书

  ●啃不动啊

  ●感谢领导同志给我们讲道理

  ●政治学入门级读物,但常读常新,对政改走向也有所启示。从规范层面讲,现行国家制度设计颇有向新自由主义靠拢,但毕竟应然与实然是不可能完全契合,尤其在东方国家。

  ●左。作者不应该以自由主义者自居,不如干脆地承认自己服膺社群主义。我最感奇怪的是,在许多学人笔下,历史上那些被冠名为“自由主义”的思想居然在今日有资格精确地、分析地确定作为一种严格的政治架构的自由主义的界限。总的说来,还是一种用历史研究代替静态分析的学术自觉或不自觉在作祟。

  ●亚克西,非常经典,无一句赘语

  ●导论性质,精心梳理,绝不是普通教材,而是有脉络和见解在其中。

  ●看来自由民主什么的还真不是人人平等什么的这么简单。这是一本非常好的书。别看国内版本,去看网上的台湾的版本。

  ●政治學啟蒙。

  《自由民主的理路》读后感(一):随读随录

  大陆版序中:

  1.与私有财产有关的罪恶其实不在私有财产本身,而在于如何获得私有财产及使用私有财产。

  2.个体与群体的关系十分复杂,无法以孰先孰后,孰高孰下的方式描述。个体生活于群体之中,由群体所共同形成的文化获得一定程度的滋养,并形成了自我人格认同的基础。但是群体提供了这个文化基础,并不表示因此可以限制个体进一步发展的空间。在群己关系的规范上,我相信“设身处地,开明自利”应该是一个比较合理的原则。

  《自由民主的理路》读后感(二):对于普通人来说确是好书

  基本介绍了自由主义发展的历程还有各种分支什么的,非常有价值。看完了之后让我觉得自己以前对于自由,民主,平等的观念有多么的直白和浅薄。

  比如自由和民主实际上并不是一体,而且还有一些比较矛盾的地方。比如对于经济发展,到底是保有完全的私有财产还是政府应该干预来促成社会平等。于此相关的还有政府对于社会福利和社会道德的干预。

  说到民主,并不是一人一票就叫民主。民主要保证基本的准则不被破坏,不管做出破坏的是集权统治者还是多数人的投票决定,后者可以说是多数人的暴力。

  另外,民主和自由并不是相一致。很可能会有民主而又不自由的国家。

  最后还说到了台湾民主的进程。基本来说,没有前面的内容对我的震撼要大。

  《自由民主的理路》读后感(三):当我们谈论自由时我们在谈论什么

  好像总有真假愤青喜欢把“不自由,毋宁死”挂在嘴边,此话源于苏格兰裔美国人帕特里克·亨利一七七五年三月二十三日于殖民地维吉尼亚议会演讲中的最后一句:Give me liberty or give me death.我其实很少思考当下的自由or束缚压迫的问题,自然对这句话也毫无感觉,只当是那些愤青们标榜为自由主义者的“革命口号”,说不定是伪愤青呢,说不定根本不懂什么是自由主义呢(¬_¬)

  可想而知,“自由主义”作为一个如此传统历史悠久的价值理念,自然不是“因为自由主义,所以呼唤自由”直线条这般简单。江宜桦先生形容它是一个远看清楚,近看模糊的一大团思想与信念。所谓过去自由主义的大传统,指的是洛克、孟德斯鸠、康德、康士坦、托克维尔、密尔等思想家的学说所交织而成的思想遗产。启蒙运动相当深刻得决定了自由主义的基本体质。但是它虽然形塑了自由主义的基本面貌,但从17世纪末到20世纪初,自由主义因时代得不同而调整过其信念,或是以崭新的方式重新诠释。所以说,现代西方人继承的不是一个自由主义,而许多自由主义。

  首先,在文化与国别下的自由主义就有明显的区分。以英/法自由主义为例,着眼的士“经验主义/理性主义”或“具体思维/抽象思维”之差别。同时,在英美传统VS欧陆传统中,还存在“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 的对比。

  20世纪的自由主义家不再在文化或国别上讨论自由主义,而是开始了政治自由主义与经济自由主义的分道扬镳。于是便有了新自由主义,放任自由主义,古典自由主义等这些不同自由主义立场。

  [洛克——西方自由主义之父]

  洛克最脍炙人口的主张是他对人类所享自然权利的坚持,他认为自然状态是完全自由,完全平等的状态。自然状态之所以能够如此和平安详,主要是因为“有一种为人人所应遵守的自然法对它起着支配作用”自从洛克提出天赋人权概念之后,西方自由主义的核心信念就开始形成。其后无论是美国《独立宣言》所标榜的“人人生具有生命,自由以及追求幸福的权利”,或是法国大革命时期所喊出的“人人享有自由财产,安全与抵抗压迫的权利”,都是洛克自然权利概念的回响。

  不过,处于现代与后现代之交的我们,有时会听到有人主张人类的身体与生命完全归于自己所有,因此即使一个人想要自杀,卖淫或是卖器官也都是自己的事,别人不能干涉他的行为。这个主义听起来十分“自由主义”——因为我们普遍认为自由主义就是“只要没伤害到他人,自己可以做所有想做的事”。[PS:记得我小时候和我娘吵架还经常理直气壮得说这句话(¬_¬)]但是洛克从来不这样理解人的生命与自由。对他来讲,生命是上帝所赋予的,上帝希望人类善自保存,因为自杀弃世或自鬻为奴都不是权利的正当行使。

  [康士坦论自由、平等与民主政治]

  康士坦对自由观念演变的主要贡献是提出了“古代自由”与“现代自由”的对比。所谓“古代自由”即“政治的自由”,指人们可以集体直接得行使主权,在公共领域发挥作用,可以监督追究官员的行为和责任。

  而现代人的自由则是指一个民主国家公民所能享有的种种权利,每个人可以处分个人财产,追求个人幸福,自由处理私人事务而不受干扰。由于这些权利与近代市民社会的形成息息相关,康士坦也称之为“市民的自由”。两者似乎互不兼容又互补。在他个人显然是对政治自由怀有更多期待,他说:“我们的命运不能只是追求幸福而已,而是要个人发展。政治自由是上天所赋予我们的,促进自我发展的最有效手段。”

  [托克维尔式自由主义]

  他强调民情风尚有助于一国民主制度的运转。而民情中以宗教信仰为大宗。托克维尔认为“又信仰才是人的常态,没有信仰只是偶然的现象”。他再三强调宗教信仰的重要,但并未明指究竟何种宗教才能发挥稳定社会秩序的作用。他认为:“对于社会来说,最重要不是全体公民信奉什么教派,而是全体公民信奉宗教。”

  [两个密尔?功效or自由]

  将密尔的思想一分为二,或是分离出密尔两个不同的面向,即“多元主义的密尔”和“功效主义的密尔”。“自由原则”所要求的是一个消极有限的政府,而“功效原则”则预设了一个积极有为的民治政府。密尔对后一种政府形式的肯定,证明他最终还是比较坚持“功效原则”

  “只要不伤害他人,就可以随心所欲”/“任何人的行为,仅涉及他人的部分才需向社会负责”这样的态度简直是自由主义的精髓。在密尔本人看来,自由是不是必然带来进步或繁荣,已不是考虑的关键。主张个体性的充分发挥与特异行为的发展,便是密尔极端重视的。

  [当代西方——放任自由主义与新自由主义]

  放任自由主义又称为“古典自由主义”或是“经济自由主义”,最强调保障个人权利,缩减政府功能。在当代放任自由主义阵营中,有两个影响深远的人物,即哈耶克与诺齐克。两人分别提出的“自发性秩序”与“非模式化分配”,显而易见,与此相对的便是“做成的秩序”与“模式化分配”,哈耶克并不是说,凡是做成的秩序都不好,问题是哈耶克认为整个社会本身基本上是一种长成的秩序,就像大自然的结晶石或生物有机体,因此不宜以人为创制的法律或政策期待社会产生某种特定的结果,如社会正义等。

  而新自由主义又接近于“社会民主主义”或“福利主义”,但是它比放任自由主义更在意“每个人”都应享有同样的自由。但是它更重视平等。新自由主义吸收了社会主义因素,认为只有当穷人和其他弱势群体都能摆脱不平等地位所造成的限制,大家才能真正获得“平等的关怀与尊重”。新自由主义主张政府应该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使穷人的身体健康获得照顾.

  至于汉娜·阿伦特谈论政治参与,政治判断理论与现代审议式民主及迈克尔·沃尔泽谈自由民主社会的国家认同,与自由主义关系不大。

  算是读的第一本自由主义发展脉络梳理性的书,在网上搜到一份自由主义书单,顿悟反而读了不少本非自由主义的反面教材,比如《利维坦》,《1984》…摩拳擦掌的,有兴趣继续挖掘呀!(>_<)~~

  每个人都是自由主义者,每个自由主义者又各不相同。当我们谈论自由时我们在谈论什么,原谅我最近用这个句式上瘾。

  只谈自由不谈民主,民主留到写《民主新论》的时候再谈吧(>_>)

  哪个大学ps 鲐眯

  《自由民主的理路》读后感(四):《自由民主的理路》思辨与求变

  8世纪下半叶以来,西欧与美国所代表的自由民主国家或社会,其诞生与发展,在理论与实际问题上,始终处在暴力、革命、改革、自由等力量交错的环境中。英、法、美三国所代表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the bourgeois-democratic revolution)率皆有赖于贵族、地主、商人的历史性联盟,向上,以暴力从专制的王权或统治阶层争取自由,向下,以武力、法治与教化来驯服农民、纪律化工作,俾以建构、维持一种足以支持资本主义市场与生产的社会秩序。就世界历史的发展观之,在这个历史时期开出的西欧与美国式的自由民主之路,其他国家与地区,之前似乎不见先例,之后亦甚难成功地追随、复制。而就这些国家本身来看,亦是问题重重。在思想上,启蒙思潮(the Enlightment)哺育、启发、鼓舞了自由主义,然而,英法美启蒙思潮本身,始终存在着一个两难或一种张力。一方面,它设定人性具有跨越时空的普遍原则,理性、包容、人道(亦包括对人之激情[the passion]的承认)、自由、幸福成为新的、不容折扣的价值,另一方面,经由苏格兰启蒙思想家的努力,人们意识到,人除了天赋的慷慨与合群外,亦被赋予追求自利远胜于他利、众利的另一天性。人们对此问题的争论,始终不休,但他们大抵相信经由理性的适当运用,端正合宜的社会是可以出现的。当这样的理论产生后,政治秩序的安排源自社会契约的神圣性或必然性的见解,自然而然地会受到质疑。启蒙思想家认为,当下的政治安排,毋宁是起源于众利或社会的必然性。 随着商业、农业资本主义的发展,启蒙思想家还看到,社会分工固然增进了社会的财富,同时也带来了社会新的异化、不平等。亚当·斯密和弗格森对此皆有深刻的体悟,在解决问题上,他们清楚地区分了客观(o bjectivity)与中立(neutrality),希望找出政治秩序下的社会安排(arrangement)之秩序,运用人的选择与行动去“改进”社会的弊端。斯密的门徒边沁对于市场可能带来的邪恶、不善,更敏感于其师,他主张增强国家的功能,以处理社会秩序的问题。运用国家的机器与机制来变革社会制度,势将赋予国家更大的权力来解决社会无知与既得利益的难题,而启蒙思潮所特重视的自由价值,自将受到国家各种严峻的威胁。 到了19世纪末叶,人们逐渐了解到,启蒙所珍惜、坚持的价值,正面临着各种相反或反对力量的阻碍、贸易战争、国际冲突、人性的贪婪与征伐、专制主义的顽强与盛行,以及统治阶级及其巨大的既得利益。 这些力量,有些来自启蒙思潮的外部,有些则来自按照(片面)启蒙原则、理念所产生的力量(不论是可预期的或意想不到的)。除了这种实际的问题外,理论上,启蒙心态的人们亦面临另一种难处:各种不同的社会安排之形式,其歧异性、多样性正适以毁损启蒙思想所立基的普遍自然律原则。 20世纪里,受启蒙思潮影响极深的自由主义(者),自然得继承来自启蒙内部的两难或紧张,亦得应付来自外部反启蒙力量的挑战。20世纪特别是西方的政治思想,正是面对着这些历史性的难题与危机,展开它的思辨与求变。 自由主义的历史与发展很独特:它迄今存在不过200多年而已;成功地实行此一价值与制度的国家,在20世纪初时,为数亦不多;然而,它竟能自信地宣称道,它所揭示的各种理念,代表着普世的、终极的、前所未有的、无可超越的价值。换言之,自由主义民主是在很特殊的历史时空中出现、发展,但不到百年,它却将全球卷引到一个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可置身事外的国际体系中,世人在此体系中,为寻求支持、反对或超越它的价值而生而战;此一幕剧,自今视之,仍将盛演多时,此点无人能否认,但是戏幕何时而落?是否有剧本可恃而演出?或是否按着即兴的“剧本”而行进?甚或究竟有无导演指挥着它的演出?世人如今似已无较肯定的答案了,或各有各的答案了! 在上述处境中,20世纪下半叶的人们,努力地面对与求解此一实际上的、理论上的难题。江宜桦教授此书,便是生长在此一处境并针对它而发的创作与结果。江教授是以什么立场来思索这些问题?又以什么样的观点来评论自由主义之今与昔?又给予什么样的思想来思考自由主义的未来?评论这些问题之前,我们最好回顾哈贝马斯与福柯的观点,他们分别代表两个互相对立的思潮。 20世纪末叶,西方自由民主的社会,出现了深刻的危机,人们争辩着政治契机的问题,并且重新思考启蒙思想的立基、目标与实践诸议题。哈贝马斯坚信,启蒙的大业未成待成,其进步的、解放的目标仍值得全力以赴,如能实现、释放现代性尚未圆实的潜能,那么普世的目标(如自由、解放、自主等),将非梦境。哈贝马斯的方法是为民主的言行寻求与维持一公共的空间,公民在其间经由沟通理性的实践,最终可以获致一致交感的同意。福柯视此为神话,斥之为谰言。福柯指出,启蒙的概念范畴与政治语言,隐藏着、包含着精心设计的宰制形式,因为它们是经由排他的、镇压的、征服的言行而召出的邪术魔法。至于权力,它只是一种游戏的策略,无所不在,又永无休止地重复宰制的竞赛。福柯不相信沟通所获致的知识,可用来限制权力,因为知识与权力本质上是无望地纠结在相互构成、相互渗透的关系中的。 此外,就福柯观之,哈贝马斯的民主理论中,显然还有重大的盲点、缺陷,那就是:他既未曾亦未能发问,是哪类人、哪种自我的形式被民主的论述授予权力,图以特权,亦失察于找出哪些自我被民主的常态所消音、夺势和削权。 总之,哈贝马斯与福柯的两极立场与辩论,一方面丰富了、提升了我们对自由民主的理解,但另一方面却同时增强了自由民主已有的两难或窘境。菊花原上景,行人去路长,《自由民主的理路》一书立论的主旨,就是针对上述两难或窘境而发。作者两间并不选边而行,也不施以强制“和事”手段,或诉诸天真折衷的方法来调合;在把握与承认自由民主基本的优劣短长诸面向后,他试图寻求更多的空间与内涵给自由主义,更多的契机予旧形式以最新的组合。作者所采用的方法简捷明快:将两间的对立,视作一种紧张关系,而非两极化敌我矛盾,然后在此紧张关系上,思索、寻求自由主义有望可行的新路、出路。 当作者对西方自由民主的处境进行分析时,他并未采取主流政治学(p olitical science)的途径:或对资料收集、排比,予以归纳的经验结论,或对抽象的概念、范畴,采取精致推论的形式主义;同时,他理解区分“客观”与“中立”的重要性,因而在政治与伦理上,他既不倒向彻底的相对主义、中立立场,也斥责道德的绝对主义。 作者认为,人们思想与行为的方式,异代(历史上)不同,异地(不同型态的社会间)分歧,异民(不同的人群间)多样。然而,不论差异如何,在人类社会的演进中,道德、自由、理性三者间,始终有一种重返再发的关系。在作者的著作中,自由是这样界定出的:经由理性的分析,找出当下社会中阻碍人们实现目标、价值的因素;人们在其中实现自由潜能时所受的限制,端视在该社会中所获致的理性的水平而定,此水平构成了道德责任的先决条件、状况——确定不了该道德责任的承担范围,自由将是无意义的。 在社会演进中,上述自由和理性的形式,是否随着不同演进的时代而提高、完善,作者并不诉诸任何形式的决定论、目的论;自由民主在人类社会演进,文明或沉沦、进步抑倒退、扬善或长恶,其决定与运命,尚待于人的选择与行动。如此一来,作者削弱了任何普世自然法则的有效性、适用性,但同时却增强人的行动、选择在社会演进中的角色。 就这点言之,他毋宁是亲近于18世纪、19世纪的哲学家,而疏远于19世纪、20世纪的社会科学家。 从上述的立场与观点来反省19、20世纪的自由主义,作者批判当前主流自由主义的学说主张;质疑它们强调政治与道德分离的合理性;诘难它们采取保持国家中立性而不过问人民德性生活的适当性。对此,他既向古典自由主义思想家贡斯当、托克维尔、密尔寻求思想资源,也在具体行动的补救上,直指向汉娜·阿伦特与麦可·瓦瑟。作者在这个议题上的反思与理论上,既是本书最有原创性的部分,也是作者一家之言的蓝图或企图,读者尤其得细读再思有关阿伦特两章的论述。 在思索寻找(后)现代自由主义的“出路”时,作者如同上述古典自由主义者,谨慎地理解到区分与调和普遍(the general)与特殊(the unique)的必要,也洞见分野出“政治的”与“公共的”领域的重要,然后,再试图找出人类事务中行动与选择的限制与范围何在,阿伦特与作者各自皆给予“政治的”(the political)概念的定义与意义,然而,关于人类事务中,什么是已由历史的或其他的抑制因素所决定,什么是可由行动者本身来完成,阿伦特似乎未见区分两者的重要性,而作者则似引而待发。读者于此不可不辨。 (录入:钟婷) 作者: 王远义 来源: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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