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读后感1000字
《根》是一本由(美国)亚历克斯·哈里著、郑惠丹译著作,译林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16.00,页数:651,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根》精选点评:
●康达。
●偉大的作品,給我帶來無與倫比的體驗。有太多的人物和事件令我印象深刻,我不知從何說起。依靠隻言片語的非洲話竟探詢到了祖先的足跡,由此展開了一部六代人的家族史。家族因其歷史而偉大,而歷史因其中的人物而偉大,康達金特、濟西、雞仔喬治、湯姆他們是一個個鮮活的人,有血緣的紐帶卻又千差萬別,平凡二字不能抹平他們的特質,唯有個性永放光芒! 第一百零三章,鬥雞的刺激和殘酷、人的幻想和衝動以及命運的捉弄,全部衝撞、交織在一起,兩頁紙之間,雞仔喬治乘風入雲又迅速跌落谷底,看得我寒毛卓竖、屏气慑息,实在是全书的最高潮,最精华的部分。
●想去非洲了…
●最令我惊奇的是,小说的主人公也是个伊斯兰教徒。艾萨俩目瓦雷库姆。很好看。不过外国小说就是有个很大的毛病——人名太长,不好记啊。哈哈哈。幸好这本书没有很长的人名。一般都是法国、英国的让人,摸不着头脑。
●高中英语课学到从本书摘录的一篇课文时,刚好同桌有这本书,我就借了来,一边上课一边给看了
●初三寒假
●我们一路颠簸,沿途,我们的文化,语言,风俗早已不知洒落到何方,那些精神的洗脑,远比肉体折磨来的残忍,我们是谁?精神在迷失
●最喜欢的一本书...让我体会不一样的生活真谛
●“鳄鱼”的故事
《根》读后感(一):看完后的那一秒
来时一人,随后开枝散叶。来时牵挂着父母,随后有了更对的牵挂。
一个家族的生根发芽,需要每一代的努力。
一生真的很短暂。等到下一代走入舞台,上一代就落下了帷幕!
每一代改变的是什么,只是生活方式的变化。想要自由,这是最基础的… 生活已不愁问题了,再开始谈作为!
真相是没有人知道的。只有自己选择相信的!
《根》读后感(二):根
‘根’,既是作者自己的根,也是像作者那样的美国黑人的根。
他们的根在很多世代以前随着美国运奴黑船来到了这里。
在非洲要么酋长公开买卖他们,要么他们像动物一样被偷偷捕猎。
读《根》有点像读《旧约》的族谱,历经太多的世代,经历太多的颠沛流离已无法考清,而犹太人有他们的上帝,黑人只能靠文明的觉醒。
《根》读后感(三):黑人的血泪史
这本书写的还可以,但七代人的故事写得有些流水账的感觉,故事结尾描写了作者去非洲寻找自己的根,给人以很强的可信度与真实感,另外,书中用了大量篇幅描写斗鸡的场面,感觉有些跑题与啰嗦。文中,作者对白人强暴女黑奴的描写,让人感到嫌恶(我觉得这些地方没必要写得这么细致和赤裸裸)。此外,我有一个疑虑,从严格的意义来说,作者已经不算是纯纯的黑人了,他有黑人血统、白人血统、印第安人血统,那他的根到底在哪呢?他把自己认作黑人,才去非洲寻找根的。我很困惑,奥巴马的母亲是白人,父亲是黑人,白人血统与黑人血统各占一半,但人们只将他认作黑人。
《根》读后感(四):祖先 家族 個人
偉大的作品,給我帶來無與倫比的體驗。有太多的人物和事件令我印象深刻,我不知從何說起。依靠隻言片語的非洲話竟探詢到了祖先的足跡,由此展開了一部六代人的家族史。家族因其歷史而偉大,而歷史因其中的人物而偉大,康達金特、濟西、雞仔喬治、湯姆他們是一個個鮮活的人,有血緣的紐帶卻又千差萬別,平凡二字不能抹平他們的特質,唯有個性永放光芒!
第一百零三章,鬥雞的刺激和殘酷、人的幻想和衝動以及命運的捉弄,全部衝撞、交織在一起,兩頁紙之間,雞仔喬治乘風入雲又迅速跌落谷底,看得我寒毛卓竖、屏气慑息,实在是全书的最高潮,最精华的部分。
中国人是悲哀的,破四旧破掉了家谱(家族之根),文革斩断了国人的根(国家之根),以至于我们空有五千年的历史,却只有六十年的文化。破镜难圆,根无再续,我们能做的只有现在自己造根,将希望留给将来。
腐朽的根只能结出恶果。正视历史,尊重历史,健康的根才能茁壮生长
我在想,自己的长辈、亲戚甚至父母到底经历过怎样的生活?他们对生活有什么感想?他们是如何一步步走到现在的?不论好的坏的,得意或失意,我都想了解,忠实地记录。不但如此,我更要记录自己的生活,自己的成长,终有一天,我会将从长辈那听来的人生经历汇成一本书,把它拿给我的妻子和孩子看。这样,才算是解决了“我是谁?”及“我从何处来?”的问题,才算是有了“根”,家族之树才能成长,也就是解决“我向何处去“的问题。
有根才能成长,有历史才有未来
《根》读后感(五):从祖辈到今人:当康达·金特成为传奇
文/吴情
“孩子,听着!我现在要告诉你有关你曾祖父的事。他是个非洲人,名叫‘康达·金特’。他把吉他叫做‘可’,把河流叫做‘肯必·波隆河’,还有许多东西还有非洲名字。他说当他正在砍树准备为他弟弟做个鼓时,突然有四个白人从后面把他抓走。然后一艘大船载了他横过大海来到了一处叫做‘纳波利斯’的地方。之后,他逃跑了四次。而有次当他试着要去杀掉那个抓住他的人时,他的脚被他们砍了。”
当玛蒂达诞下她和“鸡仔”乔治的第一个儿子时,鸡仔乔治这般对他还没睁眼的长子说道。鸡仔乔治口中的“康达·金特”,西非冈比亚河岸嘉福村村民欧玛若·金特与嫔塔·金特之子。康达早年的人生,和他的祖祖辈辈一样,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在贫瘠的土地上过着挣扎的生活,却也幸福美满。古老部落。成人仪礼。有胆怯也有勇敢,有大大方方也有隐私神秘。然而,不幸的是,声名狼藉的“土霸”(白人)在他和弟弟外出时将他抓走,从此飘零天涯,有生之年再也没有见过亲人。康达·金特几次试图逃跑,都被抓回,最后甚至还被打断腿。在被贩卖到北美大陆后,康达·金特经历了好几个主人,他的后代,则见证了美国的历史。
《根》(Roots),美国著名作家亚历克斯·哈里(Alex Haley)著,正式出版于一九七六年。次年,美国国家书籍奖金委员会授予它历史特等奖。不过,在笔者看来,这部后与其他名著(比如《百年孤独》)共同引发了世界“寻根”潮流的作品,与其被看作一本家族寻根史,不如视为一本虚构与真实相互交错的小说。叙述者“我”常听父母念叨家族祖先康达·金特,逐渐对这位陌生而又熟悉的人物产生了兴趣,进而四处查找资料,企图拼凑出康达的人生。只是,叙述者“我”拾零成整的艰难历程被压缩在文本最末,捎带提及,文本前大半用历时叙述,百十年的家族史娓娓道来,有人类学的视野。高潮处似波涛汹涌,平静处如弱柳拂风。
关于美国黑人的遭遇,史学界的研究早已汗牛充栋;文学之林中,则有《汤姆叔叔的小屋》(Uncle Tom`s Cabin)和《飘》(Gone with The Wind)两部优秀作品。然而,这两部作品较之《根》,都不能完全算作完全以黑人经历为主的小说,它们或侧重历史的、政治的变革,或偏向世事无常中的爱情纠葛。当然,小说《根》里,也有不少部分从黑人的角度(尤其是黑奴的角度)表现那个时代的风云突变:波士顿倾茶事件、美国独立战争、废奴运动、美国南北战争等等。只是这样的宏大叙述,在黑奴逼仄的生活空间,很少能振聋发聩,引人深思。虽不排除某些关于人权的理论为有志人士奋起反抗提供了武器。可多数黑奴,被枷锁束缚后,失去了对非洲的追寻,以及对现状的质疑。
康达·金特生活在西非冈比亚时,常常痴痴地想,“以前人的日子并不好过,也许他们世世代代都会如此。”为生计操劳,为子女有形,为一切不可控因素殚精竭虑。“被抛”在世上,人是不自由的;可日子的好坏,自己在很大程度上却能做的了主。没有白人野蛮的“干预”,非洲人的生活,可能是怎样的呢?也许依然贫穷但家人团圆,也许终将走上现代化的道路。太多的也许来不及展开,所谓的“文明人”携带着枪支弹药将非洲人赶进了现代化的圈套,将他们踩在现代化这条铁轨的枕木中,浸着他们的鲜血和哀号,一路高歌猛进。上帝荣光。
尽管哈里的“寻根”更多的是寻找男性之根(“根”在很多文化中都是男性生殖器的象征),而很少带有母系寻根的意味。但是,这主要与西非冈比亚嘉福村重男轻女的部落习俗有关,而非作家的有意选择,却并不代表着女性在这部小说中不具有可塑性。嫔塔·金特和济茜,都是闪耀着人性光辉的重要角色。寻根最终得偿,可失却与非洲联系的“我”,能走向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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