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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上读后感100字

2020-02-14 23:06:04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在路上读后感100字

  《在路上》是一本由[美]杰克·凯鲁亚克著作,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59.90元,页数:448,特精心网络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在路上》读后感(一):隔离在时 更想“在路上”

  记得某次和朋友们闲聊最向往的书中生活时,一个很喜欢自己开车旅游的朋友说:“然是像萨尔和迪恩那样来一场疯癫流浪旅行……”

  当时心不在焉的我错听成了“萨姆和迪恩”,以为他说的是美剧邪恶力量》,于是脑子抽了一般脱口而出:“然后在一辆小破车的后备箱里放把霰弹枪去猎鬼吗?”

  结果当然是迎来一轮鄙夷眼神,过了好一会儿那个朋友才用一种不可思议的说:“他说的是《在路上》的啊,难道连这本书都没看过?”

  好在我虽然没看过这书,但好在看过不少美国流行文化纪录片,被奉为嬉皮士运动圣经”的《在路上》我还是听过的,于是我心虚的说:“只看过一个开头,说实话实在受不了那种嬉皮士文化,就直接放下了。”

  后来我特意去书店找到这本书翻了几页,发现还真的被我不幸言中了,虽说我在大学毕业那会儿也曾拉着在豆瓣认识没几天的女生一起去远方的城市撒欢,但书中所描述的酗酒、盗窃、毒品……这些人的行为方式我真是欣赏不来,于是心安理得的将其放回了书架上。

  当今年这个特殊的春节降临,我特意在囤积完日常用品后跑到了书店,准备入手几本应该去读却一直给自己找借口错过的书时,一下子又看到了这本《在路上》。随手将其拿起来后,看到了这套新版里放着迷幻风的全彩插话,犹豫了一下后走到了收银台

  如今的我自己隔离在家中小半个月,甚至出门买一趟菜也需要使用那两天才能用一次的通行证,再来看萨尔和朋友们的流浪生涯境和当初完全一样了。

  当然,书中大量违法的事情在我看来依旧没办法接受,但除此之外,当我们高高在上嘲笑萨尔和迪恩那样的放纵是在燃烧着自己的未来时,却没想过自己又过得是怎么样子的生活呢?

  996已经是工作常态、不多的假日又要分给相当多的时间参加自己并不想去的社交活动所谓长假旅游不过是历尽千辛万苦的从一个景点赶到另一个景点,像书中的萨尔那样在搭车的路上认识千奇百怪的人?别傻了,多和路人扯几句搞不好就错过下一个能自拍地方了……

  而最令我感到讽刺的是,如今这个一眼望不到头的“假期”终于来了,虽然没办法和朋友们相聚,但可以线上扯淡啊——打开微信群,发现常联系的朋友好像只剩下本单位的朋友们了,至于其他场合下结识的人,早就因为没时间结交变的和陌生人异了。

  当我合上书的最后一页时,看着书的封面很认真的思考了一个问题:如果青春能再来一次,我会不会放下钟爱的游戏和小说,去尝试一下更折腾的人生呢?最后的结论是,老子现在也很年轻啊,反正也没有工作,疫情结束以后就出发!

  《在路上》读后感(二):做一个世界的水手,游遍所有的港口

  做一个世界的水手,游遍所有的港口

  《在路上》是大学时代同宿舍的好友屁屁最喜欢的一本书。我经常见到她躺在公寓上铺上,捧着这本书,一读就是好久。我曾借过来翻了几页,但没多久,就被一个又一个难记的人名儿搞晕了,索性再没有翻开过。大学毕业后,每当我再捧起这本书,却总是翻开几页就打住,不太能看得下去。这情形,和我读《瓦尔登湖》是一样的。《卡拉马佐夫兄弟》我读了大概10天读完。但《在路上》、《瓦尔登湖》、《百年孤独》,被我列入了“可能会读一辈子”的书序列之中。

  其实哪有读不完的书,不过是因为心浮气躁。当真的有时间,又无羁绊,只有一本书和一盏灯的时候,读也肯定是能读下去的。书就是这样的,当真正地读下去,打开的便是一个作者,把他的全部都呈现给你的另一个广阔天地。你在天地里遨游,像是开启了另一种在路上的感觉。

  这次疫情被迫窝在家中自我保护,只花了三天时间便读完了《在路上》。不过瘾,还去找了凯鲁亚克的别的书来看。凯鲁亚克自述,这本《在路上》,他只写了3周。这真是令人瞠目结舌的一件事。想必那些文字是发自肺腑呼啸而来,不假思索便落入笔尖。

  迪恩在凯鲁亚克的笔下非常生动。一个疯子,一个骗子。一个从少管所出来的留着大鬓角的愤青。深陷泥淖,却渴望写作,不懈阅读,在台球室和躲警察的时间,总是腋下夹着书。

  这种对生活怀有巨大期盼的认真又疯狂的天真,就是一种特别的生命力。大部分人的生命之火,总是缓缓的燃烧,而迪恩他们,却是激越地燃烧。当然他的感情和爱,也很激越,说不清的姑娘拜倒在他的魅力之下。

  萨尔为什么会喜欢迪恩,大概是因为,萨尔虽然受的是中规中矩的教育,但是身体里流淌的却是自由热情的血液。所以遇见迪安,大概遇见的是另一个自己。

  所以萨尔也在不知不觉间开始像他一样上路。

电影剧照前为迪恩,后为萨尔

  看凯鲁亚克笔下在路上的描述,想象着坐在搭乘的卡车上,在内布拉斯加狂野奔放、飘着细雨的空气中喝一口只剩瓶底的威士忌,身边是新认识的热情洋溢的朋友在大声的唱歌,这是多么令人神往的一件事。一瓶酒转过来转过去,被不同的人灌入喉咙,那是属于他们的当下,那是属于他们的星空。他们遇见匪夷所思的事,遇见滑稽的事,遇见深情的无情的姑娘,遇见有趣的乏味的姑娘。目力所及,全是希望。

  因为穷,因为无处可去,于是到处都去,以梦为马,去哪里有什么关系?又因为年轻,有大把的时间可以挥霍,有充足的热情去追寻内心的所向,去遗失自己,然后发现自己,最后找回自己。

  跟着萨尔,我们似乎踏遍了20世纪中期的美国。那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垮”的时代。每一程都奇妙,每一个地方都是世界上最不可思议的地方。每一段旅程都是一次精彩的冒险。每一个人都个性鲜明,且有着令人瞠目的故事。且不说什么人物行为轨迹的道德感,那些混乱的男女关系,他们的生命力与对生命的探求,却着实令人羡慕。他们是一支支永不停息的箭。待够一个地方,然后继续往前,然后在旅途中遇见姑娘、遇见启示、遇见一切。他们上路的时候一无所有,但又拥有一切。生活的琐碎对他们大喊大叫,但他们并不去理会它,于是,一切都很美好。

  面对现在疫情中各种坏消息的冲击,我逃避在了阅读中,我想我也在路上。

  《在路上》读后感(三):在路上:我们垮掉了吗?我们勇敢了吗?

  在冬日破晓的黄雾下, 一群人鱼贯地流过伦敦桥,人数是那么多, 我没想到,死亡竟毁坏了这么多人。--艾略特《荒原》

  这个春节,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被关在家里已经大半个月了。通常这是一年里本应最热闹的时候,本应是全体中国人集体“在路上”的日子,无论是回家团聚的,还是出门旅行的,这场一年一度的全球最大的哺乳动物迁徙,也因为这场瘟疫戛然而止。

  有那么一两次,我因为要出门采买食物,走在成都往昔最繁华的大街上,大白天的竟如同鬼城,一瞬间我居然有种踏入聊斋故事的恍惚感,除了日光和微寒的风提醒我还在人间。整座城市都变成艾略特笔下的《荒原》,这种奇异而荒凉的后现代景象,让我在街头出神了好一阵子,这个世界真的曾经攒动过那么多的人潮吗?那些拥挤着的热量,喧闹,都去了哪里?当死亡在这个国度的上空吹响号角的时候,人们躲进每一个属于自己的防空洞时,我们才知道,自以为坚固的繁华,原来是那么容易被戳破的幻觉。

  所以,当我窝在我的防空洞里,决定找一本小说来打发时间的时候,《在路上》这个名字自然而然就吸引了我,其实它已经在我的书架上好一阵子了,我也大致知道它的内容是什么,所以从未曾排在我阅读清单的首列。但这个冬天,一种莫名的情绪抓住了我,在身体被困的当下,一种与之截然相反的,在路上的生活似乎提供了一座充满诱惑力的任意门,让我忘记我被困在怎样的生活里,让我可以在打开书页的当下,就和那群天不怕地不怕的家伙一起开始上路。

  也许是因为《在路上》营造的文化符号过于鲜明,所以说起在路上,想到的总是旅行,狂欢,醉酒,嬉皮士的生活等等,但其实在路上远不止一种形态,这个春节,许多人被迫只能在家里,而也有人被迫只能在路上,在一堆求助的转发中,我不知道有多少人注意到了货车司机老肖的故事,因为湖北车牌,他在高速上漂流了近20天,路口不让下,服务区不让停,只能靠沿路交警给的泡面为生,他说:“我唯一的期望就是能让我把车停下来,好好的睡一觉,吃一口饭,有时候开车开的都要睡着了,我只能用手打自己的脸……真的不知道还能坚持多久”,一个湖北大汉居然对着镜头失声痛哭起来。

  是的,很多时候,在路上是不得已,为了生存,或因为无处可去,没有人愿意让你停靠,但相同的是,只要在路上都是为了寻找什么,尽管有时我们并不知道这条路到底有多长,到底有没有尽头,有没有结果,或许从来没有,所谓的结果也许就是你累到实在撑不下去,倒在路上的那一天。

  凯鲁亚克的《在路上》最吸引的地方,大概就是这种过了今天不想明天的末日纵情的狂欢感,那是一种深埋在人心深处的酒神精神的彻底发挥,如同魏晋刘伶“大风翕张浪形骸,疏狂放歌死便埋”,虽然尼采极力赞颂酒神精神,但在这放浪形骸的疏狂之中,我们总是不免嗅到一丝悲凉甚至悲壮的味道,它也构成了存在主义的一种基本底色,存在说到底其实就是不存在,是短暂的人向着深不见底的虚空的一场长啸与狂舞,是对着死神哈哈大笑比出中指,但最终仍不免被死亡的黑暗覆盖的无可抵挡的命运。

  然而,我也会想起另一种“在路上”的人生,就是耶稣在马太福音福音里差遣门徒时所说的那种生活:“你们去吧,如同羊进入狼群……腰带里不要带金银铜钱,行路不要带口袋,不要带两件褂子,也不要带鞋和拐杖……你们无论进哪一城,哪一村,要打听那里谁是好人,就住在他家,直住到走的时候。”在另一处,他说了一段更有名的话:“不要为明天忧虑,因为明天自有明天的忧虑,一天的难处一天当就够了。”

  这样的教导,从此带出圣经文化中一种另类的人生哲学,他们和存在主义者一样认为生命是短暂的,命运是无常的,因此没有必要为将来做太多筹划,积存太多物质,只要有足够今天的衣食,就足够上路了,而不同的是,他们上路不是为了去纵酒狂欢,甚至报复性的挥霍生命,而是为了去那最荒寒的地方,用自己的热量和知识改变那里,把光和温暖带去那里。

  在这样的念之下,于是就有了特蕾莎,有了柏格里,有了一批又一批从文明富裕地区奔赴中国的宣教士,他们不求回报,如同羊入狼群,在战火纷飞的年代,他们努力工作,扶助贫病,为中国建立了最好的医院,带来了最好的教育,到今天仍然祝福着无数的中国人。

  同样是在路上,同样是有了今天不问明天,同样是把生命投向未知的旅程,不同的是凯鲁亚克的在路上更像是一场绝望的自燃,充满了无目的的消极,破坏,无力,而圣徒们的在路上,是带着明确的目的,他们把自己当做种子,埋进地里,埋进黑暗的深处,相信唯有如此才能结出更多籽粒,这是一种更加有力和积极的人生观,比存在主义更古老,更温暖,也更美丽的存在主义。

  反观如今的中国,其实和当年凯鲁亚克的美国有许多相似之处。那个时代,是二战结束的时代,社会从动乱中逐渐恢复,物质逐渐丰足,但人们的价值观却经历了前所未有的拆毁,并没有得到重建。趁虚而入的,是消费主义和拜金主义,于是那一代的年轻人毫无悬念的成为了“垮掉的一代”。那是一个普通人再也无法成为英雄的时代,是看到许多社会问题,却无力改变的时代,这种状况,今天的中国可能比当年的美国更甚,陷入价值真空的漩涡中更深。所以,当在现实中不断受挫,不断碰壁,体会到深深的失望与徒劳,很多人便开始渐渐选择游离出主流社会,去创造一种亚文化,去成为一个局外人,边缘人。

  这样的人,越来越多,终于变成垮掉的一代。垮掉的外在表现就是,不想努力,无所事事,到处约P,狂饮烂醉,和一群狐朋狗友居无定所,美其名曰放飞自我。垮掉的行为,其实根源仍然是价值观的垮掉,不知道为什么要遵从道德,不知道人生到底还有没有意义,总之先把一切砸烂了再说。砸烂之后,就驱车一路从美国的东部奔到西部,试图寻找梦中的天堂,尽管他们自己都不知道,那个天堂到底应该长成什么样子。

  那么中国的年轻一代,会不会垮掉呢?我想这种垮掉其实早就在发生,只是行为或许看起来没有那么疯狂,也许受限于文化和性格,也许受限于他人的眼光,也许受限于经济状况,我们从来是一个谨小慎微,安全感极度缺乏的民族,我们不敢那样说走就走,我们也许仍然日复一日朝九晚五,维持着平静生活的表象,但是内在的崩塌却没有什么区别,我们比起凯鲁亚克可能更绝望,他们起码对“在路上”这件事还充满幻想,还企图寻找和体验什么,创造些什么,但我们却知道这样的生活没有任何出路,这个国家不会容许我们来改变什么,连“在路上”这件事我们都不报指望,因为知道总有一天你还是要回来的。

  所以我们如此灰心,看不到任何行为的意义。但到底什么是英雄,什么是意义呢?很多人会把意义想的过于庞大,要翻天覆地,要立竿见影的推动了什么改革,才能看到行动的意义,否则就会陷入彻底的失望,最终不断蜷缩再蜷缩,成为习得性无助,失去任何反抗的渴望,甚至讥笑别人只是“键盘侠”。

  但是,如果我们把意义放的小一点,再小一点,你会看到它其实是确定无疑的存在着的,你说的每一句话,只要有一个人看到,对他有过一点触动,引起他哪怕一点反思,那么这句话就一定有意义。语言从来不是纸上谈兵,它是实实在在的力量,它在人的灵魂深处带来爆裂与重建,若语言是无力的,它就不会被一再围堵绞杀。

  当然,再回过头去看待凯鲁亚克的《在路上》,也不能只看到其中的崩溃,颓废,垮掉,也要看到其中的积极意义。那就是,这几个在路上跌跌撞撞的小混混,其实是整个时代的缩影,在路上的何止是他们呢?根本是整个时代。整个时代的混乱,整个时代的迷茫,整个时代的寻找,整个时代的试错,整个时代的激烈辩论,以及成长中所付出的一切锥心刺骨的代价。

  如今,美国的《在路上》时代或许已经过去,当年的嬉皮士们,许多已经回到家中,结婚生子,戴上领带,许多人都成为了后来的中坚力量,这是讽刺吗?并不是,这是一个时代渐渐沉稳下来,并找到方向的证据。而中国的《在路上》是否已经开始,还是从未开始?国家始终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具体构成国家的,最终还是每一个有血有肉的人。那么,合上这本书,请你问问自己:你垮掉了吗?还是在路上?你勇敢了吗?思考了吗?付出了吗?你找到了吗?

  《在路上》读后感(四):他们渴望自由,渴望拥有一切,可只是燃烧、燃烧、燃烧……

  在美国文坛,杰克·凯鲁亚克是一位颇受争议又备受关注的作家,他是“垮掉的一代”的代表人物,他大学二年级退学从事文学创作,曾在美国海军服役,却被以精神病为由除名。

  他周游世界,混迹于社会底层,厨房帮工、加油站服务员、水手、撰稿人、铁路司闸员、行李搬运工、采棉工、森林防火瞭望员、建筑工人,几乎什么职业都干过。

杰克·凯鲁亚克《在路上》

  1951年,最后一次横跨美国的旅行结束后,凯鲁亚克回到公寓把自己关了三个星期,为了不让灵感中断,保持亢奋状态,他一边服用致幻剂,一边听着爵士乐,在一卷30米长的卷筒纸上一气呵成,打下了即兴式的自传小说《在路上》。

  这部小说被誉为“摇滚青年永远的圣经”,堪称“为狂热青年制造的精神口粮”;这部小说让凯鲁亚克一夜成名,又因其离经叛道的主题,招致批评家的猛烈抨击。他被指责为神经错乱,鼓吹欺骗和犯罪,作品毫无意义、犹如垃圾等等。

01 来自西部的狂野气息

  《在路上》第二部第8章,第232页:

迪恩接过方向盘,飞也似的开完得州境内剩下的路程,大约五百英里,一口气在黄昏时分开到埃尔帕索,他只在奥佐纳附近停了一次车,脱光衣服,赤条条地跑到鼠尾草丛里又叫又跳。汽车呼啸而过,没人看见他。他跑回车上,继续开车。“我说萨尔,我说玛丽露,我要你们都和我一样,卸掉所有衣服的束缚——你们说衣服到底有什么意义?我说的就是这个——和我一起晒晒美丽的肚皮。来吧!”我们向西驶向太阳,阳光从挡风玻璃照进车里。“露出你们的肚皮,咱们一起开进阳光。”玛丽露照着做了,我打开心防,也这么做了。我们坐在前排,三个人一起。玛丽露取出冷霜,抹在我们身上,增加刺激。时不时有一辆重型卡车呼啸而过。架高车头里的司机一眼瞅见一个金发美女赤裸裸地坐在两个裸体男人之间,你能在后视镜里看见他们消失前车子抖了一下。长着鼠尾草的广阔平原绵延不绝,现在没有积雪了。很快我们来到了岩石呈橙色的佩科斯峡谷地区,蓝色的辽远展现在天空中。我们下车查看一处古老的印第安废墟。迪恩依然赤身裸体。玛丽露和我已经披上外衣。我们在古老的石块之间徘徊嗷嗷怪叫。有几个游客看见迪恩在光天化日之下赤身裸体,但他们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晃晃悠悠地走开了。《在路上》电影剧照

  小说采用第一人称叙述方法,“我”就是故事的主人公,如同凯鲁亚克的自传。

  凯鲁亚克的好友尼尔·卡萨迪是小说中“迪恩”的原型。他的父母在流浪途中生下了他,他在西部城市丹佛的廉租房里长大,人们看见他夹着书急切地跑过冬天的街道,不是去台球房,就是爬树钻进朋友家的阁楼,一连几天读书或躲警察。

  迪恩把三分之一时间花在台球房里,三分之一蹲监狱,最后三分之一花在图书馆。他的特长是偷车,勾搭下午从高中放学出来的女孩,带她们上山亲热。在认识凯鲁亚克之前,他偷过几百次车,并非为了钱,只是为了“在路上”的游历。

  玛丽露是迪恩的前妻。她只有16岁,是个漂亮的金发姑娘,满头带小卷的头发活像金色的海洋,烟蓝色的眼睛总是瞪得大大的。尽管她年轻又可爱,却笨得无药可救,能做出任何可怕的事情。

02 垮掉一代的先行者们

  纽约西区格林威治村的小咖啡馆,是凯鲁亚克和“垮掉派”朋友们聚会的沙龙。每天晚上,这帮踩着拖鞋的闲游诗人在这里谈天说地,直至天亮。

  查德·金,醉心于印第安人史前史的人类学家,时不时冒出一两句尼采的格言;艾伦·金斯堡,神经兮兮的超现实主义者,喜欢压低声音瞪着眼睛谈论严肃话题;威廉·巴勒斯,拖着腔调批判一切,琼·沃尔莫也差不多,摊手摊脚地躺在东方风格的沙发盖毯上,对《纽约客》嗤之以鼻。

格林威治村的小咖啡馆和杰克·凯鲁亚克

  二战结束后,世界逐渐陷入奇特的动荡之中,在那个充满理想与暴力、青春与痛楚的混乱年代,这群潦倒的作家、学生们不仅没有积极参与政治生活和学生反抗运动来寻求社会的进步,反而以一种遁世的消极态度贬低一切,过着浪荡不羁的生活。

  他们是“知识分子”中的异类,全都像是生活在噩梦中。而迪恩则是混迹于异类中的异类,他一头扎进社会,驰骋闯荡,只要有面包和小妞,就什么都不在乎。

  威廉·巴勒斯对迪恩嗤之以鼻,悄悄对凯鲁亚克说:“迪恩正朝着他理想的命运而去,也就是强迫性精神错乱加一点精神变态的不负责任和暴力倾向。”

  但在凯鲁亚克眼中,迪恩闪耀着智慧的光芒,却没有乏味的学究气。所谓的“不负责任和暴力倾向”不会让你愤怒,或者想去嘲笑,它们是喷薄而出的美国式喜悦的狂野;它们充满西部气息,就像西风,是来自大平原的一首颂歌,是某种新鲜事物,早有预言,也早该到来。

  凯鲁亚克的姨妈一眼就看出迪恩精神有问题,她警告凯鲁亚克:“迪恩会给你招来麻烦,和他还有他那伙人厮混简直是浪费人生。”

  凯鲁亚克知道那么做不对。然而人生只有一次。他是个年轻的作家,他想搭车上路,他想追随迪恩、玛丽露的脚步,在前往西海岸的癫狂旅途中,和他们一起尽情享乐,找寻灵感的火花。

  凯鲁亚克知道迪恩是个骗子。但迪恩对生命充满了极大的热情,他骗人仅仅是为了对未来的巨大期盼,他希望能和正常情况下对他不屑一顾的人扯上关系。他欺骗凯鲁亚克供他食宿、教他写作等等,凯鲁亚克并不在乎,这是他们相处的基础,他从他那令人激动的幻象之中,看见某种圣洁的光芒在闪现,他们在“疯狂”这件事的其它层面上可谓相见恨晚。

03 失控的自由运动

  回溯历史,我们发现西方在近代有过三次伟大的思想运动:

  第一次是14到16世纪在意大利各城邦兴起的文艺复兴,以人为中心的思想解放运动成为人类现代化的起点。

  第二次是16世纪开始于德意志国家的宗教改革,基督教世界发生分裂,新教的出现进一步发展了人文主义,为早期资产阶级革命提供了旗帜。

  第三次是17到18世纪以法国为中心的启蒙运动,核心思想是“理性崇拜”,把理性作为生活的最高指导原则。伏尔泰提出“天赋人权”,认为人生来就是自由和平等的,所有人都具有追求生存、追求幸福的权利,这种权利是天赋的,不能被剥夺。

油画《自由引导人民》

  自由、平等、民主可以激发人类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可以建立最有益于人们生活、工作、不断成长、追求成功的社会环境。这种思想在推动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革命的同时,也为现代的科学革命做好了准备。

  现代科学开启了人类文明的新纪元。20世纪初期,德国在人文科学与自然科学领域人才辈出,逐渐成为世界文化和科技的中心。但由于独裁统治和极端民族主义,又迅速跌落神坛,还导致整个欧洲的衰落。

  20世纪40年代,美国的生产总值超过了世界的一半,成为世界第一经济和军事强国。二战结束后,美国总统杜鲁门宣称:“美国已经获得了,世界的领导地位。”

  作为西方社会的领导者,美国继承了历次思想运动的精髓,推崇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通过尊重每个人的独特性,鼓励人们以各自的方式达成经济上的目标,并致力于帮助人们拓展更为广泛的自由。

  我们不难看出,“垮掉的一代”的精神核心仍然是西方社会提倡的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只是发生了异化,一步步走向了极端。

  正如凯鲁亚克所说:“垮掉一代的核心是一群快活的新美国人,我们下定决心要享乐……但我们真的不负责任吗?”

  事实上,战后美国的失业率居高不下,贫富差距和人权危机也未能得到妥善解决,精英阶层却不顾一切地试图建立一个牢固的文化新秩序,在追求浪漫主义情怀的知识分子当中,出现了一股抵制这种强硬文化政策的逆流。

  进入20世纪60年代,旷日持久的经济衰退和越战使这股原本潜藏的逆流,演变成不可遏制的反主流文化。年轻人向死气沉沉的现实社会宣战,用极端的颓废来标新立异,他们反对正统社会,反对传统价值观,总之大人们倡导什么,他们就反对什么;他们为了“自由”,不惜破坏社会秩序,和警察大打出手。

《在路上》电影剧照

  在这场自由运动的风暴中,凯鲁亚克的《在路上》就像是一头来自西部大平原的野牛,充满了狂野的个人主义,渴望无序和狂欢的年轻人与之产生了强烈的共鸣,成为“垮掉一代”的精神口粮,毫无悬念地被推上了时代的最前沿,成为这段历史的标本和切片。

  时至今日,我们依然能在这本书中感受到荷尔蒙的气息和热烈的心跳,它也成为一面镜子,所折射出的发生异化的极端个人主义,对今天,对未来,都具有相当大的警示作用。

  《在路上》读后感(五):孩子喜欢《在路上》,父母该怎么办?

  我第一次读《在路上》,还是高中时代。

  年级里有几个特立独行的小子,碰巧长得又高又帅,体育不错,还学习好,妥妥稀缺生物。现在想想是很傻逼,但当年只要看到他们手捧畅销书的文学青年状,一干女生就疯了,他们读什么书就也要买来看,并不管什么思想内涵和脑容量,纯粹为了粉偶像。

  丢脸的是,我也入了校园粉圈。并且读过了《在路上》。

  我对这书的初始印象大概有这么几点:

  1、书中几位主人公一直在路上(倒是挺符合标题);

  2、在路上,这几位仁兄将包括并不限于泡妞、骂人、偷窃、抽大麻、蹭吃蹭喝、胡言乱语等行为贯彻始终……

  总之,这并不是一本父母会高兴我去读的书。如果他们知道,主角之一迪安在这几段旅程中,结了三次婚,有了四个孩子,却始终四处游荡,居无定所;而另一位主角萨尔,在受到迪安感召后,也义无反顾加入漂泊大军……父母恐怕是会担心我考不上大学,也要成为社会闲散人员的。

  然而不管你乐意与否,这正是我们这帮80后的阅读环境:不管契机如何,受何种鼓动(哪怕是为了帅哥,动机不纯),总是竭尽所能阅读自己可以找到的任何书籍。原因并非书籍稀缺,而是80后的父母普遍诞生于一个教育资源和机会极端稀缺的时代,所以他们总是喜欢玩儿了命地叫自己的孩子学习。

  我们这代人的父母很怕孩子干几件事:其一是早恋,其二就是阅读不良书籍。所谓“不良”,《在路上》大概就是此间标本。记得高考在即,班主任却从文科班女生手中抄出十几本《在路上》时的崩溃感,总会同我记忆中家长会上一干家长“闻听噩耗”时严肃而冷峻的脸拧在一起。

  上一代人总兴无条件地塞给下一代他们所自认为稀缺的东西,下一代人却总无意识的反叛,希望要求更好的世界(或者对“更好的世界”有自己的理解)。上一代人并不完美,甚至有时会做出很多很坏的事;而下一代人年轻、会闹腾,总是不满,却总没有办法把事情做好,会很轻易地感到迷惘。

  很多事,也是我走上社会后才明白的。比如,代际间的差异和矛盾。我发现,它们都是一环扣着一环,递进,谁也不可能脱离谁独立存在。

  就说我们80后,我们的父母往往是50后和60后,他们是被各种运动冲击的一代,其中很多人的教育机会被时代和政局无情剥夺。所以他们会本能地认为,安稳重于一切,教育重于一切。对孩子简单粗暴——你只要念好书,一切都好说。至于他们的孩子,则偏偏就喜欢读课外书,偷偷看漫画,把精力花在业余爱好上。

  而50后和60后的父母,则生长于革命年代。别说教育了,一切都是稀缺的。因此他们的本能就变成:你能活着,有口饭吃就不错了。对孩子则更狠——你服从权威,才有好结果;至于你还想读书?别惹事儿了好不好!于是等到他们的孩子长大成人,改革开放、下海潮、下岗潮一发动,就纷纷离家四处乱窜,不折腾个天翻地覆誓不罢休。

  于是说白了,每一代“孩子”,都试图从自己父母手中“抢夺”到一些东西,然后努力去塑造和成为他们自己。

  同谁抢呢?

  我个人觉得,是同那个特定时代的权力和权威在抢夺。

  抢夺什么?

  抢夺人作为独立个体,与生俱来的宝贵自我。

  因为我是在谈《在路上》,它算是一部文学作品(有人说它不是,只是流水账,但这里我还是统一一下,它姑且是文学作品),所以我尽量从文学史的角度探讨下自己对此的理解。

  文学创作,其实就是人类对“自我”的种种表达方式。这个形容当然不准确,只是我自己的定义。但只要牵扯到“表达”,文学创作者总会面对各种形式的外力,来禁止他们表达。这种禁止不是“不让你说话”,而是严格控制你“为谁说话”。

  这种外力,在不同的历史阶段,都有不同的“代言人”,表达形式也各异,但其“权力”的本质,则一。

  举个例子,就拿我们耳熟能详的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思潮来说。这个思潮反抗的外力,就是漫长中世纪的“教权”。当时的主流文化是:文学创作者创作出来的一切作品,说白一点,都是“代上帝立言”;除了上帝的声音,你不能发出自己的声音,发出了,就是异端,是叛逆。

  这个时候,有人就觉得不行了:我特么是人啊!你看没有上帝的时候,比如古罗马古希腊时期,我们作为人类个体,不也活得好好的嘛?你看地底下刨出来的那些个人体雕塑,多么健康,多么美;而那个时期流传下来的伟人的演讲和历史,多么雄浑,多么壮阔——怎么都特么比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天天膜拜上帝,禁酒禁肉禁欲禁洗澡,还得了黑死病死一大片的我们强吧!

  所以才会有文艺复兴,才会有彼得拉克的那句:“我不想变成上帝……属于人的那种光荣对我就够了。”

  人文主义的巅峰之一,就是莎士比亚。莎翁喜剧有个总主题,就是“爱能征服一切”,它的结局可以用莎翁一部喜剧的名字总括——“皆大欢喜”。莎翁笔下,爱能征服一切,消融一切,战胜一切。即使是像犹太富商夏洛克那样的人,莎士比亚都能对抱持仁慈之心。这说明莎翁对人类充满信心,对爱的拯救作用充满信心。而在神权统治一切的时代中,爱是上帝的,人类能感受到的爱,也只能是上帝之爱。

  文艺复兴的人文主义思潮,一言以蔽之就是——把人当人!它正是一种“孩子们”从“老子们”手中夺回“自我控制权”的一次尝试。

  后来,人文主义受到了另一种权力的觊觎——君权。

  教权衰落后,国王们崛起了。他们虽然受惠于人文主义(好歹不用当满脑子神学思想的文盲统治者了)的成果,但是对于人文主义的产物是警惕的。毕竟,不光君主们享受这些东西,小市民、商人这些有产阶级也享受得起啊。君主们乐于看到自己的种种欲望获得解放,可并不乐于其他人的欲望获得解放。在君主们眼中,人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会做许多违法乱纪的事,那自己还怎么维护统治?

  于是“古典主义文学”诞生了。

  姑且以法国的古典主义文学为例。古典主义文学的面孔,老让我想到路易十四的第二任妻子曼特农夫人。这人是一位名声不好的凡冻诗人斯卡龙的遗孀,后来作为路易十四孩子们的家庭教师,进驻宫廷生活,以其“禁欲系”的温柔体贴,赶跑了路易十四的一大堆“妖艳jian货系”情妇,最终小三上位(其实早不知道是小几了)。但就是这么一位,她居然比路易十四本人都要讲道德:首先,你作为国王,你要尊奉宗教;其次,你作为国王,你要履行对国家的责任;第三,你是个男人,要奉行一夫一妻制,不要再找情妇了;第四,你是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圣人,要带头奉行理性,带头讲道德,做新时代的四有新人。

  陈寅恪先生曾经说过一个容易让人误会的观点:中国文学与法国文学近似。其实他老人家主要指的还是法国的古典主义文学,而不是后来的浪漫主义和批判现实主义。中国传统古典文学,有人做过一个程式化的总结,叫“小姐赠金后花园,贫穷公子中状元”。这就让我想到路易十四时代中,法国喜剧作家莫里哀的《伪君子》的结尾,不也一样吗——主人公并没有通过自己的聪明才智惩戒坏人,而是英明的国王加了最终buff,才达成劝善惩恶的大团圆结局,类似的“帝王将相,才子佳人”。

  古典主义文学成了新爹,但自然也有革它命的儿女们。古典主义文学的君权至上、道德至上理念,直接催生了反弹:浪漫主义文学出现了。

  浪漫主义文学是在启蒙思想的伴随下产生的文学思潮。它的拥护者们对抗的就是君权,想要把对于文学的理解、对自我的解读、对文字的创作等诸多权利,从神权和君权的双重压迫中,夺回到自己手中。故而浪漫主义巨匠雨果会有这样的话:“浪漫主义······是文学上的自由主义而已……只求带给国家一种自由,即艺术的自由或思想的自由”。

  翻译过来就是:你特么凭什么管我怎么想?你特么凭什么管我怎么写?老子就是不乐意用三一律写“申论”,不乐意歌功颂德,不乐意唱赞歌,不乐意写道德说教,就乐意写历史八卦故事和自然风光这些低级趣味小确幸,怎么着了?

  听上去相当自由了。

  但创作者的话语权,在战胜了教权和君权后,又遇到了新的敌人:技术和资本。

  这俩敌人非常强大,以至于直到今天,很多文学思潮和流派,其区别,都是在寻找对抗它俩的不同方法。

  技术和资本分开讲,只是为了让大家看得明白,实际上,这俩又无法分开——毕竟在当代,成熟的资本必然是依靠技术而存在的。

  但在十九世纪工业革命时期,或者说,资本主义社会初期,一切看起来,还算是云淡风轻。技术革命,带来了工业化,提高了生产率、生产效率以及劳动者的工资。依托于工业文明的城市居民,生活得更舒坦,更文明,更干净,并且获得了一种精神上的保障——社会是会进步的,人类是会进步的。

  工业化本身,对于人文主义的影响就在于:人类更自信了,觉得自己无所不能。

  我们了解一个文学作品,一定要了解作者身处的时代,才能明白为什么会诞生这样的作品。我们再回到杰克·凯鲁亚克的《在路上》,就能深深感受到作者的苦逼,以及他所身处的那个文学时代的悲观气息。对于作者所生活的时代而言,我上述的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同文学的蜜月期”已经过去,带来的,反而是深深的幻灭感。

  就说几点吧。

  《在路上》的文字,从头到尾挥之不去的,就是一个“穷”字。我读这本书,全程都在帮主人公算钱——他拿到多少钱,喝啤酒花了多少,搭车花了多少,泡妞花了多少,吃饭又花了多少,到了什么地方便身无分文了……实际上,它说明了:资本主义工业发达的生产力,并没有解决财富上的两极分化问题。

  小说中作者并没有直接以大篇幅来为自己树碑立传、交代人生背景,但却会时不时讲到自己隔三差五收到的“退伍军人抚恤金支票”。可见,先进的技术,也并没有为人类带来和平,反而是诞生于其中的一系列大杀器,为一次接一次的战争提供了武器。

  再比如,作者和他的朋友,在书中和很多妹子有首尾。实际上当时美国的主流文化,是提倡一夫一妻、夫妻间彼此忠诚、自觉抵制猥琐下流的不正当两性关系。有趣的是,小说里讲到在纽约,作者那伙人曾同做性学调查的金赛博士相遇,甚至还接受了访谈。要知道,金赛博士的《金赛报告》可是揭穿了当时美国人虚伪的两性观念的:美国主流社会自诩“老子性道德天下第一”,结果是当面李斯特萧邦,背后男盗女娼——男的出轨的很多,女的偷情也不遑多让。这种说一套做一套的伪道学,颇得欧洲维多利亚时代性道德的真传。也间接地说明了一个事实:资本主义社会道德观念,并没有让这个社会更文明,反而是催生了一大堆伪君子。

  至于凯鲁亚克本人,他可能算是拥有资本主义社会有史以来最不靠谱的父辈了。1922年 ,他出生于美国马萨诸塞州。彼时,西方社会刚刚经历过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炮火,全面走向萧条,取而代之的是资本主义稳定时期美国的“柯立芝繁荣”。但好景不长,自由放任的经济自嗨政策以及一系列其他原因,将美国拖入了大萧条时期。没等美国在“罗斯福新政”中歇过劲儿来,就又是一场二战。如果我是凯鲁亚克,我八成会觉得自己被忽悠了,这和说好的资本主义优越性不一样。

  于是,凯鲁亚克这代年轻人该相信什么呢?

  相信国家能让民众过上好日子?可放任的经济政策,让无数人失业。相信技术进步带来好的生活?技术进步却让他们目睹了两次战争。相信努力工作能改变命运?但机器正把无数劳力从工作中淘汰。相信资本主义文化的先进性?当用金钱可以收买文人时,他们只为市场创作,谁会再倾吐不卖座的文学青年的心声?……

  其实,技术和资本对文化、社会的冲击,对“话语权”、“表达自我的权利”的掠夺,一直是各种文学流派争相去揭露批判的重点。比如,浪漫主义文学呼唤大家回归自然,不要被眼前的繁荣遮望眼;现实主义文学揭露资本主义社会中种种阴暗面,不断提醒我们,在高楼广厦之后,隐藏着一幕幕人间惨剧;无产阶级文学思潮则更彻底——你要革命,你不推翻资本主义,这些恶心事依旧会天天发生。

  到了凯鲁亚克执笔《在路上》时,他的文字,已经不自主地被划归到“后现代主义”中去。

  有人曾经做过一个对比。当你阅读现实主义文学作品时,明面上,是对黑暗的社会现实的抨击,但你能感觉到,这些作者对于光明的向往和自信,仍是真切的。但到了后现代主义这里,就不一样了。它仿佛是一位诘难者,怀疑地问你:“如果光明只是表象,当你获得光明后,发现眼前是一堆破烂,你还这么仇恨黑暗吗?”然后,他会慢慢继续说服你:“破烂有什么不好?面对破烂的生活,不要绝望和伤感,要笑!要闹!要享乐!当你习惯于用乐观的态度,面对这破烂的生活,说不定更好呀!”

  他们走出了阴影,他们直面了生活中破烂的一面,他们习惯了这个破烂的世界,他们迈入了后现代主义。而凯鲁亚克,成为了他们的一员,和先驱者之一。

  有趣的是,以《在路上》为代表作的颓废派,在五十年代就式微了。但《在路上》这部作品,却在六七十年代,逐步被美国一代又一代青年奉为圣经。这些青年喜欢的,其实是他们自己父辈、乃至爷爷辈的作品,而他们却不像凯鲁亚克一样经历过战争、萧条和冷战。这又是为什么?

  我个人觉得,每一代人,看上一代人,都有自己独特的视角。他们会结合自己所认知的世界,将前辈们的人生经验,同自己的相互统合,从而得到自己该走的那条出路——而青年人的“自我”,正形成于其间。

  就拿《在路上》来说,凯鲁亚克描写的,与其说是多么深刻的内容,不如说是一种状态:整整一代美国青年所面临的无目标、颓唐、迷茫的心理状态。而针对这种状态,凯鲁亚克自己开出的药方,就是“走出去浪”。仿佛鲁迅对青年人说的,如果暂时对前途感到迷茫,那倒不妨先找一条路走着。

  所以《在路上》这个书名我很喜欢:这些年轻人已经上路了,尽管生活中他们不知道该做些什么,但至少有一个目的地、下一个目的地、再下一个目的地等着他们——而这,就是目标。

  最后,我们再回到我标题中的问题:如果孩子喜欢《在路上》,身为父母该怎么办?

  我想我会给他们讲“接续性”,无论是文学的接续性,还是一代人同上几代人的接续性。

  我会告诉他们,他们面临的困惑,可能是爸妈辈,爷爷奶奶辈,甚至十八代祖宗辈留下来的烂摊子。老一代希望他们好,但老一代自己也许不一定很好,我们不为自己“封圣”。如是,到了下一代人,也一样,每代人都有每代人的试炼,要接招,要折腾,要走下去,要一直在路上。

  只要在路上,只要前方还有一个叫丹佛、叫旧金山,或叫什么其他乱七八糟名字的城市正在等着你,那么一切就都还不那么坏。

  — END —

  :我也“喷射式写作”一把。这篇书评有点不知所云,喷射式嘛,向凯鲁亚克致敬!(好吧其实是为自己的头脑乱序找理由)

  《在路上》读后感(六):一口气读完《在路上》:杰克·凯鲁亚克,你太疯狂、太带劲了

  文 | 李小墨【本文原创首发于个人读书公众号:深夜书桌(ID: shenyeshuzhuo)】一口气读完了杰克·凯鲁亚克的经典小说《在路上》,从来没有一本书给我这样新奇的阅读体验,它所描述的生活,太他妈疯狂,太他妈带劲了!

  第一次听说杰克·凯鲁亚克和他的《在路上》,是在大学里几个同学组成的读书会。那次读书会的主题非常有意思,先找出能够代表不同时代的人的青春的小说,然后用一星期的时间分头回去阅读,再碰头分别做分享。比如王朔的《动物凶猛》代表就是文革背景下北京大院中一群少年人的青春。

  我印象最深的是对《在路上》所代表的上世纪四五十年代美国“垮掉的一代”的分享。因为当时同学里非常流行穷游和做背包族,那位分享的同学告诉我们这种流行其实可以追溯到“垮掉的一代”的搭车旅行。

  今天的年轻人依然在继承70年前年轻人的生活方式,让我感到非常吃惊。

  我有一种强烈的感觉,不同时代的青春根植在他们各自的时代里,随时代前进而凋零,可是杰克·凯鲁亚克却用一本书影响了几代年轻人的生活方式,他和他所代表的那群人的青春是永恒的。

01 用七年时间旅行、用三个星期一气呵成写成的书

  这本书的创作本身就是在文学史上绝无仅有的一个传奇。如果你了解这本书是怎么创作出来的,你就明白为什么一向抬高鼻孔看人的文艺青年&摇滚青年&背包客&嬉皮士会奉他为精神教父,因为这哥们做的事,酷到没有对手。

  作家冯唐说:“凯鲁亚克35岁出版的《在路上》是本奇书,这本书让他一辈子、几辈子都够了。只要人类社会还有书店存在,人类还读书,百年后,千年后,这本书还会立在书店的书架上,还会让文艺青年热血沸腾。”

  他一口气读完,然后又一口气再读了一遍,然后买了五本送人。

  《在路上》讲了一个什么故事呢?如果概述一下的话非常简单,就是叙事主人公萨尔和他的伙伴迪安等人,四次横跨整个美国的旅行。

  但他们的旅途是疯狂、亢奋、不顾一切的。

  背着破背包身无分文就敢上路,有钱就坐灰狗长途汽车,没钱就在沿途伸出大拇指拦车。坐上免费的顺风车,就可以把钱留着买东西吃。如果钱不够买吃的,到后厨帮忙洗碗抵饭钱也无所谓。有时候坐货车噪声大,就和货车司机用近乎吼叫的声音交谈,谈累了就精疲力尽地睡去,醒来又是另一个地方。

  没车就搭别人的车,有车就免费或者让对方付几块汽油钱捎别人一程,有一次被别人编造出来的姑妈可以付车费的故事骗了,也只是哈哈一笑就过了。有烟抽就分别人抽,没烟抽就在地上捡烟蒂抽。路上睡过车、睡过帐篷、睡过墙上刻着下流字句的小旅馆,还和伙伴在卡车的车斗里用油布包住自己,就着劣质的威士忌抵御寒冷。

  去洛杉矶闯荡过好莱坞,但是剧本卖不出去,在好莱坞的最后一个夜晚,他在停车场厕所后面往膝头的三明治上抹芥末酱。这不算什么,他还在饥饿的时候投奔一个夜总会的歌手,吃过对方用翻过来的电熨斗热的猪肉煮豆子的罐头。

  实在没有钱了就停下来挣钱,主人公萨尔做过采棉工,做过警察,做过乞丐,写过剧本,摘过葡萄,拉过粪肥,只是为了赚到继续上路的钱,为了工作长期留下是不愿意的。曾经有人提供过巡回游艺场的工作,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归萨尔和他的伙伴,老板觉得对他们是个好机会,耐心地等待他们做决定,可是他们只感到尴尬,萨尔说“拿我来说,我不希望给拴在一个游艺场里”。

  在我前面的描述里,他们的生活像最落魄寒酸的流浪汉。不,他们不是被生活打败的人,他们是打败生活的人,他们没有垂头丧气,也从不抱怨,而是昂着骄傲的头颅,一路狂欢。

  他们纵情于狂野的波普爵士乐、性爱、大麻和烈酒,一路追求姑娘,一路谈恋爱,然后和她们谈论玫瑰和月光。他们在州际公路上飙车,精神亢奋地开到110迈的高速,碧绿的田野疯狂地后退,兴奋处一行两男一女迎着夕阳脱光了衣服。

  有一次萨尔遇到一伙人要去洛杉矶,萨尔问:“你们去那儿干什么?”,对方答:“我们自己也不知道。管他呢!”他们有地方睡,有东西吃就满足了,好像从来不考虑明天的事

  “在路上”的生活,就是尽情地燃烧自我和探索世界,做一切没做过的事。明天会怎么样,管他呢,生命短暂,每一分钟都珍贵,要及时行乐,而每一个欢愉的时刻都值得庆贺。这就是《在路上》给我的感觉。

  那这本书是怎么创作出来的呢?

  以上这些事情大部分都是作者杰克·凯鲁亚克的亲身经历,叙事者萨尔的原型就是他自己,他花了七年时间旅行,然后在旅行结束后,在狂野的波普爵士中,靠大量咖啡、烈酒和药物,在精神亢奋中用三个星期地敲出了自己的传世之作《在路上》。

  他觉得打字机换纸会打断自己的思路,标题符号和分行分段打断自己的思路,就把所有的打字纸粘起来,写的时候不做隔行、没有分段,最后的书稿是一幅长达三十六点五公尺的滚动条。出版之后,杰克·凯鲁亚克一夜成名。

  精神亢奋地用三个星期打出来的文字,和那种谨慎地斟酌字句写出来的文字完全不同,与其说是写出来的,不如说这本书是从杰克·凯鲁亚克的心底喷涌出来的。

  我在文章的开头说,从来没有一本书给我这样新奇的体验,我指的是它带给我的奇妙阅读感受。

  他吃了迷幻药经历的东西,吃了迷幻药写出来的东西,也写出了一种迷幻感。

  这本书像一个人在向其他人兴奋地转述他的梦,梦里塞满了奇怪的人,奇怪的事,很拥挤。一切发生的很快,梦境亲历者迫不及待地转述他所见到的奇景,所经历的奇事,他的话又密又快,因为再慢一点,他的语言就会跟不上他脑子里的场景切换。读者也要加速,因为如果太慢,也几乎跟不上他的思路。

  如果文字有速度的话,《在路上》就是高速的,我不知道这种文字的马不停蹄是怎么做到的,读这本书的感觉像跟这群疯子一起在宽阔的、一望无际的大公路上飙车。风景迎面扑过来,像一把大砍刀砍向你的面门,你还来不及记住什么,它就飞速退到了你的身后,然后新的一切又像你扑过来,你应接不暇,后来就干脆放弃了去记忆和消化那些地名、人名,去记住那些事,那些话。

  读到最后你的脑海里只有一些支离破碎的印象,可是精神却兴奋异常。

  文字里好像有无数颗强壮的心脏在跳动,我听见它们发出一种召唤,来自另外一种生活方式的召唤:

  “走吧,走吧!读这本书,疯狂起来,向未知的路上进发!吃香草冰激凌,苹果派,喝黑咖啡,在一张小床上做爱一百万次,整晚吸烟,持续一千年。走吧!”

  这是国外一个读者的评论,它让我相信,并不是只有我一个有这种阅读感受。

02 这本书的意义是让读者知道:“哇哦,原来人还可以这样生活”

  说实话,我读这本书,刚开始有一种作为一个从小循规蹈矩的乖孩子,去窥探坏孩子张扬放肆、离经叛道的青春的感觉。

  我做过的最出格的事,也就是大学的时候翘过几节不点名的课,像醉酒、嗑药、流浪、乞讨、飙车、闪婚、和陌生人做爱这些事,我恐怕一辈子都不会去做。

  可是我却被点燃了,被那种疯狂,热烈,自由,蓬勃的生活姿态点燃了,被他们不顾一切地燃烧、无所畏惧地探索、永远在路上的生活态度点燃了。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大多数读者不会效仿他们颓废和癫狂的生活,这本书却能在文学史上永恒地散发着该死的魅力。

  它最大的意义在于让读者知道:“哇哦,原来人还可以这样生活”,它发出一种犹如天启一样的声音,召唤一代又一代的年轻人到路上去,跳出循规蹈矩的生活框子,到广阔的天地去,去做一些没做过的事,去做一些有趣的事,去做一些因为自我设限的愚蠢念头而不敢做的事。

  得过诺贝尔文学奖的音乐人鲍勃·迪伦说:“对我来说,《在路上》就像圣经。它彻底改变了我的人生,就像它改变了每一个人那样。”

  迷幻摇滚开创者、感恩而死乐队主唱杰里·加西亚说:“如果不是因为凯鲁亚克打开了这一道道门,我不知道如何获得去做那些事情的勇气,甚至都很难相信它们的存在。”

  《在路上》是一本关于生活方式和生活态度的书,那它崇尚的是一种什么样的生活方式和生活态度呢?

  我概括为:不是体验更好,而是体验更多。

  主人公萨尔在路上经历了什么呢?在冷风中喝劣质的威士忌;去小卖铺偷冰淇淋,实现了儿时的梦想,一手插进冰淇淋筒,一直插到手腕,然后掏出一大把吃个够;摘棉花摘到腰背酸痛,然后跪下来把脸贴在泥土上休息,听小鸟伴奏似地歌唱;关掉油门、踩着离合器开车下山,靠高超的驾驶技术不用汽油开了三十英里……

  听起来颠沛流离,落魄潦倒,但这是一种应该被可怜的生活吗?不是,他们主动选择了这种生活,觉得这是一种带劲的生活,他们持有的是一种“体验更多,而不是体验更好”的价值观。

  《月亮与六便士》里,叙事主人公听一个船长讲经历,船长一度过着一种落魄潦倒的生活,可是作家却说,我嫉妒见过这种生活的人,因为明明是同一个地方,他过着度假酒店和高级餐厅无缝连接的无趣生活。

  我特别明白他的想法,以前有一种说法,能富游干嘛要穷游,五星级酒店和高级日料不香吗?可是对另一些人来说,在生活里经历风浪,去看见生活的B面是更值得过的生活。

  这本书里我看到两种对立的生活,一种是积累财富,购置产业,永远在未来打算,一种是生活在此时此刻,为当下的每个欢愉的时刻庆贺。

  在这本书里,出现过非常多的人物和角色,但大多都是面目模糊的匆匆过客,除了叙事者萨尔,最鲜明的人是迪安。对我来说,他是一个浪漫的疯子,是一个生活哲学家,是一个诗人。他瞅着悠闲的牧场主说:

  “他们中间每一个都是百万富翁,有几千头牛,有大批雇主,有房产,有银行存款。假如我在这一带,我无非是草丛里的一只蚱蜢。”

  作为一只蚱蜢,在这个慕强的、崇尚成功、崇尚消费升级的社会一定是格格不入。可是对普鲁斯特爱不释手,对狂野的音乐沉浸痴迷,整宿整宿地谈论文学和人生的这群人,这群蚱蜢,到底是失败的、边缘的流浪汉,还是自由的精神疆土里的国王呢?追求金钱,地位和成功的人,也许不屑一顾,可是谁敢说他们的生活就没有意义呢?

  我们总说要有钱,要暴富,要财务自由,然后去过想要的生活,总是在等有了足够的储备,才敢去追求想要的生活,可是70多年前的这群年轻人却告诉我们,我身无分文,也不妨碍我追求想要的生活。物质贫乏不能阻碍他们探索人生,因为他们追求的并不是物质人生。

  他们渴求一切,尝试一切,从积雪未化的北方一路奔到温暖的南方,把冬天远远甩在身后,拿走了气的啤酒当早餐,他们在破旧的街道里晃荡,在陌生的床上发烧,却可以了无遗憾地说:

  “我从我心灵的黑暗旋涡中抬眼观看,我知道自己躺在世界屋顶海拔八千英尺的床上,我知道我在我可悲的血肉躯壳里活了整整一辈子和许多辈子,我有过各种各样的梦想。”

  因为他们从来没有把自己局限在一个闭塞的小天地,从来没有把自己局限在循规蹈矩的条条框框里,他们怀着勇敢的冒险和开拓精神,像一把40米的镰刀一样去收割这个世界,他们过着一种有密度的生活。

  萨尔曾经遇到过一个3岁的印第安小姑娘,他心里想:“哎呀,我希望有点可以给她的东西!想想看,在这条岩脊上出生长大——这条岩脊就是你所了解的全部生活。她的爸爸也许用绳子缒到下面的沟壑,把他储存在岩洞里的菠萝取出来,或者在坡度八十、下面深不见底的山坡上砍柴火。她永远不会从这儿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有多少人活在自己的闭塞小天地里,在人为设定的各种条条框框里,和这个印第安小姑娘是一样的啊。

  当然他们也是迷茫和空虚的,可是那又怎么样?

  他们怀抱这样的想法:如果这不是我想要的生活,我就可劲地折腾,直到我找到理想生活为止。如果一直找不到,我就不断告别旧生活,去寻找新生活,去进一步追逐我的星辰。或许不断地探索和尝试就是我想要的生活。

  这本书让我感到:从未有过疯狂、从未有过壮举就老去的人生是多么的贫乏。我产生一种冲动,我想要丰富的,蓬勃的生命,我想过一种有密度的生活,我想做一些追随内心而不是计较得失和权衡利弊的选择,我想偶然冲动,不顾一切,不去想下一秒会怎么样。

  杰克·凯鲁亚克在他的另一本书《达摩流浪者》中说过一句流传很广的话:“永远年轻,永远热泪盈眶”。我在想,年轻是一种生理年龄吗?一个人总会在生理上老去,怎么样的人才会永远年轻的呢?

  现在我知道了,是那些从未关闭通往未知的门的人,是那些不拒绝重新上路的人,是那些敢于冒险、敢于生活的人。

  生活万岁!杰克·凯鲁亚克万岁!年轻万岁!

  -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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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片来源:《教父》电影

李小墨,畅销书《请停止无效社交》作者,公众号《深夜书桌》。我相信,一个人的阅读史,往往就是他的思想成长史和能力发育史。每看完一本书就写篇干货读书笔记,每个月一份高质量书单,不卖劣质鸡汤,不说正确的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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