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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在乎明天将会发生什么》读后感1000字

2021-04-22 03:11:06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我不在乎明天将会发生什么》读后感1000字

  《我不在乎明天将会发生什么》是一本由方磊著作,北京联合出版公司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9.9元,页数:312,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我不在乎明天将会发生什么》读后感(一):我不在乎明天将会发生什么:只要活着就会有好事发生

  这本书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以作者的亲身经历来改编稍加点缀形成的一本抵抗白血病与人生的小说,第二部分是作者本人的得白血病的日记。

  虽然书名是“我不在乎明天将会发生什么”,但是当谁突然被死神盯上,下了降头,估计谁都会迷茫绝望,21岁到26岁,跨过的五年,是最美丽最忧愁的五年,可能因为爱情,事业,家庭而忧愁,但是遇到了死神仿佛那一切都不叫事了

  所以,珍惜眼前,只要活着就会有好事发生,不论现在住高楼还是在深沟,活着才会有可能。虽然略显流水文,但是带入感极强,能与死神赛跑的人,让人敬畏。

  《我不在乎明天将会发生什么》读后感(二):努力生活

  看这本书很久了,我是在实体店买的,是被小说的封面和书名吸引的,然后看了一下简介就是女主得了白血病的事,这种故事很吸引我就买回来看了。 作者方磊是主人公程放的原型,讲了从得白血病到痊愈的故事,这本书挺真实的,里面有些事情也很贴切生活,然后有些部分也挺感动的,我记得书里有个吃鸡腿,喝可乐的“坏女孩”也是得了白血病,开始作者写她挺……不怕死而且狂妄的?我觉得可以这样形容的。但后来又写到她16岁就出去打工,17岁就得了白血病,真的很触及到我的心,因为我都不敢想这么小一个女孩得了这样的病会怎么样?后来又提到她的死真的……作者写的真的很真实,没有那种最后他们都痊愈了的那种“虚假?” 虽然这本书有幽默的部分,但我也没有太能感受到,因为我觉得这本书的全文斗贯穿了一个让人觉得惋惜的线?就末尾作者写了厕所事件也让人感觉身临其境哈哈哈哈,

  然后书中也写了作者的爱情?但也不是特别吸引我,我觉得文中很让我看中的是程放的性格,她真真的属于那种豪放的性格而且顺其自然,但有时也会跟白血病斗争的那种日常哈哈,这是我比较喜欢的一点。

  读完这本书真的让我有了一些感触,特别是在生命上面。现在就是最好,因为还有比你过的更不好的人,人家都在努力的生活都在努力跟不幸的事作斗争,那自己还有什么理由自怨自艾呢?我觉得这是我读过这本书最大的感悟。

  《我不在乎明天将会发生什么》读后感(三):我不在乎明天会发生什么,只因有你们相伴

  ‘我不在乎明天会发生什么,只因有你们在我身旁’,我想这是程放在面对无数次绝望、遗憾、对不起以及真相面前所想表达的东西,大家都知道白血病的后果,带给人们的不仅是身体上的折磨,而更是被逼迫放弃现在的生活,被逼迫抛弃已有的梦想,还要‘厚着脸皮’让身边的亲人悲伤逆流成河。 程放,一个本就可怜的女人,没有过多的疼爱,感受的幸福转瞬即逝,这样的女孩过早地面对社会,不得不用坚强的面具武装自己,独自面对社会与生活的冷暖心酸;可我又说她是幸福的,至少她拥有真挚的朋友,室友,爱人,以及本好像放弃了她的亲人。在书中还有一个女孩,程放的第三个病友,那女孩的经历和程放一样但却又是另一个程放,可以说是程放心中的程放,在程放生病后她的心中出现的生活情景可能就是女孩真实发生身上的故事:妈妈虽疼爱但自己怨恨她,爸爸不会管自己还要埋怨自己,自己的亲戚更是讨厌自己……在女孩走后,程放泣不成声,她哭是因为女孩的走,是因为看到生命的无助与脆弱甚至是无可奈何,更或者是自己没有看透真正感受到自己身边的人,自己生病了,才发现他们是如此在乎爱自己的人可这时的自己已经生病了,自己将无限的拖累他们,破坏她们幸福的生活……

  我不在乎明天会发生什么,程放或者说方磊以一种乐观,开朗的态度为白血病患者做出了积极的榜样,病痛可能叫人害怕难受,可既然如此了还不如学学程放,与朋友亲人爱人重新开始,和以前的自己告别,以另一种姿态傲首生活,即是生命中没有太阳,却拥有照耀你生命的人们,此生又该怨恨什么呢。

  《我不在乎明天将会发生什么》读后感(四):只要活着就有好事发生

  今天晚上在自习室复习不下去就打开了这本书。结果是在自习室憋着不能哭出声,回到宿舍痛痛快快的哭了一场。从头到尾哭了好多次。

  真是爱死程放了,真是我见过的最最坚强的女孩子了。以前的我总认为自己很坚强,很不怕死,可是高中因为鼻炎医生说要做手术我就吓得不行,有种天都塌下来了的感觉,因为我从小到大从来没有进过手术室,最大的病不过是输液,连院都没有住过。当然最后还是没有因为鼻炎做手术,可是那一刻我就意识到我一点都不坚强,比谁都怕疼,比谁都怕死。可是程放啊,她真是好坚强,从来没有一种天塌下来的感觉,得了白血病该治治,一直很乐观,以前那么怕打针的人,骨穿听起来就很痛,可她做完后还能嘻嘻哈哈的让医生给她拍照留念。她住院的那段真是苦中作乐,幸好她有一群那么好那么好的朋友,真是让人羡慕的友情啊。她的妈妈虽然在她小时候抛弃过她但是后来医院的一切证明她妈妈还是很爱她的,当然了,她爸爸也很爱她,不然不会为了她卖房子,父母大都是很爱自己的孩子的,尤其是母亲。故事中的老太太和17岁的小女孩也让我泪目。医院真是让人痛心的地方。上个寒假奶奶因为脑血管堵塞而住院的场景还历历在目,妈妈和姑姑轮着在医院陪床,每次我去看奶奶,奶奶都在床上躺着输液,每次都要输到晚上十来点。原本就瘦的奶奶更瘦了。每天花的钱真的如流水,几千几千的。出院后奶奶又复发了一次,上年寒假真的是很煎熬的一个假期。

  真的是要好好努力啊,不想以后家人生病后没钱看病,那该是多么多么的心痛。

  今后努力做一个健健康康的人吧,健康无价。

  《我不在乎明天将会发生什么》读后感(五):只要活着 就会有好事发生

  只要活着,一定会有好事发生,不要哭。

  当我一开始拿到这本书,我心里有个声音告诉我,“不要错过它”。所以我就这样与程放邂逅,与方磊邂逅。

  一开始觉得程放真洒脱,有我羡慕的乐观,但其实她也是个女孩子,有软软的内心世界,也经不起病痛的反复折磨。从初中结束到现在,很多年没有发烧的我,看到程放发烧的情节,总会有一种虽然我感受不到,但我心疼。

  程放的朋友都是一顶一的真诚,所以她不孤单,不会像隔壁床刘姑娘一样,不会为寂寞流泪。最最羡慕的,是程放有小猪,小猪一定是那种瘦瘦的但是很坚韧的姑娘吧,我总会这么想。

  看着程放想着,妈妈对不起,还有,小猪真可怜,我只有几张酒卡可以留给她,这些话的时候,我想流泪。如果身边的人对你的爱你永远没办法回报,用尽余生也不可能,心里又是多么的酸楚呢。

  程放你度过了这场痛,我真高兴。

  其实我看到一半,想到了我的一个因病过世的阿姨。她真的很好,她原本胖胖的,但是听说那段日子她瘦脱了形。每次想起她我不敢多想,否则我总能想起我们从前的对话,甚至能记起彼此的神情。初二转学那晚她对着流泪的我说你长大了,不可以这样哦。入学考试作文写的是妈妈,她批改的时候给我很高分,对我说,你懂事了。还有很多。想起来我就难过,上帝,她那么好,你不要带走她。我上高中,她去世了。中考前我去看她,她拉我的手说我真棒,应该给我奖励的。偶尔想起她,心里难受得不行。

  有时也会想,为什么生活中那么多痛苦,那么多奇葩,很想大骂一通。可是忽略了自己拥有的一切是多么幸福。看这本书的时候,爸爸突然转账给我说怕我没零钱花,我心血来潮把妈妈的备注改成 最爱的小女孩。我很幸福,我怎么可以不珍惜。

  所以程放啊,没错,只要活着,就一定会有好事发生。

  放下那些埋怨,我可能就会过得好很多。不要老哭,因为我们拥有的太多了,做梦都要偷笑。

  《我不在乎明天将会发生什么》读后感(六):哭过了就算了,该笑还得笑

  刚认识方磊的时候,那是在南京,有曹寇,有海波,还有三个女孩子,方磊是其中的一个,我并不知道她得过白血病,只觉得她的身上有一种让我惊讶的泼辣劲,好像什么都看开了。这在20出头正明媚的女孩身上很难见到,但是方磊让我相信她必然是这样的女孩,一点都不违和。然后,曹寇告诉我,当着方磊的面,说她得了白血病,差点死掉。方磊也不以为意,流露出既然还能坐在这儿喝酒,那么差点死掉这回事就根本不值一提的神情。对了,刚认识方磊那会,我就察觉到她特爱翻白眼。恁多大事儿,一个白眼丢过去,就过去了。我挺喜欢看她翻白眼的,于是就说,喝酒。

  那天晚上我们喝了好多酒,喝到后面我就醉了,但是印象中曹寇、海波和方磊还在喝,感觉方磊酒量比我大,后来接触多了才知道,她酒量大未必,敢喝倒是真的。话说回来,像她经历了这么多事的人,如果还怕什么事倒反过来让人不敢置信。因之故,我的很多朋友都很喜欢她也就不足为怪了。

  在北京,我们这些朋友维持着几个月聚一次的频率,每次喝酒时,方磊高兴了,就会给我们即兴表演“从肥东到肥西,追一只老母鸡”的顺口溜,让我们乐不可支。当然,聚会时她几乎从来都是高兴的,哪怕喝醉了,好几个人把她扛回去,她也不说喝醉了难受这样的蠢话。反倒是当我们精疲力竭地把她送回住处,经过一路颠簸,她的酒倒是醒了,觉得过意不去,非得拉着我们再找个地方坐会,再喝两杯。

  方磊就是这么一个让人放松、高兴的女孩,哪怕对面坐着一个无耻混蛋,她也能安之若素,她真的是把什么都看开了。有时候我也会想,这是好呢,还是好呢,还是好呢。开了微博和微信之后,我是最爱去她那地儿溜达围观的。她经常晒一些亲朋之间的对话,我比看小说还津津津有味,真是很有意思。

  我喜欢看电影,但受了我一些朋友的影响,很少看国产片,97回归之后,港片也看得少了。但我看了《滚蛋吧,肿瘤君》。我也没有把它当悲剧,也没有把它当喜剧。人生悲喜,或者悲喜人生,并不足以打动我。我看它,是因为我的一个朋友。

  方磊嘲笑我,竟然看国产片。言下她对这部电影颇有非议,完全不管我是因为她才去电影院的。方磊说,她要写一部小说,写写白血病和白血病人,病房和病友。那个时候我除了看她百八十字的微博文,就没看过她一千字以上的文字。很是怀疑。我不怀疑她的经历和记忆,也不怀疑她的表述,这么多年来她做编剧,小说架构显然也不是难事。我担心的是她的耐心。写小说是一个磨人的活,我怕她每次写一个开头,就会坐不住,呼朋引伴组酒局喝大酒。

  没想到她说干就干,很快就出了成果。作为写长篇的副产品短篇小说《南方的南》,很快刊发在《大家》上。接着,《我不在乎明天将会发生什么》也很快就问世了,从她说要写到出版也就不到一年时间。但我知道,这些事情一直住在她的脑子里,想要写不就是信手拈来吗。

  推荐这部半自传的长篇小说,《我不在乎明天将会发生什么》,提醒一句,看哭了也没事,只要记得,该笑还得笑。

  《我不在乎明天将会发生什么》读后感(七):一枚泼妇的生和一个小村青年的死

  爱情大?还是生死大?

  咪蒙说,因为你,才爱上这个世界。

  一枚泼妇说,只要活着就有好事发生。

  每个人的经历不同,答案却相同。

  1

  这个功利的世界成就咪蒙,她却更怀念没有成为咪蒙之前的她。

  以前的她是个悲观的女胖子,父母不和,家庭暴力,再加上父亲三次不成功的婚姻,

  让她对人生产生了梁漱溟式的怀疑:这个世界tmd要玩死我?

  以至于她只能悲伤的当个高兴的胖子,因为胖人一看就喜庆,不给别人添麻烦,也不麻烦别人。

  一枚泼妇也经历了咪蒙式的童年:父母感情破裂离婚后又重组家庭,她像皮球一样被双方来回踢。

  以至于当年母亲抛下她离家出走,让她一辈子都无法原谅,

  这样的桥段,似乎成了励志作家们的标配——家庭破裂,童年不幸,我却正确地长大成人,并且要比他们过得好。

  可长大也不那么容易。

  2

  世界是公平的,经历了不幸,还有更不幸等着你。

  咪蒙从童年的阴影里挣扎出来,一头扑向社会。

  当记者,当编剧,当作家,直到把一个公司干倒闭,她都没搞明白为什么不幸的总是她?

  她搞不懂,我们大部分人也搞不懂。

  一枚泼妇甚至没来得及搞懂,好不容易长大上个班儿,一个感冒发烧瞬间就变成了白血病重症患者,哪里说理去?

  负债累累的咪蒙决定比北上闯荡,反正已经这么背了,还能怎样?

  临走前,她觉得做这个决定有点酷毙了。

  一枚泼妇则火速进了医院,成为了一名不安分的病人。

  因为生病太残酷,她决定继续抽烟喝酒搞朋友。

  除了这些,她也不知道还能干什么。

  3

  化疗,高烧,呕吐,成了一枚泼妇生活的一部分,另一部分就剩下了哭。

  看着只有17岁的病友离去,哭;看着朋友们来,哭;看着为了照顾自己,疲惫不堪的姐姐,哭。

  有时候,眼泪能把心中梆硬的悲凉冲刷的柔软一些。

  住院的日子也成了她最幸福的日子,朋友们轮番来看她,不同的病友们相互鼓励着,暴躁的母亲也开始小心翼翼的哄着她。

  在这场生与死的考验中,她看到了人性最美的那一面,也让父母完成了对她的救赎。

  得病十年后,一枚泼妇写了这本半自传体小说《我不在乎明天将会发生什么》。

  她觉得,活着总有那么多坎柯,但只要活着就一定会有好事发生。

  都好好活着。

  北上的咪蒙并没有觉得很难过,因为有老罗有爱情陪着她。

  这是他从小就羡慕的东西,现在她有了,随之而来的还有她的10万+。

  她开始教女人怎么上班,教女人怎么谈恋爱,教女儿怎么活着,一切都显得顺理成章。

  成为咪蒙后,她重新看自己的过去,除了胖没变,其他的都变了,就连当初的不幸也能拿来开玩笑,

  她觉得不一定要通过爱情,才能获得治愈。

  但是美好的爱情,确实有强大的治愈的功能。

  世界是公平的,经历了不幸,也许有更大的惊喜等着你。

  4

  不管幸与不幸,走没走弯路,我们都被迫长大,只有那些掉队的人才能活在那段青春里。

  我的发小就是那个掉队的人,他的爱情永远定格在了30岁。

  他是父母口中的别人家孩子。从小懂事,我还在撒尿和泥儿,他就开始给家里挑水劈柴了。

  考高中时,他考上了我们地区最好的中学,我去了我们县的高中。

  按照人生剧情设计,别人家的孩子应该一帆风顺,步步高升的,他却遭遇了滑铁卢。

  他遇到了爱情。

  起初这段爱情是轰轰烈烈被祝福的。

  两人从初中开始在一起,升高中,他去了最好的中学,她落榜复读一年,也考上了同一所中学。

  这段励志经历和爱情,常被村里人拿来教育自家孩子,你能有人家一半就好了。

  但爱情来的太早,并不一定是好事。

  之后高考,两人双双落榜后,又回到县城县高中复习一年也无济于事,勉强上了省城的一所大专,只是还在一起。

  毕业后,女孩说,在声场买一套房子就嫁给他。

  可从靠天吃饭的庄稼人户出来的孩子,读书就耗尽了一家人的积蓄,怎么可能有钱在省城买房。

  他拒绝了,也把数年的感情一同埋在了土里。

  回家后,他与邻村的一个女孩很快结婚生子,开始按部就班的准备步入下一段人生。

  也许是上一段人生耗费光了他的好运气。不管他去哪里上班,他媳妇总是猜疑他与别的女人有染。

  这些猜疑的起因是什么,现在谁也不知道。

  为了赚钱和让媳妇放心,他们俩一起外出打工,但只要他与别的女人说话,他媳妇就起疑心开始闹。

  为此,他曾在我面临痛哭流涕,也伸手打过他媳妇,可一切都无济于事。

  没办法,他们俩只能回村。他借钱买了一辆加大三轮车从山上拉石头赚钱。

  临近冬天,他想拉完最后一车就结束这一年的辛苦,好好陪老婆孩子捂个暖冬。

  那天出奇的冷,把给三轮车刹车浇水的水管给冻住了,刹车失灵,一车石头带着他飞出了山路,摔进了山沟里。

  再见到他时,他已经躺在了棺材里,我没有再看他一眼。

  后来听村里人说,出事前,他媳妇去医院检查得了精神病。

  他想过要离婚,可法律规定精神病不能离婚,看着慢慢长大的儿子,他也于心不忍。

  葬礼那天,据说跟他纠缠前半生的女孩来送他,我没看见。

  他有过爱情,有过不幸,却没来得及经历生死的考验就匆忙的走了。

  爱情大?还是生死大?

  活着最大。

  他的坟在村北头,我再也没去看过他。

  他还是原来那个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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