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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野之境读后感100字

2021-05-12 01:52:33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荒野之境读后感100字

  《荒野之境》是一本由[英] 罗伯特·麦克法伦著作,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49.00元,页数:333,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荒野之境》读后感(一):荒野,最后的蛮荒乐土

  英伦学者:麦克法伦

  《荒野之境》读后感(二):心中风景的形状

  《古道》同系列的另一本,写的还是这位“行走系”学者的“往外走,其实也是往内心去”感悟。

  看作者在山毛榉林、在盐沼、在海岬、在陷道里听风看雨露宿跋涉,列举各种英伦三岛上闻所未闻的地名,有种把地图zoom in,再zoom in,直到能看清晨起高歌的鸟颤动的羽毛尖的感觉。“在我们尚未出现在他人梦中时,风景就已经在这里了。它看着我们抵达。”

  峡湾里潜望镜一样露出头的海豹;夜晚穿越沼地,野鹿群的眼白反射灯光闪耀如宝球;自开阔空间归来,作者觉得仿佛“眼底有光”。但他并不是那种无条件宣扬荒野生活之美好的狂热环保主义者,而是很清楚地认识到,在荒野行走只是生活的间歇。“我自己的地图在不断扩充,不是向着一个完工的状态——这是永远也不可能完工的——而是向着一个协调的状态扩充。我不需要它有多么精确,只需记录下我经过的某些地方的某些事物,以及它们是如何改变了我……‘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如土地勘测员一般画一张地图,上面记录的是他自己失落的原野和草原,这样,我们用曾倾注过生命的图画覆盖了整个宇宙。这些图画不必精确,但他们要符合我们心中风景的形状。’”

  《荒野之境》读后感(三):荒野在召唤:一个不平凡的英伦三岛

  作为国际金融中心之一的伦敦、剑桥牛津等世界一流的大学、英伦复古的潮流时尚 ……总之,现代、富有、时尚的英国,是世人所熟知的。但除了光怪陆离的大都市,还有另一个更为精彩的英伦世界值得我们去探索,那便是英国那些人迹罕至的小岛与森林。罗伯特·麦克法伦的《荒野之境》,以文字为导引地图,带读者发现一片与城市化的英国完全不同、充满野性魅力的神奇土地。

  读这本书的时候,刚好在电视上看到一个徒步十年走遍中国的人的故事。短期的旅游是轻松惬意的,而这种长期的旅行是艰辛困苦的。那位徒步中国的行者在临出发前将自己的家产全部变卖,为防止路途中有可能出现的身体健康问题作了手术,断绝了自己的一切后路,一心向前。这种决绝固然是有些极端,促使他做出这样的决定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前方无限未知的美丽中国的广阔土地的召唤。与此相似,麦克法伦对英伦荒野的不断探究,也是源于内心深处对远方野性世界的向往与好奇。但麦克法伦的做法比较理智,在荒野探险的同时,他也会回归早已习惯的城市生活,过段时间再继续出发。他既喜欢城市的现代,也热爱荒野的本真。这是真实坦诚的观点,我们离不开城市,也无法抵挡荒野的魅力。

  《荒野之境》中,那些从未曾谋面的岛屿、峡谷、森林等,在作者诗化的语言里变得生动起来,一副英伦荒野文字地图就这样呈现出来。自然界里真正的海豚音、在空中划过痕迹的剪水鸥、从冰凌间冒出的红芦苇等动植物在荒野展现出的勃勃生机与十足野性,都吸引着我们去关注。地势险峻的岛屿、一望无际的旷野、被遗忘的陷道……这些真正意义上的荒野就在那里,等着你探险的足迹踏上自然的领地。

  作者除了给我们展现出他目之所及的荒野,还在每篇游记中介绍大量与该地有关的人文历史知识,作者深厚的学养与丰富的阅历相融合,使这荒野寂寥的时空交错感愈发浓重,想象着那些僧侣、渔民、探险家走过的道路,历史的沧桑感自然涌上心头。那些僧侣怀着崇高的宗教信仰走进荒蛮之地苦修,意图达到美好的境界,这种虔诚与无畏让人敬佩。与这种自我修行相比,约翰·贝克对鹰隼的观察记录文字更有普遍意义,对研究鹰隼的后来人能提供宝贵的参考价值。埃塞克斯田野如今依然是荒野,但它的林地面积在缩小,不知会不会某一天完全被城镇和农田所吞噬?

  荒野探险给作者带来全新的思考,他对荒野的认识在不断深化,荒野狭义上即是人迹罕至的蛮荒之地,广义上不理会人类的各种规划,依旧野蛮生长的小草、大树都是荒野,荒野就在身边。这种观点在中国传统中也能找到相似的理念。自然界每天不断变化着,人类世界也在变化着。给作者的荒野之行提供很多帮助的挚友罗杰因病去世,人世也如自然界一样变化无常。人类的寿命是有限的,甚至人类的文明历史与荒野相比也并不长,荒野就在那里,用它永恒的野性与粗粝,召唤着行者那一颗不安的心。

  《荒野之境》读后感(四):发现不一样的荒野

  文/秦好

  迷恋荒野的剑桥学者罗伯特·麦克法伦,平日生活在城市高度发达,人口密集的剑桥。他和所有的都市人一样,热爱自己居住的城市、事业和家庭,喜欢现代文明社会带来的丰富多元的生活。然而,作为一个热爱大自然的都市人,在城市生活久了,难免会产生厌烦情绪,渴望投入自然的怀抱。他时常背起行囊,或跟友人结伴而行,或和父亲一起,或独自一人,探索英伦三岛的荒野之境,开启发现之旅。

  麦克法伦在《荒野之境》一书中,用如诗的语言,为英伦群岛最后的荒野谱写出一曲不朽的赞歌。他将发生在每一处荒野的典故,人与荒野的故事,名人的言论,自我与荒野交会的种种感触,等等,向我们娓娓道来,这些鲜有人踏足的荒野,好像也鲜活起来,不再荒凉。有时,阅读的某个瞬间,会让我想起周作人的小品散文给人的感觉。那种浓郁的学者之气,让人对自然万物生发出凝重的沉思。

  荒野是灵感的源泉。萧伯纳、乔治·奥威尔等知名作家都醉心于在荒野汲取创作灵感。奥威尔在苏格兰朱拉岛附近的石砌茅屋里,写出了闻名于世的《一九八四》。荒野还是心灵的栖息地,治愈之地。诗人柯勒律治在遭遇他人生中最为忧郁的一个时期时,他居住的湖区凯西克周围的那片荒原,成为他寻求心灵慰藉的理想场所。长时间的持续漫游,瀑布、森林、悬崖和起伏的丘陵,带走了他的忧伤,给他重获内心平静的力量,重新认识生命的价值。

  “我们不该停止探索,而每一次探索的终点,都将回到开始的地方,我们这才真正认识了起点。”(T·S·艾略特)这本书中麦克法伦的荒野之旅,始于离家一英里外的那片狭长的、不知其名的山毛榉林,也止于此。然而,这一路走来,他对荒野的理解从狭隘的某个遥远的、没有历史的、没有标识的地方,已扩大到一切自然生命体的荒野。一片田野,一个小树林,几段树篱,在他眼里同样充满了野性,都能通过观察发现一些神奇的事情。它们和那些鲜有人迹的高山之巅、荒原、峡谷、沼地,等等一样,都值得他去观察和探究。这是另一种形式的荒野,一个绚烂、有趣的世界,无关严酷,散发着单纯的力量,充满勃勃生机。

  在人类文明的侵蚀下,地球上残存的荒野之地愈来愈少,有的已经消亡。但在麦克法伦看来,荒野的生命力胜于人类。岁月流逝,曾经辉煌的人类文明都将成为过眼云烟。正如诗人、林学家加里·斯奈德说的那样:“一个幽灵般的荒野徘徊在整座星球上,几百万株植物的小种子……躲在北极圈脚下的淤泥里,躲在沙漠的干沙里,或是躲在风中……每一颗种子都准备着漂流、冰冻或者被吞噬,但它们的萌芽永远也不会被消灭。”

  不管怎样,我们的确需要荒野,森林、平原、草地、沙漠、高山……我们人类之外的自然世界,有着超越其本身的宏伟力量,能让我们疲惫的心灵得到片刻休憩,开启一扇认识自我的大门。它们留存在那里,哪怕我们只是开车到它的边界,朝里看看,也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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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荒野之境》读后感(五):行走中的荒野

  文/文小妖

  提及荒野,我首先想应该电视上我们常常看到的沙漠、沼泽、森林、峡谷等人迹罕绝的危险之地。这些地方离我们的现实生活太过遥远,有时候甚至觉得荒野就像是另一个星球上的世界。

  在英国的文学中,一直都有一脉自然写作的传统,而剑桥学者罗伯特·麦克法伦更是在抒写自然的众多作家中褎然举首,《格兰塔》前主编弗里曼称他为当代最好的行走文学作家。大自然的迤逦风光在他笔下如诗一般流畅,极具美感,他调动了身上所有感官和内心的感触,用文字拉近了大自然与读者之间的距离。

  《荒野之境》是罗伯特·麦克法伦的“松散的行走文学三部曲”中的第二部,期间,他寻访了英伦三岛最后的荒野,以行走记录的方式把人们几近遗忘的荒野之境再次引进人们的视野。

  麦克法伦在《荒野之境》一书开头引用了约翰·缪尔的一句话:“原本只是出去散一会儿步,最后却决定在外面等到日落,因为我发现往外走,其实也是往内心去。”约翰·缪尔是早期环保运动的领袖。他的大自然探险文字,随笔等,被广为流传,他热爱大自然,一次次倡导人们要善待自然,在他的努力下,约塞米蒂山谷等荒原得到了保护。麦克法伦以约翰·缪尔的话来做开篇,一方面是向前辈约翰·缪尔的环保精神致以崇高的敬意;另一方面则是希望更多人走出去,走到自然之中,去感受它,了解它,并学会珍视它。

  麦克法伦行走在英格兰的岛屿、峡谷、沼地、森林等荒野之境,以自己的方式观察不同的地貌、风景、植被、虫鱼鸟兽,他的情感从不吝惜对这一切的热爱。书中,麦克法伦引经据典,将人文、哲思、历史、科学等知识贯穿于自己所到的荒野之地,形散神不散。他对荒野的概念也在一次次的行走中不断更新形成。

  然则,《荒野之地》并不是一部意义简单的荒野之境的记录史,这是一部揭示人类与荒野、文明与蛮荒之间微妙复杂、爱恨交错的情感史。麦克法伦在行走的过程中,最想传达的思想依然离不开对大自然的保护。

  人类文明的形成,多半是建立在对原始蛮荒的一次次改头换面的改造,从公路、隧道、高楼建筑群、大桥等等的建造,原始森林、树篱、林地已不复最终的模样,鸟禽和小动物们的栖息地已被人类占领,所谓的“未看见的美景”越来越少。当每年数千吨的垃圾冲上不列颠与爱尔兰的海岸,塑料垃圾被鲸鱼、海豚与鼠海豚吞下,大批生灵死亡。甚至因为灯光的夜夜通明,导致很多植物和昆虫的生长生物钟紊乱,萤火虫逐年减少等等现象,都是所谓文明改造荒野的一些极端后果。麦克法伦对这一类现象的“控诉”,无非希望能引起人类的反思,杜绝此类的现象再次加重。

  书里,麦克法伦的好友罗杰·迪金成了他怀念并深入解析的对象。通过描写罗杰回归原始自然生活中的故事和死亡前后,麦克法伦从罗杰身上看到了一种对返璞归真的执着和对大自然的热爱,这执着和热爱像一股动力,鼓励着他继续去探寻内心想抵达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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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荒野之境》读后感(六):荒野的启示:过去的面貌与未来的形象

  《荒野之境》是剑桥学者罗伯特•麦克法伦“行走文学三部曲”的第二部。先前读过该三部曲的第一部《心事如山——恋山史》,十分喜欢。如果说,在《心事如山》中,麦克法伦更多地是从文献的角度呈现人类对高山的认识,那么,《荒野之境》,则是他寻访了英伦三岛那些荒野之地后,用双足绘制的一份感性的体验与理性的思索交织的自然行走地图。 麦克法伦的足迹从苏格兰的拉斯海角到多塞特的“陷道”,从诺福克的风暴海滩到埃塞克斯的盐碱滩和河口,从兰诺克的大沼地到奔宁山脉,他白天攀援、行走、游泳、观察,入夜则露宿于荒野之上、密林之中、高山之巅,在凝视苍茫的星空与倾听万籁俱寂中生命的呼吸之间,体味自然与荒野带给他的震撼与启示。在威尔士的巴德西岛海岸,作者听到了空中的尖锐之声,随着声音越来越响亮,他意识到,这不是单一的音符,而是由一组组各异的音调构成的纷繁的和弦,原来,那是上百头海豹缓慢地爬上礁石时发出的壮观的声响。离开科鲁什克峡谷前,作者到湖中再次畅游,湖水平静如石,呈现出泥炭般的色彩,“映衬之下,我的皮肤似乎透着金色的光泽,仿佛古老的钱币”。意境多么迷人。在兰诺克沼地的大牧人山山顶,作者发现山影起初呈金字塔形,渐渐地幻化为角形山墙,最后变成了瘦长的方尖碑,这神奇的光影变化令人心醉神迷。在多塞特的陷道(英国中古时期使用了数个世纪的道路,受到侵蚀后融入了基岩,下沉到一个低于周围地表的位置),作者夜宿陷道上面的厚草地,在温暖的夜色中呼吸着泥土的芬芳,倾听草地上草茎的摇摆、小动物和昆虫们羞涩的动作,“我再次感受到了荒野感,它是某种过程,一种在世界上持续发生作用的力量,一种骚动的、绿色的、愉悦的东西”。 艺术家、作家是大自然的情人,荒野给他们的创作以灵感和激情。英国著名的风景画家康斯泰勃尔喜欢用画笔描绘荒野中的榆树,他记录的树冠最大的榆树可以遮蔽四分之一英亩的天空。著名作家乔治•奥威尔在巴恩希尔的乡村建起了果园和蔬菜园,养了奶牛、羊和猪等家畜;他看潮汐涨落、大海呼啸,在海边、湖泊与河流中钓鱼,天气转暖时还会游泳。就是在这里,他写出了一生中最重要的作品《一九八四》。麦克法伦认为,“奥威尔需要在荒野之境中创作小说。荒野任性的土地和他笔下自主的灵魂,彼此影响”。 然而,人类对荒野的认识远非艺术家、作家那样单纯和浪漫,正如麦克法伦所言,“人们自古便对之有两种互为矛盾的解说,其一,野性需被征服;其二,野性需被认识”。正是在这种矛盾的认知中,尤其是在第一种观念愈来愈占上风的年代,大自然遭到了人类的蚕食与破坏。光是上世纪30到90年代,英格兰一半以上的原始林区就遭到采伐,取而代之的是人工针叶林。千年湖沼也难逃抽干开掘之命运。几十个物种消失殆尽,更有数以百计的动植物濒临绝境。尽管如今人们的环保意识有所增强,但对环境的破坏并未减少,“每年,就有数千吨的垃圾都会被冲上不列颠与爱尔兰的海岸。其数量在逐年递增,而潜在威胁亦甚是严重。塑料垃圾被鲸鱼、海豚与鼠海豚吞下,阻塞了它们的消化道,导致这些生灵大批死亡……”作者对此忧心忡忡,因此,他格外珍惜每一次的寻访荒野之旅,因为他明白,他现在看见和记录的森林、海滩、沼泽、湖泊,可能不久就会消失,会变成最后的荒野。 荒野的存在究竟意味着什么?人类与荒野是一种怎样的关系。作者日有行,夜有思,悟出了荒野给予我们的不仅是过去的面貌,还有未来的形象。因为,当气候变暖,人口锐减,多余的设施就会被废置。内陆的干旱与海平面的上升将迫使人们迁居。而荒凉就会回到这些被废置的地方。从这一意义上来说,无休止地向自然索取和掠夺,最終必然遭到自然的报复。在自然的瓦解与重建的无限循环中,人只不过是其中的一小部分,一个环节。“荒野的历史比人类古老,也必将比人类长命”。

  (此系本人原创作品,未经授权或许可,不得转载,否则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荒野之境》读后感(七):自然写作:荒野的现状与文学式想象

  文/吴情

  英国文学有着源远流长的荒野叙事传统。英吉利民族的史诗《贝奥武甫》中,荒野成为英雄与恶怪展开激烈斗争的场所,迅疾的风在呼呼叫嚣。在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中,开篇即“那天,出去散步是不可能了,其实,早上我们还在光秃秃的灌木林中溜达了一个小时,但从午后时起(无客造访时,里德太太很早就用午饭)便刮起了冬日凛冽的寒风,随后阴云密布,大雨滂沱,室外的活动也就只能作罢了。”(中文参选黄源深译本,译林出版社,2010年6月)为读者描绘了当地冬季荒野萧瑟冷寂之景。类似地,在艾米莉·勃朗特《呼啸山庄》里,希斯克利夫先生的住宅被命名为“呼啸山庄”,“人们只要看看房头几棵矮小的枞树那过度倾斜的样子,看看一排瘦削的荆棘都朝一个方向伸展枝条,仿佛祈求太阳的施舍,便可猜想到北风吹过山巅的威力。”(中文参选孙致礼译本,译林出版社,2014年10月)呼啸山庄,一处演绎几代人爱恨情仇的地方。

  然而,伴随着城市化不可逆转式的逐步深入,英伦三岛的荒野面积在一天一天减少、萎缩。森林的绿意不再,岛屿的奇绝难现;沼泽的勃勃生机成为过去时,山岭的风光只能靠回忆。这样的趋势对注重本国传统的英国人来说,到底意味着什么?城市化携带钢筋水泥快步前来,该选择在其包围下任心灵慢慢固化,还是可以在将自己放逐于荒野之中,在别处认真过活?每一个英国人都面对着这一问题。学者型作家罗伯特·麦克法伦时时向自己追问以上问题,也问周边人群,尽管答案不甚明确,但他还是决定以文学行走的方式试着为解答这一问题提供某些方向。

  《荒野之境》(The Wild Places),麦克法伦“松散的行走文学三部曲”的第二部,作于2007年。在这一年中,他背起行囊,探访了英伦最后的荒野,用足迹小心丈量英国文学的轻与重。他从家中出发,先后去了巴德西岛(意为“激流之岛”)、斯凯岛、兰诺克沼泽地、黑森林、内夫河口、拉斯岬、本霍普山等地,既领略了高山的陡峻与巍峨,又见识到大海的宽广与辽阔,还聆听了山林间的喃喃密语。他一路行走,一路流连,一路在文学历史中体察荒野的现状,并以文学式想象完成流浪。

  在麦克法伦看来,“野性”是具有双重含义的一个概念:其一,野性需被征服;其二,野性应该珍视。他考察了“野性”(wild)的词源,并认为,“最令人信服的说法称,该词源自古高地德语wildi、挪威古语villr,以及古日耳曼语ghweltijos,三者均有‘杂乱无序’之意。”另外,“据词源学解释,‘野性’一词标志着独立,标志着摆脱人为干涉。”因此,与其将“荒野”狭隘地理解成现有的存在,不如将其视为一块“不受约束的自由乐土”,生命力张扬的所在。《荒野之境》中,麦克法伦以诗意的语言描绘出英伦三岛的荒野之美,将历史与现实打成一片,古人与今人在旅行中交游、在历史中对话、在文学中会友,营造出一种含蓄微妙的境界。

  曾几何时,荒野时常出现于旅行者的地图上,是旅行者必去之地。不过,这些地方许多早已被酒店、咖啡馆、快餐连锁店、大型购物商场等取代,沦为人类走向现代化的牺牲品或献祭。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帮助我们获得了更多能够对抗、影响、甚至部分决定自然的强大力量,却从未给予我们以可靠的心灵给养。“金钱至上”、“利润至上”和“效率至上”的价值观念在摧毁我们原先建立的“天人合一”理念,却没能及时给我们提供另一种安放灵魂的信仰。英伦三岛如此,中国的广大城市亦复如是。我们不曾否定城市化、乃至全球化的积极影响,但在科学霸权和单一直线式现代化观念之外,似乎已经到了该向文学追问生存意义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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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荒野之境》读后感(八):行走在荒野中永无倦怠

  内心也有一种逃往自然,逃往荒野的渴望,在图书馆遇见了这本书。

  当初第一次翻到它的时候,扉页上的话就把我深深地吸引住了:

  原本只是出去散一会步,最后却决定在外面等到日落,因为我发现往外走,其实也是往内心去

  ——约翰·缪尔

  这本书以各种的荒野地貌、风景,分成了15个部分,最多的就是作者行走在荒野中的种种所见,那些风景,狂暴、冷寂、生机、绚烂......种种不一。我依然记得的,有孤冷荒寂的本霍普山,遍地的雪子与结霜的岩石“透出一股拒人千里之外的寒意”,“一种深深的疏离,寥远到连意义也不曾留下。” 坟墓一章里,作者在那个小岛上度过了美妙的一夜。躺在沙滩上看着日落与星辰交替,夜色流动;“溜下水去,任凭波澜不惊的海浪把我时而托起,时而放下,就好像是有礼貌地为在我脚下经过的什么东西让路。”还有为了过冬,“壮丽地点燃了自己”的落叶树木,如同眼睛缓缓闭合的落日。

  除了风景,构成荒野的必不可少的要素就是生活其中的生命。罗杰去世前笔下“上了发条”一般充满活力的小狐狸们,睡觉时打鼾的海报,精灵一般披着白色毛皮的野兔,以及迅猛敏捷的苍鹰......我的描述太过苍白,只能以一些形容词来概括,所以还是亲自找来这本书去读吧,只有像作者、像罗杰、像驯鹰人那样真正行走在荒野、拥抱荒野、经历荒野、感受荒野那样的人才有能力把那样生动的景象带到你们眼前。

  书中还穿插着思考与讲述。故乡的风景在战场与牢房激励着默里,奥登与他的队伍在荒原上“猎荒”,关于地图的叙述,精确的制图技术将地点变成了一堆冰冷的数字,我们心中的地图,追寻海浪的科尼什,追寻鹰隼的科学家,十八世纪的作家们,柯勒律治在山巅狂舞,远方白色的闪电划破天空......

  “我以前对荒野的理解是某个遥远的、没有历史的、没有标识的地方,如今看来,这样的认识实在是肤浅、片面。我的意思并不是说,像本霍普、兰诺克这些大自然最后的堡垒是没有价值的......但我也学会去观察另一种形式的荒野,而此前我是对它视而不见的:自然生命体的荒野......这样的荒野无关严酷,而是一个绚烂的、生机勃勃的、有趣的世界。

  这是让我触动最大的一句话。我曾经印象里的荒野,就是那些荒无人烟、冷酷、孤寂的地方,可事实上,荒野不仅如此。我想起电影《反基督者》里森林里的那个小木屋,孤清冷寂,云雾弥漫,生活在自然里却荒诞的动物:这是荒野吗?真正的荒野有感情吗——我是说,没有感情,难道必须要冷酷吗?其实那样所谓的荒野不过是带上了导演的主观情感。就像作者笔下的本霍普山,荒凉却没有人的情感——冷酷;而那些即使是人烟稠密的地区,”看不见的荒野“也依然分布其中,并带来不一般的生机与活力。

  荒野是什么?它就在那里。我渴望有一天踏足荒野,行走其中。

  《荒野之境》读后感(九):喜欢爬树的男人

  贯穿我一个学期的一本书,前后借了三次,因为图书馆借书只有一个月,而我看书的时间段又不连续。我做的摘抄不多,因为全书百分之九十的段落我都很喜欢,因此想想还是以阅读为主。

  因为在城市待久了难免有厌烦的情绪,穿行在街道之间,仿佛走在峡谷之中有着强烈的幽闭感,因此罗伯特爱荒野。他渴望开阔,而非堆积的玻璃砖块钢筋水泥或柏油马路。

  在探索荒野的过程中,他也自己手绘了一副不同于道路交通的文字地图,穿接起那些他留下足迹的岬角、悬崖、海滩、山巅、凸岩、森林、河口和瀑布。

  看着他的文字,画面感太强。他带着当时的所视,所听,所感,所闻,就这样通过文字传达到我身上。有时候觉得他已经融入了自己热爱的荒野,成为了一棵山毛榉木,或是与灯塔的光束交汇的一只飞鸟,或是科鲁什克峡谷的一练瀑布,大沼地括住湖湾的金色沙滩。

  他很爱爬树,恐怕还是个中高手。

  “即将迈入而立之年,我开始重拾爬树这一技艺,不为其他,只求乐趣。尽管我不用绳子予以保护,但也不至于置己身于危险之境。在爬树的过程中,我也学会了如何区分不同的树种。我爱银桦、桤木和嫩樱桃树,因为它们有着柔软的枝杈。我对松树和悬林木敬而远之,因我并不喜欢它们脆硬的枝条与粗糙的树皮。我还发现,七叶树那光秃的树干与多刺的果实会让爬树者知难而退,然而它巨大的树冠却也激励着人们一试身手。”

  他爱收藏,自称为拾荒,并且有家庭渊源。那些保留着记忆的石头里藏着他发现它们的地方的气温,空气的味道,光照程度。还有一些别的纪念物,猛禽的羽毛、木刻的海豚、带缺口的蛾螺、风干的柔夷花。

  这本书也记录了一段珍贵的友谊,罗杰对于罗伯特而言亦师亦友。他们一同前去探索荒野,罗杰还改变了他对荒野的看法。而且送了他刚出生的女儿一个树叶迷宫,“收集了成千上万枚浅色的桑葚叶制作出的一个正适合莉莉身形的迷宫”。然而罗杰却不幸死于脑肿瘤,罗伯特的悲痛掩于行文。

  我最喜欢的一段是<绝顶>,他所描述的感觉是这样的:

  “本霍普山大约是我最艰险的游历之地了。千百年来,这里的海洋、石砾、夜空、天候,都未曾改变,甚至仍将静候下一轮沧海桑田。月照浪尖,月落长空,此景只应此地有。而此地,也曾经历冰与火的洗礼。除了我搭建的石墙和山巅的石堆,这里没有历史。也杳无人迹。我转向东南,极力远眺,希望寻得茫茫深夜中的一星半火,哪怕只有一瞬间的光亮,纵使遥不可及,却始终带着烟火气。可眼下,空山无影。”

  “所有的荒原旅者们大约都感受过这份疏离,短暂却又强烈。这情绪,小打小闹尚未讨喜,若是泛滥,倒真的摧城略地了。”

  这应该是最初他所寻的荒野最极端的例子,也成为一种参照,受罗杰,小女儿的影响,他开始重新观察风景,并定义了广义上的荒野:它并不是脱离我们生活的东西,而是出乎意料的存在于我们的周围,在城市,院子,路边、树篱、田野或者灌木丛里,都能找到。

  也有很多好玩的事。

  “......总之,它们明白咬断赤裸的电线会导致短路,从而使五十伏的电流流入它们的身体,它们可以靠此取暖。通过这种方式,罗杰说,每一只松树都变成了一张低电压的电热毯,它们会露出一脸陶醉的笑容,在电线上一连蹲上好几个小时。”

  真的好可爱(*^ω^*)

  还有一段对鹰的描写,好帅

  “这只鹰的颜色颜色让我想起了我之前去过的海滩上的矿石:它的嘴喙和背部是我曾找到的一些燧石的石英蓝,而在它乳白色的胸口上方则有铁矿石一般的橙色斑点。它背部的羽毛坚硬、平坦,如武士身上的锁子甲,而它那一双锋利的翅膀折叠在身后,如背着一把宝剑。它的眼珠是亮闪闪的黑色,如自动扶梯的扶手。它的眼睛周围有一圈带麻点的黄皮肤,如柠檬皮。它身上有一股火辣辣的气味,滚烫的岩石的气味。”

  其实我觉得他也是个吃货+_+

  “面对夕阳,众人在僻静处小憩片刻,大家一面在悬崖上谈笑风生,一面咀嚼着海鹏子淡绿色的叶子,品尝那一丝咸涩。”

  “沿着海岸线,海面泡沫厚实发黄如奶油”

  “我捡起一块尖尖的石头,在冰面的最薄处割开一个锥形的孔。深色的水在孔穴中汩汩地冒出来,我蹲下身去,把嘴巴凑到冰上,喝了起来。”

  “.....我还揪下一条冰凌,边走边嚼。”

  “树篱上结满了水果:熟透了的黑莓,橙色的硬山楂正在转红。空气中弥漫着熟果子和新垦土的气息。我吃了把黑莓。”

  “我停下脚步,从长在岩沟边的一棵苹果树上摘苹果,树上结着许多黄色和粉色的小苹果。我吃着海甘蓝和野甜菜咸咸的叶子,吮着蕨类植物多汁、柔软的草叶。”

  罗伯特喜欢的一段话:

  我们不该停止探索,

  而每一次探索的终点

  都将回到开始的地方

  我们这才真正认识了起点。

  而本书也算有始有终,开篇就有介绍那棵属于他的树,一棵有着灰色树皮的高大山毛榉。结尾也提到:

  “在靠近狭长山顶的地方,我找到了我的那棵树。我爬上去,看见了熟悉的标记——虬曲的树枝,分叉的H,大象般的树皮,断裂的枝条,直到我到达了瞭望哨。我倚靠在分叉的树枝上,眺望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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