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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爱一切不彻底的事物》的读后感10篇

2017-11-02 21:56:01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我喜爱一切不彻底的事物》的读后感10篇

  《我喜爱一切不彻底的事物》是一本由张定浩著作,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CNY 39.80,页数:192,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我喜爱一切不彻底的事物》读后感(一):装帧真是蠢得哭啊

    作者是一个慢的人,寥寥几十首,即便这样,特别优秀的诗,恐怕也还是不多,这也是诗人宿命。好歹标题诗,也算妇孺皆知了。碰见个小孩,都听过这首歌,不过听成了“我喜爱就这里的书”。算是集子里最好的一首诗,不过,洒家不喜欢这首诗,因为我讨厌一切不彻底的事物。写给他女儿的诗,也还挺好,倾述的直白句子,忽然来一句诗意的表达。抒情主人公看起来很善良的样子,但是他老婆在诗集里奇怪的缺席。
    正因为数量少,纸张很宽裕,但是装帧却糟糕透顶,只可远观,不宜翻阅。诗题与诗作竟然分开在两页,给人很不好的感觉

  《我喜爱一切不彻底的事物》读后感(二):不彻底的诗歌:诗评实验003

批评者较少将目光投注在情感上,情感提供的乃是被阅读的可能性,情感偏向“道德”,而且企图从诗人那里收获情感经验几乎是痴心妄想;(在文本和批评系统中)优于情感的是哲思,但它也并不直接隶属于语言,尤其是这哲思是额外的哲思。 批评应对的是“语言的生成”。 请抛弃“练”、“邃”、“丰”、“锐”、“宏阔”、“善切”、“忠诚”、“秘遁”等固有的或实指的标准,更加“属己”地权衡一首诗。“己”(或“我”)是一个繁杂的立体概念,与“诗”近质。 诗人追寻诗歌的何种品质? 一种(被)转述的、复写式的语言? 以启示录和圣典的方式生产出来的私语? 完美得近乎虚构? 这些都恰当,但皆非绝对。 当你深入文本,你将发见轻松的情感(在诗人和诗中角色之间)和致密现实的合成。 “我喜爱一切不彻底的事物。/琥珀里的时间,微暗的火,/一生都在半途而废,/一生都怀抱热望。” 是格的清省和意的平秀。 “抱着回返天空的心情,那些死去的雪/将经受第二次坠落。//最真切,但不可悔改。” 诗人从读者的姿态写作。“谁此刻孤独,就永远孤独。”缭绕“译诗”风格。 诗的一个特性是:名词的石化,非名词的流感(水和光):诸如,“有一种成年人的/洁癖吗/抑或某种孩子气的强悍/企图仅仅为深爱之物所环绕”。是的,绝非纯粹的轻盈。丰富的阅读经验诱导了“轻”的发生。 此外,诗的一大弊病是:几乎是自设的封闭之境。“那些生活在一个地方的人也不会/每天遇见,那些遇见的人也不会/时刻拥抱,那些拥抱的人/没有办法相互凝视。” 另外,诗人冥想得很少,是用现实和对现实的抽象替代了冥想。“时常,我愿意以另一种形状/显现在我身边,/起初为鸟,为蝴蝶,/又为兔子和猫咪,为小鸭……/为女孩。”表呈和追加。 我们并不悭责诗人直白,与生活近乎同质:一只耳朵警惕了,另一只,我们听到“关于警惕”。不,不是声源的本质,是警惕的本质。 诗人说:诗是生活最必要时刻时的产物。 这同样是一种迷信,(信仰),信仰时间中的生命,信仰无法臆造和虚构的现实,殊不知,现实比虚构更永生,奇境,更不可述解(应)。 从诗中,我并未读出自己,却在诗境的蒸腾中,记起“曾是我的感知”,几乎被动又安然地欣赏“我=时代”的风景。“那是一张慢慢形成的脸,/形成了,就不会消失。/就被她守护。” (时代的)无意义流向诗歌。“倒计时终于至零。/巨大的秒针在惊慌中/摇晃了片刻,/又继续前行。”诗歌将无意义的庸俗换置成浩瀚与精致。 无意义是一种价值,并与语言所预见的新秩序的发生相契合。“你是我走过的迷宫中的道路。”

  《我喜爱一切不彻底的事物》读后感(三):略显平淡

不知道为什么,再读第二遍的时候我就不喜欢了。觉得张定浩在处理诗的末尾的时候总是处理不好。比如说“就像被你唤醒的,群鸟纷飞的清晨”一句就很有刻意雕琢之感。感情也很单一,都是生活中一些比较小的瞬间引发的感情,虽然真实是真实不假,但是坏就坏在可以看出其人的格局不大气。比如“送去学校学习谎言的技艺,这个事实,我忍住没有讲出来”这样的东西写进诗里,会让人觉得有点“过”。就是超过了一般的人会有的想法。反而不平淡真诚了。真的有那么伤心吗?谁知道呢,至少不适合放在诗的最后一句吧。即便是有这种想法,也可以用另一种更好的方式讲出来。总之就是不是“这个事实,我忍住没有讲出来”这种。

  《我喜爱一切不彻底的事物》读后感(四):「孪生文本」:《喜爱》与《我喜爱一切不彻底的事物》:诗评实验006

某日读苏友贞女士的小评论,收获一则极令人恐怖的消息,《半生缘》几近「复录」《汉普先生》( H.P. Pulham ),且后者的著者约翰·马昆德( John Marquand )与张爱玲也曾有一面之缘。虽说《半生缘》包含了大量的借鉴成分,涉及结构、情节等,但在判定文本的更高的语境,两者却是存在着差异,一是第一人称叙事和上帝视角的区别和由之造成的种种,二是西方情调和东方风韵之间的大相径庭,三是文本的出世、传播和经典化之不同。因此,只能说,《半生缘》和《汉普先生》是两个「孪生文本」。

夜读时,一个新的「『孪生文本』情绪」激励了周遭昏沉的物的生命。「我喜爱朦胧的事物,微弱的声音、色彩,/一切颤抖、波动、震荡和闪光的东西」(阿尔贝·萨曼 《喜爱》)——这句散发着浓郁的散文气质——单是这两句,便使我想起「我喜爱一切不彻底的事物。/琥珀里的时间,微暗的火,/一生都在半途而废,/一生都怀抱热望。」(张定浩 《我喜爱一切不彻底的事物》)。

我以为两者同样是一对「孪生文本」。

从主题上说,《喜爱》对爱情的宣示是渗透在整个篇目中的,《我喜爱一切不彻底的事物》同样写爱情,只不过,后者的表意是如此隐晦,以至于读者可能在爱情之外观看这个文本,这就造成了可怕的误读。或许后者的隐晦,乃是基于时代性的因质,在对爱情主题的刻写方面,两者都从大量的意象写起,直到落入爱情的珠玉之白瓷盘。区别在于,《喜爱》在由物到人的延续中是平顺的,《我喜爱一切不彻底的事物》则不断地勾连物之间的关系,再陡然以主题盖之。前者是在行进中不断积蓄的江流,后者则是在行进中不断旁逸的河溪,由此,在同一个入海口,它们就呈现了不同的水的效果。

作为写作者的我深知,类似的写作技法是极易掌握的,它需要的是不多即可的文本阅读经验,和不高妙亦可的审美气质,如果此时,外在有玄妙的、但往往是再细腻也没有的情绪挑逗了写作者,那么,语言会自行书写,诗意犹如探囊也。实际上,写作者此时所处的地位既非主动也非被动,写作者充当的是诗的代言人,这里的「我」其实是诗的言说本身。

当然了,《我喜爱一切不彻底的事物》是一个诗歌的宝矿,因为它吸纳了,准确说是表露了太多的文本,这让诗本身看起来更像是微缩版的批评。

喜爱

阿尔贝·萨曼

我喜爱朦胧的事物,微弱的声音、色彩, 一切颤抖、波动、震荡和闪光的东西, 喜爱头发和眼睛,喜爱水、树叶和丝, 喜爱纤弱的形体显示的灵性姿态;

喜爱像斑鸠一样互相摩擦的韵律, 喜爱袅袅地盘旋上升的梦的轻烟, 她的面颊趋于模糊的黄昏的房间, 还喜爱她那超自然的素手的爱抚。

通过温存的嘴唇度过的极乐时辰, 仿佛被沉重的欢喜压倒了的灵魂, 就像一朵萎谢的玫瑰死灭的灵魂,

还有那形影清白、傲发出奇香的心。 它象灯台的红宝石一样,昼夜不停, 总是怀抱着一种神秘、孤独的爱情。

  《我喜爱一切不彻底的事物》读后感(五):waits(张定浩)的十首斯可诗

“在我们的一生中,时间用各种语言来跟人说话:用天真﹑爱﹑信仰﹑经验﹑历史﹑疲劳﹑犬儒﹑愧疚﹑颓废等的语言。其中,爱的语言显然是通用语。。。爱在本质上是无限对有限所持的态度。相反则构成了信仰和诗歌。”
——布罗茨基
waits的十首斯可诗,从主题和语言风格来说,也可以被视为十篇分行的“亲子日记”。在其细致的日常叙事中所流露的情感的亲密和直接是其他36首诗无法做到的。只有爱的对象是自己的小孩时,一个人才可以真正做到赤诚坦然,无所忧忌。但十首“斯可诗”首先是“诗”,而不应该真的归为诗意的“成长记录”和“育儿心得”。waits不仅对时间,也对亲子关系保持适度的清醒。在斯可诗中,几乎没有一首让我感觉到有煽情的嫌疑。相反,我甚至觉得这位父亲努力不让自己完全卷入亲子关系之中,他是一边爱着﹑陪伴着,一边又后退着、审视着。因而,斯可诗散发着一股因为爱被抑制了而发酵出的甜美和伤感,偶尔竟夹杂着一丝悲伤——这是来自于“时间之内”的成人和处于“时间之外”的幼子在对视(对峙)所产生的疑惑。
法国诗人保罗•瓦雷里曾说:“每首诗都由既成的诗句和雕琢出的诗句组成:诗人必须改进前者,也必须让后者听上去语出自然,直抵本质。” 在《我喜爱一切不彻底的事物》这本诗集的后记里,waits是这样提及他写诗的理由的:“诗仅仅是生活中最必要时刻的产物,是在一些平静的瞬间,把那些在回忆中最难以摆脱的情感,写成诗,以便将它们忘却。” 正因为他怀有不为写而写的信念,使得我们在读他的诗歌时能感觉到一颗真切的,渴望抒发的灵魂。《纸箱子》《雨滴》,《雨已经落下》,《但丁在地狱门前》就是出色的例子;但他的诗歌也不乏精工细作,匠心独运的痕迹,例如《蜻蜓》,《新天使》,《正如群星之间的阿基米德》就是精巧诗艺的体现。写诗本就是一门技艺,“每一个字都被权衡“也非夸张之语。天赋与技艺的高度融合,才能完成优秀的诗。
但“斯可诗”是比较另类的,它们不仅是必要时刻的产物,还是浑然天成之物。那些诗句自然地发生,如同雨丝渗入泥土悄无声息、风吹动树叶簌簌作响。waits在“斯可体”上超越了技巧的层面,藏起了他在隐喻和用典方面的才华,只听凭直觉的驱使写出诗行。那些语词和音调都是现成的,在合适的时刻就被召唤出场,渐渐伸展,融合,显形,自我调整,最终呈现出一首诗的面目——清澈纯真的面目。其中有几首使用大量的口语和熟悉亲切的意象。它们不构成阅读的挑战,却有着难以模仿的美妙韵律,散发着温柔的爱意和一些微妙难言的情绪。 让我们先来读一读下面这首诗。
一天
 
天亮了为什么还要睡觉
我难以回答这样严肃的
问题,只好听任你起身
把昨夜读过的书一本本
重新翻过,再赤足下床
去摇醒困意无限的房间。
必须提到喷泉你才愿意
漱口,必须杜撰出一篇
有关小虫子的骇人寓言,
你才会把牙齿交给牙刷。
梳洗罢,你要自己挑选
好看的衣裳,要我带你
去吃早饭,然后满世界
转转,看你草地上奔跑,
树荫下玩耍,立在千条
栏杆之外,等孔雀开屏。
中午,我们手拉手回家,
我只会做简单的蛋包饭,
你并不挑食,也不介意
我的厨艺,只要我耐心
面对你翻来覆去的提问,
你会认真记住我最初的
回答,我自己也要认真
记住。这就像一场考试,
你是我正在努力完成的
不能涂改的试卷,激励
我,也检验我;外面的
风旗飘扬,江水也奔流,
一天正慢慢过去,你是
我走过的迷宫中的道路。
 
这首诗的外形是码得整整齐齐的长条形,有一个毫无诗意的名称——“水泥柱体”。因为首尾必须对齐,就不得不跨行。若跨得巧妙,则能制造出微妙的兴奋和诗意的荡漾;若跨得不好,就支离破碎莫名其妙。所以选择“水泥柱体”的诗人无疑是给自己下了一套,他不仅得有诗才,还得有胆量。
waits的这首“水泥柱体”包含三十行,每行十个字。除了最后七行,其余二十三行都是日记式的平铺直叙,像溪水流过阳光下平展的岩石一样舒缓:起床,翻书,洗漱,外出吃早饭,玩耍,回家吃午饭。。。这一大一小两个身影相伴度过极其普通的一天。但这普通的一天,对于小斯可来说,也是过得有滋有味的:找草地上奔跑,在树荫下玩耍,等待千条栏杆里面的孔雀对着好看的自己开屏,还有爸爸做的午饭——黄灿灿的蛋包饭,温暖的蛋包饭。我注意到,这二十三行诗句虽然高度口语化,但夹杂其中的几个语词却透露出waits一贯的典雅的汉语风格:“听任”,“起身”(而不是“起床”),“赤足”(而不是“赤脚”),“骇人”(而不是“吓人”),“梳洗罢”(而不是“梳洗完”),“衣裳”(而不是“衣服”),“立”(而非“站”)。不要小看这些语词,正是因为它们奉献的音调,使得平铺直叙的二十三行字有了一种优美的底色,而不是粗糙平淡的流水帐。然后我们就一路读到了诗歌的末尾。最后的七行终于出现了两个比喻,因为有了前面漫长的铺垫,这两个比喻像缓缓托举出水面的水晶灯一样,照亮了整首诗。又像一滴鲜艳的水彩,滴入至清的水中,刹那间晕染开来。读者遂也完成了一个情感上的飞跃。我尤其喜欢最后四句:“外面的/风旗飘扬,江水也奔流,/一天正慢慢过去,你是/我走过的迷宫中的道路。”这样看似不合理的分行,却有种迷人的气质,它延缓了节奏,呼唤出情绪。“飘扬”和“奔流”这两个饱满的词对应“慢慢过去”,制造出宇宙浩淼,时光徐徐的印象。而最后一句更是神来之笔,把孩子比喻成自己走过的迷宫中的道路,一个需要读者费些神思考的比喻,领悟后则几欲落泪。难道不是吗?孩子的心灵世界是神秘的,陪伴和养育孩子犹如在迷宫中摸索,常常有碰壁和重复,也有顺畅和雀跃。
我们成年人将自己心灵的一部分托付给自己的后代的同时,也滋生出了对孩子的掌控欲。但孩子日长夜大,她(他)的身体渐渐脱离我们的视野,走向自己的活动领域;她(他)的思想情感日渐蓬勃和独立,不容我们随意打扰和刻意纠正;她(他)的命运将朝着我们无法预知的路线行进。当我们回顾诗中那二十三行的记述,就会发现,父亲不仅是个陪伴者,更是一个观察者;女儿不仅仅是一个被照顾和被观察的对象,她是一面镜子,让父亲辨认出自己,以及两者之间的距离——一种亲密无间的距离,温柔怅惘的距离。
尽管这对父女是如此相爱,又是那么努力去理解,但他们终究不能完全了解对方,以至于时常“相互计较,生气,和折磨。。。” 相爱的人之间,因为无法控制时间的流速和流向,无法长久地拥有彼此,又不能完全明白对方的意思,就会不知所以地恼怒起来,难过起来,相互发泄,又相互原谅,周而复始。在《眼泪》这首诗里,我们看到一位父亲面对女儿像蜂群一般涌出的眼泪时不知所措,恼火又心疼的样子。在《眼泪》这首诗中,waits写斯可哭泣时的情状:
我时常不能够明白,
 为何你竟携带那么多的眼泪。
一不小心
它们就倾泻如烈日下的蜂群,
无有尽意,
令人愤怒,且痛楚。
虽然父亲感到困惑,但他并没有否定小孩子的眼泪。要知道在生活中,很多成人对小孩子的哭泣是有些不屑的,心肠硬一些的父母还会不耐烦地呵斥。在他们看来,小孩子为一丁点小事哭得那么伤心是毫无意义的,可笑的;是任性脆弱,无理取闹的表现。诗人可不这么想:
但我想它们都是真的,
它们和每一根连通小心脏的蛰刺
都是真的。
我想你是真的很难过。”
waits在这里连用三次“真的”和两次“我想”。一般来说,在一首诗里重复使用同一个词是写诗的忌讳。在惊诧之余,我倒佩服waits的冒险精神。至少在我这个读者这里,同义反复的技巧起到了良好的效果:它勾勒出一个率真敏感的女儿形象,并烘托出一个深情又呆萌的父亲形象。眼泪和引发眼泪的事端都是“真的”,绝非是小孩子用假哭来迫使父母心软的伎俩。 “你是真的很难过“由于加上了“我想”,就体现了做父亲的正努力去体会女儿的情绪。这种源自平等视角而不是俯视的温情让人动容,哪怕这位父亲有时也会因不解而陷入愤怒和焦躁。
他试图寻找孩子眼泪的起源。那些琐细的心爱之物被损毁,或者消失不见,这对于一个小小孩来说,就意味着一场龙卷风或者一场小地震。小孩子是无法做到“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而且,小孩子往往第一次发脾气时损毁的东西会成为下一轮哭泣的导火索。愤怒和伤心是像连环爆炸案一样一发不可收拾。诗人继续写道:
叶子和纸盒搭建的城堡,白纸折成的钢琴,
眨眼间就被损毁,
而溜溜球,小花贴纸还有无数细碎珍宝,
转身就寻找不到。
这个世界的确太多
让人担心和难过的事情,
何况我们还会
相互计较,生气,和折磨……
有时,我或许只应该庆幸,
毕竟是狂暴的爱而非狂暴的恨,
才构成了那么多的眼泪,
才构成了那么多,你双眸深处倾斜的海洋。
结尾句的比喻如此形象,竟让读者担心那泪水会飞溅到自己的书桌上,把诗集打湿!这个小女孩的眼泪真的太壮观了。它们起初还只是“烈日下的蜂群”,哭着哭着竟演变成了“倾斜的海洋”。这可叫人如何是好?到了这份上,诗人也只能庆幸是“狂暴的爱”而非“狂暴的恨”才构成那么多的眼泪。有读者把waits的斯可诗称为情诗一种,这首《眼泪》的确有情诗的意境和音调。尾韵ing和ao奠定了整首诗的调性,前者含蓄深情,后者明亮饱满。最后一个语词“海洋”包含的后鼻韵母ang决定性地提高了整首诗音色的亮度和高度,我们仿佛能目睹一场父女对峙以父亲的举手投降告终。这是一场温柔的爱与狂暴的爱之间的较量。
因为工作时间较为自由的缘故,waits照顾女儿的时间相对较多。我们可以从十首斯可诗中发现他熟谙育儿细节以及与儿童游戏相关的种种。在《听斯可唱歌》这首诗里,我们看到,这位身高1米78的射手座文学评论家在写完犀利睿智的批评文字之后,得迅速忘掉自己的身份,和野兔,巧虎还有小猪们坐成一排,高高低低地扮演“有礼貌的绅士”,屏息静气地听斯可唱歌,听完还要像“野蛮人一样鼓掌和喊叫”,这是唱歌游戏不可或缺也是最最重要的一部分。“斯可诗”常关乎幼童的游戏(《重复》《变化》,《眼泪》,《游戏》)。在“眼神清亮,笑容神秘”的女孩面前,父亲的形象有时像缓慢笨拙的大熊,有时像一匹忠诚的骆驼或马。他恭敬地听从女儿的调遣,老实地扮演她分配的角色——往往是一个“必需的失败者”,或者一个眼神不好的寻找者,几经周折,终于发现了藏在一块布帘后的女儿,他要装作像第一次一样新鲜有趣。或者干脆就做一个手舞足蹈,高深喊叫的“野蛮人”好了。有时他也不免困惑和烦躁,在那无数次简单重复的游戏中,他无法真正脱卸掉成人的躯壳,潜心投入,像小孩子一样度过不求意义,只求快乐的时间。但也是因为对孩子的爱,使成人能牢牢地站在大地上,与时间和虚无对抗。
游戏
借助一些心爱之物,
你已经可以独自创造
小小的游戏。
它们单薄,任性,脆弱,
但因为你是认真的,
我也就引以为真。
遂轻声轻气地企图进入
你只身漫游的奇境,
企图扮演游戏中必需的失败者,
用拙劣的悲伤来哄你开心。
你却大笑着安慰我说,这一切都是假的。
你竟然知道,这一切都是假的。
你竟然可以怀揣这样严厉的洞见,
继续奋力投身其中,以全部的热诚。
在泪水和笑声构成的暴风雨中,
你是出入无疾的精灵,
而我是,流连于海洋的水手,
震摄于一种如此轻易的毁灭,
一种如此轻易的完成。
你们瞧,小孩子对于游戏拥有全部的热忱,一旦投入而就能忘却整个世界,但当父亲以拙劣的悲伤企图配合她游戏时,她却大声宣布:这一切都是假的!潜台词是:“爸爸你怎么可以这么傻!”她大笑着安慰爸爸,对爸爸的调侃和关切是同时发生的。她竟可以放弃心爱的游戏,亲自戳穿游戏的“骗局”,来止住爸爸的悲伤。而这位爸爸“竟然”以为女儿还是懵懂混沌如初呢。诗人连续两次使用“竟然”,凸现他对于女儿突然展现的“洞见”的惊诧。但更让他惊诧的是,她可以丝毫不受这“洞见”的影响,继续投身到游戏中。这是成年人无论如何做不到的。精灵般的小孩子在现实与游戏,创造和毁灭中自由穿梭,兴致勃勃,毫无负累,怎能不叫扮哭扮到一半的爸爸羡慕和惊诧,甚至于到了被“震慑”的程度?
《游戏》具有“斯可诗”中较为典型的风格——一种简净﹑悦耳的风格。尾韵in(en)和ing(eng)轮番出现,奠定了诗歌的韵律和调性,这种介于温暖和忧伤之间的音调,是waits偏爱的。正如布罗茨基在《一首诗的脚注》里说到的,“每一个诗歌创作者都有自最喜爱的,主导性的韵律,这可以视为他的标志,因为这些标志呼应了作者最经常重复的心理状态。”无论是十首斯可诗,还是其他36首诗中的大多数,诗句的韵律和语词的色彩是基本一致的,从中我们可以感受到作为诗人waits的“心理状态”,那是一种与他作为批评家的心理状态有着明显区别的状态。在诗歌中,他放下了锐利和逻辑,变得柔软﹑轻盈,时而浮现在半空中,像新天使一样悲悯,时而又俯身至尘埃,默默地注视注视着人群里那个他爱的人,以及自己投射在世间和她身上的影子。
 
在一篇题为“又竭尽全力让它们变得轻盈”的豆瓣日记里,waits曾写下这样一句话:“简净和悦耳,两种古老的诗歌品质,随之慢慢地回到我们的身边。” 我认为“斯可诗”完全具备了他自己所赞赏的这两种诗歌品质。所以我相信,它们在未来的日子里,将得到越来越多读诗者与爱诗者的吟诵。但是,读诗是这个世界上最为私密化的行为之一。我们无法预测,一首诗会以怎样的姿态打开在其他读者的眼前,我们无法听到一个语词在旁人的耳边所产生的回音,无法保证那些触动我们的诗句是否也会落入别人的心中,激起涟漪。但我们并不需要去说服别人读自己喜爱的诗。写下这篇诗评对我而言,本质上不是在评论waits的诗歌,而是在安置自己读诗时情绪和思想的纷纷断片,是借助他人的诗歌来表达自己对生活的理解。诗,既是一种可以自足的语言魔术,但倘若它成为“你的诗”,就必然与你的生活和你自身相关。例如,读《动物园》,令我想起云裳还是一名两岁半幼童的时光。有一次她牵着我的手,小心翼翼地走过上海西郊动物园那座晃荡的吊桥。和斯可一样,她突然在桥中央停下脚步,凝视身边的人群和桥下的动物,我无法得知她的小脑瓜里在思考些什么。那天晚间洗澡的时候,我问她,“动物园里你最喜欢什么动物?” 她仰头盯着我的脸,笑眯眯地说:“我最喜欢妈妈动物!” 想到这里,我突然认识到,“斯可诗”的数量,也许将停留在完满的“十”这个数字上。因为如今的斯可,已接近六岁了,她渐渐走出混沌的,他我不分的幼童时期。而混沌中有觉知,真实与梦境交织的2岁至4岁的孩子是诗意的化身。在此之后,恐怕waits将写不出如此动人的斯可诗了。但这也恰恰是我为他感到庆幸的:他捕捉住了这段时光,将之永久地保存起来。

  《我喜爱一切不彻底的事物》读后感(六):读waits的两首“少年诗”

“缓慢”大概是waits(张定浩)所倾心的生活方式和生命态度。在写诗方面,waits致力于写炼金术一样的纯诗。在他新近出版,也是迄今为止唯一正式出版的诗集《我喜爱一切不彻底的事物》中,总共收录了46首诗歌(大多为短诗),创作的时间跨度却是从25岁到38岁,将近14年。 因而,若单论创作的数量,waits确实不属于诗才激荡而丰产的诗人,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是“迟缓的写诗者”。然而,在这些凭借精确简洁的诗歌技巧构筑的诗作中,不乏可称当代汉语抒情诗典范的作品。即便在那些看似极为平常的语言材质背后(“斯可诗”尤其),也能体会到诗人对“意义质量“和”音响质量”的勉力探寻。waits的“迟缓”还体现在情绪的表达方式上。即使到了抒情的紧要关头,他也尽力保持最大限度的含蓄,警惕过分充溢。通过严格选词,精心控制语言的气息与节奏,waits掌控着作为诗人同时又兼批评家的自我情绪,使自己保持对于他者(甚至包括最亲密的女儿)和时空变化的细致镇定的观察。他的诗歌语言呈现出一种温暖的疏离和清洁的爱欲。waits这种对“不彻底”的偏好也许就是我读他诗歌常体验到余音绕梁,但同时又生出无限怅惘的原因。
在这46首诗中,“斯可诗”是我尤其喜欢的一类。但另有两首关于少年的短诗,也引起了我的注意。我暂且称它们为“少年诗”。
卷耳
能有力量长久跟随我们的
是刺,不是花瓣
这是多么悲哀的想法。
当满头大汗的少年从灌木丛中跑出,
细小的卷耳沾满他的全身,
他才不会这么烦恼。
他将像收集子弹一样,收集这带刺的卷耳,
预谋着在来日的课堂上
发动一场针对长头发的战争。
他这么想着就笑了。
不远处,采野菜的妇人
仍低着头
waits喜欢给他的诗歌安置一个意外的结尾,他同样也擅长简洁有力的开篇。这首诗的第一小节把我们迅速拉进一个有关生命预言的暗影之中, “悲哀的想法”猝不及防地将我们击中。那令我们倾慕的花瓣,原来只是一个个脆弱,美丽,稍纵即逝的幻像;而令我们讨厌和惧怕的刺,却有着执拗的力量,能“长久跟随我们”。过去岁月的荒谬和痛苦种种,不就是根根暗伏的刺?在一个人得意忘情时,冷不丁地再次刺出,提醒他自身的不完美和命运的不可测。
然而我们还未来得及发出成年人惯常的悲叹,一个满头大汗的少年就从灌木丛里跑出,闯入我们的视野。第二小节的节奏明快,意象活泼,waits这次用的是“满头大汗”,而不是枢密院广场上年轻的十二月党人额头上的“缓缓凝固的汗水”(摘自《1825年12月14日》),一扫第一小节带来的阴郁之气;虚词“才”用得极妙,把青春少年那种毫无顾忌,顽皮洒脱的性情全然呈现。这位waits的少年所钟情的,并非是荒原上的野玫瑰。他将像“收集子弹”一样搜集细小的卷耳。那么,卷耳是什么东东?少年打算用它来做什么?
两年前,在家乡一位朋友的果园里,我第一次见识一种叫“苍耳”的植物,在此之前只模糊记得这个神秘的名字代表着一味中药。只见它随意地长在一条土堤坝上,叶子宽大如南瓜叶,隐藏在叶子下的苍耳子绿茸茸毛刺刺,像蜷缩起来的小毛毛虫。七岁的云裳和四岁的小表弟羽飞像发现了宝贝一般兴奋,争先恐后把“小毛毛虫”摘下来,粘到大人的衣衫和裸露的胳膊上,大人假装害怕,发出哇哇的尖叫。“其实并不疼啊!”云裳后来说。确实,苍耳子只会引起轻微的痒痒,绝不像玫瑰刺伤人,害得歌德笔下的轻佻少年手指流血,更害得多情的里尔克得了败血症,继而丢了性命。
读了waits的《卷耳》,我特意去查了百度,发现卷耳就是苍耳的别名。“采采卷耳,不盈顷筐。”那丢下半筐卷耳,思念征夫的女子和她的马匹还在苦苦攀爬远古的山岗呢,这位现代少年就已急不可待地等着明日去捉弄同班女生了。带刺的卷耳似乎在影射青春期懵懂莽撞的情欲。少年也许自己也未曾意识到,这小小的恶作剧的念头竟起源于一种难以名状的情绪。倘若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解释,发动这场针对长发女孩的战争,是少年不知如何向女孩表达爱慕,竟用笨拙荒唐的,带有侵犯意味的游戏来引起女孩的关注。这样的技俩,你是否似曾相识?
第三小节制造了紧张的戏剧性效果,语词个个充满张力:子弹,刺,预谋,发动,针对,长头发,战争。但waits并没有把诗歌推向一个高潮的结尾。第四小节以一句平淡的“他这么想着就笑了”波澜不惊地过渡。 我注意到,waits用“笑了”这个极其普通的口语词,而不是使用他描述所爱女子笑容时偏好的“轻笑”或“神秘地笑”(《雨滴》,《正如群星之间的阿基米德》 《听斯可唱歌》)。“他这么想着就笑了”,多么孩子气的少年啊!他散发着阳光气息的得意笑容让读者也不禁莞尔一笑。
当读者正沉浸于对来日课堂闹剧的想象中,waits却把视线转向不远处采野菜的妇人。她(们)仍低着头,专注于手中劳动。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什么也没有撞见过,世界安静如初。田野山川的广阔寂寥,释放了少年所携带的蓬勃旺盛的,不无破坏性的生命能量;沉默劳作的妇人作为对莽撞少年形象的平衡,抵消了诗歌画面里的躁动不安。这首“少年情诗”结束于一种具有永恒意义的静谧之中。
“采野菜”这一从诗经时代就延续下来的诗歌场景让蜗居城市的我把目光再次投向遥远的童年,回忆起在乡村度过的七年光阴。常食腥膻的口舌向往起野菜的甘甜或清苦。我仿佛听到乡野的呼唤之音,也恍惚看到那低头摘野菜的农妇直起腰身,手搭凉棚,朝我望过来。像是哪家的媳妇或者婶娘。
 
在《我喜爱一切不彻底的事物》这本集子里,《卷耳》并非是其中最出色的一首。它既不会像主打诗《我喜爱一切不彻底的事物》那样受到瞩目,甚至被谱成歌曲传唱,它也不像“斯可诗”那样具有柔软澄澈,清亮动人的音调。它甚至比不上《蜻蜓》,后者精致奥妙得像“男孩子们手里的船模,轻盈而坚固”(摘自《纸箱子》),经得起无数次摩挲和推敲。但我却钟情于《卷耳》迎面拂来的气息。它很像在旅途中住过的某个房间,放下行李时抬头看见的一幅旧画,有着印象派的画风,五彩斑斓的近景和灰色的远景交织,光影里的少年向着你投来警惕的一瞥。
不止《卷耳》给读者这样的体验:当思绪被搅动,陷入好奇或者不安的想象,一个宁静无为的结尾倏然而至,拦腰截住思绪的激流。 另一首短诗《镜子》也是异曲同工。
镜子
旷野里忽然起了巨大的风
让他得以止住脚步
侧身回望
那个镜子中的少年
其实并不曾惊恐,只是耽溺于一种无聊
一种还没有被琐碎的好奇心损毁的生活
他尚且懂得
如何从白昼的散乱中
耐心地收集自己的面孔
母亲一直在堂屋和人说话,
这让房间里渐渐降临的昏暗
也显得安心
《镜子》里的少年,不再热切地收集带刺的卷耳。与狡黠调皮的卷耳少年不同, 镜中少年似乎是偏瘦弱沉默那一类的。在学校里,这样的男生也许会因其忧郁的气质而吸引大胆的女生,但少年的心思并不在此。他有着与生俱来的矜持和羞涩,又有着超过他实际年龄的成熟。这样的少年一定不屑那些捉弄女生的小把戏吧。他正被自身所迷惑着:镜中的“我”究竟是谁?为何会在此地? “我”要去往何方?。白昼的散乱也许是另一种形式的灌木丛,在幻想的“旷野”里矗立着,引诱少年钻入,“耐心收集自己的面孔”——与其说少年“耽溺于一种无聊”,不如说他耽溺于沉思和神游。 而那旷野里忽然刮起的大风,似要及时阻止少年不无危险的自我探索。
这首诗的结尾出现了“母亲”,是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这是waits所有诗作中唯一一次出现的“母亲”形象。也许,这唯一的一次就已经足够。傍晚时分,母亲在堂屋里和邻居或者亲友说话,家长里短,声音忽高忽低。有了堂屋里的母亲,里间少年那些莫名其妙的,芜杂散乱的情绪,奔突激荡的念头,无来由的恐惧和无目的的飘荡,似乎都有了可着落处。堂屋母亲所代表的现世家常和房间里少年的幻像世界互为衬托,最终“昏暗”降临房间。堂屋里夜灯初上,夜饭也该渐渐摆上桌了吧。那时,少年将从模糊不清的镜前抽身而出,踱出里屋,转到他母亲的身边。像做了一个长长的白日梦,重又恢复了日常的言语和行动。
“堂屋”这个意象也只与南方乡村(小镇)相关,它是乡村家庭生活和社交生活的核心场所。堂屋里的母亲,既是少年孤独不羁的心最后的依靠,也隐喻着家乡故园,是成年waits含蓄的乡愁表达。
   

  《我喜爱一切不彻底的事物》读后感(七):碎碎念

可能是 读诗不多 对诗没什么感悟

另外 这本书的排版设计什么的 我表示非常不喜欢 有种 这是作者出版了以供自己收藏的感觉 总体而言 不值得购买 网上orKindle上看看就差不多了

anyway 还是摘抄了一点:

我刚刚醒来

苹果落地般安详

而你每天细耳倾听

远山千年积雪的坍塌

两万只昏暗的眼睛是否曾看清

此生所居住的世界?

这是一个谜。

它抖了抖细长的腰身,

形容词纷纷脱落,

迅速简单,

像最初的那片白色水雾。

我们坐在咖啡馆里

把黑暗小口小口喝掉

没有人认出他是谁。

在地下通道的出口处,

他小心坐下,

等待那些从黑暗里一步步走上来的人们

眼睛里的光芒。

而那轻轻点燃的花瓣

如你一般

香气经久不息

莫扎特,莫扎特,

天空多么蓝。

一个人该怎样在盛宴前

放慢脚步,在结束时保持清醒。

翻完一本书如草率过完一生

我喜爱一切不彻底的事物。

琥珀里的时间,微暗的火,

一生都在半途而废,

一生都环抱热望。

  《我喜爱一切不彻底的事物》读后感(八):细雨中的日光

——评waits的诗
一、 大风
在这本诗集中,“风”是一个被频繁使用的意象,雨关乎性情,“上风既流,下人则化”,风则带来动荡与变化的信息,从文本的角度做一次回望,就会发现无论是自然界的风还是和言语文字世界的风暴,总是生死攸关的。如果把风视作一种来自命运的邀请或诱导,当这种提示被和自然界的力量合而为一的时候,它自然地唤起一种原始的面对未知力量的自卑与恐惧,带来强烈的无可奈何与孤单感。而一个不安者的行动总是迟缓的。
在这本诗集中,这样孤单的身影随处可见。古云,“夜行以烛,无烛则止”,在古代,一个在黑夜中点起灯笼行路的人,就可以被称为君子,他并不怯于展示自己的处境,并且我们眼前所见一切,也因为他随身携带的光亮,而显得可怜可叹。
譬如《小丑汉斯》和《国年路上的圣诞老人》从内容上可以形成有趣的对写。《小丑汉斯》是“我”独自一人,陷入玄想,忽而微笑,忽而悲伤,忽而连天也阴暗欲雨。让人想起沈守正对《卷耳》的评语,“一室之内,无端而采物,忽焉而登高,忽焉而饮酒,忽焉而马病,忽焉而仆痛,俱意中妄成之,旋妄灭之,缭绕纷纭,息之弥以繁,夺之弥以生,光景卒之,念息而叹曰:云何吁矣。可见怀人之思自真,而境之所设皆假也。”。而《国年路上的圣诞老人》则是以一个在拥挤不堪的人群中的叙事者的角度,描绘那位无名的衣衫褴褛却眼含光芒的乞讨者。两者皆是无名的,困窘的,同时又注目着光明的人。
二、星辰
对于参照着摄影作品来欣赏《新天使》一诗的读者来说,值得注意的是摄影中的背景并没有被直接呈现在诗中。正如同植物与滋养它的土壤的不可分离,这灰色的空旷的背景也当仁不让地成为这首诗得以生长的第一现场,需要思考的是,这个极简到只剩灰白云团以及一览无遗的平原因而颇有些现代荒芜喻意的背景,是否也构成诗人表达的情感实质。
我以为答案是并非完全如此。和现实的遭遇战这样的话谁都会说,谁要是试图在这里找到一些“尝试忍受真实”(《时光》)后关于不适感的表达,我认为结果不会让他过分失望;但倘若忽视与此同时,他的另一些表达,关于他的兴趣在温暖明亮的事物那一端,这将是不诚实的。
“……他不是因为
日光底下的新事,才生出感谢和赞美。
他欲求的只是挽留。那些像干树枝一样
不断在身后折落之物,它们闪着微光,
是衰变期的星辰,正因他的执拗,
才没有毁灭,才随他充满动荡不息的宇宙。”——《在萨拉乌苏》
在这几行很美的诗里,不仅有着一个人对星辰的执拗,来自美和善的指引,才使得他有了温柔强健的语气;也让我们很好地体会新和旧的哲学,一个敢于宣称日光底下没有新鲜事的人,将摆脱对于现实的脆弱期待,并一再地以投身于坚实的过去获得满足,进而生出接续过去、接续一切美好事物的决心。没有必要遗憾他没能成为大战风车怪的传奇斗士,当他以星辰——从过去源源不断地到达现在的光——为指引出发去寻找那些折落之物时,就已慷慨地向我们许诺下一些比我们所能期待的更加珍贵的馈赠——虽然我们未必懂得接受。
基于同样的原因,他也不断地召回自己的记忆,waits说“诗仅仅是生活中最必要时刻的产物,是在一些平静的瞬间,把那些在回忆中最难以摆脱的情感,写成诗,以便将它们忘却。”在我看来,这凝练的叙述中表达的,倒不是真的要逃避情感,反而有一种固执的对爱和美的追问,但除非爱达到了它的目的,平静和忘却又怎么可能。
《朱家角》的第一节有不多见的疏朗节奏,好像是出于岸上的人,手里拍打着的和对话间隙的节奏,在这些响亮的声音里最大限度地容纳着沉默,容纳着一个人既置身其间又疏离于众人的沉默,重读时是眼前一亮的:
“很多人拍打着石栏杆
俯身询问船板上河鲜的价钱
好天气,清明已过
浑浊的水面时常被渔网割破”
一直读到最后一节,才会发现一些看似随意拼装在一起的人或物原来一直有着以生死作底色的无常:
“扫墓人起身离开,赶在暮色前
一觉醒来,车窗外仍只见
黑瘦的树
高楼和灯火都还在远处”
但对于写诗的人来说,悲哀是一个字也不值得说出的,我们不妨随着“他”,一起沉默在一些安静的时刻里。因为“醒来”,正是一种一次次在光明与黑暗之间探索的技艺。诗集第三辑里的诗,面对的是生命经受“不可倒置的沙漏”的损耗的时刻,让我一度沉浸其中,就像进入地狱其实是进入一个消灭了死亡的人间,只有一次死亡,没有第二次死亡,而昆德拉说过,只有第二次死去,才是真正地死去。那是既不同于基督教“未知死,焉知生”的生死观,也不同于子曰“未知生,焉知死”的儒家教导的,如果可以说,那只是他自己的,一个“最真切也最不可悔改”的生命的。我喜欢《在萨拉乌苏》里的这段自问:
“去年的白雪安在?”
那将炬火交付之后隐没在黑暗中的跑步者安在?
自答:
难道,不正是借助这些不断失去之物,
“宇宙中有些东西在摆脱熵”,犹如
呼啸向上的火箭在摆脱地心的牵引,
那狭小的顶部舱室中,收藏有人类最后的心灵。
以及自忖:
他被这个决断深深打动,
就像他曾被另一位发明幸福者所打动。
风和璀璨的群星,共同成为这本诗集中的两种动力来源。
三、细雨
施展着编织魔法的是“细雨”。在思索waits诗的某些特点时,“细雨中的日光”这个短句连同它所唤起的一种模糊的想象,顽固地留在我脑海中。
之所以说是模糊的,是因为诗句所描述的景象本身是模糊的,这种朦胧的美感是由细雨所赋予的。并且我也不确定,在读到这句话之前,我是否见到过同样的景象。但重要的是,凭借着时间的累积,文字所能唤起的感受或许会远在景色之上,这是语言存在的意义。日光是燃烧的意象,而细雨是含蓄温和的。“细雨梦回鸡塞远,小楼吹彻玉笙寒”在细雨的笼罩之中,有时间悬停的绵长之感,但承帝国衰微的气象,多少有些气短情长,对于诗人来说,在含蓄温和中,却还有燃烧的激情。
  “让我想起无边的细雨,
以及细雨之上汹涌燃烧的冰雪。”——《在萨拉乌苏》
  “风中疾涌的白色星星,
天井里无数雨水的眼睛。”——《在某个时刻遇见雪》
读到“笙箫鸣细细,钟鼓响摐摐”(清·车万育)后,我才意识到“细”还和声音有关。对汉字的最高理解或者是音形义的结合,比如古代那些测字先生们在对单字的观摩中可能有过的羚羊挂角的思考。我所能略略体会到的,还只是音和义。也就是说,声音定调。定下的可能也是内容。如同诗经。庞德也说,“音乐腐烂在它离舞蹈太远的时候。诗歌退化在它离音乐太远的时候。”细雨,是自然之声。“细雨中的日光”,这一句让我想到,门槛边一溜儿高矮不一的竹筒排队,檐下滴水,叮咚有声,遂成音律。这或许是小时候看电影《英雄》里的一幕,两人在雨中比武,命悬一线之间,雨滴声无比清晰缓慢,被我附会成了自己的想象了。
四、听斯可唱歌
    两岁的眼睛清亮,笑容神秘,
    世界在她的鼻翼轻轻颤动——《听斯可唱歌》
waits的诗中常有些梦境一般的童话色彩。不是因为这里会有玩具或童言童语的出现,而是因为一些带有个人标记的词语总是被天真完整的光彩照亮,那或许是来自童话世界的,或者来自华兹华斯的《永生颂》里,“每一样平常景象”都“披着天光”的世界。它的珍贵之处,在于它已经一去不返。
因此,表达对孩童的喜爱最重要的一点,是那种小心翼翼的态度,这将教会我们如何保存生活中一切柔软脆弱的事物。于是我们也不难理解“斯可诗”的动人正是来自温柔的谛视。斯可也像一只轻盈的小蝶,她虽不曾许我们以天籁,但借着他的笔,我们也可以在这里听斯可唱歌。这时节,连天花也要纷纷坠下来。
这时节,我们都跑到了时间之外。
忽然想到,这或许也是张枣那首《镜中》的意境吧,“只要想起一生中后悔的事,梅花便落满了南山。”我相信诗行间还有更多的意外,但我不能再翻悔去重新絮叨一遍了。《西游记》第一回里写大圣去拜山门,是“美猴王十分欢喜,看勾多时,不敢敲门。”连他也是欢喜得不敢敲门。我也不自量力一回,托个齐天大圣的名儿,只当我是在这儿手舞足蹈吧,多余的话是不好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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